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雁群的作文

【篇一:大自然的眼睛】

从父母的眼睛里,我们读出了父母对子女的期盼;在战火纷飞的战场上,我从难民的眼睛里读出了难民对和平的渴望,从寒风中,我读出了人们对春天的渴望;我们也从大自然的眼里读出了对美好的渴望。

花的眼睛

在公园的一角,一朵花苞悄然而开,一朵不算艳丽的花朵诞生了,小花扭来扭去,向大家展示自己的美丽,小花整天围着太阳绕,比向日葵还勤劳,她随着风儿转,比风铃还动听,小花整天沉浸在自己的美丽之中。

一天,天空乌云密布,小花伸了伸腰,想:“太好了,终于可以洗澡了,我从开放到现在还没有洗过一次澡呢。”花儿看着天空,随着雨滴从高到低,从清楚到模糊,才发现了不对劲,这不是她要的清澈雨滴,而是她一直恐惧的,可以腐蚀一切的酸雨。随着酸雨越下越大,花儿在雨中低下了头,合上了眼睛。从花儿的眼里,我读出了花儿的无奈与无助。

大雁的眼睛

大雁从南方飞回了,回来一路上欢声笑话,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排成“一”字形,突然一只大雁俏皮的离开了雁群,在蓝天和白云之间翱翔。正当大雁心旷神怡时,突然“砰——”的一声,大雁只觉得胸口一阵疼痛,府下头,他难以置信的发现,自己的胸口以被箭射穿,在阳光的照耀下,开出了一朵血色的花,慢慢的大雁那双有力的翅膀变得僵硬,重重地摔了下去。

从大雁那灰暗的眼睛里,我读出,大雁希望人类少捕杀动物,让世界多一份动物乐园。

看着大自然的眼睛,我真诚的对人类说:“请大家不要破坏大自然!”

【篇二:百虎围村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百虎围村》这本书令我深深震撼。书中的动物故事有些是作者马文秋的亲身经历,有些是他在实地采访的基础上创作的。我既惊叹百虎围村的夺幼虎壮举,又被雌雄林麝奋不顾身的爱情感动,更为作者与黑蟒的惊世之缘所震惊。

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带我走进了动物的世界,感受它们的真情和灵性,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书里面的《猎雁惊魂》这个故事最是让我心潮澎湃:雁哨为了雁群的安全,兢兢业业的放哨,躲在暗处的猎人举枪对准雁群射击时,雁哨舍身忘死,救了整个雁群。

你看,就在我准备扣下扳机之际,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只雁哨突然双足猛地蹭地,连声尖叫,双翅狂扇,腾空跃起,直朝我扑来,速度快得惊人!它眨眼间已冲到近前,义无反顾地直扑向我的枪口……读到这里,我不禁热血沸腾,敬畏之情油然而生。它牺牲了自己,雁群却得救了,这种奉献自己的精神实在太令我感动了。啊!多么伟大的人性光辉呀!这不禁使我想到了前些日子我国四川凉山发生大火灾时,30名消防员不幸殉职的英勇事迹,当时风向引发林火燃爆,巨大的火球瞬间吞噬了他们。消防员——和平年代牺牲最多的人,他们是真正的烈火英雄,他们勇于牺牲自己,他们为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致敬!每一位消防员。致敬雁哨!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些勇敢的如雁哨一般的英雄们!

放眼现在,像这样的人数不胜数:教师、医生、警察……这些平凡的、默默无闻的人,为我们做出了许多贡献,却无怨无悔,这种勇于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延续。我们可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把自己的零花钱捐献给那些贫困且需要帮助的人们,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微薄之力做一些对社会有帮助的事情。从身边做起吧,学习雁哨那种勇于奉献的精神,让社会更加美好起来!

【篇三:我依然选择童年】

夏日的烈阳,娇纵灼热,却挡不住我对你的炽热倾慕;冬日星空的孤星,指示方向,却遮不住我对你的赞扬;南归的雁群,温馨感人,却留不住我对你的思念——啊!我的童年,我那将逝的童年……

当寒冬接初春时,春风唤醒了你,你呼唤了我,墙角的刀痕又不断往上爬。清晨的朝霞催促傍晚的红霞,清新的空气里加了柴米的炊烟,你带着脏兮兮的我站在门槛边,迎着母亲:“又到哪儿撒了?看你这副样子。”没事,有你陪着我,母亲她不会怪我。

“可有趣了,今早和朋友一起去爬了树,捉了蝉,捕了鸡,跟了泥!”你坐在母亲背后的书柜旁笑嘻嘻地冲我做鬼脸。“一身泥……”母亲一边用毛巾搓着我的小手、小脚,小小的身体,一边嘴上说着,“怪不得回家变成个小泥人了!”看着母亲笑起来,我也呵呵地傻笑起来。你悄悄地回家了,独留我俩的笑声。

“和我在一起,你快乐吗?”

我用小手拍拍胸膛,“当然了!”

“如果等你长到那么高了,你还会选择和我一起吗?”你指着墙壁至三分之二处问。

“放心吧!不管到什么天涯海角我都会选择你!”童言无忌——你和我曾经的约定。

春秋是时间的步伐,吞吐着无数的新衰,无视了山盟海誓。日月星辰哺育了小苗,小苗随着雨疏风聚的打击长成了大树,伸向属于自己的广阔天空。

是在什么时候,我丢了你?或,是在什么情况下,你离开了我?——断木非林,细水非江,一个人在成功的阶梯下是无法自拔的,然而,百尝苦药,莅临的甜味,让我更是“辍夜苦读”,只味一再品尝!

久而久之,默默的付出变成微笑的接受,山重水复疑无路时,忽然间想起了你,早已无踪影的你……

我那已逝的童年——已走的你,在天涯?在海角?你我虽只隔一天涯,并念念不能相见。

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仍然会选择你——我的童年,即使,最终你还会离去……

【篇四:我想飞得更高】

夜幕下,一枚蛋糕悄然的掉落在野鸭窝里,而生命就此孕育诞生!

“这是哪里呀?四周怎么什么也看不见呢?我要冲破这枷锁!”我又奇怪又坚定的自语道。一天天地,这枚蛋的表面裂缝越来越多似乎只要风刮一下就能破掉。可是它仍是坚固的,我已挣扎地筋疲力竭,可内心坚定的呼喊着决不放弃,我你一定要冲出去终于一缕明媚的阳光投射进来,我贪婪地享受着,用尽全身力气终于冲破蛋壳,沐浴在阳光中。

我睁开眼,好奇地环顾四周,一群扁嘴的动物正大眼望着眼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看看自己,多么难看的家伙呀!干枯的羽毛,肥硕的身体,乏味的颜色。相比他们我又是一只“丑小鸭”。他们并没有嘲讽我,很乐意地邀请我加入成为他们的成员。我欣然答应,并开始同他们一起在如浪的芦苇荡中游荡。

我成长极为迅速,比同龄的野鸭壮硕了许多,渐渐地成为了群体中的首领。我率领鸭群在芦苇荡中觅食,游戏,历险,捉迷藏。日子别提有多舒服,安逸了。一天,我在湖中捉小鱼虾时,耳畔突然传来一声亲切的呼唤,那绝不是鸭叫声!我抬头茫然地望向天空,一群大雁正成“一”字南飞,我情不自禁地发出叫声,他们迅速地降落,同我攀谈起来。我猛然发现我原来是一只大雁,并不是野鸭。惊奇过后,便是到了决择的时刻。一是留在芦苇荡选择同鸭群一起觅食,戏水;二便是跟从雁群迁移。遍览美景,飞过一切艰难险阻,但也会承受更多的危险。我依然地选择后者,因为碌碌无为不是我的理想,我想要飞得更高。雁群首领很喜欢我的决择,让我同他们一起去越冬。告别鸭群,翅膀狠命的拍打水面,就是不见飞高。雁群很是无奈,告诉我想要飞得更高。必须通过自己地不懈努力,拍打着翅膀飞远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暗暗的告诉自己我一定会更努力,飞得更高的。

自此以后,这片芦苇荡里总能听到翅膀拍打水面的声响。我的翅膀酸痛无比,羽毛沾上了血迹,但越因此在眼光照射下熠熠生辉,成天体会着孤独。一批批大雁,从空中掠过,在天空中留下美丽的影像,但这是我飞向高空的最大激励。已至深秋,翅膀拂过水面,身躯有力地冲上高天,终于追上了最后一队大雁。夕阳西下,望向无边的天空,我明白自己现在的高度远不是生命的极限,我仍会坚持理想,飞得更高,谱写生命的传奇乐章。我兴奋地叫喊起来,嘹亮的歌声在大四、天边回响,久久没有消逝。

生命的真谛在于奋斗,奋斗的关键在于理想,而理想就是飞得更高,挑战更多未知,完善自我!

【篇五:最美的笑】

夕阳西下,胭脂红的晚霞染红整片天空,凉风徐徐,映在每一位同学的脸上,此刻的校园,正进行着一场激烈的拔河比赛。

比赛开始了,我们都一样必须抓紧绳子。我凝视着系在中间的红丝带,仿佛看见了她一样。哨声一响,这一声夹杂着我对胜利的渴望。我使劲一拽,她用力一拉,红丝带躲躲闪闪的,没有一刻是停歇的,汗流浃背的我挤出一丝笑容,她回应我的是一张灿烂天真的脸,让我重获信心,我奋力一拉的那一瞬间,她应声倒下。我犹如心中喝了蜜,狂奔着冲向升旗台。我领奖时,她在台下看着我,脸上洋溢着笑容,似一缕阳光向我洒来。

夏天的美带来了那年的第一场雨,我和她笑着在喧闹的操场上奔跑,嬉戏。我们俩仔细观察一朵小花,娇嫩娇嫩的,是刚出生的花儿,如我们一样,会慢慢长大,我们坐在草坪中,茂盛的树下。闻着夏天特有的味道,我们望向操场时,笑了笑,疯狂地奔向操场,淋着大雨望着各自狼狈样,笑了。

雁群掠过天空,我们笑得多么灿烂,她的笑是最可爱的,永远藏在我心中。

【篇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每次放假,我都会抽空课外阅读三十分钟,昨晚在微弱的灯光下,我打开灰尘仆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家住瑞典南部的小男孩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总是调皮捣蛋,捉弄动物,后来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小,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听说了很多故事和传说,最后变成了高大帅气、聪明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子。

每当我轻轻地合上这本书,我都在幻想着能骑着鹅在空中遨游。让我更记忆犹新的段落是《帮助大公羊》,文中讲述雁群在厄兰岛过了一夜之后,转身向内陆飞行。在横越卡尔马海峡的时候,雁群遇上了大风暴,为了避开狂风暴雨,好不容易在峭壁上找到了一个山洞栖息过夜。在山洞里,阿卡发现住着几只山羊,领头是一只大公羊,雁群和他说话时,但大公羊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在阿卡的再三追问下,大公羊终于说出了原因:

原来,羊群和海鸟一起在这个小岛上快乐居住着,他们过得十分愉快。去年,这儿来了三只狐狸,凶恶的狐狸,经常在羊群睡觉时来偷袭他们。从此以后,这几只狐狸就再也没走了。

阿卡听了后,十分犹豫不决,尼尔斯自告奋勇地说,他来放哨。

第一个夜晚,尼尔斯就让三只狐狸吃到了苦头。大公羊看到阿卡主动、热心的态度,决定带着他们在岛上四处转转,并告诉他,岛上有一条很深很深的裂缝,叫“地狱洞”,于是,尼尔斯有了主意。

尼尔斯让莫顿驮着他,朝那个“地狱洞”里走去,吸引三只狐狸过来。最后,尼尔斯在莫顿的配合下,把三只狐狸扔进了“地狱洞”,让羊儿们佩服不已。

不管你有多么渺小,只要有一个聪明的大脑,再小也有大用处。

【篇七:父爱伴我远行】

五一假期过后,父亲又要走了,提着的还是那个沉重的但更加破旧的包裹,去得更远了,为了供我和姐姐上学,他再次拖着疲惫的身体到外地打工去了,

在车站,望着他那消瘦的背影,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父亲也曾有过梦,也曾是个充满活力的人,他曾经渴望读书,但家中太贫穷,落后了,而且很快又有了我,父亲又背起了家庭的重任。

自从我呱呱落地的那一天起,父亲就把全部的爱和希望放在我身上,从我取得名字,便可以看出父亲对我的厚望,他盼望我成才,完成他没有完成的梦。我三岁时,爸爸便开始教我学拼音,识字,买连环画给我看。从踏进小学的门槛那天起,我就知道了华罗庚的“天才出于勤奋,知识在于积累”这句名言,终于我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在小学阶段里,我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可是,上初中后,我的成绩下滑了,尽管我拼命的追赶,但我仍像只疲惫的大雁,几次想冲到前面,但终因功力不足,还是落到了雁群的后边。每当我向父亲汇报成绩时,父亲脸上便失去了昔日的笑容,总是遥遥头便沉默了,我不段抬头去看他那张苍白的脸,因为我没有勇气。

一阵风掠过,将我的思绪再次带回了车站,看着父亲为了我不停的奔波劳累,我更加惭愧了,忽然,父亲似乎看懂我的心思似的,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抚摸着我的头说:“孩子加油啊!这个社会竞争太激烈,为了你自己,努力啊!记住,是为了你自己!”

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我的成绩一直处于低谷了,因为从前我只想到我得了好成绩父亲会高兴,成绩不好父亲脸上无光,会责怪我,学习就为了交一张好的成绩单,觉得我是在为父亲学习,我错了,父亲让我好好学习并不是为了给他争光,而是希望我能成才。

我真正的懂得了父亲对我的爱是那样深沉。

“嘀……”火车带着父亲远行走了,但父亲对我的爱将伴我一生!

【篇八:在双休日里】

卸下沉重的学习包袱,带着轻快的心情,蹦跳于“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的秋日小道上,被微黄的叶子折射出青春的色彩。在这其乐无穷的双休日里,散发着自由活力。我也追求着属于双休日的那一份惬意。

背上一副半年都没动的羽毛球拍,穿上一双雪白的运动鞋,推开笼罩着“知识的雾”的书房,跨上那轻快的自行车,灵活地穿梭于这车水马龙之间。幢幢灰色的楼宇从身边掠过,最终只看见一片彩色的运动场地。与朋友的火热切磋让我蹦跳、高呼、欢笑。羽毛球飞来的,不只是比赛胜利的曙光,更是一份青春活力的彰显。踮起脚尖挥舞着羽毛球拍的身影,被阳光笼罩,镀上了一层光芒。湛蓝的天空之下,珍贵的双休日里,一份运动的惬意已收于心底。

带着满心的欢快推开了书店大门。运动的快节奏只有细细品味名著才能抚平。让手指在黑白的书籍琴键上弹奏出一章。抽出一本世界名著,书中的文字演绎着人物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带给我人性中的慰藉与共鸣。再挑一篇扣人心弦的爱国名篇,铿锵有力的字眼渗透着卫国者的慷慨激昂。将我的整颗心都感染了,满腔弥漫着的,都是对祖国人民的款款深情,直到合上书本,还久久不能散去。放慢脚步,放慢心灵,将自己寄托在书山一角,悠然自得。

再骑车去看看大自然吧!捻一片落叶放入水中,目光随着叶子越飘越远。抬头看便是向南展翅高飞的雁群,仿佛一切事物到了秋天就变得格外清爽。空气中弥漫着金黄色的丰收味道,甜的令人陶醉!

在双休日里,再简单的事情也会充满快乐;只有在双休日里,我才能静静翱翔于我的天空……

【篇九:秋天来了】

春天是羞涩的;夏天是热情的;秋天是成熟的;冬天则是冷漠的。每一个季节都有自己的特色,而我最喜欢那成熟的秋天。

秋天来了,太阳没有像夏天那般火辣,它收敛了起来,释放出来的光芒不在那样刺眼,而是温柔的。秋风弟弟也迫不及待地走出家门,它紧跟着秋姑娘的脚步来到大地上,它吹黄了路边的小草,吹红了枫林中的枫叶……

秋天的校园格外美丽。走在迎风的小路上散步,别有韵味。风轻轻吹过落叶,路上的叶子随风飘扬,在空中翩翩起舞,好似一片扁舟随波逐流;又好似一位舞者在空中尽情地舞蹈之后才心满意足地落在地上。而树枝上叶子在风儿的吹拂下“沙沙”作响仿佛在为舞者鼓掌。拾起一片落叶,细数纹理,那规律的叶脉拼在一起好像分差的树枝。真是奇妙!

每当我静下心来感受这美丽的秋天时,总会有一股某名奇妙的兴奋在涌动。闭上眼睛,用心感受:风吹过耳畔,阳光洒了下来。阳光照在身上,好暖!睁开眼继续漫步,风儿迎面扑来,它是那样温柔,不像夏风奔放,也不像冬风那样刺骨。树叶纷纷从树上落下,小草在随风频频点头,湖面上也泛起层层涟漪。

淡淡的几抹云朵精巧的别在那蔚蓝的天空上,雁群的倩影渐行渐远,秋天已经来到。它是那样可爱而迷人。

秋天是一首无声无言的的诗已融入我的心房。秋天是一个梦幻的童话,令我羡慕,向往。秋天是一幅幅美丽的画,一幕幕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秋天是一个诗一般的季节,我爱你!爱你的温柔,爱你的美丽!

【篇十:品王勃】

精华珍宝,漫天的南昌郡城;俊采人杰,遍地的洪都新府。却隐含了多少不为人知的希望与失望,滕王阁一带精致何为美丽,远离长安却是一大弊病。

我不是没有想过功成名就,亦或强国安民。奈何地位卑微,一介书生之身又何德何能高攀类此种种呢?如今,宁愿许可获抛弃一生的功名富贵,也要不远万里去朝夕侍奉父亲。我将陪侍聆听他的教诲,既然不能像司马相如一样遇到杨得意,那么归家又何尝不失为一种享受呢?父亲有渊博的知识,他能教我的不会比任何人少。而官场种种,步步惊心。又何必在一审涉嫌呢?

我远大的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难道还能追求别的什么吗?

我将离开这名胜之地只身前往南地呵,这样盛大的宴会不会遇到第二次了。

我听见江水中央游过的渔舟里飘来的歌声,雁群飞过,阵阵寒意。河流,湖泽永远不会停息它的脚步。我与这即将消逝的盛景相比,有还能比它多存在?多少时间呢

远处的天边是几多粉红色的云霞,随着暮色的来临正在渐渐消退。几只腾空的野鸭正与它融为一体。远远望去,一眼看不到边的江水已于西天相接,倒映着水中的一切。云游于水中,鱼映在天上。静静的滕王阁,静静地俯视着这一切……

我与这即将消逝的盛景相比,有还能比它多存在多少时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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