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战衣的作文

【篇一:不期而遇】

喜欢在夜晚读诗,喜欢牵着月光的手邂逅一段段或温暖,或豪爽,或凄凉的故事。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孤灯摇曳,您沧桑的面容里,刻着的是担忧与不舍,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从古至今,这份母爱已成永恒,那密密的针脚里,锁了爱,嵌入了泪,您的手颤抖着,我的心也微微颤了!亲爱的母亲啊,千年流逝,您的这件衣衫,依然温暖着天涯游子的心,激励着他们前进,只可惜,寸草有心,却又怎么得报得了这三春暖阳!细细潜读这首《游子吟》,不禁被这最平凡的爱打动,母亲那苍苍白发的老妪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才发现早已是泪眼婆娑。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遥想当年,你横枪跃马,一袭战衣,驰骋将场,英姿飒爽,战功赫赫!你,曾带着五百士兵冒然闯进敌人几万将士的军营,只为擒拿叛徒。你,也曾力排众议,进谏忠言,赤胆忠心日月可鉴。然而,一再被罢言,让你连功成身退的机会都没有。你不得不赋闲在家,空度时光,醉酒后挑灯看剑,睡梦中沙场点兵,但你满腔报国志仍半分不减,可惜生不逢时,只能以笔为剑,一展蓝图。而今,锦锈中华,大好山河,盛世空前,我辈定发愤图强,满怀豪情,一展鸿图!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泊罗江的水清冷而泛着寒光,白衣飘飘的他情自神伤,漫步在江畔,行而孤独。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长太息以涕兮,哀民之多艰。”此时的他形容枯槁,满面憔悴。楚国人民正身处水深火热之中,自己的一腔报国热血却毫无倾洒之地。这又怎能不使他痛苦?“吾不能变心以从俗兮,故将愁苦而终穷。”志存高远的雄鹰岂能与燕雀共谋?于是,他满腔悲情,怀石投江,留给后人的是高洁的情操以及传世不衰的楚辞。

“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

我把这句诗赠与你。终其一生,你离亲离家,最后又不得不离开最爱的人和那个肮脏的世界,在忧愁中魂归西天。纵使大观园内花红柳绿,景色旖旎,而你的心中却只有凄凉秋色,“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你虽寄人篱下,却不愿违心屈从。“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掉陷沟渠。”那一番超脱世俗的清灵,那一股洁身自好的傲气,让我肃然起敬。

……

与诗词的不期而遇,是新知与旧友的相遇,是根系与心灵的触碰。

【篇二:我的奇思妙想】

漫威的电影相信大家都看过吧,里面雷神、钢铁侠、黑寡妇……个个神通广大,令人神往,尤其是他们的超能力可是6到飞起哦。

在众多超能力战将中,我最崇拜钢铁侠了。电影里,钢铁侠一身金、红两色相间的铁衣异常耀眼,它脚下生火,一下子就能冲上云霄,简直帅呆了!我正羡慕着,突然,我猛觉身体一沉,头上也罩上了钢铁头盔,全身热血沸腾充满了力量,有一种刀枪不入的感觉,这难道是钢铁侠的战衣吗?我心中大喜,立刻抬起胳膊——哦!是铁臂!我要试试它的威力。我对准一扇笨重的防火门,果断地对战衣下达指令——“开火!”铁臂就立刻“突--突--突”开火了,只几秒,刚才还坚不可摧的铁门竟被轰成了碎片。这武器威力可真大!

既然我有了超能力,就得完成我的使命——拯救世界喽。

我利用超能“咻”一下飞到了高空,然后脚下生火,四处巡航,寻找服务对象……

突然,远处有一股浓烟弥漫上来,飞去一看,呀!是森林火灾!火苗迅速蔓延,熊熊大火简直要把整个宇宙吞噬。这么险的山峰,这么大的火势,消防器材也无法派上用场啊!

别急,有我。我迅速用铁甲的吸水功能从很远很远处的水灾区吸来大量的水喷洒到森林上空,火瞬间消失殆尽,几百万棵树木得救了;火灾现场消防官兵的性命保住了;水灾区的水患缓解了,农田和房屋也保住了……咦!哪来一股刺鼻的味道?呀!那边有家化工厂爆炸了。我赶紧飞过去,对着我的战衣命令道:“收!”我的铁甲就立刻把爆炸升腾起的蘑菇云收拢起来,变成一粒纽扣大的黄色晶体,收到铁臂里,以免有毒物质危害普通民众……

有超能力就是好!我还要运水去浇灌沙漠,去非洲帮助灾民……就这样,我一直在高空盘旋,随时待命,用我的超能力去拯救世界。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有了超能力,那该多好!

【篇三:我和钢铁侠过圣诞节】

早晨,我刚醒来,就看见床边摆着一副亮着灯的战甲。突然,战甲开口说话了:“早上好!我是MK42型号战甲,是托尼·斯塔克派我来跟你共度圣诞节的。”我又惊又喜,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忙完了一天的功课,晚上回到家后,我简直吃惊得下巴都要掉了:马克42犹如一位绅士,彬彬有礼地候在门厅迎接我。客厅里有一棵闪着彩灯的圣诞树,整张餐桌上也早已摆满了各色美食。我好奇地问:“这些都是你做的?”他微微点头:“没错。”

享用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我正想回书房预习,忠诚的贾维斯竟然推开门,从书房走出来,露出他标志性的慈祥笑容:"小伙子,别愣在那儿,走,我带你出去见识见识。”

说时迟,那时快。马克42立马变身,给我从头到脚来了个全副武装,贾维斯开启了飞行模式,只听“咻——”的一声,我被带到了太平洋的上空。老顽童贾维斯神气地问:“小伙子,怎么样?是不是比写作业好玩多了?”我飞翔在太平洋上空,俯瞰着广阔的太平洋,一瞬间觉得人生充满了意义。“哇,真美啊!”我赞叹道。

贾维斯说:"别急,还有更好玩的。”接着又听“咻”的一声,我被带到了斯塔克的工作室!嗬,这里摆放着托尼的100套战甲!贾维斯说:“怎么样,来试试?”

我把每套战甲都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最终选择了MK85型。我穿上战衣,先飞行了一小圈,又试了试武器,感觉得心应手,开心地说:“就是这一款了。”

当然不用说,贾维斯一个激光射线就KO了我。幸亏有战衣挡着,不然我可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小子,你咋咋呼呼干什么?做梦还在打架呢?快醒醒!”我被妈妈的声音给彻底惊醒了,啊?为什么是一场梦啊!

【篇四:我和哪吒过一天】

我坐在床上,看着《哪吒大战孙悟空》的书,突然一道金光从我眼前闪过,我赶紧钻进被子里,怕是什么妖怪来吃了我,之后我小声说:“你是谁呀?为什么来我家里?”我刚说完,他说:“你是唐汤博凯?”我听了之后觉得有点耳熟,于是我把被子打开一条缝,发现他穿着红色的衣服,脚踩着两个发光的圆圈,很像两个甜甜圈,这时才想起来是我的偶像哪吒。

我吃惊的说:“你真的是哪吒呀?太棒了,走我带去带你去外面看一看”我们来到了大街上,哪吒着说:“这是什么法宝?居然比我的法宝都厉害。”我顿时就笑了说:“那不是什么法宝?而是现代科技的力量”。哪吒说:“原来是这样啊!”

哪吒说:“对了,唐博凯,要不然我带你去我生活的地方去看看吧。”我说:“好的”。只见又一道金光从我身前闪过。到了天上哪吒带我去的花果山里,非常漂亮,还有许许多多的小猴子,不一会儿我们就见到了孙悟空,身穿战衣,原来是跟牛魔王打完仗,我的好朋友哪吒还带我去了许多地方。

最后,哪吒说:“汤博凯,时间不早了,你今天还要去上学呢,突然一道金光闪过,原来我是在做梦呢!

【篇五:秋之歌】

秋天,是夹在夏冬之间,缓解夏日之炎热,预兆冬日之严寒的季节。秋天就像品尝食品一样,让我们从色香味三方面品析这个令人著迷的季节。

不用多说,秋天是一片金黄色的世界。放眼望去,那若金色海洋般的麦田,正随着清风摇摆;一片片金黄的叶子,如孤舟一般,随风飞舞,缓慢地落到大地的怀抱。就连那些蝗虫也披上一身金色“战衣”,寻机对麦田展开“大规模扫荡”。从色的方面看,秋天,是一个金色的季节。

秋天的香,赶得上春天百花之香,抵得过夏日清莲之香,花之香也不能与秋天之香相比,因为秋天的香是果实之香,是丰收之香,是农民用一年的辛勤汗水换来的香。不信你闭上眼睛问一问,从远处传来的果实之香,似乎在诉说着秋天的美丽与迷人,记述着农民一年来的辛勤。扑鼻的香味,从果园,从麦田中传来,让人回味无穷。秋天,不只让农民和我们乐开怀,还满足了另一群小家伙——那群披着金色“战衣”的蝗虫。尽管农民对它们并不有好感,但它们在这一丰收之秋里填饱了肚子吧?其他三季之香,仅能愉悦人心,殊不知秋天之香,是汗水换来,分外之香啊!从香的方面看,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

既然上面已经说完了秋的果实,那什么还要说秋天之味呢?因为秋天不仅有可食之味,同时也有可品之味。夏日之时,万物分外活跃;而到冬日,万物皆静。作为夏冬之间的过度,秋天的万物,似乎也有自己的打算:刚入秋天,也许万物还未从夏日之欢中回过神来,依旧如夏日一般;但到了深秋,环境便大不相同;树纷纷剪下自己的叶子,孤独的枝叶随风摇曳,落到地上,树上也光秃一片,毫无生机;大雁纷纷南飞,动物们也都回到窝中,秋天已呈现冬日之象。难怪诗人总在秋日之中便惆怅。但如若细细一品,那秋日中才有的凄凉之景,也是秋的特色吧。从味的方面看,秋,是一个惆怅的季节。

色、香、味,不同角度下的秋天各不相同,不同人眼中的秋天也不相同,就像那位其他人在秋日感叹之时却吟道“我言秋日胜春朝”的诗人一样,秋天,着实是个神秘的季节吧。

【篇六:钢笔的故事】

有一天,文具盒里发出一个声音:“我的命真苦呀!”这是谁发出的声音呢?原来是钢笔大哥发出的声音啊!

橡皮小姐问:“钢笔大哥你的命怎么苦了?”钢笔大哥伤心说:“一开始,我头上带一顶雪白雪白的帽子,身穿一件绿色的战衣,小主人可爱我了,每次用完我,就用一张纸把我擦的干干净净的。”

钢笔大哥又接着说:“可是小主人用了几天后,就不爱惜我了。有一次小主人的老师出了一道很难的题目,小主人不会做,就把我放进嘴巴里面咬我,疼死我了,还有一次,小主人考试的时候,又有一到很难的题,小主人不会做,小主人把我用劲的扔在地上,把我弄的疼死了,好能玩人呀!”

“这还都是一些小意思,最惨的还在后面了,”钢笔大哥说:“每天下课,小主人把我拿着,跟别的钢笔撞,在桌子上撞了好几下。”橡皮小姐听了后说:“你真的好惨啊。”钢笔大哥说:“你也好不到哪去,每次小主人写错就用你擦,要不我们玩个失踪,要小主人知错,小主人看见我们不见了,急的到处找我们。”它们俩约好了“闪”。上课了,小主人看着没有文具,急的找我们,钢笔大哥看了看说:“还是算了吧,”它们俩回去了。小主人知道错了,不会不爱惜文具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爱惜文具。

【篇七:校园的小花坛】

校园——我的第二个家,我爱你!

我爱我的校园,但我更爱校园的小花坛。一年四季,小花坛总是那样美丽,那样迷人。小花坛时刻陪伴着我学习,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它总是露出那美丽的脸向我微笑。

春天,小花坛里呈现出一片绿色。小花和小草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探出了自己的小脑袋。站在旁边的柳树经过了寒冬的风沙雨雪,吐出了更翠绿的柳枝。柳枝姑娘一边梳着自己的长头发一边向弟弟妹妹们打招呼。小燕子也来凑热闹了,它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忽高忽低,仿佛像一位表演家为我们表演。

夏天,阳光十分灿烂,花儿的脸都笑干了,但是它们永远都是那么美丽。看见火辣辣的太阳高挂在天空上,我就情不自禁烦恼起来,但每当我看见那笑干的花儿,我就会开心的笑起来。天空的颜色是淡淡的,在配上五颜六色的花儿,就像一幅水墨画。

秋天,红色、黄色和白色的菊花汇成了一个美丽的图案。一阵微风吹过,紫色的菊花像一位穿着紫衣服的仙女,在空中跳起了优美的舞蹈。在旁的菊花也不服输,它们都用自己优美的舞姿来挑战紫仙女。落叶像金黄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小花坛,就像去到另一个世界一样。

冬天,小花坛雪白无瑕。雪像一个个顽皮的小孩子,拼命的往地下蹦。小花和小草们早就投入了大地妈妈的怀抱,而松树叔叔就像一位穿着白色战衣的战士,在校园里默默无闻地保护我们,使我们能在这宁静的校园里认真的学习。

啊!校园的小花坛,我爱你。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直到永远……

【篇八:难忘的篮球赛】

“球进了!”一个个汗流浃背的篮球运动员正如一匹匹骏马飞奔在操场上。原来,他们在举行一年一度的篮球比赛。现在,让我来带你们看看这精彩而又激烈的比赛吧。

我和队友们走向赛场,有的摩拳擦掌,好像迫不及待地想得分,为班级争光;有的紧张到手软;有的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根本不把对手放在眼里。第一次参加正式的大型篮球比赛的我们,就连身为队长的我心里都有点忐忑不安。

我们走到了篮球场上,脱掉外套,身着红艳艳的战衣,开始了比赛。

裁判把球高高抛了上去,我奋身一跃,将球拍给了李雨宸。李雨宸一边用手运着球,一边用手顶住别人。李雨宸看到对手上来了,赶紧把球又传给我。我一个漂亮的转身,把对方晃得团团转。接着又把球从别人的裆下穿过,篮球犹如从坦克里发出的一枚“导弹”。我奋力地追赶着球,就在快出线时,我瞄准篮框,跳起来用力一扔,只见篮球从圆滑的筐里迅速坠落。我高兴得手舞足蹈,同学兴奋地挥动着充气棒庆祝,大家紧张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眉头也舒展开来。全场叫起“刘俊杰厉害!刘俊杰加油!”的口号。但老师没露出开心的笑容,因为他知道,比赛才刚刚开始。

接着,我们频频发力,得分板上我班一直遥遥领先。

直到最后一分钟,才让他们获得一次机会。对方队长带球突入禁区,抱着放手一搏的心态投篮。歪了,早已藏在篮板下的我抱住了球,他们五名球员蜂拥而上,裁判认识我,劝道:“刘俊杰,你都把别人打了个10:0,还不让别人进球!”我心想:我打的第一场比赛,就得毫无遗憾,正如我说的“场上留遗憾,场下徒悲伤。”思考的一瞬间,我又果断地把球往前一掷,躲在前面的李雨宸接着了,投篮,球,进了!12:0!裁判吹响了比赛的哨声,最终我们大胜。

这次比赛真是难忘!第一次正式比赛得这么多分,感觉心里特高兴!

【篇九:唐僧的礼物】

明天就是唐僧师徒四人取经2000周年纪念日了,唐僧决定送三个徒弟每人一个礼物,他想了想,便给每个人发了一条信息。

第二天,孙悟空一早就驾着筋斗云来到了约定好的地方——桃林园。那里的桃子特别多,他看了看,忍不住了,立马跳到桃树上,拿起一颗桃子吃了起来,边吃边等。

过了一会,沙和尚不紧不慢地走进来,抱着一台榨汁机。他早就知道这里有很多桃子了,专门来榨桃子汁的,孙悟空便和他一起榨起桃子汁来。

猪八戒最后提着裤子匆匆忙忙地跑了过来,接近桃园的时候他闻到了桃子味,兴奋地就往前冲。他冲进桃园,赶紧喝了杯桃子汁,气喘吁吁地说:”渴死俺老猪了。”

就在这个时候,唐僧从桃林深处走了出来,原来他一直在桃林深处打坐呢。

唐僧慢慢地把礼物拿了出来,徒弟三人很高兴,纷纷拆开了礼物盒。孙悟空的礼物是一套黄金做的战衣,他开心地穿上战衣,跳到了树枝上,不停地荡着秋天,大声喊道:“谢谢师傅。”

猪八戒的是个银行卡,猪八戒正想用这些钱来买吃的,唐僧好像知道了他想什么一样,语重心长的对他说:“八戒,这是用来帮助你减肥的钱。”八戒听了更开心了,因为他一直想成为健壮的人,他把唐僧抱了起来,眼泪汪汪地说:“谢谢你,师傅。”

沙僧的礼物是一台剃须刀,沙僧一直想把他的大胡子剃掉,这下可称心如意了,他连忙笑着接过了礼物。

最后三个徒弟异口同声地对唐僧喊道:“谢谢师傅。”

【篇十:20年后的我】

我身披九号战衣,落寞地坐在替补席上,神情淡漠,眼神毫无光彩地注规着球场。球队得分从我脸上看不到一丝欣喜,球队失球在我眼里看不到一丝遗憾,我像是植物人一般没有任何情感波动。

“比赛开始!这会是一场顶级的较量,这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两支球队的比赛,分别是皇家德里和巴塞罗纳俱乐部进行对抗,这真是令人热血沸腾!”解说员怀着激动的心情解说着。而我那时就是巴塞罗那俱乐部的顶级前锋,拥有出色的门前嗅觉,惊人的突破速度!年轻使我更具优势!“天呐,球进了!才开局两分钟,我的上帝呀,身披九号战衣的球员就以惊人的速度。突破了对手的防线形成单刀!”解说员用亢奋的语气滔滔不绝地说着。

思绪在我这位传奇九号的脑中飞过,我死灰中的眼睛里重新出了活力,但立即就消逝得无影无踪。我因为一次比赛失利,只能申请成为替补,现在我已33岁,几乎不可能重新回到这绿茵场中。

唉!我重重地叹了一声。吹哨声响起,半场结束。上半场我们队一直被压着打,十分被动,2-0的恐怖数字令球队抬不起头来。主教练把我叫了过去,他想让我参加比赛,我死灰中的眼睛顿时充满了活力,全身因为兴奋而颤抖,我重新披上了九号球衣回到了绿茵场上。

“球又进了,超级进球,传奇替补,恩塔克,在加时赛时完成了帽子戏法,带领球队获得了欧冠杯的冠军,传奇,永不磨灭!”解说员兴奋得声音都有些颤抖。场上的欢呼声排山倒海般的涌来,我那颗冰冻的心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九号传奇,永不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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