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游动在大街上的鱼读后感】
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游动在大街上的鱼》。它的作者是曹文轩,是我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读完这本书,我有深刻的体会。
这本书中有许多好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游动在大街上的鱼》,这一章和书的名字一样,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小皮卡放学很早,他在大街上看见了一辆带车斗得卡车,那辆车急急火火地跑着,车斗里有许多各种各样的鱼。卡车开的太快,一不小心颠了一下,卡车一下子脱钩了,水和鱼都落了一大街,有许多人拍照围观。后来有个小伙子提出要帮忙捉鱼,小皮卡也帮着捡,大家忙得热火朝天,最后街上的鱼都被捡了回来,司机向大家表示了感谢。
这本书里的故事非常有趣,我十分喜欢。读完之后,我觉得要向小皮卡学习,要多帮助别人,做一个让大家喜欢的好孩子。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看到别人有难处时,我们要伸出援助的手,那么当我们有困难时,别人也会帮助我们,世界也正是因为有了许许多多热心的人才如此美好。
【篇二:读书的乐趣】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知识是一座宝藏,而要想获得它,只有多读书。
这学期的语文课本中,第一单元讲的全是关于读书的故事。《窃读记》写出林海音对书的渴望,《小苗与大树的对话》写出了张钫向季老先生请教读书的方法,《走遍天下书为侣》告诉我们读书、写作的方法。
如果有人问我:你有最喜欢的书吗?不用说,肯定有。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多到快数不清了,可令我感动的书只有一两本,其中一本就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这本书大家应该都看过,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发生的事,人物有很多,除了主人公桑桑,还有桑乔、纸月、秃鹤、秦大奶奶……
有趣的故事就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其中有一章,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因为当时医疗条件并不发达,所以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地方求医却没有什么作用,最后还是在油麻地附近找到一位郎中医好的。看到这个故事,我内心不禁有些触动。原本我以为这是编造出来的,但当我看了《朗读者》其中一期节目时,我才知道,书中的情节是根据真实事情改编的,曹文轩则就是淘气男孩桑桑。
《草房子》是小学生必读课外书目,书中的内容给了我一个启发:文章写真实了,写得新颖了,才能让人们喜欢它。
是啊,“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因为书籍滋润的是我们的心灵,留给我们的是精神财富。一个人拥有精神财富,才是真正的富有。一本好书可以陪伴我们,也可以温暖我们。
开卷有益,只有读书才是我最大的快乐。
【篇三:我心中的新华书店】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他喜欢的书屋样式:有的人喜欢家附近的小书店,每晚散步时都可以去翻翻看看;有的人讲究环境,喜欢有咖啡吧的书屋;有的人喜欢去专业性书店。而我呢,却独独钟情于新华书店!
在我还是小不点时就爱上了泡新华书店,在这里爸爸妈妈看他们的文字书,我在点读笔柜台用点读笔听我的故事书。
再大一些,我又迷上了新华书店的绘本专柜。各种各样的绘本,为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阅读大门,看着图画连蒙带猜的我初识阅读的快乐!
上小学后我可以自由阅读各类书籍了,新华书店成了我遨游知识海洋的最好场所。架子上选本自己喜爱的书,或站或席地而坐,就是一个美妙的下午。在这里我遇见了善良正直的文学少年桑桑、勇敢坚强的魔法师哈利波特、阳光快乐的阿尔卑斯山少女小海蒂……我快乐地享受着阅读带给我的幸福和愉悦。
读书生涯中最大的惊喜也是发生在新华书店。那是一个春日的下午,我如往常一样来到新华书店看书,听到广播里说:下午三点曹文轩老师将在这里进行新书签售会。曹文轩老师是我最最喜欢的儿童文学作家,我爱看的《草房子》、《丁丁当当》等都是出自于他的笔下。现实中的曹老师看起来非常儒雅,他先是给我们讲了怎么才能练好写作,鼓励我们多读书多读短篇,还讲述了他写作灵感的来源。签售时,我一边把书递给了曹老师,一边向曹老师表达了对他作品的喜爱之情,每部我都读了起码三遍以上。曹老师放下了手里忙碌的笔,主动和我这个小书迷握了手。这一幕场景至今还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
如今的新华书店渐渐地褪去了它朴素的外表,不仅颜值上有了大大的提升,也给我们增加了很多人性化的设施。我不用在大冬天里席地而坐,我可以在这里找到舒适的座位看书甚至写作业,渴了有饮料吧,饿了有小餐厅,甚至还有24小时不打烊的悦览树咖吧……但是不管它变得如何,它都是我心目中的那个最喜爱的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它陪伴着我从幼儿一路到少年的成长,在这里我完成了最初的文学启蒙,它还将一直伴随着我走向更远……
【篇四:读书使我交到朋友】
我有非常多的朋友,这些朋友都是我的玩伴。而这位朋友不是我的玩伴,而是因为书才交到的。
这件事还要从那一天说起。
那天,妈妈把我载到一全图书馆。我刚要进去,就看见一个人好像很急地跑过来,他撞了我。我觉得他是不小心的,所以我并不在意。
当我要看《草房子》的时候,我拿了下来,这时一人把我的书给抢去了。我仔细看了看,好像刚才撞我的人呀,我再一次无视他。我找到一本《蜻蜓眼》,正要坐在座位上看的时候,发现旁边的人就是刚才抢我书的人。
我说:“你也喜欢看曹文轩的书吗?”他说:“是啊!”我心里就想:怪不得刚才他抢我的书。
正看着书,他却说:“我们交换书看吧。”我同意了。
看着看着,天色晚了,我跟他说:“我们交个朋友吧。”他说:“好呀!”我跟他说了我家住哪里,他竟然说:“好巧啊,我家就在你家附近。”
经过这件事后,我们成了好朋友。我觉得读书不仅能让我们增长新的知识,还能让我们交到新的朋友。
【篇五:读《青铜葵花》有感】
读书是一轮煦暖的太阳,书的知识充满光明。读书是一缕清风,书的故事能吹散心头的阴霾。读好书能让人增加非凡气势和特殊的潇洒。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暑假里的一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经典文学小说——《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讲述了四岁的女孩儿葵花,从小就没有了母亲的爱。可命运恶魔终究还是没有放过葵花:一天,葵花的爸爸到海边去写生,突然一阵狂风吹来,将爸爸画的画儿刮到了水面上,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画着向日葵的画儿没有一张是背面朝上的,远远望去,那情景宛如一朵朵向日葵生长在水面上,海面上的“黄色向日葵”,壮观极了。当时的天空,一轮太阳,光芒万丈……
就这样,爸爸为了捞画儿,一不小心失足落水了。五岁还没有懂事的葵花,失去了最亲的两个人……
后来葵花被好心的青铜一家收留了,虽然耕田的日子苦了一点,但是爸爸、妈妈、奶奶、青铜、葵花,却过着全村人最幸福的日子……
可是,好景不长,葵花城里的亲戚把葵花接走了。无奈之下,青铜日日夜夜站在大麦地,等葵花回来的那一刻……
现在,大家都不喜欢学习。可是学习与青铜一家的辛苦相比算得了什么呢?慈祥又可怜的奶奶、善良的爸爸妈妈、朴实的青铜,他们在那样辛苦的日子里,仍然乐观感恩。而现在的孩子每天都被浸在香甜的蜜汁中,父母更是舍不得让我们吃一点点的苦。每天他们都一而再再而三的纵容我们,如果再这样下去,面对真正的困难,我们受得了吗?到时肯定会被打击的肝胆俱裂,社会的困难不会像父母,更不会可怜你。
所以要珍惜现在的黄金时光,同样,!也要多锻炼自己。
每个人的生活都得面对困难,更要有笑着面对的能力。不要害怕困难,面对困难要迎难而上。也许,生活会让我们一路坎坷,但只要我们有志气,心中有爱,没有什么不可能。正如曹文轩对《青铜葵花》的评价: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痛苦。
少年时,对痛苦有理解……
长大后,才能成为强者。
【篇六:《青铜葵花》读后感】
寒假里,我阅读了曹文轩先生的《青铜葵花》。让我认识了聪慧勇敢的小姑娘葵花和倔强男孩青铜。青铜是一个生长在农村、有语言障碍的孩子,而葵花却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聪明伶俐的孩子。在一个巧合下,让他们成为了兄妹。
葵花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七岁女孩,她的母亲不知得了什么病两年前去世了。葵花和爸爸相依为命,他们来到了大麦地。可是爸爸在葵花田里写生时也不幸去世了,留下了葵花孤零零的一个人,葵花很伤心!当村长问谁家愿意领养这个孩子时,大家只看了看却没做出决定。不是大家不想领养,而是养不起,怕这孩子受委屈。就在这个时候,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青铜家领养了葵花。葵花和青铜一开始就是好朋友,所以葵花也非常愿意去他家,因为家里还有一个和蔼可亲的奶奶,看到葵花就非常喜爱。这样,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就发生了。
在冬闲时,青铜一家赶编芦花鞋,寒冬腊月里青铜冒着风雪卖鞋,是为了给葵花凑学费;年迈的奶奶去东海妹妹那里摘棉花,为了给青铜葵花做棉衣棉裤,想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葵花瞒着大家登上一条大船,和村里的大人一起去江南捡银杏,为了给奶奶挣医药费。他们一家人这样的相亲相爱真让人感动。
故事的最后,葵花被市长强行接进城,青铜非常伤心,不吃饭不睡觉。有一次,他好像看见了葵花,十多年没能说出话的哑巴,奇迹般地喊出了“葵花”,他的眼泪像两行小河顺流而下。村民们听到青铜喊“葵花”时高呼“青铜会说话了!”多么感人的兄妹情感,青铜和葵花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似亲人!看到这里,我眼睛湿润了!
我喜欢曹文轩先生的这篇小说。
【篇七:根鸟读后感】
这几天我都在读名叫《根鸟》的书,作者叫曹文轩,这本书我真的非常的喜欢,教会了我许多的东西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掉到了峡谷,他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儿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乡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勇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当我读到根鸟的钱被偷时,内心是多么的愤怒,当我读到根鸟被骗到破山上背矿时,内心是多么的同情,在金钱、逐梦,根鸟毅然选择不放弃,为了追梦,不管什么也不会阻挡前进的道路,但是重重困难下根鸟失去了信心,想要放弃。但是最后本金的话让根鸟重新振作起来。通过根鸟勇敢探索、克服困难的精神,他终于找到了大峡谷,他嚎啕大哭。想象根鸟当时是多么激动,多么开心。那也是他快乐的哭。
这本书告诉我许多,我也要像跟鸟一样追逐自己的梦想,不管失败、成功都不要放弃。一路上总会有收获的,谢谢你根鸟。你真了不起。
【篇八:蝙蝠香读后感】
【篇一:蝙蝠香读后感】
蔡涛泽
读书,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在假期里看了这么一本书:《蝙蝠香》。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在2016年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他写的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男孩村哥儿总是在夜里梦游,他穿过树林,跨过田埂,身边还飞绕着几只没头没脑灰乎乎的蝙蝠,无论爸爸怎么叫他,他都不会回应。每当夜色被阳光照亮,他就会睁开眼睛。在爸爸和朋友们的关怀下,村哥儿慢慢成长的故事。
村哥儿是一个可怜的孩子,妈妈出去再也没有回来,爸爸双目失明,耳朵也听不见声音。因为缺少关爱,村哥每天夜里十二点准时出门梦游,有时还会在梦游中唱起妈妈曾经唱过的歌。
最让我感动的是校长得知道这个情况后,把孩子们招集在一起,制定了一个值班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有人保护着村哥儿和他的父亲。在这种关爱的环境下,村哥儿渐渐地成长了,第二年春天,再也没见村哥儿梦游。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的力量,去关怀和爱护一个人,可以给他带来不一样的人生。我们都渴望被别人关爱,但是也应该去关爱别人。
【篇二:蝙蝠香读后感】
丁泽钰
紧张的一学期结束了,我们迎来了愉快的寒假,在这个假期里,我们又会与哪些书为伴呢?下面就让我们共同走进《蝙蝠香》的故事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的代表作有《草房子》、《细米》等,《蝙蝠香》是他的优秀作品之一。讲述了一个叫村哥儿的小男孩经常在夜晚梦游,他的爸爸因一场大病双耳失聪,双目失明。他的妈妈外出打工再也没有回家,每次在村哥儿梦游的时候,爸爸完全依靠嗅觉来判断村哥儿行走的方向,紧紧跟在儿子的后面,默默地保护着儿子……而村里的孩子们刚发现村哥儿梦游时很好奇,然后开始嘲笑他甚至欺负他,后来,当大家看到村哥儿父亲默默地保护儿子的时候便开始感到内疚,在明白“梦游”是一种正常现象的时候,大家便决定轮流值夜班保护村哥儿……而村哥儿却经常坐在高处,眺望着远方,期待着妈妈的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父爱的伟大,对村哥儿多出一份怜悯,对村里的孩子们也多出了一份敬意。我盼望着村哥儿母亲能够早日回家,让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团聚!
【篇九:给弱者多一份关爱】
每次读曹文轩的书就像与阳光撞了个满怀一样温暖。在这个假期,我又一次看了他写的《草房子》。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和他的伙伴在油麻地发生的一些故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秃鹤》。在这一文中,秃鹤是一个心理有残缺的孩子,他原来姓陆名鹤,因为他头顶光秃秃的,油麻地的孩子们便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作“秃鹤”。他为了遮住自己的秃头,每天都戴着一顶帽子,可那些爱搞恶作剧的孩子,还是会趁他不注意抢走他的帽子。
他是多么渴望融入班集体,多么渴望得到同学们的关心。在大汇演中,当同学们都不愿意扮演秃头这一角色时,他挺身而出,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他认真执着地排练,为集体赢得了荣誉。
不难想象,秃鹤是最怕别人看到他的秃头的。可是,为了班集体的荣誉,他自告奋勇地担任了这个他最不愿意承担的角色。当他下定决心说出口时,内心是需要多大的勇气,需要多大的牺牲呀!
在我的小区就有这样的人,她因为小儿麻痹症,腿脚落下了残疾。记得每个傍晚,我总能在小区公园看见她一瘸一拐的身影。曾经的我也因为她这不雅的走姿而嫌弃她,可自从读了《草房子》,感受到了秃鹤的喜怒哀乐。我明白了我应该关爱她,帮助她。所以后来我都会主动和她一起玩耍,还成了好朋友呢!
这本书如良师益友让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尊重,我们应该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爱。曹文轩的《草房子》让我感到了人性之美。
【篇十:我在读书中得到了快乐】
有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书是一辈子的智慧;有人说,书是一位亲切的老师。我要说,书是一部精彩的电影。
7岁,我与书结缘。准确的说,是与《青铜葵花》相遇了。一年级的我,也许有太多不认识的字,也许有太多幼稚的想法;一年级的我,也许不认识任何名作家,也许不会上网。但是一年的我早就认识曹文轩了,看《青铜葵花》我翻烂了字典,一页一页,一个字一个字的看,用我幼稚的思维,细细品味它的味道。我要感谢曹文轩叔叔给一年级的我一个阅读的开端!
8岁,书成了我的老师。杨红樱阿姨的《淘气包马小跳》吸引了我。我醉心于漫画版里的活泼,文字版里的描写。一个二年级的小孩子,早已懂得了浅显的自尊。但我在图书馆看完了,在书店里坐着不动,微感店员的厌恶,但为了书,厚点脸皮,也不算什么。马小跳的坚强、活泼、有责任感深深触动了我,从此我就很喜欢上杨红樱老师。
9岁,我爱上了古典名著,小小三年级学生,一有时间,就抱着四大名著,《儒林外史》、《三国志》原版啃个不停。我已认识了许多字,看书的速度大大提高,几乎一目十行,家里的书一遍又一遍的看,很少去看那些幼儿版的书了。小小的我,吃透许多许多书。我喜爱李逵的天真烂漫,赵云的七进七出,贾宝玉的超凡脱俗与孙悟空的刚正不阿。
10岁,我与书为友。生命不息,观书不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至今仍爱。爱《狼王梦》,爱《导盲犬迪克》,爱《象母怨》。我发现,动物也是有感情的,也是有思维的,也是有爱是!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不过是一句客气话而已,有多少动物死在人类的枪口下!
11岁,我与书为伴。我,现在的我,有“吃”书5年经验的我,虽偶尔一目十行,但却也非常认真,我爱书,书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