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爸爸的木剑】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旧物,旧单车,旧书包,旧弹珠……今天,就来说说爸爸的旧物。
有一天,我看天上万里无云,天气挺好,就跑去爷爷的仓库,想找有什么好玩的。我一进仓库,印入眼帘的是一把被岁月的灰尘所覆盖的长长木剑,一拿起那把木剑,把上面的灰尘吹掉,看见一把和新的木剑一样发亮,上面歪歪斜斜写着三个字,是老爸的名字。我心想:这把木剑是老爸的吗?这把木剑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会在爷爷的仓库里?我带着这一肚子问题去找老爸。
我兴奋不已地去问老爸那把木剑是哪来的,我说:“老爸木剑是哪来的?”老爸严肃地说:“哪里有一把木剑?”我一看手上,竟然忘记把木剑带回来了,小声说:“完蛋了,完蛋了”我说:“老爸你跟我来。我们起爷爷的仓库。”
到了仓库,我指着木剑:“老爸就是那把木剑!”老爸一看那把木剑,眼睛一亮,开心地说:“这是我小学同学送给我的,那年,那位同学因为父母亲的关系,要搬到外地去了,那时候,这一把木剑是限量版的,所以很难买到,那位同学用尽了自己的零用钱才买到了这么一把,因为,我也很想要这么一把剑帅气的木剑。几个星期以后,同学已经准备去外地了,他怕我会忘记和他的友谊,就把这把木剑送给了我。”这把木剑勾起了老爸的回忆,他似乎很怀念过去的事情呢?我似乎也能联想到,老爸小时候拿着这把木剑时,是不是赶紧很威武,就像侠客一样呢?
每一件旧物或许都能勾起一段回忆吧,不管是美好还是伤感,对于这样的一段回忆,都值得珍惜。
【篇二:我看荆轲】
拨开眼前的重重迷雾,我看见他坚强的身躯顺着柱子缓缓倒下,带起了一片黄沙和浓重的血气。秦王和群臣的眼中写满了慌张和冷漠,他长笑一声,闭上了那双坚毅的眼睛。
他是荆轲,古代历史上有名的刺客。在当代的观念中,刺客多是凶狠奸诈的小人,荆轲身为一介布衣却能跻身于英雄之列,并流芳百世。我想不仅仅因为他大无畏的精神,还因为在那个时代,他代表的是无数劳动人民心中被酷刑压制的血性。这种血性日益膨胀却得不到释放,然后荆轲出现了,他带着满身的江湖气息,说将军,得地图,义无反顾地踏上去往秦廷的不归之路。
毫无疑问,荆轲是历史上少有的英雄。他冷静从容,果敢无畏,单不说他在秦廷上的谈笑自若,就冲着他敢接受使命的勇气,都足以看出他的侠肝义胆。荆轲的勇气大抵是来自江湖,光是冲到樊将军面前劝说他自刎的直率个性,就透出浓重的侠客气息。在我看来,江湖固然烽烟四起,可大多江湖儿女都是揣着直肠走天下的,这也就造就了荆轲身上少许的鲁莽之气。我虽不知晓荆轲临行前执意等待的人是谁,可我却隐约觉得,荆轲等候的人会在前去强秦的道路上给予他莫大的帮助。是燕太子的心急和荆轲的莽撞造成了历史的一次失败,我仍记得在荆轲将匕首投偏时那视死如归的神情,我惊叹于他的豁达,震撼于他在面临死亡时还能保持一颗忠君爱国的心,这应该就是荆轲精神中最闪光的地方吧。
陶潜评价荆轲是“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即使他剑术不精,那种不顾一切想要报答恩人的心情也使这样一个看似镇定冷情的英雄变得有血有肉,无比鲜活。或许正是那失败的一投让荆轲有别于其它优秀的刺客,他们大多接受过残酷的训练,荆轲则更接近平民的形象,让我们觉得即便是失败了,他的身上也凝聚着一股力量,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路遇不平事,仗剑天下,十步杀一人的侠客。
荆轲确非一个成功的刺客,但他确是一个成功的英雄。也许他的剑术功夫未成,导致燕国的迅速覆亡,但不妨碍他最初的梦想。若没有荆轲这样的勇士,那些王侯将相不过是战国这个大棋盘上一颗无用的棋子。历史上对他的评价有些读来略感浅薄和疏漏。不论成功与否,他的精神足以使他名垂千古。
我愿到战国去看荆轲,让历史还原他最本真的模样。
【篇三:人生最贵的是坚持】
有时候人生真的很苦,苦到对自己也只剩失望。这时候,善良的意见反倒让人平庸,人生总需要一些一意孤行的勇气与坚持。
曾有人问,池塘里种荷花,第一天开五朵,第二天开十朵,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两倍,三十天开满,问多少天开到池塘的一半?
我一直认为是十五天,但答案却让我吃惊,竟是二十九天。
想起了一个朋友,她爱文学,爱写作,极近痴狂。她写了一篇作文,一篇极普通的作文,每个课间她都去办公室候着,专等老师回来。她坚信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她坚持,甚至有点执着,她会为了一个词而缠着老师问好久。
后来我知道了,她想发表这篇文章,好多次她都兴奋地对我说,她又投稿了,过了好久也未听见半点音讯传来。好几次看到她失神地坐在位置上,桌上的东西乱七八糟。她问我:“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差劲?对我很失望?怎么努力都没有结果。”“当然不是。”我帮她收起桌上的杂乱,“你努力肯定有成果的,只不过你还差一样东西。”“什么?”“最后的一点坚持。”
最后的成果从不辜负一个人的努力,她的文章发表了!正如那莲花一样,很多时候就差最后一点的坚持,苦难过后,终成满池芳华。
说真的,努力改变不了命运,苦难也不会成为财富,真正能改变命运的是持之以恒的信念与一意孤行的勇气。一件事情,只要坚持得足够久,“坚持”就会变成一种习惯,原本要下定决心才能做的事情,也变得理所当然。
老师常说,选择优秀,坚持优秀,坚持一件小事,一直如此,风雨不动,才是青春里独有的那份坚韧与倔强。
如果已选好方向,就一直坚持下去吧!无惧艰险,无畏得失,只为做主宰自己命运的侠客。
【篇四:我变成了什么作文】
【篇一:变身成侠客】
如果我有一次变身的机会,我会变成一名走遍天涯海角的侠客,因为侠客是仗剑走天涯,不仅非常勇敢洒脱、敢和坏人作斗争,而且又非常善良和仗义,经常帮助穷苦和弱小人家。
那变成侠客后会先出现在哪里呢?哦,对了!隐居山林!待到清晨时分,先起来打坐练功,中午在林中采摘野果当饭吃。但如果有坏人来时,我定会放下碗筷奋不顾身的和坏人去斗争。
在山林里又会有许多猛兽,我必须像武松打虎、周处杀蛟龙一样英勇去面对危险。
晚上我会三更半夜不睡。即使睡了,哪怕是一点点风吹草动,我也会迅速跳起床去为民除害。
到了城里,我定会先去穷苦人家那里,救助他们给一些钱,然后再去到经常欺负人的恶霸家里狠狠的惩罚他们,就算不惩罚他们,也要将他们训诫地心服口服。
如果战争打响了,我会当作卧底混进敌方的军营里,动摇他们的军心、在军营里散布谣言。让他们错杀军师、大将、元帅……这样一来我不仅仅立了大功,还让战斗变得更加轻松。这样的话,很多国家都不敢再来欺负咱们国家了。
【篇二:我变成了老师】
“庭庭,该写作业了!”妈妈在楼上喊道。我在楼下玩就好好的,一点也不想写作业。“庭庭,该写作业了!”妈妈的嗓门又大了许多。我真希望我变成一名老师,这样就不用写作业了。突然我的手里痒痒地,呀!“庭庭,该写作业了!”妈妈在楼上喊道。我在楼下我的手里出现了一根教棍和一册书。“明早我可以去教学了”我高兴地叫道。
到了早上,我着装整齐的走进校园,站在教室门口,对来到教室门口的同学问好。我看了看表是8:50上的语文课,知道我教谁吗?对了,就是同班同学。我按平常语文老师的口吻说;“同学们好!……请坐!”
我在上课时,时不时往后看一看他们有没有坐端正,有没有说话,要是有的话我会说:“某某同学,下课请到办公室来‘做客’,还有你!”
上完了课,我奋笔疾书的写着下节课的备课笔记,一直写到凌晨12:00才写完,因为要问别人查百度多7小时又要到学校去上课,上完课我几乎累得走都走不动了。我回到宿舍睡起来,可是一不小心,睡过了头,赶紧起来备课笔记。
一直是这样,过了几天我受不了了,就说:“我还是乖乖的学习吧!”
从此以后,我一直认真学习,不再贪玩了。
【篇三:我变成了一只雄鹰】
一天,我正很投入地打着游戏,就听妈妈在房门外大喊:“快写作业!”
我自言自语道:“如果我变成一只雄鹰就好了,这样就没人在我玩的时候打扰我了。”说完,我就感觉身上怪怪的,我发现我的手臂上长出了羽毛,身体也发生了变化,我的鼻子变得尖尖的,我的眼睛变得锐利无比……。我兴奋地说:“呀,我真的变成了一只雄鹰!”
我走到窗边,扇扇翅膀,竟然飞出了窗外。我学纪录片里的老鹰,展开翅膀在天空中翱翔。飞了很久很久,我想到家人便落在一棵古老的大树上。
“你知道我怎么才能变回人形吗?”我问树上一只美丽无比的小鸟。
小鸟看了我一眼说:“你是人变的?”
我点点头回答:“是的。”
小鸟又说:“你确定要变回人形?那么,你就去远处那座高山。高山山顶上有一个山洞,在山洞的尽头有一瓶药水。你喝了那药水,就可以变回人形了。不过,那个山洞里有一个凶猛的怪兽看守着药水。”
我说了声“谢谢”,便飞向高山山顶。我在山洞外躲了很久。等怪兽一离开,便冲进山洞找到药水。正当我迫不及待地要喝下药水时,我突然想到:“要是我现在就喝了药水变回人形该怎么回家呢?”
于是,我用我的鹰爪抓起药水瓶向家飞去。等我飞到院子里,喝下了药水变回人形,才走进家门。
妈妈坐在客厅,看见我从门外进来说:“没看见你出去呀?”我就把自己的奇遇讲给妈妈听。
妈妈皱了一下眉:“真的吗?”
我回答:“都是真的!”
【篇四:我的变身之旅】
“哈哈,太棒了,我收到了一张特别的卡片,上面说,我可以有一个变身的机会!”我高兴得大叫。我开始想,我要变成什么?可以变成老虎,哦,不行,它们太凶猛了;可以变成一架飞机,唉,还是不行,那样太累了;对啦!我可以变成一朵云!
说变就变,我在卡片上写下“我要变成一朵云”七个字。刚放下笔,我就变成了一朵洁白的云,我激动地使劲往高高的蓝天飞。我看见了人世间从未见过的壮观场面:繁华的都市里穿梭着各种汽车,人山人海的街道上店铺林立,一幢幢高楼耸入蓝天……突然,我想起了自己要干的正事是助人为乐。
我飞越高山,飞过大海,最终到达了一个古老而破旧的村庄。那里的农民正哭泣着,因为几个月都没下雨,禾苗都干枯了,土也硬得像石板,再这样下去,就没收成了。话不多说,我赶紧努力把周围的云都召集过来,形成了乌云,不一会儿,雨点落下去了,我看见大人小孩都从屋里跑出来,对着天空欢呼!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我在世间来回飘动,一会儿帮辛苦的工人遮住烈日;一会儿变成一片火烧云,把每个人的脸映得红彤彤的;一会儿我化成各种形状,把孩子们吸引得入了迷……
突然,耳边响起闹钟的声音,这原来这是一个梦,是一个美好、奇妙的梦!
【篇五:我变成了一位老师】
“鸣泰,快来改错。”老师高声叫道。
“哎呀,怎么又是我?你就不能换别的同学吗?”我问老师。
“不行啊,你错得可真多。”老师气愤地回答。
我心里暗暗的想,我要是变成老师该多好啊!
我刚冒出这个想法,自己已经到了办公室,面前还有一台电脑和一堆作业。现在刚好是我去上课的时间,我浏览了一下电脑,看到了数学群里老师们发的:今天学认识分数。我听见铃声响了,赶忙向班里跑去,我在教室门口站着,等待同学们安静,随后走进教室,“同学们好。”我开心的地说。“老师您好。”同学们满怀激情地对我说。我交的是一个新建的班,我先问:“大家都叫什么?你们把名字写在我给你们的“广告”上。”随后我下去看大家的名字。“你叫亮亮,你叫红红,你叫小军,你叫刚好,你叫下课,你叫夏琪,我知道了,现在开始上课。”
上完课我给同学们改作业,改完两本,心情很高兴,可我改到一半,有的同学没写,有的同学全错……实在受不了。
最后我决定了,我还是换回学生吧!因为我懂得了老师的辛苦。
【篇六:我想变成一只瞌睡虫】
每个人都有自已想变成的东西,你可能想变成孙悟空?刺客?强盗?或者……而我只想变成一只乐于助人的瞌睡虫。
我要飞进一个十二点还在辛苦备考的学生的耳朵里,接着,她的眼皮就会变得又厚又重,然后,“啪”的一声,她的头已经倒在了书桌上。好好休息才能考出好成绩哟。对了,我得帮她关一下灯,这样就不会浪费电了。
我要飞进正在大吵大闹,嚷着要吃糖的孩子的嘴巴里,那个孩子立刻就呼呼大睡起来。“太棒了!”他的妈妈肯定会这么说。
我还要走到马路上,一头栽进一位迅速开着车的司机的眼睛里,这样我就帮他避免了一场交通事故。哈!那该多么好呀!
突然,我感觉周围的事物正在慢慢变大。不!是我在变小,哎呀!我真的变成了一只瞌睡虫!
正当我在路上走着,想帮助别人时,我感到眼皮又厚又重……忽然我睡着了!在梦里,我帮助了一位正在做手术的老奶奶,当我飞进她的肚子里时,她感到不痛了!然后我又帮助了……
怎么样,现在你对瞌睡虫有了新的看法吧?其实乐于助人的瞌睡虫对人们的帮助还挺大的嘛!
【篇五:晨雾】
当大地还沉睡在一片寂静中时,梦幻的使者——雾悄悄地来了。
像是从很远的山坡,晨雾神奇地从四面八方飘然而起。像一位穿着白色衣裳的仙女,带着她那轻飘的衣袖,在山脉之中飞翔。云雾刚开始,是那么菲薄,那么缥缈,像是给山脉围上了一条刺绣丝巾,将江山的翠绿衣裳盖住了;又像一位诗人在晨雾的仙境之中,一边饮酒,一边吟诗,逍遥自在。还像一个侠客在轻飘的晨雾之中练舞,刀光剑影闪烁,侠客豪放的喊声此起彼伏,斩断了一条又一条的“丝巾”。
雾,逐渐地近了,逐渐的厚了起来。不再给山围上了丝巾,而是给山穿上了一件衬衫。雾更加朦胧了,将手伸进那雾里,什么都看不见了,再是我的胳膊和腿,感觉它要将我吞噬了。就这样,我走进了雾里,又看到许多。沿着一条石头小路往里走,走了许久,还没有走到尽头。莫不是一条通天之路?还是在这深山之中有一片世外桃源?园中有一张小桌,桌上摆着一壶桃花酒和几个早已倒满酒的小酒蛊,还有几盘可口小菜。桃花瓣落了下来,落了满地,落在桌上,落在酒杯中,在酒杯中漂浮,还落进了我的心里,留下阵阵花香。
雾又来到城市,将城市上方的天空笼罩了起来;市中心湖倒映着树多姿的体态,水天一色,分不清哪是天,哪是湖。
晨雾越来越厚,像将要入海的黄河波涛汹涌澎湃,翻动着朵朵浪花,像是给大山穿上了一件羊绒大衣;还像冰山漂移;雪峰突兀;棉垛高耸;氢弹爆炸……
一缕金光洒向大地,太阳升起来了,雾散了,可这美丽的雾在我心中永远不散。我爱雾,爱它的飘渺雅致,爱它的脱俗美丽,更爱它的梦幻神秘。
【篇六:握住那一缕晨光——游杏坛马东有感】
若某日,闲,游一古城,适一份心;若某日,繁,念一美人,思一风骨。
——题记
青春就是这样,像一头野兽,骄傲而不羁,不安于时间的囚笼。久了,就会想挣脱,不由控制,纵使周围是一片黑暗,依旧会靠着本能,漫无目的地狂奔,一如飞蛾对火光的渴望,去追寻那一缕缥缈的晨光,纵使握不住……
一支笔,一个本子,简单的我上了车。一张张陌生的脸在叽叽喳喳地讨论着这次采风活动,我没有参与,我想的是没写完的作业,沉默无声地划分了两个世界。
泛滥的晨光流进车里,硬生生地钻进那两个世界。我下意识地伸出手,握住了却是一片温暖的虚无……
穿越那层层的岭南风光,前方俨然是目的地——杏坛马东村,一条大路引向前方的明媚,路旁的彩旗努力地舞动着身姿,就像个舞者,翡绿的一排排的大白菜拱着腰,大路默不作声,如这古老的村庄一般平静而厚实。
另一个世界的陌生人有说有笑,我没有事情可做,便拿着笔记录着这美好的风光,就像个小秘书。
我望去前方,我惊异了——武术之乡的匾牌下是几个耍拳玩腿的孩童,我入迷了,一拳一腿,仿佛是古老的木锤,一记直击心钟,而嗡嗡地响,似与历史共鸣。又一记似乎把这密不透风的囚笼击裂,一缕缕的光沿缝隙涌入。
这便是永春吧,我心中暗叹。
顺着走,大路变成了阡陌,这里的绿光更加泛滥,绿油油的果蔬横溢了土地。这古老的村落似乎有着魔力,我打破了沉默,和伙伴们讨论着这岭南田园的风光,边走边聊,在摸着阡陌走了几个弯之后,一座宗祠般的建筑呈现在我的眼前。
依稀之间,我仿佛看到了一个个嫉恶如仇的侠客跨过那门槛。伙伴们一个个跨过门槛,我楞了一会儿,随即像前人般跨进这宗堂。
宗祠的两旁的墙上画着几招永春招式,我仿佛有看到侠客们在这里习武,在这里茁壮。我忍不住像墙上一般比划了一下。
进入内堂,光线有点昏暗却明亮,其内的“武德堂”三字灿灿生光,闪耀着先人侠客的慈悲之心。
关于永春的发展历史的物品静静地躺在内堂两旁,他们缓缓地向我述说着他们的历与史,时间好像凝固了。
我和伙伴们低声地讨论着,这时走来一位慈眉善目的主持人以及活泼十足的孩童。主持人手拿麦克风,提问着关于永春的问题,孩童们争先恐后地回答。
我和伙伴都笑了,孩童的回答声,我们的笑声,侠客不羁的叫声,回荡在这宗祠,宛若将两个世界融为一体。
带队老师示意我要抢答,我有些不好意思,我怎能夺取孩童们想要成为侠客的心。
这时,风好像刮来了,我好像听不见了各种喧嚣,有的只是这岭南古村的呢喃。晨光坠在这地上,我伸出手,似乎握住了一缕晨光。
握住那一缕晨光,我完全沉浸在这古老而淳朴的风光里,流连忘返。
【篇七:雨中七里乡】
上个星期天,我姐要带我到七里乡去玩。这是我今年第一次出游,自然非常高兴,于是立即爽快地答应了。经姐姐同意,我还带上了我的表弟。
在群山中行驶了四十分钟后,我们到达了七里乡。这里有我姐夫一个朋友,我们就在这里玩。刚刚十点半,离吃饭还早,我们就拿上网和瓶子,先去抓鱼。
“哇,这里的鱼好大。”走在前面的弟弟,传来一声惊叫。我一看,果然,溪流中有很多鱼,我们兴奋地扑入水中。可是,无论我们怎么努力,我们都抓不到大鱼,只能抓到一些小鱼,或许是因为小鱼没有大鱼那么灵活吧。
正在我们忙得忘乎所以的时候,山里面传来了“轰隆隆”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姐夫的朋友远远朝我们大喊,说要天要大雨了,叫我们进屋子里躲避。
我抬起身眺望,只见远处布满了白白的雾,盖住了整个山岚。雾越来越大,雷声也越来越响,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像有一千个侠客在天上吼。
我们连忙往房子里跑。雨追随我们而来,在一片“扑簌簌”声中,大滴大滴的雨点砸到了我的脑袋上。雨越下越大,雾也越来越大,向山里面看,只能看到连天接地的白的雾,周围也只有“噼噼啪啪”的下雨声。
山里的雨,来的大,来的快,走的也快。十几分钟后,雨停了,不一会儿,天空出现了太阳。一场雨之后山里的空气更加清新,我的心情也变得更好了。
下午我们就去玩水了,又继续抓到了很多小鱼,不过,大鱼始终没有捞到一条。后来,我又把小鱼放了回去了。这当中,一只像青蛙一样的动物在我眼前跳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青蛙,但它确实像青蛙一样地跳动。它们躲在石头缝里,有很多,我们一个下午就看到了二十几只。
直到傍晚,我们才尽兴回家。虽然这已是我第三次到七里乡,但每次玩的地方不同,所以总有不同的惊喜。
七里乡非常美丽。雨中的七里乡,特别美丽。
【篇八:慈祥的父爱】
在我的印象之中,我的父亲给予我的爱,不像是人们所说的深沉而含蓄。平时父亲对我相对严厉,在母亲强势的光环下,父亲便显得十分得贴心与和蔼。与我为友,可以说是哥们儿,其中也不免受他的照顾。
当我犯错时,母亲严厉地批评我时,父亲便会为我解围。有一次我趁着家人的不注意,偷偷地拿起家里的水果刀,仿佛我就是电影中的“侠客”,拿着我的宝剑去行侠仗义。不慎之中,小刀滑过我的手臂,红色顺着手臂直流而下。我痛的直流眼泪,不断地呼唤着父亲。
父亲闻声而来,望见我染红的衣襟。便飞奔而来,一只手紧握着我的肘间为我止血,随即一把抱起我,头也不回地往村中的医院跑去。
医院之中,医师为我包扎伤口,父亲则安慰着我。望着父亲那担忧的眼神,我识趣地停止了哭泣,忍受着自己所要承担的后果。我因痛苦而不堪,父亲的眼中仿佛包含着更深的一份疼痛。
养伤的期间,父亲对我更加地关照,为我准时地换药,时不时地问我的感受,我总能坚强地回答一点都不痛。在父亲贴心的照顾下,我竟学会了坚强
父亲的琥珀色眼眸中始终伴随着温柔,我在这份与众不同的父爱中逐渐地走向成熟与稳重。
【篇九:父亲的客人】
雨时大时小,时有时无,没有什么稀奇的地方,平凡地下着。急促地打在玻璃上,再四散开来。它留下一个个透明的水渍,再慢慢蒸发,与其他的水汇聚,化作云,化作雨,再落下来,到一个不知名的地方,再一次飞向天空。这是一滴水的轮回。
雨迎来了父亲的客人。人不多,都是父亲的同学,应该是他读书时的好友。父亲那时在外地读书。他的同学也来自天涯海角。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见面便嘘寒问暖。
母亲为此准备了一桌菜,倒也没什么稀奇的,只是一桌家常菜。
屋外,雨仍下着,天空显得苍白。远处,偶尔传来一阵狗吠,在天空中回荡着。屋内,相比屋外,则显得热闹非凡。黄光下,大家更有食欲。桌上的筷子飞舞着,盘中的菜快速的减少着,时间也慢慢流逝。一声“干”接着清脆的碰杯声,杯中的酒被一饮而尽。他们现在的样子,有点武侠小说中的豪迈。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喝的并不多。或许,他们是想装装义气,回忆儿时憧憬的侠客。
他们不时谈论着自己当前的发展,前景。不时唠唠家常,又不时讨论各地的风景。说着说着,又说到了他们如今的同学们,他们现在的生活各不相同,有的好,有的坏,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着。这一桌菜,没什么珍贵的东西。宝贵的是友谊,一生当中,真正的知心的朋友并不多。一个一个地与他们失去联络,友情也在这之中的漫长的时光里慢慢淡化。有的被彻底忘却,有的还可以在脑海里留下一个淡化灰白的影子。
雨停了,聚会散了,时间也不早了。太阳的余晖仍洒在陆地上,只是太阳已不见踪影。
饭桌上,只留下只留下一桌的残骸与母亲、奶奶收拾残局的身影。
【篇十:细微处的爱】
一双鞋,几道菜,一份等待,细微处的爱。
每个周末似乎是我最快乐,也是我最期待的时刻,不仅仅是因为“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的自由空间,更是因为那深情的等待。每周末爸妈都会带我去外婆家吃顿饭,陪她聊聊天、说说话。外婆对我,也有一份不一样的爱。
我自幼的梦想或者说幻想,就是成为一名武林高手,可以飞檐走壁、劫富济贫、浪迹江湖,最终名垂青史、流芳百世。再加上金庸小说的影响,几乎逢人就宣称“我长大了要当一名武林高手!”除却同龄玩伴的嘲笑,亲朋好友的淡淡一笑,剩下的唯有外婆那一句“小鬼头,外婆相信你!”自此以后,外婆给我买的衣服鞋子上都有“一萧一剑闯江湖”的中国风式侠客图案。
每次踏进外婆家门后,映入眼帘的,首先是桌上热气腾腾的饭菜:糖醋排骨、炸鸡翅、水煮鱼……青菜基本不多看一眼。外婆总是摸着我的头说:“累了吧,快来吃吧,都是你最喜欢的菜!”
外婆有三个外孙,可唯独对我真的是“情有独钟”,特别偏爱我,搞的两个小表妹对我“很不满意”。18年,6480天,936周,无一例外,餐桌上永远都是我最喜爱的几道菜,衣服都是我喜欢的图案,玩具都是我向往已久的,我玩游戏入迷时,一个柔弱的背影映入眼帘——是外婆!手中端着热气腾腾的水,默默地走来,放下杯子,转身离去,只留给我一个充盈着爱的背影。而每次离开时外婆都是匆匆向我道别,叮嘱我好好学习,路上小心。
十年前的戏言,早已忘却脑后,我现在已经18岁了。今年春节回外婆家拜年发现,外婆为我新买的拖鞋上,依然印有中国风式的侠客图案,才唤醒了这段尘封的记忆!难以言表的感情,久久不能平息。未曾想到,已到耳顺之年的外婆,将我儿时的一句笑话,永记在心底,从未忘记。
一双鞋,圆我儿时梦;
几道菜,满我口中欲;
一份等待,爱在细微处。
细微处的爱以柔克刚,驱走内心的恐惧;细微处的爱似风似雨,过后是晴朗的彩虹;细微处的爱给你力量,浇灌你干涸的心田;细微处发现爱的身影,只有细心的人才能发现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