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飞刀的作文

【篇一:《金刚狼2》观后感】

我是一个电影爱好者,没错,闲着无事的时候,喜欢观影评影。各种电影类型,动作武打,伦理爱情或者青春文艺,各个地区,亚韩或者欧美地区。只要电影好看,这些自然不是问题。很多人观影大多是为了感官上的体验,对我来说,这当然是次要的,作为一个电影的骨灰级爱好者,就像邓紫棋和汪峰爱好皮裤一样,电影的内涵才是吸引我的真正原因。

在如今这个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电影行业的高速发展。人们足不出户,在手机或者电脑上很轻易的就能看到电影,当然这也导致了一些乱七八糟,毫无营养,七拼八凑的电影被随意的搬上荧幕,引发大批网友的吐槽和不满,更是伤了我们这些忠实的电影粉的心。因此我对电影的选择也变得小心翼翼,犹豫再三才能投入地去观赏一部电影。

但最近,看了一部良心电影。印象深刻,忍不住与大家分享一番。当然每个人对于一部作品的关注点是不一样的,自然会有不同的想法。前几日机缘巧合之下获得某一视频软件的VIP,怀着激动的心情去看了一部VIP电影:《金刚狼2》。没错名字听上去就很科幻,而且是欧美风。

故事讲述了一个变种人在日本救人历险的故事。如果单就这么介绍的话,你一定觉得很枯燥,这不摆明了又是一个英雄拯救世界的故事吗,似乎与奥特曼,蜘蛛侠之类的并无区别。一开始我也这么想,况且朋友也这么说,看在它是VIP剧的份上,我决定耐着性子看下去。

影片讲述一个叫罗根的美国人拥有不死不老的身体,即使受到枪击或者利刃割伤也能在几秒内回复原状。他的双手四指之间能随时变幻出一对如金刚般坚硬而锋利无比的爪子。因此而被称作金刚狼。在上世纪战争期间,罗根凭借自己超凡的能力救下了战场上一位军人。多年后军人的属下找到罗根,说其已经生命垂危,想在临死之前跟罗根告别,感谢罗根当年救命之恩。

原来这些年军人带领大家重建城市,并创建了日本最大的,经济实力最强的集团。几十年过去了罗根依旧强健年轻,而军人却垂垂老矣,苍老的脸如同的枯死的树皮,看上去竟有些形同鬼魅一般。他一直仰仗着高科技和一位女医生的帮扶才得以苟延残喘。他的心从见到罗根第一眼的时候就已经比他现在的脸丑陋万般了,他想长生,并渴望得到罗根的异能。当然罗根拒绝了他。然后他死了。

因为争夺公司经营权的原因,有仇家企图杀死那位军人的孙女,罗根一路上保护军人孙女真理子。罗根慢慢发现自己的异能遭到了破坏,他的身体不能像之前一样伤后复原。原来是军人身边的女医生给他下了毒,她也是变种人。后来罗根剖开自己的胸膛,万般痛苦之下取出了那个控制他异能发挥的蜘蛛。与真理子一同开始了反击之战,后来罗根被一个与他的金刚爪同样材质的机器人给控制了,机器人企图抽走罗根的骨髓盗走他的异能,出人意料的是机器人当中坐着的正是那位军人,原来这一切都是他的阴谋,女变种人和所谓的仇家都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他诈死,为的是让罗根爱上真理子,并把罗根引入他的陷阱,打算瓮中捉鳖。就在罗根跟机器人僵持不下,在罗根即将灯枯油进的时候。一把飞刀深深扎进了军人的头颅。飞刀正是出自真理子之手。原来在良心和公道之下,真理子只好忍痛大义灭亲。

影片到这差不多就结束了,论特技,这部剧在科幻片中算不上一等一,论情节也不是极为曲折。之所以令我欣赏,甚至特地写这篇观感,在于它的结尾给我的那个惊喜,在机器人中军人那张丑陋的脸出现的时候,这部剧在我心中的档次突然高了一把。更让我欣赏的是在于影片所揭露出的人性的罪恶。永生啊,伤后完美复原的能力看起来多么具有吸引力啊,这似乎完全可以激发人心深处隐藏的邪恶。但是人生在世,真正的意义当然不是这些异能。生命正因为短暂而脆弱,才会使得其意义非凡,才会令人格外珍惜,才能让人类去好好地体会每一天的生活。此外,不属于自己的不要痴心妄想,更不能强抢豪夺。最后真理子的举动也让观众明白,大义灭亲的真正含义,谁都不忍心与亲情决裂,如果公道和亲情只能二选一,那必是公道!

任何一部影视作品只要真正肯去认真创作,这社会也就会更多良心剧,也对得起观众的一片期望。每一个观众都能认真地观影,去思索作品深层的含义,也就对得起制作者的一番努力!

影片《金刚狼》结束了,但生活中的金刚狼永远都在。维护着这世界每一寸的和平正义!

【篇二:可爱的落叶】

当果实成熟了,当高粱涨红了脸,当苹果笑红了脸。当落叶落下来时,秋姑娘就来到了我们的身旁。

不可计数的树叶离开了树妈妈,纷纷落了下来,你瞧一片片火红火红的枫叶,像天上的星星,一片片棕黄相间的梧桐树叶像鹅的手掌一样;一片片金黄金黄的银杏叶像一把把小扇子扇呀扇呀把夏天送走了,一片片深绿深绿的樟树叶像一叶叶的帆船;一片片翠绿翠绿的竹叶像飞刀……它们从树上落下了下来。

成千上万的叶子离开了大树妈妈的怀抱,它们有的像跳舞演员一样在空中飞舞着;有的像蝴蝶一样上下翻飞;有的像喝醉酒的酒鬼一样转了几个圈;有的像跳水冠军一样翻了几个筋斗;有的像玩累了一样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休息……

落叶的一生都在为人们奉献着。春天,树叶发芽,让世界变成了绿色;夏天,茂盛的树叶为我们挡住了阳光,让我们在夏天够凉爽;秋天树叶变成了黄色,从树上落下来,让世界像仙境一样美丽,让我们收获了快乐;冬天它化为肥料,让大地妈妈能有足够的度过寒冷的冬天,明天再长出新的叶子,叶子,你一心为人,有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

啊!可爱的落叶,你那无私奉献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篇三:书迷哥哥】

我家有一个超级大书迷。他长得挺高,有1米8,快赶上篮球巨星姚明了,再长下去,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在班里,数他最高,可惜成绩并不高,成了反比例。长得高,体重也高,有120斤!他长得眉清目秀,视力却很差,别人三副眼镜才够他的度数。

为什么说他是书迷,而且是无药可救的书迷呢?因为他一有空余时间,常常一整天都泡在书店里,有一次到晚上8点才回家。而且他放在家里的书有几个书柜多,连床头柜上都放了一摞又一摞的书。注意,全是他的书!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震撼你,那好,我告诉你,上次我拿了他的一本书,他为了那本书与我对决了一场!那时老师推荐看《傅雷家书》,正巧家里有,我就拿来看了,并天真地以为拿一本书没事。结果他夜自修一回来,一眼就发现了“消失”的书,顿时,怒气油然而生。我偏又不识趣地不打自招了,惹得他追得我满屋子上蹿下跳,引发了一次“小地震”。他边追边吼:“还我书!立刻马上!还我书,从宽处理;不还我书,后果自负!”此时的他,已经被怒火控制,愤怒的像一头狮子。

我听见了转头喊:“别追了,书看完马上还。你追了这么久,不累吗?放心,看完马上还!”“好吧,但记住,看完要马上还否则我不客气!”他气呼呼地说完这句话,扭头走了。

“呼——”我松了一口气,要知道,刚才她那双眼瞪得比铜铃还大,眉毛竖得像两把甩出去的飞刀,就是从他的眼睛里我都可以看见那熊熊燃烧的怒火。可见他已经到爱书如命的地步了。

他,一个超级书迷,就是我的——哥哥——叶凯。

【篇四:最是那一抹痕迹】

流星坠落,划破天空,留下一道完美的弧线,昙花一现,伴随着清晨的露珠,留下了唯美的瞬间。或许,最是那一抹痕迹,是沉淀了千年的美丽,深深地在我们心上划了一笔,久久,久久,无法忘记。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或许只是那一抹痕迹,才能证明我们存在过,活过。

“小李飞刀成绝响,人间不见楚留香”。是的,如今的我们已无处寻找到你,唯一能嗅得关于你的那一抹痕迹,便是那一部部武侠书籍,让少年的我们怀着一份想象,圆了一回武侠梦,畅游在一个浪子的世界里。纵然你人已不在,但我相信,你那霸气的名字——古龙,将会在中国武侠史上遗留千年,永垂不朽。

你的那一抹痕迹,我会珍藏在我的记忆里,细细琢磨,慢慢品味。

一个让梁思成宠了一辈子,让徐志摩想了一辈子,让金岳霖守了一辈子,让世间形形色色的男子惦念了一辈子。她,就是林徽音。然而,她留下的痕迹却不是这些。一个女子,纤纤弱弱,毕生都在为中国的建筑事业奔走操劳、呕心沥血。甚至在她重病时刻也在为保护中国的古建筑而奔波。而如今,正是那个用生命来保护我们古建筑的女子,她的故居却被现在的我们无情地拆迁。但她遗留下的那一抹痕迹,已经刻在了我们心里,是推不平,铲不去的。

你的那一抹痕迹,我会怀着一份尊重,用最纯净的心灵去守候。

一个伟大的女子是需要一个大的时代背景来衬托的。辛亥革命时期,她戴着枷锁、铁链走过长长的街道,来到断头台。当有人问她后悔革命吗?她说不后悔,她的革命是为了全天下孩子的幸福。她,有一个很美的名字——秋瑾。正是这一抹痕迹,让她在历史的星空中熠熠生辉,灿若星辰。

你的那一抹痕迹,让我的心灵泛起一阵阵感动的涟漪,我会心怀一份崇高的敬意,永远缅怀。

最是那一抹痕迹,把我们的生命置换成永恒,让我们在历史的长河中耐得住时间的打磨,化为不朽的经典。

【篇五:留在记忆里的芬芳】

世间万物轮回,即便是亘古不变的恒星,也终有被时间的车轮碾碎之日,但抹不去的,唯有留在记忆里的那一缕芬芳。

记得儿时住在乡下的日子,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夫妻两个人天天吵架,却从未忘记为家庭做贡献。

他们的活是忙不完的,不知是怎样的毅力令他们坚持在破晓之时就能起床,除了吃饭,到晚上才能回来,无论在何时,他们忙碌的背影总能浮现在我的眼前,而我,则享受着他们的劳动成果,甚至,我都没有意识到,我竟连爷爷奶奶也很少叫。

日子一天天过去,太阳依旧那么明亮,天空依旧那么湛蓝,空气依旧那么清新,也就是这样的环境下,我知道了爷爷的癌症。那天,我连呼吸都觉得困难,身上什么东西也没有,但却觉得举步维艰,我不禁苦笑,笑我自己,自己的痴狂。

也就是霎时间,我心中的坦然荡然无存,路边的花草仍旧散发着迷人的芳香,却令我觉得恶心无比。一阵阵大风吹过,我像一个小丑一样站在自己内心的舞台中央,任凭狂风似飞刀般在我的脸上恣意横行。我不禁苦笑,笑我自己,自己的迷茫。

就是从那一天开始,我忽然觉得自己担上了许多东西,压得我喘不过气。也就是那天,我开始跟随爷爷搬树干,推煤车。一天下来了,我的身体早已虚脱得没有触觉了,但我忽觉得身上的担子轻了下来,也忽觉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每次我与爷爷一同搬木头,一同砍柴,一同拉煤时,望着爷爷的背影,都觉得辛酸,但每当我与他的手触碰之时,我的心都像一滴清水涌入平静的海洋。拉煤时,他与我并肩齐行,笑着对我说:“嘿嘿!咱老焦家的子孙就是孝顺!”我笑着回应,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内心充实了许多。

时间像海绵中的水一般,任凭我努力去节省,也终有用尽之时——我该去城里学习了。

在那天,我陪爷爷搬了木头,砍了柴,拉了煤,一项都未落下。黄昏,爷爷露出白白的牙齿对我说:“好好学习,给咱老焦家争口气,考上清华北大,挣钱给爷爷买奶喝!”我大喊:“好!”我紧贴着爷爷的脸,那胡须,虽然扎人,但很亲切,因为我坚信,黄昏会将那一刻永远定格……

直至今天,我未曾忘记那约定,爷爷的笑容,是留在记忆里的那一缕芬芳,幸福了我的岁月,温暖了我的时光。

黄昏将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

【篇六:走过春华秋实】

人生的春天,美丽活跃,却太过轻浮。

人生的夏天,火热激情,却被遭顿挫。

人生的秋天,果丰稻足,却残花凋败。

人生的冬天,圣洁无暇,却独剩残躯。

——题记

人生的春天,是花季。我们这些花园的花朵争先怒放,生机盎然。人生的春天,亦多风雨,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我们还太娇嫩,需要精心的呵护。但过多的滋润,也使我们不能深深的扎根,轻飘飘的浮于地面。我们需要园丁的照料,需要汲取养分,才能健康的成长。

人生的夏天,是炙热。就像是被太阳照耀,心中冉冉升起了一把火,火热的激情。人生的夏天,亦多雷雨,过多的霹雳,过多的风暴,使我们千疮百孔,备受挫折,心中的苦闷难以言说,却从不失掉信心。

人生的秋天,是丰收。事业、爱情、家庭都有了,可谓硕果累累,收获连连,我们的各种情愫都打到了巅峰。人生的秋天,是绚烂的呈现,也是凋零的开始。岁月如飞刀,刀刀催人老,我们的青春已不再,我们的心力渐憔悴,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悲凉渐现心头。

人生的冬天,是圣洁。心无杂念,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心中静谧而安详,无欲无求,等待死神的收割。虽心有余而力不足,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力争夕阳无限好。

人生就如四季,我们都要经过,结果都是一样,过程各不相同,真希望能做到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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