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书中徜徉】
你曾坚持读完一本书吗?你曾反复读过一本书吗?
要是自己知识丰富,一遍看完是任务观点,要想事半功倍,还是得继续向前走。五线谱上每一个音符都引领着一首曲子完美的奏乐,你走在读书的道路上每个挫折与快乐是你从中品味到的果实,是甜是酸!那还是得从中慢慢体会。
行走在《读者》的世界里,让我发现只是就是靠坚持不懈的积累所得。虽然这类书往往只是一个个小故事组成,但引领你走向大智慧。一篇篇的文章看过去,犹如进行一次智慧的旅行、心灵的沐浴。《读者》似良友,常伴长相知。我喜欢《读者》他让我感受酸甜苦辣咸的味道。当你回首重读已读过的《读者》你会发现文章的可读性。美,也是一种升腾的能量在围绕着你,更会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行走在《读者》的世界里,你踏进的第一步会有卷首语的出现,对我影响最深的就是卷首语部分的文章。这里面的文章挺有震撼力、经典性的,还很有新意。读后会让你受益匪浅的。我记得曾读过《读者》中卷首语部分的一篇文章《走向光明的所在》说的是阳光的苏醒照亮了世界万物,变得富有生机,并从感观给予了阳光更美的诠释。由此引出阳光不只来自太阳,也来自我们的心。只要我们心里有光就会感应到来自世界的力量。打开心内门窗,走向光明的所在。文章的深寓哲理,让我体会到光的力量,心灵美的重要。这第一步会像涓涓细流慢慢引领你走向光明彼岸。让我们《走向光明的所在》吧。
行走在《读者》的世界里,也许你曾为某一篇文章感动而流泪。也许你曾为某一篇文章开怀大笑。也许你曾为某一篇文章而哀伤……这是你的全神贯注、身临其境,细细品味《读者》会为你带来一片“静”,帮你带走世俗的纷扰。让你感触到人生中不带任何修饰喜与悲。
《读者》的世界需要深入去理解。不只是《读者》这一本书需要这样,要做到举一反三的效果就得记住反复两字,不管遇到何等的挫折,都不能轻言放弃追求。因为我们知道人生会有潮涨潮落。相信爱读书者必得大智慧。
在《读者》的世界里我原做一名忠实的读者。
【篇二:读者伴我成长】
“偷得浮生半日闲”。如今得社会高速发展,品一杯香茗,静读一本好书倒成了一件奢侈时光的事情,在数个躁动的日日夜夜中,《读者》是一味良药,伴我变得简单如一,变得恬静如水。
壹人生若只如初见
那时,刚入小学不久的我,便喜欢迈开小肉腿,往家周围的书店里跑,哦,那本有着蓝白色封面的书,似乎很好看,不足之处就是放的太高了。我踮起脚尖,一只手小心翼翼的按着书架,一只手卖力地往上够,哎,偶然间的惊鸿一瞥,另一本书插图极雅致的薄薄的书,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好奇的翻开第一面,当时识字不全的我,看着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组成一篇文章,内心暗叹“字”到用时方恨少,可它总能吸引我继续看下去,稚嫩的朗读声磕磕绊绊的传来。初遇《读者》,伴我度过一个暖意融融的午后。
贰一弦一柱思华年
六年级时,老师推荐我们去阅读一些有益的杂志,首选便是《读者》,下课后,老师见我对《读者》很有兴趣的样子便笑着从书架中抽出两本来递给我,让我去仔细的品读里面优秀的文章,此时的我如获至宝,兴奋地亨起了小曲,摩挲着苍劲的“读者”二字,不禁想起多年前的那个午后,那日放学回到家来不及放下书包,把作业抛到脑后,拿起一本便在不知不觉间沉浸其中,我似一颗久未逢雨的幼苗。贪婪的允吸着知识的甘霖。我犹爱“卷首语”,它是本章的精华,一件小事,一种哲思,浅悟一人生,不同心态亦有不同悟。“文苑"里,借鉴写作;“人物"中,感受风采;“点滴"事,以小见大;“社会"上,看破百态……我喜欢读者中的每一篇文章,虽想多读一些,但又觉“增一分太肥,减一分太瘦",它抓住了我的心,抓住了我的灵魂。我在暑假时只要去书店必买一本《读者》,现在每当翻开一本曾经看过的《读者》时,总会想起那段美好的与他相伴的时光,不察时间的流逝。
叁此情可待成追忆
现在若是有时间的话,我依旧会买一本《读者去打磨浮躁的心,不过这样的机会不多,但是,即便如此,我也常在走入迷境,感到迷茫无措时,去回味它,是它一直引领着我走向光明,我不愿让《读者》在记忆中深锁,它会伴着我走过之后的岁月。
《读者》是世人世事的解读者,我是它的阅读者。它伴着各行各业的人在生活中变得热爱阅读,沉下心,懂得阅读,做《读者》的读者,在纸墨中享受美好的年华。
【篇三:知识永远不会“褪色”】
这是一些褪色的年代久远的杂志。当我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泛黄的封面上,“读者”两个大字映入眼帘。随手翻开,即是这一期的卷首语:“最近有人见过我吗?”只这一眼,便让我爱不释手。
妈妈告诉我,这是她很多年前就一直喜欢的一本杂志。从1981年创刊至今,已整整三十余载。据说,曾经有中国人的地方就有《读者》——这是一本多么有广泛影响力的书啊,我开始细细品读。
1996年四月的这一期中,《道义之债》讲的是美国的洛迪,由于一次抢劫,使别人损失了18000美元。他便觉得这是道义之债,自己一定要还清,即使这个还债过程一直持续了31年之久——道义之债虽然依法无需偿还,但高尚的人却会自愿偿还。而这种精神,这种高尚的品质,在如今的社会,是多么的值得人敬佩,让人反思啊!《雪域格桑》却告诉我们,人要坚强,要努力向梦想去前进。现实中的故事也印证了这些事实——袁和是一位上海姑娘,她付出了比别人更艰辛的努力,终于踏出国门学习,但是却得了癌症,但她还是努力学习去读硕士。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她终于拿到了硕士学位证书。但没过多久,就被死神带走了。袁和以她的勇气和毅力,在异国他乡塑造了中国人不朽的形象,我不由得为她点赞!
《读者》每一期的封面,也是与众不同的。或油画,或摄影,简约而大气。中间的漫画插图,更是我的心头之好。简单而夸张的手法,让人从中懂得真、善、美,引起心中的共鸣。
如今的《读者》,内容与形式与时俱进,赢得了更多人的喜爱与拥护。我喜欢它的“旧”,也喜欢“新”的它。——这,就是《读者》给我所带来的阅读的快乐和收获知识的喜悦。
不管是旧版与新刊,它们都是我的“心灵鸡汤”——知识,是永远不会褪色的!
【篇四:爱在阅读中】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积极参与了,接下来我与大家一起分享《读者》。
隐约记得是初一下半学期刚开学时,空闲时想打发一下时间,便问同学借了一本《读者》,但当我翻看了几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个个深深的哲理,让人不得不佩服作者的聪明才智。
我有一个习惯,看一本书,总是会认真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非常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个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印象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文章。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不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丈夫也因此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儿子的学校。突然,她的病犯了,竟然在马路上手舞足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足观赏。儿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不由分说,便抱住了她,叫道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儿子不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儿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现在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个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真的真的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间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不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兴奋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现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不起都没有,现在想想我那时真是不懂事,现在,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很多,让我明白了一个个大道理,了解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个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喜爱《读者》,希望你也能喜爱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