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义的作文

【篇一:我的读书故事】

五六岁时,身边的小伙伴们都随身带着几本小人书,黑白又粗糙的小人画,一旁附着几句话,这种图文并茂并且便于携带的书成了当时孩子们的最爱。如果哪天有家小孩买了新的小人书,很多的孩子便争先向他借阅,到底这种被人关注的感觉总是好的。那时的我总喜欢蹲坐在地板上看小人书,看着那一个个精致细腻的文字,我的脑海中总是能想象酒桌朋友间的重情重义,出战场上的刀光剑影,生死离别。只是幼年时代的我,看那些小人书只是凑个热闹,并无其他心思。

时光如梭,摆在桌旁的小人书上有一层清晰可见的尘埃。一侧是我以前自己写的小人书的草稿,风有些散乱的吹起,常吹的那些纸滑落到地。我长大了,那些小人书在我眼中就是幼稚的象征。我也再很少去读书,我开始习惯于背语文资料,将好书压缩,然后将它们像答案一般背诵下来。渐渐地,我觉得只要有这些资料,我便不用读书,后来有人问我对书的看法,我半天答不上来,内心焦急却无可奈何。一股恼怒冲进我心底,这是第一次,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回到家,我将资料放下,从书架抽出一本书,便端坐在桌前,细细品味。从那时候开始我便发现,了解真正的知识都要通过一个循序渐进逐渐深入的过程。在A4纸上我背的是只是空洞、抽象的哲理,在书中,我却能和作者的心灵交谈,了解作者的人生、梦想、信仰。

背资料,就如同吃快餐,快速,看似已经吃饱,实际上已缺乏营养,饥肠辘辘,而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吃美食,细细品味,你定能尝出其中独特味道,齿留余香。

【篇二: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我在暑假期间,读了一本《情豹布哈依》,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

布哈依和香格莉的爱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布哈依和香格莉原本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可好景不长,他们的生活被被象群打乱了。为了救出被困在洞里的香格莉,布哈依想尽办法,最后滚下了悬崖,才把象群赶走了,可不幸的是,它的后肢也因此摔伤了,只依靠香格莉维生。为了给香格莉减轻负担,布哈依毅然决然去了沼泽地,向野猪发起了挑战。我们都知道野猪的危险性,不仅有尖锐骇人的獠牙,还有极强的爆发力。可布哈依没有畏惧,没有犹豫,扑上去咬住了野猪的喉咙,可与此同时,野猪的獠牙穿进了布哈依的腹部。布哈依——这个无畏的勇士、深爱家庭的丈夫,最后深情地望了一眼自己的“家”,便死去了。看到这,我的心似乎被揪紧了,情不自禁地掉下了眼泪。

《情豹布哈依》中的深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启示我做一个珍惜、重视感情的人。有一次,我和同学因为她的包包而发生了争吵,她把包包在我眼前炫耀,我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包包嘛。”我们两个就因此吵了起来,争吵愈演愈烈,但就当我想冲动地想和她绝交的时候,我想起了《情豹布哈依》,我想起了香格莉没有放弃自己残废的丈夫,可我却为了芝麻大的事情要放弃自己的同学,于是我就道了歉,我们就和好了,没有再争论下去。

我喜欢《情豹布哈依》,它指引着我做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篇三:金枝槐下最美丽的身影】

今年夏天我们就要毕业了,在这个美丽的毕业季里,我们伤心难过,可是又不得不分离,因为我们要长大了,开启新的旅程,而在这之前,我们不能忘记一个庄重而伟大的仪式——拍毕业照,拍毕业照是每一个毕业班都要经历的,和朋友一起合影,照片拍出后,不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它更记录了我们之间美好的回忆,曾经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让友谊地久天长,让彼此不再忘记。与老师一起合影,是对老师的感恩,对老师永远的思念,永不忘怀的恩情。

即将毕业,我与我的朋友同样拍了很多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上的四个人分别是我高英姐,马洪瑞,马新宇,那张照片上的我们十分好看,我想一定是摄影师的技术很高超吧。

说起来我们成为朋友真的挺不容易,我和我和马洪瑞,五年级时成为的朋友。但是我们经常吵架,可总会和好,有一次吵架我们一个星期都没说话,在这段时间里我了解到了他,高英杰,一开始我只是客套和她谈谈,后来发现她真的是个好女孩,重情重义,让我和马红瑞和好的时候忽略了她,可她并没有生气,还总是帮我,她总是为别人着想,原因就是把别人看作了自己的好姐妹,不管别人怎样看她,她真的很好,于是我们三人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剩下的时间太过短暂,转眼间便要各奔东西,在这难忘的毕业季里,愿将友谊珍藏心底。

【篇四:我的挚友】

好朋友在你难过时,给你力量,在你欢笑时,同你开怀。林子然就是这样的一位好友,四年级时我们分到同一个班,从相识的那刻起,仿佛我们就是久别重逢的好友,我们互相帮助,一起成长,经历了许多难忘的往事。

不知为何她经常被男同学欺负,而我总在一旁忿忿不平,更不袖手旁观,不时为她讨回公道,久而久之我就成了她的“打手”。当然,重情重义的她也给了我许多帮助,就这样在互帮互助的交往中,我们的友情更加深厚了。

记得有一次值日时,我被破损的扫把割伤了手,顿时手指血流如注,鲜血涌得满手都是。看着满手的鲜血,我吓得不知所措,想清理血迹,又怕碰得伤口更加疼痛,自己几乎傻掉了。正当我感到无助又痛苦的时候,林狗赶紧小跑着过来了,牵起我的另一只手说:“怡霏,别怕,我带你去医务室!”我感激地点了点头。

她牵着我下楼,迎面遇见的同学看到我满手鲜血,都露出惊恐的表情。但她还是体贴地带着我继续走向医务室。到了医务室,看着医生将我手上的血迹冲洗干净,消毒了伤口,她终于松了一口气。许久,她才缓缓说道:“其实我也很怕血。”过后,我的脑海里不由得一直重复着她说的这句话。虽然怕血,但她却忍着恐惧也要把我送到医务室。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两年,每每回想,却记忆犹新。是啊,朋友间的互帮互助是多么动人啊!帮助她就如同帮助自己,无数相持相携的举动使得我们的友情长存不衰。

【篇五:我喜欢的历史人物】

中华文化悠悠五千年,在这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英雄人才辈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还有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多少英雄纵横天下,名垂青史,但是在这些人中我唯独喜欢一代“奸”雄曹操。

曹操在中国的历史上饱受争议,有人说他阴险狡诈,有人说他志向远大,也有人说打是乱世枭雄,还有人说他是一代奸雄。但是细细品味《三国》,体会曹操所处的时代,去更加忍辱地了解曹操产生由衷的敬佩之情。

三国时期,天下大乱,诗句动荡,诸侯争霸,曹操能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官渡之战打败袁绍,一若为强者,挟天子以令诸侯,称为一方霸主,足见曹操的见才能,同时曹操还拥有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一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在三国时期,除了曹操和刘备,还有谁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我喜欢曹操更因为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有人说曹操阴险狡诈,冷血无情。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曹操其实是一个很重情义的人,赤壁之战中,曹操兵败,逃到华容道,关羽为什么能放他走,还不是因为关羽佩服曹操重情义,想以此报恩。

的确,有时曹操会不顾情谊,不顾世人的反对,做一些奸邪的事,就像挟天子,但这些是出于政治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统天下的愿望,这也是我最敬佩曹操的地方,他能够把情义和国家利益分开,不能再情义和国家利益之间迷惘,也不会为了情义而葬送国家利益。

我喜欢曹操,因为他是乱世中的英雄,有远大的鸿鹄之志,有勇有谋,重情重义,同时又不会受情义所制。他的能力,才智,谋略,成就都不亚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是真正的一代天骄。

【篇六: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

一个梦想,两个梦想……千万个梦想,中国梦,梦之蓝。——题记

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中国人的象征;纯朴,中国人的代名词;重情重义,中国人的特点……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骄傲,我为我在这样的土地上而骄傲。

‘世界上跨纬度最广,东西距离最长的大洲’‘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都发源于这儿’‘数不胜数的名胜古迹。遗物’……各种各样的语言,只为赞美它——亚洲中国。由秦朝时的统一封建社会,到唐朝的开元盛世,再到现在的繁荣富强,科技发达的新中国。秦朝时有“统一之风”,唐朝时有“饮茶之风”,到现在的“复古之风”。真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一代一代人代代相传,形成了现在中国的面貌。中国——传统和谐。

从直立行走到制造工具再到用科技,人类经历了太多的波折。我们的祖先森林古猿,用他们那聪明的大脑,为我们开创了人类生存的先河。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科技正走向成功,从最初的绕地球到现在的登月,中国航天事业正在突飞猛进,造福于我们炎黄子孙;从原来的‘大哥大’到现在风靡全国的智能机,这正证实着中国科技的脚印;从原来费时费力的自行车,到现在方便快捷的轿车,这正是中国科技研究的历程。为我们谱下了一张张动听的乐章——科技发战。

曾有一段时间,中国的部分地区被占领,出现紧张的局面,又有一股邪恶之风来袭,使原本安定的中国变得不堪一击。在那时,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同志”,但我也愿用我那清脆的嗓音,为中国呼喊。倏忽,一种声音在我的耳边回旋起——“中国要繁荣,中国人要站起来——我的中国梦。”

我的母亲——中国,希望你繁荣富强。

【篇七:赠汪伦改写】

有一天,唐代诗人李白到汪伦家做客。于是,汪伦天天陪他饮酒,李白教汪伦作诗。

时间飞逝,李白在汪伦好友家已经住了一个星期。第二天清早,天刚蒙蒙亮,李白整理好行李,悄悄地离开了汪伦家。李白来到桃花潭边,近处的桃树被浓浓的大雾所淹没。枝头的小鸟在唱着悲伤的歌儿,好像不愿李白的离去。李白站在船头欣赏桃花潭清早美丽而迷人的风景。

忽然,汪伦唱着动听悦耳的歌声朝桃花潭岸边走来。站在船头的李白隐隐约约听到岸上汪伦好友的歌声,李白知道汪伦好友来为他送行。

汪伦大声地问:“李白老兄,你怎么一声不响就悄悄地离开。要不是我早起,看见你的离别信,恐怕我现在见不到你了。”

李白不好意思地说:“你和我都是非常重情重义的人,我不愿看到我的离去而让你感到伤心,我只好悄悄地离开。”

汪伦听了李白的回答,脸上露出了一丝忧伤。

于是,两人互相告别。李白站在船头,看着多情的汪伦。顺口吟唱出:“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篇八:我爱读书】

许多名人都是喜欢读书的,我也很爱读书,书就像一艘小船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漫游,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这么认为。

在我二三年级的时候,我一回到家就看我的那本《故事大王》,里面有考验思维的小故事和一些成功秘诀。一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读书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了读书,就会爱上读书。我喜欢看故事书和名著,因为他们都有故事情节,和许多道理。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中午会去小饭桌,中午睡觉的时候,我会趴在枕头上看会那本《水浒传》,宋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我读书有一个习惯,读到我喜欢的书时,我会反复地读。记住里面的内容。在背诵英语词汇时,我会很快的背下来,因为我有一个方法就是看一遍写一遍,但不是在本子上写,而是在桌子用手比划着写,这种方法很管用,写一二遍就背过了。

书就像一位朋友,读书多了可以帮助我们写好作为,也可以让我们知道更多的道理,要写好作文就一定要写发自内心的作文,写作文要写真实情感,这样才能写出发自内心的情感。

读书是个好习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热门推荐
1感恩母亲演讲稿
2那件令我懊悔的事
3我喜欢的小动物
4原来你们很疼我
5森林运动会
6关于的作文
7复兴中华从我做起
8我家的三条虫
9友情
10当了一回小保姆
11记一次辩论赛
12这样的人让我感动
13我学会了骑自行车
14美丽的草原天路
15不争
16我是小书虫
17给自己一点掌声
18课本剧观后感
19我的心爱之物作文上册
20今天我当家
21小草赞
22如果有一天
23有趣的游戏
24这样的人让我尊敬
25我学会了炒蛋
26分享带来“财富”人生
27新学期的作文
28一二三木头人
29我是一棵桂花树
30机械零件,后果谁负?

渝ICP备15013281号-1 ©Copyright 2022-2024 三文学作文 www.3wx.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