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的读书故事】
五六岁时,身边的小伙伴们都随身带着几本小人书,黑白又粗糙的小人画,一旁附着几句话,这种图文并茂并且便于携带的书成了当时孩子们的最爱。如果哪天有家小孩买了新的小人书,很多的孩子便争先向他借阅,到底这种被人关注的感觉总是好的。那时的我总喜欢蹲坐在地板上看小人书,看着那一个个精致细腻的文字,我的脑海中总是能想象酒桌朋友间的重情重义,出战场上的刀光剑影,生死离别。只是幼年时代的我,看那些小人书只是凑个热闹,并无其他心思。
时光如梭,摆在桌旁的小人书上有一层清晰可见的尘埃。一侧是我以前自己写的小人书的草稿,风有些散乱的吹起,常吹的那些纸滑落到地。我长大了,那些小人书在我眼中就是幼稚的象征。我也再很少去读书,我开始习惯于背语文资料,将好书压缩,然后将它们像答案一般背诵下来。渐渐地,我觉得只要有这些资料,我便不用读书,后来有人问我对书的看法,我半天答不上来,内心焦急却无可奈何。一股恼怒冲进我心底,这是第一次,我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回到家,我将资料放下,从书架抽出一本书,便端坐在桌前,细细品味。从那时候开始我便发现,了解真正的知识都要通过一个循序渐进逐渐深入的过程。在A4纸上我背的是只是空洞、抽象的哲理,在书中,我却能和作者的心灵交谈,了解作者的人生、梦想、信仰。
背资料,就如同吃快餐,快速,看似已经吃饱,实际上已缺乏营养,饥肠辘辘,而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吃美食,细细品味,你定能尝出其中独特味道,齿留余香。
【篇二:情豹布哈依读后感】
我在暑假期间,读了一本《情豹布哈依》,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
布哈依和香格莉的爱情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布哈依和香格莉原本过着平静而幸福的日子,可好景不长,他们的生活被被象群打乱了。为了救出被困在洞里的香格莉,布哈依想尽办法,最后滚下了悬崖,才把象群赶走了,可不幸的是,它的后肢也因此摔伤了,只依靠香格莉维生。为了给香格莉减轻负担,布哈依毅然决然去了沼泽地,向野猪发起了挑战。我们都知道野猪的危险性,不仅有尖锐骇人的獠牙,还有极强的爆发力。可布哈依没有畏惧,没有犹豫,扑上去咬住了野猪的喉咙,可与此同时,野猪的獠牙穿进了布哈依的腹部。布哈依——这个无畏的勇士、深爱家庭的丈夫,最后深情地望了一眼自己的“家”,便死去了。看到这,我的心似乎被揪紧了,情不自禁地掉下了眼泪。
《情豹布哈依》中的深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启示我做一个珍惜、重视感情的人。有一次,我和同学因为她的包包而发生了争吵,她把包包在我眼前炫耀,我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个包包嘛。”我们两个就因此吵了起来,争吵愈演愈烈,但就当我想冲动地想和她绝交的时候,我想起了《情豹布哈依》,我想起了香格莉没有放弃自己残废的丈夫,可我却为了芝麻大的事情要放弃自己的同学,于是我就道了歉,我们就和好了,没有再争论下去。
我喜欢《情豹布哈依》,它指引着我做一个重情重义的人!
【篇三:金枝槐下最美丽的身影】
今年夏天我们就要毕业了,在这个美丽的毕业季里,我们伤心难过,可是又不得不分离,因为我们要长大了,开启新的旅程,而在这之前,我们不能忘记一个庄重而伟大的仪式——拍毕业照,拍毕业照是每一个毕业班都要经历的,和朋友一起合影,照片拍出后,不仅仅只是一张照片,它更记录了我们之间美好的回忆,曾经一起走过的风风雨雨,让友谊地久天长,让彼此不再忘记。与老师一起合影,是对老师的感恩,对老师永远的思念,永不忘怀的恩情。
即将毕业,我与我的朋友同样拍了很多照片,其中一张照片上的四个人分别是我高英姐,马洪瑞,马新宇,那张照片上的我们十分好看,我想一定是摄影师的技术很高超吧。
说起来我们成为朋友真的挺不容易,我和我和马洪瑞,五年级时成为的朋友。但是我们经常吵架,可总会和好,有一次吵架我们一个星期都没说话,在这段时间里我了解到了他,高英杰,一开始我只是客套和她谈谈,后来发现她真的是个好女孩,重情重义,让我和马红瑞和好的时候忽略了她,可她并没有生气,还总是帮我,她总是为别人着想,原因就是把别人看作了自己的好姐妹,不管别人怎样看她,她真的很好,于是我们三人成为了好朋友,但是剩下的时间太过短暂,转眼间便要各奔东西,在这难忘的毕业季里,愿将友谊珍藏心底。
【篇四:我的挚友】
好朋友在你难过时,给你力量,在你欢笑时,同你开怀。林子然就是这样的一位好友,四年级时我们分到同一个班,从相识的那刻起,仿佛我们就是久别重逢的好友,我们互相帮助,一起成长,经历了许多难忘的往事。
不知为何她经常被男同学欺负,而我总在一旁忿忿不平,更不袖手旁观,不时为她讨回公道,久而久之我就成了她的“打手”。当然,重情重义的她也给了我许多帮助,就这样在互帮互助的交往中,我们的友情更加深厚了。
记得有一次值日时,我被破损的扫把割伤了手,顿时手指血流如注,鲜血涌得满手都是。看着满手的鲜血,我吓得不知所措,想清理血迹,又怕碰得伤口更加疼痛,自己几乎傻掉了。正当我感到无助又痛苦的时候,林狗赶紧小跑着过来了,牵起我的另一只手说:“怡霏,别怕,我带你去医务室!”我感激地点了点头。
她牵着我下楼,迎面遇见的同学看到我满手鲜血,都露出惊恐的表情。但她还是体贴地带着我继续走向医务室。到了医务室,看着医生将我手上的血迹冲洗干净,消毒了伤口,她终于松了一口气。许久,她才缓缓说道:“其实我也很怕血。”过后,我的脑海里不由得一直重复着她说的这句话。虽然怕血,但她却忍着恐惧也要把我送到医务室。
这件事虽然过去了两年,每每回想,却记忆犹新。是啊,朋友间的互帮互助是多么动人啊!帮助她就如同帮助自己,无数相持相携的举动使得我们的友情长存不衰。
【篇五:我喜欢的历史人物】
中华文化悠悠五千年,在这漫长的发展历程中,英雄人才辈出,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还有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多少英雄纵横天下,名垂青史,但是在这些人中我唯独喜欢一代“奸”雄曹操。
曹操在中国的历史上饱受争议,有人说他阴险狡诈,有人说他志向远大,也有人说打是乱世枭雄,还有人说他是一代奸雄。但是细细品味《三国》,体会曹操所处的时代,去更加忍辱地了解曹操产生由衷的敬佩之情。
三国时期,天下大乱,诗句动荡,诸侯争霸,曹操能在其中占据一席之地,并且官渡之战打败袁绍,一若为强者,挟天子以令诸侯,称为一方霸主,足见曹操的见才能,同时曹操还拥有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一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在三国时期,除了曹操和刘备,还有谁有这样的雄心壮志。
我喜欢曹操更因为他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有人说曹操阴险狡诈,冷血无情。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曹操其实是一个很重情义的人,赤壁之战中,曹操兵败,逃到华容道,关羽为什么能放他走,还不是因为关羽佩服曹操重情义,想以此报恩。
的确,有时曹操会不顾情谊,不顾世人的反对,做一些奸邪的事,就像挟天子,但这些是出于政治目的是为了实现一统天下的愿望,这也是我最敬佩曹操的地方,他能够把情义和国家利益分开,不能再情义和国家利益之间迷惘,也不会为了情义而葬送国家利益。
我喜欢曹操,因为他是乱世中的英雄,有远大的鸿鹄之志,有勇有谋,重情重义,同时又不会受情义所制。他的能力,才智,谋略,成就都不亚于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是真正的一代天骄。
【篇六: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
一个梦想,两个梦想……千万个梦想,中国梦,梦之蓝。——题记
不卑不亢,落落大方,中国人的象征;纯朴,中国人的代名词;重情重义,中国人的特点……我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骄傲,我为我在这样的土地上而骄傲。
‘世界上跨纬度最广,东西距离最长的大洲’‘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都发源于这儿’‘数不胜数的名胜古迹。遗物’……各种各样的语言,只为赞美它——亚洲中国。由秦朝时的统一封建社会,到唐朝的开元盛世,再到现在的繁荣富强,科技发达的新中国。秦朝时有“统一之风”,唐朝时有“饮茶之风”,到现在的“复古之风”。真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一代一代人代代相传,形成了现在中国的面貌。中国——传统和谐。
从直立行走到制造工具再到用科技,人类经历了太多的波折。我们的祖先森林古猿,用他们那聪明的大脑,为我们开创了人类生存的先河。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科技正走向成功,从最初的绕地球到现在的登月,中国航天事业正在突飞猛进,造福于我们炎黄子孙;从原来的‘大哥大’到现在风靡全国的智能机,这正证实着中国科技的脚印;从原来费时费力的自行车,到现在方便快捷的轿车,这正是中国科技研究的历程。为我们谱下了一张张动听的乐章——科技发战。
曾有一段时间,中国的部分地区被占领,出现紧张的局面,又有一股邪恶之风来袭,使原本安定的中国变得不堪一击。在那时,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同志”,但我也愿用我那清脆的嗓音,为中国呼喊。倏忽,一种声音在我的耳边回旋起——“中国要繁荣,中国人要站起来——我的中国梦。”
我的母亲——中国,希望你繁荣富强。
【篇七:赠汪伦改写】
有一天,唐代诗人李白到汪伦家做客。于是,汪伦天天陪他饮酒,李白教汪伦作诗。
时间飞逝,李白在汪伦好友家已经住了一个星期。第二天清早,天刚蒙蒙亮,李白整理好行李,悄悄地离开了汪伦家。李白来到桃花潭边,近处的桃树被浓浓的大雾所淹没。枝头的小鸟在唱着悲伤的歌儿,好像不愿李白的离去。李白站在船头欣赏桃花潭清早美丽而迷人的风景。
忽然,汪伦唱着动听悦耳的歌声朝桃花潭岸边走来。站在船头的李白隐隐约约听到岸上汪伦好友的歌声,李白知道汪伦好友来为他送行。
汪伦大声地问:“李白老兄,你怎么一声不响就悄悄地离开。要不是我早起,看见你的离别信,恐怕我现在见不到你了。”
李白不好意思地说:“你和我都是非常重情重义的人,我不愿看到我的离去而让你感到伤心,我只好悄悄地离开。”
汪伦听了李白的回答,脸上露出了一丝忧伤。
于是,两人互相告别。李白站在船头,看着多情的汪伦。顺口吟唱出:“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篇八:我爱读书】
许多名人都是喜欢读书的,我也很爱读书,书就像一艘小船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漫游,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这么认为。
在我二三年级的时候,我一回到家就看我的那本《故事大王》,里面有考验思维的小故事和一些成功秘诀。一开始我看的津津有味,读书就是这样,一旦喜欢上了读书,就会爱上读书。我喜欢看故事书和名著,因为他们都有故事情节,和许多道理。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中午会去小饭桌,中午睡觉的时候,我会趴在枕头上看会那本《水浒传》,宋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我读书有一个习惯,读到我喜欢的书时,我会反复地读。记住里面的内容。在背诵英语词汇时,我会很快的背下来,因为我有一个方法就是看一遍写一遍,但不是在本子上写,而是在桌子用手比划着写,这种方法很管用,写一二遍就背过了。
书就像一位朋友,读书多了可以帮助我们写好作为,也可以让我们知道更多的道理,要写好作文就一定要写发自内心的作文,写作文要写真实情感,这样才能写出发自内心的情感。
读书是个好习惯,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