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青春摆渡人】
如果青春是一条无际的河流,谁又是我灵魂的摆渡人?
——题记
一段时光,流于两岸。翘首遥望,朦胧中,你的身影着青雾,从露水晨曦中走来,渡过流年的桥,岁月的坎,远远走来,不知不觉,桨把时光荡远。你渡过了时光的河,来到我身边,为我的青春摆渡。
仍记那年盛夏,清晨的薄雾笼在眼前,只教人更加烦乱。夏日的公园,本应沉醉于无边的绿中,可我的身影,只在暗红色的跑道上一圈一圈奔过。汗珠从鼻翼滑落,滴在红色塑胶上,只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好似在嘲笑我天真地白费力气。抬眸,恍然看到了我整整一个暑假的身影,从开始的体力不支,再到后来的小有进步。今天,就是检验我成果的时候。第三圈了,原本轻盈的双腿交替愈发费力,呼吸也沉重起来。抬眼又撞入你深沉的眼瞳,那眼中,有期待,有安慰,也有鼓励。想来好像是,这一个夏季,每日清晨准时将我叫醒,那是你早早起来的看时间,想再小憩会儿,却不敢闭眼的结果。我挥汗如雨地奔跑,你顶着烈日为我计时,休息时,一定第一时间递来一瓶用毛巾裹好的冰凉的水,笑着看我喝光,却总是忘记自己干裂的唇。我说坚持不住了,想放弃,你的目光多了几分深邃,顿了顿才说:“你说放弃,咱就放弃,但你记住,不要后悔。”我终究坚持了下来,一个暑假,合格的次数越来越多。你克服了所有的困难,以身作则,成为我青春的摆渡人。
你让我明白,只有坚持,才能在青春年少轻狂的河水里,紧握自己的初心,坚定地驶向对岸成熟的远方。
望着你披雾而来的身影愈发清晰,世间的万水千山在此刻凝成一幅画,攫获了眼楣。我是时光的过客,飞扬着尘来,又不着痕迹地离去,而你,却甘愿为我驻足,充当我的摆渡人。
父亲,你就是我青春的摆渡人。
【篇二:她】
几年前,我同三叔一起回家乡。去的路上,三叔告诉我,院里新收养了一个女孩子。三叔在收养院里工作。
三年多没回了,现在回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很复杂。
几代人聚集在大祠堂里,很热闹,也很伤感。
我见了各位长辈后,去了我小时候常去玩的古树那里。
树下,坐着一个女孩。她抱着膝,及腰的长发铺在草地上,那时正是大太阳,阴影下的她不太真实。
后来,听三叔说,她就是新收的那个孩子。
以后,每天都能看见她的背影。她没有名字,不喜欢说话,不喜欢交朋友,常常一个人坐这,发呆。
她的眼睛很漂亮,但我最喜欢她的虎牙,一笑,伴着长发摇曳,两个小酒窝和两颗小虎牙也露了出来。她很少笑,所以每一次笑的样子我都印象深刻。
记得她第一次笑是在下雨天,具体她为什么会笑,我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她低皱着眉,勾起一抹我看不透的笑。
我时常默默地坐在她旁边,和她一起望着眼前的风景发呆。偶尔偷偷瞄她一眼,见她还在发呆,便不再老是偷瞄,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她,在想她在想什么。各有心事,彼此不语。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在那颗古树下。树荫下的她蓦然回首,那淡色的软眉,放大的眼瞳,小小而挺的鼻子,薄薄的唇微微张开一个小口。她的表情让我想到自己儿时吓唬小猫小狗时,它们的表情。
和她认识了几年,始终看不透她在想什么。想要再去了解她也没有机会了,我回去了,她被一家人收养了。
【篇三:美在身边】
早晨,太阳沿着窗户射进了一缕温暖明亮的光,而我却浑然不知。直到闹钟缓缓响起,一抹阳光从我微微张开的眼角进入了眼瞳,我渐渐睁开了眼,关掉闹钟。我吃完饭,打开手机,点入了手机新闻,看了一会儿,又是某个组织帮助贫困的人口,援助一些遭受天灾的人们等……我的心里就像这晴朗的阳光一样,开朗起来。
我出门,走在那被太阳披上黄金般战甲的路上,路过小区、超市、早餐店铺,一切和原来一样忙碌、嘈杂。穿黄衣服的那个男孩,因为衣服十分特别,来往的人都忍不住要看他几眼。我走上前去,看见衣服上有三个字——“志愿者”。他站在路口像等待着什么。
一会儿有一个老人走了过来。他衣裳褴褛,面黄肌瘦,旁边的人无不变色后退了几步。而小男孩冲了上去,旁边周围的人感到惊讶。他来到了老人的身边,十分有礼貌的打了一个招呼说:”老人家,您慢走!我扶您过马路吧。”他的话让我们脸色尴尬。当老人答应以后,他就挽住了老人的手,不停德调节自己的步伐,时快时慢,似乎在寻找一个适合老人的速度,他神情严肃,让人觉得不可打扰一般。他慢慢的走着,走过了马路,放下了老人的手,笑着说:“老爷爷,到了,你好走啊。”老人说:“好!好孩子。”老人走了,几秒的宁静过后,突然有许许多多的人夸奖他。
这就是美——人性美、道德美。只要用心去观察,去感悟,美一直会在我们的身边。
【篇四:最初的白,散落在黑夜】
茫茫人世中,历经万千风浪,始终不变的,是那一抹未染质的白,像驻扎进生命的那道绝世风光。
——题记
世界在变化,捧着一颗纯洁的心去感受,后来它可有变质?即便在晦暗的黑夜,也能孤独前进,用那份纯白染亮黑夜,就像深海里的一颗星,气若游丝也不放弃。
没有永不改变的事情,只有斩不断的人心,你是否会用那一颗真心去接触别人,原谅别人。不要去用心机抵抗一切之中的事物,因为换来的是伤痕累累,到那时,即使千疮百孔也不会再有人心疼。“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那便是真心。
经过时间的沉淀,岁月的洗礼,我们都在长大, 在命运的长河里,我们都是卑微的游鱼。如果无意间被河浪推向了搁浅的沙滩,哪怕坠落是否还有星光?都说少年时的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如今,我们只能归属为年少。
以前的世界,是一张彩色照片;以后的世界,是一张黑白照片,去选择黑亦是白,都是自己所选的,但每个人还是会坚持那份童真吧,就像那一抹少年蓝。
花中四君子:梅、兰、竹、菊分别代表了傲、幽、坚、淡,它们自强不息,清华其外,淡泊其中,孤傲却不惊艳,从不因外界的丑恶或晦暗而染指。这是一种情操。当世界暗下来时,会用那份纯白去染亮它;当别人的心暗下来时,会用那份纯白去温暖它,那才是一尘不染的心,一颗纯白色的心。
数年过后,清澈的眼瞳失去光泽,怀着一切的好奇心成了防备所有的戒虑。回首时,原来一直走错了路,想再回到开始的地方,却迷了路。当时在追逐蝴蝶的自己,以真心换真心的自己,多么珍贵,却已迷失了他。青春时,想着自己已长大,迫不可待地去接触外面的一切。到了之后,会发现世界是浩瀚的,我们是渺小的,既不可改变世界,只能让自己始终不变。
一腔孤勇,一生只用于一处,但是,天涯海角,永不言弃,不许堕落,不许沉沦,不许随波逐流,不许就此沉睡。世界黑暗不可怕,心不能染黑。或许很多年后会发现世间事从过来没有完全一样的道理,哪怕是同样流水线上印刷出来的书,这一本和那一本,因为你拿起的时间的不同,它们就不一样。可是,哪里不一样,只有你自己明白。即便心变了,无妨,信守当初,不做玫瑰,无颜争艳;不做闪电,劈开大地,做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即可。
夜黑了,人静了,那抹白染亮了黑夜。
【篇五:外公的葬礼】
几年前,一个噩耗传进了爸爸妈妈的耳朵里,我最最亲爱的外公走了,他丢下我们,独自一人拄着拐杖飞走了。
那时,我还小,不懂。我就天真地问妈妈:“妈妈,外公去哪里了?我要到外公那里玩去。”妈妈揩揩眼角,说:“外公死了,外公再也不会回来了!”“死是什么意思?”“死就是睡觉了,但是外公像童话中的睡美人一样,再也醒不来了。”
妈妈眼中闪着泪花悲伤地说道。“外公既然像睡美人一样睡着了,就应该需要一个勇敢的王子把外公吻醒了!”我嚼着我最喜欢的山楂片“可是,外公是个大男人,就要一位公主去救他!哈哈,我真聪明!”妈妈哽咽着又说:“傻孩子,你不懂,外公呀,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永远永远!”原本满怀信心的我,笑容变得越来越僵硬,最后一颗颗大而晶莹剔透的眼泪夺眶而出,我一边哭一边说:“外公死了,呜呜呜,哇哇…外公!我再也没有外公了。”
葬礼那天,我们整个家族的人都穿着白色的长外衣。从远处的高山上放眼望去,这儿的空地上多了一抹白。今天,谁也没有心思梳头发,所有的人都唉声叹气,眼瞳里没有一点儿光彩,天都灰暗了。当外公的棺木被抬出来,快要抬进车里的时候,外婆突然从屋里冲了出来,身后还跟着我的两位舅舅。外婆一下子扑到外公的棺木上,一边哭一边唱起了老两口童年时候唱的歌。外婆痛哭流涕:“老头子啊,你怎么就,怎么就丢下我自己走了呢?你不在了,那我怎么办呀!老天爷啊,你怎么这么不公平呀!把我的老伴带走了,那我呢?我现在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呀啊!哎呀、哎呀、老天爷呀!”我看了看外婆身后的两位舅舅他们也在默默的哭,哭得肩膀都在颤抖。这时,有几位奶奶把伤心的外婆扶起来,我看到外婆摇晃着走进了屋里。
棺材渐渐地被抬起来了,哭声也越来多越来越大了,那种声音是多么凄惨,多么凄凉,整个村子好像都被一种悲伤难舍的情绪所笼罩着。当我看到外公的棺木慢慢地被泥土掩盖起来,我在心里对外公说:“再见了,我亲爱的外公,您一路好走,我会想你的!”
【篇六:最美的馈赠】
夜晚,微风柔和地吹着。我托着下巴,坐在台阶上,脑海里浮现出一件事。
那日清晨,天阴阴沉沉的,将我压的透不过气。我拿起我的小包包又踏上了“游行”之旅,可我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无精打采地走着,只想放慢脚步的方式,逃避令我厌恶的“游行”之旅。老天似乎听到了我的呼唤,吹沪指瞪眼一挥手,赏了我一场大暴雨。让我不得不加快步伐找一个可以避雨的地方。
双手夹紧小包包,我飞奔进了一家文具店,却因脚打滑“啪”地一声摔倒在地上。猛然间,一股钻心的疼涌上心来。我红了双眼,抬头却撞入一双含笑的眼瞳。我认识她,她正是这家文具店的老板,每次经过这家文具店,总能看到她坐在椅子上摆弄她的刺绣。我非常讨厌她,总感觉她很怪异,却也说不上来和出怪。
她含笑的看着我,我有些怒气。想着这人见我跌倒在地也没有扶我一把的意思,竟还嘲笑我。我瞪了她一眼,忍住眼中要落下的泪珠,站起身来。她似乎因我刚才的举动惊了一下,呆呆地望着我。我背过身就走,却因脚伤的疼痛未能潇洒离去。
“姑娘,你等等。”
背后传来女人温柔的声音,我停住了脚步,仍旧背对着她,不肯回头。“姑娘,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腿。”终于被这温柔的嗓音迷住了。我乖乖转身走到她身边,坐在椅子上。他拉起我的裤腿,很轻,“还好,只是破了点皮,别碰水过几天就会好。”听着她的话,我鼻子酸酸的,有点想哭的冲动。
我不自觉地动了动,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裤腿,那裤子随风动了动,我终于明白内心的怪异从何而来——她竟是个双腿残疾的人,我微微一愣,她似乎感觉到了我的变化,拉住我的手,递给我我一把伞,叮嘱我路上小心。
我依依不舍地走出那家店。在街上走着,突然感到脚步轻快起来了,就连天空都开始放晴了。
我明白了什么叫馈赠,它绝不是仅仅一把雨伞那么简单的事,她教会了我做人要乐于助人的道理。
雨意,令我温馨,放晴更让我感到暖心。
【篇七:难忘她的眼神】
到了城里,我与爸妈回老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少的时候只有两三次回家的机会。
过年时,我们拎着大包小包回了爷爷、奶奶家。爷爷、奶奶每天除了农作外,没有其他事情可干,见到我们回来了,欣喜若狂。奶奶饱经沧桑的双眼变得明亮而有神,笑眯眯的,眼里满是激动与高兴,嘴里直说着“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几天里,奶奶每天都亲自下厨,为我们烧好吃的家乡菜。我与爸爸、妈妈与他们聊聊天,虽然只是些家长里短,但处处都透着家的温暖。那几天,奶奶每天都乐呵呵的,常常坐在我身旁,默默地看着我,眼神慈爱而和善,幸福之情溢于言表。
但终究还是到了分别的时刻。爸爸、妈妈往车上搬行李,爷爷沉默地站在一旁,奶奶只能手足无措地搓着手。她的双眼此刻黯淡下来,似乎藏着无尽的不舍,灰黑的眼瞳里闪着一两点星光,深邃不见底。我心里一怔。奶奶几次想要开口,似乎是想挽留我们,但她欲言又止,垂下眼睑。她一定是想着我们工作忙、学习忙,不能给我们添麻烦……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转身回了厨房,拿出一袋袋黄豆、豆角,塞到我们的车上。这或许是她认为自己唯一能为我们做的事情吧。我挥手与爷爷、奶奶告别,奶奶突然抬头,问:“什么时候再回来呀?”我结结巴巴地说:“很快,很快就能回来了。”听了这话,奶奶的眼睛一亮,悲伤的眼神变得充满希望,像是高兴了一些。她嘴里念念有词,不停地嘱咐着我们没时间就少回家,多忙工作……
车子越驶越远,奶奶站在路边,灰色的身影变得越来越模糊。我知道,无论走多远,我们都走不出奶奶那牵挂的眼神……
【篇八:负责,必须从信任自己开始】
生命的故事多多少少都会出现在双瞳前,当那个光划过眼瞳的时候,我终于看清楚了,那是一个最优美的时光。
某天早晨,我自己走回学校时,我看见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狗走跑来跑去,当我想抱起它玩的时候,它却一不小心跑到了马路中间。
这样子太危险了!
就在那一瞬间,有一辆汽车从犹如幽灵一样飞快地从小巷里出来了,我看见小狗在马路中间停了下来,两只水汪汪的小眼睛瞪得大大的,它望着我摇摇头装萌,却不知道,危险就在自己的旁边。
糟糕了,难道是小狗想要我抱它,但是,如果我接近它,那么我就会受伤!怎么办?“小狗,快退后,有车冲过来了。”
小狗好像听到我的喊声,摇了摇头,灵敏的退后了。可时间太短了,小狗后退了还不到3步,汽车从它的身边的擦过。当时我什么都不求,只求小狗无事平安。汽车走远了,我匆匆忙忙的跑到小狗的身边,抱起它。
希望之神是否会眷恋我?我细细端详着小狗,小狗是擦了点皮,还好,没大碍,但是,这可关我的事啊!我必须负责的。我想也不想就把小狗抱进一个小洞里,这个洞一般人都不会发现,只是我偶尔发觉的。
下午放学了,我回到小洞里,看见它还在洞里睡着了,我悄悄地抱起了它,带它回家去。
当我回到家后,我想把小狗的伤治好,却忽略了,我不是医生,而且还有作业没有做完,怎么办呢?“叮叮叮……”我听见门铃在响,一定是妈妈回来了,妈妈一定有办法把它治好的。这一定是希望之神感动了。我马上把门打开说:“妈妈,你可以把小狗治好吗?”“哦?怎么了?”我把早上发生的事情跟妈妈说了一遍。这是我人生中唯一听到一句最感动的话:“好,现在就开始帮它治疗吧。”
“好啊!好啊!”
我真的信任了自己,去帮助了那只小狗,并且让它恢复健康,重返自由,也许,负责要从信任自己,不然,你怎么对自己负责呢?
【篇九:我成长中的孤独】
人生中的磨难是必不可少的,若是一生顺遂,那还有何趣味可言?人必是在困苦中历练,在磨难中成长,在孤独中坚强。
曾记得那时六七岁时的我,央着妈妈给我买了那么一辆粉红色的自行车,那车是如此漂亮,我却不敢骑上它,妈妈把车推到院里,在后面扶着我,温柔的鼓励我试试看,几分钟后,我渐渐可以开始慢慢骑行,妈妈却悄悄收回了那双手,我有所察觉,心里慌张,却还慢慢的向前走,向着对面黑色笼罩下的教学楼。那天的夜那么黑,周围没有人,妈妈也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想要大声叫喊,可骑在自行车上僵硬的我不敢随便动,我知道,没有人会在我摔倒时接住我,我感到一阵孤寂无助,稠密的黑暗压得我喘不过气,可当我看见那粉色车头时,想起自己那时对骑着漂亮车子同学的羡慕,仿佛看到了我自己骑车的模样,我开始加速,又渐渐地稳定下来,一次骑出了很远很远,周围没有一个人,夜风抚过我冰凉的脸,可我的心,不似当时那么孤寂了。
长大后步入小学的我,虽然学习不错,却也常和同学们一起玩。记得那日,我如往常一般想要邀请同学们进入跳皮筋的行列,却被班上另一个女生严词拒绝:“玩的时候想起我们了,你考第一名时怎么没想到我们?”我震惊地后退,望着那突然陌生的眼瞳,不再说话。后来,我不再与他们玩闹,逐渐开始学会了捧一本书坐在座位上,同学都出去玩了,我一个人在这偌大的教室里,那样孤立无助。一开始的我心中充斥着莫名的悲凉,一个人真的很孤单,在周围的空气都是凉飕飕的,就算一阵风都可能把我带走。为什么不把我带走呢?不要再让我忍受这孤寂了。可后来,我开始渐渐走进书中,被书中的喜怒哀乐所感染,“书中,会是一个新的世界吧。”我叹口气,合上书,走出教室,耳畔依稀回响着妈妈的那句话,“要记住,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得了长远。”我点点头,似懂非懂。
我想,孤独也没什么不好,一个人感到孤寂,但他的内心也许是最充实、最坚强的。孤寂常令人恐惧,被圣人享受,也让我成长。
【篇十:逆袭】
寒冬,西伯利亚某处森林,初晨。
散漫的阳光毫无顾忌地弥漫在整片树林,忍冬花的芳香安抚着因寒冷而颤抖的生灵,古树的影子在冷风中沉睡。这是一个美丽的早晨——如果没有那些“东西”的话。、
巨大的松树下,几头狼正在撕咬着一头公鹿。就在前一会儿,它们一起猎杀了这头温和高贵的“美食”,干净无瑕的雪地上,染血的花独自开放,显得那么妖娆、诡异。不一会,几头享用完美食的狼,匆匆离去。它们必须和狼群会后,在酷寒尚未降临之前,落单,必死无疑。
不一会儿,它们找到了家族。那是一幅怎样壮观的景象!浩浩荡荡的狼群根本看不到尽头,这个狼群就像一条被束缚在白色荒原的黑色巨龙,伟岸的令人忘记呼吸。在狼群的最前方,一头略显老态的狼和一头幼狼并肩行走。
那是狼王和它的儿子。
狼王的毛色很黑,不似其他狼一样,要么黑色中带着病态的灰色,要么就是那种无力软弱的浅黑。它的黑是那种和黑洞一样,看一眼,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的黑。
它生来为王。但它已逐渐老去。
它清楚地知道族群中那些年轻族人目光中藏在黑瞳背后的刀锋一杀它根本无力抵档这种冷漠,尽管它已经杀了三个挑战者。可所有狼都知道,它们的王已经老了,它们已经看出了狼王的无能为力。它根本无处可逃。
它黑洞般的眼瞳中闪过一抹悲哀。它看了看自己的儿子,它梦想中的继承者。它还太小了。
或许,我会撑到儿子长大吧?
它错了。
当天晚上,又一名挑战者向狼王发起挑战。这次,狼王失败了,它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新的狼王踩着老狼王的尸体登上王座,狼群却并没有发出欢呼或者流露出悲伤。这就是狼群,或者说所有肉食动物的法则一铁血、残酷、野蛮。
老狼王的儿子,那匹沉默的幼狼,自然而然的被所有狼排挤,没有谁同情弱者和失败者,哪怕你曾是王的儿子。
时间飞逝,三年,就在亡灵的哀叹中,沉默而过。
幼狼已经成年了。这三年它一直躲在狼群的角落,观察着这个群落。三年间,狼王已经换了两个,而它一直养精蓄锐,不断地壮大自己。现在,狼群中已经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它,那位黑色孤傲的王的后代,才是狼群最理想的王。它终于长大了。
现在,是时候了。
它在夜晚向狼王发起挑战,它满怀着信心走到狼王的面前,眼瞳中充满燥动的火苗,仿佛是要燃烧整座森林。可火苗,如何能燃烧被冰雪保护的古木?
它根本无法抵抗狼王摧枯拉朽般的攻击。最终,狼王踩着它的头,向所有同类宣布它的强大。就像三年前的那样,它和它父亲都被同类踩着头,成为悲哀的牺牲品。
真可悲啊,就这样耻辱地死去?它愤怒了,火苗终于燃烧成足以来世的熊熊烈火,挡在这股愤怒之前的,只得死去。
它突然跳起来,狠狠地咬住了狼王的勃子。狼王怒了,无论它如何撕咬该死的叛逆,它就是不肯松口。终于,狼王失血过多,在族人冷漠地旁观中死去。而老狼王的儿子,至死,也不肯松口。
冷风中,失去首领的狼群并未发生混乱。有野心的狼互相竞争,最终最有能力的登上王座,而所有的狼王都躲不过被杀的命运,新王的登基必将伴随旧王的死去。这是它们的法则,也是为什么狼群能在众多天敌之下存活至今的原因。
覆满白雪的荒原之上,狼群终于破开了它们的锁链,它们的剑,它们的火,将要毁灭它们的所有敌人。黑色的龙腾飞于此。
冬天,快要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