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探寻生活之美】
草木葱茏,绿叶发闪,疏影中,映衬着大自然纯洁而鲜艳的唯美;杨花迎面,飘飘洒洒,扰人处,呈现出“不斗秾华不占红,自飞晴野雪蒙蒙”的高洁之美。和煦温暖的春光里,品读汪曾祺先生的《人间草木》散文集,犹如打开了发现自然之趣的眼睛,启迪去探寻生活之美。
《人间草木》散文集,短小凝炼,作者汪曾祺先生以平淡诙谐笔调,描绘眼中的花草树木,鸟兽虫鱼,记事于细微之处发掘生活之趣,抒发生活之情,传递生活之美,叙述看似平凡无奇,朴实无华,却赋予草木以情调和生命,读后让人如临其境,清静安逸
“大青山到处是山丹丹,开七朵花、八朵花的,多的是。”“山丹丹长一年,多开一朵花。山丹丹记得自己的岁数。”平铺直叙的语言,娓娓道来,无刻意修饰,无华丽辞藻,我虽无缘与山丹丹花邂逅,却顿觉眼前浮现出一幅灵动的画面:漫山遍野,浓墨泼洒,摇曳生姿,苍劲豪爽,回味无穷……那是怎样的一种朴实及力量之美,又是怎样一种积极上进的精神之美,花的灵魂跃然纸上,直扑心底,让人肃然起敬。
“玉渊潭槐花盛开,像下了一场大雪,白得耀眼。”“来了放蜂的人。”“面熟了,她把面捞在碗里,加了佐料,撒上青蒜,在一个碗里舀了半勺豆瓣。”每一句都是那样的平实,那样的富有生活气息。一粥一饭、一针一线的描写,将温馨藏于柴米油盐之中,将浪漫融入四处为家的漂泊中。玉渊潭槐花类雪似银,换来养蜂的恩爱夫妇,蜂自飞,人质朴,尽显无需雕饰的自然之美,心灵深处的善良之美。
花如此,人如此,雨亦如此。《昆明的雨》让人仿佛亲临其中,那种类繁多、味极鲜腴的菌子,酸甜的果子,苗族女孩娇气的叫卖声,令人垂涎;那细碎的木香花绿叶,饱胀的花骨朵儿,在谈天叙旧中,顿生淡淡乡愁。“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这便使些清净与忧愁笼罩在心上了。“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不正是这种情景吗?又可称:淡淡伤感屡屡温馨美。
记得汪曾祺先生有诗云:“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春光里,《人间草木》不只体会到小温,更体会到大美,真可谓:人间草木里,唯美驻心底。
【篇二:八年级幸福作文】
又是一个课件活动,后面的同学捅了捅我:“你有没有觉得,你前面的小子很幸福?”
“为什么?”
“他很富有,笔袋里的笔和笔芯总是多得塞不下……”
还没说完,我打断了他的话,我把我那空荡荡的笔袋递给他:“你不认为你很富有,很幸福?”
还没等他回答,前面的同学又把我拽过去:“你有没有觉得,那个同学很幸福?”
“他又怎么幸福了?”
“他的东西不仅多,而且新潮,高级。”
我顺着他的手望去,那同学正拿着一支全自动的铅笔。
我于是拿来后面的同学的笔袋给他:“后面那位认为,你很富有……”
他们迷惑不解,于是,我给他们念了一段散文集里的话:
温饱不愁了,人们吃起了山珍海味;你有住房了,那边却竖起了豪华别墅;公共汽车不拥挤了,大路却跑过一辆辆豪华轿车;你开始吃肉了,时尚标榜却是吃野菜;你穿得整整齐齐了,流行的却是衣不遮体;你的工资涨高了,有人赚钱却是几百万……因此,到处都是这样一种声音:这日子真难过!
哲人讲,过日子就是过心情,心情好,穷日子也能过得惬意;心情烦躁,富日子也过得糟心,因为幸福需要一颗平常心。幸福的人都这样认为:自己拥有的就是所有的。幸福是一缕花香,那花朵在你的心灵深处,只要风轻轻吹动,便能发出是你陶醉的芳香。
【篇三:《李汉荣散文》读后感】
【篇一:一生的戒指——读《李汉荣散文》有感】
慢慢地,接触得多了,就觉得李汉荣的散文很玄妙,总之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与我之前读的散文都不一样。每个文字都富有灵性,每一文字看似朴实无华毫无词藻的字眼组合起来竟是一篇深邃的文章,每一篇散文都洋溢着对大自然的热爱,对幸福的追求,对过去的追念,其中我很受感慨的是这一篇《顶针:一生的戒指》。
之前并不知道什么是顶针,为此我还专门上网去查找,令我吃惊的是,这个东西我家也有。
曾记得小时候好奇,经常跑到爷爷奶奶的房间玩,他们的针线盒,一个箍形不满小坑的银白色“戒指|”深深吸引了我,我问奶奶:“这是什么呀”奶奶说:“这可是缝补工具呢!别看它小,作用可大了呢!像这样子。”边说边用手比划着什么。现在,我才明白,那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缝补工具,还代表着一名普通妇女一生的辛劳,也是她们的自豪。在作者对顶针的描述中,令我感到的是一位不辞辛劳默默付出的母亲。母亲,是一位很普通的职业,是每一位女子必须经历的,没有当过母亲的女子这一生终究是不完美的,这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却有着不一样的伟大。你的脑海里是否涌出来母亲忙碌的背影?是否想起母亲为你做的点点滴滴呢?
在奶奶的右手上,有两枚戒指,一枚金光闪闪,诠释着一位新娘的幸福,另一枚不满小坑却闪耀着光斑,表现着一位妇女的不辞幸劳。奶奶平常也喜欢缝缝补补,家里哪一双布拖鞋不是出自她的手,哪一床被子不经过她的“改良”家里的处处不都是她的杰作吗?作为一个女人,别人都认为这是每一位妇女应该做的,是默认的责任,但她们有没有得到我们的夸赞呢?不管她们有没有得到夸赞,她们都会默默做下去,默默地依旧为家庭做贡献,他们不会说什么,偶尔抱怨也是开一个玩笑,她们每做一件事都是为了得到孩子的肯定啊!
“在每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贤惠的女人“是啊!每一个女人都要照顾丈夫的起居,管理家中的琐事,照料父母的生活,照看孩子的生活,每一件事都要做,每一件事都要保质保量,她们究竟做了多少?她们的苦楚又向谁道呢?
顶针象征着她们的一生,时间伴随着顶针走过无数残念花白了头发,划伤了脸颊。让我们向所有为人母在背后付出的女子致敬!
【篇二:山中访友——读《李汉荣散文选集》有感】
于是,轻轻地招手,惜别了山中的众朋友,不带走一片云彩,只带回满怀的好心情好记忆,顺便还带回一路月色……
——《山中访友》
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在阅读正文前先看目录,读这本《李汉荣散文选集》也不例外。所以,当我看完目录后,感到万分惊讶,然后花费几个小时,读完了这本书的一半。让我惊讶的是,很少见到一部至始至终充满乡土气息的散文集。
《山中访友》是入选了小学课文的一篇散文,也是作者李汉荣的代表作之一。散文充满了“李氏风格”,浪漫的想象,淳朴的气息,优美的语言风格。若是拿来出阅读题,每一字每一句都可以摘出来赏析。但这篇散文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其洒脱的情怀和与自然融为一体的境界。一个人,两袖空空,只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去山中访友。“友”是谁呢?古桥,树林,山泉,瀑布,悬崖……
心至明,则万物皆为友。
不带一丝杂念,没有多余的牵挂,仅是与青山做伴,绿水为依。与自然融为一体,何尝不是所谓“至高无上”的境界呢?
一只葫芦,一碗竹叶茶,一枚顶针,一朵白云……文章大多围绕平凡无奇的物品来写,同时在字里行间浸满作者对乡村,对生活的感情。我是地道的城里人,所见过的乡村都是被城里人精心布置过的旅游景点,做作而无生气,因此对作者笔下的乡村,或是大自然充满敬仰之情。自然的溪水是会跳跃的溪水,自然的公鸡是骄傲的公鸡,自然的星空是清澈的星空,而不是被污染的,被宰割的,被监控的。人类总是在不停地探究,想要开创更美好的生活,却不知被我们所破坏的自然才是所有美好的本源。
区区溪水,公鸡,星空,又有什么关系呢?远不及数栋豪宅,数万金钱及无上的权力。为了个人的蝇头小利,人类无情地掠夺自然资源。地球空了,还有无尽个星系,无法预知的资源在等着呢!现实中,我们看着渐行渐远的乡村,文中,我们看着作者捧着早已变质的泥土感叹。
我也想如作者一般,带着对乡村,对生活,对自然炙热的爱,走入山中,探访好友。
【篇三:李汉荣散文读后感作文】
这是一个通过动物眼里看世界的作家,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对世间万物充满敬畏,对生活中的事物观察得十分细致。
《动物的眼睛》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介绍了作者在看动物时,总是先观察它们的眼睛,动物的眼睛同人一样,也是心灵的窗口。作者见的最多的就是牛的眼睛,小牛的眼睛是透明的,猜想它们眼中的世界是一片碧绿的草场,它们的眼里洋溢出的光亮是纯真、自信的,除了母爱和好吃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是负重、鞭子、屠宰场……马眼是双眼皮,雄马英俊,母马健美;羊的眼睛单纯极了,是孩子的眼睛。笃诚,是驴给我们的印象,笃诚的眼睛是感动人的,至少是让人信任的。人们总是骂势利眼为“狗眼”,可见狗天生一双势利眼,如那些小人。但还有一句为狗平了反:“狗不嫌家贫。”比起忠实的狗,势利的奴才们是远远不如的。
真是佩服作者如何把动物的眼睛观察的如此仔细,经常都能与动物打交道的我竟然没有发现这么多奥秘,这便是作家之所以能写出与众不同的文字的原因吧,在我姑姑家,有一只叫“可乐”的比熊狗,我是从它出生一直玩到大的,自从看了这篇文章,我也认真的观察了一下狗的眼睛,看着它乌黑的像两个葡萄似的眼睛,它以为我是看着它玩的,于是四目对视了一会儿,它又把视线转移到了别的地方去了,但当它察觉我是认真的时候,又立即把视线转移回来,一脸迷惘,我笑了。小狗真是可爱!过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一些对不起它,因为骗了它的忠诚,作为补偿,我给它吃了一点“狗间美味”——火腿肠。它又欢快的摇摆着尾巴围着我窜上窜下。
其实,我真想不通那些猎人如何下的了狠心将濒临灭绝的动物活生生的用枪打死,它们是那样可爱、善良,也同样是伟大的造物主精心设计的杰作,只是因为值钱、可以被人获取利益就应该被杀害吗?只是因为弱小就应该被杀害吗?它们和人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动物,而人类却利用脑子聪明那么一点点的优势去征服,去破坏大自然,去征服众生,也许他们不知,动物也有感情,有眼泪,有呐喊!只希望猎人们能尽早放下猎枪,让人类与动物和谐相处。
看李汉荣的作品,就如同一次心灵的洗涤,它仿佛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善美。
【篇四:流淌于纸张上的乐章——读《李汉荣散文集》有感】
李汉荣,一个看似粗犷的男人的名字出现在我眼前。我一向对那种大男人的写作水平不抱太大希望;便也就翻开了书页。他的照片被放在扉页——是一张似笑非笑的脸,粗略一看甚至还带些猥琐的神情。“呵,这样的人能写出怎样的好的文章?”我向他表示自己的不屑,而那张照片中他的神情却又像在向我表达他的不满。
目录中一篇名为《国贸大楼48楼的七星将军》一篇文章吸引了我的视线。其原因大概是因为它的标题较为出众吧。没怎么想,便就去一探文章究竟了。
读完这一篇文章,我便对自己刚刚下的定论而感到荒谬。这流淌在纸上的文字是多么的细腻、柔滑!只是因为一只小瓢虫而洋洋晒晒泼了三页墨……竟会为了一只小瓢虫而感叹生活的种种无奈……
七星瓢虫在我童年时同鼹鼠、猫和老鼠一样是我童年的伙伴,它们不间断地出现在各种动画片里、各种有趣的图画书里,一直是我童年的一片回忆。七星将军,一个多么帅气、威风、豪爽的称号,加在七星瓢虫身上绝不为过,特别是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加认同了。
在现代的所谓“现代化”皮毛下的只不过是更多的冰冷、无情、机械化;而属于七星将军的闲适、自由、明媚只是过去的一个缩影——现代人讲究的是快节奏,谁还需要它呢!
但它如将军一般,不向“现代化”这只张牙舞爪的怪兽妥协;坚持爬上四十八楼这个令人生畏、令人胆寒的高度展现自我。或许路上它也被其他旅客察觉到,但那些旅客们与现代化合为一体,怎么会因一只虫子的生死而停留自己的步伐?李汉荣大师却用自己细腻的心织成了一张柔软的网,将这只将军放在网中慢慢体会,感受来自大自然的最后一丝苟延残喘。
读至文章末尾,我竟会因这只小虫的命运而摒住自己的呼吸;会因这只小虫的“自杀”而感到一阵失落与惆怅——七星将军死在了现代化的鼓掌之间。
这简直是一个悲剧,莫大的悲剧!简直像是自己的心爱之物在眼前被毁灭而无力反抗。七星将军回归了属于自己的土地——现代化铁蹄下的那片土地。它的心中是否会有一丝悲伤?只因为自己死于风中?亦或是感慨人世间悲喜无常?我们都无从得知。
或许,若是我,在同样的夜晚同样的四十八楼看见了同样的七星将军,我不会因它的不知去向而感到任何一丝苦楚。但李汉荣他用他的心将这只七星将军层层包围,以减轻它内心的伤痛,又来告诫他人是否丧失了自己的本心。现在,我想告诉那只瓢虫:将军,你的英勇身影会常在我脑中浮现;而李汉荣先生的这篇文章,便就是对你的赞歌了。
【篇五:读《李汉荣散文集》有感】
拿到这本全新的《李汉荣散文集》,钱也未给,就迫不及待地撕开“保鲜膜”,看看李汉荣长什么样———哇!真像《泰囧》里长了一点儿头发的徐峥。
一翻开书,你会发现根本停不下来。比柯某某代言的口香糖还要来劲!读完整本书的我,只能告诉你:李汉荣的作品——真。此“真”并非周星驰的经典台词:“曾经有一成功的机会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才后悔莫及,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如此”中的“珍”;也绝非“清蒸大虾”中的“蒸”,而是本真的“真”。
文章中有动物的“真”。真得纯洁、正直、尊严。它来自永恒又归于永恒。每次当我看到《小白》这篇文章时,就不禁回想起已逝去的东西。在如今这个道德缺乏的年代,不免回忆,动物是否比人类更加像人?更加真?
《感念祖先》这是对生命和自然的深情感照。这一切造就和哺育了我们的血肉和灵魂。没有阳光,就没有温暖;没有水源,就没有生命;没有父母,就没有我们;没有情感,世界就只剩孤独。我们要感恩我们的祖祖辈辈,怀念赋予了我们宝贵生命的祖先前辈。
李汉荣的“真”,不禁让我想到同是作家的韩寒。韩寒虽然“真”,但是他“真”得和李汉荣不一样。他明白自己喜欢啥,讨厌啥。他敢爱敢恨。童言无忌,使他随心所欲地活着。而李汉荣则是朴实无华。文体结构自由又随意,文章处处记录自己的心跳与心迹,纯粹又生动。
像《一碗清水》这种感情紧密的文章,让我似懂非懂。一碗清水映照着外婆的一生,包括她的尊严。她将一生的哀思寄托于这一碗清水。在她眼里这一碗清水是神圣的,她希望自己能像这碗清水一样清澈见底,透明澄清。而很多事情正是像李汉荣一样在失去了外婆之后才能够明白她生前所经历、所承受的苦痛。
我记得李汉荣曾经说过:“人是一种树,他的最高成就,是向宇宙提供思想的O2。”。我呼吸着他提供的O2,内心慢慢变得柔软、舒展。他教我们保持内心的宁静,抛开多余的浮华,彻彻实实体会“真”。
以上这就是我对徐峥……啊不,我对李汉荣先生的散文的大致感觉。望李汉荣先生能继续创造出本真的文章!
【篇六:老屋——《李汉荣散文》读后感】
老屋已经很老了。是本文的第一句开篇。本文先从老屋筑造的年代讲起。那时候封建统治时代仍然还在。紧接着讲述了老屋的建筑过程,是热闹的、神秘的、欢快的。在这座百年老屋的屋檐下,作者静静地回忆从前,感受到一种来源于古老的传统与悠久的时间所赋予的一种责任感与敬畏。关于岁月、生命与血脉流转。以前的先人们用一代代的青春延续了一个古老的家族。
这种故乡所给予的一种思念追忆之情让我联想到,江南小镇有方言“式微”一语。意思是说天色已晚。在天黑月明时走在古街小巷,脚边流水淙淙,听得一声“式微咯,回家吃饭咯!”回首之间,看见有人倚门而立唤着远方归来的游子,言语里的温馨与幸福让人有瞬间回家的冲动。虽然明知唤的不是自己,但也有丝丝暖意涌上心头。
人生长行寂寞,究其淡然却少。有些人也许终其一生也只为等待一种像老屋给人以归属感的归宿,一声唤。若在天黑欲转归程时,得你一声唤,唤我回家食饭,那么我无论是行于露水之中亦或是泥泞之中,都可以找到家一般的安全感,然后抱住你,展颜一笑了。
一些事物存在的力量与美,其实在于它们转达给我们内心的一种真理与坚定。因此获得冲破时间空间禁制的力量。不同时代的人,一样会在门外浮动着的远山落日之下,感受着一代代血脉与故乡流转;一样会在老屋前轻抚着微微腐朽的实木,感受着当年婚丧嫁娶的幸福;一样会在有所思忆的时候,感受着远方亲人所满含的关怀。
老屋已老,但它记载了四万多个日月星辰变换的故事。我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够来到老屋前,我也必会吟出“式微,式微,胡不归?”
它的意思是:天色已晚,天色已晚,远方的人你为何不回来?
【篇七:《李汉荣散文》读后感】
比之前看过的所有散文集都简朴的封面。素白色,正中央是繁体的“李汉荣”三个大字,十分醒目。扉页是李汉荣的简介。
目录,分了几个大章节,我翻阅着,寻找一个自己感兴趣的题目来阅读。在“心说”的章节下,我选择了《心说》
翻到那一页,只扫过第一句话,就知自己没选错。“人安静下来,就能听见自己的心跳。”这篇散文写的是“心”,寻找心,信仰心,牵挂心,守护心。在安静的时候我们只剩下心。即使有手,腿,脑子。它们都只是心的附件,无知而无情。在峡谷穿行的恐惧,我们可以听见那温热的,有利跳动的心脏。那为什么,要寻找心?人的一生都在寻找心。峡谷深处生长着柔软的野草和柔软的心。任世界险恶,痛苦,危险,只要有心在,就有寻找它的人。
我无法领悟到作者那么高深的境界,但我也愿意,成为一个寻找心的人。
往后翻动几页,指尖便停在了《我们为什么活着》。通常这种讲论道理的文章我没什么兴趣,匆匆之间瞥见以雪为开头,反倒有些好奇地读了下去。作者写自然界中的雪,树,草,飞鸟等存在世界上的意义,再谈到人生活着的价值。说话很少感动别人也感动自己,是白说了;走路终究要回到家,做梦能走千山万水,醒来却还在床上。难道作者认为这些是无所谓的?这我倒不赞同了。人做每一件事并不一定要充满意义与价值,交谈中能增长见识锻炼口才,没一定非要感动谁;走过的风景铭记于心,梦中何尝不是给自己一个幻境去畅想?再往下读,我们所有的一切都是自然给予的,非但不回报,却常常加害于它,环境的污染,树木的砍伐,这一切结果的背后,是我们自己啊。既然无时无刻不在索取享受,那么究竟为什么而活。
用自己的全力去回报吧。树为荒凉岁月撑起一片绿荫,蚕用一生情丝结一枚茧,煤奋力燃烧自己,野花点缀一片灿烂。感恩和创造,才是我们人生的主题。
别忘了我们是谁,和那颗有力跳动的炽热心脏。
【篇八:读《李汉荣散文集》有感】
一个长相粗犷的北方爷们儿,竟会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个微小事物,哪怕是路边的一只蚂蚁,又好像他时刻都在思考,思考着生命的意义,我们为什么活着……
感恩,一个熟悉的词汇,一个普通的的话题,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常教育我,要学会感恩,大家对你的好不能忘,以后也要对大家好。关于感恩的文章也看过不少,在作业中,也常写到关于感恩的题,关于感恩的作文也写过很多。
在我的心中,感恩就是向对我好的人,帮助过我的人作出回报,要感恩亲人,感恩朋友……但读完李汉荣的这篇《感恩》,让我对这个词会了新的认识。
其实生活的每一天都应该是我们感恩的日子,我们应该感恩的,不止是身边的人,还应该向土地感恩,向河流感恩,向动物感恩。土地带给了我们丰富的物质,食物,如此温柔恳切地呵护我们成长,又细心谨慎地守护我们的健康。河流从远古、从云雾深处一路走来,它搂抱着山脉、村庄和城市,搂抱着我们每一天的日子,我的生活离不开水,水同时也净化着我们的心灵,有那么多的作家诗人歌颂它。动物丰富着地球上的生命,装点着这个世界,给这世间带来许多生灵,也为这世间默默奉献,牛负着重轭耕犁了几千年的岁月,奶牛把乳汁交给人类,交给婴儿的奶瓶,羊用它的毛守护着我们的体温……
没错,我们应该向大自然感恩,向身边的每一个细小的物质感恩,今天我们的生命如此精彩,都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有时感恩还能让你觉得这世界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当崭新的一天来临,下床一只脚碰到地面时,说一句“谢谢”感谢自己健康并心情愉悦地迎接这一天,当拉开窗帘,一束阳光照进你的房间时,说一声“谢谢”,感谢这阳光就向一种力量,充满全身,当走出房间,看见餐桌上的早餐时说一声“谢谢”,感谢你身边那些爱你的。
感激你现在所拥有的,当你开始想着生命中值得感恩的一切,你将会感到惊讶,能让你感恩的事竟然多到数不完,你会发现这么多美好的事物都是属于你的,少一点抱怨,多一些感恩,这个世界处处都是美好。
【篇四:推荐一本书】
我给大家推荐的是《首届全国紫云山杯获奖散文集》,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呢?因为这本书中有许多获奖散文值得我们一读。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是诗人杜甫的名言,所以我们得多读书,《首届全国紫云山杯获奖散文集》这本书的主编是我的作文老师刘志成,和乐元圣。这本书的封面设计非常大气,以深紫色为主色调,写得特别庄重,给人一种典雅厚实的感觉。
这本书主要是分为六大块,分别是神勇紫云、老祖有约、乡土情深、大千世界、静美时光和山河锦绣。这本书共有28个印章于2019年出版,在6大板块的内容中我觉得最美的事是乡土情深,其中的一篇文章《身处黄土地》,我非常喜欢这篇文章,文章的作者是知名作家单修霞,里面真诚的讲述了作者对家乡黄土地的热爱之情。其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深的感动,大家一起看看吧:
“而黄土地总是一成不变,质朴无华。灰黄色的土山,土路,土疙瘩,即使外面的视线看过来也只是一时的新奇,鲜少流连,更不会忘返。然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和工作的我,最爱的却是它的“土”,土得纯粹,土得真切,土得更富韵味。”
我从这段话中,深切的体会到作者对故乡的黄土地浓浓的热爱,作品突出了家乡的纯粹,真切,与韵味。让我深受感动,他把故乡写得如此情真意切,我一定要向他学习。
这本书里好的散文,不仅仅是这一篇。它还收录了大量的优秀散文,所以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对大家的写作都能有所帮助。
【篇五: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天能比以前进步一点点,是我的目标。
我喜欢学习,也正因为学习,我结交了“书”这个伟大而又平凡的朋友,一本好书,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能拼命地去吮吸他的全部营养。
周末的早晨,柔和日光射进窗户,我惬意地坐在一张名为《论语》的长椅上,尝了一口《朝花夕拾》味的粥,又慢慢地吃了一口《老舍散文集》的面包,还喝了一杯《冰心全集》的牛奶。书是会炮制美食的好朋友。
书的封面,是他的样貌;书的文字,是他每一个细胞;书中每一页的微小绒毛,是他的毛发;书中蕴含的哲理,就是他的血液。如此有血有肉的一个“人”,让我心甘情愿地保护着他,义无反顾地拜读他。
书带给了我一份特殊而又珍贵的礼物——写作。我爱这份礼物。
写作,让我心里感到踏实。因为写作,我心里懂得执着。因为写作,我心里有所追求。我始终相信:我一定会屹立在文学的顶峰上,不论风吹,不论雨打,还是闪电,或是雷鸣,都无法把我逼退。
书是我的挚友。他无时无刻都在我身边,还有我的心里。他引领着我克服困难,最终走向成功。当我失败时,书就像我的母亲,一直在安慰我,并且使我找回信心;当我孤独时,书就像我的父亲,不离不弃地陪伴着我,并且使我感到快乐;当我悲伤时,书就是一个伟大的魔术师,是他使我重新对生活充满热情。
手指抚摸着书本时,我能感受到他炽热的内心。
每个人都是一本书。
洒脱飘逸的人是一本散文集,无忧无虑,做事果断。多愁善感的人是一本抒情诗集,三思而后行,顾全大局。乐观风趣的人如同一本幽默漫画,做事不怕失败,积极向上。思维缜密的人仿佛一部科学论著,做事细心,追求精准度。好人自然是一本好书,刚打开目录就会感觉到一缕鲜花的芬芳迎面而来。
请不要因为没有漂亮的封面而感到自卑,自己这本书,就该自己来写——用勇气和力量,用刚毅与坚定,用聪明和才智,用汗珠与心血。
让我们捧着“人生之书”,在书的世界里尽情翱翔吧。
【篇六:关于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篇一:我与书的故事】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经意间,离当初的呱呱落地到现在的神采焕发,已过了十余年。可蓦然回首,与我为伴的仍是书,在时间的道路上,展开了我与书的故事。
曾记得那小时候,懵懂的我便开始与书相伴了。那时,我最喜欢的便是那些成语和寓言故事了。什么《守株待兔》、《井底之蛙》、《乌鸦喝水》全是我的最爱。从那些故事里,我收获了兴趣——我读书的兴趣。
上小学时,我又化身成了书虫,整天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这时,我又了解到了高尔基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更爱读书了,几乎无时无刻都捧着一本书,看一些《上下五千年》之类的书。有时,我连我妈妈的叫唤声都听不见,眼睛里只有那充满着古色古香的书籍,连身边的动静都感受不到,虽然我时常想走进作者的内心世界,但却仍只能停留在书的表面。可我却开始对书——懂了。
到小学五年级时,我更喜欢读书了,百看不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果然,我的作文能力也在渐渐提高着,书就如一把钥匙,打开我进步的大门。同学们都来问我作文是如何提高的,我说这都是书的功劳啊!
现在的我,已经能够钻进作者的内心世界去感受了。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咀嚼”着书,爸爸妈妈临走前嘱咐我:“记得一定要吃午饭啊,我给你放在桌子上”,我用鼻音应了一声,便开始继续畅游书海。太阳轻轻地挪动着,我却还在书中探寻着世界的奥秘。“咕咕”肚子开始叫了,我看看太阳,不知何时已挪动到了山腰……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赐予我们智慧;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带给人类光明;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净化我们的心灵。
我热爱读书,但我深知读书绝不是一会儿的事,需要日积月累,于是我规划每一天都要读一小时的书。有一次深夜才回家,我正要睡觉时,忽然想起还有一本书没有阅读,但不管父母的劝阻,继续阅读。
我热爱读书。过去,我与书为伴,在书中进步;而未来,我也会携手与书相伴,做完我与书的一场梦。
【篇二:我与书的故事】
“腹有诗书气自华。”追寻书的脚步,我从来没有停止过。我最好的朋友,便是书。我和这位朋友之间,有太多的故事——
幼儿园时,我就十分喜欢看书。虽然只是什么《幼儿画报》之类的杂志、小人书,我一样看得津津有味。记得有一次下课了,我拿出刚刚发的《幼儿画报》,看着看着却忘记了时间,连小伙伴们找我玩都没听见。直到老师喊了一声“上课”,我才回过神来。我对书的兴趣就在那时被培养起来了。
长大了,我开始迷恋那些童话、小说了,并经常从书柜了捞出一本书看起来。最后,我的爱好转向了名人传记和散文集,那唯美的笔调,清丽的风格令我回味无穷。我经常利用休息的时间来看这些书,有时甚至连做作业时都禁不住拿出书来看,和书一起进入忘我的状态。我爱书就是这样到了极点。
记得有一次,突然脚步声传了过来,我立刻反应过来,是老妈来看我是不是在做作业,于是,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一本《毕淑敏散文集》塞到桌肚里,旋即拿出笔来,在草稿纸上演算着。老妈的身影出现在我的背后,“是不是在干别的事啊?”一句严肃的问话吓得我浑身直冒冷汗。老妈一边说着一边从桌肚里掏出那本《毕淑敏散文集》,对我“笑”着说:“下不为例哦!”我心想:哎呀,阴谋败露了!于是,我只能先做完作业再看了。我一边回味着书中的内容,一边做作业。过了一会儿,作业做完了,我悠然地舒了一口气,拿出书,又快乐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的心就随着文中的人物起伏:他高兴,我就在心里喝彩;他伤心,我就在心里落泪。我完全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和书一起遨游,体会书中人物的情感。不知不觉地,我竟不知道自己看了一个小时。这本书让我得到了大大的收获:我不仅掌握了一些写作技巧,而且还陶冶了情操,同时也知道了:要学会自己独立解决问题。我和书的故事还并未完结。
读《毕淑敏散文集》只是我阅读名家名作的开始。我和书的故事还在继续,之后,我又看了许多中外名著:《檀香刑》、《逃离》、《欧也妮·葛朗台》……随着阅读量的增加,我的思维也更加清晰了,我也培养起了看书的兴趣。这种兴趣,逐渐发展成为了对书的酷爱。只要我每天不看书,就会闷得慌。书,已成为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热爱书,它伴我成长。我和书的故事还还在上演,而我和书会一起面对成长路上的无限困难。
【篇三: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伟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籍不仅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不离不弃,伴你成长!
记得两三岁的时候,我还大字不识几个,但却对书十分感兴趣。有的时候就喜欢爬到书架上拿下一本又一本花花绿绿的书。缠着妈妈,让妈妈帮我讲。每当妈妈读着那全是字的散文集时,我总是因为听不懂而玩我自己的。但当读到《唐诗三百首》、《安徒生童话》……时,我兴奋极了,就仅仅是因为我听得懂,觉得很有意思。于是,小时候就对书有了一定的认识,这种认识,说不清楚。
到了五六岁的时候,刚上小学一年级。拿着学校发的课本,翻来覆去的看。那时候,知道的东西也不多,每当从语文书中学会了一个又一个字时;每当从数学书中学会了一个又一个的算式最终等于几时;每当从英语书中学会了一个又一个字母时……我就会像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激动不已,对书的认识还是有点懵懂。
八九岁的时候过生日,妈妈送了我一本书:《给爸妈的加油歌》。这本书使我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从一个平平凡凡的学生摇身一变,成为了数学课代表、一班之长、大队委……成为了同学们眼中的“学霸”,老师们眼中的“好学生”。在生活中,我变得更加懂事了。因为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与曾经的我十分的相像。我带着“她”的那份懂事、乐观、乐于助人、感恩、勇于战胜困难的精神与亲人、朋友、老师……交流、交往。此时,我对书的理解和认识又近了一步。
现在,快满十二岁了。这时的我,读过的书,不算多,也不算少。《最棒的自己》系列书籍,陪伴着我长大。在一次期末考试的时候,我一度因为题目有点难而想放弃。但我又想到了这本书中的一句话:“不要只想着放弃,要战胜阻拦你前进的困难,一步一步慢慢来!”想到了这句话,我才开始仔细地解这道题,功夫不负有心人,没错,在这句话的帮助下,我做出来了。我又认识到了书在关键时刻可以帮到自己这一点。
我虽然还没有完全认识书,但我热爱书,书会一直伴随着我成长。在读书的道路上,我才刚刚起步。我相信,我也会在读书的道路上永远走下去!因为我爱读书,因为我与书的故事还没有结束!
【篇四:我与书的故事】
或许,世上有很多种东西能令人幸福,但是对我而言,读书,就是我的幸福。
小时候,我就已经对书感到了兴趣。喜欢去读,不过每读完一本书就是不能把整篇故事的情节复述出来。连主旨都不知道,没领悟。但我那时只顾看,一目十行,囫囵吞枣。急切地看完一本忘一本。我当时感到无奈,转头一想又觉得没什么。看书的我没有目的性,只是为了去读,我疑惑了,但是却没有去追寻原因。
渐渐的,我把这种疑惑带入了小学,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一点点长大,心里似乎若隐若无地有了一种焦急感,其实,此时的我已发觉到了读书的方法,已经开始重视他了。看同学们谈论书里的人物形象,我只能在那不断点头,但那时,我脑海里没有一本书。我鼓起勇气去和班上的同学讨论,问他们的读书方法,但他们不理。因为他们也不知道。在班上我是佼佼者,身为佼佼者的我此时问别人一个如此幼稚的问题,我已经感到了羞耻。我的心里蹦出个念头,何不向亲人请教呢。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像是随口的对妈妈说,“读书的方法是呀?就是……”说了一大堆道理,完全在说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根本没说到点子上。我想那只能自己来了。我回忆了以前读书时的姿态,我顿时明白了,我的错误:这种不求甚解,囫囵吞枣的读书方法是不对的。后来,我从一本书里懂得了读书的方法。
如今,跋涉书山,我可以读到各种各样的人生,其中有欢喜,有悲伤,有磨难……渐渐的我体会到了一种幸福。
读《三国演义》,我可以体会到周公瑾指挥若定的洒脱,可以看到赤壁之战中他的雄姿英发,可以听到他迎娶美人小乔的锣鼓乐声。啊!那是多么喜庆的场景!
读《飘》,我可以体会斯卡丽特坚强执着的性格。一连嫁了三次都没有结果,但她还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震撼我的心。
读《简爱》,我可以看到,爱情可以蔑视一切,就算双目失明,简爱依然爱着他,这是多么伟大的感情啊!
这不是幸福吗?
读书,不仅是我知识的来源,更是我精神的支柱。因为读书,在困难面前要倒下的我,猛地想起那些书中的伟大人物,我不再害怕,奋力前进,把困难踏在脚下。因为读书,坏脾气的我得到了书的治愈,一改往日的暴躁;因为读书,曾经自卑的我,被自信填充,有了一份洒脱。
读书,使我受益,读书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篇七:雅舍谈吃读书笔记】
第一次见到这本书,我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雅舍谈吃》,是多么新颖的书名啊!我读过有关天文历法的书,也读过中外名著,都从未读过有关写”吃”这个话题的书。于是,带着满满的激动,我开始捧书阅读。
书还是崭新的,纸页雪白。一走进梁实秋的散文中,我便被”吃”文化所吸引了。”民以食为天”,不错的,梁实秋先生却把这种理念体现了出来。这也是文学大师梁实秋唯一的美食散文集,从生活中对平平淡淡的”吃”谈起,谈出一种新的境界,令人深感那滋味的美好。在那些令人垂涎的美食中,字里行间更是一种对故土浓浓的思念之情。
“馋”,则着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味。“馋”,基于生理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沉浸在梁实秋的文笔下,更让我看见美食,看见感情,看见生命。全书浅显而隽永,并没有很多华丽的文笔,但读者在文字中感受到令人垂涎欲滴的各种各地美食。
不禁的,我也回想起儿时所吃过的美食。从书中更回忆起那令我难忘的各地美食。似又铺开在我面前,令我唇齿留香。书中虽大多只是普通的老北京美味,却更是进入了高雅脱俗的境界。
睡前读上一小段《雅舍谈吃》,回忆的那美食的色、味、香入睡,心中不禁暖暖的,甜甜的。远去的喊喝声,十里飘香的美味,早已幻化成丝丝清风,悄然入梦。张爱玲曾说过,”带着记忆和乡愁的香,是吃的精华。”我觉得这也是《雅舍谈吃》的字里行间的妙中之最。作者对似水年华的追溯,与对故乡的深深眷恋,正是这本书的动人之处。
懂得生活的人,才懂得那食之味。
【篇八:活在当下】
《活在当下》是美国主持人芭芭拉·安吉丽思创作的散文集。它主要讲述了在每一个生命的片刻里是如何保持生活态度和体会人生领悟。
当下就是现在。原来我没有这么深的感悟,一件小事改变了我的看法。我的同桌是一个精灵古怪的女孩子,每个科任老师都很喜欢她。可昨天,她也没有和我们告别。就没有来上学。当我们知道原委的时候,她已经离我们千里之外了。原来是她奶奶在老家发生了意外,现在正在住院。需要他们回去照顾,这样,他们全家马不停蹄的回老家了。一想我们往昔的友情,我就禁不住的落泪,我想她。可,又怎么办呀!我知道她也一定向我们老师和同学。可可这些目前只能剩下思念了!
当下就是现在。仿佛昨天才刚刚开学,老师的课本才刚开始讲解,仿佛我们才从假期里休息过。可,马上又要期末考试了。一想到还有好多的题没有真正理解,一想到音乐老师的课程又要结束了。一想到,过几天,我们要进行期末考试了,一想到这些不寒而栗。记得朱自清的匆匆说过:“时间它有脚啊,轻轻巧巧的挪移着”眨眼间,期末的钟声早已敲响。
当下就是要进行认真的复习,对得起自己的付出,对得起老师的教导,对得起父母的牵挂。对得起自己当初的理想。
活在当下。要及时的做该做的事,读希望读的书,见想念的朋友和老师。还要珍惜光阴,无愧于岁月!
【篇九:书香伴我成长】
如果说泉水是青山的心脏,那么书便是智慧的核心,书,丰富了我的知识,给我的生活注入的斑斓的色彩,给予了我希望。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无论你遇到什么困难,都可以向它求助,永远不会背弃你。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因此,我便在茶余后捧着一本书,坐到我的书桌前,开始细细的品读起来,每当看到精彩的部分的时候,我都会反复的多读几遍,记在脑子里,刻在心里,记得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妈妈在我四岁生日时送的《格林童话》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每次都能被书上的插图所吸引,久而久之,妈妈发现了这件事,于是开始给我买漫画书,并教我不认识的字,五岁时,我能认识书上所有的字。在稍大一点,在学校学到了更多的字,便缠着妈妈给我买更多的书。
我喜欢闻书里淡淡的墨香,沁人心脾,令人陶醉。每当我心情不好时,总会在书架上选一本书,然后坐下来,享受着阳光照射在书上发散出香气,顿时心情大好。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读书成为了我最大的爱好。尽管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但每晚,我走会抽出一会时间读几篇名人的散文。我最喜欢的是毕淑敏的散文集。里面有许多文章感染着我,激励着我。使我一步一步的向前迈进。
书,是一首歌,激越高亢,催人奋进;书,是一幅画,色彩斑斓,赏心悦目;书,是一朵花,清香四溢,沁人心脾。在书的海洋中游走,书香伴我成长。
【篇十:爱在平凡生活中】
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为此我看过很多书,可是,百读不厌,常读常新的就数眼前这本《猫》。这本书中收集了老舍先生写的散文,虽然只是他的一些“小文章”,可字里行间处处透露出他对生活的热爱。
再次打开这本书,我依然看得如痴如醉。静静地跟随老舍先生的脚步游览风景如画的内蒙古,只见大草原“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深深感受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的离愁别绪;微笑着和他一起逗弄那稚态可掬的小猫,任由着这些顽皮的小猫“在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不恼也不怒,只觉得“生机勃勃,天真可爱”;再忙也不忘了在家养那些好种易活的花,“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只觉得乐趣无穷!
草原是美丽的,小猫是可爱的,养花是有趣的,可是最令我感动的却是老舍笔下那群负责、慈爱、勇敢、辛苦的鸡妈妈。即便自己饥肠辘辘,一找到小虫子,还是往小鸡嘴里喂;一旦有风吹草动,她就会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躯保护鸡雏。自然,细致地描写,让我看到了一群鸡妈妈,而一个母亲必定是一个英雄。这让我不由得联想起老舍的另一篇文章《我的母亲》,文中不吝笔墨的写着母亲的家长里短,表达着对母亲的思念,文章以“心痛!心痛!”结束,却让我潸然泪下……
读着一篇篇看似平淡的文章,我却一次次被感动着。一草一叶总关情,爱在平凡生活中,读着老舍先生的散文集《猫》,我悟出了一点儿道理:写作,不一定要写得很美。往往纯朴自然,散发着浓郁生活气息的文章,人们才会由衷地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