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暑假趣事作文】
一转眼,期末考试结束了,舒服而无聊的假期来了。上学时想放暑假,考试时想放暑假,思考时还想放暑假。但暑假来了,我又想上课,暑假太无聊了,不是写作业就是睡觉。没有一点好的`计划。早上起来后,伸个懒腰。跟着妈妈去锻炼身体妈妈去拉胳膊,我去跑步,跑步后我们回家吃饭。饭后我去屋里看书去了。
看了一会儿书后,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讲的是:一只狗是一只退役猎犬,他神通广大,没有他破不了的案子。有一天,天空中下起雨来。之后的事都很怪:广场的雕塑融化,飞机坠毁。这都是谁干的呢?原来是酸雨惹得祸。我看到这便想到:现在空气污染这么严重哎,都是我们造成的我们要保护我们的地球。
【篇二:成长】
最近发生了一件事,高中的两名学生围殴一位老师,打完了以后,还对着镜头怒吼:“我是学生,你们能拿我怎么样?”不错,你的学校是不能对你干什么,但是社会可以,你将面临的不只是赔钱,还有可能会被坐牢,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到时候你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一次爸爸带我去聚餐,他的同学家的 一个孩子在飞快的转着转盘看到什么好吃的就拿筷子往嘴巴里夹,让那儿的人们都无法伸手夹菜,爸爸问同学不管管吗?那个人却说没事,现在的教育不能阻拦他,要让他自由发挥。没错,这位家长对现代教育的领悟是如此的肤浅,他认为自己的教育方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别人的眼里,你的孩子就是一个没有教养的孩子。每个人都是要步入社会的,人在社会上生活的时候,总要学会谦让和礼仪,才能在社会上更好的生活,也许这位家长永远也无法想到这些。
还有一次校园发生了一起单车失窃案。这个案子的主角就是这个学校的一个熊孩子,老师把他的家长请来以后,那位家长漫不经心的说没事儿,不就是一辆车吗,他们家有钱,赔得起。这位家长,也许你的家庭是挺富裕的,但是你的孩子如果顺手牵羊习惯了,长大后可能会去偷更多的东西。几百元,一台手机,一部电脑。到时候如果你说他只是一时贪玩才去偷的,那又有谁会相信呢?
有一个同学,他非常喜欢奥数,但是他是一个慢性子,上学经常迟到。所以他的同学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奥特曼”。几年之后,她的爸妈把她带到英国去留学,回来了以后他去一家店上班,但是他上班的第一天就迟到,老板没有丝毫犹豫的就把他解雇了。老板对他说,如果我现在不对你残忍一点,你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残酷。如果每一个人都和这位同学一样做什么事情都是慢吞吞的,那你丢失的就不一定是一份工作了。
同学们,俗话说得好,穷养,富养,不如教养。在成长的道路上总会有一些磕磕撞撞的,但是你们要记住,我们要做一个有教养的人。
【篇三:打乒乓球】
周五我去二师附小东校区四楼打乒乓球。老师先让我们做热身活动。接着让我打正手两点,要注意拍儿从腰部收到眉毛处,脚下要注意移动,从案子的左边滑到右边接第二拍儿。正手两点是打乒乓球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老师教我们打正手两个反手两个、百速、无定点。
做完这些基础,我们就可以和老师对打啦。球在我们的球拍儿之间像灵巧的白鸽上下飞舞。球落在案子上,乒乒乓乓的响声像一首美妙的乐曲,我真希望这美妙的乐曲再多保持会儿。于是,我更专心了,转身,挥拍,移动步伐,每个动作都做得一丝不苟。我的眼睛紧盯着老师的来球,挥动手臂迎球,手酸了,满头大汗我还是坚持着。
因为我知道想打比赛就得练好基础。而基础就在于我们每天的坚持。
【篇四:机器蚊子】
说起蚊子,大家一定都很熟悉。每到夏天,它就“嗡嗡”地叫个不停,被它叮一口,就会鼓起一个包,浑身痒痒的,就算涂了花露水,痒也减轻不了多少,因此,我们非常讨厌它。可我却根据蚊子会吸血的功能发明了机器蚊子,它的用处可多哩!
机器蚊子和普通蚊子长得没什么区别,只是它能听懂人说话,不怕水,不怕火,不怕电,不怕摔,不怕打,还能破案。
当我正坐在家里看电视时,电话铃响了,我连忙接起电话,原来是公安局局长要请我拿着发明的机器蚊子去破一个大案。
我挂掉电话,连忙带着机器蚊子赶到警局。局长告诉我是一位很红的明星被杀害了,这个案子已经过了几个月还没破,只好请机器蚊子来帮忙。我听了,让局长把凶手作案的工具拿出来,局长赶紧把匕首拿了出来。我拿起匕首,把上面的指纹输入电脑,机器蚊子也收到了指纹,因为机器蚊子的思维是和电脑连着的。我又让它吸了能让人暂时受控制的药水,然后对着它说:“把这个注射到犯罪分子的血液里。”机器蚊子得到命令后,以每秒探测十万人指纹的超快速度去寻找犯罪分子。一分钟后,我通过电脑屏幕看到机器蚊子找到犯罪分子,并飞进了他的家。机器蚊子趁罪犯不注意把药水注射到他的血液里。我从电脑上得知机器蚊子已经完成了任务,便对电脑说:“赶紧到警局。”由于犯罪分子注射了我精心制作的药水,身不由己,只好被迫到了警局。局长看到他几个月还没破的案子在十分钟之内解开了,紧缩的眉也展开了,对我说:“你发明的机器蚊子可真好,我几个月还没破的案子在十分钟之内就解开了,真厉害!以后要多多帮我破案哦!”“义不容辞!”我笑着说。听着刚才局长的话,我心里美滋滋的。
及其蚊子的作用不可小觑,虽然我现在还小,还不能发明出这样的及其蚊子。但我相信,我现在起努力学习,将来一定能发明出这样的机器蚊子,为国效力!
【篇五:妈妈,请你听我说】
妈妈,首先我要感谢您十个春夏秋冬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但有一次我对您的不敬,我非常后悔。在此,我想说声:“妈妈,对不起!”
一个周末,我上完了奥数课回家,觉得疲惫不堪,然后随便穿了一双拖鞋,抓了一把瓜子,跳上沙发,打开电视机,津津有味地看《名侦探柯南》,我仿佛置身在恐怖的案发现场,跟着柯南一起破案。
案子要解开了,正当柯南说出犯人名字的第一个字时,“嘣”的一下,屏幕黑了,我仿佛被弹出了这个世界。等醒悟过来一看,妈妈正怒气冲冲地看着我,当我和她对视时,她带着怒气对我说:“怎么又在看电视?”,我不甘心的反驳道:“为什么我不能看,这可是周末!”,妈妈理直气壮地回答:“因为你在这个周末,既看电视,又看电脑,还玩了手机!”说完,就气冲冲地走开了。
我此时怒火冲天,恨不得拿个东西给妈妈来个下马威,无意中摸了摸口袋,咦!这是什么?原来同学送我的甩炮,哈哈!到时候……
十分钟后,妈妈过来了,我见时机已到,就大声喊:“看炮!”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啊!我真扔出去了!本只想吓吓她!“嘭”的一声,甩炮炸了!妈妈也被激怒了,说:“你这个不听话的孩子,眼睛真近视了不关我的事!”。
此时,我很想去道歉,可总有股力量阻挡着我……
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吃饭了,我终于忍不住对妈妈说:“对不起!”妈妈说:“我也不该骂你,但也是为你好!”
对不起,妈妈,我不会花过多的时间看电视了,更不会对您做出那么野蛮的动作了,感谢您伴我成长!
【篇六:糊涂的小猪】
小猪是一名糊涂的法官,每次审判时,助理都会给它充足的资料,但小猪总是一问三不知,因此导致审判错误。
一天,小猪办好案子后走在大街上,突然,天空中乌云密布,顿时下起了倾盆大雨。小猪还没反应过来呢,它就已经成了“落汤鸡”。这时,它看见了一旁撑着伞的毛毛虫,便问它:“我可以和你一起撑伞吗?”
毛毛虫一听,回答道:“当然可以。法官大人,快进来吧!”就这样,小猪和毛毛虫共撑着一把伞。
路上,毛毛虫对小猪说:“法官大人,天色不早了,要不今天就在我家过一夜吧!”小猪一听,红着脸说:“那……那就只好麻烦你了。”又走了一会儿,小猪和毛毛虫终于到达目的地了。小猪洗好澡后便睡了,睡觉时,它还做了一个梦:它梦见自己变成了未卜先知神人,就像诸葛亮一样,不管什么难度的案子它都能审判正确,上司还给它升官,自己也变成了富豪。它还梦见自己的脑力超过了狐狸,抓到了警察10年都没抓到的犯人,还有……这可真是一个好梦的夜晚。
第二天早晨,小猪谢过毛毛虫后便走了,小猪回到法院准备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到了下午,毛毛虫哭着来法院告案:“法官大人,啄木鸟把我的家人全部吃掉了,呜……呜……”
小猪听了,顿时火冒三丈:“哪有这种欺负人的事情,我现在就让啄木鸟过来。”说完后,马上给啄木鸟打了一个电话,并让它过来。啄木鸟到了以后,小猪对问道:“你是不是把毛毛虫的家人都咬死了啊?”啄木鸟一听,知道小猪误会了自己,连忙说:“法官大人,我这是在为大树治病呀……”还没等啄木鸟说完,小猪就打断了他的话:“还敢狡辩!把他关进监狱去!”啄木鸟就这样无辜也被关进了监狱。自从这起案件后,就有很多动物过来告状,千篇一律都是说:毛毛虫最近一直在破坏树木。小猪知道后,脑袋就像晴天里打了个霹雳,这才恍然大悟:毛毛虫之所以让自己住到它家去,是因为想讨好自己,然后再让自己把啄木鸟关起来,这样毛毛虫就可以尽情地破坏树木了。小猪这样一想,就赶紧把啄木鸟放走了,并且把毛毛虫关进了监狱。
这一次的审判真是有惊无险,如果不是小猪及时发现问题,那毛毛虫肯定把森林的树木全部都破坏了!
【篇七: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大量的书,其中令我最有感触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福尔摩斯对我们来说是个即熟悉又陌生的人物。熟悉的是我们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关于他的故事,陌生的是虽然大家都知道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却没有人真正地了解过他。区性
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私家侦探,一旦接到案子,他就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锁定目标,侦查案情,将整个案子差个水落石出。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红发会》、《身份案》、《五个橘核》、《最后一案》等一些刺激而又惊险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这个故事。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分子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就料到这是一个骗局,可他依然让自己的朋友走开,不想让他受到伤害。自己则与莫里亚蒂教授激烈地扭打着掉入悬崖,同归于尽。这则故事让我深刻感受到:福尔摩斯是个拥有大无畏精神、敢于牺牲,对朋友可以做到奋不顾身、舍生忘死。他的这种职业精神让我对他充满了敬佩。
此外,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福尔摩斯之所以做侦探,不仅仅因为他有超越常人的侦探能力,最重要的是,福尔摩斯因为痛恨坏人,痛恨那些破坏社会文明的家伙,所以他曾立志要捉住世界上所有的大坏蛋。还有,看了这本书能让我的思维活跃起来,让我明白了破案后成功的喜悦。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也成了我的偶像,我立志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人。
【篇八:我的房间】
我的房间,在父母眼中,像一个垃圾场;我的房间,在同学眼中,充满了科技感;我的房间,在自己眼中,非常令人省心。
一打开我房间的门,一盏位于门口的暖灯立即点亮,让我在黑夜里不用到处摸索开关。地上的扫地机器人和往常一样,勤劳的工作着。窗户上,哪些被我用记号笔记录着的物理猜想,已被我擦掉,剩下没有擦干净的,被我整洁的黑色书桌挡着,不让我去清理。
要说我房间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桌旁的一排排大部头书,同学们常常感叹:“这么多书,你看完了么?”我笑笑,说:“快了吧。”那些书,等读到最后一本,第一本又忘了。它就像一个知识黑洞,让我一遍遍地进行“温故而知新”。但总也无法真正参透其中的一本,哪怕是《水浒传》。
因为这些书,在我房间中还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
记得有一次,我的一位朋友来我到我家。他受其中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启发,居然自己创造了一个小案子,让我来破。但材料不够,我又把他的案子进行改进。最后,我按照线索,离真像越来越近的时候,却越发的不可思议,这个案子居然是和书中一样的!我对他说:“你不是让我改了吗?”他的回答让我当场昏倒,他说:“我只想看看你对书熟不熟悉。”
虽然这些书我没有看完,但正因为这些书,让我更喜欢房间,因为里面有无穷的知识。
【篇九:人之常情】
他出生在普通的百姓家里。父亲每日朝起而暮落归,母亲在家里纺纱织布,从小懂事的他从不让父母担心。十年寒窗终于博得功名,他状元及地,皇帝钦点他为新科状元。那天他风光无限,巡游时人们高声呼喊,他只是微笑点头示意。了要去拜访恩师,从谢栽培之恩。
“先生在上,请受学生一拜。”他还是那样对先生施以大礼。先生本是朝延元老,辞官后游山玩水,也做得陶渊明第二,活得倒也逍遥自在。那日先生在山中游玩,偏风雨大作树林里黯淡无光,树林深邃,不知不觉就迷了路。或许是机缘,他恰在山中,见到一个老者独自在外,不免心生怜悯之心。他恭敬地请求先生随他一起走,先生见他文质彬彬,便也随了他。等将先生送还回家,先生问他应该如何报答他,他只是微微一笑:“助人乃人之常情,何足挂谢?”“哈哈,好一个人之常情,孺子可教也!”就这样他成了他的关门子弟。
“先生,学生今日将步入官场,还望多加指导,”他又向先生一拜。先生微微一笑,缓缓道来:“人皆有欲望,此乃人之常情。但为官者切忌贪欲,此为官大忌,需谨记。”“学生记住了,感谢恩师教诲。”说着他又是一拜。
那一夜,明月如镜,清辉洒了衙门的每一个角落。月色无边,可人无奈啊!他为一件时事伤透了脑筋一边是丞相公子,横行街市,打伤了平民,而另一边则是希望官府主持公道的百姓。他深知丞相权倾朝野,这真是一个棘手的案子。3年里,他一直锄强扶弱,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丝毫不把恩师的话抛在脑后,可也因此招来了多次杀身之祸。官场的风风雨雨被他看透了,这一刻,看到满院清辉竟有些伤感。他真的累了。那夜。他喝了酒,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他一个人在院里沉伦,任由酒精麻痹自己。“今夜我要痛快一回!宣泄一下,也是人之常情啊!”
那夜,他酩酊大醉。一早醒来,突然发现房间里有晃眼的光——金子!“管家,管家!这是怎么回事?”“老爷,您不记得了?这是昨天丞相大人派人送来的,说让您对那案子多加包涵。”“什么?”他用力的敲敲脑袋。是啊,这确实是我收的。可我怎么这么糊涂呢!
“老爷,您宽心啊!你想想,您辛苦的这几年,每日粗茶淡饭,布衣着身,俸碌也都大多给了难民,您自己,您自己一点也没享受啊!难道您要一直这样,看别的官员锦衣玉食,而自己却穷困潦倒吗?再说,您的仕途可也在丞相手里啊?老爷,收下它,这也是人之常情啊!”
他的身子颤抖了,是啊,这些都是人之常情了,我又如何啊?
【篇十:我们班的侦探】
我们班的“侦探”,那叫一个“绝”。深邃的眼眸暗藏着孤独。他是一个很古怪的人,黑色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长长的睫毛,挺挺的鼻子,显得他无比的高傲。但是一听到有人求他去查一件“案子”时,便两眼放光。
那天下午阳光柔和,风儿轻轻地抚摸着人们的脸。校园里一位身穿黑衣的男生在走廊里来回游荡。原来证实这个“侦探”,我们班一位同学委托他,去帮找偷那同学笔袋的人。我们班的“侦探”便故意将笔盒放在桌肚里。
正当他不注意之时,一个黑影快速闪过,又夺门而出,“侦探”可是我们学校短跑第一名,这黑影哪里跑得过他?便被他一下逮个正着,那人跪在地上求饶:“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迫于无奈啊!”
“哦?为什么?”那人站起来,一脸沮丧,不知为什么,“侦探”居然放他走了。
我们都是从一个同学那儿听来的,按耐不住好奇心,便去问他,他只是耸耸肩。
还有一次,他帮我找回了我“丢失已久”的饮料,当然不能要了,被一只流浪狗叼走了,并被一群流浪狗分着喝完了。我问他,你怎么知道的,他笑笑说:“我那天看着它们叼走的。”
他这种天赋令我赞叹不已,但是从第二件事当中,我真心感觉,他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也没有那么冷漠。这个侦探叫什么名字啊?还是保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