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主子的作文

【篇一:舍与得】

何为舍得?有舍方有得。但是,舍总得有个量度才行。

易牙为了得到主子的重用竟然毫不犹豫地蒸了儿子给主子齐桓公吃。虽然之后齐桓公看到了他的“忠心”,也确实一直很器重他,但是他也却因此抛弃了骨肉亲情,也削减了儿子及妻子对他的敬重。然而他又真正的到了什么吗?——升官发财,高官俸禄?难道齐桓公真就打心底里看重他吗?齐桓公哪里会不懂得一个连儿子都舍得杀掉的人还会对谁忠心。而且,就算易牙他再怎么狠心恶毒,在那日落黄昏,凉风袭来的时候,他也会略感悲痛和悔恨吧!

历史上有懂舍得的人,都是毅然决然的“大方人”乐羊自己吃儿子的肉羹,吴起杀妻,吕不为用妻妾施美人计,竖刀阉割自己……这些英雄豪杰怎么就不懂得父子之间的亲情,夫妻之间的爱情,达人性及人格的尊严,高尚?也许,这些他们都懂。可是为了做官,为了坐稳那把官椅,对于他们来说丢掉这一切也是不足为惜的。

可是当现代作家朱自清无米下锅的时候,他也一直去领那美国运来的救赎粮——直到他被活活饿死。作为一个知荣耻的中国男儿,他也深刻的明白——自己是不能为那五斗米折腰,因小失大的,他不允许自己扔掉骨气而苟活于世,他舍弃不起这么大一份国耻,所以他宁愿丢弃自己的生命。

无论是近现代,还是在远古,懂舍与得的人并非是屈指可数的。陶渊明身居五柳,他舍弃了黑暗的官场,却得到了自由闲适;屈原纵身投下尼罗河,他舍弃了苟活于世,得到了世人的赞许;谭嗣同为国捐躯……对于他们来说,他们舍弃的是无法与得到的相比较的。

舍弃,并不是要灭人性;获得,也并非指钱物。关键在于两个字——值得!

【篇二:我是“红楼迷”】

合上《红楼梦》,心中暗暗伤感。原本一时兴旺的荣国府,就这样败落了?

我是个“红楼迷”,一想到《红楼梦》里的情节,就两眼闪闪发亮。没事了,也常问爸爸妈妈,你最喜欢哪个主子、丫环,最讨厌哪个?

因为常读《红楼梦》,里面的人物我倒记得清楚:黛玉漂亮,可多愁善感,内向,还有点儿小心眼;宝钗爱笑,性格外向,给人一种好感;宝玉……丫环可好:紫鹃可爱,袭人聪明,晴雯漂亮,平儿冷静……

刘姥姥曾一时成为我们的关注点。记得那一次看新版《红楼梦》中,她老人家头上戴满了花,进了荣国府凑热闹,把我和表姐笑得死去活来。

可因王熙凤等人后来做错事,臭名远扬,被抄家,再后来,主子丫环们,赶的被赶,嫁的被嫁,出家的出家,荣国府就衰败下来。

曹雪芹不是有才,而是太有才了。以前,我一见《红楼梦》就生气,真想把那书给撕了;如今,我懂得了欣赏这令人痴迷的著作,而且有不少长进。

妈妈给我在电脑上查各种版本的《红楼梦》书籍,找不同时期拍的电视剧,可我看得还是不厌其烦。

我从小就爱设计发型、服饰,对《红楼梦》里的古装美女的指指点点评评论论更是家常便饭了。“这个好,清一色的长袍和淡蓝的丝带,搭配不错!”“那个一点儿品位都没,黄和紫搭配,多难看……”

一次,听黛玉吟唱《葬花词》,我心中又发伤感,只记了最后两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想到如今黛玉死得这么惨,又起了同情心。

我看曹雪芹的想象力是最丰富的,可把一块美玉想成了一个人,作品又这么出色……

噢,新版《红楼梦》开演了,我要去看了。拜拜!

【篇三:坚守的价值】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题记

初读红楼梦,我就被晴雯那敢爱敢恨的性格而吸引了。她的一生虽然短暂,但她无时无刻不坚守着自己的底线,她勇于做自己,做一个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的自己!

她天真幼稚,张扬率性,因此能够大胆表述自己的想法,甚至不惜顶撞自己的主子。端午佳节间,宝玉因金钏儿之事,心情很糟糕。恰巧晴雯给宝玉换衣时失手把他扇子折了,宝玉便训斥了她几句,她的自尊心受创之后没有像其他仆人一样忍辱吞声,而是勇于反抗,把宝玉气的浑身打颤,扬言要敢她回去。后来即使宝玉向她赔礼道歉,她也仍不失高傲的姿态,冷冷嘲讽,用言语维护自己丢失的尊严,用行动坚守自己的底线。

她不像袭人一样奴颜婢膝的讨好主子并且唾弃那些自甘堕落的人。秋纹跟着宝玉去给贾母和王夫人送花,得了几百个赏钱和两件衣服。回来以后,秋纹就老太太,太太赏东西的事情说的特别的自豪。她说,这几个钱倒不是什么大了不起的,她难得这个脸面,而且她觉得今天特别有体面,得到了老太太和太太的赏钱和赏的衣服。晴雯当时就“呸”:“你还充有脸呢,一样这屋里的人,难道谁又比谁高贵些?把好的给她,剩下的才给我,我宁可不要,冲撞了太太,我也不受这口软气。”她的冷笑就是对那些阿谀奉承主子,自甘出卖灵魂的人的最响的一个巴掌。

她嫉恶如仇,勇于反抗,决不向黑暗势力低头。当王夫下令抄检大观园,王熙凤带着王善保的老婆一群人撞进怡红院,抄检查仆人的东西时,其他人都俯首贴耳,肆意的让他们践踏自己的尊严,只有晴雯采取反抗的姿态,她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东西尽都倒出来。她,堂皇正大,视死如归,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的风骨。

她就是这样一个晴雯,一个敢作敢当的晴雯,她厌恶蠢奴悍妇的争权夺利,惟利是图,她蔑视那些主子行为的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她更加鄙视那些狗仗人势欺负奴才的奴才!她时刻做自己,她用坚守撰写生命的价值,用生命的价值谱写一首慷慨激昂的乐曲,无穷无尽地流露出美丽的激情和光彩夺目的绚烂!照亮了大观园漆黑的夜晚,也挺起了中华名族不曲的脊梁!

【篇四:我的妈妈】

【篇一:我的妈妈是一个幼稚的哲学家】

黄佳琪

我妈是一个令人琢磨不透的同志,她这一秒会像小孩儿一样和你处于同一个频道,并且聊的很开心。但她下一秒就会吹胡子瞪眼的,用哲学家的语气同你讲人生大道理,绕来绕去的,其实有时候我并不明白我哪里做错了。好吧,我确实有一个十分神奇的妈妈!

我妈很喜欢看动画片,她说她最喜欢看《熊出没》,在我五六年级的时候,我们经常‘相约’在电视机前。我妈很喜欢看书,她每一次都会看几本老师推荐的书目,但那时我并不是很不喜欢看书,可她总是放下脚步把我这个落队的小弟拉进读书的队伍中去。我妈喜欢追星(尤其是鹿晗),那些娱乐新闻她比我知道得还多。我妈很喜欢看综艺,几乎在每一个周五的晚上你都会发现两个坐在电视前开怀大笑的女孩子……

我妈的兴趣爱好很多很多,有的都不像一个40多岁职业女性应该有的爱好,她确实很幼稚,像一个还在处于青春期的女孩儿。仔细想想我成长的点点滴滴中都有这个女孩儿,我在长大,她也似乎在成长,但我们始终在一个频道上,始终都像朋友一样。

我妈思考问题的角度很感性,她的情绪很容易被感染。但其实也很理智,她表达出来的东西都是那么仅仅有条,而且还十分严谨干净。但凡她开始说起我的问题时都是无法反驳的,但我必须用更高的音调更大的响度去捍卫我那条理不清、漏洞百出的观点。我妈像一个哲学家一样,说那些我从来没听说过的复杂的、高级的真理。如果把她说的这些话编成一本书的话,肯定会在教育界以及哲学界都会引起不小的轰动。我妈从来是以理服人,几乎没动用过武力,因为还没等她动手呢她已经完胜了。

我妈妈其实很可爱,她会像同学一样和我一起瞎侃,会像名言录一样给我说出生活的真理。我很佩服她,她能用24小时做很多事情、能一个月看完四本书、能静下心来写小楷、能坚持每天背单词、能会做很多好吃的菜,最重要的是她敢想敢做。我妈虽然看上去不是很年轻但是她有十四五的爱好、有年轻人的思维、有独特的思想、有理智的完美看法。我很喜欢这个我已经认识快要14年的女孩子,她真的很棒!

【篇二:我妈是棵橄榄树】

罗锦易

提起橄榄树,许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它象征着和平与美好。在我家里,妈妈也是一棵“橄榄树”。但她与橄榄树的共同点可远不止这些。

首先,橄榄的生长环境要求很“娇气”,而在希腊神话中,它也是“珍贵”的代名词。我妈平日的表现也很“娇贵”:上班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是喊“累死啦!”然后便窝在沙发上恢复“元气”;晚上十点准时上床睡觉,有时我写作业超过十点便开始发飙。当然,最易碎的还是她的情绪。一个错误的举动,比如打倒一个东西,吃饭太快/慢等都会引来她的一顿说教。我和我爸平时都得小心地呵护着这株“橄榄”,以免把这来自“众神最珍贵的礼物”给打碎喽!(希腊神话的说法)

其次,橄榄给我们留下的深刻印象中便有“青翠”和“鲜嫩”。我妈也是这样,一位不惑之年的女士有时却有着十四岁少女般的心灵。就在前几天,我们路过一位抱着等人高的毛绒大熊的阿姨时,我妈的眼睛“刷”地一下变得锃亮,眼神就好像橄榄树根遇见了水似的牢牢锁住大熊,嘴中发出“哇!好可爱呀!你看这大熊!嘿嘿嘿嘿……”的声音。看着我妈和那位阿姨怪异的眼神,真是令我哭笑不得——这是一个有着一颗四十岁的心脏与另一颗永远十四岁心脏的妈妈。

当然,橄榄树最被人们所看中的还是它的果实。我妈平日里对我的教导就是一颗颗橄榄——尝起来又苦又涩“哎,我说罗锦易,你是不是该出去锻炼锻炼了?整天就搁家里窝着”“罗锦易你怎么回事?要你刷碗,你就在这里磨蹭!”这类的话我也常有耳闻。但吃过橄榄的人都知道,它入口苦,回味甘。我妈的教导——更多是批评几乎不会冤枉,且句句都能听出她真的是在为我着想:让我锻炼提高体质,让我刷碗练习生活技能……每次我都是恨恨地执行命令,事后又庆幸我能吃到这一颗颗“橄榄”。

当我们把橄榄果精轧时,便会榨出令我们称赞的橄榄油。每当我犯下大错时,我妈总会请我喝一壶“橄榄油”——开启“不理睬”模式,对我爱答不理,偶尔几句的回应中带着冷酷的气息。每次,我都会因此而感到内疚,从而到她面前主动低头认错,而她一般也会宛然释怀。通过这种方式,我以后也再也不敢犯类似的错误了。我妈的“橄榄油”因此可比普通的橄榄油要有价值多了。

我妈就是这样一株珍贵而又脆弱,严肃而又可爱的橄榄树。她将他毕生的经验与精力榨成一滴滴橄榄油,滋养着我的成长。她不是一个平和的母亲,也不是一个完美的母亲,却是一位可爱但又无私的母亲!

【篇三:我的妈妈是一阕《忆江南》】

张新月

清丽隽永,清秀中带一丝侠气,一丝洒脱。在我看来,《忆江南》的风格正是我妈妈的写照。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在我的记忆中,妈妈从未发过太大的脾气,发脾气的话也总是在说了几句气话后一个人默默流泪,大部分的时候还是因为我的学习。就像一阵春雷,说来就来,说散就散,有时会一连阴翳好几天,但更多的时候是碧空如洗,水光潋滟。

“江南好,最忆是杭州。”我妈妈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柔”。每当我在学校受了委屈,跑回来跟她抱怨时,她总是在一旁默默地听着,不时地点头插上一句话表示她在听,等我说完才会提出一个建议。她没有强硬的语气,盛气凌人的姿态,也没有“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气场。她有的,只是如江南春雨般的“绵”与三千弱水般的“柔”罢了。她告诉我“以柔克刚”的力量,并希望我也能如此——不过我并没有做到。

“江南好,其次忆吴宫。”我妈妈特别喜欢“忆甜思苦”。“忆甜思苦”是指回忆之前的美好岁月,回首一看如今破败,恨我爸不成才……记得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听她讲她小时候的故事:她可以天天吃动物饼干(姥爷公司发的),逢年过节去买几块自己喜欢吃的糖,可以跟好朋友一起翻绳跳皮筋……动物饼干是找不到当年的味道了,“大白兔”奶糖因为减肥的缘故也不吃了,老朋友都因为没有北京户口孩子上学没着落回了老家……妈妈这样“忆甜思苦”,也是有缘由的吧。

“江南好,何处异京华。”妈妈其实也是一个非常时尚的人。她的美大体上是朴素的,不浓不艳,素淡又不单调,但是可以从细节中看出她的“少女心”:一双小白鞋,几条“雾霾蓝”的围巾,彩铬画哈士奇的手机壳……正如《忆江南》,短短几字小令,却能于字里行间看出优雅,于一字一言中看出心意。

“江南好,怀古意谁传。燕子矶头红蓼月,乌衣巷口绿杨烟,风景忆当年。”一阕《忆江南》中,藏着我与妈妈的故事……

【篇四:我的老妈是个“主子”】

张新雨

我家不养猫:毕竟,一山不容二虎,一家难容二“主子”,对吧。

——题记

养猫的人,一般自称“猫奴”(和“狗奴才”不是一个意思哈),毕竟家里还有一个给好好供着的猫主子;我家,也有一个惹不起的“主子”——我的老妈。

用供奉了我妈妈很多年的“头号奴才”我爹的话来说,我妈最大的特点就是“胖”。而“胖主子”偏偏又臭美,每天找衣服要找个半个时辰。话虽如此,“胖主子”一年四季倒不是常买衣服,一衣柜都是百八十块的“某宝爆款”;化妆品也舍不得买,别人送了也不愿意用,总是絮絮叨叨地说要留给老姐……

用追随了“胖主子”很久的“二号奴才”我姐的话来说,我妈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有洁癖”。就和猫每天都要用爪子“洗脸”一样,“主子”每天总会把自己那“一亩三分地”“规置”(原话)整齐了,才能安心工作。偏偏“二号奴才”老姐和“头号奴才”老爹是俩“邋遢鬼”,一个桌面如瓦砾堆,一个脚下若垃圾站,“主子”天天看着,倍感糟心,三番五次下“圣旨”令其改正,此二人充耳不闻,仍于垃圾堆中笑谈古今,真乃“两耳不闻窗外事,垃圾堆中论春秋”是耶。“主子”大怒,遂亲自披挂上阵,率扫帚、拖把、湿抹布三员虎将,整肃二人之“窝”。一时间,“朝廷”上下一片鬼哭狼嚎,“主子”“安内”后,又率三军平定南蛮(卫生间)。众人为之所震。“主子”凯旋归来,本想休息几日,不料“二大臣”故态萌发……

用一直和“胖主子”对着干的“逆臣”我的话来说,我妈的第三个特点是“急”。猫主子天天懒洋洋的,“胖主子”却不是。在“朝廷”中,“胖主子”资历不是最老,脾气却是最暴,三天两头“大闹天宫”,弄得朝野上下“鸡飞狗跳”。三位“大臣”谁工作不到位,立刻降职,发配“边疆”(门口)。两位“奴才”自是不愿喝冷风,便事事顺着“主子”说的来,我则天天扯着嗓子和“主子”作对,自然是常常得到“戍守边疆”的“殊荣”。不过,“主子”的心还是太软,所以,“戍守边疆”的时间不会太长……

“主子”的事迹还有很多,二“奴才”将其铭记于心。我日日与“主子”作对,便只将她的三条主要事迹列出,由大家评说了。

【篇五:可爱的小猫】

活泼可爱的小猫,胆小淘气的小狗,美丽灵巧的小鸟……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在与人相处的日子里,给人们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人们通过动物感悟人生,获得思考。在我的家里就有这样一只小猫。

一天,妈妈上班回家,带回来一只小猫。说是在回家时看见了怪可怜的,把它捡了起来,我走近一看,黑白相间的毛色,黑中透点蓝的大眼睛,瘦小的体型好像还是奶猫,它呆萌地望着我简直可爱炸了。

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抱着可爱的小猫去遛弯,我走累了,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休息,正巧碰见了我的同班同学,我和她聊了起来。我们聊得很开心,完全没注意旁边的猫。过了一会儿,我刚想和她介绍我们家新来的小成员,我的手往旁边一摸小猫不见了,我非常着急,对同学说:“完了完了,我刚才和你聊得开心,没注意猫,猫居然跑了。”她说:“那我们找找吧!”我们钻进了树林,找了半天,突然我听见从背后传来一声猫叫,我回头一看,呀,就是我那只小猫咪!它用那惊恐的眼神看着我,我赶紧把它抱了起来,我抱着它回到路边,介绍给同学认识。我们随手把地上的树枝捡起来,在空中挥舞,只见可爱的小猫咪伸出小手左一碰右一碰的,它的小眼睛睁得圆圆的,小胡子机警地翘起来,四肢灵活,活蹦乱跳的样子可爱极了。

在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小猫说对不起!一旁的同学突然插嘴:“一只猫至于你这样和它道歉嘛,它又听不懂。”我说:“一只猫它也有生命,如果我把它弄丢了,它会死掉的。”

这次的事让我深刻地明白了小猫对我来说是宠物,也是朋友,更是“主子”,我一定要爱护它,可不要再把它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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