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遇见碎片化阅读】
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我们进入了碎片化时代,流行起了碎片化阅读!原本完整的书本在像披萨饼一样被我们碎片化。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读到一句话:我并不介意生活变得碎片化,毕竟书本本身就是一片片碎片。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我常问我自己这个问题而我给自己的答案是“不,不是这样的。”
显然我并不赞成这种说法,也就是我并不支持碎片化阅读。如果,你在碎片时间了阅读,我们会很容易的忘记上一章说了什么,我读了什么,最后只是一无所获,反而浪费了自己的大好时光。
这时有人会问:“为什么不抓紧时间多多阅读呢?”我想说,在这些剩余时间碎片化地去阅读,会使自己的眼睛变得非常非常地疲劳,有人说,没关心,我们有电子书籍,不会伤害眼睛,我们不用手机,这样总行吧?可是,如果我们这么做,会使自己变得很麻烦,带上带下万一丢了呢?而且知识产权不被保护。
我认为,虽然如此,但碎片阅读仍会成为我们阅读的趋势,因为人们太忙了。我真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泡一杯热乎乎的红茶,捧上一本厚厚的《红楼梦》来读,满满的书香气息,或是来到一家图书馆自由地穿梭在那些书架中,满满的回忆,捧上一本在图书馆的角落阅读,乐哉!
还有一点其实是我最想说的,碎片化阅读虽说可以给我们带来诸多方便,但是,我们读的那些真的是时间名著吗?真的是古人给我们留下来的那些历史故事吗?真的是那些名人语录吗?不,不是,而是网络小说,娱乐新闻。我不得不说说网络小说的虚构,现下当红的网络小说有两种。第一种,校园小说,就是那种学生时代就开始互相喜欢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多数情况下都是学霸,而且还是学习只花几分钟就可以考好的那种,这样的思路,这种想法只会误导他人。第二种,穿越小说,多半以在现实生活中死亡的理由开端,引得很多不明事理不知道死亡多可怕的人效仿。虽说我个人无法理解,但还是会有。
我认为很讽刺的不仅仅是碎片化生活带来的思想误导,更是因为进入了网络时代,身上没有一本书是可以理解的,但没有手机却是很奇怪的这种事实。
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在地铁上看见各位闭目养神而不是挤破头地去看闲杂无聊书,一无所获。能够有一天捧本书,嘴里叨叨着:“乐哉,乐哉!”
【篇二:我因什么而与众不同作文】
【篇一:我因自信而与众不同】
花儿因为迷人的香味而与众不同;树木因为高大挺拔的身躯而与众不同;而我既没有花儿香,又没有树木高大的身躯,但是我因自信而与众不同。
记得小的时候我十分内向,如果有陌生人来的话我只敢躲在爸爸妈妈的身后,有时候连看也不敢看别人。一年级的班主任交了我半年都还没记住我的名字,但在五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从楚楚可怜的毛毛虫变成了万众瞩目的蝴蝶。
在一年级的时候老师让我们全班的小朋友都要表演节目,有的弹钢琴,有的朗诵诗歌,……而我竟然拿不出一个好点的节目。而且老师还安排我压轴出场。最后毫无准备的我被迫上去朗诵了一首诗歌,虽然是压轴出场但没有一个人在认真的欣赏我的表演。刚才还拿手机拍小美弹钢琴的老师现在正无视我的存在,在那玩游戏。这对我的幼小心灵留下了不可磨灭创伤,至此之后我变得更加内向了。
但在五年级的时候一个人改变了我,更改变了我的未来。她一头长发似初春的杨柳孱弱的搭在腰上,一袭白色的连衣裙显得高贵优雅,若不是同学事先告诉我,我真不知道她是我新的数学老师。第一节课是介绍自己,大家都说出了自己的特长。而我成绩在中等,毫无特长。在大街上随便挑一个普通的女孩那可能就是我。毫无被别人记住的特点,而等一下我还要上台表演。怎么办呀我该表演什么啊,如果表演不好会不会发生以前的惨剧啊,老师会不会对我产生偏见啊……我正想着了。突然一个甜蜜的声音叫到了我的名字,“下一个出场的是××同学”我心里想完了我什么节目都没准备啊。正当我忐忑不安的走上去的时候只觉得平时普通的讲台顿时变得偌大无比。在我走上讲台的时候一直有一些同学在窃窃私语,说,“哎呀,这不是我们班的丑小鸭吗。她能有什么特长啊”。这时我无助的望向窗外的妈妈,希望她把我带走但妈妈也用同样的眼光看着我希望我做些什么。这时新老师看出了我的胆怯,带头下面的人给我鼓掌好像是在给我打气加油,在老师的鼓励下我唱了一首?隐形的翅膀?。在唱的过程中只见原来瞧不起我的同学都在认真的观看我的表演,而且新老师还拿手机录了像了。表演完毕了,只见窗外的妈妈热泪盈眶,不知是我唱的太好了,还是她的胆小的女儿终于终于迈出了这一步。在这之后我打开了自己的心灵之窗,交了许多好朋友,还当了班里的文娱委员,而且我代表学校参加了?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唱响春天?等大型活动。通过这件事我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这么优秀,只要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丑小鸭也能变成白天鹅。
花儿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她有破土而出的勇敢;树木之所以高大挺拔是因为他有与天空肩并肩的梦想;自信不是与生俱来的,既然它不来找你,你为何不找它呢?所以我因自信而与众不同!
【篇二: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赞颂这陶醉人类灵魂的书籍。如果问我,喜欢读书吗?我会自豪地说:“是的,我酷爱读书。”书带领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宝藏;书指引我踏入知识的天堂;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
从小时候的童话故事到现在的文学经典,我读过的书是不计其数。书籍是美妙的,它用它独特的魅力,向我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一本本神奇的书里:诉说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想之悲情,描绘着“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美好淡雅。
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从一只井底之蛙,变成了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我坚信,随着知识的增多,我一定可以成为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的雄鹰。
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三年级开始写作的第一篇文章。我便收到了老师的好评。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是因为读书改变了我。虽然作文上有很多老师改动的痕迹,但在第一篇文章里我就如此成功,我自然是兴奋不已。到后来,老师找到我,问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喜欢读书吗?“是的。我喜欢读书。”老师笑着告诉我:“加油!,多读好书,你的写作会越来越棒。”
慢慢长大,我也终于领略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直到现在,我对阅读不止是喜欢那么简单,我更是深深的爱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像林海音的窃读记中写道: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那时的她,读书甚是困难,要小心翼翼,冒着被羞辱的危险偷偷读书。她能忍受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热爱阅读。而如今的我们,有这样好的环境,这样好的条件。又为何不多读书?又有什么理由将读书视为意见困难的事?
我爱阅读,我与书是割舍不断的密友。天空因为白云的陪伴而更加绚烂,小草因为有雨水的滋润而更加嫩绿。我的世界因为有书而与众不同。
【篇三:我因她而与众不同作文】
在我的心里,紧张就如同我身体里的“心魔”,同时也是一道很高的坎。
每一次不管粘在讲台上、回答问题……时,我的“心魔”就会释放出来:一。腿不停地发抖。二。嘴里说的话,咬字不清。三。爱低下头,并且左右倾斜。四。身体爱摇摇晃晃。这就是我的四大“心魔”。
但是她——我的老师,兰老师,他帮我改掉了这四大“心魔”。我因她而与众不同。
当时,在学校里上播音主持的时候,兰老师叫我们自己读熟绕口令:其一。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其二。粉红墙上画凤凰,凤凰画在粉红墙,红凤凰,黄凤凰,粉红凤凰,花凤凰……而我和我的同学,都认为很简单,简直是小菜一碟。所以,我们就坐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讲话,果不其然,该来的总会来。老师发现了我们,那眼神如猛虎一样死死的盯住我们三个“猎物”,好像在说:“你们如有下次,你们就站上来依次背!”但是,兰老师的话只显灵了一会儿,我们又开起了“小会”。
说了许久,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吼”到:“你们不自觉是吧?老爷们你们上来说吧!”而我们极不情愿但看着兰老师生气有严肃的眼神我们只好乖乖投降。“顺序自己定!快点”兰老师一声令下,当然我们也不敢做无畏的“反抗”我眼看他们都成功了,到我了!怎么办呀……最终我果然“顺利”完成,“正常发挥”。兰老师点评了一下说:“前两位都还将就,但还是有些小毛病,但是,你……”当然,兰老师毫不掩饰当场就把我的“恶行”给揭发了出来。我当时也没把当回事,但是从此……
老老师每节课专门拿出时间单独训练我一个人,尽管戒尺在手,但是从没打过我一次。每天我喝着他给我的“鸡汤”听着她给我教的知识与建议。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些毛病,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是我坚持了!兰老师也陪我坚持了!最终,有个完美的结局——我顺利的改掉了这些毛病,克服了这些困难!迈过了这个道坎。
从此,我在班级里,举行各种的班会或活动,都会有我主持的身影。我因此变得与众不同,成为老师独一无二的好帮手。谢谢你兰老师!是你伴我成长,是你让我变得与众不同!
【篇四:我因坚强而与众不同】
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快乐,有过伤心,有过痛苦,有过忧郁,也有过成功和失败。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因坚强而与众不同。于是,我翻开心中的那本日记。
还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得了支气管炎,每天晚上咳嗽不止。妈妈非常担心,爸爸也神情严重的坐在沙发上,坐在一旁的奶奶突然发话:“只能去医院了。”
来到了医院。别看是晚上,儿科急诊也还是很拥挤,妈妈匆匆跑到前台,对第一个挂号的人说了什么,拿了一张单子就匆匆把我抱到儿科排队。过了一会儿,轮到我们,妈妈在与医生谈话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一声说要打针。什么!打针!那是什么?之后,我被带进病房,等待。看着一个个小孩被拉进去,听到他们撕心裂肺的哭,坐在外面的我不禁毛骨悚然,吓得一身的冷汗。不安的我问妈妈:“妈妈,打针疼不疼啊?”妈妈用安慰的语气说:“不停,就像一只蚂蚁爬到你身上咬你一口一样。”我半信半疑。
终于,可怕的时间来了你,我被抱进里面。只见医生用一根皮筋绑住了我的胳膊,在我的手腕上来回涂抹着什么。突然,医生用那细长的针扎进我的血管,在那一瞬间,我咬紧牙关,疼感一阵阵传来。只听见医生说好了,我过了一会才缓过来。我竟然没有哭!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就有一种巨大的自豪感,因为我的坚强,所以我与众不同。
【篇五:我因执着而与众不同】
从什么时候起,网络小说成为了“地摊文学”、“低俗文学”的代名词?
他们为真正文学的悲呼,让所有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奔走相告。他们为文学痛心疾首,于是将唾沫喷溅在所谓“网络小说”上,仿佛这样就能让文学有一丝安慰。
但文学不就应该是海纳百川、包容一切的吗?
我就是个异类,无论是在同龄人中,还是在一群同样有着文学梦的少年中,对写作网络小说的狂热让他们以为我自甘堕落。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六岁开始接触网络小说,这几乎与我的写作生涯同时开始。它是我前进的动力,写作的目标,同样是我被鄙夷的原因。
有多少人把它当作金钱的代名词,有多少人把它和低俗划等号!
可又有多少人,能从中看见一位网络写手炽热的心?
看不见的,看不见了。在匆忙的时代,在连莎士比亚也被遗忘的时代,在慢文学被抛弃的时代,网络小说也不过是一扫而过的消遣,没有了灵魂的文学,连文学也称不上。
但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在他们的唾沫中,在他们的痛心疾首中,有多少和我一样抱着对网络小说一腔热血的人,因此自甘堕落?灵魂都没了的作者,不过是赚钱的工具。
当我怀着满腔郁愤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在想什么?
我想起了当初一分钟都打不了几个字的我,却坐在电脑桌前一天就打出了四万多字的文章。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篇文章都要改七到八遍的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敢有纰漏。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条评论都要慢慢回复的我,因为对于我来说,读者就是上天给予我的恩赐。
我想起了因为发稿后文章中还有一个错字,而难过自责得三天吃不下饭的我,最后只能在评论区公开道歉。
我想起了当初被同样热爱文学的朋友调侃,他们问我为什么对网络小说那么执着,执着去当所有人批判的对象。
我多么想对他们说,对所有老师说,对所有不理解我的人说:
“因为我爱它。它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么不堪,它的背后依旧可以有一位拥有灵魂的作家。”
“我的执着,也仅仅是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新世界。”
但是我做不到,怀着无限热情的我做不到,我的认真,我的执着,我对我所热爱的东西的尊重被人当作儿戏,当作玩笑。
而我也只能像旋转木马一样,在起起落落中,执着被当作偏执,认真被当作任性,热爱被当作虚荣,永远追赶不到我的梦想。
但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就算他们中有着低俗,但是更多的是对文学的单纯的热爱,热爱自己所创造出来的那个虚拟的世界,就像我如此热爱着它。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那么,我的执着就不会被当作偏执,我也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我对它的热爱。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肆意谩骂的世界。
那就会有更多的少年沉下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文字,聆听一个灵魂的呐喊!只要用心去听,就定能听见——
我是如此热爱着它,以至于让执着变成偏执,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不到一个知音,一直如此狂妄的我,有那么一瞬间希望我不再是因为我的热爱而与众不同——如果有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世界。
【篇六:我因梦想而与众不同】
有一句很经典的广告词:“人类失去联想,世界将会怎样”。同样,对于一个人,一个民族来说,如果没有梦想,世界将呈现怎样和种景象?不敢想,没有梦想,日子就会过得无所事事。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人生就会碌碌无为。你有梦想吗?
曾看到一篇寓言:一匹老马跟随玄藏大师历尽坚辛从印度取经回来,它把它的见面告诉它的好友驴子,驴惊吧道:“你有多么丰富的见闻呀!那么遥远的道路,我连想都不敢想”。老马说:“其实,我们路过的距离是大体相等的,当我向西域前进的时候,你一步也没停止,不同的是我同大师有一个遥远的目标,我们始终如一的朝那个方向前进,所以我们打开了一个广阔的世界,而你却蒙住了眼睛,一生围着磨盘打转,所以永远走不出这个狭隘的天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其实人和人之间本来没有差别,其根本原因在于有无人生的目标。那么你有了人生奋斗的目标了吗?如果没有,请赶快制定,因为再晚的开始都不晚。有人说我有很多梦想,也有很具体的目标,可我的学习成绩还是平平,这是为什么?这不是你比别人笨,也不是你不努力,而是你没有坚信自己“天生我才必有用”。
小时候,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变成一只风筝,飘荡在蓝天中,然后慢慢落下来。那时候在青青的草地上与同伴嬉戏,经常去追逐蓝天白云,让欢笑随之飘动,整天做着斑斓五彩的梦。
认字的时候,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拥有一个篮球;当我抱着篮球的时候,又想要一个足球;当我踢着足球的时候,排球又成了我的追求。再一个个梦想变成现实的时候,我相信梦想其实离我并不遥远,只要耍耍敢,梦想就会实现。
慢慢步入小学,中学,高中……就越会觉得压力的存在,从而不会幻想,只知道死读书,没有了那些快乐的音符。
懂事的时候,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每天都不要有很多的家庭作业要做。玩耍的时间一点点被剥夺,而我们一天中99。9%被禁锢在教室,很多时间在学习。但是面对学习,还是一种模糊的认识。
俗话说“难得糊涂”,对事物的理解,也由封建主义发展到资本主义,越大就越觉得自己的观点是对的。
开始上初中的时候,我看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名尖子生,拿很多的奖状;回到家能受到家人的表扬;在学校能受到老师们的肯定;在同学之间能有鹤立鸡群的表现;在大家眼中能成为一名公认的好孩子。但是,渐渐地,我发现实现这个梦想并不能靠耍孩子气。之会,我学会了奋斗。
忙忙碌碌一天放学回家,真是悠闲,听听音乐,吃晚餐,这回学校。这样的日子很单调,也许有时候把许多的朋友的想念,有时候赶着上课还是一双睡眼。喜欢时尚的校用装,真想到处走走,看一看。星期天的时间真短,孩子脾气真想犯,慢慢懂得了做人的辛苦和梦想真是太难,还好我会努力,看每一个人都在为了生活而早起晚归,把握自己不再松散。
今天,我有一个梦想,我希望自己能考上一所中意的大学,最好能在北京。我为着梦想,在校园这条黑暗的水坛子里寻膳,每一天都苦苦寻找着充实自己的“食物”,为着前途的光明而努力。
梦想像一粒种子,种在“心”的土壤里,尽管它很小,却可以生根开花,假如没有梦想,就像生活在荒凉的戈壁,冷冷清清,没有活力。有了梦想,也就有了追求,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梦想,就有了动力。它会催人前进,也许在实现梦想中,会遇到挫折,但没关系,跌倒了自己再爬起来,为自己的梦想而前进,毕竟前途着自己创造出来到。
这就是我,不一样的我。我因梦想而与众不同。
【篇七:我因歌声而与众不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都有自己无与伦比的灵魂,都有与众不同的爱好。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热爱唱歌的男孩才与众不同。
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唱歌?也许是为了好玩吧,也许是因为开心吧……但是这通通不是原因。我爱唱歌,是因为我热爱音乐,音乐能够让我静下来,细细地品味其中美妙地音律。我见过很多唱歌非常动听的人,他们无非是把唱歌当成一份工作譬如歌星,音乐老师等等。我把唱歌当做一种娱乐方式,为了舒展自己的心灵,为了使生活更加充实,为了每分每秒都在愉快中度过,所以我爱上了唱歌。
九月是开学季,我凭借着自己不经意的歌声,打动了许多同学。于是每当一下课,一小部分同学们便围过来要听我唱歌,我一开嗓,同学们便欢呼起来,这样一来,更多的同学围了过来,争着抢着要听我唱歌。还有几个掉进钱眼里的同学直接说:“要不你开个演唱会,我们来收门票费,然后三七分怎么样?”一说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而我却拍拍他们的肩膀,故作郑重地说:“你们呀,放下钱财,回头是岸。”“哈哈哈……”这一次,便是哄堂大笑了。
时间倒转回一年前,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K歌软件(全民K歌),当时翻唱了几首自己拿手的歌,发布过后,听着自己演唱的歌曲,别提心里有多么满足了。就在最近,网上来听我唱歌的越来越多,关注我的人也越来越多,最高的时候已经达到905人。我想: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我的歌声,那么我就把我最动听的歌声唱出来,让大家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忘记烦恼,忘记忧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因为歌声,我才与众不同。
【篇八:我因创新而与众不同】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物存在。但奇妙的创新,是永无止境的。我也因创新而与众不同。其实每个人都会喜欢新鲜的事物,没有哪个人会一直一陈不变。地球还在每天转动着,在我们生活中的新鲜玩意儿却越来越多了。我相信这个世界会变得越来越美丽。到处充满创新。那么,创新世界,我来了。
曾经的我也是一个不懂得创新,明明是很呆板,却不敢承认。只会麻痹自己,说自己只是专一而已。可是后来的后来,我懂得了许多。也终于有勇气承认自己当初的嘴硬。
读到这里,你会不会问当初的我是怎样的呢?好吧,接着往下读哦!告诉你哦,当初的我是一个到商店里买东西都会选西选东,花很长时间思考到底要买些什么东西。但是呀,买来买去都还是那一个。即使一家店去了十几次,但每次去只会尝试自己第一次去时尝试的东西。明明价务表上的东西琳琅满目。却还是一直固执的买那第一次选择的东西。永远都不知道,其他东西的价值。永远不知道其他东西的价值是好是坏当同学朋友们问我,为何每次只买那一样东西时,我都会执拗的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专一的人,我喜欢做专一的事他们总是会笑我,可我却不以为然。依旧坚持着自己的我行我素。
直到后来的一天,我懂得了创新的重要。便疯狂地爱上了创新,这个大的决定。思维不再像以前那么固定。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做,知道踊跃去尝试新鲜的事物。不让自己的思维定住。知道适当的给它晒晒阳光,不让它冻起来。
现在的我,因为创新而与众不同。我的性格不再像以前的那么内向,会外向的同他人交往。对待事物的看法,也比以前的思维宽阔了许多。我想这就是创新给我带来的改变吧。
地球还在转动,创新永远不止。奇妙的创新,奇思的构想会给人们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让我们一起爱上创新,一起变得与众不同吧。
【篇九:我因“食物”而与众不同】
我很喜欢读书。不管是那些人们口中的好书——名著,还是那些父母严令禁止的小说,又或是被藏在书柜角落的爆笑漫画,又也许是被别人认为枯燥呆板的古文,我都如数家珍。
先说被老师和父母认为是坏孩子才看的小说和漫画,它们可是我的小宝贝啊。可就是我爸妈不喜欢,总说它们会耽误我的学习,怕我误入歧途。可俗话说得好:上有政策,下有策略嘛。我之前买过十几本,还是二十几本,我每次都是趁父母不在家或是在写作业的间隙看,还总是担惊受怕。不过还是露陷了,有一次我妈打扫卫生的时候,看见床底下那一厚厚的禁止书,一生气全给我扔了。我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经过这次事件,我看出实体太危险了,就开始在网上书城上看,不但书籍五花八门,任人挑选,还特别方便。我这一看就入了迷,记得最严重的一次,居然抱着手机看到了晚上十二点。不过后来,经过时间的推移慢慢失去了当初的阅读热情。以我这个资深的小说,漫画迷的经验,它们对我来说就像方便面一样,只有吃的时候过瘾。吃完后,肚子即不舒服,又不营养,但总抵抗不住诱惑。
说完“方便面”,我们又来聊聊平常所吃的家常菜——所谓的名著。它虽然外表朴实无化,但只有吃过后才能品尝出其中独特的味道。相信不少人都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其中保尔•柯察金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钢铁般的意志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令我们深深折服。这本书我读过两次,第一次是因为父母买了一本给我,我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看完的。过了一阵子,几个同学在一起讨论,说保尔•柯察是一个怎么样,怎么样的一个人。想想也惭愧,我当时竟然忘记了这个名字。我跑去问了她们。他们满脸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回答道,你难道没看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会啊!我明明看过的。我带这样的困惑又翻开了它。确实,名著就像最平凡的家常菜,只有用心品味,才会悟出里面不平凡的一面。
聊到名著,我突然联想到古文,许多人想起这两个字,就脑仁疼,古文就像陕西的白馒馒,又硬又干。它是前人留下来宝贵的文化,艰涩难懂的文字中自有古人那抹淡淡的书墨香。所以,只有通过细细的咀嚼,才能尝到其中那别样的滋味。
华而不实的方便面,朴实无我的家常菜,回味无穷的馒馒,哪种才是你的最爱,还得靠自己去体会了。
我的食物丰富多彩,所以我与众不同。
【篇三:碎片之殇】
原本晶莹剔透的玻璃杯,碰上冰冷的地面,哗的一声裂成了碎片,互相折射着异样的光。面对着这样一片碎片之“镜”,即使微笑,都只能收获无数暗藏着黑暗的假面,千篇一律地对着你,勾起僵硬的嘴角,似笑似哭地看着你。生活,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裂成了碎片。时间,被忙碌的日程掐得喘不过气来;文字,堕落在网络小说中,显出生硬的面貌;购物,少了邻里街坊的唠叨,只听见下单的通知与快递员的“你好”;社交,只剩下美图和点赞,在原本情感之路起跑。这所有的一切,被时代的手掌拨弄,拼成了四个字:“碎片之殇”。
网络时代,效率成了一切行动的主要目标。正是“效率”二字,将生活无情地劈成了碎片。因为效率的提高,人的时间成本提高,匆匆的行色不会再为美好驻足。人们把每一分每一秒都“节省”出来,将所有的事情分成小块,宛如机械般有条不紊。可这看似规律的背后,却意味着人类的懒惰与烦躁茁壮成长。没有人再愿意为一部经典花下时间细细品读;没有人将目光流连于路边的花草树木;更没有人能充分沉下心,去思考人生的价值与目标。所有人都按部就班地前行,宛若军人般“刚毅”而“坚定”。孰不知,他们迈向的,不是光荣与胜利,而是迷茫与死寂。古时,以孔子读《易》至“韦编三绝”为榜样;到今朝,把洋洋洒洒数百万言的网络小说翻来覆去读几遍的人比比皆是。这堪称一种时代的“进步”,是“机械化”成果的最好体现。
面对生活的碎片化,我们不能“采薇而食”而应迎难而上,逆以行舟。我们应该做出改变,成为一团炽热的烈火,将那一摊碎片重铸、再造。时间应该被合理安排,而不是让手机塞住我们所有的空隙;经典,应被广泛涉猎,而不是让网络小说的更新日程成了唯一的期待;购物,应重新对生活负责,而不是被充斥眼球的广告砸得摸不着头脑;社交,应重新成为情感的桥梁,而舍弃敷衍和炫耀。
碎片化的浪潮依旧声势浩大,却不过是纸老虎,只要我们从自身出发,去成为那团熔化碎片的烈火,碎片之殇将彻底成为过去。
【篇四:碎片化的阅读】
如果我问你:“你每天都做些什么?”你会怎么回答我?
与朋友闲聊时,她告诉我她,通常会先起来看会儿网络小说。然后刷牙洗脸,吃饭后再看看小说。我起初并无在意,后来才察觉到,我们的生活已经碎片化。
网络小说很多,尤其是玄幻类的网络小说,颇为受人喜爱,曾经自己也看过一部网络小说,我做了个统计,那本小说九千多章,每章大概二千多字,算下来就是一千八百多万字,大多数人都没有办法一口气读完,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碎片化的阅读。
仔细回想一下,你是否也时不时的打开手机看网络小说,然后在有事做时把手机关掉,下一次继续?其实,你自己从来未意识到,在你关掉手机的那一刹那,由作者苦心营造出的或紧张或伤感或快乐的情绪已经到那一刻已经如同坠落万丈深渊般支离破碎,无论如何,你下一次阅读时都不会像第一次那样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了,因为你早已或多或少的忘记了一些“应有的情绪”,只是机械化地把那一字一句强行装进脑子里。你已经脱离小说中的世界了。
接下来我想要讲述的与上面那位朋友的故事有些不同。
她的年纪比我大了许多,现在应该在上大学。假期时,她告诉我,她熬夜看掉了一部小说。我问了她小说的名字。网上一查,随便点开一个网页进去,目录上密密麻麻的字,全本的字数还真不少!
我惊讶于她能熬夜看完,又去问她:“为什么要熬夜看,分开来看不好吗?况且,熬夜对身体不好”。
她告诉我说:“因为分开来看和一口气看完的感觉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追问
她顿了顿思考了一会儿,说:“感觉这样更能体会人物的心情。”
正如她所说的,我们需要的是一把木椅,一本书,一个安静的午后或者早晨,也许再来点茶和甜点会更好。然后捧起书本,轻轻翻开第一页,慢慢的有了些对书中人物的喜爱。我总是将喜欢的书翻了一遍又一遍,流连忘返于另一个平行世界,那里有大片大片的紫色薰衣草散发出醉人的芳香;有少年的仗剑江湖对酒当歌;月光柔和的洒下,有三五好友正“歌明月之诗,颂窈窕之章”;有因为“一腔热血,一伞千机,一个冠军,一次承诺”,而勾勒出了的我的整个年少。感受灵魂深处,安静的缓慢的缕缕轻风,如同二八年华的少女般掩面娇嗔。一口气读完一本书,你会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快意与满足——这是碎片化的阅读永远也无法给我们的。
于我而言,看书是享乐,学习是享乐,而现在,享乐却被切割开来,更恐怖的是,大多数的人还没有意识到这样做的坏处,继续每天重复着这样的动作。
【篇五:碎片化所带来的】
在如此快节奏工作与生活的今天,各类“碎片化”时间逐渐填满了我们的的生活。在上下班的各类交通工具上,我们可以看见许多年轻人,甚至是上了年纪的大爷大妈,都低头看着手机,或是听音乐,或是看电子书,或是看电影,或是打游戏,不一而足。我们这代人,已经学会了从海绵里挤出时间来看手机——当然这只是一种开玩笑的说法,但是这些零零散散的时间,我们究竟应该看待呢?
首先我们不得不谈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碎片化的时间。上班压力大、工作多、学习任务重、持续时间长——这怕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大量的繁忙时间占据了我们大部分的生活,留给自己的时间却越来越少,于是,大家便开始绞尽脑汁如何多“挤”出一点时间来放松自己,或是消遣,或是学习,或是培养情操。由此,“碎片化”的产物也应运而生,电子书成了许多人的宠儿,一章字数不多,随时随地都能看,手机随身带着多方便,而且内容也比那些老派传统文学类出版书籍有趣得多,基本上迎合了大众的胃口;碎片化购物,让大家只要想到就可以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列长长的购物清单,双休日领着大包小包回家;时下比较热门的也有碎片化健身,在朋友圈里偶尔贴几张自己去健身房的照片,还会换来亲朋好友的羡慕与赞许。
碎片化是必然的,每个人利用碎片化时间做的事情也不尽相同,那么碎片化究竟是哪些群体受益,受了什么益,又有什么可圈可点的地方呢?
大家最津津乐道的应该是碎片化阅读。和多人也认为碎片化阅读无法引起深层的思考,这是肯定的,思考需要时间,碎片化阅读不允许有那么多时间。一旦没有足够的时间深层思考,那么作者所要传达的许多东西读者就接收不到,内含的巧妙逻辑读者也无法领悟。如果被书中问题所困,有时候还可能影响正常工作和学习呢!或许这时有些人庆幸电子书的发明,这些网络小说似乎不用怎么动脑就能看懂大概思路——当然我不是黑网络小说,网络小说的崛起也为很多平时不怎么有闲暇时间又抱有文学梦想或是有关爱好的学生及工作人士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我,锻炼功底。你写我看,这不是很美妙的一件事吗?
笑得最开心的还有网购平台,碎片化的购物,让许多人一拍脑袋就买东西,少了以前货比三家的精明,少了以前再三比较的纠结,少了对实用性的考虑。赚钱的是谁?各大品台啊。确实,这样的购物模式提供了不少方便,但是我们扪心自问,有些东西,真的是因为我们有需要才买的吗?同样还有碎片化社交,每个人的碎片时间段都不一样,这样又怎么能做到有效交流,这就失去了社交的本质——有情感的交流。同样碎片化的新闻,让我们对事实少了深入探究与思考,以为自己能见微知著,殊不知在大量信息流的冲击下,我们又能看清本质的多少?碎片化健身倒是有点明显的自欺欺人的意味,运动本来就是应该长期坚持下去的东西,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又能改变什么呢?
我们现在所讨论的“碎片化”,不在于怎么延长,也不在于怎么高效利用。延长碎片化时间意味着我们应该更高效完成我们的本职任务,但工作是做不完的,延长这些时间恐怕有些困难。高效利用碎片化时间对于小部分人是可以做到的,但是对于大部分人,可能更多的是用来自我消遣。毋庸置疑,这是时代发展的必须产物,现在网络上也有针对如何利用碎片化时间来真正的汲取知识或是丰富阅历,我想,我们所应该做的,是顺应这个时代,多留一些脑神经为自己打算,只有我们真正去想了,朝着我们所认为的做了,才能真正学到我们所希望学到的,这才是碎片化真正要带给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