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故乡之晨】
“故乡的山故乡的水,故乡有我少年的足印……”听着这优美、深情的歌声,我就想起了我的故乡,脑海里便幻染出故乡迷人的风采。的确,故乡是美的,它的山山水水,它的春夏秋冬,它的一切一切都使我迷恋。然而,最叫我深爱的是故乡之晨。
每当曦光微露,故乡的轮廓便从黑夜中钻了出来,但村庄、田野、山峰、公路看上去却隐隐约约。晨露,淡淡的,薄如蝉纱,轻轻地笼罩着所有的一切,朦胧而又神秘。四周寂无声响。我总喜欢在这时候起床,在屋外舒展一下倦倦的身子,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微风吹过,极轻地亲吻着我的脸和手,凉沁沁的,别提有多惬意。那娇柔的柳林也许感觉到晨风的情意,欣然摇曳着低垂的枝叶,等待着新的一天来临……
突然,一声“吱呀”门开的声音,打破了周围的寂静,唤醒了大地的酣梦。于是,“吱、吱”声连连响起,随着就是大人们的呼唤:“二毛,快起来放牛——”“仁狗,莫睡啦,快起来放鹅!”村庄沸腾了,打水声、铃铛声、吆喝声、咿咿呀呀的读书声……交汇在一起,组成了一曲优美、动人的山乡晨曲。
红日跃出了山坳,染红了村庄上空徐徐升腾的烟雾,染红了村前那一池水。不知哪个调皮的孩子投下一颗石子,池水顿时化作了一块在微风中飘动的红绸缎。最有趣的,是孩子们哼唱歌谣:"四周青山绿油油,泓泓泉水山间流。稻米鱼肉样样有,吃穿用喝不用愁。"稚气的童音此起彼伏,伴着雀噪,和着流水,使山乡增添了无限生机。
故乡的晨是极美的,美的就像一曲歌,一首诗,使我迷恋,使我深爱……
【篇二:大自然的声音】
在大自然中,有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声音,千奇百怪!有的像哭声,有的像打鼓声,还有的像动物的声音。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美丽早晨,我最先听到的就是闹钟的声音;这种声音让我开始了新的一天,我背上书包,走出家门,外面的景色让我看的清清楚楚,鸟儿在我的头上飞,叽叽叽叽的叫着,好像想让我看看那有活力的精神。我到了学校,开始了我的学习生活。
到了中午,天气转热,可是风姑娘在我左右吹,还是有一点凉沁沁的感觉。我仔细听,听见了沙沙的声音,原来是风姑娘,去吹树伯伯了,好像在说话呢!树伯伯和风姑娘好像已经成为了很好的朋友,行影不离。我去树伯伯下面,看见了好多好多的柔荑,长的特别像毛毛虫,好像还有点可爱,风一吹,树上的柔荑纷纷掉落在地上,成了一个巨大的毛毛虫堆,春天好特别!
放学了,我跑回家。和爸爸妈妈说在学校发生的事情,说完话,饭也好了,我马上大吃特吃起来,好吃的不想下桌。吃完饭,我和爸爸一起下楼,走一走,我听见了知了叫,好像一个管乐团,我听见了狗汪汪汪的叫着,都说不完。
大自然可真是奇妙,好听声音数不过来,我喜欢大自然,喜欢大自然的每一种声音,每一件事!
晚上,我在床上,心里一直在想今天发生的事。
【篇三: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森林的呼唤,是大自然的主调。柔美的主调飘逸而出,仿佛在述说着情话,一丝丝凉沁沁的音丝。飘洒入灵魂深处,缓缓拂去着灵魂的不安,静静洗涤去灵魂的戾气;万物的轻吟,是大自然的伴曲,以韵辅声,音韵相成,韵味悠长,仿佛能让人融入那沉醉的静谧,如痴如醉。让人看到了那剔透琉璃的音色,沉迷于中。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直叫柴斯特的小蟋蟀的传奇故事,从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儿到出人头地的名蟋蟀。但它放弃了这些功名利益,只因它不快乐。在大自然诞生的蟋蟀是特别的,它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它不受荣耀的诱惑而折断自己的双翼。它的一生只做自己快乐的事情——为大自然歌唱,为快乐歌唱,为自由歌唱。柴斯特的一生是自由逍遥的,不受贪婪的摆布,也不受欲望的控制,它只做一只平凡快乐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歌声是纯净而淡然的,也是千变万化的,如风般清爽,如云般飘渺,如水般清凉,如月般朦胧,还带着一股属于大自然的不坠入红尘的优雅、尊贵与傲然。
可是,在如今的社会上,又有谁会像蟋蟀柴斯特一样听到自由的声音。面对喧嚣吵闹的世界,是谁被金钱遮挡了双眼,是谁被利欲扰乱了双耳,是谁被妒恨蒙蔽了心灵。荣耀是件好事,但是太累,太孤独了。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自由;因为要出名,所以付出了一切。值得吗?贪婪、欲望、妒忌……这些太阴暗、太可怕了。
大自然的声音如甘竹般雅致清幽、竹影悠悠,碧锦涟涟;大自然的声音,如火莲般傲然赤热,灼潋妖娆,邪肆逍遥;大自然的声音如水晶般云蒸霞蔚、滢彩若幻,晞星隐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