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素描】
我从小就开始学习绘画,从油画棒画,油画,水粉画,黑白画,到我现在学习的素描,我都很喜欢,因为我从中不仅学到了许多绘画技巧,我还了解到了许多画家的作品和他们眼中的大千世界。
素描,是我已学过的所有绘画中,我最喜爱的一种了。它是用再普通不过的铅笔来画,但却能画很多很多很多东西。不但可以画静物,还可以画其他的东西。画出来栩栩如生。素描是有不同的铅笔画出物体的黑,白,灰。以及物体的形状,还有物体的影子。画出来后让人觉得很有立体感。好像真的一样。
素描不但栩栩如生,妙不可言。就连它的画法也别具一格。它的拿笔法是那样独特。右手的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捏住笔杆,来画,虽然刚开始会有不习惯,不过过一阵子就会习惯了。这样画出来的线条会是一根一根的非常清晰的,我愿用我的最大努力画好素描。
【篇二:古筝考级】
2016年8月5日,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个永远难忘的日子。
那天,我去了古筝考场,我听到是从一级开始考的,我要考五级,这样要等到什么时候啊!我匆匆地贴好指甲,耐性地等别人考完。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眼看坐在我旁边的人都进去考级了,我也越来越坐不住了。我像一只被时间这只鹰追赶的小兔子,越来越紧张,越来越急躁。我听考完出来的同伴说:“时间快了。”我心里一怔,忽然,我发现了无名指没有绑好,于是,我快速的绑好,心想:我还是再复习一下吧,如果待会儿忘了曲谱可就完蛋了,我可丢不起这个脸啊!于是,我拿起了书本,发狠地复习着。
终于听到考级老师喊到我的名字了,我忐忑地走进考场,三位评委老师严肃目光立刻使我回避了眼神,我结巴地简单做了自我介绍,坐下后深吸了一口气,快速地回忆了一遍曲谱,就开始了弹奏,我流利地弹奏着,被自己弹的音乐所陶醉了,评委说了一个停字,考级结束了,我就站起来鞠了一个躬,快速地跑出了考场,紧张地等待着考级结果,过了一会儿,妈妈的手中拿着一本本子走了过来,妈妈说:“你通过了,还得了优秀呢!”我高兴地差点跳起来,要不是在公共场所,我肯定大声喊出来了!
这一天,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篇三:粽子那些事】
浸在水中的粽叶,和加了碱的糯米,还有洗好了的红枣,这是要干什么?当然是要包粽子啦!
“先拿一片粽叶,像这样,卷成漏斗的形状,把手放进去,转一圈,这样才能保证有手掌大小的空间,然后……好,最后用绳捆好。”姑姑正在传授包粽子的要领,我认认真真地听着跃跃欲试。
我拿起一片粽叶,按照姑姑说的,将粽叶卷成了漏斗的形状。眼尖的姑姑马上发现了破绽,摆摆手让我改正:“你这样就不对了,有尖的这一头要高一些,不然用绳捆的时候不好捆。”我连忙改正,将它转了一圈,“漏斗的出口”果然小了很多!
米要放多少?一勺?还是两勺?我在心里暗自盘算着。算了!一勺吧!接下来要干什么?哦!要用筷子把米戳到“漏斗的出口”。
我戳得正起劲,眼尖的姑姑又发现了破绽:“你手不要抓得太紧啦!不然米又戳不下去啦!”
好了,该放馅了。我拿起一个红枣,狠狠地摁下去,摁扁了才肯松手。
接着,我又舀了一勺米,盖在红枣上。又用大拇指狠狠地摁紧、摁实。
接下来,是时候“全军出动”了。我仍然一只手抓着粽子,另一只手则立刻将多出的粽叶包上。抓粽子的手则迅速翻下上面多余的粽叶,在下面的大拇指和中指马上抽开,盖住了翻下来的粽叶。另一只手又抽开,将向上翘起的粽叶折出条痕,立刻又向左边偏。哈!这一部分完工了!
经过“紧锣密鼓的收割”,只剩下收尾工作—捆绳。
姑姑从椅背上捆着诸多缝纫线中抽出一根,并让我用大拇指、无名指和小拇指抓着粽子。
啊?用无名指和小拇指?它们可最不听使唤!
想着想着,大拇指竟“擅离职守”,我忙把它“抓”了回来。
就在姑姑捆绳时,中指不知哪儿冒了出来,“抢夺”了小拇指在半“领地”。直到姑姑绕到第二圈,才发现这个“不速之客”,硬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捆好绳。
在姑姑的帮助下,我的第一个粽子勉强“完工”了。吃一个粽子连简单都不算,可做一个粽子困难却比攀登蜀山还要难,由此可见得:有付出才有回报。
【篇四:五指间的争吵】
有一天,五根手指在一起吵了起来。
大拇指说:“我最粗,只有我能做很多事,主人夸奖别人的时候总是把我竖起来!”
一向不服输的食指涨红了脸,叉着腰指着大拇指说:“就你?又矮又胖,跟我比你算什么!我应该是你们的领导,主人每次安排别人做事时,用到的总是我!”
中指摇摆着修长的身子,推开食指:“别争啦,你们看看我,多么苗条啊,我在你们的中间,你们在我的中间,只是我的陪衬而已。要说最没用的,可能要数我们的小弟弟小拇指了!”
小拇指一听,跳了出来,伸长了脖子,不服气地说:“什么什么?我最没用?主人每次掏耳朵全靠我,没用我,耳朵老兄恐怕只是个摆设了!哼,还说我没用!没用的其实是无名指,主人连名字都懒得给他取呢!”说完,他一脸嘲弄地看着无名指。
无名指伸了伸懒腰,不屑一顾地说:“我说兄弟们啊,你们看看自己,就是一个为主人打工的命,还争得不亦乐乎,我属于白领级别的,你们没看见我指头上的钻戒吗?你们有吗?”说完,他优雅地晃动着那闪闪发光的戒指。
突然,大拇指看见地上有一个苹果,他想去拿,可是他怎么也够不着。食指看见了,就说:“小笨蛋,你平时不是吹牛说你的力气很大吗?怎么今天连一个苹果都够不着,看我的!”食指试了试,可是他也够不着。这时,大拇指灵机一动,说:“我们五个人合在一起试一下!”终于,苹果拿起来了。就在那一刹那,可大家的脸都红了。这时,他们才明白,手指们是一个整体,要团结协作,这样才会把事情做好。
经过上次的事情后,大家都改过自新了,不再吹牛,也不再炫耀自己了。手指们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篇五:我的弟弟】
我的弟弟,他可爱又淘气。他长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鼻子不算高,那张嘴总喜欢去咬东西。他还特别喜欢把手指放到自己的嘴巴里吸,特别是他想睡觉或者无聊的时候,就会把右手的中指和无名指放在嘴巴里。我们要去拉,怎么拉也拉不出来。弟弟的这个吸手指的坏习惯使他说话都口齿不清了。
弟弟的胆子特别大,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他都会跟对方打招呼。记得有一次,我们的车停在那里等红灯,他就跟旁边的一辆出租车里面的司机打招呼。
弟弟还总是爱问为什么。当我们向他解释后,他还是会继续往下问,简直就是打破砂锅问到底。所以我就叫弟弟是“10万个为什么”。
我的弟弟特别喜欢恐龙。记得最早的时候,我们带他去长隆野生动物园。那里有个恐龙馆,里面做的模型跟恐龙长得特别像。弟弟听见了恐龙的叫声,看见了这些样子,他觉得很害怕,都不敢进去。可是就从那个时候开始,回到家之后,他就特别的喜欢恐龙。就连生日的时候都说要一个恐龙蛋糕,还要一个恐龙的生日礼物,真的是太奇怪了。
我很爱我的弟弟。但是有时候他总是喜欢跟我抢东西玩,那个时候我就特别的生气。而且他抢不过我的时候就会假装哭起来,我心一软就让给他了,真是拿他没办法。
我希望弟弟快点长大,这样弟弟就可以保护我了。
【篇六:给生活加点儿糖】
四周是干净的白墙,思绪也是干净的。光点在墙上浮动着,摇晃着。我渐渐被那些知识所吞没,好像进入了一个无底洞,无论如何也走不到尽头。
楼前的小树苗渐渐长高了,那些树叶在阳光的照耀下绿得发亮。不知何时,我在细水长流的时光里走向了16岁,这个正值青春年华却被学习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年龄。我们面临着的,不是尽情的狂欢,而是战争,一场无形却格外残酷的战争。而那个站在与你对立一方的人,却拥有和你一样的声音,一样的形态,一样的样貌。你必须战胜自己才能赢得这场战争。
“我不能输。”对于这场战争我给出的唯一回应便是如此。我端详着自己一笔一划在本子上写下的字。左手伸向棕色的方形盒子里,轻车熟路地抓取了一块紫色包装的巧克力。颜色是黑的,味道是苦的。右手依然不停息地写着,脑子依然飞速运转着。嘴里的苦楚渐渐融化,舌尖余留一丝韵味。文章以句号收尾。
苦即苦,良久仍苦,苦上加苦,却似乎感受出些许不同。
临近正午,空气中好似弥漫着一股燥热的气息。思绪断片。无意间眉头也紧皱着。正这时,干净明朗的声音传来:“吃饭啦,还不走吗?”才恍然发现,教室里只剩二人。匆匆离去。
榕树下,透过树叶与树叶之间的罅隙,照射在水泥地上的光点,一个个地,在游动着。坐在木质椅上,伸出脚想去踩那些光点,它们却好像受了惊似的逃离了,不久又晃了回来。心烦意乱。她不知何时拿出了一块糖果,递到了我的眼前。粉红色的糖果,看上去就甜甜的。“看你那愁得,好像丢了几万块钱一样。”她憋着笑说道。我本来阴着脸,可一看到她那因为想笑而扭曲的脸,我就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也憋不住了。我们的笑声荡漾着,与那些光点一起,荡啊荡。然后她说:“其实这些光点很听话的,你看。”她伸出双手,捧住一个光点。那个光点就在她手中游动着,悠然自得的样子。我学着她的样子伸出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光点。那个光点缓慢地从我的食指游到了无名指,又从这只手的无名指游到了那只手的中指。它就那样一直游着,我就这样一直看着它。它小巧的身躯不停游动着。恍惚间我明白了,这生活就算无趣,也不至于那么乏味。还有那么些时候,是让我和朋友就这么坐着也能感受出一丝甜味来的。豁然开朗。
在艰难的前进历程中,总会有个小站。里面或许只有一瓶水,却能让渴了很久的你心满意足;里面或许只有一件薄外套,却能让冷了很久的你倍感温暖;里面或许只有一颗糖,却能让苦了很久的你感受幸福。
等我回过神来,嘴里的糖已经融化了。舌尖仍留有一丝甜味,是水蜜桃清香的味道。“走喽,奋斗去喽!”干净明朗的声音再次传来。满脸笑意。
原来啊,生活也需要加点儿糖。
【篇七:五根手指】
一天晚上,主人的五个手指吵架了!
原来是因为他们正在争吵这谁的功劳最大。大拇指说:,我功劳最大,你们每次做事情拿东西不是因为我,你们还拿不动呢!所以我的功劳最大。这是食指也说:主人每次都有我按台灯,关灯,不然要费多少电呀。所以我的功劳最大。中止也不甘示弱的说;你看看主人写字都得用到我来支撑,不然你们怎么能写一手好字呢,当然,我的功劳最大了。无名指见状,赶快说;我的功劳最大,你看看谁在戒指,不是带在我身上的,我让主人显得更高贵。小拇指也说;主人,做手是拿少的了我,我的功劳最大了。
大家都不服气,去找纸格叔叔来评理。
大家都争先恐后的说;我的功劳最大了!这个叔叔见状,马上想出来一个办法。只个叔叔带着大家去了玩具箱,这个叔叔对大家说;你们谁能拿起这个玩具,谁的功劳就最大!
大家都拿不起这个玩具,只有大拇指可以拿起这个玩具,并且很轻松的把他举起来,其他四个手指都一起说;不公平。
这个叔叔早想好了,第二个办法,又带着大家去了台灯的地方,纸格叔叔说;你们谁能把这个台灯关掉,谁的功劳最大!
大家都不能把这个台灯关掉,除了食指能把这个台灯关掉。大家都说;不公平。
纸格叔叔早就想好了,第三个办法,他把大家带到了铅笔盒旁,纸格叔叔说;你们谁能把这支铅笔给支架好,谁的功劳就最大!大家毫不犹豫的拿起铅笔,可大家都拿不起来,只有中指可以把它给支架起来。大家都说;不公平。
这个叔叔早就准备好了,第四个办法。纸格叔叔拿来一个戒指,对大家说;谁能把这个戒指戴在身上,谁的功劳就最大。
大家都试了一遍,就是带不上,还是只有无名指可以把它带在身上。大家都一起说;太不公平了。
纸格叔叔已经准备好了,第五个办法,它给大家带来一副图画,让大家跟图纸做手势,谁做的最像,谁的功劳就最大。大家都不会做手势,只有小拇指做的最像了。大家还是说;真的太不公平了。
纸格叔叔说;你们都有自己的本领优点,你们是一个团队,主人都少不了你们,你们应该像一个团体,乐于助人,当队友有困难时应该帮助它,而不是去笑话它。你们不应该像今天吵吵闹闹的,就是想跟别人比优点,大家都有自己的优点,和不好的地方,做人不能只看别人的不好的地方,而要,去观察别人的优点。
五个手指惭愧的低下了头……
【篇八:五根手指争吵】
小红要参加针线大会,她很自信的接受了老师给她的任务,回到家后她就直接睡觉去了,精彩的事情就从这里开始了。
晚上,一切事物都安静下来了,只有小红的房间里,嘀嘀咕咕、嘀嘀咕咕的。原来,是小红的五个指头在开争论会呢!大拇指说:“我虽然又细又宽,但是力气却是最大的,我奉献的要比你们多。”食指也辩论道:“你大拇指虽然力气大得很,但是没有我的帮助,你再大的力气,也休想把东西拿起来,我的功劳是最多的。”中指也不干示弱的大声说:“你们都没有我长得高,也没有我的地位高,推东西也是我先碰到的,你们应该以为我的付出更多。”这时无名指缓慢的说:“一般主人把她那即珍贵又美丽的首饰往我身上戴,你们几个我最美,我的作用才是最大的。”话没说完,小拇指突然蹦了出来,插嘴道:“你们也别小看我了,我虽又短又瘦,但是我可以到窄小的地方,主人使我的时候最多,我的功劳才最多。”
就这样,五指们一直争论到了明天。第二天,小红要准备作战了,但是手指们就不听使唤了,就连穿针也穿不上了,小红非常着急,因为她可是代表自己班而参加的。这时,五指们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它们再也不要不团结了,它们又一次团结了起来,小红快速赶上了别人,并超过了他们,又一次夺得了第一名。
通过了这次教训,五指们知道了这个道理,以后再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也要做个乐于团结的人,因为团结就是力量。
【篇九:我是理财小能手】
今天是2017年8月12日,上午七点我和妈妈从家出发去太仓,到了地点,九点开始讲课,一共有12个同学,其余的就是家长和老师,有一个老师姓陶。老师先跟我们讲了一下交通银行是1908年建立的。
然后讲了我们今天要讲三个环节:一、认识美元;二、点钞;三、理财管理。
我们进入了第一个环节:老师讲了怎么认识美元、欧元、日元等的方法,就这样第一个环节结束了。
我们进入了第二个环节点钞,我们进入了点钞区,桌上有很多很多点钞用的纸,那些纸是老师特意为我们准备的,老师先交我们怎么握,然后教我们怎么点,最后让我们练,我开始练了,我按照老师教我们的方法。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指在点钞纸的下面,然后食指和中指在点钞纸的中间,最后大拇指把点钞纸从下网上然后摁住,右手的大拇指开始点钞,然后无名指在下面大拇指点的时候一点一下无名指就波一下,就这样我练了两遍老师说我可以了,之后我又练了几遍,老师说练完要比赛的,我一听到比赛这两个字就又练了好多遍。开始比赛了,一共比了两局,我一句也没赢,第一句我点到了101张,我多点了一张。第二句我点到了96张。我少点了四张,这个点钞还是个技术活,要好好锻炼才能不点错。在我们点钞的时候,家长们在开会,就这样第二个环节也结束了。第三个环节,老师讲了我们的零花钱应该怎么花。
就这样我们愉快的结束了。
【篇十:他是位性格外向的人】
转眼,已经到了七年级的第二学期了。在上学期开始,我就和他成了至好的朋友,我们的友情也持续大半年了,她也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朋友,我们是十分铁的那种关系。
据我所知,他的桌肚是全天下最乱的。在他的桌子里,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不应有的也有。看似不大的桌肚,竟能奇迹般的塞进无限的东西。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宁可任其乱着,也从不整理。
他一对大耳朵,圆而明亮的眼睛透出智慧的光芒。可他着实是个粗人,头发长了也不理,指甲长了也不剪。他的指甲好恐怖,特别是无名指,有起码两厘米长,这到底是优点还是缺点?反正他十分欣赏自己的发型和指甲。
他不太胖,可也比较“丰满”,现在是冬天,穿着棉袄,再挂上校服,憨憨的像只企鹅,可内心却贼精贼精的,我时常受他外表迷惑,多次遭他暗算。他时常回过头来扫视全班一眼,如果刚好和谁的目光对上,就抛个媚眼再回过头去。
他的声音是大众化的,可他会模仿多种口气与音色来跟人说话,有时里面似乎夹杂着些女人味和太监样儿。他的口才很好,时有长篇大论或者歪理邪说出自他之口,他也十分爱开玩笑,是大家的开心果。他是我的好朋友,据我第六感所知,他将来一定不一般,他名字也是超凡脱俗的--张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