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以不同为话题写作文】
青春,顾名思义,它是热血的,是奔腾的,但在青春中的每一天,我却时时都在离别着。青春也因离别而不同。
再见。
有谁可曾数过,我们每天说这二字的次数,怕是多的数不清了吧。
小时候,我总是到母亲单位玩。母亲是位医务工作者,我常常在医院里与患者聊天玩耍。但有时,前一天还在与和蔼的奶奶说笑,吃她给的糖,临别时与她说再见告别。过一天,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问母亲,那位奶奶呢?我看见母亲眼中闪着我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没有回答我,只是轻拍我的头。我有些失落,失落没有玩伴。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叫做离别。那时对离别没有什么感受,或许仅仅是见不到了而已。
或许,说过了再见,便再也不见;或许,甚至来不及告别,便离我而去。
我和她曾经是好友,在一次游玩中偶遇相识,当时的我们,相谈甚欢,共同拿着自己对现实的不满,共同畅想彼此的未来。然而隔了很久之后,我们再次相遇,在认出彼此,悉已物是人非。我没能来得及对这段友谊亲自画上句点,它便就这样,与我悄然离别。
我苦闷而又无法表达。离别,我似乎看它看得更迷惘了,它是这般的'无情,这般残忍,像毫无温度的厚障壁,将我隔离。
如今,青春正当时,但为何要时时面临离别?
时光辗转,身边的人突然对我说:“你变了。”他们说我对每件事都很伤心,即便它微不足道,他们说我对每个人都很关心,总是是萍水相逢。
顿时,我幡然醒悟。原来我如今才算将这别离看得真真切切。失落与苦闷是离别在教育我,告诉我离别为了更好的相遇,告诉我要懂得珍惜。青春不再只是骏马飞腾,而是因点点离别的忧伤而不同。
青春中,离别使我学会珍惜,珍惜一期一会之缘,并为之付出自己全部的心力,这样才不枉负责青春,不虚度此生。
【篇二:无私的关爱】
我们总是在关爱下无忧无虑地成长着,从来不知道被人忽视,遗忘是什么样的感受,有时被父母宠爱,关爱反倒觉得有些厌倦,当我们厌倦时,就已经出现了一层厚障壁,让我们无法跨越那道鸿沟。
当我悄悄推开门时,我惊讶地发现妈妈正坐在床上聚精会神地阅读我的日记,那是我诉苦的地方和避风港,但妈妈却在偷看,我的身体像被人抽打着,有股无穷的力量趋使我向前把日记本拿了回来,我用尽全身的力量朝妈妈说;“你为什么偷看我的私隐?”妈妈意想不到我会这样说,用颤抖的声音说:“偷,难道妈妈关心女儿,了解她有错吗?”我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无法接受这样的关爱,关心。我感觉背后有股冷风向我吹来,冷得我发抖,我早已泪流满面。我讨厌这样的关爱,我像一匹飞奔的快马冲出了家……
角落里传出一阵一阵的哭泣声,让人听起来像受了委屈的小孩。抬头仰望天空,天色早已暗淡了,只有屈指可数的星星,周围黑得什么也看不见,只听见呼呼的风声。凛冽的寒风刺人心脾,突然,我发现有双腿出现在我眼前,我抬起头看,这个人正微笑着看着我,他用温柔的声音问我:“怎么了?你还好吗?一个人在这里危险,如果有需要就要说一声。”我心里仿佛有一股暖流在我身体各部分流动,好像永不止步。我们虽然素不相识,但我从他的口气中感受到他对我关爱,是哥哥对妹妹的一种关心,关爱。
我抹去眼泪,说:“没事,谢谢你。“他听了这句话,本来皱成一团的眉头已经慢慢地舒张,他满意地点点头。我望着他的背影离我已越来越远,直到他消失在我的视线中。
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情变得无比快乐,路边的花儿露出了淡淡微笑,草儿轻轻的摇曳起舞,一切是那么美好……
【篇三:日出之美】
我常常听到有人喜欢看日出,经常赞美日出的漂亮和壮观。我便有了好奇心,深秋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来到海边欣赏美妙的日出美景。天依旧是死沉沉的,一轮银月孤独的挂在天空。我慢跑来到这里。望着汹涌波涛的大海,一叠一叠的海浪在烈风的怂恿下,不断地、狠狠地相继扑打着海边的礁石。天空上,时不时飞过一群群海鸥“噗噗”地拍打着翅膀,不断俯视着海面,似是在寻找着什么。海面上暗沉沉的。
等待,平静的等待……
只见那太阳仍没半分想要露面的感觉。那片黑云,紧紧地包裹着太阳,好像隔了一层厚障壁似的。一会儿乌紫的黑云覆盖了天空。
过了一段时间,我仍没有看到太阳的丝毫的痕迹。“滴滴”几滴水珠蹦到我的脸上。瞬间愈来愈多。顿时一阵雨席卷而来。我独自呆呆的站在原地。抬头仰望着天空。黑云覆盖着天空。
我内心一阵沮丧,没了耐心,扭头走开。我静静的坐在一块大理石板上遐想着,不一会雨停了。不知不觉中黑暗驱散。啊!天幕被拉开了,慢慢地变成了红色。起先,是粉红,接着橘红、朱红……。天空渐渐亮起来了,周围的一切都被蒙上一层金黄的薄纱,太阳露出了一丝丝头角,像一个蒙着面纱的含羞少女,悄悄窥视者人间的一切。
顿时霞光万丈,顿时将半个天边染成红色。波浪静静的观赏着美妙的盛景。不断飞旋的海鸥也停止了跳舞,悬在半空中望着太阳,好像臣民在向天子朝拜呢。人、海、太阳,构成了一幅多么美妙的图画啊!
太阳渐渐脱离了地平线,那白中透着柔嫩的红光,仿佛是一块被雕琢无暇的红宝石。周围的云也由青黑彻底化为白色。不断衬托着这位舞姿曼妙的少女,婉转的舞蹈。
接着,替之而来的无比纯洁的白光。太阳用那温暖的日光照耀着万物,照亮着每一个漆黑的角落,也照进了每个人的心里。
我喜欢日出之美,喜欢那变化不定,美轮美奂的感觉。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宝剑刺穿朦胧的黑暗,将光芒带给大地,让我感觉到心底的温暖。
【篇四:热爱自我】
王尔德曾说:“爱自己是终身浪漫的开始。”体现了爱自己的重要性;孟子则说:“仁者爱人。”可见爱他人同样不容忽视。
热爱自己是每个人不容置疑的必修课。自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人的首要目的就是爱自己。倘若一个人连自己都不珍惜,而是自暴自弃,生命也就不能称之为生命,人生也就失去了意义。人活着的意义是体验、奋斗、创造与奉献,浑浑噩噩的生活一文不值。而做到爱自己的关键就是认真度过每一天,不浪费自己、糟践自己。活过、写过、爱过的司汤达曾言:“我今天的生活绝不是昨天的冷淡抄袭。”此言得之。
然而仅仅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他人的爱与温情,这未免太过冷漠自私。人与人之间应该要有真爱,厚障壁与隔膜应该被打破或穿透。单方向的爱无法在一个没有爱的传递的社会中长久存留,只有利益与猜疑的社会同样也无法长久延续。因此人与人之间的爱是必须的,每个人同时接受爱与传递爱,同时热爱自我与非我,才能稳定地生活与发展。
非我不仅仅是他人,还包括社会和国家,乃至全人类。关心自己与身边的人只是小爱,热爱社会群体方成大爱。塞罕坝林场的建设者,艰苦付出汗水,奋斗五六十年,在“飞鸟无栖树”的漠漠瀚海造就了荒原变林海的人间奇迹。正是对社会、对他人的一份热爱,使他们克服重重困难。
只有同时倾心于自我与非我,将此二者紧密联系,才能更好地进行自我定位,从而发掘自身价值,将二者转化为动力。日本冰滑选手羽生结弦,为克服哮喘而学习滑冰,在此过程不断挑战自我,终于在平昌奥运会一鸣惊人:他将对自我的爱转化为对非我的动力。跳水选手郭晶晶,在视网膜剥落的情况下毅然为国而战,成功折桂。她将对非我,对国家的爱转化为自我发掘的动力,从而更加完美地升华了自我。因此,自我与非我两者间是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只要用恰当的眼光去看,它们并不是格格不入的。
热爱自我与非我,努力铸就更灿烂的人生!
让每个人都做到兼顾两者,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但值得我们身在群体中的每一个人为之付出毕生的努力。列夫·托尔斯泰曾言:“人生的目的不在于完善,而在于越来越接近完善。”既然如此,只要尽力的爱自己,努力的爱他人,日臻完善即可。
【篇五:故乡】
鲁迅的故乡曾经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有着在夜空下刺猹的带着银项圈的少年,也有着温润美丽的“豆腐西施”。二十年的离别,当他在没有好心情时重回故乡,在看到故乡的萧条时内心的故乡垮了,这个故乡不再是鲁迅的精神归宿,而变成了让他怜悯,失望,愤怒,彷徨的地方。也许不和鲁迅生活在一个年代我们是幸运的,即使远离故乡,看到它的变化也是越来越好的。和鲁迅相比难道不是很幸运吗?
曾经的闰土时鲁迅眼中的小英雄。虽然很怕羞,就是不怕鲁迅,和鲁迅成为了关系平等的很亲密的朋友。那时,他会叫着“迅哥儿”,神气地讲着捕鸟的故事,刺猹的过程,还有海边许许多多的稀奇事。那时的他是多么的淳朴童真,有朝气和活力啊。但是他渐渐长大,慢慢懂得了一些封建礼教的规矩,在兵,匪,官,绅的压迫下变成了一个“木偶人”,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闰土了。那四声“老爷”,一次次的击打着鲁迅对故乡美好的回忆,闰土和鲁迅不再亲近,而隔了一层厚障壁。鲁迅看到闰土变成辛苦麻木的人,有惋惜,有同情,有悲哀,还有一丝愤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最好的评价吧。
杨二嫂原来是开豆腐店的,年轻美丽的她在生活上非常认真,本分,有着“豆腐西施”的美誉。豆腐店的收入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基本算得上小康。但是二十年后,不知发生了什么变化,她变成了一个“圆规”,只为着自己的利益转的“圆规”。刚看到鲁迅时是讨好,但是当发现鲁迅并没有多有钱时,她的话语转变为了尖酸刻薄的嘲讽,尽显出她的势力和贪婪。原来非常本分的生活态度也变了,盗窃,搬弄是非,未了她自己的利益什么时候可以做得出来。她变成了辛苦恣睢的人。既然原来的小康家庭都受到这么大的打击,那本来就不富裕的闰土的情况也就更糟糕了吧。
这两个人加上辛苦展转的鲁迅是那个时代的缩影,鲁迅写这篇文章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醒过来,做出一些改变,和他走上同一条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他这样写道。不过现在我们已经好起来了不是吗?我们醒过来了,走出了路,生活在现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鲁迅,看到这样的未来,开心了吗?
【篇六:我读懂了鲁迅】
有那样一个人,即使被埋没,却仍在战斗。
有那样一个人,即使被压迫,也不曾低头。
如刷子般根根挺立着的头发,如用弄墨写出来的隶体“一”字似的胡子,如野草在寒风中顽强的站立着的瘦削而又挺拔的身影——他,便是鲁迅先生。
我的姥姥是名党员,从小她便灌输我一些高尚的,伟大的精神给我。未曾知道我身处的这个国家有怎样光辉亦或黑暗的过去的我,自然便与听天书无异了。
她的书柜里有山一样的书,琼瑶的书啊,小人书啊,童话书啊,无所不包。似是有意,或是无意间,我翻到了一本看上去年头已久的书(虽然包着书皮)。上面还用毛笔端端正正地写着几个楷体字——朝花夕拾,鲁迅。当时的我就这样记住了这个名字,或许是因为这个名字很怪,令人印象深刻,又或许是某种奇怪的直觉——这人大抵很了不起。
后来我学到了他的文章,老师和同学也多少提到了那个黑暗的时代。他,是中国近代文学的开创者,他的名气,响遍了多个领域,不过,他的文章,我读不大懂。不同于席慕蓉优美,温婉的风格,也不同于林海音亲切,生动的语气,他的文字,怎得这样悲凉?那可悲的厚障壁是什么?
直到最近,我学到了中国近代史,与以前不同,中国不再是一头雄狮,而是一只待宰的肥羊。就算是一个日本小孩,在当时去拽中人的辫,中国人也不能吱一声。我终于懂得了为何他的文章字字如刀,直刺人心,也佩服起他来,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才华横溢。为了国家,他愿放弃那本应属于他的荣耀;为了国家,他愿过上四处游走的艰苦日子;为了国家,他愿奋斗到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
关于他,世人的评价褒贬不一,比如叶圣陶,再比如郭沫若,说他悲观呢?还是乐观呢?我认为,两者皆有,悲观与乐观,能看清世界两面的人,可以称之为圣人了吧!
【篇七:曾经错过的你】
你,在那一年,走进我的世界,以为是场美丽的相遇,终究还是擦肩而过。
——题记
青春的理想似蜗牛在晨暮清露中蜿蜿蜒蜒,却教蛮横的现实蹂躏得只剩宋词般的哀叹。我整日苦背着艰涩、难记的文言文和数学公式,过着蒸馏水般的单调生活。
少年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
当你跨入教室那一刻,我的眼神就不由自主跟着你,似月的柳眉,如烟的笑容。你我对视,欣然一笑。从此你我熟悉,便为朋友,还曾经天真的勾起小指头,说话要做永远的朋友。你我在盛夏,一起悠闲的躲在树荫下,看从树缝中透过的点点光斑;一起唱着各自喜欢的歌儿,优哉游哉的漫步在校园小径,一起写诗互赠,过一把诗人的快瘾……与你的时光,如此绚烂,如此斑斓。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你的光环日亦闪耀,刺得我睁不开眼。与你牵手,是高攀吗?他人闲语,如瑟瑟寒风刮痛着我的心。我做不到“无所谓”、“没关系”,似乎天鹅与丑鸭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决心躲着你。也许是嫉妒,或许是埋怨,我倏忽想让你光环散去。我和别人说你的丑事,冲淡你的光环。那天在那个角落,我看见你默默的流泪,却又泛出阵阵心酸。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我正在亲手伤害曾经给我阳光,给我温暖的朋友。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林。
心里的歉疚与日俱增,心里塞满了忧愁,我后悔了。每每看到你,那准备说出的“对不起”,却怎么也出不来,我没有勇气,我懦弱。曾经的友谊早就泼洒了一地,我怎么也拾不起那满地的支离破碎。
欲说还林,却道天凉好个秋。
不久后,你便转学了。我的心里就这样空落了一块。那昔日熟悉的背影,像戳破了的五彩泡泡,无法复原。你就这样从我身边擦肩而过,留下一个回眸,便匆匆离去,只剩下原地打转的我。我错过了那如烟的笑,错过了你。
韶华易逝,日子一页页静静的翻过。而今,在阳光灿烂的午后,我会想起你,想起与你点点滴滴。不知如今的你又身在何处,假使我再一次与你邂逅,我会说声对不起,并牢牢抓出曾经错过的你,哪怕你已认不出我。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