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少年维特之烦恼》读后感】
整部作品像一篇感伤的抒情诗,坦率、真实,坦露心扉,毫无矫饰,毫不做作,无论是主人公爱的欢愉或痛苦,都跃然纸上,像是捧出一颗跳动的心,激起读者情感上的强烈共鸣和精神上的极度震动。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一出版就使年轻一代如痴如狂,有的与维特遭遇相仿的人甚至轻生而死。这部作品产生了如此大的影响,歌德本人就此解释说:“这主要是因为它的出现适逢其时的缘故。就像爆炸一只地雷只需一点导火索那样,这次在读者中引起的爆炸也是这样。
维特出生于一个较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能诗善画,热爱自然,多情善感。初春的一天,为了排遣内心的烦恼,他告别了家人与好友,来到一个风景宜人的偏僻山村。这位靠父亲遗产过着自由自在生活的少年,对山村的.自然景色和纯朴的生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山村的一切如天堂般美好,青山幽谷、晨曦暮霭、村童幼女……这些使他感到宛如生活在世外桃源,忘掉了一切烦恼。没过多久,在一次舞会上,维特认识了当地一位法官的女儿绿蒂,便一下子迷上了她。他与绿蒂一起跳舞,他仿佛感到世界只有他们俩个。虽然绿蒂早已定婚,但对维特非常倾心。舞会结束后,他们激动地站在窗前,绿蒂含着泪水望着维特,维特更是深入感情的漩涡中,热泪纵横地吻着她的手。
从此以后,尽管日月升起又落下,维特却再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在他心中只有绿蒂。绿蒂的未婚夫阿尔伯特回来了,他很爱绿蒂,对维特也很好,他们在一起谈论绿蒂。那绿色的山麓、悠然的溪水、飘浮的云再也不能使他平静了,他常感到自身的渺小,感到不自在,夜晚,他常常梦到绿蒂坐在身旁,早上醒来,床上却只有他一个人,他只有叹息命运的不济。最终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下决心离开心爱的绿蒂,离开那曾经给他带来欢乐与幸福的小山村。维特回到城市,在公使馆当了办事员。他尽可能使自己适应这份工作,然而官僚习气十足的上司对他的工作吹毛求疵,处处刁难他,他的同事们也戒备提防,唯恐别人超过自己,这一切都使他产生许多苦恼。正当他深感百无聊赖时,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一位令人敬重的C伯爵。C伯爵谦逊老实,博学多才,对维特也很友善和信任,给维特带来一丝安慰。一天伯爵请他到家中吃饭,不料饭后来了一群贵族,他们带着高傲鄙视的神情看着维特。连和他认识的人也不敢和他说话了,伯爵前来催他赶快离开这里,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看到嘲笑的面孔,听到讥讽的话语,他一气之下终于辞了公职。
他应一位侯爵将军之邀,去了猎庄,期间他曾想从军,但在侯爵的劝告下,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侯爵待他很好,但他在那儿始终感到不自在。他一直怀念着绿蒂,在心的牵引下他又回到原先的山村。山村的景物虽然依旧,但人事全非。心爱的绿蒂早已成了阿尔伯特的妻子,而善良的村民一个个惨遭不幸。他去拜访曾为他们作过画的两个孩子,但孩子的母亲告诉他,她的小儿子已经死了;他去访问向他讲述过内心秘密的农夫,恰好在路上遇见他,农夫说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他大胆地向女主人表示了爱情,她的弟弟怕他抢走了姐姐的财产而解雇了他。他不下千百次地想拥抱绿蒂,哪怕把她压在心上一次,内心的空隙也就填满了,可是见到她却不敢伸手。他看到了因爱恋绿蒂而丢了工作并发疯的青年,后来这个青年杀死了一个农夫,维特很同情他,想要救他,竭尽全力为他辩护,结果遭到法官的反对。救人不成,使他陷入了更深的悲痛之中,他也深感自己穷途末路,痛苦烦恼到极点,任凭感情驱使自己朝着可悲的结局一步步走去。
圣诞节前的一天,他又来到心上人绿蒂的身边,作最后的诀别。此时即将熄灭的爱情之火瞬间又放射出光芒,他对绿蒂朗诵奥西恩的悲歌,同时紧紧拥抱着她。两天后,他留下令人不忍卒读的遗书,午夜时分,他一边默念着“绿蒂!绿蒂!别了啊,别了!”,一边拿起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烦恼。
【篇二: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正值肺炎肆虐的时候,我们都遵循钟南山院士的劝告,居家不出,避免疫情蔓延。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剩下的时间全由自己安排。我用六天时间读完了这本引人入胜的小说——《基督山伯爵》,感谢它给我带来的惬意时光和深深思考。
无辜入狱并越狱,这样题材的小说似乎不少,比如《肖申克的救赎》,比如《悲惨世界》都有类似情节,这一本也是。基督山在出狱后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我从来不想保护社会,既然社会并不保护我。”这是在他无端遭受14年牢狱之灾之后说的,说是无端,确实如此,他被指为政治犯,甚至不经法庭审判就投入监狱,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大概在任何社会中,由于断案能力或者个人私心,总有冤假错案,而个人的小船在社会的浪潮中,总是经不起变故的风暴的。所以,个人的能力和命运很重要。
还有一点,上帝很重要。从一个信仰无神论的人口中说出这样的话,也许令人很惊异。是的,虽然我现在也不相信有上帝,可是我觉得相信上帝很重要。上帝意味着很多,比如说良心和道德,比如说自然……
我先说第一点。故事里的基督山虽然蒙受冤屈,可是他一个人小小海员,如果没有意外遇见法里亚神甫给予他知识和财富,就算出来了恐怕也难以伸冤报仇。而他的案子,时隔多年,恐怕也难以翻案,即使翻案,恐怕也不能对那些曾给予他刻骨仇恨的人多大打击。我在前期读这个故事,深觉这个故事偶然性太大,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是,慢慢的,作品或者说作者说服了我,我相信了这其中所蕴含的必然性。
基督山的几个仇人,撇开陷害他这件事不谈,哪一个身上不背负着累累罪恶?菲尔南能为了争夺别人的爱人而诬告埃德蒙,他就能做出更多的卑鄙行径——他既然入了法国籍,却投靠了英国人!他既然生在西班牙,却又攻打西班牙人!他既然受雇于阿里,却又背叛和杀害阿里……丹格拉尔能为了钱诬告埃德蒙,他就能为了钱出卖女儿,并从济贫院骗取巨额财产……维尔福作为审判官,为了自己的前途能把埃德蒙无辜投狱,他就能为了声誉纵容自己夫人毒杀别人,就能把自己的私生子活埋……还有卡德鲁斯,只因为埃德蒙比他有钱一点了就心生嫉妒,促成了丹格拉尔和菲尔南的相识导致最终的惨剧,本来埃德蒙变成基督山之后打算给他安定生活的,没想到一颗钻石就让他贪婪迸发,杀人越货,被从苦役犯牢房里救出后仍然死不悔改,企图为了钱财杀害基督山,最后被维尔福的私生子杀死……
这里面的必然性是什么呢?“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上帝是借基督山之手惩治了他们,但是,即使没有基督山,报应也迟早会降临在他们头上!因为他们早已蒙蔽双眼,忘记了上帝的存在,忘记了良心和道德的存在!
我再说第二点。是我这段时间一直在想的问题。无神论固然好,相信科学固然对,可是我依然觉得,如果人们心里失去了信仰,失去了敬畏,单靠法律法规,恐怕不只是出问题,而且会有大灾祸。亲爱的朋友,总有一天,世界会告诉你,我并没有危言耸听。但是,我并不希望那一天会来。因为那一天来了,恐怕我们都会像一片落叶被飓风从这世界上席卷而去。
我先说说放炮这个事。年前朋友圈都刷屏了,为了环境和健康,提倡不放炮过年。但是呢,你看看,你听听!初一早晨我出去,外面都看不清楚东西了!一晚上啊!然后就看到朋友圈大家发的一个图片,我们包头空气质量差到名列前茅!是的,只是提倡,又不是违法,即使是违法,怎么能逮住呢,包头这么多人!多么可悲的人呀,我高兴我就放,你管得着吗?可是,你这样肆意污染环境,害得是大家啊!这大家里,包括你,包括你的亲人,你的朋友!是,放一个炮没什么,十个炮也没什么,可是积少成多啊!
我从三十晚上开始咳嗽了几声,初一开始频繁,初一晚上嗓子就疼得不好睡觉了。先开始我心里都惴惴不安,以为我被传染肺炎了,吃了几天药发现好了,也没有发烧,无法与我隔离的宝宝也没有任何症状,才觉得不是。可是我为什么在这个时间咳嗽呢?又不是放假不可能是累的,也穿的不少不可能是冷的,后来我才恍然,也许是环境因素。而我,可能是轻的了。这几年,呼吸科这么火爆,大家相信也想过其中原因吧。回想我的童年,四处东奔西跑,谁会把“多喝水”的叮嘱挂在嘴边呢!而现在,但凡不多喝水,不仅孩子扛不住要生病,大人也扛不住。是啊,我们身边的环境再也不是会呼吸的蓝天和土地,而是大片大片不透气的钢筋水泥、柏油马路!大自然蒸发的水分再也不能维持你的健康,你必须人为地“多喝水”,不然就等着疾病来拜访你吧!无奈不?
再说说新型肺炎。从何而起?从野生动物而起!地球的霸主,万物的灵长!我想吃谁就吃谁!多牛气!多威武!我们人类,早已过了看天吃饭的时代,“人定胜天”是我们坚定的信念。我们残忍、肆意地屠杀各种生灵,我们无限制地滥砍滥发,释放污染气体,排放垃圾废物,你可知大自然在看着你?你可有对大自然的敬畏?我们吃得好,穿得好,我们吃不完我们就倒,我们用不完我们就扔,我们可曾想过大自然的承受力?
我近日常常想起恐龙,恐龙也曾经是地球的霸主,想当初它们一定也很不可一世吧?最后它们这个物种灭绝了。我今天又想起消失了的楼兰古国,在我印象中它消失于沙漠之中。我还想起我第一次见到大海,因为是阴雨天,天边的海面看起来很高,我站在岸边,感受到的不是美,而是恐惧。我想,多么庞大而又辽阔的大海呀,如果它突然朝我们涌过来,我们一定死定了。
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类已经感受到了自己的力量。但是我觉得,我们也应该适时的保护自然,敬畏自然,认清我们的渺小。大自然有它的一套运行规律,我相信它绝不会任人宰割。恩格斯说:“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人类要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与其和谐共处。蝙蝠虽小,在人类的毒手面前无力自保,但是,它身上却可能携带者大自然的复仇种子。大自然创造了无数物种,我们不能随意地使它种灭绝,这势必也会给我们带来灭顶之灾。我相信这次新型肺炎,已经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我但愿那些愚蠢的无畏者,不会再做类似的事情,连累无辜的我们。
等待与希望,这是书的结尾向我们揭示的人类的智慧,也是此时此刻,我们所有的人要做的事情。感谢这本书,让我们一起相信上帝,也就是相信良心与道德,相信大自然!
【篇三:做自己】
很多时候,我们常常忘记了自己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却被华丽的假象迷惑,拼命去追求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拼尽全力,终于如愿以偿,才发现一切都失去了最初的意义。
爱因斯坦曾劝无数有志向成为科学家的青年,不要把科学研究当作获得名利的职业,因为以功利为目的的科学创造只会让人体会到无法想象的重压。还不如放下名利的追求,随心的把自己的事做好。事实上爱因斯坦的很多研究都是他在专利局工作时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完成的。他享受的是一种追求理想过程的淡泊与快乐。
其实每个人的生活追求都是为了更幸福地生活,真正享受的是生活真实的过程,如果花费太多的心力在追名逐利中,在别人艳羡的目光里,在无休止的物质追求上,那么往往会得到令人失望的结果,还有疲惫的身体以及迷茫的心情,甚至慢慢失去了自我。
列夫·托尔斯泰既是出身显贵的伯爵,又是一代大文豪,然而他生前曾被人误认为是马车夫,死后只是用一座土坟便将他掩埋。伯爵要了一座土坟,文豪替人拉车,这似乎很不可思议。然而托尔斯泰却可以抛弃精致的墓室,因为他真正需要的是心灵的自由,是与平民的接近,是对苦难的理解。他摒弃了华丽的束缚,却获得了真正的享受;他拒绝了高大的墓碑,却获得了一座不朽的丰碑。
在浮躁的生活中,我们常常只会追求形式上的快乐。可是,金杯玉盏中的水,不见得更为香甜,瓷杯泥碗中的水,也不见得更为苦涩。不如用双手捧水,希望那纯净的水能流入心田深处,能带给人最舒爽的感觉。让我们将外在的束缚抛开,也许能享受更多真切的快乐。
想起一段颇有意思的话:不要总去想他人拥有什么,要想想自己真正需要的,如果只看重他人拥有的,那么将会有羡慕不完别人的人生。
让我们忘记世俗的羁绊,快乐地工作和生活。别忘记,我们真正享受的是甘甜的水,而不是手中华丽的杯子。
【篇四:《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一个令人敬畏的名字,这个名字吸引着许多读者眼球,读者都想知道“《风之王》”这本书的内在的魅力。
《风之王》是一本获得国际大奖的书,它讲了一名不会说话的男童和一匹拥有高贵血统的马的故事。《风之王》的作者玛格莉特·亨利自幼就很喜欢马,而她那份对马的热爱从那时起便融入她的写作生涯。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某一天的晚上,由于斋月的原因缺少食物的母马生出了未来的“风之王”——“闪”,它的胸前的“麦穗纹”(象征一生都会不幸)和后腿上的杏仁大的白点(象征疾速的记号)为马童阿格巴和“风之王”——“闪”今后的遭遇埋下伏笔。
几天后,闪的母亲死了,闪也奄奄一息,焦急但又不会说话的他偶然讨来了骆驼奶和蜂蜜喂养,从此闪也渐渐健壮了。阿格巴也开始追寻让风之王——闪,跑得像风一样疾速的梦想。
可是实现梦想是多么艰难,阿格巴和闪从此似乎开始了“麦穗纹”的厄运。——他们被选为摩洛哥国王送给法国国王的礼物,经历四个周来到巴黎,因为马太瘦弱,国王没看好,也遭到了法国公爵和福主教的排斥,从那时起仿佛便是一切不幸的开始。闪先是被法国人当拉货的马车,这还不算,又被御厨偷偷卖给残暴野蛮的马夫。阿格巴为了找闪开始流浪生活,他当过“唤醒人”也当过马车的下手。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找到了闪,可是现在的闪再也不像从前那健壮了,闪遭受了马车夫的虐待,不给吃喝,一不听话或不小心摔倒就被马夫鞭打、虐待。俗话说“物极必反”“麦穗纹”的厄运终于告一段落了。他们被英国商人何杰若救了,他们便又到了英国,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但好日子不久,闪又闯了祸,闪把何杰若的女婿摔伤了,他们被女婿赶走了,何杰若又将他们送到红狮客栈,闪做了拉客的马,但闪不服从,摔了许多客人,与此同时,阿格巴偷偷看望闪却被当做偷马贼抓进了监狱,闪的高贵血统家族书也被毁坏了。读到这里,我的心都碎了。
阿格巴他们还会遇到好心人吗?嗯,是的。曾经的英国商人何杰若的管家考太太十分挂念哑巴阿格巴,终于考太太带着糕点去看阿格巴,路上巧遇公爵夫人和伯爵,他们解救了阿格巴和闪,阿格巴本以为在那里可施展闪的威力,但命运就是那么不公,伯爵马夫总管崔先生否定闪是匹赛马,闪被沦落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伯爵要为他的爱马恶魔选妻),就在那时,闪展现出自己的威风,他将恶魔击败,获得罗珊娜芳心后,伯爵生气了,他把阿格巴和闪等赶到沼泽不管了。两年后,罗珊娜为闪生下后代——板子,闪的儿子在赛场施展威风,闪的高贵血统终于有了证实,马夫唤回闪和阿格巴,从此“麦穗纹”的厄运结束了,闪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它被称为“赛马之父”,而它的后代更是英国的骄傲。
闪的一生历经百折,从它出生到它牺牲,我们感觉到闪与阿格巴“爱与责任的力量”,学习阿格巴和闪,遇到挫折不畏不惧,冷静分析,从容应对,积极寻找证明自己的机会。
“风之王”——闪,我们都为你骄傲!
【篇五:一元钱的故事】
我们小区里,只有一家小卖部,叫“伯爵小卖部”,这家店开了有些年了,小区里的居民们一有需要,就会来这里买东西。
我家刚搬到这里时,就和小卖部里的阿姨混熟了,常常买扑克牌和零食,可以说,我们已经是这店里的“老人”了。
夏天去了,秋天来了,可太阳公公还是不肯偷懒,这可把我给害惨了!瞧,那炽热的骄阳,依旧高高地挂在天空中,我刚上完古筝课,乘公交车赶回家里,大汗淋漓。那烈日几乎要把我给烤焦了,我整个人蔫蔫的,感觉中暑了一般。
这时,“伯爵小卖部”五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我悲喜交加。“喜”是因为小卖部里有很多的“老冰棍”、“绿豆爽”可以解暑。“悲”是因为我口袋里唯一的两元钱已经被拿去乘公交车了,此刻身无分文。
能不能试着借一借?店里的阿姨心肠好,应该会同意的。可是,我每次到小卖部购买零食的时候,从来没有见到过谁拿了东西不给钱的。我的心里打起了小鼓。
面对越来越炙热的太阳,我心一横,走进了小卖部。阿姨看见我,黝黑的脸上露出了宽厚的一笑。她静静地坐在椅子上,轻声问:“需要点什么吗?”我的脸涨得通红通红,低下头不敢看阿姨的眼睛。我迅速从冰柜里抽出了“老冰棍”,关上冰柜的门,说:“阿姨,这个……我今天没带钱,能不能先借一下,我明天一定会还给你的!”
阿姨的脸上闪过一丝犹豫,她的眼中夹杂着疑惑。可是没过几秒钟,她就静静地说:“没事儿,你拿去吧!记得还就行,快回去吧,小心中暑啊!”最后一句话,她话语里有着关心,使我内心充满了温暖。说完,她又对我宽厚的一笑。
“嗯嗯!我一定会还给你的,我先回去了,阿姨,再见!”
“再见!”
我离开了小卖部,撕开包装纸,随手扔进垃圾桶,便尽情地吸允着它,我的舌尖顿时充满了凉意,身体飘飘然的,舒服极了。
第二天下午,趁着还是阴凉,我连忙带着一元硬币,飞奔到小卖部,将钱立刻交给阿姨,阿姨笑着说:“谢谢你啊,不必跑这么快的,又不急。”我呼哧呼哧喘着气,说:“不,阿姨,这一元钱是不急,可诚信很急。还有,阿姨,我应该谢谢你才是,如果你当时不相信我,我可能真的要中暑了。我很感谢你的信任。”阿姨又说:“可我也得感谢你的诚信不是吗?”哈哈!“阿姨,我觉得,你真是一个好人!”我由衷地说。“哪里哪里,都是些小事而已。快回去吧!等会儿天热起来了,可不要中暑啊!”“好嘞!阿姨,再见!”我说完便离开了小卖部,笑着,回家了。
诚信,是一个好人的标签。诚信,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我可不愿撕破这张标签,我更不愿拆毁这座桥梁!
【篇六:讲出一个精彩故事读后感】
我曾经读过一些类似《讲出一个精彩故事》的书籍,例如《大师们的写作课》、《小说课》,但是我都没有做到一字一句从头到尾将他们读完,这次,又是一本指导类的书目摆在眼前,我翻开它之前就暗下决心,要认真把这本书读完。我很庆幸我这么做了,因为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许多。
这本书在结构上来说非常令人舒服。它就像一位耐心的教师,一步一步教我如何讲故事,他当然不会忘了用一些精彩的例子吸引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要跑神,也会很贴心的在每一讲结束的时候帮我总结好这一节讲过的内容,甚至帮我把笔记都做好了。这样一来,就算这位老师中间有一些地方讲的太过于出彩,我也不至于忘记这节课的主要知识和要点。
当然,这本书让人能阅读下去的不仅仅是它的结构设计,作为一本教育指导类图书,作者的语言、用词、断句都非常恰当而到位。这样的例子俯仰皆是。例如“有些故事,浑然天成,不需要运用任何推展情节发展的技巧,硬是要使用技巧,只会窒息了故事。”作者的灵魂比喻更是为书本增色不少。“故事情节的发展就好像一个导引方向,假若将一个故事比作一个万象呈现的花园,讲故事者便是打开这扇窗子的人,故事的情节等就如路径,先后因果关系有没有散乱或者相悖呢?主要人物角色就是导游,有没有足够的魅力和亲和力,让你愿意专注投入聆听呢?故事的题材及细节相当于花园内的摆设和各类花木建筑,有没有相当的细致度和惊喜让你回味?”这一段巧妙的比喻生动而具体地说明了把故事讲出来、讲好一个故事能够带给读者的震撼和回味。最重要的,作者通俗易懂的解释让人大快人心,阅读起来丝毫不觉得有障碍或者疲劳。而作者对于一些日常生活中事物的留心再加上他独到的总结,总是能引起我的共鸣。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作者举的广告的例子“香水:约会成功的故事/白米:家庭和睦的故事/保险:渡过难关的故事/啤酒:都市奇遇的故事”这类广告生活中经常能看见,但是作者短小、整齐、又符合他的需要(“…的故事”)的总结,让我眼前一亮,同时又感到十分熟悉和亲切。
诚然,就算我读完了这样的一本书,我也不能说自己就一定能讲好故事了,“照葫芦画瓢”不一定是件好做的事情。书里面提到的那些基本的“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不是读完就能用好,而且生搬硬套肯定讲不出好故事。但是,反过来看,我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来分析、鉴赏一个已经非常成功的故事,却显得十分恰当,更妙的是,无论小说电影,这些规律也好定理也罢,都能完美契合。因为,成功的故事一定符合这些以它们为样本总结出来的规律,而符合这些规律的却不一定是成功的故事。孙洙在《唐诗三百首》的序言中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我想,在阅读完《讲出一个精彩故事》之后,我最大的收获或许不是能立马讲出一篇令人满意的故事(这显然也不可能,不然中考前我们早就集体抱着这本书读然后作文统统满分了),而是在对于小说、故事的鉴赏和分析能力的加强。作者在文中有一句用来讽刺的话,不知我把它引述到这里是否合适,“纸上谈兵的,只能做品论者”。我想,以下的内容主要是为了证明这“五类情节、六种人格、七个类型”能够而且足够用来分类、评价名著、斩获各类大奖的影片。
先说“五类情节”。我刚刚在文件夹里翻看了一下自己以前写的一些读书笔记,觉得还是缺乏了一些逻辑性,例如对于故事情节的分析,我可以从五类情节阶段展开,而不是依着自己脑子中“吱吱”的声音按着书的写作顺序(甚至不是时间顺序)来分析。
又例如,六种人格发展进程可以用来分析人物的变化以及发生的事情对人物的影响,我立马就想到了基督山伯爵(唐戴斯),从一个相信这世间美好的单纯年轻水手,变成了一个将自己曾经的敌人耍的云里雾里,主宰了他们的生死存亡的“魔法师”,而且越想越符合,简直就像为他量身定制的一样。这不只是个例,许多举世闻名的电影、小说都是如此,《肖申克的救赎》里的安迪;《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的盖茨比(当然,盖茨比只挺到了“流浪者”的阶段就凉了);《麦田里的守望者》里的霍尔顿;《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十五岁的船长》里的迪克等等。谁说文学中没有公式?任何一个出色而成功的人物设计仿佛都离不开人格发展的六个阶段,有些(基督山伯爵、安迪等)走过了这六个阶段,而有些只经历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阶段,但是他们的故事依然在世界搅起轩然大波。
关于那七个基本情节,它真的好像如来佛的手掌,一切都逃脱不了他的范围(仅以我看过的为例,可能有误):像《地心游记》《环游地球八十天》《神秘岛》《鲁滨逊漂流记》和诸如《流浪地球》《星际穿越》《后天》的科幻大作和《空中浩劫》《深海浩劫》等一系列灾难片,都可以归入“战胜恶魔”这一类中;《传奇的诞生》(贝利的奋斗史)《一球成名》等各种传记,能算入“白手起家”这一类;《金银岛》《格列佛游记》《失落的世界》(这三本典范~)就属于“探索旅程”;《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是个另类的英雄吧)《平凡的世界》(孙少平最后又回煤场也算是一种回归吧)收入“远离与回归”;《追风筝的人》(阿米尔追到了他缺失的“风筝”)完美契合了“喜剧”的定义(但我觉得放到“重生”会更好);而《了不起的盖茨比》(最后仍然在追寻“那盏绿灯”却“逆流而上,而那倒退的潮流不断地把我们推向过去的岁月”)从开头就奠定了他悲剧的结尾;那《基督山伯爵》及听着名字就像的《肖申克的救赎》纳入“重生”这个听起来最帅气的类别里。
我说了这么多,举了这么些例子,显然不是为了凑字数我想表达的简单概括来说,就是这本书里面所传述的内容让我很震惊,我从来没有想过,在语文这个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学科里,我认为最没有规律可循的写作(或者叫讲故事),居然有这么强的一致性,震惊程度不亚于初三发现“缘”字的右上部分不是“夕”的时候。那么这样,这本书还起到了一个更加巨大的作用:他在告诉了我我有多么无知的同时,也帮助我理解如何才能将语言学好、用好——追寻前人的足迹,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这本书甚至还有一点点激发了藏在我内心很深很深的地方的,讲故事的欲望,让我觉得自己应该开始写点什么,毕竟,“纸上谈兵的,只能做评论者”。
【篇七:推荐一本书】
【篇一:推荐《巴黎圣母院》】
今天,我要推荐一本书,是维克多·雨果写的《巴黎圣母院》。
维克多·雨果是法国文学史上卓越的资产阶级民主作家,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代表作有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在法国及世界范围内都有着广泛的影响力。高尔基对雨果有过非常高的评价:“作为一名诗人,他像暴风一样轰响在世界上,唤醒人们心灵中一切美好的事物——他教导一切人爱生活、美、真理和法兰西。”
我推荐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是这本书人物个性鲜明。其中有长相丑陋而又纯朴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有美丽动人又纯真可爱的吉普赛姑娘爱斯美拉达,有学识渊博而又阴险狡诈的主教代理克洛德·弗罗洛,还有年轻英俊却又虚伪卑下的御前侍卫队队长浮比斯·德·夏多佩……
我喜欢爱斯美拉达,也为她悲惨的结果感到悲哀。我喜欢卡西莫多,也为他忠贞的爱情表示欣赏。我不喜欢克洛德,但也为他那渊博的学识感到震惊。我也不喜欢浮比斯,虽然他英俊,出身高贵,但他却十分虚伪……
书中的人物有我欣赏的与不欣赏的,但每一个人物都是那样的鲜活、生动,共同演绎了一曲美与丑的悲歌。
这就是我要推荐的书——《巴黎圣母院》,感兴趣的同学也找来读读吧!
【篇二:推荐一本书】
我要推荐的书是《赵云传》,顾名思义,这本书主要写的是赵云的一生,该书的作者是曹伟,贵州人,出生于贵阳清镇,从小爱好钻研《孙子兵法》,用近三年的时间涉猎图书馆所有文学书籍,积累素材,最终完成此书。
这本书中的人大多都有鲜明的个性:张绣——真好战功,天生自以为高人一等;赵云——忠义之将,不敢违抗师言;重渊——赵云之师,赵云当上武将也全是通过他的教育,个性严厉,训练时让赵云以命制敌。书中还提到过许多战马:日行千里的赤兔马,能跳三尺的的卢马,赵云的夜照玉狮子马。
此外,书中的情节有许多转折:赵云认为自己的长辈们死了,找到了慕后老大杀了他,本以为自己的长辈乡亲们已经死去,结果只是仙人施出的幻术罢了。
这本《赵云传》中既有鲜明的人物,也有不可思议的事件,有万里挑挑一的兵器,也有众不同的故事。我在书中体会到了一个道理:若不是天下大乱,好多人终究不会落草为寇,贼与百姓之间只有一线之隔,所以真正的祸害是这个乱世。
如果你也希望有朝一日像赵云一样征战沙场,就跟我一样读读这本书吧!
【篇三:推荐一本书】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最著名的历史小说之一。它以真实历史事件为背景,把历史和虚构融为一体。大仲马曾经说过:“何谓历史?就是钉子,用来挂我的小说!”在数部挂在钉子上的小说之中,我最推荐的就是曲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基督山伯爵》。
它的情节一波三折,跌宕起伏。主要讲了年轻水手爱德蒙·唐泰斯因比唐格拉和费尔南陷害被捕,而且又遇到了为自己的前途不顾一切的代理检察官维尔福,被投入伊夫堡监狱。在狱中和法利亚神甫结成忘年交,并得知了藏宝地。神甫死后,他假扮尸体,逃出了监狱,找到了宝藏,开始了正义且残酷的复仇。
它的语言极其生动,还蕴含着哲理。基督山伯爵在临走前,留给了马克西米利安一封信,其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类的全部智慧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字:等待和希望!”就是这一句话,给了马克西米利安和瓦琅蒂娜极大的安慰。
它的内容不但充实,还十分耐人寻味。唐泰斯逃出监狱后,在大海中死里逃生,这是对于唐泰斯的一次至关重要的洗礼。基督山伯爵诞生了。可也是他的复仇让他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与上帝相提并论。只有爱才能使他得到救赎,爱黛的爱拯救了他,他们一起走了,去迎接新一天的太阳。
没有爱,人生就没有了意义。
如果你也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就去找来读一读吧!
【篇四:推荐《城南旧事》】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使人明智”,今天,我想推荐的书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书中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发生的故事。在这里,她结识了一群很要好的朋友,也碰到了很多念念不忘的事。作者以小英子的视角真实再现了当时高低贵贱、贫富差异的社会情况,展现出不一样的离合悲欢。
很多年前,有一位长相秀丽的年轻姑娘秀贞,她被人当成了疯子,因为她被一个无情的大学生狠心抛弃了。她刚出生的孩子被她的父母偷偷的扔到城南脚下,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小英子和秀贞成为了形影不离好朋友。
我最心疼一个人物是小偷,他之所以成为小偷,是为了供他弟弟上学。他每天都出去偷东西,但小英子却认为他是一个好人。一天,小英子无意间捡到一个小铜佛,经警方暗探得知,这个小铜佛就是小偷落下的,所以他被警方带走了,小英子失去了这个朋友。
这本书的的故事离奇曲折,能引发深思,如果你对这本书也感兴趣的话就去看看吧!
【篇五:推荐一本书】
最近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我觉得它真的很有趣,所以我要分享给大家。它的名字是《神秘的快递家族》,作者是两色风景。为什么我喜欢这本书呢?我想,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人物特点鲜明。故事的主人公夏一跳,本来应该是个穷人的,他的养父鲁大为了夏一跳,付出了许多,甚至为了夏一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来换钱。读到这里我确实被感动了。
第二,故事曲折多变。夏一跳的养父刚刚去世的时候,就得知自己原来是镇上最著名的快递员执手人的儿子,他秉承着父亲的意志,自然也当了快递员,他每年都会收到难得一遇的神秘快递的订单。
第三,内容很是丰富。《神秘的快递家族》,从发行到现在已经有了6册,真的希望我也能这么厉害,写出这么多精彩的文字。
第四,这本书每一册最后都有十分有趣的小剧场,有了这些小剧场,这本书就更加吸引人了。
就像书里所说的:“这里不是人生的五味,却蕴藏着你成长的“四库全书”;这里不是你成长的摇篮,却是你开眼看世界的故事。这里有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更有捉摸不透的世间奇迹;这里的故事短小精悍,却潜藏着无与伦比的智慧。”神秘的快递家族,是你值得信赖的良师益友,走近它,必将使我们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推荐的书,我会把它带到学校,分享给大家。
【篇八:《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在这世界本无所谓快乐与痛苦,只是一个境遇与另一个境遇的比较。只有那些经历最深切的悲哀中挣扎过来的人才能体会到最大的快乐。人类最大的智慧都包含在等待与希望。
——基督山伯爵
轻轻合上书,种种思绪涌上心头,他的那双刚毅冷酷而又忧郁的眼睛啊,深深刻入了我的脑海,深深刺痛了我的心。心怀着敬意注视着他,口中默默地不停地重复着他的名字——基督山伯爵
爱德蒙,在大仲马的笔下,它赋予他生动的灵魂,给与他健美的体魄英俊的面容,刚毅果敢的性格,宽阔的心胸。早期的他是一个阳光自信善良的快乐水手,他有美丽可爱的情人——美帝苔丝,他有慈爱的老父,他有很好的口碑,他有强硬的本领,他即将成为船长,那时的他是那么的快乐与自由,快乐的连走路都哄着小调,那时的他似乎是上帝的宠儿。
当他手中还留着情人的余温时,当他嘴角还遗留着幸福的笑意时,当他脑中还沉浸在未来美好的憧憬时,天空忽然狂风大作,狂风暴雨轰然而至!他的优秀他的幸福受到别人的嫉妒,因此被诬陷入狱,命运实在可恶,这个玩笑改变了他人生的轨迹!
如果说贫困饥饿是可以使人丧失尊严,那么失去自由对于一个常人来说就会失去理智,更何况是他——一个长年游走在海上的水手,一个充满追求和向往的年轻男子!没有自由这对于他比失去生命更为残酷。在伊夫堡那个人间地狱,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他在那度过了十几年的岁月,他由开始的相信法律会还给他清白,还给他自由。慢慢的开始绝望,他想到了死亡,用死亡来结束他的痛苦。也许对于一个失去自由的人没有比死去更好的方法能使他们得到解脱。可是仇恨的火焰却燃烧了这个念头“对我要活下去,我要复仇我要他们偿还我的痛苦”凭借这个念想他活了下来,可此时的他已失去了爱的能力,心中只有恨。无论爱也好恨也罢,现在他不再祈求真理,而是祈求记忆,记住每一个仇恨。
小说总是富有戏剧性的,在那看似丝毫无希望的监牢,却住着一个神奇的老者,他是圣者的后裔,有着巨大的智慧。在他的教导下,他有一个水手蜕变成一个博学儒雅深沉达练的伯爵。神甫的死亡,换来了他的重生,他成功的逃脱了,他自由了!如是他重回故里,获得了神甫的财产,应是王者归来!经历一个漫长的道路到他复仇的高峰以后,他的仇人都得到了双倍的痛苦,他站在山巅却看到了怀疑的深渊。每一次呼吸都唤醒了一种悔意,悔意与空气一同浮升起来,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了宽恕,携上海蒂登上白帆离开那个让他伤心的地方。去一个远离仇恨远离悲伤的地方,那里只有纯洁与善良那里只有希望!
看完这本书给我最深刻印象并非基督山伯爵复仇时的那种快意感,也不是他那伯爵府的富丽堂皇。而是伯爵的两次流泪的场景,一次是当他逃出伊夫堡,幻变成伯爵不再是爱德蒙的身份去参加海蒂苔丝的宴会,当海蒂苔丝双手奉上她亲手采摘的鲜果递给他时,他因为不吃仇家的果子,而婉言拒绝。看到海蒂苔丝,他曾经的挚爱,那双失望到绝望的双眼,他转过身去留下了一地清泪。那是为爱人而流的泪水,是圣洁而炙热的!第二次流泪是他携带上海蒂要留开时站在白色帆船上望着茫茫的海面,看到海的广博,是为人性而哭,是为而感动。站在船尾,他一个坚强的男人流下了眼泪,这种泪珠比古西拉和奥费亚两地的最圆韵的珍珠更为宝贵。
人世间会有太多的恩怨情愁,在我们无助、绝望、憎恨的时候,我们可以想想爱德蒙,也许我们不能像他一样快意的掌控一切,但是所有的情感都可以在人性的光辉下释然!基督山伯爵那个伟岸的身影让人铭记!
【篇九:我以书为知己】
书籍是人终生的伴侣,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陪伴着我成长,见证着我从一个幼稚无知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博学多识的少年,月以李白为知己,鹤以林逋为知己,我以书为知己。
阅读世界名著,拓宽我的人生视野。
升入小学后,各种世界名著就成了我最常读的书籍,我常常捧一本名著,沉浸于作者对人生的感悟之中。读完《基督山伯爵》,我不禁为基督山伯爵的精彩的复仇计划叫好,也对作者笔下人性的善恶略有领会;读完《红楼梦》,我为四大家族的凋零而叹息,却也依稀领悟到四大家族就是一个王朝的缩影。一本本名著,让我对人生的理解日渐深刻,让我沉浸在纸页间,若有所悟。
阅读古典诗词,加深我的人文底蕴。
到了小学高年级,我逐渐对古诗词一见钟情。我喜欢捧一本《唐诗三百首》或《苏轼诗词解》,感受古代文人墨客智慧的结晶,领略“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的喜悦,“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愁绪;感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高洁,“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阅读古典诗词,使我的文学底蕴日渐深厚,也让我的写作,下笔有神。
阅读科幻小说,丰富我的科学知识。
升入了初中,我又喜欢上了科幻小说,常常沉浸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无法自拔。我因《三体》中宇宙的真相而震惊,因《银河帝国》中宏大的想象而赞叹,因《球状闪电》中对生死的思考而感动,因《银河系漫游指南》的荒诞不经而捧腹。阅读科幻小说,增加了我对科学的兴趣,也让我的科学知识日渐丰富。
我以书籍为知己,书籍陪伴我成长,漫漫人生路上,总要有书籍为伴,让那一缕书香,永远保留在我们心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