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喜欢小狗】
有的人喜欢小白兔,还有人喜欢乖巧的小狗,还有人喜欢调皮可爱的小猫,可我就喜欢地图鱼。
地图鱼的色彩是五彩缤纷的,有蓝色、绿色、红色、白色、黑色,什么颜色都有。
它的嘴巴尖尖的,尾巴一摇一摆,它的嘴巴尖的像是一个铁钉,尾巴就像一把扇子在扇风,它的眼睛水汪汪的,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
它有些自大,自从妈妈拿回那红元宝鱼时,地图鱼就一直欺负红元宝鱼,而且红元宝鱼也胆小,在我喂鱼食的时候,地图鱼也抢着吃。于是我决定了,要把他们俩分开来。这样它们就不会吵架了。
地图鱼的身体也奇怪,时不时就会掉色。我就一直在查原因,原来这是它的本能。它如果一天没调色的话,它就会死掉。
这是我的两个好伙伴,是地图鱼比红元宝鱼来得早,但它们两个是我的好陪伴。
我们一家人去街上,走到了一个卖小狗的店,我一眼就看上了一只金皮毛的小狗,我走进去看着那小狗,看呆了,妈妈叫我都没有听见,过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妈妈问我,说我怎么了,我说没什么,后来,我对爸爸说:“爸爸我想买这只狗。”爸爸一个就答应我了,我好开心,终于有了自己的狗了。
回到家,我把小狗抱出来给它想一个名字,看它一身都是金色的就叫他小金吧。刚开始我叫小金,它不出来,我知道它还不知道我在叫谁,我只好把它抱出来,它就知道自己叫什么了,每一次我叫小金它出来。
它还会跳来跳去,我和它出去玩的时候它就蹦蹦跳跳的可开心了呢。
它爱吃骨头,我的小狗可乖了呢,我叫它坐它就坐,连没见过它的人叫它坐,它也会坐,别人都说我的狗很乖。
我很喜欢小狗。
【篇二:小鸡的趣事】
我家养了2只勇敢、可爱的小鸡。我还给它们取了名字呢!长着金毛的叫小金,胖胖的、大多数毛是橙色的叫小胖黄。
它们都长着尖利的嘴、亮晶晶的眼睛、丰满的羽毛、有力的翅膀、锋利的爪子和微微翘起来的尾巴。虽然平时它们很安份,但是有一次它们和小狗乖乖发生过一次战争呢。
那是在一个星期天,小金和小胖黄在门口的一块空地上练习飞,忽然看到乖乖的饭碗,就跑过去吃起来。乖乖发现了,就跑过去,把小鸡赶走。但小鸡们不死心,又来了几回,把乖乖惹怒了,就去追小鸡,小鸡无论躲到哪里,都被找到了。最后,小鸡也恼羞成怒,跟小狗打得热火朝天。最后,两败俱伤,因为小狗身上被啄了很多下,小鸡身上也有许多伤痕。
我喜欢既勇敢又可爱的小鸡。
【篇三:感谢今生有你相伴】
懵懵懂懂,恍恍忽忽,这样的日子已不知过了多少年了。直到有一天,我睁开了双眼,呀,眼前的情景把我吓了一跳。怎么这么多小孩子啊!我发现,一个人,就在我身边。我甚至被她吸引住了,忘却了我的恐惧,她是一个很美的老师,虽然我只是从背影打量她——她有一头浓黑的秀发,一个娇小的身材。一身质朴的衣服里,包裹着一颗教书育人的炽热之心,从她散发的气质里,我看到了她的热情,她的信心。
从那一刻,我知道了,我要陪伴着她。每天看着她含着迷人的微笑,快步进入教室,连铃声都准时为她奏起欢迎的乐音。她踩着欢快的铃声,迎着孩子们的期许,满怀教书育人的心情,快步走到我的面前,在我身上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诗句。
从此,我也爱上了这些诗句,与孩子们一起吟咏那些质朴动人、流传千年的精神食粮。从“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里,我明白了爱国诗人文天祥的豪情与壮志;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里,我明白了浪漫诗人李白,他酒入愁肠,三分酿成明月,七分化为剑气,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从“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里,我明白了现实诗人杜甫,他虽穷困潦倒,郁郁不得志,但他一生忧国忧民,倾其毕生精力,著就了一部部反映人民疾苦的著名诗篇,我觉得我和孩子们真的应该感谢她,她的确教会了我们许多东西。
终于,有一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转念一想,这不就是她的真实写照吗?一恍,往事如烟,再回首,望见曾经的她,一头黑白参半的头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今的她,桃李满天下,可谓天下闻名。她为教书育人贡献了她一生的美丽年华,但她仍然自勉“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心中也暗下决心——“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我始终坚贞不移地陪伴着她,伴着她一起走过风风雨雨,一起看见雨后彩虹,一同回味往事艰辛,我和她至今仍记得,背着父亲上学的小明;身残志坚,刻苦奋斗的小刚;以及“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小松……
我伴着她苦口婆心的劝导着小荣,淳淳的教诲使小荣深感自愧,她在我身上写下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勉励小荣,小荣顿悟;看着日益沉溺于网络游戏之中的小金,她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她耳提面命,以强制的手段勒住了这头悬崖边的马,为了鼓励对生活失望的小金,她在我身上写下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小金顿悟……落日的余晖映在她的身上,仿佛为她塑起金身。一种崇敬的心情油然而起,原来她在我们的心中那样伟大,孩子们长大后,人人都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清,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着老师的淳淳教诲!
我看着孩子们成功的笑脸,她成功的笑脸,我也笑了,笑中既带着欣慰又带着高兴。
此刻,抬眼望远,一轮夕阳当空,万道金光,散射大地。阳光普照,万物生辉,一派生机盎然。再看她,一头华发,眼角满含欣慰的微笑。
今生有我作伴,她不会感到寂寞无助,我永远明白她,她的微笑……
我是黑板……感谢今生有你相伴……
【篇四:捉迷藏】
我们每个人都做过游戏,我做过的游戏有迈大步、捉迷藏、撕名牌等,其中我最喜欢捉迷藏了。
这个游戏非常好玩,游戏规则:需要两人以上才能玩,先剪子石头布决定赢了的人藏起来,输在最后面的人找藏得那个人。记得有一次,我和小金在家玩捉迷藏,我们剪刀石头布,我赢了,小金就双手捂着眼睛数十个数后开始找我,我迅速找了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床底下,藏了进去,我大声说:“小金,我藏好了,你快来找我吧。”我等了一会,没动静,我刚想探出头来看看他在哪里找我,但不知什么时候,小金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我头顶上,他像老虎一样大吼一声:“啊嗷,找到你了”他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我愤愤地问小金:“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小金得意洋洋的回答说:“我是听着你的声音一路找过来的。”我郁闷地说:“现在该我来找你了。”我等他藏好了后,就大声地叫他的名字,可他却不做声,我仔细的找遍了屋里可以藏身的地方,也没找到小金。我又到了外面去找,却在一个大箱子里面找到了小金,我对小金说:“你藏得可真隐蔽啊!”小金说:“你藏得也不赖嘛。”我们都笑了。我在心里暗暗地想:下次我也不说话了,我找一个更隐蔽的地方藏起来,让你找不到我。我们又继续玩起了捉迷藏。
这个游戏真好玩呀!看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玩这个游戏了?
【篇五:记一次难忘的实践活动】
“啊,天哪!这么高!”
“好像有2.8米呢!我们在一面“逃生墙”前目瞪口呆。
你猜我们在哪?我们在七都!我们坐大巴到的实践基地,一路上饱览了矮墙瓦房和高楼大厦的融合,美不需要华丽,淡雅朴素也很美。
一进基地,放下书包,就到了上课时间。迎接我们的是一面2。8米的墙,当两位教官宣布,我们的任务是合作翻过眼前的墙时,我们可谓是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惊讶之余,我们选了小王做指挥官,在教官要求下草草定好了计划。
30分钟倒计时的口哨一响,小金和小顾一个箭步,左、右腿弯曲,额头贴墙,准备支称一个人翻过去。“王指挥”首当其冲,三下两下,就站在墙顶的小平台上俯视我们了。
王指挥官发现在这面墙并不好翻,便临时换了主意:先小辰和其他小个子的男孩先上,然后女孩们上,小孙再垫底。大家也立刻改变阵势,服从于王指挥官。
小雅、小恬、小林,都在我的帮助下--顶着她们的脚--成功“逃生”了。
“陈司哲,你上!”小王喊了一声。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啊?我啦?我还不太知道怎么弄呢!我踩着小金的大腿,扶着小孙的肩膀,似乎摇摇欲坠,不过后面的小蕾很给力--顶着我的背,扶着我的脚,而已经已经成功的小辰和小王,也从上面伸下手来,使用“老虎钳”的握手方式将我紧紧扣住,小潘则过来提我的脚。终于,我翻过来了!这样的感觉真是无法比喻的!我竟然成功地翻过了这面墙,太不可思议了!开心的同时,我也感到屁股在隐隐作痛。
还剩五个,还剩三个,还剩最后一个小孙……yes!我们完成了任务!天哪,我们居然在20分钟以内,就让所有人都成功的“逃生”了!我们全班人都惊讶、惊喜地抱在一起。一边鼓掌,一边开怀大笑。可见成功的喜悦以及合作胜利的喜悦,带给了我们多大的快乐啊!
我们一直期待的野炊时间,也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我们蹦着跳着,准备了食材和工具,一路上嘁嘁喳喳地说着、笑着走到了野炊的地点。
可是我们的菜失败了,在闻别人美食香味的同时,我们还是只能吃自己制作的“黑暗料理”,那么多好吃的美食只让我们落了一个眼羡的份儿……
我们又坐上了大巴车。看着窗外跟来时一样的景色,脑子里却想着跟来时不一样的想法。不管是水上探险,还是做木艺,都让我们流连忘返。这不是一次简单的实践活动,而是一段不可复制的记忆。因为我知道了,到底什么样的力量才是最大的--是合作的力量。
【篇六:我的好朋友金楚铭】
我的好朋友金楚铭跟我是同班同学,长长的瓜子脸上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个头不高却聪明睿智,勇敢果断!
记得在一次小猎鹰模型比赛中,我们分在了一组,当时我们都忘记带双面胶了,原装配备的双面胶不仅太细,还不小心掉在了地上被我踩了一脚,粘性都没有了,我们还不能向外面的同学求救,怎么办?刹那间就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金楚铭灵机一动,说试着让我们用工具箱里的502胶水代替双面胶,问题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解决了,我们还获得了三等奖。
如果说这件事情让我对我的小金同学的聪明睿智刮目相看,那后面发生的一件事情更让我对他的勇敢果断更是佩服不已。
那是在一个中餐后的自由活动时间,小金同学跟我和几个好朋友一起兴起踢起了足球。突然一个朋友用力过猛把球踢飞了,一球砸断了旁边二层楼窗下的一个铝架,估计是反作用力的关系,其中一截铝片不偏不倚正向我迎面飞来。我当时就蒙住了,傻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看就要砸中我了。说时迟那时快,金楚铭弱小的身躯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的力量,一把推开了我,铝皮“哐当”一声重重地落在了我的脚边。如果他不推我,打中可是我的脸呀,我吓出一身冷汗。
我的好朋友金楚铭就是这样优秀,我为有这样的好朋友而幸福!
【篇七:偏见】
美国作家爱默生曾说过,我们或许对别人偏见,但是对命运没有偏见。每当看到这句话,我就意味深沉,我想起了班级以前的一件事情。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教室里响起朗朗的读书声。同学们个个都在认真的读书。但有些同学却没有。而是在自顾自的讲话。比如我旁边的小金,就在聊游戏。影响到我早读了。忽然,我们的班主任任老师领来了一名新同学。他让大家停下早读。
等教室安静下来。他缓缓地说“这是你们的新同学小何,希望你们好好照顾他,不要欺负他,不然我可饶不了你们。听完同学们默默点了头。”老师把他领到了他的新座位,何同学就坐在我的后面,我可乐坏了。毕竟我是班里数一数二的“大坏蛋”,我对小何说快给我行礼。小何低头不语,他拿出了自己的书,默默地看着。这可惹恼我了,我忍不得别人容不下我。于是我决定放学后给他一个教训。
很快就到了下午的放学时候,我对何同学说你别走,你留下来我有事跟你说。我跟他说我看不惯你,你这个样子太拽了。我故意抬高语调,他却默默不语。然后等我说完他却对我说“希望你不要对别人有偏见,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这么欺负别人,你需要理解别人。我不喜欢说话是因为我性格的问题。但是你不能这么无理地对待我。”说完我默默地低下了头。
这时候我才明白我们要对别人有理解。不能一味的有偏见。我们应该丢掉这种偏见,让人人和平相处。
【篇八:我家的小乌龟】
【篇一:我家的小乌龟】
张楠
还记得在我6岁时,我与我的爸爸一起去花鸟市场买回来了一只小乌龟,我便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小金。
小金长着一身绿黑色的皮肤,头颈上的许许多多的斑陆清晰可见,一个又长又圆的小脑袋上,有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小眼睛,一会儿睁着,一会儿闭上,如同天上一闪一闪的小星星一般,它的鼻子十分细小,如同两颗小小的黑芝麻,不仔细看还真的看不出来呢!一张小小的,扁扁的,一直闭着,好像生怕我给它吃似的。最特别的就是它身上的壳了,它由十三片六边形的花纹组成的,像一个“铠甲”,让小金显得威风凛凛。
小金十分怕生,除了我爸爸妈妈和外婆,其他人它都怕。记得有一次,我的小表弟来到了我们家,一进家门,他就被眼前的两只小乌龟所吸引过去了,小金一看见有个人向它走来,便缓慢地逃到我的桌子底下,躲了起来,小表弟见小乌龟逃到了桌子底下,便趴下来把手伸进桌下,可惜他手太短了,没抓到小金,便用哀求的目光看着我,好像在说:求你了小主人,快把这个坏人赶走吧!我无奈,只好用叶子把它引出来。于是,小金就在表弟的手中死里逃生。
小金也是一个小吃货。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作文时,听到从厨房里传来了“嗤嗤”的声音。于是,我顺着声音走过去,只见小金小口小口正在用前爪抱着叶子,趴在地上,头向前伸着吃着。于是,我不禁笑了起来。
这就是我家的小金,你喜欢它吗?
【篇二:贪吃的小乌龟】
孙诗涵
六一儿童节的那天,妈妈给我买了一只小乌龟——欢欢。
欢欢有一身浅褐色的皮肤,头是三角形的,脖颈上有一条橙黄色的斑纹隐隐可见,一双眼睛可小了,像两粒黑芝麻。但是它的鼻子更小,如果你不仔细观察都不懂它有鼻子。鼻子下面的嘴巴总是张着找东西吃,好像永远也吃不饱似的。最特别是它那坚硬的龟壳,它有许多裂纹,裂纹把龟壳分为13块,每块都是一个六边形。
欢欢很贪吃,那是一点都不假,每次喂的食物,总是眨眼就被吃得精光。一次吃饭的时候,我夹着一个小虾来到了小乌龟的缸前,刚把虾放到嘴边,就看见欢欢的眼睛直溜溜地盯着那只虾,仿佛在说:“快给我吃,快给我吃,我都快饿死了”。接着,我把虾往它的嘴里送,只见它立刻朝着虾的方向爬来,瞪着那芝麻小眼,伸着那长长的脖子,努力想爬出来。我把虾一会儿靠近,一会儿又拿开,弄得他都不知道要往哪里看才好。“你个馋嘴的欢欢,太好玩了。”说着,我把虾丢给了它,它立马饿狼般地扑了过去,三下五除二,虾就进了它的肚子。
欢欢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我放学回家时,它总会在食框那儿等着我喂它。有一次,由于作业太多,明天又要考试,我回家后就忘记了喂欢欢的事。从那天以后,欢欢就不吃不喝,反而一天到晚都在用它那身“铠甲”顶玻璃,想要逃出去。后来我终于明白了欢欢的意图,我便买了一个闹钟,每天5点提醒我给它喂食,过了一周,欢欢恢复了,又开始狂吃狂喝了。
这就是我们家贪吃的小乌龟欢欢,怎么样,你喜欢它吗?
【篇九:美丽的孔雀】
傲娇的“家人”!我的天啊!这是说谁呢?对,说的是这只美丽的孔雀。这只孔雀在我家已经有两年多了。为什么说它是傲娇的“家人”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顶蓝色皇冠端正地戴在头上,显得威风凛凛。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总是神采奕奕。再看那铁色的嘴巴,一口气可吞下不少东西,让人目瞪口呆!棕蓝相间的翅膀展开时瞬间变得是仪态万千啊!橙色的爪子犹如利剑般,可以帮它牢牢地抓住树枝。
这孔雀是爸爸从自己的战友那里买来的。它一来便立马吃了起来。青菜、肉类和大青虫都爱吃,真是名副其实的吃货啊。我都觉得我得学它一样不挑食才行。它吃饱喝足后便指挥起我来,在睡觉时要我帮它铺干草,要不然就死活不肯睡。
可是我去上学的时候,没人和它一起玩。它十分无聊,无意间看见了对面的“小金”。“小金”是一只金毛犬,性格十分温顺,从不乱吃东西。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它们相处得十分开心。它们成了彼此的玩伴了。“小金”大叫的时候便是在示意孔雀开屏。而奇怪了,“小金”大叫,孔雀就开屏。很多时候,客人在那里逗孔雀开屏,傲娇的孔雀一概置之不理呢。
有一次,我把它们两个放出来。它们便玩了起来,我也和它们一起玩。其中它们最喜欢玩的是“国王的游戏”。“小金”当一匹威风的“金毛马”,而傲娇的孔雀自然就是“国王”啦。孔雀骑在了“小金”的背上,配合得简直太好了。
当孔雀被小麻雀盯上后,“小金”便大声地叫着喝退麻雀。这场景真有意思,因此我也越来越喜欢“小金”和孔雀了。孔雀嘛,我觉得它就像我的家人一样。虽然她很傲娇,但是有一个傲娇的“家人”,我们的生活都不知增添了多少乐趣呢!
【篇十:读《66号警犬》有感】
《66号警犬》是动物小说作家金曾豪的作品。它生动地描写了警犬拉拉许多有趣的经历,读起来真是引人入胜。
警犬是十分聪明的,而拉拉又是警犬中的佼佼者。在训导员大漫的调教下,它能听懂许多口令,比如“上车”、“下车”、“袭”、“静”,大漫发出各种口令,它都会执行。第一次看见电梯时,拉拉挺怕的,后来大漫在进电梯时说“上车”,拉拉知道了这实际上就是它经常乘的车,从此不害怕电梯了。狗的嗅觉是人类的四十倍,经过训练的警犬能分辨十万多种气味,拉拉有八分之一狼的血统,嗅觉更是了不得。一次次破案,追踪罪犯,拉拉立下了许许多多的功劳。
拉拉对主人十分忠诚。一次追击歹徒的过程中,临时主人小金被歹徒打得满脸是血,昏迷过去。拉拉在小金的耳边呼唤他,被后来到来的小陈误解为是拉拉伤害了小金,所以对拉拉开了两枪,打穿了耳朵和肚子,血流了一地。拉拉十分委屈,但他知道小陈是误解了它,所以拖着伤残的身体去找大漫了。
拉拉也是一条非常勇猛的警犬,在执行任务中负伤无数。直到年迈退役后,为了保护大雁,还与一条公狐进行了殊死搏斗,公狐发挥自己会游泳的特长,游到湖中间,拉拉不顾一切,跳入水中,咬住公狐的尾巴。
拉拉真是一条了不起的警犬。看了这本书,我想: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差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正如沈石溪说的,人和动物的区别是微乎其微的,稍有不慎,人就可能变得像动物,甚至有些人连动物都不如。在生死关头,许多动物表现出的忠诚、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惊讶,让我们自愧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