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英气的作文

【篇一:朋友】

有人说:“真正的友情是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淡的。”曾经的我坚信这句话,可是现在我开始怀疑了,从没想过会和他变得如此陌生,至少在我眼中我们是真正的朋友。

记忆中的他矮矮的,瘦瘦的,说话的声音很清脆,有张清秀的脸,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的话很多;可是现在的他高高的,说话很低沉,曾经稚气的脸变得英气而坚硬,和我之间的话也很少。犹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上下学,一起上山捡柴,一起下河捕鱼,我们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可是这种关系在开始上初中的时候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考上了体育特长生,到了城里去读书,而我则一直都在乡下上学。后来的后来,他很少回家,我们也很少见面了,他开始有了他自己的生活圈子,我也有了我自己的圈子,我们之间就渐渐地淡了。到了高中的时候,我终于考上了他所在的城市,而他又辗转去了外地上学,我们之间就完全散了。

从未想过,我和他会再遇见。可是现在的我们再也不是曾经无话不说的小伙伴了。我们仅仅是属于彼此世界里认识的那一类人之一,点头之交罢了。内心有种遗憾的感觉,还有了一丝惆怅,就像打翻了的调味品。可是现在的我又有什么办法呢?他和我,我和他是再也回不到从前了的。

回忆,如今的我只能靠着这个虚幻的东西,安慰自己,告诉自己说我的朋友从未走远过,只是人与人之间少了那点催化剂,他未曾往前一步,我也不敢向前进一步,最后不过还是云淡风轻罢了。

朋友,现在,我在昏黄的灯光下奋笔疾书,写下我对你的深深怀念,谨以此献给你——我的一生朋友。无论你是否承认,我都坚信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篇二:还是纸书好】

迫不及待地扯开塑料薄膜,小心翼翼地摊开书,阳光洒满书籍的扉页,一股奇异却讨人喜欢的气味弥散开来——这便是我对一本纸书的美好印象了。

不必说微微泛黄的书页而显出的厚重年代感,不必说风格各异的装帧方式引人驻足,单是那封面,就够惹人眼花缭乱了。记得我读过的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火红的外皮,像是汇成的鲜红血河,又像是象征着坚强勇敢的革命火焰在熊熊燃烧。正中间是作者肖像,虽颓废却难掩其英气。可电子书呢,不说压成那么小一张,还模糊不清。电子书总没纸书给人的震撼大。

虽然网络上有亚马逊、当当等电子书籍媒介,可网络上的书还是纷杂的。有次我就在公交车上瞄见一个人刷着网络小说,速度之快,令我咋舌。想必他也只是过过瘾罢了,记得有个人感叹,生活在信息碎片的网络时代,让他连本名著都没耐心看了。倒不是瞧不起网文,毕竟给了许多人创作机会,可质量确实令人堪忧。

电子书有着方便快捷的好处,却也有伤眼费电的坏处。纸则不一样了,与电子书颠倒了,还更多样化。在一本阅读刊物里看到,有一家公司,把树种子密密地印在书页里,待书看完,又可种下,成长的过程缓慢,也让人明白节约用纸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从前辈那流传至今,可一本电子书也许随着手机废弃而消失。当面对着盈盈一握的手机的空虚时,是否也曾想过塞满整个书柜的满足。一本纸书,有着可以伴人海枯石烂的神奇魅力,它有着家书般的情感寄托,它是珍贵而充满回忆的,书上的某个脏脏的手印,某段有感而发的批注,总能唤起片刻温情。

科技不断进步,与传统进行摩擦,纸书会被电子书替代吗?不会吧,无论怎样的进步,始终不能冲刷去传统中的永恒味道。

【篇三:童眼看世界】

我用童眼看世界。看花儿,仿佛看到了一张张灿烂的美脸。有黄的、粉的、蓝的……星星点点,斑斓多姿,红的似火,粉的似霞,白的似雪……真是美不胜收。

我用童眼看世界。看绿草,仿佛看到一个个生机盎然的小脑袋。它们向我们展示着自己的性格:趴下去的可爱,竖立的一身英气,斜着的像在撒娇。

我用童眼看世界。看白云,仿佛看到一只只小动物。那一朵像狮子,这一朵又像鲸鱼;那一朵像兔子,这一朵又像大象……变化多端。

我用童眼看世界。看湖,湖里的小鱼游来游去。有仰头的红金鱼,有鼓眼的黑金鱼,有不停吐泡泡的花金鱼,有长“胡子”的大草鱼……让人眼花缭乱。

我用童眼看世界。看到一望无际的田野里,勤劳朴实的农民伯伯在辛勤劳作。

眼睛是那么神奇,让我看到一切美好的事物,这一切也将永远留在我记忆的长河中。

【篇四:青春随想录】

“嘿,傻同桌,”我的同桌,一个活泼好动的可人儿,高高的额头因为头发全部扎起而露出来,眉间更是一抹英气,小麦色的皮肤衬得她不拘小节。咋一听,还以为是哪个江湖侠女,然而此刻……我眨了眨疲惫的双眼,转头,不出意料地看到同桌一副“猥琐”的样子,只见她嘴唇上翘,毫不保留地把两颗凸出的门牙给我看,两只手使劲地搅在一起。哦,忘了说,同桌有一个外号——龅牙妹。

看见我搭理她,眼睛忽然一亮,忙不迭地向我道来自己的要求:“你给我讲小说呗!”说完,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小狗状,眼巴巴地望着我。

可恶!明知道我对萌物来者不拒,还利用这弱点攻击我!我在心里咒骂一句,脸上却仍保持恰到好处的微笑,摸摸她的头,嗯,挺柔顺的,安抚道““乖,上课呢。”同桌嘴唇一撇,毫不客气地拆我台:“明明你就不听课的。”没错,我外表披着白莲花的皮,内心却住着屌炸天。

接到她鄙视的白眼球,我耸耸肩,两人开始互相咬耳朵,各种无视前后左右乃至台上老师。

我想对傻同桌说的第一句话:宠你,是我的专属,只是以后有人会比我做的更好!

【篇五:秋】

秋天来了!

连续几天都下着小雨,夏天的炎热和烦躁都已消失得干干净净,世界仿佛焕然一新,雨后的叶子比上品宝石还要通透几分。这秋宛如一个水润温柔的南方姑娘,把自己的家擦得一尘不染。她是温柔的,但却又不尽是温柔,秋还带着些英气。她来的时候,也把她淘气的寒流带了过来,让人们又添了一件外套。

我想,大部分人还是挺喜欢秋天的。虽然没有春的温和,但也没有夏的炎热,更别提冬的冷酷。春温和得有些粘人,稠稠的,适合江南之地;夏天的脾气总有些不大好,暴躁极了,有些烈气;冬天是冷美人,怎么也融化不了,适合待在凛冽的北极之地;秋恰到好处,温柔中带些英气,这英气又不会逼人,总是让人那么的舒服。

北方的秋不能用英气来形容,得用豪气。如果北方的秋是一个女性,那她应该是女侠。

北方的秋来得有些轰烈,一夜之间就可以让漫山遍野的树叶换上另一种颜色的衣裳。她来得很准时,一到了秋分日,她就来和这个世界打招呼,从不迟到,常带枯黄的色彩,北国的秋属于黄色。比起北方的秋,我更喜欢广东的秋。广东的秋就不一样了。广东是个四季不分明的地方。广东的四季总是有些懒,也可能是不调闹钟的缘故,季节经常迟到,秋更懒了。冬分都过了好些日了,秋才懒洋洋地出来。秋对广东总是会手下留情,秋天都过了好些日子,街道边、居民小院里的树叶还是油绿油绿的。秋风吹过,偶尔有几片叶子荡荡地落了下来,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惆怅。也不知道她是太温柔,还是太懒的缘故,总是想把任务交给冬天来完成。但这恰恰是广东秋天的善良。

无论秋是侠女还是温柔女,她的心都带着细腻。总会给我们带来好东西,就连水果都比其他季节多一些,有梨、苹果、葡萄、橘子、柚子等。粮食也总在这个时候成熟,一片片的稻田,像镶在大地上的黄金,风一吹,泛起波浪,又像软软的黄金糕,馋人至极。大概是因为她想看到吃着粮食或水果的人脸上的笑容吧。

我爱秋天,爱她的英气与豪气,爱她为我们带来的粮食与水果,爱她带来的天气及风景。

【篇六:带着感动出发】

岁月无痕,当我们蓦然回首,翻阅着自己的心灵,总有一段段记忆在生命中留下深深的痕迹,无法忘却,每当我们拾起它时,心里总涌动着一丝久违的冲动,这便是感动。

——题记

感动无处不在,舍己救人感动了我,拾金不昧感动了我,数十年坚守岗位感动了我,照顾毫不相识的陌生人感动了我……这是大的感动;生病时的一声问候感动了我,跌倒时的一双援手感动了我,失落时的一次关怀感动了我……这是小的感动。大的感动让我们铭记,而小的感动更让我们刻骨铭心,而最常见的就是那小小的、温馨的感动。

来华校这个温馨的家快两年了,我无时无刻不在被老师们感动着,当我们酣然入梦的时候,老师们还在加班加点地批改作业、备课,我们这些学生,总是抱怨太苦,可是,老师不是比我们更苦吗?我们只要写一份作业,而老师们却要批100多份作业,要说苦、要说累的该是老师,可是老师们就像那勤勤恳恳的老黄牛,毫无怨言。真是惭愧啊!

还记得蒋老师,在八年级上学期初就要开刀了,可蒋老师一直扛着,她是为了我们才这样做的啊!她想到的是我们这些与她非亲非故、还经常惹她生气的学生。直到期末考试,她实在扛不住了,才在考试的期间开了刀。我们本以为蒋老师在这学期会在家修养,谁知道,刚开学就看到了拖着虚弱的身体的蒋老师!看着她虚弱的背影,我们十分感动!

像蒋老师这样带病上课的老师实在是不计其数,还记得我们的曾老师,在我们的复习阶段,因为太过劳累再加上气温突降,染上了风寒,但是,曾老师却不曾放松过,当我们心疼地望着她的时候,她反而风趣地安慰我们:“没事,我不过是衣服穿少了点而已,你们不要担心我,考不好,我可不负责哦!”我们都被曾老师感动了!

在这个充满爱的校园里,我们被感动着,在感动中,我们成长着。感动,是自然母亲赐予我们的神奇力量,是人类对自然永恒的情结。浩瀚的时空里,我们实在是无足轻重的微生物。而能在这样一个凭少年英气和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龄与无数的前人面对同样的自然,接受同样的感动,实在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不管自然是否选我们做那个能接受其宝藏的人,只要拼搏了,感动了,彻悟了,一切,都无憾。

让我们,带着感动出发!

【篇七:我眼中的歌王】

说起歌王,大家可能会想到张学友、郭富城等一众人物。但在我眼中、我心中,真正的歌王,是迪玛希。

说到迪玛希,大部分人应该都听过这个名字,因为他参加过湖南卫视的《歌手》,并且红极一时。初识迪玛希,我也是通过这个节目。节目未播出之前,我完全不知道他,只是听说这一季的《歌手》要来一位哈萨克斯坦的国宝级歌手。

永远忘不了的,是他第一期的第一次出场。恢宏的音乐响起,他从舞台最深处的巨大的白色光环中走出。一开始只能看到向前移动的黑影,但他高挑的身材和从容不迫的步伐,让我开始注意他。随着四周刺眼的灯光渐渐淡去,他的面容逐渐清晰。他脸部的轮廓像是希腊神话里那般流畅、自然,偏分的短发似墨一般倾泻在他白皙的皮肤上,两条英气的剑眉中似乎暗含星宇。深邃的眼窝里,是有如黑曜石般的瞳孔,高挺的鼻梁、紧抿的嘴唇,他真是完美地将西方人的立体与东方人的复古结合在一起。伴奏响起,他开始演唱,第一句就饱含深情,将人吸引。他演唱的这首《忧伤者的求救》,是世界五大最有难度的法语歌之一,但他完美的演绎,实在令我震撼。他的声音富含磁性,音域也很宽,将这首跨了三、四个八度的作品处理得无可挑剔,而时而紧皱的眉头,闭上的眼睛和情不自禁的动作,又表现出深深的情感。他已与音乐融为一体。一曲毕,掌声雷动,观众投票数第一也是对他最好的证明。

不只是他的才华,他的努力、勤奋也深深吸引了我。在节目花絮中播出了他改编歌曲时的状态。那时的他没有发型、没有服装,完全是真实的工作状态。他一直蹙着眉,与周围人讨论着,有时沉思,有时奋笔疾书,他认真的眼睛里已布满血丝,而当时已是凌晨。同时,他也是一个感恩、善良的人。他第一次来到中国,人生地不熟,和他一同参加节目的一位女孩经常帮助他,而几期后那位女孩被淘汰了,迪玛希特别舍不得,眼里含着泪水热情地拥抱着她。

他是歌坛冉冉升起的新星,但他高超的实力已超越很多人。他身上那些品质,让我相信他是一位优质偶像,同时我也坚信,在不久的将来,他将不止会是我眼中的歌王,因为我们都在成为更好的自我。

【篇八:你真行】

有一个人,我想对他说一句:“你真行!”

那个人就是梅杰,他较矮的身材,微微向下的头发,眉目之间透着一股英气,唯一不足的就是那稍稍驮着的背。

二年级的时候,每当上美术课,美术老师将画画在黑板上,那你准会发现一个身影:高昂着头,眼睛死死地盯着老师的一举一动。不肯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对,那就是梅杰。梅杰画的画可谓是栩栩如生,线条之间结合的非常完美。看,那只张牙舞爪的小熊;看,那只蹦来蹦去的猴子;看,那调皮可爱的小孩;看,那高耸入云的大楼。一切都是在那支短短的铅笔中刻画出来的,不,那是孕育出来的!每当这时,我总会拍拍他的肩膀,激动地说:“你真行!”

有人会说,画画有什么了不起的,知识才是最重要的。对,说得对,而知识,梅杰也是具备的。

考试时,梅杰都在看书而不是跟我们玩耍,你可能会说他不合群,大错特错,他不是不合群,而是在考前抓住一分一秒,这才是他的作风,所以他每次考试都考得不错。有人奇怪:为什么我考前认真准备,而成绩有时却不理想呢?那是因为他每天看书长达一个小时以上,付出就有回报。他写的作文更是一个字:好!一点也不亚于我。

梅杰,你真行!

【篇九:木兰辞读后感】

《木兰辞》是一篇南北朝时北方的一首乐府民歌,描述了一个叫木兰的女子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回朝不愿做官卸甲还乡的故事。

在诗的熏陶下,我脑中闪过了一幅幅图景:一位身着黄金铠甲的女郎,披着一件似血的披风,束着高高的发髻,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不细细分辨绝不知她是女儿身。一翻身跨上一匹雄黑的骏马,拉紧缰绳飞驰前去。

第一夜宿营在黄河岸边,当她听见那奔流汹涌的涛声时,心中一下开阔,对前方的军旅生活充满期望;第二夜到达黑山头,木兰听到了燕山胡人的战马洪亮的啾啾鸣叫声,但那萧瑟的风却牵动了几缕她心中的思乡之情。时间飞逝,木兰越过了一道道险峻的关塞山岭,建立下一个个显赫的功勋。不久后,木兰胜利归来拜见天子,不愿接受任何封赏,只希望驰骋千里马,早日返回故乡……

这一幕幕紧张刺激的情形让我深刻地感到了花木兰的热爱祖国、家人,勇敢机敏,不慕名利,深明大义的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子形象,也集中表现了中华儿女勤劳、善良、机智、勇敢、刚毅、淳朴的优秀品质。

在那封建的古代社会,女子行军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木兰的这份坚忍与无畏十分值得我敬佩,除此之外武则天等人的辉雄气概也让我赞叹,但同时女人我却厌恶慈禧的那般嚣张跋扈,女子也不一定不如男子。

【篇十:夸夸我的父亲】

时光,在我童年的指尖,在我与小伙伴的笑声,在我不经意的想起中一点一点地流逝。但有许多东西,却不为岁月所侵蚀,永远不会变味。例如,十年前那个最爱把我抱起来举到高处,得意地如展示作品般的那个人,那只苍劲有力的手,十年后竟还是惊人办的相似——“乖女儿,让我试试还能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抱动你!”

我略带嫌弃地抱怨了一声:“爸!”这便是我的父亲,眉宇间有几分英气和刚硬,透露出他平时工作上成熟、稳重的作风。然而从小到大,他一副逢人就爱打几句哈哈的脸却与之大相径庭,令人捉摸不透。

像大多数父女一样,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再溢于言表,我们也不善于交流,很少坐下来一起谈心。但学习方面,我慢慢体会到他含蓄爱意的真味。“你爸以前可厉害了,全校第一,数学一百四十几分呢!”妈妈每每提到这事时都惊呼一番,再把我不会的题目一并退给爸爸。他总是会一边细心认真地分析着我的解题思路,又能一边在关键时刻及时地点醒我。即使表面上我咬牙切齿地表示不服,但心里是默默佩服的。不光光是高考或中考分数方面,更在于他凭着自己的坚持和努力,历经了种种辛酸与困难。一步步走到这个高度的。看到那双低沉的眼眸里无尽的望子成龙的光芒,我便似乎有些明白,父亲如今看似毫不费力的举动和一笑化百愁的背后,其实有着几十年的积蓄和沉淀。那层似有似无的距离感似乎很微妙,间隔在我们二十多年的鸿沟里,却又在这个台灯下面一同伏案里消失。我于是顿生出一种敬重与向往。

氤氲在四周各个角落的菜香味让我从思考中跌回现实。我想了许久,刚想动笔,却又发觉十多年的细琐小事又岂能让我在短短几十分钟内,将父亲里里外外全然夸赞一番呢?“来吃饭了,今天做了你爱吃的……”这声呼唤,我又恍然若得,原来最易被忽视而又无处不占据于生活的地方,是父亲始终如一承担的家庭的责任和使命。

或许凭我如今的目光还未能将父亲的优点一一列举,但父爱的路还很长很长。因为有你,我能在苦涩中嚼出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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