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丁举人的作文

【篇一:孔乙己的长衫】

作者首先描写了一下这件长衫: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一细节看出了孔乙己好喝懒做的性格。但他为什么不脱长衫呢?

长衫是孔乙己与有钱人唯一的联结点。脱下它,就是脱下了作为读书人的尊严。“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比任何事都要高,他一个读书人,怎么能和短衣帮的人相提并论呢?即使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短衣帮”一样,也不能卑下地成为他们,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读书不好,“短衣帮”只能受到人们的轻视,只能在外面站着喝羼了水的酒;读书也不好,科举制度只能碾压你的身心,最后把你扔进社会的角落,让你钱比“长衫”少,干活也没“短衣”会。被无情的社会挤压成只有长衫这空壳却没有灵魂的悲剧人物,是这种冷漠无情的社会所具象出的人物。

可孔乙己最后还是被迫脱下了长衫。那时他已被丁举人打折了腿,他只能用双手走路。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他以前认为穿着长衫,偷些书还可以让他成为一个读书人,现在他是彻底从“长衫”的队伍里被踢出来了。那长衫再也不会维护他的那点面子和尊严,只会让更多的人轻视和嘲笑他。

通过长衫,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么多人物的性格,从而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长衫不愧是整篇文章的点睛之笔。

【篇二:读书是一种养分】

当我满心感慨,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当我提笔撰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当“读书”二字渗透于我心的时候……我的心是揪着的,但我明白:读书是一种养分。

一个网络写手曾经说:“长得不咋地,就多读书吧!”回首生命中已经走过的15年,我读书的日子并不多;反而越来越喜欢旅行。而如今,我不喜欢读书,读书也往往令我头疼。但是我知道:十五岁,读书的姿态是最美的。

我喜欢鲁迅的文章,遨游在书海之中:我感受到了迅哥儿在百草园的童年;我热泪盈眶于迅哥儿与藤野先生的雪白深情;我为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所动容……或许这些,教会了我感恩,教会了我做人、教会了我写作。

当我热衷于书香的时候,或许我还背负着如山的功课;当我有读书的欲望的时候,已经困了。若青春年华逝去了,不知是否还有静心读书的日子。

曾几何时,梦想过十年后的中午:一个拐角的小店,安静而又闲适,空气中弥漫着书香的味道。没有长衫和短袄;没有酒和茴香豆;没有丁举人和掌柜;却有孔乙己。

梦想着有一个阳光午后,孔乙己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犹如雪厚的眼镜,孔乙己是坐着写作的唯一的人。小店的二楼是孔乙己的作品展,或许每一个路人,每一颗尘土都被他记录在了文字里;这里的小店,时图书馆,是文学社。

走进小店,最先看到的是孔乙己用繁体软笔字写的:在漫天的星光里,用平静的文字祭奠着无声逝去的年华;无处飘落的金黄,片片叙写着我的伤感。

当我拖着沉重的箱子早已累得疲惫不堪的时候,当我在抱怨生活的不公时,当我因失业而思念家乡时,当我路过那个拐角时;孔乙己叫住了我,递给我几本书,并说:“孩子,读书吧!读书是一种养分。”当我走进小店时,我又多了一份释然。

当百度出孔乙己时,鲁迅的脸如绍兴的青石板;我知道我在幻想,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梦境,但我知道那份释然就叫二月花文学社,那份释然是写作。

或许在梦里,孔乙己说:“读书是一种养分。”当我醒来,一切烟消云散,我的眼睛湿润了。

【篇三:孔乙己之死】

孔乙己在众人的哄笑中,有他的手,艰难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耻笑。他的脑海里有一双双鄙视的眼睛,有丁举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时候长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着自己用来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伤心刹那间涌了起来。无数次的考试,无数次的失败,无数次的被嘲弄,无数次的尴尬……心中的冷比这冬天凛冽的风还要冷。无数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夹袄,戳破了他已经在滴血的心。

就这样,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鲁镇的小巷里没有目的地挪动着,蠕动着。那两碗酒带来的丝丝暖气渐渐减少,渐渐消失了。他的身后,留下了暗红的血痕。终于,城隍庙出现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谷祠的门槛上,烟熏了无数年的城隍老爷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着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会跪拜过无数回的城隍老爷冷冷地打量着他。忽然,城隍爷的嘴角动了几下,幽深的声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这几个字怎么到现在都没写成功?”孔乙己浑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开他吃人一样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庙门口的墙角。

阴云渐浓,夜风更劲,雪珠过后,雪花开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着迷迷蒙蒙的夜空,渐渐合上他浑浊的眼睛。恍惚中,他灿灿然坐在高头大马上,披红挂彩,前有回避肃静,后有锣鼓喧嚣,远远地,丁举人笑逐颜开,小步疾趋:“孔大人……”

……

第二天,雪停了,孔乙己成了一坨冰。几天后,孔乙己所在的地方,渐渐化成了一滩污浊的水。

这回,孔乙己是的确死了。

评点:虚实结合,孔乙己死在了他的梦中。作者理解了原文的写作意图,并且具有了小说特征的雏形,本次习作,基本成功。

【篇四:孔乙己中举】

正午的咸亨酒店一如往日,劳累半天带着汗味的短衣帮站在柜台外,端着温好的黄酒喝。穿长衫的主顾们照例在里间,点了菜,坐着喝酒。这几年,长衫主顾更多了,酒价也涨到了十文铜钱。

我仍然专管温酒这项无聊的工作,在老板的再三调教之下,我学会了羼水技巧,老板看我也顺眼了。我的工作很轻松,我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站在柜台里听短衣帮讲一些或真或假的新鲜事儿。“听说了吗?咱们这儿中了个举人,姓孔!”另一个附和着:“是不是孔乙己的本家?”“胡说,孔乙己也许早死啦。那个迂夫子怎么能和孔举人有关?”立刻有人反对。

真是无巧不成书,话音刚落,一台八抬大轿抬向酒店,四位差役在前面开道,后面还跟了一群人。“孔举人到!”一个差役扯着嗓子高声喊道。我看见豪华的轿子停在酒店门口,一个侍从挑起轿帘,出来一位身穿锦袍的高个子。尽管他气度不凡,但是我从他脸上的疤痕还是准确判断出他正是孔乙己。

老板从里间出来,先是惊愕不已,继而满脸堆笑地鞠躬:“欢迎孔大人光临!”然后对里面高喊:“给孔大人上茶备酒!”孔乙己向众人抱拳施礼,然后让随从呈上一包钱。孔乙己说:“公务在身,恕不久留,现将我欠的酒钱连本带息一并还上。”老板连忙再次施礼:“岂敢岂敢,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孔乙己递过钱,执意奉还,一番谦让后,老板把钱紧紧攥在了手中。孔乙己在众人簇拥下走了,老板感叹道:“孔大人,真君子也!”

后来,听说孔乙己到了丁举人家,丁举人早备好酒菜,他看到孔乙己一瘸一拐,表情极不自然。宾主寒暄一番后落座,丁举人端起酒杯,说:“你我同桑梓,以前有失亲近,以后我们就是亲兄弟!”孔乙己谦卑地应道:“丁兄抬爱,我高攀了。”酒过三巡,丁举人关切地问孔乙己的腿伤,孔乙己红着脸说先前跌的。“以后走路要小心啦!”丁举人亲切地叮嘱。孔乙己苦笑了一下,这次没有违心道谢,他的心在隐隐作痛。

再后来,孔乙己去京城了,据说还带走一个当年向他讨茴香豆吃的孩子当书僮。孔乙己对我们咸亨酒店是有感情的,他从京城派人专程给老板捎来酒店的招牌题字,老板奉若珍宝,请人制作了一块金字匾额,挂在门口,孔乙己的真迹则被老板精心珍藏,秘不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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