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心中的英雄优秀作文】
成吉思汗是我最崇敬的英雄。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常给我讲有关成吉思汗的故事。所以,我从小就知道成吉思汗是我们蒙古族人民的大英雄。他少年时代就很勇敢,有了统一蒙古各部落的志向。后来他组织起英勇善战的骑兵,经过二十多年的征战,统一了蒙古各部落。大蒙推他为全蒙古的`可汗。元朝建立后,封他为元太祖。因此,他虽然离开人世七百多年了,但人民永远怀念他、敬仰他。
我的家一直供奉着成吉思汗的画像,虽然搬了好几次家,父亲都亲自把画像挂在新家的正堂上。每年父亲都带我参加在成吉思汗陵宫举行的祭奠活动。成吉思汗陵建在鄂尔多斯的草原上,是一座非常雄伟、壮观的陵宫。每次祭奠时,人们先在陵园外绕着金柱走三圈,边走边把鲜奶向天泼洒。然后是献酒、献哈达、献灯、献羊、献香。大家都跪着念祝词,歌颂成吉思汗的功绩,祝福草原人民幸福、兴旺。每次祭奠之后,父亲都把得到的哈达围在我的脖子上。然后带我去看射箭、赛马、摔交,还带我上集市上买东西。每参加一次祭奠活动,都使我更加敬仰心中的英雄——成吉思汗。
有的时候,老师也带我们去瞻仰陵宫。陵宫的中心安放着高大的成吉思汗的白玉雕像,还陈列着他用过宝剑、弓箭等,供奉着成吉思汗的军微苏力德。最使我流连忘返的是陵宫的廊里墙上有许多壁画,描绘成吉思汗一生的丰功伟绩。我常常边看边鼓励自己,长大了,我要成为一个像成吉思汗那样的有勇有谋的英雄。
【篇二:“疯狂原始人”之旅】
星期五,我和小伙伴们早早地乘着车,跟着青少年宫的老师们来到了萧山绿科秀农业公园,体验原始人的生活。瞧,在绿绿的草地上,我们身穿兽皮衣,头戴羽毛头饰,活脱脱像是从石器时代穿越而来的一个个小原始人。老师让我们分成了三个部落,并取好了每个部落的名称,然后领着大家做了几个小游戏。
老师率领着我们搭帐篷,学习系逃生结,学打击乐、午餐烧烤等。但我觉得最来劲儿的还是拔生菜的环节了。只见我们一个个跃跃欲试,看那架势,我们就像是搭在弦上的箭,随时准备发射出去似的。
“好,第三批去!”只听老师一声令下,第三批的同学如潮水般涌了过去。我认准一棵又大又绿的生菜,一把拉住它的叶子往上拔,可是,生菜如泰山般稳稳立在地上,牢牢扎在土里,它的叶子一抖一抖的,仿佛在嘲笑我。“哎呀……”“啊……天哪!”此起彼落的叫喊声在我耳边像一颗定时炸弹,瞬间爆炸了,我回过头一看,原来有许多小同学不但没把生菜拔起,反倒被强大的地心引力“吸”到了地上,摔了个大跟头!我仿佛知道了什么,挽起袖子,弯下腰,伸手将生菜露出一半的根紧紧握在手心,屏足劲儿将生菜连根拔起。我把生菜像宝贝似的捧在怀里,它那绿油油的叶子上,还滚动着几颗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我仿佛像一个刚刚获得大丰收的菜农,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
这次户外体验活动充满了乐趣,不仅让我像原始人一样学会了求生技能,还让我体验到了当农夫的乐趣。
【篇三:路与行】
有一座高山叫作人生,我们总要攀登。山脚的人,大声询问山顶的你,是否看到那离离原上寂寞的村庄和那一双双红掌清波的鸳鸯?可山顶呵,只给了你一斜斜乍暖还寒的夕阳,还有,一段段断人心肠的流光。——题记
我似乎不能这高而危的山峰,不知哪一位长辈曾用嘴贴着我的耳朵说:“爬得高,摔得惨。”可我知道,我的心不容我退缩,直至,浑身鲜血淋漓。部落的酋长年近暮年,要从部落中选出最优秀的少年继任他的职位,唯一的方式是去攀登部落人民视为神山的峗山。年少毕竟轻狂,我信心满满背上行囊。临出门的时候,白发丝缕的母亲对我说:“行儿。随缘,随性。顺天,应命。悠然行路,奢求,莫妄予,不执空,不沉溺。”只可惜,睿智的母亲,那番话我竟没有读懂。
从山脚出发的少年们,人人怀着愿为日普照天下的信念,向着同一个目标进发,即使山顶在遥不可及的地方,同行皆在憧憬,山顶的风光如何,云海苍茫,我独想,那是一个怎样的高度,该有君临天下的优越感吧。
峗山的山麓比想象中还要美,各处一片生机。淙淙流水,蝶舞花香。蓝色知更鸟用背托起青天,蝉拍打着树叶,有些地方,从去年落下的棕色树叶里长出了高高的青草,蘑菇顶着高高的伞帽散落在各地,寻找生命的张扬。欲望在头脑中膨胀。贪恋灼烧着我的思想。我在路途中采下一种草,分发给同行的人,告诉他们,此草有清肺沁脾的功用。他们自然信我,毕竟,我是他们朝夕相处的伙伴,毕竟,我从小跟随母亲学习药理,曾帮过他们不少,毕竟,我笑得如此真诚……可是,我究竟辜负了他们的信任。断肠草,断人心肠。我狠心地抛弃了朝夕相处的伙伴。我让每一个人年轻的灵魂都长眠于此。我感觉自己眼里流下了泪,可是,我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里,长满了座座新坟。那条生命的路,我终究走弯了啊!
我独自归来,大家都有所疑惑,可是理所当然我成了酋长。我俨然像一个独裁者,触摸到了梦寐以求的权力,却始终没有喜悦。母亲来看我,她慈祥宁静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却不敢直视那道目光,再善的人也将无法原谅我的罪行。所有的少年,都有一个干将莫邪的梦,圆月弯刀,美人佳酿,我的错误破了每个人的梦,从此,我将在人生的路上,独自行走。
我渴望弥补自己的错误,便愈加用心为部落服务,献出自己全部心血。头上银发若隐若现,皱纹爬上我的眼角,青春敌不过时光,流年终将被岁月淹没。所有的人都看到了我的奉献,我在部落中得到极大的赞誉。可是这些少年时的欲望在不惑之年却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夜里我再睡不下一个安稳觉。我只有向早已白发苍苍的老母亲诉说我的无助,母亲看着我日益的形容,叹气说:“行儿,如今只有你自己原谅自己。参因,参果。莫取相,莫畏怖。上面的风景,你该还没有看遍。”
母亲让我登峗山山腰,看新的风景么?我行至山麓,昔日好友的坟早已覆盖青草,郁郁蓁蓁。他们已放下,我为何还不解脱。踱至起参天,雄鹰展翅。深深浅浅的绿,翠绿的是竹子,深青的是松柏,堆堞蜿延,霁天空阔,古木的树冠将阳光切成斑驳的小点,就像沧桑印在泥土上。看到一棵落尽了叶的树,满树的枝干,坚强、清晰、勇敢。这条人生的路,我孤寂地走完前半生,一路上起起跌跌,不惑之年终不惑,当生命的华美叶片落尽,脉络才历历可见。我继续在路上行走,并将不停地行走。
时光百转千回,路上许多人都离我而去,母亲也身归青山。部落早已交附少年来领导,而我,自然可以怡然地走向远处。该走的路,该登的山,我不回避。我将在生命的终点站登上峗山的山顶,不管那是薜萝深深,还是荒冢累累。我走向夕阳古道,走向孤寂岁月的一角,随心所欲感受天地的浩奔。
碧空晴好,晌午火热。上帝问浪子:“你在尘世一切安好!”“今生已过,我会忘记一切,狂妄得芳草与麦穗间的田间小道。”
【篇四:拥有快乐,感觉真好】
有一种咖啡,味道很特别。深褐色的液体藏匿在浓浓的白色泡沫中,而那浓郁的香气却飘逸出来,散到你心里最深处。待你忍不住端起猛啜一口,才发现上了当。等你急急地咽了下去,舌尖除了被烫伤的痛楚外,还余有一丝甘甜。而就是这一丝甘甜让你回味无穷,忍不住再次端起杯来,哪怕再次受伤
——题记
很久以前,有一座快乐山;快乐山下是快乐河;河边一个快乐部落;部落中生活着一群快乐的人。一个陌生人来这里说“你们这儿为什么快乐?”人们嘴角不由往上翘说“这里是桃花源。”这是陶渊明的梦,也是我的梦。我小时是一个爱笑的女孩子,从小到大,我的照片百分之九十九有一副笑着的模样。妈妈说,我刚出生那一阵子,几乎没人见我哭过。又一次,还是婴儿的我被大人们逗得大笑,差点背过气去,吓坏了一群大人。
我跟爸爸说,我不快乐。正在喝水的爸爸喷了出来,说,就你一天到晚傻笑不止的小模样,还不快乐。我冲他哈哈大笑,心里却一阵阵难过。回到房间,泪水已打湿了日记本。我在上面写道“我笑,但我不快乐。笑并不代表快乐,快乐未必是通过笑表示的。
我跟朋友说,我不快乐。三个好友各打我一下,说我脑袋烧坏了。王苗说:“就你那傻样,还不快乐。”(怎么和我爸说的一样。)马燕说:“小小年纪,装什么深沉”;李慧君说:“哟,有郁闷,怎么,要不要我借你一个肩膀?”我一样打回去,说:“行行,我快乐我快乐。”心中却不断涌出伤心和寂寞。我站在五楼平台上对天空高喊:我不快乐!
每天父母忙来忙去,我上学妈妈每天比我早起来一个小时做早饭,妈妈每天笑,我问妈妈小什么,她说,我女儿上学、快乐,我快乐。我跑到五楼上问老天:难道这是快乐。王苗是我们四个中学习最努力,却最差的一个。我们三个携手跨前十五,她还在二十名至十五名徘徊。王苗说,他努力了,可一见考卷就慌。于是在期末前我给她写了一封信。信中我想让她坦然面对它。勇敢一些往前跨一步。我们最后在成绩单上看到王苗进入前十。那时的感觉,那叫什么,让我想想……马燕忽然说,你们快乐吗?
原来这就是快乐,这就是我在生活中未曾发掘的宝藏,这就是我曾带给别人的,别人也时常带给我的礼物,这就是我早已拥有的却傻傻追寻的梦境。
来到那熟悉的平台,我快乐地说:老天,我很快乐。
【篇五:走进湖州长颈鹿庄园】
精彩的航空梦想夏令营转眼已结束,四天时间里给我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乘坐直升飞机,水球对决大战,体验七彩滑道等项目都让我念念不忘,但让我印象最难忘的还是游玩长颈鹿庄园。
这是国内首家真实版的长颈鹿互动式庄园,是一个充满奇趣的童话世界。园中有数只从非洲来的长颈鹿和一些萌宠(浣熊、巨嘴鸟、土拨鼠、鹦鹉等等)。整个庄园分为长颈鹿主题乐园、鸟类湿地公园、萌宠部落等板块,因其可以喂长颈鹿而得名。
长颈鹿庄园位于竹林最深处,来到这儿就给人一种回归大自然的清新感,如同“爱丽丝仙境”一般。园区很大,在园内行动需要摆渡车接送,门口是石头路面的,园内喂长颈鹿的小路也都是石子路。很多同学拿到胡萝卜后都迫不及待地去投食了。我观察了一段时间后,发现大家喂的三只灵活一些的长颈鹿,它们动作迅猛,胡萝卜只要稍微被它们的舌头碰到就立马被卷进嘴里,对人类“毫无防备”,另外一只长颈鹿却总是安静地站在一边,“无人问津”。我就悄悄地遛到它身旁,高高地举起我手头的胡萝卜,递到这只温顺的长颈鹿嘴边,这下可把它高兴坏了,受宠若惊地望着我,一边咀嚼着一边晃着脑袋,好像在对我说“谢谢”。
接着我们还去看了萌宠部落里长着两颗大白牙的土拨鼠,夹着“降落伞”大尾巴的小松鼠,鸟类湿地公园里“半飞半游”的鱼鹰,小巧玲珑爱学舌的鹦鹉,嘴巴比头都大的巨嘴鸟等散养着的小动物。可爱的萌宠配上青翠的竹林,勾勒出一幅“以清风鸟鸣为伴,与日月星辰共舞”的绝美画卷,让我流连忘返!
【篇六:奔向心中的太阳】
自女娲盘古开天地以来,是一位在无数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而坚持不懈的人物。
精卫不顾自己的身躯是否娇弱的不堪一击,但却坚持每日向大海丢掷石子,她明知道大海如此浩瀚广阔、深不可测,但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坚持不懈地做着,只因心中不变的信念。
夸父,他抛下一切,只为追赶地平线那头的太阳,想去一探究竟。虽然他身高巨大,身手敏捷迅速,但在太阳面前,他奔跑的速度却如同刚学会走路的婴孩一般缓慢且带着稚嫩。从日出到日落,他不懈的奔跑着,在黄昏太阳即将落下之时,他以为已经追赶到了太阳,但在第二天清晨,太阳却依旧以地平那头升起,似乎是与夸父这些天所付出的汗水,所做出的努力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我本以为,过了那么多的时日,夸父本该放弃了,本该停止追赶了,本该回到他的部落与家人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但他没有,他依旧追赶,不论是让人精神为之振奋的朝阳,是似火般光芒万丈的烈日,还是让无数诗人感慨万分,引发无数寂寥之情的夕阳。
他奔跑着,口渴到喝干了江水也还是奔跑着;他追赶着,从脑中驱除光对亲人的思念,整日忍受着与亲人分离所产生的思念之情却依旧追赶着;他不放弃,抛下了整个部落,丢弃了所有荣誉,他仍然不放弃。
但他并没有失去一切,他并不是一无所有的。他还拥有信念,心中永不动摇信念。
最终,他还是没有追赶上地平线那端高傲如同天神般的太阳,他没有因为那个家伙对他的作弄而气急败坏,也没有因为为了那个作弄了人的坏家伙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而感到由衷的后悔。
我并没有觉得他是一个失败的人,也并不会觉得做了这样一个不理智甚至带些愚蠢的决定而笑他。我反而觉得他成功地追到了太阳,在他死前的那一瞬间,他追赶到了太阳,心中冉冉升起永不坠落的太阳。
他心中永不更替永不动摇的信念就是他所追赶的太阳,永不落山的太阳。
拥有信念,便是拥有了太阳,坚持不懈向着信念前进,那么我们的生命中将不再拥有黑夜,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生命的白昼,即使为了它而付出一切,甚至是我们的生命,也会觉得了无遗憾。
奔向心中的太阳,用我们的生命去追赶它。
奔向心中的太阳,让生命变成一首深沉且壮志激昂的诗!
【篇七:战争中的中国文化】
战争,在众多数人眼中是野蛮的,是无情的,可是战争再令人讨厌,但也是世上必不可少的环节,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解释,战争就是一个文化与另一个文化的激烈碰撞。
中国文化的开始
在遥远的东方大路上,有着几个部落的分裂统治。不同的部落代表着他们不同的文化,其中最为强盛的是黄帝的轩辕氏部落,它代表着人人平等的民主文化;炎帝的神农氏部落它代表着与人为善的和平文化;蚩尤的九黎部落,它代表着铁血的杀戮文化。当着三种截然不同的文化碰撞时,产生的火花就是被时代淘汰的文化;虽然绚丽,但却无用。而留下来的就是新的文化,新的开始,最先失败的是从不会战斗的和平文化,他们太过于和平,就变相的成为了一种懦弱;然后失败的是杀戮文化,他们不知人心只知杀戮,这注定要失败,最终胜利的平等文化吸取了这两种的文化精髓,产生了一种新的复杂的文化,这就是中国文化。
中国文化的进阶
中国文化有着五千年的历史,在这五千年的历史中,中国文化总在不断的变旧,刷新,变旧,刷新。时代不允许文化落后,不过是在夏商周汉晋,还是唐宋元明清,文化总在不断的发生变化,当诸侯制用不了时,就是全国统一,当封建皇朝不行时,就是民主社会。这就是中国文化的进阶。
中国文化的衰败
一个文化既然有鼎盛时期,那也就有衰败的时候,中国文化衰败时就在清朝末年。当时清政府的骄傲自大,竟自称为天国,不肯与其他国家平等交际。当乾隆说出“我乃天朝帝国,尔等怎能与我平起平坐呢。”就注定了中国文化的衰败,然而乾隆之后的帝王竟一个比一个傲慢。当鸦片第一次进入中国后,就如疯狂生长的野草,一发不可收拾。中国文化开始从内由外的腐朽,白银不断地从国内流出,同是中国人的健康也开始不断的消失,最终的收获就是“东亚病夫”这四个字。当外国人用洋枪炮轰开中国的大门时,中国文化开始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
中国文化的新生
即使中国文化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也有人会努力去阻止它的退出。有句古话叫“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一个旧文化的退出就是另一个文化的重生,而帮助中国文化的有大文豪鲁迅、艾青、巴金、江河等人;有共产党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人;有科学钱学森等人,也有千千万万个有尊严的中国人。他们用笔墨战斗,用枪炮战斗,用生命战斗。在他们的帮助下,中国文化就如同凤凰,以新的文化站在历史的舞台上。
所以说,在中国的历史中,文化常常伴随着战争来升华的。文化是战争的源头,战争是文化的传播。然而战争结束的时候就是新的文化诞生的时候。
【篇八:蚂蚁的部落】
今天,我又来到我家后院,坐在凳子上,悠闲地让秋风抚摸着我。早晨,好清爽!
我目光被一只蚂蚁所吸引,它在“大树”下寻路。我想,它应该在我家旅行了一圈吧!它不时地撞上几棵“大树”,跌倒了,没事,再漂亮地站起来是关键。这只蚂蚁做到了,它居然做到了我们人类做不到的事情:被“大树”撞了个跟头,四脚朝地,却不向“树”发气泄愤,默默地走自己的路。
正是因为它这样做,我的好奇心越来越大,觉得远处有一块大磁铁,把我吸了过去。我跟着它,到了草丛深处。我被眼前的事物迷惑了:工程师们指导工蚁们挖洞建巢,母蚁在四处寻找食物给丈夫吃。总之,眼前黑乎乎的一片,就像一张A3的吸墨纸。渐渐地,洞越来越大,那只旅行者正给孩子们描述我家的场景,它犹如一位综合实践的老师,显得苍老无比,走路异常慢。
我看见别的部落开始过来“朝贡”,看来蚂蚁们历史学得异常好啊!甚至还有丝绸之路,各个族长交换食物,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交换的食物,大臣们也跟着细细品尝异乡的风味。
我还看见了很多很多……
正午当时,我该回家了。再见,蚂蚁们,再会啊!
【篇九:大年】
过年的初一至初五中,我最喜欢初三,为什么呢?因为初三时丁丁哥哥要回来,我很喜欢他。
那天早上我们马上到小姑家,因为今年应该到小姑家拜年,丁丁哥哥比我们晚一点,不过还是很高兴。唯一扫兴的是丁丁哥哥没带平板,说落在火车上了(一开始我就觉得他在骗我),不过他还是带了手机,比啥也没带强多了。
为了早点玩,我飞快的吃完饭,跑进屋里玩手机,哥哥在手机上下了一个游戏叫《部落冲突》,(原来手机上有一个比较厉害的,他给删了)是从头开始的,我玩儿的那天,防御设施只有一台一级的加农炮,然后被我升级了,又造了个箭塔,这样一来就安全了。
哥哥很关注我的身体,玩过十分钟,休息五分钟,有时候会休息的多一点。整个上午别无惊喜,但是晚上到大姑家却有一个超级大的惊喜。
晚上,我们到大姑家吃晚饭,突然,哥哥从他那个屋子里拿出了平板,说:“来,咱们来玩这个大的。”吓了我一跳,然后又顿时笑了起来,因为我太喜欢那个平板了。
那个平板里面的《部落冲突》太厉害了,只是我不大会操作,因此哥哥只让我玩手机,手机上的游戏太无聊了,但是“军”令如山倒,我不得不服从。
初三是我最期盼的日子,原因你们自然能懂
【篇十:草原游学白桦林—驯鹿部落】
东方升起第一缕霞光,我和爸爸坐着车前往根河。一路上,我一边欣赏着美景,一边画画、吃东西、写英文日记,而爸爸也在创作他的美篇。
我们坐了好久的车,才慢慢接近根河的原始文明,入眼就是整片整片的白桦林,真多啊!在金华可看不到几棵。听邢叔叔介绍,白桦树是一种伴生植物,它的伴生植物是松树,树林深处还时常有熊出没,好期待能看见一头野生的熊。
我和爸爸中途下了车,前往一片充满了嗡嗡声的白桦林,站在林子旁边好多飞虫在我们旁边环绕,爸爸说那是牛氓吸牛血的,喝血的好可怕!我鼓起勇气进入了林子里面,真奇怪,林子里面竟然没有牛氓,有的只是蜜蜂和蝴蝶,在林子中的草地上翩翩起舞,我也在那儿尽情地吹着蒲公英,追逐着蝴蝶,和爸爸在草丛中打滚。
不久,我们来到了森林深处的驯鹿部落,那里有木头房子、撮罗子帐篷,还有一百多只驯鹿,它们占了满满一个林子。看着那树枝一样的鹿角,我还是有点担心不敢靠近,可是我还是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心,小心翼翼地走进它们身边,它们竟然不怕生人,还亲昵地把脸凑过来蹭蹭我,原来这就是圣诞老公公那温顺的坐骑啊,好好玩哦!我的注意力一直都在040号驯鹿上,因为他最黏我,一直跟着我,我也最喜欢它了,我和它拍了好多合照。
夜晚,我选了木头房子住了下来,我和爸爸一起动手做了晚饭,生火、切菜、炒菜、上菜,邢叔叔给我们拍照,合作得真好啊!晚饭时,我和驯鹿部落的叔叔一起又了解了好多关于驯鹿的故事。
晚上,我做了一个香甜的梦,和驯鹿在一起的梦。
一直过了很久很久,我依然会想起那只040号驯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