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庸人的作文

【篇一:感谢失败】

常人总是嫌弃你、厌恶你,因为你的到来总会伴随着无尽的黑暗和沉重的叹息。在他们眼里,你就是万丈深渊,就是令人恐惧的毒药,就是危机四伏的沼泽——不小心就会被吞噬。

而我要感谢你,失败。

你是一块香浓的巧克力。初尝,满是苦涩,细细一品,被苦包围着的确实甜。你的苦,让多少人畏缩不前,而能吃“苦”的人,却能品尝到成功的“甜”。还记得第一次学骑自行车,我害怕你的光顾,害怕你的苦涩。在我好不容易有勇气骑上一小段后,你还是光顾了。重重一跤,苦涩的眼泪不争气地掉落下来。而那苦里,却蕴藏着不甘。试着爬起来,一次,两次……我看见你站在那里,脸上的神情分明是在嘲弄我。我被激怒了。愤怒让我战胜了胆怯,我终于能战胜你了!我笑着转身,本想看到你气急败坏的样子,可你的脸上却是欣慰的笑。刹那间,对你的恨全部化成了感激。

你是世人的清醒药。你的疼,你的痛,是为了世人能够记住你的教训。一次考试,有了你的鞭策,我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我仿佛看到了胜利在向我招手。而你却默默地躲在了一边,不说话。从此,我便以为自己可以高枕无忧了。而你却不动声色地来到我的身边,于是,我的第二次考试宣告失败。望着你意味深长的眼睛,我明白了我要时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才能胸有成竹地迎接你的到来。你,又教会了我……

你,原来并不可怕。

你,是通向成功的唯一途径。

你,象征着不懈的奋斗与拼搏。

……

庸人讨厌你,凡人接受你,而奋斗者感谢你。我,愿做一个奋斗者。

【篇二:困难其实并不难】

困难与挫折是每个人的生命中不可缺少的历练。然而在困难面前,不同的人却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愚钝的人将困难无量的放大,而聪明的人却懂得巧妙的转化,勇敢地面对。世界上之所以有伟人,也有庸人,是因为愚钝的人将一点小小的困难放大,最终自己认为那是无法逾越的界限,于是自己去逃避困难,蜷缩在世界的角落。生活失去了意义,自己也成了浩浩荡荡的庸人队伍中的一员。而在聪明的人面前即使再大的困难,经过转化分解,困难值也就趋近于零。于是他们笑对困难,勇敢的与困难做斗争。渐渐地困难对于他们而言,已不再是阻碍,而是不竭的动力。

一个科学界的天才,黑洞的创始人,21岁时便半身不遂,仅能活动几个手指操作一个特制的鼠标器在电脑屏幕上选择字母、单词造句,通常造一个句子要五六分钟,可是,他后来都发表了代表作《时间简史》。写一本书对一个造一个句子都要五六分钟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然而,最终他却完成了著作,这似乎更是不可思议,但对他自己来说,也在意料之中。因为他善于将困难分解、转化。在写作之前,他曾计算过:计划2年写完这部约50万字的著作,将50万除以2,再除以365天,再除10小时,这样一个小时只需要写68个字。

看吧,这就是伟人之所以伟大的地方,再大的困难经过分解、转化都会变小,甚至乎接近于零。

然而,有些人却故意将困难无量放大。美国总统的父亲曾在西雅图有一处农场,上面有许多石头。而他的父亲却认为那是一座小山头,都与大山连着,根本就搬不走。可是,一次总统的母亲带着子女,仅仅向下挖了一英尺,便可以把它们晃动了。其实那只是孤零零地石头,而不是所谓的山头,只是父亲将困难给放大了才未搬走石头。

不要把小草当成荆棘,不要把小溪当成大海,不要把石头当成山头,即使前方是荆棘,只要勇敢地去超越,也必将脱离痛苦;即使前方是大海,只要勇敢地去横渡,也必将走出迷茫;即使前方是一座山头,只要勇敢地去攀登,也必将登上山顶。于是,在前方等待你的必然是绝美的风景。艾永生老师荐

【篇三:追梦】

“关于理想我从来没选择放弃,即使在灰头土脸的日子里。”每每唱到这首《追梦赤子心》的时候,我就想到现在自己心不在焉的日子。

考试成绩下来了,语数英都退步了不少。班主任找我谈话,我的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不想让它没出息的落下来。垂头丧气的回到教室,有气无力的拿起手中的笔,脑中回想着父母辛勤劳动的场景,不禁潸然泪下。看着身旁成绩突飞猛进的同学,我感到未来一片迷茫。突然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奋斗的目标,但是我的思想又把我带到《理想》这篇课文中:“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到黎明。”再看看身别的活例子,同桌经常被男生欺负,不是“高富美”,成绩也不太好,但是她有一颗积极快乐的心。我不禁有点瞧不起自己,不就是一次小失误嘛。吃一堑,长一智,我应该从这次失误中吸取教训,而不是一味的郁郁寡欢。

“英雄失去理想,蜕作庸人,可厌的夸耀着当年的功勋;庸人失去理想,碌碌终生,可笑地诅咒着眼前的环境。”我怎么会没有目标呢?不是说和同学去旅游的吗?不是要考上一中的吗?我肩上背负着太多的人的期望,我不能辜负他们。我应该调整好状态,将错过的一步一步追回来。

那首歌再次响起“向前跑,迎着冷眼和嘲笑,生命的广阔不历经磨难怎能感到,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就算鲜血洒满了怀抱……”

【篇四:不以出身论英雄】

“自小刺头深草里,而今渐觉出蓬蒿。时人不识凌云木,直待凌云始道高。”当我读到这精辟蕴涵哲理的诗句时,脑海中便浮现出那句话“不以出身论英雄”。

不以出身论英雄。“阿根廷玫瑰”贝隆夫人正是当中的佼佼者。卑微的出身并没有让她从此屈服,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她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明星。也成为了万人敬仰的总统夫人。她为国家鞠躬尽瘁,为慈善奔波卖力,终让她成为人民英雄。

卑微的出身没有成为贝隆夫人的绊脚石,反而正是由于这个而让她练就了不怕挫折,勇往直前的品质。出身成为她不断向上奋发,成就个人辉煌的催化剂。

陈胜高呼“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最终他揭竿起义,成为平民英雄;李明博不为出身而自卑,奋发图强,凭实力成为成功的商人,最后又蜕变为总统;希尔顿遭人羞辱后,立志图强,终成为享誉全球的“酒店大亨”。

这些英雄,他们拥有卑微的出身,他们曾遭人蔑视,但凭借坚不可摧的斗志与毅力,他们成就了各自的事业与人生。正是卑微的出身,让他们领略过酸与苦,他们才能顶着世人施加的压力,平静的对待坎坷的际遇,朝着目标前进,用行动证明自己是名副其实的英雄。

反观,现在社会上的“富二代”却让人心寒。虽然他们有令人羡慕的高贵出身,可是他们却并没有让人肯定的作为。“富二代”烧钱炫富,当街上演激吻好戏等等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除了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资本,他们毫无建树。

他们的不思进取,依仗父荫,好逸恶劳让人生厌,但也显得卑微出身的英雄们更加耀眼夺目,让人羡慕钦佩。

卑微的出身是庸人的伤痛,但却是英雄奋斗的资本与动力。卑微的出身是庸人难以启齿的“秘密”,但却是英雄如猎鹰般搏击长空的气魄。

不以出身论英雄,因此我们不应因平凡甚至卑微的出身庸人自扰、自怨自艾,不应羡慕那些拥有高贵出身的人。

不以出身论英雄,真正的英雄面对世人的冷嘲热讽总能一笑置之,埋头于自己的事业中,用事实反击那些目光短浅的人。

不以出身论英雄,真正的英雄能化劣为优,傲视群雄。

【篇五:阮籍猖狂】

魏晋时的士人,大体可分为三种:无为的庸人,清高的文人,和“卑鄙”的圣人。

无为的庸人,并非乱世之首恶,也并非阴险之奸贼,他们胆小,求安稳,不求建功立业,可也不特意为虎作伥,他们只是求田问舍,和光同尘。这类人,留不下名字。

清高的文人,厌倦乱世的污浊,不愿同流合污。于是便归隐山林,不问世事。他们有志,便不愿跳进乱世这潭脏水,于是便有了阮籍穷途之哭,彭泽东篱采菊。他们一边在浑水上划着船,一边唱着“桂棹兮兰桨,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江上回荡着悠扬的歌声,浆划过水仍是浑水。

“卑鄙”的圣人,宁我负天下人,绝不许天下人负我。跳进这潭浑水,他们击水逆行,身上沾上了淤泥,可他们走过,建周立业,扭转乾坤。他们不仅仅会衔觞赋诗,他们更有手段,有心计,有权谋。他们不同于隐士,多了一分浊气,甚至是污点和鲜血,可他们也多了一份霸气,多了一份成就,一份建树。

无为的庸人固然不可取,但在高洁的文人和“卑鄙”的圣人之间,该选哪条路呢?

选当陶渊明一样的隐士,固然可以呤诗作赋,纵情山水,芳名万古,可哪个不是壮志未酬,郁郁而终?又如明朝的海瑞,虽然为官刚直,清正廉洁,可他所生活的嘉靖朝却混乱不堪。外有倭寇,内有佞臣,百姓饥馑,战事不断。诸葛亮所言,“悲守穷庐,多不接世”,虽非针对此类人,可也若合一契。

选做曹操一样的人,便不可与高洁有缘,会逢迎,会郫躬屈膝,会权谋狡诈,可他们却能实践自己的志向,为万世开太平。曹操选择了后者,他并非没见过世间的污浊,也做过与陶渊明相同的事:隐居。但他最后还是选择统兵征战。终于控中原而辖塞外,奉天子而令不臣,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虽说他也曾奢戮名士,独断专横,猜忌多疑,僭越称王,可也建立了霸业,安定一方。戚继光虽说左右逢迎,行贿受贿,但也因此可以施展抱负,扫除倭寇。

如果可以的话,我自然愿意当高洁的能人,但如果非要在上述两者之间选一个的话,那我愿意与曹操做一样的选择。“孟尝高洁,空余报国之情,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我

想让青云之志埋在地下,功过之流,后人评说。平生心志得以完成,夫复焉求?只是希望我面前的世界,是一潭清水,毕竟,现在不是魏晋。

【篇六:勿弃微光】

心灵的微光,是人生旅途的过客,常往而匆匆,一闪即逝,唯有纤纤细流淌于心田,无人为之而驻足。好似初晨之朝霞,如同暗夜之流星,其美,犹使人恋。只可惜往往被人忽略,无人为之讴歌,无人为之畅吟。

心底里的一抹微光,是观沧海磅礴,是赏幽涧澹澹,是驻足于花开花落,是徘徊于月缺月圆。但又有谁能记住这倏忽间的闪烁?这微风吹拂间的细语绵柔?此事古难全,蓦然回首,那抹捉摸不定的微光已然奔向了远方,消失在了记忆的碎片里。

凡人把心灵的微光看若无物,将之舍弃,最终在恍然大悟之时痛惜万份。不凡者将这抹微光好生地装饰、裁剪,永藏在心灵的净土,于是乎有了哲人,于是乎他们的人生变得不一样了。如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如李太白“古来神仙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他们都是捕捉住一霎那间的闪烁微光,把它化成了富有感染力的诗句,美了百代,醉了千古。巴尔扎克曾言:“挫折对于弱者来说,是绊脚石,将他们送往失败的深渊,而对于强者,是垫脚石踩着它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殿堂。”弱者正是没有把握住微光,所以失败了。而强者善于把握住这一抹微光,所以把他们引向成功。对于庸人来说,这抹微光是无所谓无的,因为这是自己心灵中产生的,是触之虚无、感之若空的,正因为这微光是最为渺小的东西,所以庸人们对它嗤之以鼻、充耳不闻继而熟视无睹。而天才们对这抹微光视之若宝,因为它代表了灵感、代表了哲理,所以爱迪生发明了灯泡,瓦特发明了蒸汽机,袁隆平在茫茫沼泽里发现了杂交水稻……所以我们现在的生活才如此绚丽美好。庸人把这抹微光舍弃,但天才却拾取这抹微光,视作恩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

人的一生在于不断地去发现身边这抹微光,研究它利用它去创造、去雕琢、去铭刻、去成就未来。或许你在一幅大师的画作前有一丝的萍水相逢、似曾相识之感,这就说明你和这位“大师”曾经有过相同的心灵之微光。但他捕捉住成了“大师”,成了缔造者,而你却忽略了,只成为瞻仰他的人。

灵感本天成,微光处处在,勿弃微光,细心拾取吧。

【篇七:庸人自扰】

放学了,L君拎起包与同桌走出教室门。闲聊着,同桌忽道:“要不我们先拿作业回去写吧?”L君答应了“好”,于是一起走向老师办公室。其实L君未必能写完甚至完成一半,拿了作业只怕是增加手中重量。

推开办公室门,两人开始翻找一摞四十多本练习中自己的一本。翻找着L君心想:“课代表真懒得可以,作业改好了都不捧了发掉,中午写不了作业岂不是浪费时间?”期间又有几人进来办公室,聚在同一张桌边——不错,都是同班来翻作业的。人一下都围于桌前,又有人一下拿走一叠作业去找,L君只好从下面一叠一本本寻觅自己的名字。

“这不是我们组的……这也不是……啊,这组是了!”L君一喜,手中腾挪作业本的速度就越发地快。一本两本三本……从头到尾,独独没有L君的。此时其余同学已拿了作业走人,办公室里老师的谈笑声也静寂了,L君抬头环顾,空无一人,除了他和一个伏案午睡的老师。L君皱起的眉拧得更紧了,心生疑窦:“我明明交了作业呀?不可能……”于是又把那一叠重新查看。

一本又一本,L君再次恼火抬头,才发现另有一叠被人胡乱堆于桌面。L君耐着性子原样理好其余作业,重又翻找起这一叠,才发现不知谁人把它齐刷刷排好,分不出哪组正放,哪组反放,只得一一查看一遍。每翻一本,L君心上就滋生一根野草,交叉繁细的草叶一下一下戏弄挑衅着他。

翻看,L君眼前忽现“C”君,这正是课代表的名字。L君“啪”一下将C君作业掷于地上,心想:“切,就是你没把作业放好,又不及时捧作业……”到了最末一本,封面上赫然是“L君”。

“呵。”L君把作业塞进包里,囫囵把其余放回一摞。俯首又瞧见C君作业躺在地上,他拾起它,嘴角微微上撇。

他蹲下,将这本作业贴着办公桌下一个旮旯倚着桌板放好。站起身,他拎包出办公室,掩上门,嘴角扬起,快步走出校园。“没有人会发现它……没有人会知晓……”复仇之大恶狠狠将野草“噼噼啪啪”烧光了。

这把火烧着,劲头却越来越小,终于熄了。L君窝在卧室椅上,想着:“这恐怕不大好吧?凡是人都有过错……你的大气未免太莫名其妙。而且这样的报复也是过错啊。况且“人非圣贤”,也不是每个当官的都敬职……”他渐渐惶惶不安,双脚交叉踢踏着。

终于他决定下午早些到校,校门一开他即匆匆走入,推开办公室门,环顾——先前午睡的老师在看手机,仅他两人。他捡起C君作业,抖抖灰尘,随意插入那摞作业中,又匆匆离开。后一切如常,只是L君松了口气,如同罪行被饶恕而解脱。

何谓“庸人自扰”?大抵如此矣。

【篇八:感谢毛虫先生盛装莅临我的青春】

在岁月的长河中,遇见了很多人,做过很多的事。当生活中怀着感恩之心,即便对象是小小的毛虫,也能受到自然的教诲。在低谷时,感谢毛虫先生“盛装”莅临我的青春,给予了迷失的我的方向。

毛虫从卵中诞生,生来就一副“盛装”。一只毛虫身体相对肥大,再加上身躯上又增多条皱纹,更让人恶心不止。毛虫还会啃食一些令人欣赏不已的植物,那便更让人唾弃了。所以普通人一见毛虫,便会大叫一声,或用器物将其打死,亦或厌而远之。就连其它生物也极其讨厌毛虫,小到植物,大到食其的动物。植物厌它食己草叶,动物厌它甚至要吃掉它。总之毛虫在世上出现就显得格格不入,处处碰壁,就像一个多余的存在。

可是又有谁能知道,毛虫虽丑,不被看好。但它从未灭绝于地球。它也不像大多动物在自己成长期有父母的呵护,教导。而它只有自己,只有那颗热爱生命的心。它明白只有努力才能生存。“生存”多么崇高的词汇,这将是它毕生的理想。在残酷的雨林里,它努力啃食着食物。它不顾外界对它怎样,但它就这么地努力生存。还记得那日炎热却吹着凉爽的风,行人都十分享受。一只毛虫为了能够吃到最好的食物,会不顾一切向高处爬去,争得那最新鲜的食物。我故意在毛虫向高处爬的地方挡了一下,毛虫稍停了一会儿,头左右碰触,竟然绕着过了这障碍物。这种精神也真值得让人佩服啊,它竟然不像有些“聪明”动物,有困难便退去了。它饶过后,我又在前方挡下,它一碰触,又如刚才,过去了。我被震撼了,也就不再挡了,便看见它终达这植物的巅峰,啃食着最新鲜的叶子。在它享受的同时,这顶上又会有多少危险,可能会被鸟发现,也可能又被风吹回到底部。果真一阵“致命”的微风吹过,这对人来说多么凉爽啊。但毛虫却不受此力,被风吹回到了底部。我也真为毛虫感到痛心,刚成功,还未尝够滋味就又被打入底谷,这要是庸人早就会选择不冒风险,安心吃这底下的老叶。可毛虫依然坚定地爬上植物,又向顶点出发。它还是那么老实认真地爬,也只为自己的生存着想。观察到这儿,我起身,慢慢走了,内心无不被那股力量冲击着。

在徐徐散步的过程中,我不由想毛虫这么苦做,究竟是为了什么,仅仅为那一口的青嫩叶吗?还是为体型更大些?不,这些都不是,它为的是能多获得能量,为自己生命中的一次盛装登场付出应有的代价。最后来“作茧自缚”,这让人惊叹。

而虫在茧中,又得经历很多的痛苦,它会在此中静静地生长和发育,为的就是那一颗属于自己的荣耀。这不就正是人所应付出的目标吗?这也正是每个青年人应付出的。但把它换作庸人,可能庸人会感到绝望,便一发不振,从此也就不那么出众,还是那么碌碌无为,不受人尊重。可毛虫先生却不畏困难,因为它知道这种交易是划算的。只不过便是个简单的时间问题。不管外面的环境多危险,它只默默地发育……

待到时机一到,它破茧而出,完成华丽变身,此前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它也不再被外界所排斥,而是受之欢迎。植物希望它来授粉,动物因它的美而不伤他。

默默忍受,静静等待,这正是毛虫先生的生存之道,也同样是我们青年人应有的品格。丑陋外形遭到多少斥责与鄙视,它依旧坚持自我并最终破茧成蝶。这也不像我们青年所应追求的吗?我也突然明白毛虫先生无声的行为也只有心怀感恩于万物时才能领悟其中道理。

端正自己的态度,脚踏实地,特别感谢毛虫先生盛装莅临我的青春,为我指引了方向。并将继续怀着感恩之心学习,生活,前进。

【篇九:巴黎圣母院读后感1500字】

要进去的人,先把希望留在门外。——但丁

《巴黎圣母院》说的是一个女人和四个男人的故事,这个女人叫艾丝美拉达,那四个男人是副主教克洛德、敲钟人卡西莫多、卫队长弗比斯和诗人格兰古瓦。

艾丝美拉达是个天使,年轻漂亮,天真善良,人见人爱。卡西莫多外表丑陋而内心善良,弗比斯外表光鲜而内心卑劣,克洛德是个伪君子,而格兰古瓦是个庸人。

艾丝美拉达为了救格兰古瓦一命而假装与其结婚,其实并不爱他。克洛德派卡西莫多绑架艾丝美拉达却被弗比斯无意中救下,从此艾丝美拉达爱上了弗比斯。弗比斯在和艾丝美拉达约会时被暗中跟踪的克洛德刺杀,艾丝美拉达被诬为杀人犯。卡西莫多从刑场救下艾丝美拉达到巴黎圣母院寻求宗教避难。无赖汉冲击巴黎圣母院想救下艾丝美拉达却遭到不明真相的卡西莫多的顽强抵抗。克洛德诱骗格兰古瓦趁乱劫出艾丝美拉达欲行非礼遭拒愤然告发。艾丝美拉达被弗比斯等人抓住施以绞刑(弗比斯并非抓人者但艾丝美拉达却因他而暴露,他虽非刽子手却没伸手援救)。卡西莫多把克洛德推下巴黎圣母院的高塔。弗比斯成婚了。卡西莫多也成婚了。格兰古瓦领走了艾丝美拉达的山羊嘉利。

克洛德深爱着艾丝美拉达,但这与他副主教的身份不符,他的爱表现为残忍的自虐和疯狂的嫉妒。先是嫉妒格兰古瓦和艾丝美拉达的婚姻,再是嫉妒弗比斯获得她的芳心,最后是嫉妒卡西莫多做她的保护人。他的表白,集中表现在第八卷第四章和第十一卷第一章。他的刺杀弗比斯,是一只狼要吃掉另一只狼,然而却要羔羊去绑缚刑场,仿佛羔羊死了,就能消除他的食欲一样。可怜的艾丝美拉达,成了《复活》里的玛丝洛娃,成了《白痴》里的纳斯塔霞。

无赖汉冲击巴黎圣母院,也不全是为了救下艾丝美拉达,还冲着里面的金银财宝,就像希腊攻打特洛伊并不是单纯为了抢回海伦一样。克洛德的弟弟就参加了这次暴动,他当无赖汉是出于对伪君子哥哥的背叛(他光问哥哥要钱很惹克洛德烦,他公然嫖妓也引起了克洛德的嫉妒吧),当然,他在哥哥被摔成肉泥之前,就被卡西莫多撕成了碎片。

其实,克洛德的弟弟本不是无赖汉。正如其实,艾丝美拉达也不是埃及人。

弗比斯成婚了,和百合花,当然,仅限于肉体。

卡西莫多也成婚了,和艾丝美拉达,当然,仅限于灵魂。

格兰古瓦、克洛德、弗比斯爱艾丝美拉达,都是爱她的肉体(卡西莫多当然也爱她的肉体,但更多的是报答罐水之恩),艾丝美拉达爱弗比斯,也只是迷恋他的皮囊。都说“美丽的肉体那么多,可爱的灵魂却稀少”,可爱的灵魂有谁稀罕呢?都说“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但又有多少人输在起跑线上。道理很简单:德才兼备,我为什么要找个“缺德”的?才貌双全,我为什么要找个无貌的?尽善矣,为什么就不能找个尽善尽美的?选美先得走秀,博士还得面试呢!

在那遥远的地方,有位好姑娘,我愿变成只小羊,守在她身旁。格兰古瓦坚持创作竟然小有所成,应该也会有他的婚姻吧,他或许还会偶尔想起艾丝美拉达,但不知嘉利会不会被摆上婚宴的餐桌。庸人自有庸人的幸福,就像弗比斯。

【篇十:再见,旧时光】

翻开同学录的扉页,一张毕业照映入眼帘,望着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心中泛起一丝奇怪的感觉。不知为何,想要移开视线,不想忆起么?那段悲伤又快乐的时光。或许,想回到过去,但那只是空谈,过去式永远不可能成为现在式。与其如蚕一般,将自己封在早已编织好的梦里,不如忘掉过去,面对现实。可是,我做不到……

每当失去一件深到骨髓的东西时,我都会痛哭流涕。然后,眼睁睁地看着它永远地移出我的生命,甚至不等我告别。时针不停地转动着,我失去的东西越来越多,最后只能绝望地思考;下一秒我还会失去什么?以后我还会失去什么呢?更多时间,父母、朋友、亦或者是我的生命?

是的,过去的时光,我们无力挽留,美好的,就保存起来,伤心的,我们就丢掉,获得更多更好的。过去的时光终究只能过去,庸人才会沉浸在过去无可自拔,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收起留念的泪,珍惜现在的时光。我不希望待到以后再来追忆现在,惋惜在那空想中白白浪费的时光。

凝望苍天,那里隐着我的过去与未来,过去是如此美好而令人留恋。而那迷一般的未来,终究有一天会变成过往有。

再见吧,旧时光。我将把你封尘在记忆的深处,小心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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