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再见,小兔子》读后感】
在一个兔子工厂里,一只只兔子被关在兔笼里,每天都有人给它们足够的食物。直等到养肥了,送到屠宰场。有一天,一只新来的小棕兔与大灰兔相遇了。小棕兔还是充满野性,非常渴望自由,一心想着回到原来的美好家园;而大灰兔却已被人驯化,习惯了天天有规律的不劳而获的生活,但它还是不情愿地跟着小棕兔一起出逃。在大自然中,大灰兔渐渐发现自己已不再适应原来的家:它忘记了太阳的微笑,忘记了土壤的清新,忘记了溪水的欢快流动,甚至忘记了可口的三叶草与蒲公英……猎人的土枪、其它动物的追杀,更是让大灰免怀念起饲养场里的“无忧无虑”。
最后,两只小兔子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大灰兔实在受不了大自然里需要冒险、前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的生活,选择了重回以前的“家”;而小棕兔却重新面对生活,为自由而付出,和所有野生动物一样,选择了大自然这个永远的家。
在大灰兔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被人们驯化而忘记了自由的不幸角色,我为大灰兔感到默默的悲哀。野生动物失去自由并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忘记什么是自由。小棕兔却敢于拼搏,做自己命运的主人,我坚信不管它在大自然中遇到怎样的危险,都会拥有永远自由的灵魂!
小小的绘本,蕴藏着无限的力量,鼓舞着我们幼小的心灵——主宰自己的命运!
【篇二:推荐一本好书作文四年级】
篇一:推荐一本书
推荐人:高逸翔
昨天我读了《白牙》这本书,有了很深的感悟,今天用文字的形式呈现给大家。
读完整本书,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种豁然开朗不是心情上的,不是由于知道了某个问题的解决方式,而是彻头彻尾地认知了一种东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狼,书中讲了白牙在成长过程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并相继和这些人生活,最终找到了一个真正爱他的主人的故事。
我认为这本书是想讲给我们爱是什么。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成功,因为我领悟到了爱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是全心全意的照顾、是毫无保留的信任。此外,我还感受到了爱的力量——一个可以将一只放荡不羁的狼驯服的力量!原古的人类用石器和木制武器驯服动物,现在的我们用项圈、铁链、笼子驯化动物,然而用这些蛮力的手段能否将所有你想驯化的动物都驯服呢?显然不能,肯定有一些“桀骜不驯”的动物不能被暴制所驯化,这时,爱的力量就体现了出来,爱的强大已经远远超过我们的科技了。
同时,我也想对大家说,人与动物之间尚且如此,那么人与人之间呢?应该更是!如果人与人之间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就会更温暖。
篇二:推荐一本书
推荐人:李欣瑞
《爱因斯坦赤道》是一部科幻小说,作者是刘慈欣。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引人入胜的意境,同时还有许多扣人心弦的情节。
这部小说主要讲的是一群地球物理学家想要获得宇宙大统一模型,建造了“爱因斯坦赤道”(一个高速粒子碰撞器),却不经意遇到了宇宙排险者。宇宙排险者阻止了他们,但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告诉他们他们想要的答案后毁灭他们。地球上很多学家都为了得到终级真理而变成了火球,燃烧了自己的生命。
我认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要去不断努力,绽放出自己的光芒,达到自己的人生目标,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我们要像故事里的学家们一样,抓住每一次机会(但不要为了目标而舍弃自己的生命),绽放出自己璀璨的烟花。
生活中,很多人没有努力,没有抓住上天给予的机会,一生都在悔恨中度过。像格鲁希一样,没有意识到他在滑铁卢战役中的重要性,一生从未再有如此辉煌的时刻;像街上的乞丐一样,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读了《爱因斯坦赤道》,我懂得了要去抓住机会,努力上进,使自己的生活幸福快乐,使自己的人生无悔。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散发出自己的光芒,绽放出属于自己的璀璨烟花。
篇三:推荐一本书
推荐人:王子杰
我在寒假读了这样一本书,这本《讲给大家的中国历史01中国是怎样出现的》很值得一读。作者是杨照,台湾大学历史系毕业,哈佛大学东亚史硕士。
他的观点使人耳目一新,他不是陈述了历史,按照历史长河去讲故事。作者是用考古发现加上自己的理论所推理出来一个崭新的历史,作者的理论“荒唐”又不失严谨,其中有三个观点令人意想不到:第一,作者说夏商周是同时存在的,只不过是轮流成为天下共主的。这个完全推翻了课本上的观点,但他说出的理由却令人无法争辩。夏商周这三个部族祖先是兄弟,后来成为了三个部族,还列出了很多考古发现来证明;第二,文中说周朝是靠间谍,来夺取青铜器技术和占卜法才赢的;第三,文中指出周人认为自己是传说中天的后代,商人认为自己是帝的后代,因为天和帝在远古打过仗,所以他们认为两个部族天生敌对。这些都是从来没有出现的猜想,但是仔细回味却很有道理。这就是这本书给人带来的感受,让人印象深刻。怀疑历史的真相,这才是学历史的根本。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能使我们一生受益。
推荐大家读这本书,一本发人深省的好书。
【篇三:描写狗的叫声的作文】
狗的叫声有很多种意思,并不是一些人想象中狗是在瞎叫,它的意思有:驱赶某个陌生人,表达对另一条狗的敌意,或者是想要一起玩耍,又或者是吸引主人,提醒主人有闯入者。
狗在人类驯化的历史大约有一万五千年,它们的叫声在以前比现在有用多了。现在只是用来看家门的,来赶走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的。但是在以前是危机四伏,所以就要靠狗的叫声来鸣笛示警。在现在,狗基本上只能待在农村里,待在城里估计会找来邻居满面讨厌的表情。
狗是狼的后代,就在狗和人的接触中,狗才变得越来越习惯吠叫。成年的狼几乎不会吠叫,只会嗥叫,相反,幼年的狼是会吠叫的,狗就像一直停留在幼年时期的狼。
有时狗也会嗥叫,也就是一直狂叫不止,它只有在走丢的时候这样叫。
狗的叫声就是这么有意思。
【篇四:第一次骑自行车】
同学们,相信你们一定有过骑自行车的经历吧!你们觉得骑自行车难吗?反正我觉得很难。
我第一次骑自行车的时候是在姥姥家,那时我才上二年级,我的脚才刚刚能够到车蹬子,我骑的是妈妈以前骑的“金马王”自行车。姥爷说:“刘冠一,你也不小了,我教你骑自行车吧!”“好呀,好呀!”结果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匹“金马”这么难以驾驭,刚上来就给我来了个“下马威”。刚刚骑上,姥爷在后来扶着我,我觉得也没什么嘛,骑自行车也太简单了,可是姥爷一撒手,自行车像失控了似的,朝着姥爷家的猪圈就冲了进去……唉,害我洗了两个小时才把臭味洗掉。
我决定再试试,我就不相信驯化不了这匹“野马”!来到院子里,推出自行车,一次,两次,三次…经过数次的失败,我终于领悟了骑自行车的要领,经过连续几个星期的反复练习,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骑自行车了。
这次学骑车的过程让我感悟到:要成功就一定要坚持不懈,不能半途而废。
【篇五:小麦的颜色】
可能是因为《小王子》,我和小狐狸都爱上了小麦的颜色。对于狐狸而言,他不吃小麦,本来和小麦没有关系,但是小狐狸遇见了小王子,小王子的头发是黄色的,所以每当看到小麦的颜色都会想起小王子。而我喜欢小麦得颜色是我觉得小麦得颜色是小王子留给狐狸的思念与遗憾,代表错过的人留下的记忆痕迹。
“驯化一个人,是要流眼泪的”,总有些人对于自己的世界特别重要,可是再好的人也有告别的时候,这就比较伤心了。有的人感觉失去重要的人就像自己的生命不再完整,因此郁郁寡欢,想念是会呼吸的痛,过去的往往都会让他们觉得沉重。但是小狐狸没有每天都沉浸在悲伤难过中,它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无所有,自己还有小麦的颜色,小麦得颜色会变化,自己也会慢慢的成长。
其实,小麦得颜色不只是小王子留下的记忆符号,也是,一个人不得不接受的成长。有些人总是属于另一座城池,有些人总是在匆匆那年匆匆而过。没有办法挽留的话就记住小麦得颜色就好了,看小麦得颜色看多了,自己也就慢慢地释怀了,慢慢地不再留恋,只希望,那个遥远的地方曾经驯化过自己的小王子找到他的小玫瑰。
【篇六:读《小王子》有感】
我忘不了书中所说的一句话:
沙漠如此美丽,是因为它在某个地方隐藏了水井;
无论是房子、星星还是沙漠,它们都是因为某种看不见的东西而美丽!
《小王子》这本书就像小王子所说的水一样,对心灵是有益的。
谁能够想象,一个来自B612小行星如此纯净的心灵此刻就站在你的面前。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他笑起来很可爱,他有一头金色的卷发,他也从不回答你的问题。他爱一朵花是那样忠诚,有时我觉得他太天真了,可就是这“天真”突显出了他的可爱、他的真诚。他从孩子的角度去观察大人的世界,这一点我与他的看法居然完全相同,我和他一样,觉得大人非常奇怪;我和他一样,不喜欢大人们一口一个“正经事”而不理人的行为,有时我甚至觉得大人简直不可理喻,狂妄的、自大的、虚荣的,“大人”的世界里就不能多一点真诚,多一点温暖吗?
有时。我会望着天空中的星星去找寻小王子的身影,我仿佛看见所有星星都在对我笑,我仿佛看见了B612号小行星上,那显得有些突兀的三座火山和罩着玻璃的玫瑰花,我仿佛一瞬间感到温暖了。
如果说,驯化可以使彼此产生感情,那不如说,感情是需要培养的。当小王子不明白他为什么忘不了玫瑰花时,狐狸给了他答案,是因为他的心已经被玫瑰花驯化了,它与玫瑰花之间的感情是多么纯真,他懂得了那朵花儿对他来说的独一无二,他懂得了爱,也懂得了自已要去追求的东西。
但他发现自已回不去了。他见不到自已日日夜夜思念的花儿了。在这些日子里,他会望着自已的星星,说: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最终,他决定用蛇的毒液结束他的生命,他的灵魂飞回了自已的星球上,一切又显得那么美好了。
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很多人说它是童话,“童话”可以说是我们曾经相信的美好的故事。在“大人”的世界里,有谁还相信着童话呢?我一直都认为,生活的乐趣来源于自身,来源于自然,有时是一朵花,有时是一滴水珠,却不可能是一些智慧忙于工作的机器,一些东西用金钱是远远买不到的,可有些人往往忘记了这最本质的道理。
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人们往往都忽略了这个道理。
【篇七:人类简史读后感】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神,但可别告诉我的仆人,免得他半夜偷偷把我宰了。——伏尔泰
人类之所以优于动物,是因为人类拥有想象的能力,并用以构建共同的“想象”。
初读此书,这个观点就让我留有深刻印象。
而这正是是作者,赫拉利,一个以色列新锐历史学家,对现今人类社会的解读。
这个观点乍看无理,但却是本书的灵魂,随着文章的推进,跟着作者思想的脚步,一点点逐步清晰,让人一时间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人类社会所有的一切,都建立在那最初的想象上,而使这想象成行的,是人类对其的相信,百分百的相信。
从认知革命开始,人们就开始想象,他们制作并不存在的事物的雕像,并崇拜它们,信仰它们,这或许就是宗教的开始。人们因一个共同的想象聚集在一起,互相信任,形成了一个个部落,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到了农业革命,人类似乎开始从居无定所的生活中走出,开始驯化种种能为人类所用的植物与动物,有了更加稳定的生活保障,更是形成了一个个村落。现今,历史学家们发现一些历史遗迹,也与人类农业革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虽然作者明确的表示了他对农业社会的不推崇,并将农业革命形容为“史上最大的骗局”,但从现在来看,这仍旧是历史的必然,是人类发展的开始。就在这人类发展的源头,人们也在为了一个共同的想象勤勤恳恳地劳作。
又过了很多很多年,一个个国家产生,世界上第一部法典出现,社会上也有了阶级划分,人们相信恶人有恶报,而奴隶生来就身份低微。从这时,人们的“想象”似乎并不都向着美好的方向了。甚至以前能将人们聚集在一起的宗教也发生了变化,各大宗教的分歧使得神学争论愈演愈烈。但天主教徒和新教徒彼此杀得难分难解,国家与国家也不停交战,互不相让时,他们对对方手中的钱币可没有任何抵触的情绪:一种新的互信系统产生了。金钱正是这有史以来最普遍也最有效的互信系统。比起任何国家、法律、等级或是宗教,金钱的魅力让它毫无阻碍的跨过一道道鸿沟,丝毫不受宗教、种族、性别或是性取向的影响。
读到这里,稍一思考,就发现作者的用意,从始至终在文字里透出来的,都是对人类社会梦幻泡沫的戳穿与嘲弄。他甚至不用“人类”这个词汇,他频繁的使用”智人“,这个生物学意义的词汇。他想做的,只是将人类从高高的食物链顶端拉下来,把人类从自己的想象里点醒,告诉人类其实他们不过是“一种也没什么特别的动物”。而人类的“想象”在“上帝”面前显得微不足道,但正是这“想象”,造就了当今的现代社会,使之达到了现在的高度……。我们拥有的力量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大,但几乎不知道该怎么使用这些力量。
“从动物到上帝”,人类是否能够成为上帝?这个问题在我心中已有了答案。
放下书,脑海里浮现的却是作者在写农业革命时写下的一句话:
“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早是植物驯化了智人。”
【篇八:环保不是责任】
现在,全人类共同面对的话题,除了共同努力为何更加发达,和谐的世界发展外,想必就是环保了。而当今世界都把“环保”二字当做一种责任来看待。我不禁觉得不解,为什么从上古以来,人们对自然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敬畏现在却成为了沉重的责任?
环保真的那么累吗?
自从人类解放了双手,就在不断地向自然索取。于是,人们伐掉森林,驯化了动物,甚至可以说驯化了植物——大地上并没有自然长出水稻和麦子,人类创造了这些谷物。于是人类进入了农耕社会。那是靠天吃饭的时代。每一次收割结束,弥漫着麦茬芳香的田间,都会筑起大大小小的祭坛。虔诚的人们伏在地上拜谢自然对他们的一次又一次恩赐。在他们心中,自然是那么值得尊敬,甚至那么值得敬畏。那时的人们,把环保看作生命的一部分,他们照料庄稼,保护精灵们居住的森林,不敢向有精神定居的河湖中排污,甚而不敢过渡捕杀。他们,把环境保护的很好,却从不高声叫喊“环保光荣”,“环保是责任”种种。
然后人类创造了机器,学会了采矿发电。机器的轰鸣赶走了天神霍鲁斯,惊扰了静坐冥思的安拉;浓烟滚滚熏的奥丁遮住了那只独眼,遮挡了阿波罗俯视众生的视线;电锯的利齿撕碎了林中精灵的美梦,吃断了生命之树的盘根错节。
自然终于受不了这种虐待了,于是勃然大怒,降下雾霾洪水,陈发暴虐的破坏者。1952年伦敦杀人雾咋红暴毙的8000余人,印尼海啸中涂炭的千万生灵终于给了人类当头棒喝,终于,人类开始重拾对自然的敬畏了。
环保终于成了一种责任。一种无奈的,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可它原本不是这样的啊!农耕时代的祖先们对自然的亲近,甚至于对自然母亲那单纯的爱,比他们进步的多的我们就不能有吗?难道人类真的腰靠沦丧最本真,最质朴的情感来谋求那可悲的高速发展吗?
美国摇滚歌星迈克尔杰克逊在他的《EarthSong》{地球之歌}中,曾有一段撕心裂肺的狂吼,配上那极高冲击力的画面,着实让我感觉,这并非是一个人发出的吼声,而是自然的呻吟。自然母亲感到痛了!我们作为长子,作为被赋予了智慧的长子,难道不该用一份拳拳之心,去抚平母亲身躯上的伤口吗?
面对现今逐步恶化的环境,人类应当觉醒了。环保并不是责任,而应该是与生俱来的一份爱。我们应该感谢每一寸蓝天,每一杯清水,感谢每一点自然的恩赐,到时候环保就不是一种沉重的责任,而是最本真的爱了。
人类该觉醒了。我们并不剩多少时间,俩极正在融化的冰盖,正视自然母亲对他叛逆的长子的最后警告……
【篇九:读《小王子》有感】
小王子在与心爱的玫瑰花闹别扭分手之后,离开了自己的星球,开始了访问其他小行星的旅程。他先后遇见了不断施发合理命令的国王、要求别人夸赞的虚荣的人、羞愧喝酒的爱喝酒的人、孜孜不倦于计算的做生意的人、恪尽职守的掌灯的人以及只记录永恒的地理学家。这些人在小王子眼中都是“奇怪的大人”。我以为,这些大人和小王子之间最大的不同在于,大人给人一种作茧自缚的约束感,他们总是给自己设定标准即便星球上只有他自己根本没人会去要求他们这么做,仿佛只有这样他们才不枉在世间走过一遭。而小王子始终是个自由真诚的独行者,他不给自己加以条条框框,他崇尚自由和真实。在“正经的人”眼中正经的事是手上停不下来的工作,是被眼眶局限的方寸之地,是那颗小小的心里仅能放下的一件亦或是两件事。说实在的,我为他们悲哀,小王子的心里有他的星球,他的玫瑰,他的三座火山,而他们尽管活得时间更长,接触的事物更多,心里却只有苍白的忙碌,他们是越活越空了。
敏感又虚荣的玫瑰让小王子明白藏在那些折磨人的小把戏背后的行动,是它为自己散发的芬芳,用来点亮生活的柔情;聪明又孤单的狐狸再三教导小王子,“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书中“驯化”一词也很是吸引我。狐狸请求小王子驯化他,这样他将心有所系;玫瑰将小王子驯化,从此它成了小王子的唯一。对于“驯化”,狐狸解释为:创造关系。这我是赞同的。本无交集的个体像小王子与那满园的漂亮玫瑰,小王子说它们美得空虚,它们是美但与自己无关。然而等到“驯化”后,个体之间彼此靠近,比起其他个体,他们之间多出一层相互亲近的关系,这就非常与众不同了。这种奇妙的关系会让他们在茫茫人海中一眼找到对方,眼到即心动,他们之间有了彼此心动的关系。我一直相信眼睛是有力量的,它会在冥冥之中牵引彼此。但同时我又在纳闷,这种建立关系不是很美好的吗?为什么作者要用“驯化”这个词,带着野蛮带着不平等带着不美好。
一本仅仅80千字的《小王子》(李继宏译本),带给我巨大的震撼。它是如此独特,让我为之倾倒。我与它产生了强烈的共鸣,我的身边也有一朵这样的玫瑰,我竟也成了星球上的小王子。大人的确很奇怪,但他们也很无奈。
小王子来自其他星球,最终也还是离开了地球,他终究不属于地球。我想我和他建立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