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小叔的作文

【篇一:暑假去看海的作文】

今年暑假,我终于看见大海了。

暑假的第一天,爸爸就把我送上了去深圳的大客,叫深圳的小叔在车站接我。一路上,透过车窗,我看见了许多美丽的景色,有如诗似画的山川、涓涓流淌的小溪、翠绿旺盛的庄稼、参天挺拔的大树……

凌晨到了深圳,大客还没停稳,小叔和小婶就在停车场橘黄色的'灯光下等候着,张望着。他们接我回家,吃了早餐,天也就大亮了。“程野,我们带你去大梅沙,那是深圳一个靠海的地方。”他们知道我来深圳就是想看海,所以对我这样说。

我们来到大梅沙,果然望见了波澜壮阔的大海。我快步奔向海边,呼吸着凉爽中略带咸味的海风。海浪排着队翻滚着冲向岸边,化作一片片洁白的浪花,前面的一排浪花消失了,后面的一排又紧跟着冲过来。金色的沙滩上有许多贝壳和鹅卵石,大大小小,形态各异,五颜六色,煞是好看。沙滩上有许多人,身着各种泳装,嬉戏的嬉戏,游泳的游泳,非常的热闹。

我极目远眺,蓝蓝的天,蓝蓝的海,天海相接,水天一色。天边的大海上蒙着一层层薄薄的雾,海面上的一切显得影影绰绰,如梦如幻,组成了一幅幅色彩斑斓的画面。我被大海的美景深深地吸引,尽情地蹦呀,跳呀。

夜幕降临,小叔小婶带我回去,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大海。

【篇二:当时只道是寻常】

为什么只有失去了它,才会懂得珍惜。

石榴还是那个石榴,安静地躺在桌子上,裂开了一道口子。可是我却再也不是曾经的自己了。那个喜欢在田埂边奔跑的小孩,早就随着记忆碎去。只有奶奶还会用碗盛着拨好的石榴,宠溺地对我笑。

只是碗中的石榴,还停伫在岁月。

初见石榴是小叔送给我们的。一大箱子,圆滚滚地躺在纸盒中,我在一旁兴奋地又喊又叫,奶奶嫌多,话到嘴边,转头便被我的泪眼硬是憋了回去。慷慨地全部接受了。

纸盒还未放到地上,我便迫不及待地拿下来一个,随手在衣上擦了擦,有些疑惑地望向奶奶。不等回答,伸手扣了扣石榴顶上的花骨。犹豫片刻,不待小叔将我拦住,便试着用力抠了一把。石榴没什么变化,手指却是钻心的痛。手一松,石榴从手上滚落到地上。奶奶跑过来,对着我的手又是哈气又是念叨的。罢了,还塞给我一粒糖。尽管如此,也没能阻止我对石榴的恐惧。

直到上了小学,才渐渐淡忘当年的不快。在此之前,奶奶从未再提起过,可我依旧吃石榴,吃了好多年,而我并不知道。

那天小叔走后,我独自一人关在房间里,闷闷不乐地看书。奶奶突然推门进来,将一只小碗放在桌上,又把另一只空碟子放在旁边。我赌气,没说话。她有些犹豫,尴尬地站在我旁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只听到门叩上时止不住发出的一声“咔嗒”。我又向四周看了看,确保无人后,才小心翼翼地看向小碗。里面的东西堆的很高。一层一层整齐地排列着。捡起一颗,呈半透明的红色,因为好奇,愣是把弄着对着阳光,突然手一松,径直掉进了嘴里。

滑溜溜的,没敢咬下去,小心翼翼地用牙一嗑。它竟炸开了,甜丝丝的味道弥漫入了嗓间。最后吐出来一颗白白的核。只想着神奇,又抓起一颗,再一颗,书也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最后一把把地抓,手都被迸出的汁液染得红一块白一块。奶奶正巧推门进来,见着我花猫似的脸,没忍住,扑哧一声乐了。

于是天天,奶奶都会将一只碗盛满,待我吃完,又进来带我去洗脸,维持着一种默契。久了竟也习惯了,习惯了每天将石榴塞入口中的日子。

直到奶奶腿摔坏了,行动再没有以前方便,自然也没有石榴吃了,才感到有多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几乎天天可以吃到石榴。也只是觉得平平常常。突然间伸手摸不着了那只小碗,好像梦都醒了。

当时只道是寻常,今日却语老来防。

可我依旧爱吃石榴,只能自己去拨。拨久了,手指隐隐作痛。看着小碗中越垒越高的果肉,忍着手指的创痛,敲响了奶奶的房门。——就像奶奶当年敲响我的门。退出房门时那声“咔嗒”,久久敲在我的心上。

“孩子,来吃石榴。”

“奶奶,石榴拨好了,快吃吧。”

【篇三:最后的永别】

伍尔芙说:“为了怀抱一些新幻想,我们失去一些旧幻想,这就是成长。”成长,终将会迎接很多新事物,但也必定会失去些什么。

——-题记

那一年国庆前夕,当同学们都还在教室上课时,我已早早请假,和小姨一起回乡下了——爷爷病重,要撑不住了。路途遥远,尽管我们马不停蹄,也是开了一天一夜的车才到家。下了车,我飞奔向屋里,走出屋来的是爸爸和我的两个叔叔。为了不耽误孩子们的学业,爸爸和小叔比我们早了两天就赶回老家。

我拉住爸爸的手,泪如涌泉。爸爸说:“爷爷现在情况不太好,还在等你和文博呢。”我听完立马推开里屋的门,看到了躺在床上的爷爷和一旁的小姑。我大步过去,握住爷爷的手,强忍住眼泪,挤出一个笑容:“爷爷,我回来看您了。”爷爷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只是盯着我,用力地盯着我,混浊的眼眶里冒出一点晶莹的泪光。小姑把手搭上来,用纸巾一点点试去他的泪水,又递给我一张,宽慰道:“好不容易见次面,哭什么呀?”但我们心里都知道,只怕以后是再也无法见面的了。爷爷是肝癌晚期加并发尿毒症,属于他的时间不多了。

我们赶回来时正是凌晨时分,又是深秋季节,屋外一片黑蒙蒙的。大姑问我们饿不饿,要去给我们下面。我们说不饿——那时那景,也不知道饿为何物了;但她还是去厨房张罗了。我也跟着去帮她,我们静等一锅水烧开,我问她:“大姑,你是不是一晚没睡啊?困不困?”大姑抹了一把脸,像是抹了一把汗,黑漆漆的看得不甚分明,“累啥?不累。”故作轻松地朝我笑了笑。可当我们把面一碗碗端过去时,我却分明看到她的眼里布满血丝。

整整一上午,我的头脑都是昏昏沉沉的,不知是守在床前的人太多,缺氧所致,还是被爷爷的病痛状所折磨所吓倒,感觉胸口闷得慌。走出门外,前庭后院,鸡舍旁羊圈边,隐隐约约的,到处都是爷爷忙碌的身影在晃荡;我走到一棵当年和爷爷一起手植的楝树跟前,手摸着光滑的树皮,顺着树干往上看,直刺长空,似乎没有个尽头,不禁感慨万千……突然,一阵低低的啜泣声传来,把我从梦幻中拉回,我一惊,意识到了点什么,赶紧跑回屋里。此时已是正午时分,爷爷开始大口大口吐着黑血,小姑半跪半蹲在床头用纸接着。大姑等已经在一旁哭得乱成一团了。我们看着眼前景象,心里像被蚂蚁咬似的,别提有多难过了。我知道,永别的时刻快到了。

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小时候,我最喜欢和爷爷上街打酱油去。因为爷爷总会顺道儿给我买二两鱼儿糖。我吃着糖在前蹦蹦跳跳,爷爷拎起酱油瓶在后跟着,伴着夕阳一起回家去……

爷爷生前从不麻烦人,最后的时刻也在替家人着想。他是在我睡梦的时候,一个人悄悄地走的,没让一个人亲眼目睹他的离开。守夜的小叔出门去拿手电筒,两分钟不到,回来就看见爷爷安静的躺着,不再动了。

醒来后我哭了很久很久,因为再没人像爷爷那样无条件地依着我了,再没人给我买鱼儿糖了,再没人牵着我上街了。

哭完,我拭干泪,洗把脸,去灵堂守灵。逝者已去,生生不息,我觉得是时候该成长起来了。

我得学着承担一切了。

【篇四:我最想感谢的人小叔】

人生就像一场旅行,在途中,你不知道会有新的事物,新的朋友,也会和熟悉的朋友熟悉的事情告别,但是这场旅行并没有结束,在这次旅行,你一定会有一个重要的人,他可以陪伴你的左右,他可能做你人生的指路灯,他可能做你坚强的后盾,但和我那个重要的人,是和我一起成长的小叔。

2017年的寒假,我小叔回来了,他拿着一个大行李箱,缓缓走过来,后来,我发现他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一开始我以为他的笔记本电脑只不过是用来消磨时间的,所以我并没有仔细问过他,晚上我画的画画完了,正准备要睡觉的时候,我发现外面的屋还亮着,我悄悄的走过去看一眼,原来是我小叔在,他不知道我走过去,我这才恍然大悟,之所以他带着一台电脑,是因为他还要趁其他零碎时间忙自己的工作,可他为什么要在外屋忙而不在客厅你忙呢?我心里又产生了疑问,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问小叔,小叔,你为什么要在外面工作?小叔叔,爷爷奶奶年纪大了,要多注意休息,我如果在里面工作,就很有可能会吵着爷爷奶奶,就是这样,我敬佩我的小叔——热爱工作

我的小叔不仅热爱工作,他还是个孝顺,爱帮助人的人。

我的小叔在北京,只有公司放假才能回来,到2015年的寒假,她回来的时候,一次中午,我奶奶不仅要做饭,还要洗碗,而我小叔很晚才睡午觉,奶奶说过,大江,水池里的碗我洗就行了,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好好休息休息,当奶奶熟睡的时候,我的小叔要去厨房里默默的洗碗,这可能就是一种无声的孝顺,有什么体谅吧,就是这样,我敬佩我的小叔——孝顺,因为孝顺一词是文字表达不出所有内容的。

记得有一次,我不会一道数学题,我问了问小叔,他很快就写出来了,他第一次给我讲的时候,我没有听懂,但是他很有耐心的在给我讲一遍,并且还教给我在数学方面很多的小方法。

我的小叔给我树立了这么多好榜样,难道不值得我学习吗?我有这样的小叔引以为豪,以后我也要向小叔学习,因为他是我最敬佩的人

【篇五:记忆斑驳了颜色】

冬末春初,我与父亲一起去看望住在江南水边小镇上的小叔。我一边欣赏着江南鱼米之乡的美景,一边听着应景的音乐,享受着这“暖风熏得游人醉”。

一路上,我在脑海里拼命寻找,也没找出有关小叔的记忆。只有几个如梦般的场景从脑海闪过,但转瞬即逝。我有些后悔遗忘了这些褪了色的记忆。说起那小妹,我却记忆犹新。两年前我来时,小妹才五岁,整天拉着我的手跑来跑去,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为我介绍着。又或是抱着我的腿,流着口水嚷嚷着:“糖,吃糖……”

到了,小叔家到了!小叔跑出来迎接,我一愣,印象中的小叔英俊潇洒,着装时尚。而如今,已是春初,小叔却还穿着冬天的灰色绒毛衣,头发像鸡窝一样,下巴上青色的胡渣子已经冒出来,裤脚上泥巴星星点点……小叔上前握住父亲的手,激动得热泪盈眶,嘴唇嗫嚅着,想说什么但又没说。小妹也从小叔身后闪出来,脸上稚气未脱,但明显已经长高了许多。她跑过来拉住我的手,一蹦一跳地往河边走。

岸边,垂柳依依,比记忆之中的高了许多,粗了许多。水波潋滟,远处的船娘摇着乌篷,唱着江南小调,而背后的青石板街,风韵秀柳又是那么相宜相称,宛如一幅浓妆淡抹的水墨画。两年前怎么没有发现如此风景?我汗颜,可能是小时太过贪玩,不懂得欣赏俗世美景吧!

抬头,阳光刺痛双眸,耳机里的音乐仍在播放着:“三月春花渐次醒,迢迢年华谁老去……”日子总是像指尖渡过的细沙,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那些往日的忧愁的误伤,在似水流年的荡涤下随波轻轻地逝去,而留下的欢乐和笑靥就在记忆深处历旧犹新。记忆,斑驳了颜色,那些褪了色哀伤的记忆将被焚烧,而那些快乐的记忆将铭刻心底,永不泯灭……

【篇六:风雨中,你教会我平静】

时隔多年,早已能独当一面的我,仍会在闲下来的时候想,人生如戏,不过一个晴朗而又平静的夏季,你却让我成长得如此迅速。

犹忆那个晴朗温和的午后,天空中原本嚣张的太阳奇迹般地偃旗息鼓,天空中偶尔飞过一两只麻雀,聒噪地讶然这个难得平静的午后,抬头仰望,只有万里无云的晴空,原本扰人的鸣蝉也懒洋洋地叫着,不一会儿便没了声息。

一切都太过平静,似乎都在昭示着暴风雨的来临。

门口的信箱又满了,我不以为然地从中拣着信封,千篇一律的广告,直到那个有些不同的白色信封从中露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看到上面的字有些不同寻常,我把它拆了开来,而随之落下的是一张法院传单,我呆住了,从我身后走过的你似是觉察出我的呆滞,停下了脚步,亦是呆住。

我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总是笑得像个孩子一样的小叔永远地离开了我的视线,而我却来不及说一声再见,小叔就那样坠入大海,再不见踪影。随后便是因为我们家与他是担保人的关系而如雪崩般到来的债务,当时的我虽尚且年幼,却也知道,那是一个何极庞大的天文数字,我们家无力承担。

我本以为向来柔弱的你,会嚎啕大哭。

而你呆滞了足有十分钟,一如窗外的鸣蝉,窗外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本是清爽的午后,我却无端起了一丝的燥热。

你收起了信封,敛起方才的一切呆滞,你冷静地通知远在外地的父亲,将日程排好,空出去法院的那一天,接着又有条不紊地处理起小叔的丧事,你的眸中,没有一丝慌乱与无助。

有那么一瞬间,我都要以为眼前这个冷静的女子不是我那个柔弱的母亲。

而你为了让我最小限度的受到影响,将我送回了远在上海的老家,那段在老家的日子里,只是偶尔与你通话,只是知道你过得还好。后来才从祖父口中得知你为了寻找小叔的公司余款与父亲奔走了一个夏天,我不知其它,只知道平息了之后再见到你时,你瘦了不止一圈,但那双眸子告诉我你在风雨之中的平静。

多年之后,当别人再次赞美我不论遇到什么事都如此平静时,我总会忆起,那个平静的夏天中不平静的经历,你带给我的平静。

风雨中,你教会我平静。

【篇七:流淌的美好时光】

岁月从指间悄悄划过,留下来的是记忆;记忆经沙漏轻轻走过,沉淀下来的是永远。

——题记

时光就像沙漏,缓缓下流,这时需要我们发自内心的去欣赏。

“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每当听到这首歌,我都不禁想起那幅画面。

小叔是一个“娱乐船夫”。那年夏天,他买了一艘小木船,小木船上没有装饰,看着很廉价。小叔是个巧手,不一会儿,就成了“无价之宝”了。我和小叔坐在船里,漂泊在清澈的河流上。微风拂动,吹着小船,也吹着我,令人情思旖旎。“滴滴嗒嗒”,下起绵绵细雨,小小的雨珠,引来了金鱼乱舞,看到痴迷时,竟忘了是在雨中。

小叔划动双桨,调头返回,鱼儿好似与我嬉闹,紧紧跟在船后。

夕阳渐落。火红的云层下有个黑点儿出现在远处。渐行渐近,只是一辆普普通通的自行车,却是我坐过的最贵的车。

车子稳稳地向前行驶,我搂着爸爸。我们路过池塘“听取蛙声一片”。这些有力的小东西似乎在比谁的嗓门儿更高;我们路过花树,“绿叶发华滋,”似与鲜花相比美。即使这样,也没有扰乱爸爸的思绪。

车子行走在崎岖的小路上,因为有高大的爸爸,一种安稳感在心,我一直感觉小路是平坦的。

静悄悄的时光,带走了岁月。一个眼里布满童话的女孩儿也已是成熟稳重的少女,也没有了幼时的稚气。

我第一次读书是从《格林童话》开始,幻想自己也是公主,生活在城堡里。可幻想终是幻想,只会被现实打破。渐渐的,遗忘了童话,接受了现实。

生活中的磨炼让我成长了不少,学会独立、学会努力、学会坚强,不再是那个遇事退缩、做事懒散的小孩儿了。时光带走岁月,让我体会了成长。

忘不了,忘不了那年少的青涩,忘不了那张张稚气的笑容。

岁月流岚,浅唱清欢,在记忆的光阴里静守那美好的时光与温暖。

【篇八:小叔】

夏夜,太阳还没落山,天依旧是很明亮的。

一左一右牵着父亲母亲的手,父亲的手大,母亲的手小,他们的手在不同的地方结了小小的茧子。牵着父母的手的我,吃得饱饱的,很开心。

“阿细,爸爸妈妈带你去看你小叔,到了那里,要有礼貌……我说,你弟也真是有够不安分,离家出走这么多年,回来了第一个电话,竟然是汇报自己住院。”我还没来得及回应母亲的话,就听她将对话对象转向了我父亲。

“我弟他……真想不到这么多年他一直没变,对音乐还是那么热爱。”父亲轻轻说着,不知想起了什么,脸上浮现出既无奈,又钦佩的笑容。我听得懵懵懂懂,自顾自哼着刚从幼儿园学的儿歌。

当年幼小的我,穿着开裆裤,还挂着清汤鼻涕,就这么屁颠屁颠跟着父母亲看望住院的小叔。当我站在他的病床前,仰着脸儿看他,看着他清俊的微笑的脸,吸溜着鼻子,满脑袋就只剩下了一句话:好高好高、好瘦好瘦……还有他的手指,又白又长,就像上回爸爸出差带回来的象牙筷,好厉害!

我的小叔是奶奶最小的一个孩子,从小就是被爱护着长大,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打小就是被宠爱的小叔,应该就没有什么烦恼或是反抗的必要了才对。但就是这么一个小叔,我的集爷爷奶奶的宠爱于一身,被哥哥姐姐羡慕,打小聪明伶俐的小叔,却不知怎么,走火入魔般地迷上了音乐,并且,执著地踏上这一条当时被视为歪路的“不归路”。

那一年,小叔不顾众人反对及好说歹说,在一场家庭内部展开的争吵后独自离家,走得决然,走得潇洒。身为名律师的爷爷,一直对他寄予厚望,并且希望他将来能继承衣钵。爷爷在争执时还中气十足,却在小叔摔门而去之后气得昏厥,醒过来后,一气之下说出“从此我再没这个儿子”这种话,还断了对小叔的所有经济支持。

那时所有人都以为,独自一人在外闯荡的小叔,会在几番碰壁、几次挫折,最终发现音乐没有出路之后,浪子回头。可是,三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甚至过去了半年,小叔都没有回来,也没有任何关于小叔的音信传来。后来才知道,当年小叔虽单枪匹马,却嗅觉灵敏,不知道从哪得到消息,去了一家酒吧唱乐队。

父母带着我去看小叔,是因为接到了自称是小叔乐队成员的人打来的电话,说是小叔住院,叫我爸去看他。“千万不能告诉爸爸。”打来电话的人如此转达。

病房里一片白色,床头柜上摆着架小小的袖珍钢琴,小叔就看着它,静静说着:“我生日的时候,乐队里人筹钱买给我一把吉他。就是那把吉他,在一个醉鬼手下变成一堆破木头,一堆昂贵的破木头……他怎么能这么做。”小叔没有打吊针的手攥紧了拳头,手背上暴起了青筋,“……要不是因为他们人多,我早就……”

“我以为音乐能把你这暴脾气改一改。”父亲温柔的话语响起,小叔听着,耸了耸鼻子,低下头不甘心地嘀咕:“…音乐是不能被毁坏的。”过了会儿,也不知道是不是父亲的安慰起作用了,小叔恢复了常态,他安静,身上涌动着难言的气质,就像他手边的那架钢琴。

“你叫阿细,对吧?”小叔突然叫了我,看着我点头,他让我把他枕头底下的东西拿给他。我摸出来一个绿的长的东西,小心地捧着,生怕摔了它——母亲告诉我,它叫口琴。小叔看着我的样子,笑着接过去,凑到嘴边吹了起来。

父亲眉目一动,母亲突然端正了坐姿,就连原先还在哭闹要出去玩的我,也一下子停止了啜泣。一时间,病房里只流淌着悠扬、婉转的音乐声,是很好听的曲子,如清泉流水,像小鸟啁啾。可隐隐的,就是让人感到哪里不对,有些东西,是那支曲子不该有的。是小叔的悲伤么,还是他对家人不理解的苦闷,但更多的,应该是他对音乐的执著吧……可惜那时的我不懂,只知道眼睛有点儿酸涩。

小叔是爱音乐的,痴狂到整整一个月节衣缩食,攒下钱来买当时算奢侈品的口琴,跟着电视学吹。小叔是有天赋的,只是听过几遍的歌,他就能轻易地吹出来,鲜少跑调。

我伴着父亲徐徐诉说的声音,如痴如醉地听着小叔吹曲,看着柔和的夕阳打在小叔身上,霎时间,觉得他便像天神一样伟大。对,就是阿拉伯里的灯神,无所不能。

年岁渐长,我也爱上了音乐。每当听着一支支或舒缓或奔放的曲子,哼着,唱着,感到无边的快乐;而当有所不解,心情郁闷时,又会有淡淡的忧伤…我想,我大概能够理解小叔,理解他当初的悲伤。

时隔很久,当我戴着耳机,漫步在街头享受暖阳,正当上一首曲子结束,下一首曲子开始的间隙,我突然听到一阵悠扬的提琴声,拉的是我熟悉的曲调,一如当年消毒水味四溢的病房里,让人泪下的感动。

我循着乐音,远远找过去,站在转角处看着街对面,那人的身影分外眼熟。他的头发遮住了衣领、眉毛,胡子拉碴,身上套着件宽大的破旧T恤,尽管如此,却不给人脏乱的感觉。他是我的小叔,我的尽管落魄却依旧精神整洁的小叔。“音乐是不能被毁坏的。”小叔这么说过。

小叔十根象牙白的手指,翻飞、拨拉,片刻不停地跳跃,像十个灵巧的小精灵,跃动在琴弦上,奏出美妙的曲子,仿佛就那么,创造了一个引人向往的幻境。小叔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

我看到他的脚边,摆着只敞开的琴盒,红绒布衬里裹着十几张票子,就如那架袖珍钢琴,醒目而悲伤。

我想起昨晚晚饭时,父亲说起他的小弟,讲他如何不顾性命地挣钱,只为了买小提琴,又如何为了能进音乐学院,为了能付得起那高昂的学费,一次性兼好几份职,甚至于在街头卖艺……

我一直都知道,音乐是一座神圣的殿堂,而我的小叔,是最虔诚的朝圣者之一。他甘愿为了音乐,舍弃自己的一切。

我知道,当我望着小叔专注沉迷的脸庞,刹那间流过心底,教我不自觉屏住呼吸的,叫做感动。

【篇九:摘蓝莓】

啊!终于放暑假了!又可以出去玩了!

差不多一个星期,我们在家里闲得无趣,于是,妈妈就约上了表妹她们,去摘蓝莓。

大约一小时的车程,就到了小叔叔的蓝莓采摘区。

我们下了车,不知我的阿姨竞然把才四岁的小弟弟也带了下来,真是太好了,我又可以跟他玩了。

一路上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到了蓝莓地,小叔叔跟我们打了个招呼,我妈说:“小叔,我们今天是来摘蓝莓的,可以给我们摘吗?”“可以呀!欢迎你们的到来!”小叔笑着说。

话音刚落,大家就开始忙了起来。蓝莓树很矮,有的不到一米,最高的也只有一米出头,参差不齐,错落有致的分布在田里。

我带着表弟一起摘蓝莓,我偷偷告诉你们,其实我表弟的蓝莓都是我摘的,他就只知道吃,跟在我后面瞎胡闹。

我对他说:“你这个吃货,有没有听过杰伦哥的一首‘听姐姐的话’,你要听我的话,知道吗!”他用呆萌的眼神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心暗喜:我把“听妈妈的话”改成了“听姐姐的话”还是很有用的,哈哈!

这时,他竞然偷偷地在吃我摘的蓝莓,都快被他吃光了。我立马把篮子提了起来,“都说了,要听姐姐的话,你怎么又在吃蓝莓了!”“姐姐,你也没说我不能吃你篮子里的蓝莓呀!”弟弟用不标准的话语说着。

我也无语了,只能给他吃,但心里是高兴的。

虽然我这次摘的蓝莓被表弟吃得精光,但我很高兴,小孩子吗,最主要的是开兴啦!我也一样哦!摘蓝莓的过程给我们带来了愉快,同时也享受了劳动的乐趣和光荣。

【篇十:第一次打高尔夫球】

这是一个阴郁的下午,外面阴雨连绵,我在家里百般无聊地看着电视。这时,突然电话响起,原来是小叔约我们去打高尔夫球。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听说高尔夫是一种贵族运动,在潮州只有一个高尔夫球场,我从来都没有打过高尔夫球,这次有机会学,怎能不兴奋呢?

冒着大雨,我们赶到了高尔夫球场。车子开过一条长长的山路,来到一幢小楼的门前,穿过小楼的大厅,走进里门,便看到一个碧草如烟的山谷,这就是高尔夫球场了。小叔办好手续,服务员送来球杆和球,我急忙拿起一根球杆就要开打。爸爸拦住我,请小叔教我,小叔说:“脚要站齐,手要放直,然后再把高尔夫球杆举到头顶,再控制好方向迅速地打下来。”说完小叔还给我示范,只见他手一挥球就打出一百多米。我看了不禁跃跃欲试,拿过球杆举过头顶,狠狠地往下一甩,但没想到,我这全力的一击竟甩到了我自己的脚。“哎呀!”幸亏我在最后关头控制住球杆不至于全打在脚上,但还是很痛。小叔叫我先休息一下,他再给我示范。这次,我认真的看着,双脚并齐,肩头放松,高尔夫杆举过头顶……我再试一次,这次好多了,打出了五十米。我感到挺骄傲,却发现旁边的堂妹双手挥起,一下子就打出一百多米。我不服气,看着她,想从她的动作中找出点点疏漏,可是,没有……我决定多练习几次,要超过堂妹。

不知过了多久,雨下的越来越大了,草地上出现了一个水坑,就像一个小池塘。这时的我已经打了五十多颗球,满头是汗。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努力练习下,球技已经有了实质的飞跃,我能稳稳地打出一百米了……

傍晚,我们恋恋不舍的离开了高尔夫球场。我心里想:这么有趣的运动,我下次还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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