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蚂蚁王国童话作文】
今天,我又蹲在家门口,在无限的寂静之中,忘了世界,也忘了我自己。
我的目光跟随者劳动者蚂蚁,作了一次奇异的游历。
空间在我眼前扩大了,细小的岩石成了一座座小山。一只黑蚂蚁轻手轻脚地爬出来,它左右望t望,谨慎地迈出一步又一步,我的目光跟随着他的脚步,它走着,走着,突然,它似乎发现了远处的一粒面包粒,立马快步疾奔,爬上面包粒,咬了两口,马上头也不回的跑回洞穴,我猜想,他一定是蚂蚁王国的侦察队员。
紧接着,先是一只两只蚂蚁小心翼翼地走出来,不过几秒,陆陆续续有蚂蚁跑出来,许多只蚂蚁围拢在那粒面包粒周围,几只蚂蚁爬回洞穴,在半路上,一只蚂蚁与另一只蚂蚁交头接耳,头须触在一起,似乎在传递着什么,然后,一只只蚂蚁托举着灰尘般大小的面包粒,运回洞穴。几秒后,又匆匆忙忙地赶出来,来搬面包粒,渐渐地,面包粒消失了。
我脱离这个小世界,转身跑回厨房,抓了一把白砂糖,撒在洞前,又继续返回这个可爱的小世界。蚂蚁们嗅到了气味,一大波蚂蚁向“糖山”进发。许多蚂蚁扯出一个糖砂,顶在头顶,摇摇晃晃地走向洞穴,那些砂糖似乎对它们来说,如同晶莹剔透的钻石,那些蚂蚁都舍不得让他落地,走进了洞穴。几只蚂蚁宝宝爬出来,爬上糖山,津津有味地吃着糖砂,我想它们应该是贪吃的蚂蚁宝宝。它们一丝不苟地做着自己的'工作,是什么力量使它们这么勤劳的工作呢?
我十分震惊,在蚂蚁的脑海里,究竟蕴藏着多少智慧,在蚂蚁王国的小天地里,每份工作都有指定的蚂蚁担任。
我愿与你同去蚂蚁王国探探秘。
【篇二:再见】
我的记忆中,有一间陈旧的老房子。
小时候,因为妈妈要外出工作,我就和外公外婆住在了一幢我爸爸最早有的白墙房子里。我当时很喜欢这个房子,因为那里一直有着温馨的味道,这种温馨的味道有时候从厨房的灶台上散发出来,有时候藏在外婆的衣服里,有时候又会跟随者外公的琴声“咿呀~咿呀~”飘满整个房子。
兴奋的时候我就会在柔软的床上滚来滚去,有一年夏天,外婆买了一个大西瓜,那个大西瓜拍起来有脆脆的声音,我就搂着西瓜在床上滚呀滚,无论我怎么滚也滚不坏。我那时喜欢干的事就是抠席子、看书,每当无事可做的时候,我就用手在席子上抠来抠去,我觉得抠席子是一件让我注意力集中的事,现在这床席子早就坏掉了。在老房子里,我还喜欢看妈妈给我买的图形书,手里拿着书躺在床上翻来翻去;我还喜欢玩浮在水面上的玩具鸭子,一捏就“嘎嘎嘎”地叫,还会喷出水来。在那个夏天,我最最喜欢的就是那个大西瓜,我抱着大西瓜滚到哪儿,外婆就护到哪儿,如果我把它滚到了地上,我就会趴在床上把它“抓”回来。
后来,妈妈有时间照料我的生活了,就把我带到爸爸新找到的房子里,这房子也是白白的墙,却没有老房子里温馨的味道,没有那个拍起来声音脆脆的大西瓜,没有被我抠破了很大一个洞的席子,总是觉得新房子里少了些什么。「作文吧ZUOwEnba.nET」
我妈妈带我去上学时,总会经过老房子所在的小区,大门前的空地上,一户人家早已种上了卷心菜,嫩绿嫩绿的。但大门已被水泥封掉,现在脏脏的,我记忆中的老房子却永远不会忘记(包括那个大西瓜)再见了!老房子。
【篇三:向往远方】
生活如此美丽。每日在皎洁的月光下度过光阴,又在光亮的晨光中开启新旅程。我跟随者时光的脚步,努力追寻我想要的远方。
我所向往的远方,有迷人的风景。在法国巴黎埃菲尔铁塔,闻着玫瑰清香,感受着带有浪漫气息的日出;在美国纽约曼哈顿,欣赏那林立的高楼、繁荣的街景;是在耶路撒冷仰望最纯净的蓝天,感受最浓烈的宗教;在凌晨的塞纳河畔,大声歌唱,等待黎明;在维也纳熙来攘往的地铁站,听流浪歌手大声唱着那些优美并且浪漫的情歌;在香榭丽舍大街的凉夜里,伴着星光灯火翩翩起舞……
我向往的远方,是诗意的生活。就像海德格尔说的那样,人应当诗意的栖居。诗意的生活,就要发现生活的美好。不错过每一天的日出日落和潮起潮落,学会珍惜手上的阳光和迎面而来的风雪,在这个红颜终将变为白发的世界里。诗意的生活,走在生命道路的两旁,随时播撒,随时开花,讲这一长途点缀得香花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这便是我向往的诗意的生活。
向往远方是李清照“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幽思;是李白“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的洒脱;是辛弃疾“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慨叹。更是我的无穷的渴望、无尽的遐想。
【篇四:根的作文】
我是根。一生一世在地下默默地成长,向下,向下……,我相信地心有一个太阳——题记。
“植物的根会扎入地下几米处找水分吸收……”。“根为什么会这样做呢?扎这么深,它不累么?”我心中的安详,也在暗笑根的笨。
“就你那豆芽菜身体,也想进篮球队?别痴人说梦啦!”随着篮球队招生的结束,本以为进入队中绰绰有余的我,却没能加入。那个仲夏夜,嘲笑声一直萦绕在我的耳畔,我不知道我应该做些什么,好像我全部都浸泡在充满嘲笑与失败的水池中,只能跟着水的移动而移动。
回家的路上,天是灰蒙蒙的一片,路边的树都好像比平时高大的多,特意在嘲笑我弱小的身体一样。我不再看他们,低下了头,这是我留意到了树的根,它是十分粗糙的,但它十分的粗壮,这是我想到了课上老师的那句话,“跟会扎入地下几米处去找水分”。根这么粗壮,是因为它去找水,它愿意为之付出自己的心血,水就是它的希望梦想呀!它去找水去追梦了,而我却因一点点挫折止步不前,到底是谁愚蠢?
那晚,我抱着篮球,借着皎洁的月光,我开始第一次追逐梦想的努力,来到了球场,从这一头跑到那一头,一遍,两遍,三遍……,任汗水浸湿衣裳,我不会轻言放弃。每天清晨,我在跑道上追逐着第一缕阳光。每日傍晚,我在操场上亲吻最后一抹夕阳。每当我累了,我就会想想,根为了水儿入地十尺,我也为了梦儿不懈努力。跑步,俯卧撑,蛙跳日复一日,让我的体力渐渐增强。我感觉梦想又离我近了一步。每日的训练,让那原本调皮的篮球也变成了一匹驯服的战马,跟随者我在球场上驰骋。
那日的余晖渐渐消失在了地平线,我抱着篮球,满怀信心的等待着新一轮选拔的来临,我又走到那根的一旁,这一刻我明白了,根为何扎入土中那么深,明白了,根为何从不放弃,也明白了那是逐梦的力量。
【篇五:守望花开】
星空下的守望:目不转睛,只为目睹琼花一现。
琼花是昙花的一个美称,大多数人都知道一个典故为昙花一现。昙花的花期在夏秋季,那是遍地红花,朵朵妖娆多姿,但昙花就不同了,它好像有种害羞的风格,人群中默默无闻,无人时才展现出自己的姿色,像那些拥有轰轰烈烈人生的人。
今天一早就被老爸拽出门,车上朦胧着眼,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到了地方眼前一片陌生。跟随者脚步来到一家门口,进去后惊艳了我们,老爸进去跟主人有说有笑,我不想傻愣着也主动参观起来。
看看左边,瞅瞅右边,我满眼放光,周围一切都是那么规整而华丽,面前突然出现了个花骨朵,怎么都叫不上名字,视野离开后心中一直想着它。
听到爱花的妈妈惊叹了一声,我靠了过去,我才了解到这就是昙花。我的脑海中马上想到那个典故,真想一睹真容啊!
我若无闲事地询问爸爸情况,最后问了下离开时间,这时主人笑着说还在这蹭晚饭呢,说完都乐了起来,我心里踏实了一些。
很快就迎来了转机,才下午老爸就嚷嚷着要走,我死活不同意,最后逼问道才说出了真相,妈妈赶紧站出来支持我,老爸无奈之下留了下来。
天暗淡了下来,菜一盘一盘上了桌,昙花却还是没一点动静,我吃一口菜望它一眼,我也不知道是眼花了还是什么,那个花骨朵动了起来,来不及放下筷子,目不转睛地看着。在背后星空的衬托下,我的眼睛里是星辰大海,短短几秒钟的开花时间,却让我沉浸了良久,无憾了!
短短一天的守望,以激动的魂魄守望昙花,守望着不一样的人生戏曲。
【篇六:小学生的一天】
自从上了小学,生活好像在不经意间就多了些限制。
以前在幼儿园可以自由自在,虽然也会上课,也要去完成一些任务,但是那时候还可以仗着自己还小,任性的朝老师父母撒撒娇,博得他们多一些的照顾。
可是上了小学以后,我知道,我已经不再是一个小孩子了,我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好好读书,做好自己本分内的事情。
虽然每天的日子有些千篇一律,简简单单也有些枯燥,但是平淡的生活中也总是会有些趣味。
每天早上在闹钟和妈妈的轮番叫醒下起床,洗脸刷牙然后坐在桌前,享用妈妈早已经准备好的早餐。
吃饱喝足,检查下书包文具,然后跟随者老爸一起出门了。
到了学校,会跟老师同学打招呼,开启了美好的一天。
上课认真听讲,偶尔也会开小差,下课欢脱的玩耍,会跟一群朋友打打闹闹,尽情享受着当下的时光。
放学回到家,写作业看会儿电视,然后吃完饭洗澡睡觉等等。
生活简简单单,却也偶有乐趣。
【篇七:我的小草帽】
小草帽是我一直很喜欢的装饰品,它给予我的是一种特有的气质。有的时候感觉它给我带来的是一种优雅,而有的时候它会显示出一种清纯可爱的气息。因此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莫名的喜欢上了这个东西。我每次出门会把它戴在头上,这个时候才感觉自己是美美哒。
说起这个小草帽,其实它是有来历的呢!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早上,我和朋友一起约好出去玩。去的地方正是贵妃沐浴的地方华清池。走到了那里,我们上了骊山,在接近顶的时候,我发现了一堆草帽。我停留在了那先帽子之前,一动不动的看着。说实话,那些草帽还真的看起来不错,朋友看见我这个样子,说,喜欢就买一个呗!然后我挑选了半天,最终选中了我目前的这个。很开心的带着它,一路上看见镜子就想去看看自己带上是什么样子。就这样蹦蹦跳跳的开心的在路上走着,感觉身上无一丝疲倦。米黄色的小草帽就这样乖乖的在我头上戴着。从此也一直跟随者我。
小草帽对我来说,不仅仅带给我快乐的心情,而且使我内心感到阵阵欢喜,有的时候就感觉自己是个小公主。是它,也让我记得自己去过华清池。
【篇八:《喵星人》观后感】
炎炎夏日,我们跟随者小记者的脚步来到西湖文化广场,看电影——《喵星人》。
这部电影讲述了猫王派出猫勇士去统治地球,不料猫勇士却把猫王给它的猫族神器弄丢了,接下去的一幕幕就跃然而上……这部电影让我们笑,也可以让我们感动。无论电影中的哪一幕,都给我很大的启示。
我的脑海里有一幕始终都挥之不去:吴优优想参加学校组织的四人跑步比赛,可是他的一只脚天生有点瘸,但他仍然坚持跑完全程,虽然说这只是演出来的,但我不得不说一句不管怎样,他们的这种顽强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他们为自己的定下的目标,拼尽全力完成。在途中也许有人会问他们你们这么努力是干嘛呢?也许他们现在并不出色,但他们已经努力过了。吴优优也好,为目标而努力的人也罢,他们在我的眼里是最美丽最独特的一道风景线。也有些人曾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过,但他们却坚持不久,我非常想告诉他们,即便最终还是没有成功,但你至少努力过了。
我们也要像吴优优一样为自己定下的目标努力,把它变为现实让我们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