【篇一:的童年作文】
往事,我心中都记清楚,只可惜当天太快,已消逝的童年就如此飘过。我又想起那一个风和日丽的夏天,风儿轻轻地吹着,那片空地上的草儿已经被伙伴们踩得参差不齐了,小草还没来得及长出来,大家又约好去空地上举行一场足球赛。
“叮铃铃……”下课铃声一响,小伙伴们就飞快地冲出教室,来到空地上,把各自的书包、帽子堆起来,当做球门。然后分成两队进行比赛,许多低年级的学生以及家长都被吸引了过来,坐在场边,欣赏着这一场激烈的足球赛。
你看,他们一个个生龙活虎,如猛虎下山。尤其是那个守门员,十分引人注目。他虽然个子不高,但一看就知道他球技高超。他警惕地注视前方,即使膝盖受伤了,也毫不在意,他戴着手套,身体向前倾着,随时准备接球、扑球,真是一个专业的守门员。身穿红色外衣的小男孩,站在守门员的后面,像是做好了接球的准备,很想到场上去接几个球,显显自己的威风。不知是谁家的小白狗,懒洋洋地趴在地上,偶尔发出“嗷嗷”的声音,好像在埋怨它的主人,只顾看球,冷落了它。它的主人笔直地站在旁边,两手叉腰,看得正入迷呢!不只是小伙伴们被吸引了,就连路过的叔叔也被吸引住了。看,那位叔叔戴着黑色的礼帽,西装革履,坐在一边,跟这里似乎显得有点格格不入,可是,他却看得津津有味,满脸笑容,仿佛看到自己的童年吧。
孩子们的球踢得太精彩了,观众们都被这场激烈的足球赛吸引了。比赛已经结束了,但快乐的童年却永远留在了草地上。
【篇二:与书籍一起走过的日子】
人的一生都在行走,路途漫长,手中的书能带给你快乐,指引你前进的方向。
还记得我的第一本启蒙书是妈妈给我买的《一千零一夜》。那时我还不认字,妈妈就给我读。我深深地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了。后来妈妈又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等等的故事书,我迷恋上了民间故事、童话等儿童故事。这些故事开启了我的智慧,拓展了我的思想,让我分清了善恶美丑。人在小时还不懂事的时侯,多看些“美与丑”的故事,对孩子正确认识善恶美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是很有帮助的,在这一点上,我是很感激我的妈妈的,感谢她给我买了那么多的儿童读物,感谢她每天在繁忙之余还坚持给我读那么多的故事。
到了我上小学时,老师教我们读古诗,背古诗,妈妈为此也给我买了《唐诗三百首》等古诗集。我从此又迷恋上了古诗。我深深地被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给吸引了,一首短短的古诗,里面的意境却是那么美丽,立意那么的深刻,从此我再也离不开书了。
书籍也令我开阔了眼界,吸取了教训。
记得刚学历史时,就被那些令人深思的历史事件吸引了,这不但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还从历史故事中吸取了许多教训。
从《卧薪尝胆》的故事中,我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失败了之后没有努力,对于某些事我们是要忍辱负重,才能成功。
从《三顾茅庐》的故事中我明白,要诚心求仁,霸业才可成。
我对书的热爱度是只增不减的,因为书中的知识是各不相同的,书中的知识没有尽头,所以书读多了不会乏味,就像那些厚厚的小说,会越读越有趣。
哦!对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读书好,读好书,那些好书能使我们分辩善恶美丑,可以使我们感到快乐,而那些所谓的不好的书,就会侵蚀你的思想,腐蚀人们原有的正确观念。
路有多长,书就伴我多久。
【篇三:我敬佩的一个人】
时光如水,日月如歌,时间也在这美妙的歌声中走过。不过,在歌中总有一些“音符"令你记忆犹新。
一晃眼,我已经开始了人生中重要的初中学习时光。但是,儿时的一个学习伙伴,我却不曾忘记。
还记得三年级时,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同学。其貌不扬,矮矮的、黑黑的,唯一好看一点的就是那大眼睛了吧!那双大眼睛,流露出待人的真诚,流露出对知识的渴求,流露出吸引我的因子。不知是怎的,那天回家后我又遇到了他,还不是因为他那显著的特征。我当时就想:
好巧啊!
或许就因为这个“巧”吧!没过多久我们就成了“好兄弟”。每天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但我很纳闷,为什么他从不出来玩耍呢?
有些事情,或许时间会告诉我们答案吧!
不记得是哪一天,他终于邀请我去了他的家里一次,说是给我弹一首他最喜欢的钢琴曲。一进到他的家门,我被他家的整洁给吸引住了。这时一件老旧的房子,马牙石的地板干净得令人惊讶。沙发布料陈旧,但依然很干净,扶手的破洞处绣上一朵精致的小花。茶几上有一个玻璃瓶,瓶子里插着一束蒲公英,黄色的小花,绿绿的叶子,散发出淡淡的幽香。一台老旧的钢琴,一个整洁的书架。房间的光线不是很好,但我置身期间,觉得温馨怡人。
“竟然没有玩具?”我在心里惊叹道。
不过,震惊的还在后面。他招呼我坐在沙发上,给我倒了一杯热水。他便坐在钢琴旁,翻开乐谱书开始弹钢琴。看着他那手指在琴键上行云流水地弹着,耳边便回响着优美的琴声,我沉醉其中。温暖,舒适的感觉真好!后来我才了解到,他是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奶奶年老了,身体不是很好,靠着奶奶的积蓄日子到是衣食无忧。在奶奶的教育下,他是一个勤劳的人,家里就是他收拾得一尘不染的,甚至沙发扶手上的小花也是他在奶奶的指点下一针一针绣上的。我知道这些时,差点惊掉下巴。
他不仅在家里厉害,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
记得从转到我们班来,每当语文老师点评作文,念到作者时都会有个熟悉的名字。每当考试后,成绩单上最高分的名字也是他。不仅如此,他还是我们学校”正义联盟"的代表人物。有一次,几个男生欺负一个小学弟。他看见后二话不说就走上前去,不知他说了什么,那几个男生就走开了。从此,我知道聪明的大脑和好口才比拳头有力量。
他令我敬佩,因为他亦师亦友,用行动诠释了坚持,勤劳,努力,智慧……
【篇四:书签的魅力】
一次旅行中,我在观看景点过程中无意得到一套景区赠送的书签,便迫不及待地打开并翻看起来。那一张张精美图案吸引着我从此开始爱上了收集书签。
我不仅喜欢书签上那些精美的图案,比如风景的、花草的、动物的……,但我更喜欢书签上脍炙人口的名人名言。
每当我看书的时候,总要先看看书的简介和前言,再给它配上合适的书签。最近我看《老人与海》,便配了一张名言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的书签,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需要坚持不懈,克服困难,才有可能成功的道理。而这个书签上的名言恰好就是这个意思,配上这本书,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书签使用很方便,不仅可以随身放在书包里,课余之时还可以翻开、记录这些名言,告诉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学习、怎样生活……
书签上的名言虽不像书上说得那么详尽、全面,但简洁的话语更能吸引你慢慢地去品味它、理解它。
闲暇之余,我也会心血来潮自己做书签。设计自己喜欢的样式,画上图案,再来几句自创“名言”,在朋友间相互赠送或互换,也是一种乐趣。
我喜欢书签,在书签上我不仅能学到许多知识,也能欣赏自然、风土,了解人文、历史……这,就是书签的魅力。
【篇五:泉州文化吸引了爸爸】
江西的爸爸“移民”到了泉州,我疑惑地问爸爸:“爸爸为什么要做泉州人呢?”爸爸意味深长地说:“是因为泉州深蕴的文化像磁铁般吸引着我,让我流连忘返。”
高甲戏是泉州各市县都有的地方戏,丰富了广大民众的文化精神生活,它表演时活泼风趣,趣味性极强,代表着泉州的民族文化特色,在海内外也有较大的影响力。有一天晚上,爸爸加班回家,发现村里的戏台上(每个村都有戏台)正在演高甲戏,出于好奇,爸爸本想看一会儿就走,却发现高甲戏能把剧中的人物演绎得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夸张得让人忍俊不禁。在江西,爸爸每次去看当地的戏剧时,总是没看一会儿就昏昏欲睡,而观看高甲戏,爸爸却精神抖擞,直到散场还依依不舍呢!
除了爱看高甲戏,爸爸还爱上了泉州的提线木偶呢!提线木偶仅仅是靠几十根纤细的线和表演者的巧手相连,让可爱的木偶做出的各式各样、惟妙惟肖的动作,这无与伦比的精彩表演,让人瞠目结舌,叹服叫绝。爸爸欣赏完提线木偶戏回到家,竟自己亲手做了几个提线木偶,自导自演,让我们笑得前俯后仰。
每年的夏天,爸爸一有空就在家里光着膀子,随着音乐,滑稽地拍自己的胸脯,那搞笑的动作让我和妈妈哈哈大笑,我问爸爸:“你为什么要拍自己的胸脯啊?”爸爸自豪的对我说:“这叫拍胸舞,每当有什么重大的活动,一般都会有一群人光着膀子在大街小巷间,伴随着音乐,在胸脯上打起了节拍,以此娱乐和健体。”“噢,原来如此!”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中国古典音乐活化石——南音,每次上街遇到演奏南音时,爸爸总是带着我观看,那悠扬的音乐和表演者动听的唱腔,深深地吸引着我们。爸爸还叫我在学校报了南音班,学习南音。近年来,爸爸总是抱怨:“现在大街上怎么很少看到演奏南音呢?”爸爸念念不忘南音啊!
来泉州不久,爸爸和工友去“惠女水库”玩,“惠女水库”是穿着惠安特色服饰的惠安女,不辞辛劳、日复一日地开凿搬运大石块,在短短两年内垒成的大型水库,比著名的十三陵水库还高一倍多,这座水库体现的“惠女精神”,成为泉州不竭的精神财富。“惠女精神”感动了爸爸,他下定决心,要娶惠安女做妻子。功夫不负有心人,妈妈就是那勤劳能干的惠安女呢!
我豁然开朗,“东亚文化之都”泉州的文化——惟妙惟肖的高甲戏、生动有趣的提线木偶、妙趣横生的拍胸舞、扣人心弦的南音和勤劳能干的惠安女——妈妈,留住了爸爸。
【篇六:手机】
【篇一:手机】
郑镕谷
四五十年前的一天,一名男子站在纽约街头,掏出了一个约有两块砖头大的无线电话,并打了一通,引起了过路人纷纷驻足侧目,这个人,就是手机的发明者马丁·库伯。
时光飞速来到了二零二零年,手机已深入全世界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它用迷人的外观,丰富的内涵,吸引了各个年龄段的人们,打电话用它,工作用它,娱乐用它,就连购物也是用它。
但成是它,败也是它。它啊,一不小心让人们成了低头族,它让小小儿童戴起了眼镜,它让恩爱夫妻变成了兄弟,真正实现了一机在手啥情况都能有。
这不,就连小动物们也玩起了手机。小老鼠在推土车里看手机,他把路边看手机的猫咪推进了土堆里。两条蛇在路边看手机,他们缠在了一起,比水手打的绳结还要结实。看门狗在窝里看手机,盗贼把家里偷了个一干二净。猫在池边看手机,他的钓钩钓到了一只小鳄鱼,小鳄鱼妈妈呢,在看手机!
真不知道,假如没有手机,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呢?
【篇二:手机】
徐顥娟
当今最流行的,莫过于智能手机。
现在的低头族,随处可见,无论是在地铁上,马路上或者商场里都有低头族们的身影。
低头族这类人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我的父亲,便是典型人物。而每次提醒他,都有理由。
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工具,已经几乎是人手一台了,连一两岁的小朋友都会操作手机看动画片了。
手机的害处,人人知晓,大家却明明知道还要沉迷于其中。
手机的确很吸引人,里面的游戏一旦碰上,即使关掉了,可脑海里仍在想着它
我不得不承认,我也是一名手机控,总会忍不住打开看几眼。相信大部分同也是手机控吧。
但是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人本身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没错,面对手机谁都无力抵抗,战胜自己才是最大的挑战。
外面的世界十分精彩,不要只把眼光锁定在网络平台上。
【篇三:手机】
李亚菲
随着时代的发展,手机成为了新时代的科技。自然,也成了我们大家的宠儿。
手机给我们的生活中带了很多的帮助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烦恼与困惑。
手机,原本大多数人是用来工作的,可惜少数人居然沉浸在手机娱乐的世界里不可自拨。
空闲时,手机就像我们每个人的宝贝。
人的身体有九大系统部分。哎?人的身体不是只有八大部分,我为什么要说有九大部分呢?因为我们把手机也当成了自己身体里最重要的一部分。
手机成了人们不可缺失的部分,但很多人却没有发现手机辐射对我们的影响与伤害!
视力的下降,大脑记忆力的下降,更可怕的是,告诉你吧,手机还是恐怖分子呢!他们利用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它们引诱我们去接近它,然后让我们的自制力下降,并让我们沉浸其中,如此一说,你,还会喜欢手机吗?(公众号:高效速读)
【篇七:无声的朋友——书】
书是一位朋友,是一处想去就去的故地。它浓浓的书香味吸引着我。
记得五岁那年,我刚学会拼音,我就被书吸引了,妈妈给我买来—本《木偶奇遇记》注音版。这本书的绿色封面上用彩色印着五个大字“木偶奇遇记”,下面画一个搞笑的木偶小男孩。我刚拿到书时,高兴得不得了,以为又得到了一个什么好玩的呢!我把它放在地上滚了滚,“咦?怎么滚不动?”我自己嘀咕。“喂!你走不走,你再不走我就要踢你了!”我又冲着它大叫。说完,我就冲着书狠狠地踢了一脚。书被踢飞撞到了墙角上打开了。我急忙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结果我被里面彩色的插图吸引住了,后来,我把书拿在手里翻着一页页插画看着,看着看着,就照着拼音吃力地读起故事来。
渐渐地,我长大了,那些小图书已经不能满足我了。
在上大班时,我读过一本《同桌冤家》,故事把我逗得哈哈大笑。我最喜欢的是阿呆,他呆呆的,像个木头,有他的地方就会充满无穷的乐趣。
现在,我已是五年级的学生,我们开始读小说《红楼梦》。我捧着厚厚的书读得忘了吃忘了睡。开始的时候,有很多我都读不懂,一遍、两遍、三遍……再加上老师不厌其烦地指导我们读,渐渐地我读懂了,《红楼梦》这本书我越读越喜欢。每当读到好地方我都用笔勾一勾,画一画,有时还会摘抄一些优美的词语、精彩的句子。
书永远都是我的“朋友”,是它让我增长知识,是它让我充满智慧,这些都是课外书的馈赠啊!
【篇八:这次活动吸引了我】
国庆放假回到学校,就迎来了我们念念不忘的、一年一度的东校体育节。今年的开幕式也格外精彩。
开幕式上,仇校长——穿着白色上衣,黑色运动裤,显得十分干练——为我们做了开幕致辞,她铿锵有力地宣布:“东校第十一届体育节开幕式了!”我们全场欢呼雀跃。首先,总校的一位大哥哥和小朋友们为我们表演了咏春拳,他们的动作稳重又有力量,十分精彩。
接下来就是东校极具特色的传统活动,“龙珠耀东校”,也是体育节中最令我们兴奋的活动。此时,我们和红黄大球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在尖利的哨声中,红黄大球在大哥哥们努力的滚动下,快速到达一年级,全场欢呼、加油声不绝于耳。可是我们的红球来到两年级时慢了下来,被黄队赶超了。他们还在沾沾自喜之时,我们加快了脚步!大球奋力滚到六年级,我们尝试把大球举起,在头上推着,一点点的到了七年级……到了九年级了!红黄两个大球一样快,可我们还是比黄队慢1秒回到原位。黄队加上了三分。
在第二轮中,我们不甘示弱,轻轻松松赢下来,现在双方达成平局。下面是决定性的最后一轮!
突然大红球风一般地滚动起来了,我聚精会神地盯着大球,心想:再快一点啊,一定要超过黄队。到了我们年级与小学部接壤的地方,我和伙伴们用尽全力把球举上头顶,我望着一直帮助我们红队守护球前进的大哥哥们,他们汗水湿透了衣裳,脸上的汗一滴滴下落,淌在地上。可这时七年级的同学居然把球往后推了一下,好像不顾及我们的努力,我把手攥得紧紧的,掌心也冒出了汗,全场安静了,同学们似乎跟我想得一样。渐渐的,球到达了八年级,黄队似乎比我们领先啊,同学们大声呼喊:“加油!红队!”球也似乎来了精神,越滚越快。到九年级时,一瞬间,它竟然飞了起来,他飞过同学们迫切的心,飞过同学们充满期待的脸,很快到达原位。我们比黄队领先了一大截,欢呼声直上云霄、响彻天涯。
这次滚大球是五年以来最吸引我的一次活动,我希望红队能在下面的体育活动中更胜一筹。
【篇九:我爱阅读】
古话说的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知识的源泉,也是打开智慧宝库大门的钥匙。其实,我原本并不喜欢看书,可是当我读了越来越多的书时,我便发觉到了读书的乐趣,从此,我便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啦!
在一次旅行动车上,我觉得太无聊,正好有几本书,我便抽出一本,津津有味地看着,渐渐地,我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聚精会神地盯着书上那每一个文字,眼皮眨也不眨,外界的吵闹声,发动机声,统统化为乌有,此时此刻,我已在书的王国中荡漾。
有时,看到好笑的地方,我便会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有时,看到一些令人感动或悲惨的片段,我又轻轻地擦了擦眼角;有时,看到关键时刻,我手心里为主人公捏了一把汗,不时地给他喊加油,引得周围人都看着我。我已是忘形之躯,与书溶为一体,我感到没有什么比看书更美好了!我看着看着,肚子发出了“咕咕”地抗议声,我就边看书边对妈妈喊:“快,拿块巧克力来”。这时,妹妹搞了一个恶作剧,将手机递给我,我以为是好吃的东西送到了,使劲一咬:“啊……”车厢里顿时传出了一阵杀猪般地惨叫声。我恼怒地叫了一句:“我要的是巧克力”,然后忍着疼痛继续看书。而妹妹呢,则在一旁偷笑,“想不到,你看书看得这么认真”。
还有一次在书店里,我正挑书,忽然有一本叫“漫画歇后语”的书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翻开第一页,第二页……渐渐地,我像吸了“毒品”似的,如痴如醉地看下去完全忘记了我是来买作业本了。我站着站着就发麻了,腿一软,整个人滑了下来,屁股与地面来了一个亲密接触,可是,我竟一点儿也不感到疼。我就像一匹饿狼一样,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在当今社会中,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窃读”。正当我看地入迷时,巡逻阿姨一把将我的书夺走,批评道:“这里又不是图书馆,万一弄坏了怎么办?去去去!”我被轰了出去,“看一本书又怎么了,小气鬼。”我边说边吐舌头。我走了不远,又跑到书店门口,观察动静,看那巡逻阿姨走开了,我才冲了进去,来到原位。在一排花花绿绿地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哦,原来它被管理员阿姨放到别处去了。我迅速取下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坐在满是灰尘的地板上,长吁了一口气,静静地坐下来看书,吸收着书中那些营养中的精华……。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当书店里日光灯照在书上时,我才回过神来,我读了很入书了。我看看手表,现在是该吃晚饭的时间了,也就是说我也在这里读了半天了,我带着惋惜地目光,慢慢将书送回书架,然后边走连回忆着书中的那些内容……,此时地我虽然有些疲倦,但心里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是书给了我智慧,给了我知识的源泉,我爱读书,就如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篇十:我是一个小书迷】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有很多的兴趣爱好,比如画画、弹琵琶、习作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看书。
我从一年级到现在,看过的书不计其数,如《窗边的小豆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了不起的狐狸爸爸》《美老妈》和《功夫小猪》等,书架上一排排图书都是我的最爱!
我之所以喜欢看书,是因为书就像浩瀚的宇宙,无边无际,给我带来不少快乐,吸引我每天晚上都会捧着一本书“大吃”一顿。
记得有一次,我在家里看最喜欢看的《野犬女皇》,一对仇恨的野犬姐妹引发的一个个感人故事,深深吸引了我,我目不转睛盯着这本书看,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愁眉苦脸,时而无可奈何。叔叔叫了我好几次,我都没有听见,直到叔叔推了我一下,我才从书中苏醒过来。我翻了一下书才知道,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之内,竟然看完了五个故事,太不可思议了。
合上这本书,我脑海里又呈现出这对仇恨的野犬姐妹,使我久久不能入睡。
这就是爱看书的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