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逝者如斯】
我曾失去很多东西,有些太小,比如我画在笔记本,草稿本中的设计图,因为本子的丢弃,而再没想起。有些很大,比如我曾经的书柜,事实上是父母的书柜,对于我也没有多少情感。
我也有很多不舍得东西。即使只是一张传过的小纸条,一颗来自异国他乡的小石头,我不舍得丢弃,更不舍得遗忘。
有时会很无趣,想要用事情填满自己,也许是画些画,写首短诗,抑或是整理自己的书橱。更多时候,是一个人,翻出曾经藏起来的东西,默默地看完,收起,放回。
怎么会没有遗失过一样东西?
是遗忘了吗?
我曾有本书,放在我的书橱上。书对于我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我所有的书,都在我的书橱中。还记得小时候有很多图书,其中还有表姐送的《少儿百科全书》,那是我的第一本百科全书。虽然那些书现在早已不看了,但没有扔掉,也没有送人,还在储藏室,安静地等待着阳光重回。我很少想起它们。
我还养过一只宠物狗,是一只泰迪,很可爱的小型犬。黑色的毛发,在黑夜中,混为天空的颜色。它很听话,很少犯错,即使做错了,也会及时认罚。在家中,它最亲的是母亲,其次是我和父亲。出门散步,它总是跟随母亲的脚步,也最听母亲的话。它在我家待了将近三年,如今,也应该过了它三周岁的生日了吧。但家中已经没有那黑漆漆的绒团了。它还在家中的时候,它就是我的门铃,甚至比门铃还快些。那时我正埋头与作业抗争,父母外出了,只有它和我。过了许久,它大声吠着,我出了房间查看,正巧看见父母开门而入。还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走近门前,能含糊的听见门的另一侧有犬吠声,我知道,父母已经回来了,因为它胆小,只会在有熟悉的人的身边,才会叫喊。它,名曰二妞。
我还有不舍遗失的东西,但有一部分已经不见了。
我很喜欢上课画画,尤其是数学课,翻开我的草稿本,没有一本不带画的,也许是一处的速写,也许是窗外的风景,也许是几个小人儿,水笔的,铅笔的,彩笔的。学期结束,到了该清本子的时候,我总不舍的留下最心爱的几本。我喜欢本子,不同的本子,放进专属它的柜子里,放进一颗爱她们的心里。
可是有一天,柜子满了,我要丢弃一部分,一部分很重要的记忆。如同噩梦一般,吞噬着我的心。
我不舍得东西太多了,遗忘的东西也太多了。也许,是失去中的拥有,我仍有那份记忆。
像河水一样流去。
【篇二:流浪狗朵朵】
又是一个寒冷的冬日,雨水渐渐从天上落下来,落在地上。少年陆天放学了,他披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脖子上围着一条崭新的白色羊绒围巾,打着一把有美国队长图案的雨伞。路上车来车往,十分热闹。
他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回家路上:他的成绩是全年级第一,父母奖励了他这条白围巾和这把雨伞。这时,他听见了一阵狗吠声。声音很尖很刺耳,惨叫声中夹着猫咪的声音。陆天听得一紧张:莫不是出什么事了?他连忙寻声跑去,只见一只小狗被凶狠的野猫逼在墙角,害怕得蜷缩在一团。那只野猫不停挥舞双爪,露出尖利的牙齿。这条狗身上全是泥土与水,毛粘在皮上,更显得它瘦小,无助。“喂,走开!”陆天忘记了害怕,连忙大步向前,快速甩动着一个手臂,朝野猫挥动了几下。猫受了惊吓,夹着尾巴逃跑了。
陆天蹲下来,把伞架在肩上,拍了拍手,小心地,轻轻地说:“不用害怕了!过来!可怜的小狗。”小狗微微抬起头,眨巴了一下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面前的这个少年。最后,它犹豫了一下,迈出了步子,慢慢走到陆天面前。陆天仔细一看,这不是朵朵吗?这条街上家喻户晓的流浪狗。陆天心头一震:朵朵本来与张爷爷住在一起一人一狗,天天去街上散步,相依相伴生活得十分开心。直到那一天,一个喝醉的司机横冲直撞,一不小心撞到了老爷爷……从此,朵朵开始了它的流浪生活。
陆天想到这里,开始同情面前这个惨遭不幸的生命。朵朵依偎在陆天的怀里,身上因有水而浑身发抖,但是它的脸上表情却平静温和!陆天放下雨伞,解开自己脖子上的围巾,他有些留恋地看了看这条洁白的围巾,把它放在朵朵身上,将朵朵包裹住。“这条围巾就送给你了!”他放下雨伞,给朵朵简单地搭了一个窝棚,又抚摸了一下朵朵,戴上帽子,走进了雨里。
背后传来阵阵犬吠声,“汪汪!汪汪……”
陆天没走几步停住了,转身回去,撑起雨伞,抱起朵朵,一起回家了!
【篇三:石壕吏改写成记叙文】
1261年前的石壕村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题记
夜,浓得像化不开的墨,大片大片的乌云遮盖了微弱的星光。小村仿佛被笼罩在淡淡的忧伤中,没有一丝声响,庄严而肃穆,一切静如太谷。
然而,这宁静却被一连串急促的马蹄声撕裂了,几个强壮的官兵骑着快马从远方长满荒草的小径上疾驰而来。马蹄扬起沙尘,模糊了官兵们的身影。远处传来了一声犬吠,接着四面的犬吠声便连成了一片,此起彼伏。小茅草屋的灯一盏一盏地亮了起来,微弱的灯光映出了老人佝偻的身影。然后各家各户都响起了幼儿惊恐的哭声,依稀看见几个苍老的身躯逾墙而走,消失在南面的密林里。
硝烟还未散去,一只孤雁凄厉的鸣叫在尸横遍野的古战场上空投下一个斑驳的影子。邺城,一个令无数英雄敬畏之地,只因为几百年前,一代枭雄曹操笑傲如此,指点江山。然而他最终也逃不过一抷净土掩风流的命运。而今,这里又成了战场。只不过此次是手握重兵的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与走向衰败的唐王朝的抗衡。
战场上,一个疲惫的战士倚着岩石坐着,赤裸的胳膊上一道流血的伤口,惊心触目。地上还有个躺着的战士,头枕着他的腿,痛苦地呻吟,剩下的黄土地被鲜血染红。他嘴唇嚅动着,费力地对坐着的战士说了一句:“大哥,珍重!”便合上了双眼,脸上似乎还有不甘与悲愤……
半个月后,在那个战士的家里,年迈的老母亲平静地望着如狼虎般前来抓装壮丁的官差,手里紧握着一封皱了的血书。那上面深褐色的血迹赫然写着:二弟皆战死,吾亦不知可否生还。请父母妻儿珍重!妻可再嫁!
“不行,每家必须出一个人!”几个官差气急败坏地叫着。“那就我去吧!”老夫人淡淡地说,脸上毫无表情。几个差役上下打量了一下老妇人,“得,就你了,老婆子,快点啦!赶紧去河阳应征,说不定还赶得上做饭。”
话语声渐渐远去,可每家每户传来的那幽怨的哭声,却如山寺敲响的钟声,在秋日微凉的空气中缓缓游动,回荡……
战争,让天下百姓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或许一个原本美满的四世同堂转瞬间便只剩下老弱病残了。烽火红了苍穹,似乎到处都闪着刀光剑影。
一场安史之乱,3600万人长眠于沙场。青史中人们看到了无数王朝的兴盛,记住了多少英雄豪杰的名字,却不知有多少无名小卒静静地躺在历史的一隅,任凭岁月为他们蒙上尘埃……
【篇四:与“笨笨”一起走过的日子】
一声犬吠悠然穿透我的耳膜,是那样的清脆,那样的雄浑……
这声犬吠,唤醒了我记忆深处沉睡的某些故事,笨笨那可爱的模样出现在我的眼前。它初来乍到的自信,让我忍俊不禁;它与我相伴的日子,让我感慨珍惜。
与笨笨一起走过的日子是快乐的。
与它相遇之前,我显得形只影单,总是宅在家里,在家中玩电脑。闷了,烦了,就一个人生自己的气,什么都看不顺眼。它来自遥远的省城,是一个亲戚送给我的,爸爸连夜把它接来后,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是一只小巧玲珑的“棕色毛球”,它的脖颈中间有一撮白毛,尾巴又粗又短地翘在背上,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有说不出的稚气,别人眼睛都是一副可怜兮兮的老实样,它的眼睛却不只有些稚气,那傲气也不少,一副天大地大还没我大的模样,使得初来乍到的它,知名度爆表!它的狗爪指甲倒没有,但—走起路来却扭着屁股,像穿了高跟鞋一样砰砰的响,惹得别的狗狗对他“狂吼”!它却仍坦然的我行我素……
我变得开朗起来,笑声朗朗。一起游玩的日子里,我总是对它说:“老笨,有你真好。”说完,习惯性地摸摸它的头,它呢,总是会伸出又湿又润的舌头舔我,痒得我咯咯直笑。
好景不长,那一次的事故,让我的情绪跌落到了冰点。
笨笨多少有点淘气顽皮,老是喜欢在公路上乱窜,多次呵斥它,教它遵守交通规则,它依然故我,让我担惊受怕。那次,我带它去散步,走在公路上,它像一个敢死队员一样横穿公路。突然,一辆摩托车飞速奔来,“砰”的一声,它被撞得飞起来,“啪”的一声掉到地上。它的眼睛、鼻子里、耳朵里都浸出了血,脚上滴滴答答的流血。我被吓傻了,哇的一声哭起来,以为它报销了,我将失去它,失去这个可爱的玩伴。我哭得一塌糊涂,心里冰凉冰凉的。迷糊中,感觉有一个又湿又热的东西舔了我两下,我一看,它居然没有死,还有救。我迅速把它送到兽医那儿……
它康复后,我们又形影不离。我经常到厨房里偷东西喂它,我的生日蛋糕总是分一半给它,它总会乘巧地做“恭喜发财”的动作回报我。累了,它就趴在我的腿上,让我抚摸它的头,那毛茸茸的感觉真好。
晚自习下课的铃声响起来,把我拉回了现实。笨笨,你等等啊,今天是星期三,再过两天我就可以回家来看你了。
铃声中,仿佛又听见犬吠声传来,悠然地穿透我的耳膜,是那样的清脆,那样的雄浑。
【篇五:写人优秀作文】
我的哥哥他十分的疼我爱我,当然我也是。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次在去姑姑家里里,我刚进门就被门口的一只凶猛的狼狗给吓得冷汗直流。当姑姑对我说它是被麻绳系着咬不住我的时候,我才放心地进了门。
等姑姑和爸爸妈妈谈天说地时,我小心翼翼地来到离门口六米处,拿着刚买的炮点燃后扔到了正在午睡的狼狗身旁,吓得它毛骨悚然,发出一声声的哀号,一边叫一边跑,而我却神采飞扬地蹦蹦跳跳,发出“咯咯”的'笑声。它突然回过头来,气恼得火冒三丈,不停地向我走来,不停地挣扎着,试图把绳子弄开,不停地发出“汪汪”的怒吼声。
突然,系着的绳子被挣开了,它拼命地向我奔来,我傻眼了,只见哥哥不知什么时候跳了出来,用手护送着我的身体,狼狗才算停了下来,但仍气恼地冲哥哥大叫,哥哥像吓得全身像施了定身法似的,一动不动,手僵硬得跟木头似的,因为我此时一直在背后托着他,所以我能感觉得出来。就在这个时候,姑姑和大家听到犬吠声都急忙跑了过来,及时地捉住了狼狗,把它捆了起来。
我的哥哥,是个勇敢的哥哥。
【篇六:小城】
小城没有汽笛声汹涌的波浪,小城没有人们长长的叹息。小城的旋律是潺潺的,小城的空气是蓝蓝的,小城的颜色是绿色的。
我,住在小城。
夜阑人静,偶闻遥远的犬吠声。在这远离喧嚣的小城,月光澄明,树影婆娑,绿色随见。
偶尔想起曾去过的城市,那里仿佛被乌烟笼罩,被嘈杂声充斥,走在那拥挤的人潮中,看不见一抹绿色,我不知是前行,还是却步。
大城市,一个灰色的空间。细雨之中,不见莺飞草长,而那些貌似流动的河水里,也见不到鸟儿飞过的掠影。人们不断蚕食自然,不断浪费资源,街上乌拉乌拉的名车后面总拖着一条尾巴,一切的一切,都在啃噬着人们心灵中最神圣的那片绿色……
于是,我回到了我的小城,我心中最美丽的地方,我想,我不爱科技发展飞速的大城市,我只爱给我有着清新草香的绿色生活的小城。
回到小城的那一瞬间,我用力的吸了一口气,嗯,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味道。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踏上草坪,抚摸老树,感受绿色生活。
我有一个小屋,小屋是木屋。小屋旁有一片绿野,但没有树。我有几位邻居,他们都是最朴实最本真的农民,他们的心中都有着一抹绿色。春日,我同他们共赏鸟语花香;夏日,我与他们一起采摘莲蓬;秋日,我伴他们收割麦子;冬日,我们坐在小院里,一起大笑,一起回味着我们的绿色风景。
有一天,邻居家老奶奶的女儿回来了,她待在大城很久,她说:“大城市里乌烟瘴气,吵吵闹闹,唯一能见的绿色就是自己种的花草。眼睛好像被一层灰色蒙蔽了,还是这小城好。”
眼前浮现出一座小山坡,山坡上迎风招展的翠竹全然不会像烟囱那样不讲理,竹子们给世界带来的是充满绿色生机的韵律,远远地听到一阵笛声,跳跃舞动,收不住的喜悦洋溢其中。我的心突然被无限放大,好像要融进这片绿色里去。
我想,即使有一天,我曾走过的小道变得荒芜,苔藓绿了我小屋的台阶,可是我心中的绿色不会凋谢,它会渲染着我或晴或雨的每一天生活。
终于有一天,绿树长到了我的窗前,仿佛是黯哑的大地发出的渴望的声音。它对我微微笑着,却不同我说一句话。而我却还是觉得,为了它,我已经等待得够久了。
于是,我安然入睡。
在这,充满绿色的小城。
【篇七:让我怦然心动的瞬间】
生活,像一场奇妙的旅行。在旅途中我们会收获、会喜悦、会苦恼、会失败……还有那一个个令我们怦然心动的瞬间。
那一个令我怦然心动的瞬间,出现在我看到一本书之后。它没有华丽的外表,甚至切边不齐,封面破损;没有优美动人的文字,只有一些枯燥乏味的数学定理,但是,就是这样一本书,让我的心彻彻底底地为之颤动。
那年暑假,我因为在期末考试中考砸了,数学而被妈妈勒令参加补习班。
那天下午,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地面上的一切都被烤得蔫了吧唧的,一点生气也没有。这样的下午,大家都在家里纳凉了吧,我估计全国人民中、也只有我和妈妈还在蹬着快爆了胎的自行车穿行在乡间的小泥路上了。
都怪这个该死不死的破补习班,不但学费是人人都不爱听的“二百五”,而且还要自带书本。要不是怕耳朵被老妈的唠叨给磨出茧子,我才不会受这罪,到外找人借一本书呢。
更倒霉的是,转了好几个村子了,每个人都说书早被别人借走了,要不就是交了破烂了。总之就是没有。一直到下午,渴得嗓子快冒烟了的我终于在一位学姐家见到了那一本让我跑断了腿的书。就在我走到村口的时候,我突然想如果把书藏起来,说不定可以躲过去呢!于是我把书塞到了一个树洞里。
回家后,我一见到妈妈还紧紧拧在一起的眉头就知道,她也跑空了腿了。妈妈给我递了一支雪糕,抿抿干裂的嘴唇,转身又出去了。我累极了,脑袋一沾到枕头边,马上睡熟了。
等我从周公那里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等了好久,我在村口的犬吠声中发现了满头大汗的妈妈,她手里握着一本切边不整齐的书,说她实在找不到了,就在补习班借了一本到城里复印了一本。
我的脑子里轰地一声,心也猛地一颤,妈妈呀,我……我一定好好读书,以最优异的成绩回报你。
【篇八:我的暑假生活优秀作文】
暑假,我又到姨婆家。
小的时候,暑假总会有很多时间可以玩耍,没有过多的作业。在这段时间里,最快乐的就是在姨婆家的那段时光了。
姨婆是一个人生活的。每年暑假,我们几个孩子都会去到姨婆家。她住在一个要穿过很长很长一段山路的`小山村。家门口有一条溪,溪水从山上流下。这是我们最喜欢去的地方。每天早上,天微微亮,姨婆就会起床为我和几个孩子烧好早饭,然后去到田里耕作。每次回来,她总会带一些我们爱吃的野味,很多都叫不上名字来,只知道很好吃。我最期待姨婆回来的,因为我总会缠着姨婆把这些野味做成各式各样的美味,然后大快朵颐。
吃完午饭,姨婆会带着我们几个孩子在老房子里乘凉,没有电视,没有电脑,只是听着姨婆说过去的岁月,而每每说到这些,她总会微微扬起的嘴,眼角边也因为笑而出现了更多的皱纹。
到了傍晚,暑气渐消。姨婆带着我们走在荷塘边,边吃着刚摘的新鲜莲蓬,一边唱着童谣,欢声笑语地走回家中。乡村的夜晚,蟋蟀、青蛙以及各种夜间动物的叫声拼凑起来的一首交响曲,偶尔还能听到“保安”的犬吠声,一切听闻都那么的和谐、悦耳、动听。
一天,也就这样结束了。
七天的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父母来到姨婆家要将我们接走。与姨婆感情最好的我,想到要再见到姨婆可能又要很久了。我略微哽咽地开口道:“姨婆,你跟我一起走吧!”姨婆听到这话笑了笑道:“不了,姨婆不去,姨婆在这里住得很好,等你什么时候想姨婆了,你给姨婆打电话,叫爸爸妈妈带你上来,好不好?”我听到以后有些生气,难道姨婆是不喜欢我了吗,我又开口道:“哼,这儿不好,连电视都没有!”便耍着小孩子脾气走上了车。
这次,我再次见到姨婆。我和她谈起小时候的事,说到了这件事情并告诉了姨婆我当时的想法。姨婆笑着开口道:“姨婆怎么会不喜欢你呢?只是姨婆舍不得这里,这里我都生活了大半辈子了,喝这里的水,吃这里的菜,过惯了这样简单的生活……”
就这样,姨婆还是在那个小山村,喝着属于那里的水,吃这属于那里的菜,过着她简单的生活。
【篇九:晨】
我爱令人心荡神怡的月夜景色,“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皎洁明亮的月光洒在枝桠上,都能把鹊惊醒,疏朗的星星在天外闪烁,随清风微漾的雨在山前飘动,每每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总能从心底里升起暖暖甜甜的滋味。
我的外祖母已经八十多岁了,她在我眼中那个所谓的浪漫的黑色世界里呆了六十多年,只是她的夜晚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有的只是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清晨”在她的记忆里已经被淡化,就如同走进了深深的丛林,里面弥漫着大雾,只能看到一棵棵畸形,枯锁的枝干,而无缘千姿百态的枝杈。
有一次,家里大人都不在,我小声地问她“太太,你还想眼镜再看见么?”老祖母利索地抹着灶台:“我都是快走的人了,看不看得见也没啥说法了。”我不满足,继续追问道:“那如果有一天你能够看到了呢?”太太把眉头一紧,说:“哎,那可不行,光还不得把眼睛刺瞎了呀”“那你可能都见不到太阳了,你知道什么时候天亮么”“一定要见到太阳才知道是天亮么?”太太害怕光刺到眼睛,可她难道不知道自己本身就是看不见的么,还是在她的心中,从未把自己当做是有缺陷的人呢?
星月齐移,伴随着一声渺远的鸡啼,太阳慢慢的跃上了山岗,山脚下的炊烟若隐若现,空气中夹着几丝寒气,花草也开始刷洗,不知为何匆忙,竟忘了擦干脸上的水…。渐渐地,狗呼来应去的犬吠声,人踩在野草上的“嚓嚓声”,田间小虫继续鸣叫的熙攘声,孩子不愿起床的讨饶声,妇女塘边洗衣的谈笑声,构成了一支千音百调的交响曲。
夜色固然清幽美妙,但我更愿意守住这在祖母眼中有些刺眼的阳光,我们很难对他人的幸福下定义,就如我们很难找出发现天亮的方法到底有多少种,通往新的开端只有一条路,可每个到达的人的收获都不一样,都要看你选择用什么方式去走。
【篇十:冬天的雪】
冬天的街,很冷。
犬吠声幽幽传来,和着雪,白雪。
天地间,被白色笼罩着。破败的巷子里,一个女人,呆呆伫立在雪中,着一袭黑衣。雪越发的白。
老家安徽,在冬天是一座被雪淹没的古城。春节被父亲拖着回家探亲。那是一件繁琐而无趣的工作,每天都得提早起床。一会到这个县,一会儿到那个镇。七大姑八大婆热情得有些过头,围过来,问我这,问我那,最后都会不约而同的咂咂嘴--“唉,城里小孩,就是不同。”
雪,漫天飞,很白。
碰巧我又晕车,所以极不愿意去拜访那些远房表亲。那天,是个下着大雪的日子。天刚亮,我就被我妈叫醒了。她说,“今天我们要去见二婶,二婶以前最疼你了,她……”妈妈在一旁叨叨着。我极不情愿的穿上那身土气的大红色衣服,因为妈妈说吉利。我慢吞吞上了车。
灰黑色的秃树枝叉子立在雪地上,显得格外刺眼。
车开到了一条窄巷门口,进不去了,我和妈妈只能步行。街,空荡荡的,偶尔有犬吠声传来,一个女人,穿一袭黑衣,在白雪中立着。她,就是二婶吧。“叫二婶好!”妈妈笑了起来。“哦,二婶好…”我一开口就吸进了冷气,呛得我说不出话。“到屋子里坐坐吧!”二婶热情地指着不远处的一幢房子,说道。
门,关不紧,一阵风进了屋里。
我缩在椅子上,看着书。二婶开口了,“孩子啊,我没准备红包,但给你留了几个大红柿子。你以前最爱吃了,常常爬到树上…”二婶自顾自的说着。看着二婶一脸的甜蜜,似乎在回忆着,心中的一根弦像是被拨动了。我默默地跟在二婶后面,拿柿子。后院积满了白雪。二婶到一堆白雪积成的雪堆中,不管不顾的,刨出了三个柿子,红灿灿的。
柿子易坏,二婶把它放在雪中,留给我吃。片段,回忆如潮,仿佛回到以前,原来,我曾经在这里生活过,快乐过。时间难道让我忘却了我本不该忘却的吗?
我不禁眼眶润润的,望着白雪中耀眼的红,出神。
柿子,红极了;雪,白极了。
就如二婶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