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狼子野心改写成白话故事】
当阳光散去最后一丝余晖时,便渐渐隐没于西边低矮的的树梢下。枝叶摇曳,树影婆娑,一重一重的,叠嶂着。漆黑的苍穹缀着钩微黄的弯月,弓刀似的;再就是几颗稀疏简单的星星儿,星子就像是镶嵌上去的,遥远而渺小,看上去就像是钉在沉重夜幕上的钉子。夜静得有些彷徨,“吱吱”落叶被碾碎的声音如一粒惊石打破了森林的宁静。
“呵!老兄,这笔生意谈成了,好处定然是不少……”富豪一边笑着与旁人谈着生意。突然“呜呜”的声音闯入他的耳帘,顿感脊背发凉。按捺住好奇心,屏住呼吸,循声一步一步走向那草堆。心中默念三下,一下子掀开稻草:呀!什么啊!原来——原来是只狼!他急忙环顾四周,确认并无母狼踪迹后,从包中掏出一大块方巾正欲带走那嗷嗷待哺的小狼。同伴走上前来,提灯一照,把便吓得半死。颤抖着指着那俩小狼,词不成句:“这……这是狼哇!你……你想干什么?”“养啊!”富豪淡定回答。“不!不行!这是狼啊!会吃人哩!你还要不要命!”“它,它还小……”“不行,它早晚会是祸害的!”富豪动摇了,心又转念一想,这狼崽连眼睛也没睁开,我把它从小养到大,何愁没有感情?便道:“我相信我的判断!”同伴无可奈何地扭头走了。于是,尚在襁褓中的俩狼被富豪带回了家。
风轻花落定,似水流年般已挥去了一个年头。昔日幼小的狼崽已有半人高了。估计是和狗呆的时间久了,竟会摇起硬邦邦的小尾巴讨好主人。别说那顺滑洁白的皮毛,单单是这水汪汪狗似的大眼睛便让主人放下所有戒备。久而久之,谁都忘了它是只狼。
那是个悠闲的下午,主人会完客后,困极了。于是,摇摇摆摆地揉着眼睛,鞋也不脱,直挺挺倒在客厅的软塌上。正当他鼾声震天,睡地正香时,“呜呜”似是听到了猛烈的犬吠声。这叫声或愤怒、或紧张、或激动,唬得主人从梦中惊醒,紧握拳头,擦擦额间冷汗,四下张望,但空无一人。主人虽是有些纳闷,但困得撑不住又睡了下去。可刚一合上眼皮没多久,那古怪的声音便又作对似的又出现了。主人心理是又气又疑,微微垂下眼帘——装睡!突然间窜出俩黑影,好家伙!居然是他的两只“爱狼”!那狼瞪着泛着幽光的眸子细细端详主人,张开腥臭的大口,伺机扑到主人身上,想一口咬断主人的喉咙。群狗自然不从,围在主人身旁忠心护主,阻止狼的进一步前进。主人看得分明,气在当头,不想他最爱的两只狼竟然背叛他。当即喊来家丁,照狼头劈下。那狼发出一声惊嗥,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事儿是听堂侄虞惇说的。狼子野心的确不虚妄啊!那凶恶的本性只不过被深深隐藏而已。表面上装作亲热,背地却心怀不轨,这可不仅仅是它的野心。
很多人都纷纷惊异于狼的狡猾与善于伪装,佩服富豪的勇敢果断,可都没意识到禽兽不算什么,但这人回家途中遇到俩狼为什么不一走了之,反而优柔寡断再三思虑留下狼?面对同伴的好心规劝,反而不予理睬?为什么要引狼入室?为什么要给自己留下祸患?这岂不是自取灭亡?
【篇二:温暖的手】
眼看电梯到了,我还在十好几步开外。
“等等!等等我!”我飞快地冲向电梯。正在等电梯的是18楼的一位老爷爷,他听见叫喊声,回过头来眯眯眼,认出了我似的,回答:“唔好急啦,我等你就系了!”说完,便发出他那标志性爽朗的笑声音,这种不加任何掩饰的、善意的笑,让我如沐春风。但是,我对他印象最深的,还是他那双透着岁月痕迹的大手。
电梯的门是红外线感应的,所以只要把手放在两个电梯门中间,门就不会关。爷爷面对这电梯没有进去,只是把手放在电梯门之间,不让它关上。他正回头望着我,慈祥的面容,大约180cm的高大身躯,我不知不觉的生出几分莫名的安全感。我走进了电梯,按下他住的18楼与我住的27楼,再抬头看向他。他并不着急上楼,而是向外探头,环顾四周看看还有没有要乘电梯的人。确认完毕,再走进电梯。回头的那一瞬间,他不经意间对上了我的眼神,怕我误会什么似的,解释道:“我净系睇睇还有冇人要搭电梯!”我点点头,心中不由得对这个老爷爷多了几分好感。电梯徐徐上升,爷爷用一种温柔的语气问:“妹妹你食咗饭冇啊?”我虽听得懂白话,但是不太会讲,只好回以生涩的白话回答:“冇啊,依家返去食。”他笑着点点头,叮嘱了我一句:“天冷了,多加件衫!”面对这样的陌生问候,没什么经验的我又一次点点头,与他道别。
回到家,我向奶奶提及此事,奶奶没问我他的住处与长相,就猜出了他是那个住在18楼的那位高大的爷爷。看我疑惑的样子,奶奶笑着解释说:“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呢!之前在楼下买菜,他还帮我提过菜篮子来着。可惜我们的语言不通,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他。”我回想起爷爷像是认识我的样子,应该是看到了我在电梯了摁了27楼,就猜到我是奶奶的孙女吧,毕竟27楼就只有我们一户人家,而且我也常常在电梯里遇到他。
没几天,我带着妹妹下楼拿快递,电梯在18楼停了下来,是那位和蔼的爷爷!我笑着与他打招呼:“爷爷,去散步呀?”“系呀,你食咗饭冇啊?”“食咗。”“呐,我畀个糖你们食哈。”说着,他从口袋里变魔术似的,拿出几颗小孩子爱吃的水果味软糖,分给了我和妹妹。那双捧着糖的双手吸引了我,大而宽,有些许粗糙,掌纹像几条小蚕,却给人一种有力又可靠的感觉。妹妹吃着糖,向爷爷道谢。而爷爷像是理所当然一样,摆了摆手,说:“冇事既啦!”说完,用那双令我难忘的手,抚了抚妹妹的头。
后来几次邂逅,也都是在电梯里,我们有时拉拉家常,有时聊聊他年轻时参军的趣事儿,渐渐熟络起来。
再后来,我上了初一,又上了初二,因为学业的加重,放学时间的推迟,我与那位爷爷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从天天见,到一周三两次,再到现在的一周不到一次。但是,每次乘电梯上楼,却还时常想起爷爷那句有温度的话:“多加件衫!”想起爷爷和蔼可亲的笑容,想起爷爷关怀的眼神,想起爷爷温暖的手。
【篇三:我与经典文学的虚实】
至此,我于《红楼梦》的认知总之是狭隘而片面的,一位喜读文学作品的朋友曾说《红楼梦》中多诗,叫人读来晦朔生隐。
其实说来,这位朋友虽知识面广泛,可碍于市侩的生长环境,不免有些愤世嫉俗。对于她的言谈,大约只可听得三分,可对我大小造成了影响,所以我长久以来规避着《红楼梦》一类的经典书籍,从未真正阅读过,便更谈不上品味。
《红楼梦》的诞生时期,位于历史的交错阶段,运用的是叫人略微难解的古白话。我喜爱鲁迅的文学,自然也喜爱他那种白话稍夹儒味的笔风,可面对真正的古白话,我是敬畏而懦弱的,离我们已略有久远的文字只有在脑中千回百转,弯弯绕绕长久才能真正理解。
理解也并不是吸收,倘要将所读真正吸纳,那又是长久的过程,这实在使人疲累。所以我选择了躲避,远远离开那些生动却令我惊惧的文字,在这软弱的躲避中,我失掉了许多与美好接触的机会。
在学校,我的班主任老师正是教授语文。他也是一位善读之人,四大名著中他最喜《三国演义》。他曾说,他已将此书通读了三遍,对于每个情节,每个人物都能给出读到的见解。
同学之中也不乏智流之辈。他们能熟流地解说书中的许多片段,与人谈论自己的意见与想法。所以,上课时我最惧怕的便是谈及名著尔尔。
我不愿暴露自己的浅薄与无知,每当他们提及名著时,那飞扬的神采一遍遍撞击着我的神经。于是我一次次地暗下决心,要认真读过这些书籍。可每次转眼,我都会迅速将其抛诸脑后。所以,我永远一边自溺于自卑,又一遍抛却着努力。
《红楼梦》被称为当时文学的巅峰之作。这其中自然不无它的道理。即使现今我还从未真正阅读过它的原文。了其中满蕴的中华古典文学之美是可想而知的。关于人物的塑造,它无疑是万分成功的,这其中的每一个人物独独拎出,无一不是经典。
倘若我继续对它作出任何评价,大概都会显得做作、僵硬而虚假,即使是我已写下的这星点词句,都是对于文学作品评价的一概套路,缺少了许多的主观意见及真情实感。
此时此刻,即使我当真对此书的某一片段、临时抱佛脚地写下一篇评论,也还是少了意义与意境。所以我还是只写了自己关于《红楼梦》的稍许真实。
我一直在网络与作文中叫嚣着中国文化的传承,可实际却没有丝毫的作为。这实在自我相悖,或许往后,当真该对我自己的口口狂言与梦想做出真正第改变。
【篇四:的老师作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我们离开了小学的童年,开始了初中的生活,离开了我的老师;离开了我的同学;离开了我最亲密的母校!但我最终忘不了我的老师——李燕老师!
她是一位友好的老师,似小孩初中,似老师,似婴儿,她在四年级开始担任我们的班主任,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嘴巴,笑起来让人看了真舒服啊!她很漂亮,在我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一位善良的老师了!她上课很有趣,下课像个活泼的小女生一样。有一次,李燕老师下课时,与我们说白话,李燕老师用白话说起我们的名字,说得我们笑逐颜开、哈哈大笑的,在与她度过的3年里,有酸、甜、苦、辣,但最使我难忘的甜了,每当我想起她,我就会想起了她的笑容。有时候,我觉得我们太对不起我们的李燕老师了,因为,我们经常惹得她生气,惹她哭,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得自卑啊!
我多么地希望能够回到小学的日子了,多么希望回到与同学的相处,假如回到小学,我会更珍惜我的时光的,一定不回浪费。
但是,李燕老师已不在这个学校了,她在深圳市内,假如没有同学受了伤,那么老师就不会走;假如不把事情闹大,老师就不回伤心!我最最最难忘的老师,你一定要常常回来看我们哦!
【篇五:狼子野心改编为白话故事】
清朝时,有一户富有的人家。这个人家的主人心地善良,心肠很好,常常帮助别人。
有一次,主人外出游玩。他正玩得尽兴时,听见旁边的灌木丛中传来微弱的叫声。拨开灌木丛一看,是两只受了伤的小狼,它们的母亲并不在它们身边。看着楚楚可怜的小狼,主人顿时心生怜爱,命人把小狼治好带回去和家犬在一起养。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两只小狼与狗在一起相安无事。而两只小狼也越长越大,渐渐地,在这群狗里显得十分特殊。小狼的毛是黑白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看起来十分威风。主人一呼唤它们,它们便马上跑来,很是驯服。主人竟然忘了它们是狼了。
一天,主人之子高中状元,前来贺喜之人络绎不绝,水泄不通。主人接待客人一天一夜,实在熬不住,便在白天接待客人的正厅睡着了。睡得正香的时候,忽然听见狗们愤怒地“呜呜”叫着,瞬间被惊醒,坐起来环顾四周,发现没有一个人后,才舒了一口气,擦擦额头上的冷汗,心里嘀咕道:这些狗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叫?真是扰人清梦,烦人至极!他睁开迷迷糊糊的眼睛,却看见了两只黑影从门前一窜,便跑走了。于是主人转眼一想,有了!可以伪装睡觉啊,借此来看看那两黑影是谁。这样想,他重新躺下,眯起眼睛假装正在呼呼大睡,眼神来回瞟着。忽然,看见门外冒出了两个灰色的身影,想要进屋。可是狗们挡在它们面前,不让它们进去。面对比自己要高大很多的动物,狗们毫不示弱,凶狠地叫着。主人正思量着该怎么办,忽然一惊,看见一道身影冲出包围,向他奔来。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狼狗紧紧地跟了上去,咬住了这个东西的尾巴,只听见一声惨叫,主人这才看清那道灰色身影原来是那两只狼!主人十分愤怒,他把这两只狼杀了并剥了它们的皮,卖给了商人。
狼的本性凶残,确实不虚妄啊!然而野心只是被隐藏起来了,表面上对别人好,暗地里却心怀不轨,这就不仅仅是野心了。禽兽就不必多说了,但这个人为什么要为自己留下祸患呢?
在日常生活中,像狼一样的人是有的,我们尽量不要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并用自己的眼睛去分辨那些人。
【篇六:我是这样长大的】
在成长的每一个岔路口,我都拥有一个向导。
——题记
躯壳是薄而脆的酒杯,“迷惘”再三地饮尽,“幸运”总是重新斟满。当我再一次面对人生岔路时,蓦然回首,我发现,幸运真是我的专属。
在年幼无知的一年级,我与“好学生”背道而驰,是那个叫裴瑞一的小子,阴差阳错地让我买进正轨。没有他的挑衅,我不会搭理“学习”二字;没有他的较劲,我不会迫于压力披星戴月;曾经欢天喜地,以为赢回的是“幼稚的尊严”,如今回头,才发现自己赢回的是成才的基础。现在裴瑞一已是一高的年级第一,显然名副其实的“考神”。可当初我哪知道,正是这样光鲜的人让我不至沉沦。我何等幸运。
三年级,我正与裴瑞一斗得如火如荼。却总因写作几次败下阵来。现在回想真是可笑,我那时的水平三个字“流水账”,“今天我吃了……中午我吃了……晚上我吃了……真好吃啊。”流水风格可见一斑。于是便去了市里上了一作文班,可哪知就是这位王老师让我作文水平与日俱增,还决定了我之后的学业。在王老师的指导下,在那一年里,我积累了大量的素材,写作技巧,写风也在那时形成。可如今却因懈怠,挥霍完了收藏,不再文思泉涌,简约干练。语言也回归叙述型的白话。王老师说过:“作文不是白话,而是语言,语言是艺术。”
我还因为王老师的劝说,转学来到了华龙实小,接受更全面的教育,事实也的确如此。而自从到了华龙实小我的学习成绩又进一步提高。又遇到了许多学习上的伙伴,生活上的兄弟。班主任邵老师则接任了指路人,她帮我纠正了学上的陋习,介绍适合我的学习方法,于是我逐渐成为所谓的“尖子生”,跟做了一场梦一样。
而初中呢,开始时成绩不错,到了初二,由于贪玩,成绩下滑,在想攻入前十却是很难。对此我一蹶不振,想就此放弃,当时的班主任王老师及时唤醒了我,我开始了追逐。直到现在,各科老师都在不遗余力地帮我。我也感叹:我很幸运,遇见了巨多贵人。是他们铺就了我幸运的路,让我一路坦荡。
即使再艰辛,我都会努力一把。
活下去,总有一天我们会笑着缅怀过去的艰辛。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