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生命因勇气而灿烂】
自古以来,人们就赞美勇敢的人。因为人生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需要凭借勇气去开拓出生活的坦途。
当我们身处困境之中时,坚强的人会重拾信心,激发出深藏于心底的勇气,经过不懈的抗争,困境挫折等都会被我们踩在脚下。
我最佩服流落无人荒岛的鲁滨逊,他从绝望的缝隙中得到了生命的启示,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困难。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英国。
也许,你会认为这似乎说得有点远了,那现在就说我们的学习吧。学习中,我们会遇到一个接一个的难题,会经历一些失败带来的挫折,更会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障碍等,这就需要我们树立起信心,让勇气带着我们实现“破茧成蝶”的成长梦。
其实,我们的生命是勇气筑就的。自出世起,我们就必须有勇气去面对学步时的跌倒、疼痛。再大一些,又要有勇气驾起探讨的小舟,去知识的海洋里采撷知识的珍珠。有勇气才会有质疑,才会有创新,才会有成功,才会拥有一个灿烂的生命。
有人说,活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是平平淡淡?那是因为你没有勇气去拼搏,去改变。努力过、奋斗过、拼搏过、争取过,就算没有达到自己的目标,也无愧于心,无悔于人生,因为,生命从来因勇气而灿烂!
【篇二: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
大家都读过《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吧?在挺早以前,我就听过这本书了,也看过了许多次,这一次,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看这本让人感到心潮澎湃感慨万千的书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丹尼尔·迪福。书中的主人公鲁滨孙是一个酷爱冒险的人,他从小就胡思乱想,一心想出洋远海。可是他的父母都不同意让他冒险,于是鲁滨孙就偷偷地跟着朋友出海。谁也没有料到,鲁滨孙乘的那艘船遇到了暴风雨,结果船上的人都葬身海底,只有他幸存了下来流落在了孤岛上。从此鲁滨孙就在那座荒人无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28年,这是一个多么让人惊叹的数字!他在孤岛上劳作生息,开拓荒地,圈养牲畜,生产水稻和小麦,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克服了种种其他人难以克服的困难。他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他曾与野兽斗智,也曾与吃人肉的野人斗勇。后来他搭救了一个土人,称他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他以非同寻常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艰难困苦,用勤劳的双手,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生存的家园。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这座孤岛附近,鲁滨孙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了英国。
鲁滨孙在环境这么恶劣的时候,他并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用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与困难作斗争。看完这本书,我感觉我与书中的鲁滨孙相比,我是多么懦弱啊!如果是我流落在了那个孤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肯定会很绝望,大声地失声痛苦,不知所措。不敢鼓起勇气去危险的岛上寻找食物。到了晚上我就感到更绝望,不敢睡觉,就怕被野兽吃了,不想醒来,看见外面黑漆漆一片就觉得惊悚。这样下去,别说28年,就连1个星期我也生活不下去。
人生还会有许多的困难与挑战,我们都应该向迪福笔下的鲁滨孙学习,不轻言放弃,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要去发现、去敢于拼搏、去勇于创造,要在逆境中学会克服困难、奋勇向前。这样才有像鲁滨孙一样的辉煌人生!
【篇三:长大的感觉真好】
从呀呀学语的小婴儿,到茁壮成长的青少年;从被家人呵护,到为家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们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成长了许多。有时候,我会一个人坐在椅子上,静静地回忆着以前发生的事情。就像放电影一般一幕幕地上映。其中有开心的,伤心的,气愤的……一桩桩,一幕幕,但我只要忆及那件事,心中便充满了幸福,因为我感到:长大的感觉真好!
在我的记忆中,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双休日,爸爸、妈妈有事出门了,临走时嘱咐我照顾好弟弟。我对他的爱称是小宝,当时我觉得这个任务很简单,可是没过十几分钟我就发现我想错了。小宝蹦蹦跳跳地跑过来,甜甜地对我说“姐姐,我饿了!”我说:“好,姐姐给你盛稀饭去。”我走进厨房,盛了一碗稀饭,又冲了一杯牛奶,我舀了一小勺稀饭,对小宝说:“宝贝乖,张嘴。”小宝开始还挺乖的,把嘴张开吃饭,可是没吃几口后又不听话了,他跑来跑去,喊他过来,他不听。没办法,我只能亲自出马了,本以为我会轻易地“制服”这个小“妖怪”,可是他比我更机灵些,当我追上他的时候,他立马躺在地上,把嘴抿得死死的。“唉,我的小祖宗呀,你别躺地上了,快起来,别感冒了!”我边说边抱他起来,果不其然,爬起后他又迅速地跑走了。
几次“交手”,我都能猜到他的“招数”了,看着小宝跑远的背影,我无奈地想:还能怎么办,追!可是我只要一追上他,他就故伎重施,再一次躺在地上,几次过后,我气喘吁吁地坐在沙发上,而小宝却仍然精神百倍。
“不行,不能斗勇,就斗智!”我自言自语道,“对了,就这么办。”我灵机一动,在小宝跑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立刻做了个鬼脸,小宝果然被我吸引了,他停下来,我便趁机喂了口饭。几次下来,一碗稀饭见了底,“大功告成!”我惬意地伸了个懒腰。
不一会,老爸老妈回来了,我向他们诉说我的“苦”有哪些,他们大声地表扬我长大了。我心想:我只不过照顾了一个上午的小宝,就很累很累了,那爸爸妈妈这十几年来对我的悉心照顾,该有多辛苦?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让他们操心!
人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成长,我感到:长大的感觉真好!
【篇四:别样的菜心】
小时候父母由于工作原因,我的一日三餐就由奶奶负责,在我童年餐桌上,白灼菜心的声音一直挥之不去。
“白灼菜心”顾名思义,将生菜心放入煮沸的水中,烫熟便出锅了,小时候的我本就挑食不喜食蔬菜,更何况是食之索然无味的菜心,每次我的碗里的饭快要见底,白灼菜心还是满满一碟,这时奶奶就会动筷夹起菜心放入我的碗中,美名其曰:“菜心清热解毒……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小时候的我哪懂得什么,“热”啊“凉”啊,看不见又摸不着的东西,为了满足感才是我最大的追求,白灼菜心之类菜根本不值得我动筷,这是冲突与矛盾便发生了。此后,我与奶奶在餐桌上斗智斗勇。时间从双筷间的缝隙穿过,绕着碗边,一圈,又一圈的转悠。
很快,我摆脱了这种困扰,我去上了寄宿学校,一日三餐都在学校解决,我虽然是随心所欲,彻底和青菜说“拜拜”,但是问题还是发生了,我的身体并不能适应这类肉食动物的饮食,我喉咙发炎,高烧回家了。
回到家已是深夜,家里还亮着昏黄的灯光,打开门便瞥见坐在椅子上搓着手的奶奶,奶奶见我回来,忙起身结果我身上的包,从厨房端出一碟白勺菜心和一碗粥。
看着那碟菜心,我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坐下来,端起白粥,夹起菜心,细嚼慢咽。
突然,这次的菜心尝起来却别样的鲜甜,白粥顺着食道滑进胃里,给我带来恒久的温暖。
我细细地品尝这一顿别样的晚餐,普通的白灼菜心给我的味蕾带来别样的感觉,我不禁回想起幼时与奶奶斗智斗勇的场景,现在看来真是可笑啊,吃几颗菜心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何必和奶奶分个高下呢。
虽然现在的我仍然不能明白奶奶嘴里玄乎的“中医”,也对奶奶的唠叨感到反感,但是现在,我能欣然地夹起一颗菜心送进嘴里。
或许不是因为菜心的味道变了,而是我变了。我变得可以接受奶奶别样的爱,渐渐地我也明白,其实白灼菜心还是白灼菜心,同菜心意朴素,慈爱的奶奶也没有变,她对我一如既往地关心和爱护也没有变。
【篇五:照相趣事】
话说,本人不怕蛇也不怕鼠,就怕啥?小小的照相机!我对照相可是深痛恶绝,可我妈偏偏与我“八字不合”,视照相机如“隔世知己”,宝贝从不离手。这就引出了我与照相斗智斗勇的故事。
镜头一
小时候我看见一本书,书上说被相机拍过后,人的灵魂就被抽到里面了。你们随意感受下,灵魂飘啊飘,飘到相机里……等等等等,把脑洞止住,开大了!反正从此,我便走向了躲避照相的不归路……
我刚看完这本书,就听见老妈的惊天“吆喝”声:“王肖,来拍照了!”吓得我一个激灵,一下子“夺门而出”。刚溜出门,庆幸自己跑得快以为万事大吉时,富有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咚!”撞到人了!我一个劲道歉,刚抬起头……妈呀!是我姐!“肖啊?是你?正好!跟我拍照去!”我为了灵魂不被“抽走”,“奋起抵抗”,最后却以失败告终。
老妈看见姐拎着我回来照相,看见我“灰头土脸”,我姐“风尘仆仆”。我姐用扛猪的架势拎着我,我心里“一阵感动”用“灵魂抽取器”记录下了这“和谐而美好”的场景。
镜头二
我看见老妈拿着相机“咔”的一声——啊!我怎么还活着?不对,肯定是那个东西失灵了!书上是不会错的!我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还好,我运气真好。被放下来后,老妈准备拍照了:“三、二、一!”只听“咔嚓”一声……等等等等,这怎么有个屁股墩?啊哈!“王肖,你怎么回事?”呵呵,怪我喽?
原来,在拍照时,我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前以标准的180度角向前“鞠躬”怎么样?我很有礼貌吧?我本来在当时就是个豆芽菜,一“礼貌”,你可以看看照片,那效果,啧啧。
老妈看到照片,头上已暴出青筋。
镜头三
最后拍集体照了,我的个性呦,总得做点什么“微不足道”的“小事”来“小小地调和一下气氛”你说是不是。
“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到了!在大家一体郑重严肃的表情中,我带着一脸坏笑走向了“舞台”。大家说“三、二、……”我嘴贴在手臂上发出美妙的“噗”的一声。立刻跑开。大家先楞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其实不怪我,只是他们联想到了一种,嗯……不雅的行为了而已,你说对吧?但唯有我家人不笑,特别是老妈,脸青得就像刚出土的青铜器似的,而且青里带紫,紫里带点儿黑。那边乱成一团,这边则是谜一般的沉默。
呵呵,怪我喽?哈!
【篇六:电脑风波】
星期六的时候,我的表妹来到了我的家里,她长得和我差不多高,比我小一岁,扎着一头马尾辫,穿着一件粉红的衣服,挺漂亮的。别看她长得挺好看,脾气可一点儿也不小,刚到我家,我俩就闹了一场电脑风波。
她和我玩了一会儿之后,我们便一起玩起了电脑,可是,我们俩的意见却不相同,一个想玩QQ,一个想玩小游戏。为了一个电脑,我们吵了起来。虽然她比我小,可是吵架的功夫却一点也不输给我,她说的话咄咄逼人,很快我就吵不过她了。我心想:吵架比不过她,可是,我比她聪明。我想到了声东击西这一招。我告诉她另一个屋里有手机,她一听便赶紧去找,我则立刻锁上门,不让她进来。等她明白过来的时候,已经晚了,可是她鬼点子真多,请来了“外援”——我的妈妈。妈妈一来,我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只好把门打开,声东击西这招失败了。
正当我和表妹继续斗智斗勇的时候,一个人悄悄地躲过了我们,小心翼翼地打开了电脑,玩起了欢乐斗地主,那个人就是我的爸爸。怪不得没看到老爸呢,原来他在那坐山观虎斗,我们俩就像鹬和蚌一样,斗得两败俱伤,最后让“渔翁”老爸得利了。不过,我和表妹又统一了战线齐心协力,把老爸给弄走了。
我决定和表妹讲和,便对表妹说:“我们一起先玩一会儿QQ,再玩一会小游戏吧。”表妹也说好。
一场电脑风波就这样过去了,但是,我还很怀念,怀念我和表妹一起把老爸弄走时的开心、快乐。
【篇七:谁是“卧底”?】
说起这“谁是卧底”游戏,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想当年,它风靡全国,不仅是休闲娱乐的好游戏,而且还让我们成了它的“粉丝”呢!于是,我们就把它“搬”进了校园。
“开玩,开玩!”下课铃一响,我们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迫不及待地冲向“老司机”的座位上,玩儿了起来。“游戏规则如下:派出一个人,想好一个词语,并告诉大家,大家通过语言描述自己听到的词,最后,大家投票选出‘卧底’。”大家对于这样一个既斗智,又斗勇的游戏,都表现得跃跃欲试。游戏开始,看着“老司机”和同学们喃喃细语的样子,我不知不觉也产生了点好奇。来了,来了,终于来了!我赶紧张大耳朵,“电脑!”他在我的耳边小声嘀咕着。“好!”“老司机”又唠叨起来,“大家开始描述!”“我先来!”我大喊,“它可以上网、办公、娱乐等。”有人幽默的来了一句:“‘低头族’必备。”有人不知道怎样描述,便“机智”地回答:“我跟他一样!”最终,我被“光荣的推选”为“1号卧底。”起初,我还不相信,直到他们都亮出了答案,我才恍然大悟。他们异口同声地说:“我们是‘手机’!”我不禁脸红了起来。就这样,欢乐的笑声荡漾在我们的教室上空…
原来,这个游戏告诉了我们一个真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们要怀着一颗警惕的心,千万不能被身边的假象所蒙蔽了哦!
【篇八:受惊的小客人】
今天,宋一凡带一只可爱的小仓鼠来到教室,这只好奇的小仓鼠钻出来想看看外面的世界,结果一出来就点燃了全班同学的热情。
这件事发生在上午第二节课的课间休息时,当时,我正在很入迷的看着课外书。突然,不知道是谁来了这么一嗓子:“大家快看,这里有一只小仓鼠”。顺着声音望去,原来是彭子源在那发“命令”呢,这一喊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了,大家像潮水一般向那个方向“涌去”。我也好奇的挤了过去,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周围有几个同学都试图抓住它,它不停的在桌子底下躲来躲去,急得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班主任李老师走进教室,她一进班门就大吃一惊,都要上课了,怎么班上还闹哄哄的,大家都围在一个角落里叽叽喳喳的。一问同学才知道,原来大家都想抓住那只小仓鼠。小仓鼠太灵活了,同学们谁也抓不到,李老师只好请我们的数学老师杨老师出马,来抓这只小仓鼠。经过同小仓鼠的一番斗智斗勇,杨老师终于把它擒获了。
我想,这下宋一凡倒霉了,肯定要被李老师狠狠的批评一顿了。没想到,李老师竟然把小仓鼠装在玻璃瓶里让我们观察。小仓鼠可能是跑累了,在瓶子里一动不动的看着外面的我们。李老师怕它饿了,丢进几颗带壳的花生,结果小仓鼠看都不看花生一眼。李老师又剥了几个花生仁丢进去,没想到小仓鼠立刻狼吞虎咽起来,呵呵,这个小傻瓜,它竟然不认识带壳花生。
我希望这只可爱的小仓鼠能够自由快乐的生活下去,给它周围的人们不断带来快乐。
【篇九:书香伴我眠】
每天晚上入睡前,是什么陪伴你进入梦乡?哦,我亲爱的朋友,是亲人一声温柔的“晚安”,还是耳机里悠扬的歌声?至于我嘛,当然是书中那优美的语句。
每晚入睡之前,我必然会从书架上挑出一本书,靠在枕头上,独享这份静谧的美好时光。我什么书都喜欢看,不管是曹文轩那凄凉婉转的小说,还是沈石溪笔下神奇的动物故事,亦或是刀光剑影斗智斗勇的《三国演义》,我都爱不释手。鲁迅先生不是说过吗:“读书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而我也有经验:如果你愿意去尝试阅读不同类型的书,它回报你的会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心灵享受……
因此,在入睡之前,我会选择看一本好书,我认为那是结束一天最好的方式。让我们那劳累了一天的心和身体静下来,在文字的世界里畅游,将所有的烦恼抛开。这一刻,仿佛世界都安静了,书的海洋里,只有你我……
如果我睡前看的是武侠小说,那么梦中必是中华民族能屈能伸的精神和气魄;如果看的是美好纯洁的故事,梦中必然别有一番幸福的滋味;再或者看的是荡气回肠的历史,心中一定穿梭着千百年来的兴亡盛衰……
每当那柔软的书页从我指尖又翻过一页后,我总有一种欲望,想要一直这样阅读下去,让我的心走进别人的故事中,体会别人经历过的种种,仿佛此刻我就是故事里的主人公,心总和他连在一起。看完一本书之后,心情也久久不能平静,脑海里全部都是故事里的情节。到了以后,我也不会将这本书丢弃,而是常常拿出来再次品阅。而每每再次阅读,我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
书香伴我眠,相信这个习惯会使我终生受益。
【篇十: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早就听闻《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让人受益匪浅的书,直到不久前,才有机会阅读这本由笛福所写的冒险小说。主人公鲁滨逊那惊人的毅力、百折不挠的精神让我感到震撼。
鲁滨逊是一个英国人,从小过着宁静幸福的生活,但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航海冒险。一天,他不顾父母的劝说,毅然踏上了梦想之旅,却不幸遇上了海难,整艘船只有他一个人幸存。他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岛上种粮食、驯养山羊、晒葡萄干,他还自己做桌椅、陶器、面包……年复一年与孤独为伴,历尽了磨难,最终生存了下来。鲁滨逊与野兽斗智,与食人族斗勇,与病魔作斗争。在一个星期五,他搭救了一个野人。因为是星期五救下他的,所以取名为“星期五”。从那天起,“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仆人和朋友。
直到有英国的船出现,他们才有了离开孤岛的机会,这时已经过去了28年。鲁滨逊以非比寻常的勇气和毅力,在28年里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用勤劳的双手和坚强的毅力创造出一个可以生存的家园。
这本书的内容虽然不多,但是却让我受益终生。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生存,学会坚强,学会自立,遇到困难冷静思考,不要轻易放弃。说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自己。如果我是他,独自一人置身荒无人烟的小岛时,我肯定会惊慌失措,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冷静地思考问题,积极自救。我非常敬慕鲁滨逊坚强、自立的精神。
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幅画,有的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的人却画出了春天的寂寞、夏天的焦躁、秋天的凄凉、冬天的悲哀。画的色彩如何,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鲁滨逊拥有的正是对生活无比热爱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磨难,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我读到的《鲁滨逊漂流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