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ä»–的作文

【篇一:他】

9月20日

周五晴

下午16:30,放学了。

校门口人潮拥挤,等待的车辆像被强力胶粘住一样,一辆紧贴着一辆,黑压压的望不到头,原本宽敞的道路变得极其狭小。我只能挤进人群,艰难地前进着,空气中的汗味真刺鼻。

我一眼就看见了他,长相其貌不扬,放进人群中应该不会引起任何注意,可他的穿着极为特别。藏蓝色的制服,外面套着一件宽大的荧光绿的马甲,白色的反光条在阳光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要换做是我一定不会穿一件荧光绿的马甲去上学,可能会被同学们打趣一番,或被说成穿着奇装异服上学。真是个奇怪的人!

我站在原地注视了他一会儿,片刻转身。他还在校门口,时不时挥挥胳膊,像是某种神秘的暗号。再回头时远处行人的身影已经变得模糊,像胡乱涂抹的水墨,不加勾勒,唯有那个绿色身影尤为明显。

我没再回头。

9月27日

周五晴

今天下午放学他也来了,还是上个星期的着装,衣服平整,没有褶皱。这么热的天为什么一定要穿这么厚?我已经看到了他额头上一串串密密的汗珠。

如此炎热的天气,为何不脱马甲呢?

我想得入神,一只脚已经踏上了斑马线,麻木地朝前走着,心不在焉,完全没注意周边的车辆。

尖锐的哨声和车的鸣笛声打乱了我的思绪,猛然发现一辆小轿车在我身旁紧急刹车,好险!

是他吹的哨子!

我看到他紧皱着眉头,冲车辆打着手势,我们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他眼角忽而朝下一弯,对我做了个手势。我知道他是想让我快点通过斑马线,急忙走到对面。

我回头看他,因为他的指挥,拥挤的车流有条不紊地前进着,再无之前的拥堵,像忽而散开的阴云。

他一定是魔法师。

10月11日

周五晴

周末如约而至,校门口的车水马龙再次上演。

今天,他远远地望见我们放学的队伍走了过来,立即站在了人行横道的边上,对着拥挤的车流做出了停车等待的手势。

他朝我们招手,我们加快了步伐来到了斑马线。我们一边过马路,一边跟他说:“谢谢叔叔!”我分明看见了他嘴角漾着一抹笑意。

他是交警。

他也是魔法师,他抬手,落下。简单的动作,就可以阻止未来即将发生的惨案,可以拯救一个人的生命,挽救一个家庭的幸福。

他还是战士,汹涌的车流里就是他的战场,他奋斗在另一种意义上的枪林弹雨中。

交警叔叔,虽然我不知道你的名字,但我发自内心地钦佩你。

熟悉的铃声响起,一周的学习又结束了。同桌轻轻拍了我的肩:“还你,你的日记本。看你写的日记,我也挺佩服我们的交警叔叔!”

我接过日记本,轻声问她:“那么,今天你会和我一起看交警叔叔吗?“

“当然!”她没有丝毫的犹豫,斩钉截铁地答道。

校门口还是同样的景物,我看到他马甲上的反光条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他是人群中的宝藏,我看见他站在熟悉的地方。

清风拂过,空气中夹杂着树叶和泥土的气息,说不出的舒适,他的身影清晰分明,轮廓仿佛用细笔勾勒过。

他没有回头,我们站在人行道的那头,注视着他,他仍然如往常般认真工作,我抿了抿嘴角,然后拉了拉同桌,转身离开。少顷,回头看了看那个熟悉的身影,笑了。

【篇二:他】

窗外的天空已不见一点亮色了,太阳早就完完全全的沉了下来,路边的街灯在执着的散发着暖黄色的光芒,却也在一阵阵风中微微的摇曳。

我看了一眼桌上的手表,还有十分钟下课。

笔下的字一个个飞奔出来,老师讲课的声音在安静的教室里尤为清晰,但这一刻在我的眼中都显得无比漫长。

铃声已然响起,教室外隐约传来喧闹声,老师仍然说着,声音中也略带了一丝焦急。

“今天就说到这里,下课。”话音刚落,教室里仿佛一瞬间活了起来,我快速收拾好书包,和同学一起冲下了楼。

不出意料,门外是父亲在等着我,和等候已久的父亲打了个招呼,我便飞快的窜上后座,和父亲交谈起今天在学校的生活。

放学的时候学校附近总是格外拥挤,今天虽然迟了,但也不例外。有接到了孩子往家赶的家长,有三三两两一起回家的同学,还有不时行驶过得车辆。小巷子里原本就算不上十分宽敞,为了躲避来往的行人而堵在路中央更是常有的事。

正当我和父亲说着今天上课时发生的趣事之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打断了我的话。

那是一辆普通的小面包车,似乎正想倒车行驶出去,奈何两边都停着车辆,后面的行人又将路口堵了起来,一时间竟动弹不得。

开车的是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他的脸上满是焦急,手忙脚乱的发动着车子,但越忙越乱,即使隔着厚厚的挡风玻璃我也能看见他额头上已经有了一层薄汗。

他等得及,别人可等不及了。一辆辆自行车见缝插针的从小面包车与路边停靠的车辆中间夹缝处挤了出去,有的甚至嘴里还嘀咕着数落那位司机的不是。

我和父亲在一旁等候着,很快,汽车司机终于找准了方向,顺利的发动了起来,而我察觉到,在汽车与我们错身而过的瞬间,父亲的头轻轻的上下动了动。

“怎么了?”我问道。

“哦,刚刚那个司机,向我点头微笑了一下。”父亲回答。

我微微怔神,内心却有些感触,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这个冰凉的秋夜被温暖了。

他,与我或许永远没有机会相识,也不会知道彼此的名字,甚至再见面也不会记得对方的样子。但仅仅是一个善意的举动,一个点头一抹微笑,就足以让彼此在心中感受到一丝温暖。

【篇三:他】

也许在他人眼里,他是卑贱的代表;但在我眼里,它是为人的代表。——题记

人的一生总是那么坎坷,一点也不顺坦。但在坎坷的基础上再坎坷的生活,恐怕这世上没几个吧。而他,就是那几个中的一个!

从小远离了亲生父母,寄生活在一个陌生但却熟悉的家中,喊别人的父母为父母,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但依然阻止不了他对生活的憧憬,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但生活总是欺骗他,父母早逝,落下他和他的妹妹。当时的他初中还未毕业,便到处借钱为父母办丧事。

生活的压力使他不得不停止高中的学习,外出打工扶持这个残破的家。

为人朴实的他,结婚后生活依然过得艰辛,左邻右舍的人没几个来他家拜访,有些人特看不起他,看不起经风吹雨打后还矗立不倒的家。

他,不高的个子,也就一米五左右,胖墩墩的身体略显着酒肚,然而他却并不经常喝酒;一抿嘴,清晰可见稀疏短小并且发黄的牙齿,不管怎么刷也褪却不了那黄,其实他并不抽烟;不大的嘴永远都是嘟着的,好像总是对生活充满了抱怨;黑黑的眼带挂在干瘪的脸上,显得愈加苍老,渐渐花白的头发彰显着岁月的芳华,但是,他并不老,他才四十几岁!是甲亢夺走了他的芳华,还有他那个不听话的孩子,总是将他气得生闷气,偷偷地在墙角哭泣。

而他那个孩子,长得特像他,不论走到哪,别人一准认得他是谁的孩子,几乎都说长得比他爸高。听着似乎刺耳的话语,他总感到自卑,常常回家打电话向他哭泣。而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默默的在月光下看着渐渐模糊的城市。

生活过得紧巴巴的,但他却不顾妻子的反对,买了一台电脑给他的孩子,而他的孩子竟没有一丝感谢之意,反而迷上了电脑,成绩一直上不去。然而他从不过问孩子的成绩,但他却最关心孩子的成绩,他靠着妻子打听来的消息,在遥远的城市里偷偷的高兴或伤心。

还曾记得,他的孩子在网上看到了一些书,想买,但却没有钱,而他的妻子向他转告,两三天后,那几本沉甸甸的书被送到他的手中,他先是一愣,因为父亲已将钱全部邮回,怎还有钱买书?后听母亲说是父亲借同事的钱买的,他终于落泪了。

至今他的孩子与他依然少有交集,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孩子与他之间存在一种天然的屏障,阻隔了他的孩子与他。他的孩子曾多少次失声痛哭,抱怨世道的不公;而他却多少次默默忍受,依然对生活憧憬着。

他爱她,而他却恨他。也许恨得越深,爱得越热烈吧。

他终会爱他!

【篇四:他】

他,是一个很怪,但又很乖的伙伴。

我们都叫他“轩轩”。

轩轩他真的很怪,脾气很怪,他有时候会突然和你很亲热,过两天又忽地冷淡下来,当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唱歌很好听。

他的声音很清澈,干净,听他唱歌,就好像在听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改名叫“轩”了。

“轩”也不错,只是一个字不顺口,我们就多加了一个“轩”,“轩轩”,不仅顺口,而且还显得很亲昵。

他也非常喜欢我们叫他“轩轩”,不怒反笑呢。

我们每天放学都是一起回家,因为他是我邻居。

妈妈说,要照顾好他,因为他才一年级,不懂事。

他还是一个小孩子,而且是个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学校表现很棒,老师让他做小班长,他就站在台上有声有色,有模有样地笔画起来,同学们也都认真听着,老师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边,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学后,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学,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这一点上,他从来都不淘气,而且也很勤劳,经常帮同学扫地板,同学们都很喜欢他。

因为这点,我很骄傲,因为他是我的“小弟弟”。

这是我自称的,因为他就是很像我的小弟弟,我就喜欢这样的小弟弟。

阿姨也很乐意他当我的小弟弟,依照她的话来说,就是“我家小轩轩能有一个小姐姐,真是太好啦”。

他每天放学回家,都会帮阿姨干活儿,阿姨会让他帮忙倒垃圾,他非常乐意,还经常帮阿姨买东西。

他在买东西这方面已经是个老手啦,一次,我偷偷去看他买东西的时候,都惊呆了,他一进门就跟卖东西的叔叔打招呼,大大方方地说自己需要一包盐,卖东西的叔叔摸着他的小脑袋,笑着把盐递给了他,他乐滋滋的递给叔叔钱,不够叔叔也说“没关系,下次再还”。

这之类的话,我可都没听过呢!

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阳台上唱歌。

夜晚,星星也在入神地听着,一眨一眨,好不精神。

我几乎每晚都是在他的歌声下入睡的,他的歌声就像催眠曲。

一种天然的催眠曲。

不过,这种好日子到头了。

他,要走了。

他要搬家,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而且再也不回来了。

那天晚上,他站在窗前,眼里没有一丝丝不舍,只有唱出歌来,才知道他心里的伤感是多么的深厚。

他唱了一首很悲壮的歌,阿姨就站在他身后,阿姨没有说话,他也没有察觉到。

阿姨离开了,他仍继续唱着。

他知道,我在这头听着。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很早就离开了,没有跟我说一声,因为我去上学了。

回家的时候,他们家的小店已经关门了,而且再也不会打开了。

我没有哭。

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哭。

我在一个小角落里,看到他留下的一张纸。

上面是他特有的清秀的字:

“小姐姐,我会回来的。”

【篇五:他】

他的名字叫小明。虽然名字很普通,但是他这个人一点都不普通。就让我来向你介绍他吧。

你看见他,你的第一印像肯定是非常好的。高高的个子,帅气的脸蛋,阳光的笑容,一看就是三好学生。但事实的确如此,他就是个三好学生。

在学习上,他特别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一有不懂的就去问老师。深受老师们的喜爱呢。当然,他的成绩放在一全级也是数一数二的,偷偷告诉你哟,他还有许多的铁杆粉呢,都是好看的妹子,其实就是他的爱慕者啦,嘻嘻。

在运动方面,他特别喜欢打篮球,每当体育课的时候就是班里女生的福利发放时间。他总会穿着一身白衬衫打篮球,看,一个扣篮,球进啦,那样子真帅。所以,他的体育成绩也是非常好的。

我们喜欢他,不只是因为他各方面优秀,更因为他这个人。他完全没有一点架子,不会鄙视别人,和大家相处的非常好,还总会保护弱小的女生。

但是他们的友情从来不会越界。

要是你以为他只跟女生玩的好的话,那就错了,他跟男生们也玩的很好,就像亲兄弟一样。

看吧,他是不是很好呢?

【篇六:他】

他,在绿蔓缠绕的红房边尝到了此生的第一份香甜,是青春年少的沁心甘醇,从此不忘。他在祷告时总向上帝倾诉萦绕在心底的那一份倩影。他用纸做成剪影,在三月飞絮中,芳思交加。他的信总是一丝一毫都不曾掩饰,将爱恋吐露。无奈远程的坎坷,无奈内心的折磨,他确乎拥抱一段缱绻,也只会在最后用自杀弥补深情的错误。犹记得草长莺飞,他衣冠楚楚,胸怀无数浪漫的语言,曲终人散,换回后人的嗟叹。这是维特,歌德少年的灵魂。

他,在小镇中恋爱,他,在流水上赌咒,他把自己的全部抛给了爱情,这里却不是王公子弟疏狂放浪的原野——厚实的墙壁,灰暗的砖瓦,狭窄的过道,谄媚的门栏,邪笑的宫殿,无一不是他面前的崇山峻岭。纵有多少深情,在冰冷的石阶上,都得不到暖心的回答,他曾拥有一个女子的诚心,也用诚心酿制了此生的最后一杯酒。上帝只允许他的最后一瞥,看看这过往的爱离愁。犹记得宫墙外伏满了杂草,颜色深的可怕,叶尖硬的扎人,它狠狠地扎死了他,也扎死了自己未来的生活。这是斐迪南,席勒笔尖的痛苦。

他,在雨天里同心上人邂逅,在盎然的春意里,他诉说思念的三秋,他在秋波慵转中徜徉,他的笑容,烂若晴霞,他一直都是这样笑着说话,笑着做家务,笑着写文章,说自己爱她,可是生活的逼迫从来不停,他被迫辗转异乡,她答应等他。二十年后,等他的女子年逾四十而未嫁,他竟一纸钞票,打发了岁月的积淀,送走了往日的烟霞。他用现有的深情笃定曾经的盟誓是无趣的打闹,他便不再一往情深。恐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春天的絮语,夹杂着莺燕的飞旋,三秋的情语,好像枫叶,枯了又落了。这是查理,巴尔扎克笔下的负心。

用情的他,却没有浪漫的结局,孤注一掷的他,没有等到心中的希冀,淡漠的他,究竟换来了富贵荣华。是用情,还是不用。

路边的春草早已褪去往日的繁华,笙箫静默,良辰从未虚设过。深沉的气息从心底淡淡沁出,桥边的流水,依旧潺潺个不停,红药旁长,不知深情究竟为谁这么久,这么难忘。

【篇七:他】

他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他没有稳定的工作,他没有英俊的面庞,他是一个普通的商人,靠成千上万只的蜜蜂过活。

他是我生命中的一抹余阳,舒适且暖。“stranger”是他教给我的第一个单词,也是唯一的一个词。

上学靠自己,生病靠自己,他没有给给过我更多的关爱,却总在为我的物质生活而打拼,独立是他赠予我的翅膀,却在从未教过我要如何飞翔;考试失利安慰我,交友失意宽慰我,勇敢是他给我的力量和前进的方向。

当我在前方拼搏“杀敌”时,他便在后方支援,他是我的后盾,亦是我的家。他总是疼我的,尽管我曾对他说过恶毒的话,正处叛逆期的少年总是会没有平常的理智。顶嘴,打架,喝酒,没有我不曾干过的,可是在那段不同往日的时期,只有他坚定不移的陪着我,就像他坚信我会回头,我也坚信,他会带我回家。

我有了自己喜欢的人,他不但没有责怪我的不是,他总是那么心平气和的教导我,给我指明正确的方向,他是我大雾迷途中的一盏灯。

他也曾有暴脾气,只是不曾对我,他总是为我守候这我心里他温和坚强的模样,我讨厌他平凡且俗的样貌,感激他坚定不移的信任。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可惜我不是,在他的眼里只有母亲一个人。每当别人说起时,他总是会说:“既然女儿是上辈子的情人,那么这辈子,便只能是女儿,我可不希望,我上辈子的情人,这辈子还要为我奔波劳累,她是我的女儿,我亦要疼她。”这样的话,我只在他的嘴里听过,也只相信只有他能做到·。

他是我力所能及的一片湖,遥而可及的星海。他是我的父亲,我一生挚爱的男生。

【篇八:他】

他,是我的好同学,古铜色的皮肤,健壮的身材,豪气大方。别的同学眼中,他可能是班里的老大,很可怕,但在我们眼中,他是我的好同学,我口渴时,他花自己的钱帮我买水;我饿了时,他花自己的钱帮我买吃的;当我无助时,他鼓励我。

瞧,我们又在一起打球了,他健壮的身躯占了优势,在篮板球的争夺中,他积极的篮板意识为队友创造了很多机会,我和他一样,是个篮板球争夺的高手,被同学挂上“篮板王”的称号可不是吹的。这场球赛成了我和他的较量,还好,我站着身高和弹跳力的优势,我赢了!他可不服输,一直偷偷锻炼着,争分夺秒地想超越我……

一次数学考试过后,大家都为这次考试着急——这是期中考,试卷发下来了,分数赫然是70分!这对我来说实在是个很差的分数,看到这分数,我的心在滴血,爸妈肯定会打我的!当我绝望时,他出现了,他的成绩是全班的并列第一,和我相差了24分!他来安慰我,鼓励我,他告诉我一次失败并算不了什么,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当我有不会的题目时,他教导我。他的努力换来了我期末考的好成绩!

他,永远都是我的好同学……

【篇九:他】

我站在广场上,看见一个身影。他像山。

在桥边,有一位乞丐。他,衣衫褴褛,瘦骨嶙峋,披头散发并瘸着腿,在地上侧坐着,一边用皮包骨头的手支撑着地,脸上布满了皱纹,在阴天的风中,银灰色的头发随风飘荡,显得更加苍老。

无助的眼神看着过路的人群,但人们最多只是看几眼就走了。

他的眼睛里充满了失望,散发着浓浓的忧愁。

一个小男孩站在远处望着乞丐。

他看了看乞丐,又看了看手中的零花钱。

他向前走了几步,但又踌躇了一下,心里想:是给?还是不给呢?给的话,我就买不成我想要的东西了,不给吧,又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最后,他一咬牙,一跺脚,眼睛里露出坚定的目光。

他迈出坚定的步伐,走到乞丐面前,把他唯一的五块钱轻轻放到乞丐破旧的碗里。

乞丐灰暗的眼里顿时充满了亮光。

他艰难地抬起发麻的手臂,粗糙的双手慢慢合拢,轻轻地说了一声:“上帝保佑!”

顿时,云开雾散,温暖的阳光洒向大地。

【篇十:他】

他不是什么出名的人,他也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多姿多彩的特点,他只是邻家的小男孩而已。

在那年他芳名众人都知的时候,我才知道了他简洁的三字大名,陈立农。他的人跟名字一样,清新脱俗,总能让人知道他的特点。他没有学过舞蹈的经验,也没有任何的舞台经验,单单靠的是那一瞬间的微笑,便让大家记住他与芳名。网上有一句评论是:陈立农笑起来跟邻家男孩一样。

在礼貌上,他不输于任何一个人。当他以第二名出道时,他还是没有忘记初心与感恩。见到每一位长辈时,他会九十度鞠躬来表示礼貌;见到同辈或者小辈,他都会把衣服当抹布擦干净再跟别人握手。还会感恩帮助和支持过他的粉丝和家人。可是他也有令人悲伤的童年。

小时候,每到晚上,他就跟爸爸一起去夜市卖烧烤,帮助爸爸。可是,没过几年,他的爸爸就去天上了。从那时起,他就成为了家里的顶梁柱,还称:“希望我能快点长大,这样我就能出去赚钱了!”

这样坚强,考顺的男孩怎能不惹人喜欢?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很讨厌他。这样的男孩,真让人爱惜。

他虽然没有那么优秀,可是,在我心里,他就是最好,最独特的。那一笑,让花儿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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