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封条的作文

【篇一:放鞭炮】

今天是农历2018年的最后一天。晚饭后,鞭炮声此起彼伏,空气中到处弥漫着节日的喜庆,连人的心情也畅快多了。

平日里,我最怕炮时的滋味。因为它们的肚子里都装着火药,我怕伤到自己的手。可今天不知我的哪根筋错位了,还是刚进口袋的压岁钱比较活跃,我居然跑到离家不远的小店里买了几个鞭炮和打火机,准备在自家门口也试试。

我首先拿了一个鞭炮拨开药线的小封条,拨正药线;然后点燃打火机朝药线上一放;最后快速地逃离现场。可是第一次没点着,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太害怕了,点火时眼睛不敢正视,靠眼角的余光,打火机的火苗没对准药线,白忙活了一场。

第二次重来吧,WHO怕WHO!我豁出去了。我先擦着打火机,又凑近了药线,这次我壮着胆子非把它点燃不可!“哧!”药线随即爆开了火心,像一条被火烧着了尾巴的小虫向鞭炮的肚子钻进去。我本能地扔了打火机,快速闪到了屋里。“砰——啪!”听到这悦耳的鞭炮声,我明白自己已经成功了!我情不自禁地哼起小调:“我不怕不怕啦……”

哇!今年的除夕,我不仅收获了很多压岁钱,还通过亲身实践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恐惧就像一只深山中的纸老虎,看似凶猛,但只要勇敢的人走上前去看个究竟,就能击破;恐惧也像人生途中的一道坎,看似很宽,但只要我们尽力去试试,不一定很深。战胜恐惧,就等于战胜自己。在新的一年里,我要向更多的恐惧挑战!

【篇二:以红包为话题的作文】

天色渐暗,黑夜又袭。然而,远处的年味正蒸腾四散,冲淡了浓重的黑夜。

新年的钟声总是伴随着“拿好了,等着买糖吃。”这句话以及一个不薄不厚的红包。红包的烫金封条在光下闪着光,一缕一缕的从花白的发间透出,悄悄划过新的一年。

今年的红包似乎不一样。

没有烫金的封条,没有灯下闪烁的光,也没有花白发间透亮。留在手里的,是一个印着小猪图案和“发财”二字的红包,并且,这个红包不能用来买糖。

红包里面除了一张纸,再没有别的了。纸的一面写着“二零一九“”,另一面是“不犹豫,不徘徊,不气馁”几个字。字很大气且不张扬,颜色也简单然不单调,似有蓬勃的生气四散,化作一群鹏鸟,飘飘摇摇,去往不知归处的远方。

夜很静,听不到太多喧闹声,好像有狗吠,但不久就只剩表壳里的声音了。虽然,耳朵里没有声响,但是,心中却正似有什么东西在流淌。

这个红包,是一位陌生人送的,她似乎是个高校生,年纪不大的女生,留着一头短发,鼻梁上架着银框眼镜。双手递红包来的时候丝毫不见与陌生人相处的尴尬,嘴角的弧度虽小,但令人倍感亲切。

当时的我正在车后座整理手提包,忽听得外面一阵喧哗,我从车窗里向外看,大概六七个人围在车旁不知议论着什么,偶尔还传来阵阵笑声,我以为是一群小混混正聊得一阵火热,便也不曾理睬,只是隐约中听到几句“……没有关……你去……提醒……”。过了一会,竟有一个身影向车前走来。我只听到后面一群人中有人喊道:“喂,你真去啊。”我急忙拉开车门,见一个短发女生走了过来,她手上似乎还拿着什么。见我站在车前,她似是微微一愣,但并未停下脚步。“姐姐,送您个红包,新年快乐。”眼前是一双发红的手和一个多年未见的红包。我连忙双手接过,连道几声谢谢,再一抬头她就笑着跑开了。我就保持着双手接红包的姿势看着她和同学走远了。正准备拉开车门,忽然发现,车窗开着道不小的缝,驾驶座上,钱包正静静地躺在那里。

眼前的红包既熟悉又陌生,眼睛盯着它,心中默默算着已经多久没有见过了。小时候的红包不过就是几毛钱,然后红纸一包就完事,今天的红包显然更精致,虽然,它不是手工做的了,并且,红包里没有一分钱。我猜想这会是我这辈子收到的唯一一个没有钱的红包。

红包里面除了一张纸,也就没什么了。纸是对折的,轻轻展开,就可看到眼前那几个字。虽简单,但透露出最简单却最诚恳的心意。屋顶上的光略晃眼,一阵恍惚中,心,却豁然开朗。有时候,繁琐的东西可以是精致的,也可以是随意的,因而物虽杂却少真情;有时候,简单的东西可以是随意的,也可以是真心的,因而物虽简却暖人心,一如数年未见的红纸包和今日偶遇的红包纸。

桌上的手机屏忽然亮了,来电显示是“父亲”,我犹豫了犹豫,选择了接听,“喂,孩子,回来吧,过年了。”耳边是父亲低声的絮语和沉重的叹息,眼睛忽得酸涩起来,就像洗发水揉进眼里,忍不住挤出几滴泪花。沉默,长长的沉默。“我看看时间,尽量。”电话,挂掉了。

我到底多久没回家了,我摇着头,似是在苦笑“数不清呀”。多少个日日夜夜,朝朝暮暮都是灯下的蓝光里度过,一杯浓茶,一桌文件。当年那个与父母闹了个天翻地覆远走他乡的少年,成为了现在这个嘴角下垂,眼角皱纹的人。当年的满腔热血都冷却在长长的岁月里,除了满地的血痂就只有满身的伤疤。

一阵寒风袭来,刺得我一阵颤栗,回头一看,原来窗子没关。正准备起身关窗,桌上那张二零一九翻了个,我急忙伸出手,还好,夹住了。正对着我的恰好是“不犹豫,不徘徊,不气馁”那一面。

这一夜,我做了四件事。第一件,打电话,辞掉这份索然无味的工作。第二件,拨通那个多年不碰的号码,“爸,明天回家。”。第三件,我将这个偶遇的红包放到了房间唯一一张桌子的抽屉里,平平整整。然后,关灯,睡觉。

那一夜,我好像做了个梦,梦里有花白发间的光,还有抽屉里平平整整的那一张。

【篇三:有趣的走班】

走班?什么?走什么?神秘的帷幕拉开,走班活动正式开始,大家个个一头雾水。

哦,原来走班是将我们六年级所有同学按照学习能力重新分到各个班,老师针对性地上课。太赞啦,我们要去其他班上课喽,就这一点,就足以让我的小心脏狂跳不已。兴奋之际,老钱便开始为我们分配教室和任务。

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完蛋,难道我当真如此倒霉,得继续留守六(5)班?看来,我的担心是对的,果不其然,我就这样停留在了六(5)班,继续由老钱带我走进数学王国。

魔鬼般的预备铃响起,各路大侠在门外等候多时,正在“呱呱呱”地唱大戏,面带阴森的老钱缓缓向他们走来,一声怒吼:“耳朵都聋的!听不见预备铃啊!不会上课打回你们班去!”在场的大侠们目瞪口呆,嘴巴立即贴上封条,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喘。

来自“五湖四海”的大侠静悄悄地走进我们班,在老钱极具杀伤力的目光之下,坐得一个比一个端正,此难名为“虎门关”!

很快,老钱就把大伙带入他如孩子般幽默有趣的课堂,但好景不长,一位同学没见过老钱的“心狠手辣”,玩起了黑笔,眼疾手快的老钱送给了他“礼物”———流星粉笔。

同学揉着脑袋,上空突然出现了黑影,随即,冒出了冷汗,悄悄抬头,啊哦!此乃神手,百发百中!

大侠们总算见识了我们家老钱的威力,嘻嘻嘻,课堂秩序超级好!

真期待下一星期的走班,拜托,拜托,也让我去其他教室尝尝鲜!

【篇四:游鼋头渚】

春天是个艺术家,她把大地插满了五彩的花儿;春天是个魔术师,她让大地焕发出勃勃生机;春天还是个歌唱家,她在树林中和百鸟共声歌唱。千万不要以为,只有在草地和果园里才有她的踪迹,其实她无处不在,即使是微不足的墙角,都能寻觅到她动人的身影。

春天,她现在在哪儿?听说无锡的鼋头渚,正洋溢着春的气息,来,跟着我一起去寻找她。

“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一进鼋头渚,映入眼帘的便是那烟波浩淼的太湖。春天用她的小手,撕去了湖面白色的封条。湖边的柳枝随风飘动,如同一位少女静坐镜前,梳理着自己的秀发。柳树下的草地上,星星点点散落着一些小花,她们微笑着,仿佛欢迎者四海游客。太湖水,清澈见底,湖底的沙石清晰可见,硕大的湖面如同一面铜镜,蓝天、白云、绿树、青山、游人都映在了湖水中,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一阵微风拂过,水面泛起道道波纹,阳光洒在湖面,水光粼粼,反射出一缕缕银光。向远处眺望,湖水和天空似乎连在了一起,分不清界线了。要问谁是湖上的“白衣小天使”,那一定得说银鸥,这些银鸥时而站立不动,时而滑翔在天空,时而飞到湖心,时而又横穿湖面……

赏完了鼋头渚的无限风光,还说找不到春天?

【篇五:时光机的走红之路】

人人都想拥有一台时光机,时光机能帮助我们实现时空穿梭的愿望。但是有了时光机,也会有缺陷,周围的一切都可能会因为这台时光机改变。

我们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叫弗莱德,我们创建这家公司就是为了创造出可以造福人类的时光机,。现在我们完成了心愿,请允许我向您隆重的介绍它,我们的时光机是全球顶尖的,它的外观原型参考自《蚁人2》,这像是一艘外星飞船,它的大小可以随着所处时空的深度而改变。

参加完发布会,唐尼便买了一台时光机,虽然他现在事业有成,但仍想回到以前提早拯救那个吸毒的自己。他怀揣紧张却又激动的心情回到过去,走在街上。人群密集,可他依然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面孔,那正是他自己。他没有第一时间冲上去,而是冷静的思考,他想起来以前正是这时候冲进了个小巷,吸了毒,酿成了大错。他用时光机停止了时间,用一个封条堵住了小巷,让以前的自己没有走进小巷。唐尼用时光机拯救了自己,许多人也都用时光机改过自新,拯救了犯错的自己。但是当这台时光机快速运作的时候,会发生时光混乱,以后的事情可能都会不复存在。但是解决着这类问题也有一种方法,那便是不断的学习,技术的日益更新改变整个时空,让自己人类成为时空的王,任意操纵自己所属的那个时空。

两年后,所有人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台时光机⋯⋯

【篇六:小狗斑比】

叹红尘,人情冷暖一日间!――题记

我是一只小狗,名叫斑比,已经和主人行乞多年了。主人衣衫褴褛,而我也时常饥肠辘辘,不得饱腹。

有一天,日子还是和往常一样。凛冽的寒风割着,把我的鼻子割成了圆形。我们在墙角睡了一觉,醒来之后,主人张开两张布,向路人乞讨。主人时不时地叫道:“先生们,女士们,行行好,扔给我一些东西吧!”语气中充满着悲哀和乞求。而我,用两只水汪汪的眼睛乞求路人给我一根骨头。

乞讨的生活异常艰辛,一个早上过去了,丝毫没有路人怜悯我们,斜着看我们一眼,而都匆匆走过,似乎有一根无形的鞭子在催促他们。这时,一个时髦女郎经过,只见她全身珠光宝气的,衣服是羊毛衣,脚踩的是高跟鞋,牵着的宠物狗也跟她打扮的差不多。人们停下了匆促的脚步,却不是看衣服上打了几个补丁的主人和绒毛凌乱的我,而是衣着奢华的女郎和宠物狗。突然,女郎问宠物狗道:“今天中饭吃西餐,好吗?”

这尖锐的话语,犹如一把尖刀,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不禁回想起了行乞以前的生活。

我的主人原是一位工程师,生活还算宽裕。主人尽心尽力地打扮我,给我系领带,穿衣服,穿鞋子。所以每当出门时,就会引来夸声一片,各种阿谀奉承,令我感到很得意。

可突然有一天,一群人闯入了我们的家中。他们给我们家中的房间都贴上了封条,还对我们喝道:“滚出去!”就这样,我们被赶了出去,“累累如丧家之犬”。

如今,那些曾经依附我主人的,都已经:“树倒猢狲散”、“飞鸟各投林”,人去财空了。可主人却不肯把我丢掉,因为在那无穷的寂寞之中,只有我能陪伴它,度过慢长的黑夜。而乞讨中,就算有人给我们食物,眼神中也透露着鄙夷和不屑。这耻辱的行乞生活,该什么时候结束呀?

【篇七:我长大了】

告诉你,我长大了!你知道我干什么被罚的最多,只要你不告诉我妈妈,我就告诉你,不然“竹笋炒肉”少不了!那就是说话。

每个人有一张嘴,嘴是有三大功能“吃饭、说话、呼吸”前两项我用的淋漓尽致,尤其是说话,我一天给它五次“面膜”保养的十分精细,简直像贵夫人一样。我一直认为嘴就是用来说话的,可是老师说:“人有两只眼睛、两只耳朵、两个鼻孔,为什么上天只给你一张嘴,就是为了让你少说话。”老师每次都说得苦口婆心,可是我的心难道是冰块做的迟迟不化,简直堪比“不动明王”

回到家,还没进门口,大喇叭模式启动,肚子里决堤的话像批发似的往出冒,“公园里有几朵花掉了片叶,今天隔壁打起来了……”这些芝麻大小的事,被我说的如数家珍、津津有味、滔滔不绝,别有一番韵味。妈妈连一句话也插不进来。软的不怕怕硬的,非得妈妈破口大骂:“写作业去!”我才嘟囔着:“不听就不听嘛,那么凶干嘛!”

第二天上课,我把头一扭,嘴一张和同桌聊得热火朝天,简直是把老师无视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老虎嘴里拔牙一般没有好结果!”老师拿着“提神棍”过来,“啪啪”手掌上留下了鲜红的印子,这几棍子打碎了这块冰块的心,从此,我每天做一个动作给嘴贴封条,一周后,我从两把“镰刀”提升到了“一面旗”,我心里藏不住的高兴。

也许你以为长大就是长高了,长胖了,食欲增加了?不!懂事了,懂得自主学习才是真正的长大。

【篇八:下册期末考试作文】

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一学期那么多次考试,真是烦死人了,唉!

那天期末考试,就是决定我暑假过得快不快乐的时候,所以,我认真考试。我不会放过任何能获得礼物的机会,妈妈说如果我考得好,就给我一个奖品——精致的仓鼠套餐。我很喜欢毛茸茸的动物,所以我一定要得到这个礼物。

快考试了,我安静地坐在位子上,等着老师发期末试卷。就在这时,老师撕开了卷子的封条,把卷子发了下来。我迫不及待地开始答卷了,卷子的内容都是我复习过的,真好做!很快我就做到看图写话了,这次看图写话的题目是“运木头”,我看了看图,就轻松地开始作答。做完试卷,我认认真真地检查了一遍。

下午考数学,考数学的'时候教室里鸦雀无声,笔的沙沙声我都能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数学没有什么难的题目,只要认真审题,仔细作答,细心检查,我就可以获得好成绩。

到了领成绩单的时候,我先到了班上。这时,语文老师来了,只见他手里还抱着礼品。老师开始念分数了,当他念到1号100分的时候,我差点一蹦三尺高。后来,数学老师说一号九八分。

你们知道1号是谁吗?那就是大名鼎鼎的小凯啊!哈哈……

【篇九:永生的际遇】

每每跟蜉蝣似的世人交际甚繁,每每被世界不停的嬗变搅得天旋地转,每每看到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变成面具和神话,就格外渴望一份清静与自然,而贝多芬就是这意境的缔造者。

小的时候学钢琴,第一次触摸黑白琴键,老师送给我的见面礼是一首华美的乐曲。懵懂的我只知道那是《月光曲》,只记得那唯美的音韵如同浮动在阳光里的尘埃,曼妙地围绕在我身边,熠熠生辉。那——是我和贝多芬第一次的邂逅、第一次的际遇。

随着时光的飞逝,略微懂事的我再次仔细聆听《月光曲》,仿佛漫步在莱茵河两岸,挺拔的树木岿然不移,寂然无声,肃然不动,只吞吐着无尽的深幽。河水清澈甘冽,仿佛一下子消融了我心头的积雪。河岸的路灯与月光并存,照亮了一条小道,更照亮了我的心房。轻闭上眼睛,万籁俱寂,只余音乐,让我为之沉醉,为之起舞,为之焕然一新。这一刻,只想与你一起沉入自然的怀抱,沁入大地的心灵。

岁月的年轮一圈圈增加,我逐渐了解到贝多芬坎坷的一生——26岁听力衰弱,晚年失聪。但他有一颗火热的心,他不允许自己颓败下去,他要站起来,屹立在世人面前。于是,带着满腔的激情与热血,他创作了一首首摄人心魂的不朽之作,成为永远的乐圣。

待他老了,疲倦了,带着一身的留恋走向了生命的终点。而他的音乐变成了一座座流动的建筑,目睹了多少城市的繁荣,多少城市的沉沦,多少家族的兴盛,多少家族的衰落,多少事物被时光剥去了轮廓和色泽。

此时聆听《命运》,我听到了贝多芬的永存!我听到了他的血液冲荡在他的音乐中,跳动如火焰,溅激如火星。我听到了贝多芬咬牙挣扎着爬起来,踉踉跄跄地向前摸索时在咆哮、在怒吼:“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他那双被病魔折磨得失去光彩的眼瞳里胶着的从来都不是伤痛,从来都不是屈服,而是坚毅,而是奋斗。顿时间血脉贲张,为一种永恒的诞生,这一刻,我就像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携着你的手,窥望消逝岁月的古井,探秘一种不朽的精神。

我越来越喜欢贝多芬的音乐,恋上它带给我的一切。于我而言,贝多芬的音乐正是那记忆大门上最好的封条,而贝多芬的精神在时刻鞭挞着自己——前进!追寻!

童年的际遇注定成为永恒,不为别的,只为那份凝固的美丽,为那份永恒的生存……

【篇十:母亲的背影】

“听话,书包那么重,给我背。”母亲一把拉过我书包上的肩带,想把它从我背上拽下来。我死死捂住书包,以便尝试着把母亲的手顺下来,一边拖长了声音劝道:“真的不用,我可以背。”

我愈发无法理解母亲,从放学到现在,还不到一个小时,这已经是她第三次要求帮我背书包了,并且每一次都显示出惊人的固执——她总以为我还小。

我停止了劝阻,冷冷地盯着母亲,而母亲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沉默愣住了,良久,她开口轻轻试探:“怎么……了?”我深吸一口气,答道:“我那么大个人,还让你背书包,傻不傻?”

冬日的夜,来得格外的早,走几步路,眨眨眼睛,天就彻底黑了。路灯在黑暗中映出一道道光晕,我的眼神在其间游走,耳畔传来一声“……那走吧”,随后视野里便全是矮矮的栗色大衣——母亲停留在我眼前,她正望着我,我头一扭,闪到她身后:“……过马路慢点。”

到了街对面,我仍走在母亲后面。路灯下,她的影子被拉得好长。我突然发现,但我需再次望向她的肩膀时,我不用把头抬那么高了,我也发现母亲的脚怎么那么短,母亲的肩怎么那么窄,母亲不太瘦,可她的背影怎么那么小?是母亲的背已经微驼,还是我已长大?

这何曾是我记忆中母亲的背影啊!记忆中母亲的背影是那个在厨房里挥舞着锅铲,在窗台上擦着玻璃,在讲台上写着板书,在夜晚里逆着光将我从黑暗中拉出来,总是由我仰望的背影啊!

她留给我的,还有一双在人群中挥舞的双手,一张在相机后惊喜的笑脸,在我哭诉时温暖的怀抱,在我懊恼时耐心的开导,在我冲动时理智的规劝,以及在我得志后善意的提醒……

可不知是哪一天起,这些记忆被装进了箱子,贴上封条,遗弃在了某个角落里。直到如今,眼前灯光下母亲的背影才又重新唤起了这些美好的回忆。

深秋的夜晚,银杏随着风掠过母亲的臂膀,母亲略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走在被雨水润湿的街道上。一阵风吹过,她耸耸肩,又缩了缩脖子,双手互相牵着紧紧挽着手提包置于身前。

望见这背影,我鼻子一酸,视线变得有些模糊,忽然想到,小时候母亲走在我的后面,望着我的背影,她是否也曾想到些什么,于是,便有了幼时的我无意间转身回望母亲时那张闪烁着泪光的脸……

儿时,我的背影牵动则的心,如今牵动我的,这是母亲的背影——那个让我感恩一生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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