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那一次尝试】
“当灿烂的太阳跳出东海的碧波,帕米尔高原依然是群星闪烁……”“六(4)班大队委选举入围的同学请到学术报告厅集合!”当我们正朗朗上口地读着《我们爱你啊,中国》这篇课文时,王主任那有些尖锐的声音打断了我们,班主任汤老师听王主任说完这句话,刚想问一些问题,她的声音就被再次打断,“六(4)班朱盛楠到学术报告厅集合!”接着王主任就略有些匆忙地转身走了。
班主任听完年级主任的话,琢磨了一下,便将目光投向了我,说道:“你赶紧去吧!”我有些懵懵地点了点头,当我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走到教室门口了,“砰!”看着身后关闭的门,我有些无奈,不过既然被选上了,那就试试吧!我掉头一路小跑着往学术报告厅而去。
当我微喘着粗气跑到学术报告厅时,选举早就开始了。评委仅仅看了我一眼,就转头继续看向舞台上演讲的同学了。我看向舞台,望着正在演讲的同学,不由一惊,我可是两手空空什么也没准备啊!眼看就要轮到我了,我连忙稳住心态,安慰自己道:这只是一次选举,不论成功与失败,只要尽力就行!想到这点,我便坦然了。到我了,我镇定地走上舞台,开始了我的演讲。我声情并茂地介绍着自己,表达了自己对大队委员势在必得的决心!演讲完毕,我朝着评委老师深深地鞠了一躬,评委老师的脸上露出了赞赏的微笑……
不论这一次大队委选举我是否会成功,至少我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篇二:学宪法讲宪法】
上周校主任说在班会上统一讲宪法,我一想,宪法对我来说感觉特别遥远,但经过一节特殊的班会,我才了解到宪法原来就在我们身边。
上了课,一进班级,便看到一位身材挺拔又高又瘦的背影,似乎在哪里见过,猛然间我想起:这不是纪雨晨她爸爸吗!我十分吃惊,这已经是叔叔第三次来我班做我们的“老师”了。
叔叔首先作了一个很风趣的开场白,紧接着问了一个问题,“什么是宪法”?平时什么问题都可以答出来的我们,霎时间静了下来,没有一个同学举手,叔叔解释道:宪法就是规定约束每位公民的行为规范,说白了就是人常常说的法律。紧接着又问了一个问题:“宪法在不在我们的身边”?这下同学们可乐了,纷纷举手,有人回答道:未成年儿童保护法,就是针对我们的!叔叔赞同的同时解释道:这个法律也有一定的缺陷,有未成年人故意犯法犯罪,政府司法部门却又因为这条法律而不能采取必要的行动,严惩不贷,这是需要改进的的!
后来,叔叔给了我们一个问题——“孙悟空三借芭蕉扇”中犯了什么法?至少说出三条!我们小组紧忙讨论起来,归纳中意外发现孙悟空犯了很多法律,如:私闯民宅、盗窃他人肖像权、故意伤人、勒索财物……不止这些,依我看来,这个孙悟空都可以用刑法对待了。
这时,就连王主任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亲临现场听课和拍照。我看了一眼其他同学,他们全都在认认真真地听着,听着又陌生又熟悉的“宪法”。叔叔又举了一个例子:“有法律与梁老师有关吗?”知道的同学立马回复道:“梁老师与学校签了合同,相互履行职责。我一直认为老师相当于学校请来的,没想到是这样的关系,竟然还签合同,我第一次发现我的法律知识匮乏。
这节课让我懂得了宪法无处不在,甚至就在我们的身边,让我们懂得遵法、守法、懂法,通过法律让自己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