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暑假作文】
暑假期间,我们全家人一起去临潼玩。我们先去了爱琴海温泉酒店,把东西放下,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就去泡温泉。泡温泉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小妹妹。因为我带了两个游泳圈,所以我就借给他了一个小的游泳圈。我和小妹妹都不会游泳,就套着从游泳池的一边游到另外一边,玩的很开心。那里的温泉有许多种类,有柠檬的、玫瑰花的、药罐子的、煮饺子的、降雨的等等。煮饺子的意思是脚底下有许多出水口往外面冒水,池子里的水像开水锅一样翻滚,想把人当成饺子一样煮。我最喜欢的是柠檬的和煮饺子的。我们还去泡小鱼咬脚的那个池子,痒痒的有点害怕,但是也很好玩。泡完温泉就六点了,我们就去吃饭。
吃完饭,我们就去华清池看《长恨歌》。《长恨歌》讲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故事。一开始,有一个演员打扮的像个蝴蝶仙子一样,从山上飞了下来。舞台非常漂亮,灯光在夜幕下不断变换着颜色,演员的服装非常华丽,舞台的设计很独特,有一部分舞台隐藏在水里,根据表演的需要,有时候升起一座桥,有时候升起两颗大树,最后升起了鸟的翅膀。表演到有大军来袭时,水面上起了很大的火。放火的时候有好几个警察在旁边挡着,不让火星跳出来。放火的时候非常热,虽然我没在第一排坐,但我还是感觉到滚滚热浪扑到我身上,热的`我都出汗了。舞台后面就是骊山,山上有很多灯,一闪一闪的就像星星,山顶上还有一轮明亮的月亮。演出非常精彩,大家都很喜欢。
第二天我们又去兵马俑参观。为了节省时间,我们一到兵马俑门口就找了一个导游来给我们讲解。通过参观,我知道了兵马俑是秦始皇的陵地,是为秦始皇陪葬的军队。我们还看见了兵马俑的发现人,它是一个老头,坐在那里给游人签名。导游给我们介绍说,是他挖井时发现了兵马俑,后来才发掘出来的。
参观完兵马俑,我们就回西安了。去了一次临潼之后我非常开心,同学们有空也可以去哦!
【篇二:长恨歌读后感】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下午,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写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后。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同。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爱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因此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开始想,之所以书名为《长恨歌》,又岂仅仅是因为一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吗?或许所谓“长恨”不只是王琦瑶的恨,还是作者的恨,亦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恨。恨的是王琦瑶的痴心妄想,恨的是王琦瑶的默默忍受,又或者是王琦瑶不会恨……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篇三:妖猫传观后感】
“云想衣裳,花想容”,你如繁花永不落,三万繁华,十丈红尘,不及你身着红衣回眸百媚生。
念
他曾为她作诗,受尽寒冬夜里苦苦作诗跪求椅子的折磨,只为完成这一份心血。片片雪花落于他丝薄的青衫化成了水,却不及他心中那一份执念。“因为你是白居易,因为三十年过去了,任然心系贵妃的只有你。”是啊,他为她而痴,为她而狂,为她耗尽心血终成《长恨歌》,他宁愿名低于李白,却不愿他人言语《长恨歌》有假。尽管他知道那并不是完全真实的,可他还选择了“自欺欺人”。他可是那个自称无情无义、无法无天、只认诗不认人谁也不见的白居易啊!亦是他把所有的情都给了杨玉环?又有何人知晓?
爱
他曾宠她爱她,他在太液池内注酒七千斤,整个花楼外植牡丹十万株,万方来朝宾客如云,只为用这场极乐之宴庆她生辰,“只有敢拿一朝盛世去换一个能和她比翼齐飞的女人,那才是李隆基。”这个以驾驭所有人为极乐之乐的帝王却是处处顾她;倾墨赋诗赠予她,惊羡红裳只为她,以王之名守护她。他让她成为人人羡慕的令人称奇的女子,也让她的结局让人潸然泪下。强盛时,她是帝国的象征,危难时,帝国不再需要她。她的生命最终在哭泣中殆尽,只留下他与她所赠信物为伴,渐渐终老。
守
他不曾忘却她的容颜,他知道,她终究还是没能逃过那个有关她的劫。他不畏被打断一条腿也要拼命护着她。他不在乎何为昔日的白鹤,因为他只在乎她。他深知,自己只是被父亲卖了的白龙,只是那个配不上贵妃的白龙,只是那个会幻术的白龙。可他终是不愿意见她身体如花般凋零,便替她受去了那噬骨的毒痛,化为黑猫,长久伴她。其实他的心里也是明白的,他爱她,从第一次落簪时就开始。他爱她,认真执着,从始至
终
她不是什么仙人,更不具什么魔力,可他们却都在她面前屈服。当然,不只是她倾城的容貌,更不是她贵妃的头衔,还有什么,只有他们知晓。
流年过往,芳华已逝,红尘散尽,繁华也尽。可你一如既往如同繁花,永不落。
【篇四:《长恨歌》背诵】
我背书是很困难的,我是一个不太爱背书的孩子,我也是一个很难背书的孩子。而那天我们教授的恰巧是白居易的著名作品《长恨歌》。“汉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然后又背“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然后又背:“7月7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然后又背来背去,我总也记不住啊!老师,您怕不是骗我的吧?怎么这首诗,那么难背呀。
老师讲了很多有关唐玄宗跟杨贵妃的趣事。然而,我了解了也背不出来。是不是《长恨歌》真的那么难背呢?当时老师说背完了就过来听孟子。孟子可能是老师唯一想跟我讲的先秦诸子了,然而,我《长恨歌》怎么也背不完,所以一直没机会。我其实一直认为我是可以背下来的,然而一次又一次的不成功,让我怎么也想不出来。
所以《长恨歌》我整整背了一周,那是我所有文章中背诵的最久的一次。之前的《桃花源记》我半天就好了,五柳先生传,我三个小时就背到了。归去来兮,用了一天,然后《长恨歌》却可以用一周。我想我是堕落了,也就从那一次之后,我就很少再去老师那里了,我记得在我印象中,我就再也没听老师讲授更多的国学知识了。
那之后我便被父母接回了家,自学了起来。然而我很想回到课堂,我很想去听孟子,但是又想,我《长恨歌》还没背完。原来我还不够努力呀!
【篇五:莫唱当年长恨歌】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唐玄宗对杨贵妃的承诺以是他们爱情的见证。不能和自己心爱的人天荒地老,这是一场凄美的爱情,但事实上真的值得我们替他们惋惜吗?
当他们“骊宫高处入青云,仙乐风飘处处闻”的时候,有多少年轻男女只可以背井离乡?当我们看到“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这一幕时,有多少老百姓在田间辛苦的劳作,在各处奔波,苦不堪言。在唐玄宗一心为美色而对朝政漠不关心时,他可曾想过多少百姓因为战乱从军打仗,家破人亡。又当唐玄宗面对“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的无奈悲痛时,他可曾有一刻想到过多少人家因战乱不得不和心爱的人分开呢?他又能明白多少百姓的苦楚呢?
当杨贵妃被杀死后唐玄宗为她做的一切,我们不得不感叹他的用情至深,但对于百姓们和千千万万在战场上的将士们,如果杀死一位贵妃能换来一位明君时,又有何不可呢?牺牲掉一位贵妃可以少死那么多的生命,少那么多的家破人亡,也少了那么多人不用牺牲自己的挚爱,那这贵妃死得其所了。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当唐玄宗在伤心欲绝时,百姓们又何尝不是对自己远离家乡的亲人流泪思念呢?不要说他对杨贵妃的情有多深,百姓们的心情他同样感受不到。日后还有人对他们“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爱情感到惋惜时,请想想当时的百姓们,我只想说:“莫唱当年长恨歌”。
【篇六:晒晒我们班的牛人】
吾班有三大奇人,一人精通算术,一人洋文了得,另有一人诗词曲赋随口吟诵不在话下。毛泽东所叹“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或许正是言此三人。
奥数狂
“我看这道题直接套公式就好了,何必那么麻烦?”一听这声音,就知道我们的“奥数魔”曾皓威闪亮登场了。曾皓威可是五年级鼎鼎有名的数学学霸,在学校里,我们还专门为他编了一首歌谣:“七桥问题,不在话下;蜗牛爬井,绰绰有余。一代天骄,奥林匹克,只剩金牌来上交……”曾皓威对数学就像着了魔一样。在他研究奥数题的时候,谁也无法打扰到他。因此,他还得到了一个“奥数魔”的称号。记得四年级时,有同学恶作剧般给曾皓威出了一道工程问题,那道题里囊括了不少初中的知识,很多人看着这道题便头晕。没想到,曾皓威自信一笑,在纸上“唰唰”地写下一道算式。那位同学费好大劲才找到这道奥数题的答案,两人答案分毫不差,但在步骤上,曾皓威的答案显然简洁许多。看过曾皓威做奥数题的方法,我才知道什么叫“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英语狂
如果沈墨涵的英语在年级排第二,没人敢称第一,就连第三,也与她差上了十万八千里。沈墨涵从四岁开始学英语,功底相当扎实,完全可以同外国人交流。她喜欢英语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我常调侃她是个“英语狂”。每次我看到她,不是在看英语小说,就是在练习说英语。有一次,我唱着一首英文歌走进教室,却被她一把拉住:“我听见你刚才在唱英文歌,这样吧,你再唱一次,我把歌词写在草稿本上,可以吗?”我满口答应,又唱了一遍英文歌,回头一看她的草稿纸,密密麻麻全是英语单词。我随意浏览了一遍,才发现,她全写对了,与原曲毫无出入。我惊讶地问她:“你怎么这么厉害?”沈墨涵浅浅一笑:“The·world·is·so·big,I·suggest·you·go·and·have·a·look。(世界那么大,我建议你去看看)”
诗歌迷
如果让颜乐山去参加诗词大会,他铁定能捧个奖杯回来。上次班上举行班级诗词大会,颜乐山大获全胜,下课后还总拉着人玩飞花令,而结果往往是颜乐山完胜对手。在我们看来,这世界上似乎没有颜乐山不知道的诗词。记得那是一个万里无云的下午,颜乐山在我们的请求下,答应背一首长诗。他瞥了一眼天上毒辣的太阳,开始悲壮地吼叫:“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我们愣了一会儿,才知道颜乐山在背《长恨歌》。颜乐山毕竟不算熟悉《长恨歌》,没有将这首诗背完。尽管这样,我们还是为颜乐山喝彩:“你会背的诗太多了。”没想到,颜乐山又摇头晃脑地回了一句:“多乎哉?不多也!”欢笑之余,我也知道了:颜乐山可不是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啊,人家肚里可真有料。
三奇人乃吾心中之风流人物。吾见三人,自愧不如,顶礼膜拜,岂敢不好好学习,使吾成为第四大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