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贫民区的作文

【篇一:高贵的生命不卑微】

他是个黑人,1963年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对于未来,他看不到什么希望。

十三岁那年,有一天,父亲突然给他一件衣服并问:“这件衣服值多少钱?”“大概一美元。”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元吗?”父亲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气说。父亲用真诚的目光盯着他:“为什么不试一试呢?”他这才点点头:“但不一定卖得出去。”他很小心的把这件衣服叠好装进提袋,来到了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10个小时左右的叫卖,终于将这件衣服卖了出去。

过了几天,父亲又给了他一件衣服,希望他能卖到20美元。这次,他没有疑惑,接过衣服,开始思考。

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方法,在这件衣服上画一只乖巧的米老鼠,并选择在一个贵族小学门口叫卖。不一会,一个管家替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一个高兴又多给了五美元小费,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巨款。

回到家里父亲告诉他了一句话,我们只是黑一点儿,穷一点儿,并跟其他人毫无差别。

从此,他开始努力学习,刻苦的锻炼身体,时刻对未来充满着希望的生活。七年后,二十岁的他在NBA的新秀首季率领芝加哥公牛队完成了三连冠。他的名字传遍了美国的每一个角落,他的名字叫做——迈克尔。乔丹。

【篇二:进化与退化】

我坐在机器上,和同事实验着新发明的时空穿梭机。一阵清脆的风铃声响起,我被传送到了未来。

我站在海滩上,艰难地行走着,在未来,我们只需要穿上一种特殊的鞋子就行。鞋底有一个喷射器,只要按下鞋子上的按钮,就可以在天空飞行。

在未来,笑声绝对不允许在公共场合发出,因为人们的表情和情绪受到了严厉的限制。我站起来,继续走着,每个人都面无表情,我只好也这样,入乡随俗吧。走着,走着,脑子里就出现这样一幅画面:孩子欢天喜地地舔着一根棒棒糖,妈妈用慈爱的眼光看着孩子,用手轻轻抚摸着他的头,爸爸则一脸溺爱,用柔和的目光看着他们俩。我的心口隐隐作痛。

在未来,我们一出生就要接受教育。每天都有繁重的学业,还要面对十年后的考试。优秀的进入英才区;差生则进入贫民区。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我们又能怎么办?我们从小就脱离父母,被专人照顾,甚至还没有见过面,一滴泪从我面颊悄悄滑落,这是我第一次哭呢!“叮叮当当”,清脆的风铃声响起。

我睁开眼睛,看着面无表情的同事们,不禁疑惑了:我们究竟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

【篇三:你是锦瑟我为流年读后感】

曾一度沉迷在《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带来的异域之情,未去了解作者三毛的过往。直到看过《你是锦瑟,我是流年》才幡然醒悟,原来我执迷的那本书的作者,也曾执迷于她的漂泊。

于是,便踏上了三毛的万水千山——

“她是岁月的拾荒者,走过万水千山,看尽尘世涛浪,苍凉满目。”充斥着温柔情暖的字里行间,我想:作者定是与我一样痴迷于三毛历经的红尘、穿越的风雨,否则,又怎会倾注情意来编织文字啊!

三毛啊三毛,若你爱上流浪、漂泊,又怎会甘愿停留于沙漠?那片寸草不生,风起沙落的土地改变了你吗?不知……

可当三毛的尘埃真正飘落到沙漠中去时,一位与她邂逅红尘的异国男子也一齐踏上旅程。一个为爱情,一个则是为了了结前世之缘,相约于沙漠之中。沙漠,究竟带给了他们什么?

三毛与丈夫荷西是在贫民区安家的。沙漠的贫民区,可想而知是多么荒凉。日日的沙尘、暴晒、缺水,都是我未曾想过的炼狱般生活。生于富裕人家的三毛竟愿安居于此。这,是一种乐观吗?是坚强吗?我想:茫茫大漠,带给了三毛流浪的心,也给了她漂泊的资本。追求,让她有了本未有的韧性与力量。

纵使,三毛在沙漠中修生或修死,沙漠却也未能令她超然。面对沙漠居民们带来的种种麻烦,好比书中说,他们因好奇三毛独特的家居,常常来拜访她的家。年轻的沙漠女子们常拿走三毛的化妆品亦或其他东西,久借不还。对此,三毛选择了忍耐,她深深明白沙漠的处事风情,而这在我们的社会里,都是未曾显露的。她说过:“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地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生存,对于沙漠的居民而言,他们在此地的生老病死都好似是如此自然的事。我看着那些上升的烟火,觉得他们安详的近乎优雅起来。”三毛,不是挣扎。沙漠,让她预见。

曾有这么一件事,让我印象之深——三毛在沙漠中结识了一位美丽的女子——蜜娜。蜜娜常来她的家,并对荷西颇有好感。三毛却为此争风吃醋,告诫荷西,蜜娜是雾中花,水中月。看到这,我不禁笑了。命运仿佛也乐于三毛的醋意,蜜娜出嫁了,确乎也只是他们生活里的刹那惊鸿。

三毛,并未脱去世俗罢?沙漠之大,汇聚了诸多苦难,我们经历过的未经历过的深重似乎都降在了这位女子身上。无一避免,却逐一化解。大漠的生活与其内心的情思,依旧使她落根于世间,生发出红尘的彼岸花吧?我不知。只知道大漠挽留住了这位漂泊终身的女子,带给了她生命的春天——爱情与生活。

那么,三毛给沙漠带来了什么?居民是一方土地的象征吧。三毛,给大漠的居民送去了故乡带来的时代用品。给这个落后时代几个世纪的地区带来了生机与气息。三毛评价沙漠:“总让我联想起一个巨大沉睡女人的胴体。”而三毛给她带来了生命。地区的生命么?不,是心灵的生命,文化的生命,传统的生命。她把自己的东方意蕴融进了大漠的虹霞里,使东方文化在那的居民心中植根。

三毛,带去了短暂的春天。足矣。

沙漠与三毛,仿佛冥冥中联系万千。也彼此付诸了春天……

亦或许,我们的生活也正如同一片沙漠般。时代发展,力追的美好却不及沙漠里的一丝春光灿烂。很多时候,我们面对于困境而迷茫,很少能够去创造生机、希望。好比在考场上面临难题便止步不前,放弃了机会。试后才醒悟那是一想便知的题目,只是仅剩下无奈感伤。成年人又何尝不如此。曾听父母抱怨自己在工作上的不易与辛劳,却退缩,如今懊悔不已。却未如三毛,面临这沙漠之迷茫,并未停歇。而是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它。我们会重蹈覆辙吗?怕是要沉默。

三毛,是让沙漠生发春天的人。

或许,我们可以创造出不同于三毛的春光,是你给自己的“沙漠”带去了春天后,“沙漠”定也会还你一片春光。

愿面对“沙漠”时,我们可以更多的追求自己的本分与心灵。让生发春天的不只是自己的“沙漠”,也是更多人的“沙漠”。

我相信……

【篇四: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100字】

“像明天就要失去光明一样用你的眼睛。”一一海伦凯勒。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美国著名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一篇散文。主要讲述了,如果给她三天时间的光明,她会怎样过。她说她第一天会看看对他生命有益的人,看看她的老师、 朋友,看看小婴儿的笑脸。看看陪伴她的小狗们,看看家里的摆设,看看盲文书籍。再看看大自然的美丽景象…… 第二天作者去了博物馆,她会先参观自然会博物馆,了解人类的发展史,动物的进化过程……下一站是艺术博物馆,感受让人心醉神迷的世界。晚上,她会去剧院或者电影院。第三天,她会在纽约这个城市中游览。作者首先来到一个热闹的大街散步,观察妇女们衣服的颜色,然向来到公园、工厂、贫民区,外国人的居住区。她欣赏着她看到的所有景象,有的好,有的坏。

“人要是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

我印象最深的片段是作者问她的朋友,从树林里回来有没有让她印象深刻的东西,朋友回答没有,作者非常吃惊,因为作者常常通过触摸就会发现一些让她感兴趣的东西。人们常常把视觉当做一件理所当然的工具,忽略了一件多珍贵的事物,比如,灿烂的落日,人发明的灯,因为灯所以使得我们在黑暗时也能看清东西。艺术品中的油画,剧院门口、电影院里人物的动作、语言、神态。高大的摩天大楼……人们应该珍惜自己的每一个感官,每一个早晨,每一个落日,每一天。

【篇五:论不倒翁的精神】

「不倒翁,上轻而下重,扳倒后能竖立起来。」不倒翁我们都有接触过,无论打击无数次,依然能重新站起来竖立著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有人认为,不倒翁虽然永不言败,但它却不能前进一步。我认为,它坚毅不倒、永不放弃的精神才是我们应该要嚮往的目标。

契柯夫曾经说过:「困难和挫折对于人来说,是一把打向坯料的锤,打掉的应是脆弱的铁屑,锻成的将是锋利的钢刀。」一个出生在美国纽约市贫民区的青年,出生时由于难产造成脸部缺陷,但他有一个在一般人看来不切实际的梦想,就是当一名演员,成为明星,这个青年就是史泰龙。他来到好莱坞,四处寻求一切会使他成为演员的人,但得来的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在他遭遇了1855次拒绝后的一天,一个曾经拒绝了他20多次的导演终于肯给予他一个希望,让他出演自己编写的电影《洛奇》,最后这部电影的票房在全球达到了2亿之多,他的面貌能展现于众人眼中,他成功了!试想,如果史泰龙在经历了如此多次的拒绝后选择放弃,他又怎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呢?

正如,不倒翁在摇摆,却避免不了被打击的命运,倒下的他因为心中的信念再次站起来,虽然知道前方是风雨的坎坷和再次的倒下,但他亦一样决然选择站起来,因为他心中有梦想与信念。当我们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挫折与失败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就此放弃,失败是坚韧的考验,只要不懈地奋斗与坚持,就没有征服不了的困难。

逆境会给人宝贵的磨练机会,要经得起考验,可以接受失败,但却不能放弃,像不倒翁一样,面临挫折永不服输,微笑著站起来,继续去面对!

【篇六:一缕阳光】

一缕明媚又温暖的阳光,透过刚刚长出的嫩芽,照射在冰冰的小溪上,使小溪一下由寒变暖,使森林再次充满生机,万物复苏,使冬天悄然离去,让春天苏醒。

春天来了,动物们在林中玩耍,鱼儿在水中嬉戏,鸟儿在天空飞翔,花儿在丛中绽放,风儿从远方吹来,吹绿了整个森林,这时,一缕阳光从东方的蔚蓝天空照耀大地,是多么温暖,谁忍心去破坏这美好的生态环境呢?

此时的城市,一缕阳光穿过高楼大厦照射在小朋友的床上,叫醒了熟睡中的孩子;照射在污染严重的湖面,原本要被垃圾吞噬的湖泊,一下子获得了重生的力量,苏醒了,不再被垃圾所欺凌。看着这金灿灿的阳光,人们笑了。

在这美丽的世界里,这缕阳光无处不在。

它来到贫民区,把它金光闪闪的身体照耀在贫民手上的碗里,仿佛要赠送给他们吃不完的粮食,然后又照在人们的口袋里,似乎要给予它们无数财物。

学校里,一缕阳光点燃了学生们学习的心思,他们一个个目不转睛地看着老师,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显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一缕阳光帮助了那么多有困难的生物,现在,它已经筋疲力尽,它现在唯一能做的——迎来春天。

【篇七:三代人三个梦】

小时候,我常常倚在爷爷的大腿边,摇着有些破烂的大蒲扇,听他讲毛主席带领红军万里长征,击退鬼子的故事。爷爷说,他梦想着当一名战士,和战友们一起奋勇杀敌,保家卫国。

后来呀,我看见爸爸坐在电视机前,看钱学森,看邓稼先,看戈壁滩上一朵巨大的蘑菇云红透了天际。爸爸说,他梦想着当一名核弹专家,和科技工作者一起夜以继日,研究更先进的核弹。

2012年,我在电视上看到那个山西农民工出身,凭借着对文学的热爱和对梦想的追求,日日笔耕不息,以质朴的乡村风格叙述着心中向往的莫言,他站在文学的最高领奖台上,我震撼了,心底掀起狂澜:人生因为有梦,才会有方向。

沙漠中的依米花因为心中有梦,所以才会有五年的努力。五年的努力,只为两天的绽放,人生有梦好飞翔。

南沙的渔船,钓鱼岛的纷争,缅甸的战事,盘旋在利比亚上空的飞机,弥漫在朝鲜的阴云,他们无一不撞击着我的心脏,我流泪了,尘封在心底的梦想也苏醒了。我想——我想——我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中国第一个领诺贝尔和平奖的人!

我知道,我的梦想遥不可及!芸芸众生,我或许渺小得如同深海中的一粒沙子。但那又何妨?梦想是我们追逐、前行的勇气和执着,是我们对责任和义务的担当。

为梦想,我将要深入伊拉克、阿富汗战场,用一颗和平的心抵挡枪林弹雨,放飞纯洁的白鸽,让白鸽们衔来橄榄枝,丢向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的战士,我要奏响和平的希望之歌,指引他们走出战争的泥淖。让他们听见孩子们的欢笑和妻子们的唠叨,让他们看见天空的湛蓝和云朵的悠闲,让他们嗅到野花的芬芳和青苹的清香。

为梦想,我将要前去那贫瘠的非洲贫民区,用一颗特蕾莎修女的仁慈之心,给孩子们一片片甜面包,给工人们一瓶瓶救命的药丸,给老人一个甜甜的笑脸。我要成立一个慈善基金会,让更多的人得到帮助。我将带领泵队去凿井,让他们畅饮甘甜的泉水。我将和勤劳的非洲人民一起耕作,丰衣足食。

为梦想,我将……

有一天,我梦见我接过爷爷、爸爸手中梦想的火炬,奔跑在追梦的跑道上,白鸽为我歌唱,非洲人民为我舞蹈……

耳际,传来诺贝尔和平奖特蕾莎修女的话:“我们要把自己变成传播世界和平的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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