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黑天鹅紫水晶读后感】
看着高高的喷泉下各种各样优雅的白天鹅,我心中一阵阵悸动。它们多美丽啊!让我不禁想起我刚刚读过的《黑天鹅紫水晶》。
这本书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约翰·威廉斯为了完成祖宗留下来的神秘任务,只身前往澳大利亚。顺便考察那里动物。刚到那里,就亲眼目睹了一场凶杀案。一只袋狼残忍地杀害了一只刚做了爸爸的雄天鹅。他的配偶没有抛弃她的孩子,要知道,在天鹅的社会,单亲家庭很难成功的养活孩子。约翰决定帮助它们。他每天喂给他们自己带了食物,雌天鹅渐渐接受了他,小天鹅也把它当作了爸爸。一次事故,它被袋鼠踢伤,是这对天鹅一家用独特的手法将它救活了。他心存感激,更加用心的对待这个天鹅家庭。风云莫测,雌天鹅紫水晶受伤了,再也无法飞上天空。同时,约翰的祖先的遗嘱(牛皮书里)里也同时出现了一只名为紫水晶的雌天鹅。不同的是,那只雌天鹅对人类充满了敌意,约翰的祖先是出逃的四个人中活到最后,但仍然没有活到家的人。更要命的是,遗嘱里说只要他的子孙杀死3只黑天鹅,就可以继承他的全部遗产。约翰犹豫了,自己的身旁就有三只紫水晶的孩子。他可以毫不费力地杀死它们。但他最终选择了道德,烧掉了那本牛皮书。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人类与动物应和平相处,而不是自相残杀。让我们一起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篇二:童话作文】
在一片美丽的村庄边上,有一棵很大很大的苹果树。在这棵苹果树的右边有一幢小房子,这幢房子已经很久没有人住了。苹果树的左边有一块小小的墓碑,上面写着:约翰之墓。原来,这里藏着一个感人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这里住过一个叫约翰的小孩,那年他只有七岁。有一天他问爸爸:“爸爸,怎么才能让我们的村子变得更美丽?”“那要种很多很多的树。”爸爸回答。约翰听完以后,就把苹果核里的籽取出来,埋在土里,浇水、施肥……他每天都非常认真地照顾苹果籽。一天一天的过去,苹果籽发芽了,长出了一株小苗。约翰开心极了,他更加细心地照顾苹果苗了。
一天夜里,暴风雨突然来临,天空中乌云密布,大风夹着雨水剧烈的咆哮着。约翰从睡梦中惊醒,发现小树苗被风雨吹打的东倒西歪的,他一下子扑了过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小树苗,过了好久好久,暴风雨终于停了,天空晴朗了,也亮了。苹果苗没事了,可约翰却一下子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了。后来医生检查说,是暴风雨使约翰因重感冒而死,家人听了以后都悲痛不已。村里的人知道了都说:约翰真好!于是大家一起建了这座约翰之墓。
如今苹果苗长成了苹果树,在陪伴着约翰。就这样,一晃,二十年过去了……
【篇三:读《约翰·克里斯朵夫》有感】
早听闻作家罗曼·罗兰,曾凭借《约翰·克里斯朵夫》一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一事,所以我一直很期待阅读这一本史诗般的巨著,这次终于在寒假时有幸借阅。
作者通过主人公一生的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了人道主义与英雄主义。
而主人公约翰是一个平凡的人,他与我们普通人一样有着朴素的情感,他是那么的真诚和善良,但同时他也是伟大的,他虽一生坎坷,遭受重重阻碍,却也未向困难屈服。他追求真理,不迷信,不虚伪,面对着舆论,他依然顽强的战斗着。
约翰坎坷的经历促成了他心灵的升华,一连串的危机震撼着他的心灵,荡涤着他的灵魂。最终,他通过了炼狱之路,一步一步到达了自由的境地。
约翰是我们的榜样,是我们人生的导师,阅读他的奋斗史,我们知道人生不仅会有明媚的阳光,同时必有坎坷与危机这些凄冷的风雨。但,无论如何,我们在各种环境下,都应向约翰学习,去坚信我们的信念,永远保持着一颗乐观向上之心,学会积极地迎接生活的挑战。
等我翻过书籍最后的一页,深夜已经寂静了,但我的心久久不能平复。愿我学会在生活的风浪中磨砺自己,使自己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篇四:不一样的球赛】
一个漂亮的小村庄里,有一块宽阔的草坪,那里春天鲜花盛开,夏天烈日炎炎,秋天凉风习习,冬天积雪成堆,简直就是孩子们的乐园。这个地方的小朋友经常来这里踢足球。
这天,一群小孩子放学了,于是,他们来到了草坪上,分成了红蓝两队,用书包当球门。然后开始了他们的“足球赛之旅”。快看,只见守门员杰克,他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上身穿着黑白色夹克,下身是一条短牛仔裤,帅气极了!他身体向前倾,两只手杵着膝盖,他的膝盖好像是受了伤,可是眼睛还在注视着前方,好像在想:我一定要把每一个球守住。他身后还有一个人,就是候补队员汤姆,他手背在身后,挺着小肚子,脚插开,心想:杰克,你什么时候才让我“出战”。这时,场外来了一群观众,坐在一棵粗壮的大树根上观看这场不一样的球赛。
看,那个戴红帽子的小男孩,本来是坐着的,可是被人遮住了,他只好探出脖子,双手合拢。好像在祝愿着他喜欢的那个队胜利。他旁边有一个大哥哥,可是他们来晚了,那个大哥哥只能抱着自己的妹妹坐在边上一个黑胡子大叔津津有味地看着,好像要看个输赢才走。
随着一声哨响,球员们开始快速地跑起来。这时,红队抢先得了球,是约翰带的球,约翰冲到了球门口,做了个假动作,然后左脚踏在球侧面,右脚使劲一踢,蓝队的守门员扑了个空,脚进了。“Yes”,全场热闹起来。第二局开始了,是蓝队开球,马克带着球一路狂奔,红队立刻进行拦截。只见马克从约翰的胯下踢过去,杰克看着离他越来越近的球,死死地盯着,快看,他跳起来了,用身体守住了球。可是杰克的膝盖伤口裂开,流出了鲜血,杰克的妹妹杰利急忙跑上去,给他包扎伤口,大家都连连称赞这个名副其实的守门员。
杰克虽然受了伤,但是为红队赢得胜利,杰克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篇五: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篇六:这一刻我的心很温暖】
心因帮助人而变得温暖,这种甜甜暖暖的感觉真的好微妙好神奇。
天气像蒸汽房一样闷热,微风一吹反而让我的心更加烦躁起来。我用仅剩的一元钱买了根棒冰边走边吃,直到停车站才舔完。我心里正气着呢!妈妈又把我甩了!我想呢,如果公交卡里的钱可以拿出来用多好啊。看来我只能拿着公交卡乘公交车回家了,也只能这样了!
公交车走走停停,停停走走,吵吵嚷嚷的上来几个人又下去几个人,心情本来就不好的我火气“蹭蹭蹭”地都快烧到车顶了。没走两步车又停了,车门口一头白发跃入我的眼帘,这是一位满脸皱纹、身材瘦小的老奶奶,手里紧攥着一个棕色大麻袋。只见她很费力地拽上了公交车上的台阶,深吸了一口气环顾了一下四周,似乎在寻找着空座,此时一个空位也没有了,显然没有一个人愿意让座。我明显看到了老奶奶的失望,汽车又乌龟似的开始爬行了,我知道爬不多远又会停。
果然!我真是搞不懂司机哪来的耐心开公交车的,想想就窝火。一个孕妇牵着一个七八来岁扎着羊角辫的女孩上来了,小女孩用她那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打量着车上的一个个陌生人,她妈妈腆着大肚子叫她扶好车座不要乱跑。有座位的人望着她们呢,只是关切而没有行动的望着。
此时我突然想起一则故事:“约翰帮助了一个路边老太太,却没想到老太太是著名集团董事长的妈妈,约翰因此意外地获得了月薪上万的工作。”我想,如果我让座会不会也有这么好的运气。我试试,下一个上来的人我一定要给他让座,一定!
不料上来的是一个满脸胡渣、蓬头垢面的中年人,我心里一堵,开始犯嘀咕了,我可不想给他让座,我打量了他好久,越看越不情愿了,他突然冲我笑笑,呵呵,我尴尬地一笑,想想还有一站就到家了,想想约翰的故事,我忸怩地朝他一招手示意他过来,没想到这人竟迫不及待地坐下去了……
我独自站在一旁,望着窗外,直到他说了一句:“谢谢。”
这一刻,微风穿过车窗绕过旁人,一直吹到我心里,驱散了所有的烦躁和沉闷,只剩下心底涌动的暖流……?
【篇七:王子与贫儿读后感】
这几天,我抽出时间,把王子与贫儿这本书看完了。下面和大家谈谈我的感受。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虽然是简写,但是细节的描写还是很多的,其次,故事简短,但很有趣。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乞丐和王子出生在同一天,然后在王宫中碰见,由此便换了衣服,阴差阳错,身份不料也被互换,王子穿的乞丐的衣服到处被排挤,嫌弃,而穿着王子,衣服的乞丐,却很享福,在王宫中被伺候着,结果当上了国王。当国王的乞丐很尽职尽责,办了许多帮助人的事,而被百姓爱戴,最后王子和乞丐在王宫中相遇后变成了好朋友。
这本书,我最喜欢乞丐汤姆,因为他当上了国王后不但没有骄傲,反而办了对国家有意义的事。汤姆在办答案是讲究公平、公正、公开,不像有些没良心的国王直接判死刑,汤姆很善良,也很正直,在办案时特意自己聪明的脑子解决了这个案件。
我最不喜欢书中的约翰,它是汤姆的父亲。他凶狠残暴,而且经常打汤姆,在第四章时,约翰王子任城汤姆,不但打了王子,他把一个牧师打死了。然后打死了还不承认,还要改名换姓,所以我特别讨厌约翰。
书中有很多激动人心的情节,还有悬疑类的问题,我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也告诉我了一个人生的道理,做事不要爱慕虚荣,不要像约翰那样。做事要努力,不能半途而废,要像王子和乞丐那样。虽然都有自己的梦想,但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最终都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