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吗?猜不到吧!我告诉你们吧!是非常可爱的小狗。
我的小狗叫阿宝,小名是小宝,他的毛发是黑白相间的,今年九岁,水汪汪的小眼睛,长的惹人喜欢,也很可爱。
经过训练的警犬还可以帮助我们捉住坏人,狗的嗅觉十分灵敏,能嗅出不同的气味,每天晚上,我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着阿宝,有一次,晚上我去公园散步,带上了阿宝,走着走着,阿宝忽然跑出去了,我赶紧追了上去,发现阿宝正津津有味的吃着草地中间的火腿,我看了看,不由称赞道说:“不愧是我的小狗,一闻到东西就吃起来,厉害,厉害,真厉害,这真是一只嗅觉很强的小狗。”
我的小狗十分热情好客。每次家里有客人来,它总是一刻不停的在客人面前跑来跑去,客人们都会说:“我的小狗像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并且阿宝还会“汪汪”的和客人们打招呼。
我每次伤心生气时,阿宝都会在旁边汪汪的叫,好像对我说:“别哭了,再哭你的脸就变成了猫脸,还会逗我玩,让我的心情马上就变好了。他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每次我去哪里,阿宝都会和我形影不离,不管去游乐场,还是去买东西,总是跟着我,我去哪里,阿宝就去哪里。我喜欢我的小狗阿宝。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狗,很听话,也很可爱。
【篇二:我的小狗】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这句话真是一点儿没错,我家的小狗就是这样,你想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吗?那就看下去吧!
它全身黑漆漆的,眼上有两道黄毛,跟眉毛似的;四只脚都很短,但跑起来就是风驰电击般的速度,能和电动车一比高下。所以我给它取名为“黑驹”。
黑驹的鼻子很灵。有一次,我妈妈的耳坠少了一个,让我帮忙找,虽然我很不情愿,但是“母命难违”呀!正当我一筹莫展时,黑驹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突发奇想:电视里的警察都有警犬帮忙,黑驹长的跟警犬很像,莫非也有警犬的本领?于是我拿着其中一个耳坠叫黑驹闻一闻,它死活不肯,我只好使出我的“必杀技”,从厨房里拿出一个肉骨头,在它眼前晃了晃,它想咬上一口,我急忙拿开,指了指耳坠,它似乎看懂了我的用意,上前闻了闻,然后走向别处。我跟上前去,只见它在地毯边停了下来,我掀开一看,那个“失踪多日”的耳坠正躺在那里。我急忙捡起耳坠,只见黑驹用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毫不犹豫地把骨头扔给了它,这是它应得的奖励!
黑驹也很好玩。有一次,我拿了一个球,在黑驹面前晃了晃,然后跑到了外面,它也跟了上来。我用我的“洪荒之力”把球扔了出去,黑驹就立刻发动了它的“小马达”,朝球的方向奔去。不一会儿,便叼着球“凯旋归来”,还朝我摇了摇尾巴,好像在说:“我还要玩,我还要玩”,还在地上打了个滚。我只好一直陪着它玩,玩到该吃饭了,它才依依不舍地跟我回家了。
这就是可爱而又好玩的小狗黑驹,你喜欢它吗?
【篇三:吃货的四大绝招时】
你是否为有让你“垂涎欲滴”的美味,却因为父母大人的不允而“望而却步”,不得不放弃这个美味的烦恼?“儿童本弱,为吃则刚”,自打有记忆以来,本“吃货”就一直在为这句话而努力奋斗,终于练出了四大“绝招”,保证让美味乖乖地“溜进”肚子。
“绝招”之一:努力攒
如果你有特别想吃,但父母大人又坚决不会给你买的零食,这时候,你就要学会“算”。先记住你想吃的零食卖多少钱,然后算一下要花多长时间才能攒够,等你五角、一元慢慢攒够后就可以亲自去买了。当然,去买零食的时候也要算一下钱包里的钱,千万别在买零食付款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钱不够。
“绝招”之二:顺便买
买你向往已久的美味时,可千万别在父母午睡的时候去,万一他们突然醒了,你就会被抓个正着,那一顿“爱的叮咛”可少不了啊。买零食是可以选择时机的,你可以在买文具时“顺便”去买一下,看似“不小心”拐到食品区,然后再“理所当然”地买一点。这时候,既买到了文具,又可以买到心仪的零食,两全其美,一石二鸟,何乐而不为?
“绝招”之三:安全藏
藏,相对来说较为简单。你只要在父母不注意的时候藏到大人绝对想不到的地方,比如闲置的书包、文具盒里或是书架后面。因为有句话说得好,“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不过,千万不能藏到枕头里哦,如果妈妈帮你洗枕套时被发现了,那可少不了一顿皮肉之苦哦!而且,如果香甜的零食招来虫子,咬你个鼻青脸肿,那就得不偿失了。
“绝招”之四:小心吃
吃的时候也要选择时机哦!你可以在父母出门时,正大光明地吃;也可以在父母午觉时,悄悄地吃。如果食物较硬,吃的时候会“咔嚓咔嚓”响,就先用水把它软化,再细细咀嚼,慢慢吞咽。不过,吃完后一定要漱口,如果被父母的“警犬鼻”闻到的话,那就“乐极生悲”了!
嘿!快去试试这四大“绝招”吧,如果成功的话,零食可要分我一半哦!
【篇四:感动瞬间】
之一:
在去泰国苏梅岛的路上,转机时,准备找个民间小馆,尝尝当地菜。一家店外表十分朴素,不张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间客栈。苏梅岛上经济不发达,很多人家都生了不少孩子。但或许这样的地儿,做出的饭菜才地道。
坐在冰冷的长椅上,身上一阵酥麻,这与外边炎热的气温成对比!
“你好!”一句生疏的中文飘入我耳,仰着头,一个肤色黝黑的人出现在眼前。我有点措手不及,加上我比较怕生,所以正想下面该说什么。突然,一个身高及膝的小孩跑来,对着这个男人伸出手,不知要干嘛。
只见男人走到客人吃剩的饭菜中,拣出几块像样的肉递给了他。那时,我的手颤抖着。
当我目睹了这一微小瞬间,我莫名想哭,心疼这个男孩,更心疼这个家。事后,我们故意多点了一份炒饭,想为他们做点什么。
之二:
在到了香港后,准备去那有名的“庙街”逛上几圈。好不容易从人群中挤进去,抢到一个位子,坐在位上,长舒一口气。正当我想眯会儿眼,休息一会时,一个身穿警服的人,拴着一只套着警服的狗走过来,“是警犬”我在心中叫道。可当地铁开行时,它并不像其它狗一样蹲在那,我疑惑不解时,旁边的训犬师随之蹲下,让警犬靠在自己腿边,又从包中拿出一块绷带,用熟练的手法将警犬腿部包扎。一人一狗,仿佛一对默契十足的好友。
哦,摇摆地铁上,演绎着一人一狗的温情。
那天的地铁,格外温馨。
【篇五:我的动物朋友小狗】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它不仅能看家护院,还能给盲人导航,警犬更能帮警察叔叔破案抓坏蛋,所以我很喜欢狗。
我外婆家就养了一条金毛。它有一双黑宝石般的眼睛,炯炯有神,黑黑的小鼻子湿润润的,耳朵垂在脸颊两边,全身长着又长又卷的金毛,很漂亮。尖尖的爪子藏在脚趾底下。每次我回乡下,隔老远,它只要听到我的声音就会像箭一样射过来,对着你摇头晃尾,并上身直立把两个前爪趴在你肩膀上跟你来个热情的拥抱。每次吃饭,只要你没给它盛饭,它就会汪汪的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快把饭盛给我。”当你盛好饭,它就用两只前爪,紧紧抓着饭盆,向四周扫视一下,才埋头吃饭,似乎怕别人会抢了它的饭似的。饭不够的时候,它会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你,让你再给它加餐,而且饭不能是素饭,要荤素搭配。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或是趴下来让你给它顺毛。有的时候,比如说下雨天,在外面玩累了的它跑进来休息的时候,家里到处都是被它踩出来的一朵朵的小梅花。可是,它若是生气了,就会一直趴在窝里一声不吭,无论你怎么逗它,它也不理你。夜里听到一丁点声响,它就会警觉起来,并“汪,汪,汪”地狂呔,非让你起来一探究竟不可。白天有陌生人路过,它也会“汪汪”一阵,提醒家人有陌生人来了。
刚出生的小狗宝宝,软萌萌的,非常可爱。它们还不会走路,趴在窝里一个压着一个,身上有一层细细的绒毛,小嘴巴在自得其乐地咂吧着,眼睛也没睁开,吃奶时,一个个爬到它们妈妈的肚皮下用力吸吮,一幅陶醉的样子。
我实在太喜欢这种可爱的软萌萌的,忠心耿耿的小动物啦!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
【篇六:寻找自我的旅途】
我的书架上整齐地摆放着我看过的书,《艰难的归程》便是其中之一,也是引发我深思最多的一本书。它摆脱了世俗的写法,在牧铃的笔下一只只动物栩栩如生,他没有把人类的思想加入到动物之中,使而变成童话传说。他笔下的动物有着简单表面的思想,尽管如此他笔下的动物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性格,让人们能一眼看出就是它。此书描写的故事一波三折,实属抓人心弦。
一只被宠物市场淘汰将要推上餐桌的杂种狗,在历经了逃脱,求生的种种痛苦之后,被艰难的环境改造成了一个看似冷酷的生存机器,它逃入牧场,在牧民,牧羊犬质朴情感下,冷却的心慢慢变暖,它成了一只不错的牧羊犬。在牧场里,它的好朋友狼妹也是一条被当成牧羊犬的训狼,训狼天性不改,怂恿它和自己一起离开牧场,回归荒野。牧羊犬不为所动,一次次的执行自己的放牧任务。最后,牧人遭遇雪灾身亡,它和另外一条狗,勇敢面对惊心动魄的危险与挑战,驱赶着几百只羊,突破几百条狼的层层封锁,奇迹般地回到了牧场,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刚开始读着本书时,我单纯地把它看作了一条狗逃亡的故事,可当我深度去读时,我把这条狗看做了人性的化身,从它从一只只知道吃喝,行动笨拙的狗变成了凶残的生存机器,再通过牧人的感化变成了合格的牧羊犬,最后与狼群独战,把几百只羊顺利驱回了牧场。从单纯变成冷酷再变成牧羊犬。从笨拙经过现实冷酷的冲洗变的凶残,这无一不是一次巨大的改变。它象征了一个人寻找自我的艰难历程。
书中牧羊犬是一条粗壮,机智,勇敢的狗最令我不可思义的是一条狗能突破几十头狼的追铺顺利把羊群送回牧场,这种事连一个人都做不到,狗却作到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惊奇的事呀!它的内心有多么强大,信念有多么坚强。
我在想现在还有这种狗吧!警犬!也许吧。虽然它可能不能单身狼群,但它拥有坚强的信念。还有很多拥有信念的狗。可是宠物狗却不包括在内。虽然警犬不是多么名贵的狗但他却发挥着自己的特长,而有些名贵的狗是因为他们的先辈,而现在的狗完全没有了斗志和意念,只要让主人开心,自己吃饱喝好过得好就行了,这样的狗值得拥有名贵的称号吗?我认为他们不配,因为他们不像他们的祖先那样忠于职守,本领高强,多才多艺,尽心尽力的为我们人类服务。帮助人类,从而变成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它们不配。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的一生就是在寻找自我,这慢慢长路就是在不停地给你启示,让你找准自我的地位和方向,再让你明白自我价值,剩下的就看我们自己的了,是否能真正看清自己。我曾看过的一本书中说道:“每个人一开始都是一块纯净的水晶,在俗世的纷扰中,会渐渐蒙上一些灰土……拂试去这些尘唉,灵性的光芒会照彻心灵。我们的成长其实就是在不断弹去蒙在心灵上的灰土。”
人的一生要不断寻找自我,才能发挥价值,使今生无撼,如果半途放弃,等于放弃了活着的意义。人生的真谛在哪?便在这慢慢路途中。
【篇七:我喜欢的动物猪】
中午,我去动物园看动物,小猪可爱极了,一会小猪要表演了,我心想猪怎么表演呢?我坐在椅子上观看,小猪竟然会倒立、翻跟斗、拼图、摆桌子等等,这些都让我看的嘴巴都合不上了,而且还让我目瞪口呆,原来世界上有很多猪,其实一直以来别人都小看了猪,猪们可有不少异能,众所周知狗因为嗅觉灵敏被驯化成为警犬,缉毒犬,实际上,猪的嗅觉比狗强很多倍,还有。
猪有救生猪————利用猪嗅觉灵敏的能力,找到生命;
明星猪————-英国智力动物园会跳舞的猪;
捕鼠猪————-我国西藏的猪,能嗅出鼠窝,以吃老鼠为食………。回家路上,我不禁想:“猪原来这么厉害!”
【篇八:观《一条狗的使命》有感】
你是否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我的使命是什么?应该说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所赋予的使命是不同的。
对于电影主角贝利来说,它的使命是:首先要开心,只要有可能,竭尽全力去帮助别人,亲密接触爱的人。对过去的事不要一副苦瓜脸,对未来也不要愁眉苦脸,只要活要当下。
“首先要开心?”没错,贝利是一条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故事是从关于它的五生展开,相当于人的童年、青年、中年、老年、晚年。从一开始无忧无虑的童年开始,经过一系列的成长与经历后,在最终它知道了自己的使命。
第一生,无忧无虑的成长,开心的玩耍,这与我们的童年时光是何等相似。
第二生,它认识了小男孩—伊森。从一个小男孩到一个大学生,他们有个共同爱好—打橄榄球,成为了亲密伙伴。他们还结识了伊森的初恋—汉娜,虽然两人最后还是分手了,但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多难忘的日子。这就像我们度过童年进入校园,开始青年的生活一样。
第三生,它成为一条母狗,也有一份工作—-当一只警犬,过上了与玩耍无关的日子,每天要遵守其职,并明白了孤独是多么的可怕。看见主人对它出色表现露出满意的笑容,它是发自内心的开心。贝利最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不幸中枪,那个警察,也就是它的主人哭了,我也难过的流下了眼泪。它的这种危难之时为了救主人的义举深深地感染了我。
第四世,贝利认识了主人玛开往雅和它的真爱罗克西,遗憾的是罗克西比他先走一步。这就像人的老年生活,年纪慢慢大了,有时会受生病等许多原因开离开人世。
第五世,它先是来到没责任心的主人家,被他们抛弃。之后,竟靠自己的回忆,找回到了伊森的家——-那个农场,小时的乐园。看见了步入老年的伊森,并让伊森和汉娜成立了一个家庭。但它还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让伊森认出它,知道是小时候的好伙伴,它的愿望在最后实现了……
为什么贝利最后还是选择回到伊森身边?也许那是因为它无法选择忘记伊森,那是它最享受的时光,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他们的感情。他们的感情就像一座大坝,经过时间的巨浪、洪流冲击,也无所畏惧。
仔细想想,我现在的使命是什么?答案是——-好好学习,为将来的自己加油。相信努力终究有回报,为以后的自己有更多选择的权力。
【篇九:笨狼的故事】
在讲《笨狼的故事》之前,我给大家介绍几个角色:
笨狼:一只笨的可爱的小狼,非常热心、善良,喜欢乐于助人,但他总做一些傻事,经常闹笑话。
聪明兔:从名字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是一只超级聪明的小兔,乐于助人,这个角色和我比较像,笨狼解决不了的问题,聪明兔都能解决。
故事里还有警犬阿黄、花背鸭、胖棕熊等等。
角色介绍完了,就让我来说说他们之间发生的很多趣事,比如:
笨狼会上长毛鼠的当,连房子都被长毛鼠给骗走了,他还真的相信他的房子是老鼠的,坚决不去打扰老鼠,直到聪明兔把门上的“老鼠寓”改成“笨狼寓”,笨狼才相信那是他的房子。这世上竟然有这样“傻”的狼,连自己的家都不认识,不过这也让我看到了笨狼和聪明兔之间深深的友情。
还有笨狼对朋友的关心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他怕朋友们在冬天吃雪糕会拉肚子,就把雪糕“煮熟”了。
笨狼还很善良,他帮小鸟在家里筑巢,这样小鸟冬天就不用飞到南方去过冬啦……
每一个小故事都能让我看到笨狼的可爱,还有它身上的优点——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关于笨狼的书还有很多很多,我的书架上还有《笨狼的学校生活》、《笨狼的旅行记》、《笨狼和他的爸爸妈妈》、《笨狼在森林镇》……如果你也喜欢这只善良又有点犯傻的笨狼,那就一起打开书本去看一看吧!
【篇十:警犬】
我一直梦想着有一条体型庞大的狗狗。由于妈妈老是说狗狗会生跳蚤,又不卫生,我只好放弃了这个念头了。
这天晚上,我梦见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一条狗狗,我高兴得欢呼起来。这条狗狗是拉布拉多犬,有着贵族血统,高大威猛,全身漆黑,牙齿非常锋利。于是,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黑骑士。
黑骑士非常听话,一看就是训练有素的狗。经过简单的训练,黑骑士成为了警犬、猎犬、导盲犬、搜救犬,兼我的宠物狗。我也成为了一名警察。
有一天,我带它出去散步,突然从草丛里蹿出八条大黑狼!要命的是,我身上没带枪,周围又没有可隐蔽的地方。正当我绝望地闭上眼睛的时候,只听黑骑士狂吠一声,并与大黑狼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最后,黑骑士利用了自己的智慧,终于击退了八条大黑狼。
我正要牵着它回家,忽然不知从哪里又蹿出了一条大大大灰狼,向我扑来,我吓得大喊一声:“啊——!”
我睁开眼睛一看,原来只是一个梦。唉,幸好是虚惊一场!不过,梦里的黑骑士真的好帅哦!于是,我又开始缠着妈妈给我买一条do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