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做家务作文】
下午放学,我一回到家就大声叫道:“老妈,老妈!”没人回答我,我就心想:“哈哈哈!老妈不在,我可以尽情地看电视了!”不过我还是要到老妈的房间里再检查一遍,免得她故意假装没有听到。
我一进房间,就看到妈妈无精打采地在床上躺着,我就开始担心了,就乱想:“妈妈会不会等了什么癌症吧?还是得了什么难治好的重病呢……”我急忙把妈妈摇醒:“妈妈,你那里不舒服?”妈妈笑着说:“没事,我只是一点疲劳,只要让我睡一会儿就好了。”说完,妈妈又继续进入了梦乡。
“唉!害我白担心一场,不就是想睡个觉吗?现在也都这么晚了,不如我这个‘小少爷’来帮你做一做饭吧!妈妈醒来一定会高兴的。”我心里这么想着。我来到厨房,回忆着妈妈以前煮饭的过程,我先把昨天装饭的锅拿出来以后,再放上一点点洗洁精,用手搓洗,搓洗好后,哇!亮晶晶的`可干净了。
我往锅里放进几杯米,再加入水。再用手转呀转。转了一会儿,觉得非常好玩,就闭上眼睛,使劲地转啊转,累了以后睁开眼,啊,到处都是米,我以最快速度把散在四周的米收拾干净,再小心地把米洗了一遍,再把水倒了,再把米放进电饭锅里煮,但我把按钮按成了加热,九分钟以后我去看,饭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我就觉得奇怪。冥思苦想一阵后,这才想起来应该要按“压力烧饭”按键,最后才把饭煮好。
唉,煮饭看着简单,做起来其实也不容易啊!我这个“小少爷”,以后也要多学做一些家务呀!
【篇二:少爷生活结束了】
当我步入初中,我的“少爷”生活便结束了,从此我要独立面对接下来的种种事情,因为我住校了。
一段美妙的交响乐将我吵醒,我看了看表,发现才六点半,又一头栽进被窝中,可没过十分钟,一个凶巴巴的生活老师便喊着“起床起床”冲了进来。看着生活老师的脸,我不禁感叹:哎,我被温柔唤醒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从没想到过有这一天,我自己为自己搭配衣服,自己为自己打领带。记忆里不是妈妈就是奶奶,总会细心地帮我整理好衣服,让我衣冠整齐地去上学。换好衣服,我们又得在生活老师的“逼迫”下拖地、扫地,做完内务再赶紧奔向学校。
一日三餐都由学校准备,我再也不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了。如果学校早餐给的是馒头,那我必须得吃馒头,我总不能饿着肚子去上学吧。反过来看以前,在放学后,我总会拿着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吃的喝的,保证饱得连晚饭都吃不下。现在也只能跟着学校的口味,吃一餐算一餐。
放学后,我便马上冲到宿舍洗澡,洗完澡就得把衬衫、裤子放进洗衣机,再把内裤、毛巾、袜子等贴身衣物手洗一遍,还要把它们拧干晾起来,干完这些,一个小时就过去了。如果此时我在家里,估计还在玩手机吧,这些衣物通常由奶奶清洗,而我一定在一旁休息。现在我必须干完眼前的事,不会有人来帮我了。
下完自习,当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回到宿舍又要被宿管叫去整理内务,我只好一边用耳机通电话一边打扫,记得以前,这时都已经躺在被窝里睡觉了。
躺在床上,慢慢的回忆,以前幸福的,无忧无虑的,什么都不用干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会留恋,但不得不面对新生活,因为这会使我更加独立,一段经历结束后,迎来一个崭新的自己,这不是很好吗?
【篇三:又是一年春来到】
这一年的江南,春天来得格外的早。还只是一二月份的光景,却已见草长莺飞,乱花迷人眼。
少年一袭长衫,踮起脚折那初长成的桃花。远处的家仆冲他招手:“雪芹少爷,这儿的花开得更盛呢!”少年于花丛中回眸,眼底荡漾着无尽的春意。
彼时的他过着富贵奢华的少爷生活,不食人间烟火。他的世界里,四季皆春。
少年打了个响亮的喷嚏。来北京已经有一段时日了,可自小生长在“秦淮风月”之地的他还未曾适应这里萧瑟的环境。北京的天气依然冷,倒像是寒冬腊月里,刮着呼呼的风,空荡荡的树枝上丝毫不见花朵的身影。
“我也曾金堂玉马,我也曾瓦灶绳床,你笑我名门落拓,一腔惆怅,怎知我看透了天上人间的世态炎凉!”吟此诗时,曹雪芹早已不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了。少时的家道中落令他深感世态炎凉,昔日花丛中回眸一笑的少年一夕间变得穷苦落魄。
初构思这个故事时,便是以自己为原型,他躲在家徒四壁的屋子里,沉醉于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恨情仇。写着写着,他就哭了;写着写着,便又笑了。有时偶尔停下笔,却也有瞬间的失神。似乎前一日自己还是那个领着家仆在园中采花的少年。然后低头看看自己如今的模样,便是无尽的惆怅。也不知是过了多久,外面已是寒冬。北风的呼啸声,夹杂着积雪压断树枝的“咔嚓”声,一点一滴,飘进破旧的小屋。他只是心无旁骛地执笔,写下那些被赋予感情的文字。
当他写完最后一个字,他便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已在这里。十余年的努力,最终化为一摞厚厚的纸张。他便是捧着这本倾尽其心血的《石头记》推开了小屋的门。
刺眼的阳光涌进屋子里,他不禁眯起双眼。不知名的鸟儿鸣叫着在林间穿梭。枝头的桃花绽开了瓣,衬着青翠的枝叶,鲜嫩鲜嫩的,似比少时在江南见到的,还要美丽。
这么一晃,又是春天了。
【篇四: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我家有一只乌龟,它叫小贝。它的家是鱼缸。
它的样子十分有趣。头、眼睛、嘴巴和鼻子都小小的;四肢上的爪子非常锐利,一块很光滑的石头,不一会儿就爬上去了;背上驮着一张又重又硬的壳,怪不得爬得那么慢;加上一条又短又小的'尾巴,凑成了一只可爱的小乌龟。呵呵,小贝的样子蛮搞笑,蛮有趣的吧!
小贝爱吃切碎的瘦肉,一顿能吃一大半盘。怎么样,它的胃口够大的吧。我必须一点一点的把肉放进去。小贝吃食的时候十分有趣,我刚刚放下来一点,它马上就把头缩进去,真不愧是缩头乌龟啊!过了一会儿,它发现四周并没有危险,它才慢慢地探出头来,一点一点的把肉吃掉。如果你在它饿的时候不喂它,那它可就捣蛋了——把鱼缸里的石子弄得当当响。那时候你可要遭殃了哦!遭什么殃你可知道。
小贝睡觉的时候可搞笑了。它先把头、四肢和尾巴全部缩进壳里,然后慢慢地闭上眼睛,睡熟了,还不时从嘴里冒出几个小泡泡来。如果你在这特时候吵醒它,它的嘴巴就会一张一张的,好想再说:“吵什么吵,本少爷正在睡觉呢,在吵醒我的话,我就不客气了!”
小贝可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少爷啊,我们一家都不敢惹它,你最好也不要惹它哦!
【篇五:未见的少爷】
我没有名字,是一个丫鬟。
从我记事起,就被人告知我是一个丫鬟,而他们都叫我丫鬟,让我直到现在都还以为我的名字叫做丫鬟呢?他们告诉我说我的任务是好好照顾少爷的起居饮食,可是我到现在都没有见过他们说的少爷。
那时候,每当闲暇的时候我都在想少爷是什么呢?是人吗?亦或是小宠物?是的我一直都没有见过少爷,因为他们告诉我买我来是为了照顾少爷,而少爷却在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我现在的任务就是守着少爷的牌位,有事没事的时候都要去打扫灰尘,尽管上面什么灰尘都没有。
有一天我偷偷地跑出了府里,到了一条小溪边戏水,似乎是太累了,我就在溪边的树下睡着了。
“茉莉,丫鬟,快来追我啊!”
“你是谁?你怎么知道我叫丫鬟。”
“错错错,你不是叫丫鬟,你叫茉莉,怎么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沐辰,你叫的少爷啊!你不是每天都要给我做清洁吗?”
“你骗我,少爷才不是你这样的呢?少爷已经夭折了,尽管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我知道我每天打扫的是一个木牌,才不是人呢?”
“你小时候我还揉过你的脸呢?记住我叫沐辰,以后不准再叫我少爷了,而你的名字叫茉莉不叫丫鬟。”
“可是……”
“不准可是,我们去玩吧!”
……
风一吹,梦醒了,我依然在溪边,什么也没有,但是我知道,我有了名字,叫茉莉,那时沐辰少爷取得,尽管他已经不在了,但是少爷依旧是少爷。
“叮叮叮……”
“小陌,走了,放学了,刚刚上课看你睡得多香啊!”
原来一切都是梦啊,就恍如是南柯一梦……
【篇六:家有“大少”】
“啊!我饿了,我要吃的,吃的!”即使隔着十万八千里,我也能知道这“怒吼”的声音来自于他——一个乳臭味干的小屁孩!
别看这小娃子人没多大,在家里的地位可谓是令我望尘莫及。又大又圆的脑袋顶着一顶乌黑茂密的“锅盖头”,黑葡萄般的大眼睛贼流贼溜的,塌鼻梁,那白皙如雪的“苹果肌”任谁看了都想咬一口。粗粗的胳膊像两节硕大的莲藕,只要跑起步来,像个毛茸茸的动物在蠕动一样,滑稽极了!虽然长着一张无公害的天使之脸,但其实他的内心闹腾着呢!他要吃牛肉,你不能给他弄猪肉,他要“骑马”,你不能抱他,总之,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记得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正在梦游周公,忽然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让我从床上惊醒,紧接着家里灯火通明,伴随着那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咆哮式的啼哭,我破门而入,“又要干什么,大晚上的不让人睡觉了?!”妈妈陪着笑脸,一脸无奈地说道:“’大少爷‘饿了,哭个不停,得给他弄点吃的!”我忍无可忍,推开卧室门,一眼就望见他穿着一件红色背心,露出白花花的胳膊,在凉席上”翻天覆地“。”啊,啊,我要吃,要吃牛肉面!“他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往下掉。哥哥见状,小心问道:“大少爷,家里没有面了,你吃点面包好不好啊?”像往油锅里撒了盐,他闹得更加不可开交了。爸爸开口道:“小祖宗,这时间,外面哪儿还有人啊,你吃蛋炒饭好不好,好香好香的蛋炒饭哦……”家人轮番好说歹说,他终于止住了啼哭。不一会儿,妈妈端着一碗香喷喷的蛋炒饭,一口一口地喂进”大少爷“的肚子里,看着他没心没肺地吃着蛋炒饭,手臂兴奋的舞动着,饭粒糊满了他的小嘴巴,我们的嘴角不约而同扯开了一丝微笑。
这就是我家的”大少爷“,我们一家人都视若珍宝的小弟弟,要是少了他的大吵大闹,那这个家又会少多少银铃般的笑声呢!
【篇七:成长的意义】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六年的光阴已悄然逝去。小学生活像天边的一抹云彩飘向远方。我已经从一个拽着爸爸妈妈的手走进小学的小孩子,成长为一个有思想有理想步入初中的青少年。
当我载着小学师生的欢笑与祝福,离开小学时,我的心中充满了不舍与担忧。虽然之前对于初中我有一些粗浅的认识,可是我心里仍然十分不安。我想:在初中,我的老师会是怎样的?我会有怎么的新同学?我能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吗?我的学习会在班里名列前茅吗?我们为什么要成长呢?成长的意义又是什么呢?许许多多的问题在我脑海里徘徊……
阳光灿烂的九月,我踏进了这个充满诗情画意的学校:清江外国语学校。进入校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道路两旁香气扑鼻的桂花树,不远处明亮的教室时而传来朗朗的读书声。在秋日和煦阳光的照耀下,我走在新学校的路上,心里充满了对新校园的憧憬。心中的疑问顿时有了答案:成长是称呼的改变和年龄的增长。
转眼间,我已经在学校生活了一个多月,我常常躺在床上,思索着……
上了初中,就意味着自己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让人宠着的“小少爷”了。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不再是一个只会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的人了。生活也似乎有了小学体会不到的自由,可面对突如其来的初中生活,却还是慌乱得有些不知所措;虽然长大了,可有些事情却不是自己一个人能解决的。
小学时,在学校里有什么困难老师可以帮上忙,自然轻松。学习也不是很紧张,即使自己管不住自己,也还有严厉的妈妈。在家里,自己总被宠着,什么事情拿不定主意,况且身边还有父母依靠呢!生活过得安逸而有序。
进入了初中,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好像进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在学校各种事情都需要自己解决,从未住过校的我生活上的一切都要自己学着去做;同学间偶尔也会擦也点小火花,不能再由着自己的性子,而是要懂得包容和理解;学习上功课也多了起来,任务紧,压力大,竞争激烈,没有半点儿喘息的机会;在家里,更不是以前被宠的“小少爷”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是要做好周末规划,做好自己的事,还要帮助爸妈做一些力所能力的家务。
想到这里,我暗自窃喜,这些变化大概就是成长吧,就是成长的意义吧!同时,它也让我明白:初中虽苦,但它是每一个人生命旅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在这个新阶段里,我才刚刚起步。
【篇八:老师我想对你说】
亲爱的徐老师:
您好!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其实并不确定该对您写些什么内容,因此,如果下面的文字有些混乱,忠心地请您原谅我的失误和我的错误。
只与您相处了八周,在这短短时间里,我有时感觉我们已经完全熟悉了,有时则感觉我们还有点儿陌生。其实我对您没有一点建议,我觉得您已经做得很好,假如赞美您呢,我怀疑自己可能会太假了。鉴于这几点,我就想与您讨论我最近的一个问题:对于《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您对它有什么看法呢?
在此,我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在读了《为何越爱越孤独》后,我才开始读《追风筝的人》。我对哈桑对阿米尔的忠诚感到惊讶,他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以下这段对也有这种意义: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忠诚最终促成了他和他妻子的死亡。
这就是我的理解,您呢?
您的学生苟永坤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篇九:雷雨读后感1000字】
暑假期间趁着闲暇读了曹禺先生的《雷雨》,以前在语文课本上曾经选过其中的一个片段,选的是鲁侍萍来周宅寻找四凤的时候,遇上了曾经抛弃的自己的情人周朴园,彼时周朴园已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有着雄厚的产业,是他负了侍萍,却没有一点对侍萍的愧疚,甚至质问她来周公馆干什么。当时只是读了其中的那部分片段,对这部话剧的了解还不甚深,如今又将整体重读一遍,只觉给我的内心带来巨大的波涛。
戏剧中最让我同情的是四凤:她懵懂无知,却最终成为周繁漪报复周萍的牺牲品,她付出了自己的一片赤诚,她是如此单纯,将自己的一颗心都付与周萍,然而对于周萍来说,这片赤诚又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纵然我相信周萍是真的爱着四凤,但是却总感觉有一种遭人利用的感觉,他与自己的继母私通的时候,只觉得繁漪是自己最爱的人,全然不顾自己的父亲,当他遇见了四凤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一丝不妥,总觉得是有些虚伪的,他把四凤当成是一块遮羞布,来掩盖自己曾经做过的龌龊之事。不管怎么说,他终究是配不上四凤的,纵然他是周家大少爷又如何,纵然四凤是个下人又如何,四凤的心灵比他要干净多了。当最后所有的丑恶被揭露的时候,四凤采取了最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或许越是单纯的人,就越是容易走上极端,那晚的雷声,就像是一把利刃,狠狠的插在周萍身上,也插在所有人心上,仿佛是对这丑恶最极端的厌恶。
最让我觉得无奈的是侍萍:她原本就经历了不为人知的痛苦,她尽着一个母亲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的女儿,然而世事终究是无常,谁曾想鲁贵是那么一个贪财势力的小人,偏偏就将自己的女儿送进了周公馆,偏偏又与大少爷相爱,偏偏又与大少爷有了孩子,这种乱伦是她这个母亲所不能容忍的,可是她终究是个母亲,她不想孩子们受伤害,她宁愿他们不知道真相,就这样苟且下去,至少他们能幸福,可是谁又曾想,当她准备悄悄解决这件事的时候,周繁漪和周朴园同时出现,将所有的真相都抖露出来,她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在场所有人中,除了四凤和周萍,最痛苦的莫过于她,她在承担着自己痛苦的同时,又承担着两个孩子的痛苦,这也就为后文侍萍的疯癫埋下了伏笔。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假使她坚决不同意四凤跟周萍在一起,或许就没有周繁漪的报复,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真相的出现,但是这样做却是违背常理的,她不是一个狠心的母亲,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温柔善良,面对四凤的以命相逼,她又如何能狠下这颗心来,她逼了自己,却终究下不去手去逼四凤,以是这悲剧性的结尾却又似在情理之中。
最让我厌恶的莫过于周朴园:他虚伪、道貌岸然,用鲁大海的话说,他如今的光鲜亮丽不知道是多少工人的血汗堆起来的;他专制,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家里,他不允许任何人反抗他,对繁漪是如此,对周萍、周冲也是如此,他自己板起面孔教训孩子们,却抱怨孩子们不跟他亲近;他无情,当年狠心抛弃侍萍,多年后回首再见,不但没有一丝愧疚,甚至喝问侍萍为何来到周公馆,他以为侍萍是来闹事情来了,纵然做错了的是他自己,他却仍然那么理直气壮,直叫人恨的牙痒。在整部戏剧里,所有的事情起因于周朴园,结束于周朴园,整个悲剧的结果就是由他一手造成的,然而他作恶多端,最终却只有他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身体康健,头脑清醒的活着,繁漪疯了,侍萍疯了,四凤、周冲、周萍相继而死,却只有他还好好的活着,这个结尾让人有些意外,却又蕴含深意,或许所有人都不记得曾经发生了什么,所有人的意识中已经无法留存当初的丑恶,但是还有周朴园,还有他还清清楚楚的记得,记得这后果是由他一手造成的,老年的他无儿无女,妻子疯癫,身边再无一人陪伴,而留他一人反反复复的想起自己所造的孽,午夜梦回时反反复复的愧疚和谴责自己,或许这正是对他最大的惩罚。
让我最惋惜的,是周冲:他是那样一个明媚的少年,他的心中有着诗意一般的远方,他对这世界抱着无比美丽的幻想,他对四凤亦是,他渴望同四凤去追逐他的理想,他已明白爱,但却不知道自己的爱寄托于何人。他是那样的单纯,在他的眼中,周朴园是严父,是爱他的;繁漪是慈母,更是那个关心爱护他的,视他为宝的母亲,他以为世界都是美好的,是如诗一般的,可是这一切在真相揭穿之时,轰然崩塌。他意识到,他的父亲,是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他意识到,他的母亲居然把他当工具一样来阻止四凤和周萍的爱情;他意识到,四凤爱的原来是周萍;他也意识到,自己爱的也绝非四凤,他只是为爱而爱。这一连串的打击如何让他承受的住,而他也不可避免的走上了死亡,他的死,最令人痛惜,却又在情理之中,就像是一切抱着幻想而活的人,被现实的残酷所撕碎,仿佛上帝对迷失的人们所下的诅咒。
最让我厌烦的,却是繁漪,这一点让我颇感意外,因为曹禺先生说,他对繁漪是最下了心血的,是最抱有期望的,曹禺先生对繁漪的评价,可谓是相当高了,可我偏偏不喜欢,或许作为女性来看,繁漪的境界太小,她性格中最鲜明的一点就是敢爱敢恨,爱的时候轰轰烈烈,失去的时候就彻底毁灭,或许有人说这是一种率性,但在我看来却不够大气。爱应当是无私的,不应该是自私的,就算被抛弃了又怎样,转身离开就是,何必为那不值得的爱搭上自己的性命,天下之大,难道还无处安放这一颗赤诚之心吗?但是想想,又或许是我的眼光太狭隘,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繁漪就如深陷泥沼的人,周朴园的专横和压迫,周家的阴沉,都使得她失去了活力,好不容易看到了一点唯一的亮光,唯一一个让她活过来了的人——周萍,她就会像行将溺水的人一样,死死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东西,所以她必须死死抓住周萍这根稻草,哪怕,只是一根稻草。
不得不说,曹禺不愧是戏剧大家,他说,他希望观众能够带着一种悲悯的感情,去俯视这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我不得不说,他的确做到了,他为这部戏注入了一种独特的美丽,让人想要反复的去品味,反复的去推凿,而这也正是他希望的,也正是我们所需要的。
【篇十:记一次游戏】
“同学们,今天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你看,小小木又在用教小孩子的语气和我们讲话了,真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我知道,这个游戏就是绕口令大赛。”没错,这个惊险而又快乐的游戏就是巧嘴争霸赛。
“呵呵,”不就是几句简单的绕口令,难不倒本少爷的,小爷这张嘴可是大家公认的巧嘴,我可不怕。“哇,这老师是不是……哎呀!这也太难了吧!”看着老师出示的第一关,同学们都惊呆了,没想到竟然这么难。老师一声令下,紧张的游戏开始了。“化肥会挥发”,一个接一个,轮到我时,手心冒汗,但我还是站起来念出来了。果然,我成功过关了。可同桌究竟是怎么了,居然念成了“化肥会会发”,唉!真是无可救药。
第二、三关的内容和第一关的差不多,可惜本少爷还是死在了第二关,看来这看着不是很难的题,念起来就成了“世界之难”啊,千万不要轻敌。
当你一看到巅峰对决——第五关的题目,你就知道绕口令的最高境界就是“黑灰化肥发挥黑会挥发花飞,灰黑化肥挥发会发黑,灰飞花。”我现在总算知道在重兵重炮下是什么感觉,再看看“战场”上的几位“战士”在“重炮口”倒下,真是不易呀!可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小文“战士”成功击败了敌人,我们大叫一声:“太好了!”教室里传来了雷鸣般的掌声,她也从“上将”手中拿到了大奖——五张语尘币。
“敌人”虽强,可在勇敢的战士们眼里,不过是只“幻虫”而已。这次比赛中让我深深明白了一个大道理,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都不能轻敌,哪怕敌人只有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