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有偿教育之我见】
之前浙江省曾经立法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之后教育部也明确发表声明坚决不允许在职教师进行有偿家教获利。
社会上立刻引起了一番讨论,很多人认为,有偿家教一旦大行其道,轻则影响老师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心,重则可能会使老师在利益的驱使下,损害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有偿家教违背了爱岗敬业,献身教育这一基本师德的要求。
家长们的这些担心并不是全没道理,这种“有偿家教”的做法虽然不合理,但是解决的办法宜疏不宜堵,的确有不少学生有课余补习的需要,对有偿家教不能一堵了之。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引导社会办学,满足人们对课外补习的需求。公立学校授课、私立学校补习相结合,公立和私立的教师可以流动,但严禁公立学校的老师进行有偿家教。
我想通过这种方式,可能就能很好的解决“有偿家教”的问题,如果总是严禁,未免有些老师依旧会进行有偿家教,公私结合就能最大限度的避免发生。毕竟是教育,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孩子接收到最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