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小足球赛】
那个秋高气爽的午后,静谧祥和的小村庄里欢蹦乱跳的来了一群学生,他们在旁边的空地上,用书包和帽子垒成球门,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足球比赛。
赛场上那个身穿白领黑色衬衫的小男孩是杰克,他双脚与肩同宽,双手杵在膝盖上,能明显看到受伤的膝盖上包着纱布,但他还是全神贯注地守着蓝方的球门。杰克身后身穿红色运动衫的小男孩是哈南,他眉头紧锁,目不转睛地盯着滚来滚去的足球,随时准备迎接战斗,他好像是在思考对战策略。
这场比赛,引来了许许多多的观众。那位白发苍苍的老爷爷,前一秒钟在专注地看报纸,后一秒却收起了报纸,津津有味地看起了比赛,仿佛在回忆童年的乐趣。最引人注目的是趴在地上的一只小白狗,它看着球赛“汪汪汪”叫着,好像在说:“踢得好,踢得妙,踢得小狗汪汪叫”。小白狗旁边的一个小女孩,视线被挡住了,索性站起来探出个头,生怕错过精彩的瞬间。
再看看赛场上,蓝方的乔治正带着球飞快地往红队球门跑去,红队队员手心都捏了一把汗。乔治准备射门了,突然红一号冲了过来,一个完美的转身,夺走了乔治脚下的球,再把球传给红三号,红三号兴奋地射门,不料杰克猛地一扑,成功守住了球。杰克把球回传,传到了红队人群中,乔治来了个始料不及的铲球,再接上一个拉球,最后把球传给小西梅。小西梅带着球准备突围,红方来了个矩阵围攻。小西梅不慌不忙,一招“凌波微步”绕出人群,果断射门,空中出现一道优美的弧线,球成功的进入了红队球门。场上响起了一阵阵排山倒海的掌声,上半场的比赛也随着掌声结束了。
这真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比赛呀,相信这群孩子在下半场中一定会表现得更棒,大家可别忘了来观赛哟!
【篇二:森林超市编童话作文三年级】
从前,有一个王国,里面有一个凶恶的国王。他每天伤害小动物,就连植物生长的地方也被国王占领了。所以动物和植物都很难活下去。
一天,一个叫杰克的人,为了保护动物和植物,就开了一家商店。这家商店什么东西都有,不管买什么东西都能拿的出来。黄昏到了,国王肚子饿极了,就叫厨师去做今天要吃的饭菜。可是厨师对国王说:“唉,厨房里的食材已经吃光了。”国王一听,就气冲冲地叫人去抓些动物当做食材。当士兵走到森林中央时,突然,一位士兵叫着说:“那边好像有什么东西!”士兵们拿起武器走过去,可是走到那里才发现是个超市,就又想去森林深处找动物。刚想走时,杰克就走出来说:“欢迎光临杰克超市!里面什么东西都有”。士兵们纷纷走进去,发现这里真的什么东西都有。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国王,国王听了后哈哈大笑说:“怎么会有这种超市?”士兵们就叫国王亲自去看。国王带领着士兵来到超市,国王走进去后,大吃一惊说:“这个超市真的什么东西都有”,国王买了一些东西吃了起来,感觉非常好吃。
从此国王每天都会叫人去超市里买东西吃,就再也没有伤害过动物了,动物们为了感谢杰克,就天天把超市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给超市取名为《森林超市》。
【篇三:不散的清香】
他们的爱似乎化作不散的清香,时刻萦绕在你身旁,而你也须细细体味。
秋风萧瑟,窗外没有一丝生命的气息。看着那些枯枝叶从树上落下,杰克拼命地捶打他那只可恶的腿。他把书桌上的东西全都摔到地上,然后任凭泪水无声地从脸上滑落……秋风依旧在吟唱那首凄惨的歌。
自从失出双腿以后,杰克再也没有勇气去面对生活,没有勇气在朋友面前高谈阔论,更没有权利在那校园里奔跑。他感到这个世界对他太不公平了。每当看到窗外的人在小路上自由行走,他多么渴望能回到从前。他一次次地企图去享受自由行走的幸福时,却一次次地倒下。他的心都快碎了。他感到连空气都是苦涩的。
每天父亲总是送一些好吃的饭菜给他,可他却不肯张嘴,那热气一点点地散尽,然后冰冷地呈现在他面前,而他的心更冰冷,有谁能熔解他心灵的坚冰呢?他绝望地摇头叹息。有时父亲还会拿几本书给他看,他总是翻几页又无力地合上,茫然地看着窗外。父亲的嘴角蠕动着,什么话也没说。但杰克似乎并没有感受到父亲那颗滴血的心是多么担心他多么爱他。
一天,他依然在书桌边坐着。无意间发现那窗外的树上出现了绿叶,他感到这个春天来得太早了。希望之火在他心底已悄悄点燃。他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微笑。他记起自己曾在那棵长了绿叶的树旁与好朋友们嬉戏,而且还照了张相片,他一直珍藏着。现在他想看看那相片。打开抽屉,他突然发现一个本子,他对这本子并不熟悉,也不记得何时把它放在里面。他打开那本子,一行温暖的字映入他的眼帘,上面写道:“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总会过去。我们都曾幸福过,快乐、平静地对待生活中的磨难吧。也许你没有别人幸运,但要牢记:生活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都是被上帝咬过的苹果,也许上帝特别喜欢你,所以狠狠地咬了一大口,擦干眼泪去重新拥抱这个世界,让清风吹拂你的头发,让阳光抚摸你的双颊,你会感到世界依然如此美好。”看完后,他泪流满面,心灵的坚冰也悄然融化了,春天的花朵正在他的心底绽放,如此清香。一股莫名的感动使他热泪盈眶。
他转过头,发现父亲正站在门口。他笑了,父亲也欣慰地笑了,他突然觉得父亲似乎苍老了许多。
生活中不乏艰辛与痛苦,我们需要在这挫折中磨炼自己。在你孤独无助的时候,爱你关心你的人永远会为你默默祝福,此刻你才会体会到生活的甘甜。他们的爱似乎化作不散的清香,时刻萦绕在你身旁,而你也须细细体味。
【篇四:精彩的足球赛】
一个风和日丽,万里无云的下午,小村庄里升起缕缕炊烟。在一块绿茵茵的草地上,周围的柳树像一个个少女,梳理着自己的头发。几个小男孩准备在这里举行一场激烈的足球赛。
他们放学后,就立刻来到比赛场地,他们把书包当作球门。杰克上场了!他今天特别帅气,穿着一件白领黑衬衫和一条黑色牛仔裤,虽然上场比赛他已经受了伤,腿上打着绷带,可他还是忍着疼痛参加比赛。只见他双手杵在膝盖上,虎视眈眈的看着球,心里仿佛在想着:上一场比赛就已经输了,这一场不能再输了,一定要赢。站在他身后的替补队员乔治穿着一身红色的套装,双手叉腰,两腿分开,一脸不屑的样子,仿佛在想着:哼!这可恶的杰克,受伤了,都不换我上场,我什么时候才能一展风采啊?
观众被他们的热情吸引了过来,我们把镜头转到观众台,那个坐在边上的胡子大叔好像非常关心这场比赛,目不转睛看着每一个足球小将,他手里拿着一本书,现在所有的目光都被球赛吸引住了。坐在胡子大叔旁边不正是杰克的妹妹玛莎吗?他看着哥哥的伤口,生怕他的伤口再次裂开,躺一旁的小白狗,正在晒着太阳,这场足球赛好像跟它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们再把镜头转向足球赛,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只见蓝队球员贝克带着球像一根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过去,红队球员3号立刻上前拦截,只见贝克一个“凌波微步”绕过了对方的球员,见此情景,红队球员5号、9号、11号立刻向前拦截,贝克一个“勾彩虹”。呀!红队球员手球了,观众传来一阵悲叹声。点球了,红队球员搭起人墙,守门员杰克有点紧张,一边深呼吸,一边注视着球。贝克射门了,球向子弹朝杰克冲了过来,球绕过了人墙,空气凝固起来,只见杰克飞扑过来,接住了球,可腿被磕破了,杰克的妹妹赶快跑过来包扎。
球员们把杰克抛起来,腿上的伤是痛的,可心却是甜的。
【篇五:我的乐园】
【篇一:我的乐园】
廖靖怡
家里有一个七平方米的书房,那是我的乐园。不论什么时候只要沉浸在书房我总能体验不一样的人生,感受着各式各样的新奇世界。
书房的一角是我的钢琴,每当弹起钢琴,我就走进了音乐的殿堂,我的心在这个殿堂里跟着曲谱驰骋。一会儿是涓涓流水,泉水叮咚作响,鸟语花香,繁花似锦;一会儿大海波涛汹涌,暴风骤雨,让人心惊肉跳令人窒息;一会儿是雨过天晴,小草迎风探出脑袋,一片欣欣向荣。
从钢琴的殿堂中走出来,我就去“草原上的小木屋”找劳拉和她们一家,在草原上感受着“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阔美景。我最喜欢的就是她们家的狗――杰克,竟然还能自己在湍急的河流中游泳,从走散中再次找到劳拉一家。杰克真的很聪明!可惜我家没有狗,只能去那里看看杰克,抚摸一下杰克的脑袋,填满我对狗狗的喜爱。
走出草原,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位朋友卡拉娜,她正独自在“蓝色的海豚岛”,我得去陪伴她一下。我进入“蓝色的海豚岛”,和她一起走在金色的沙滩上,把脚放在海水里,感受大海的的气息;我们一起捕鱼,在他的山洞里架起火,拿起枝条穿起鱼放在火上烤着吃。原生态的鱼让我吃得津津有味,大快朵颐!……
在我的乐园里,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偶像孙悟空腾云驾雾,上天入地,一起游阅五洲四海。高兴的时候和他在花果山戏耍小猴;愤怒的时候陪他一起打上凌霄宝殿;饿了便去潘桃盛会大吃大喝,还偷吃太上老君的金丹;烦闷的时候就去斩妖除魔拿妖怪们出气。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吃饭了!”妈妈大叫一声,我顿时如五雷轰顶,被从时光隧道中拉了出来,我念念不舍地走出书房,洗手吃饭。
【篇二:我的乐园】
董国强
人们对春天的理解莫过于:生机勃勃、大地复苏,“万物生光辉”。夏天莫过于:荷花盛开、炎热、酸梅、蛙声、蝉声四起。“深居俯夹城,春去夏日长”。秋天莫过于:菊花开,枫叶红如霞。“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冬天莫过于:白雪纷飞,松树坚韧不拔。“隆冬到来时,百花迹已绝。”这想必就是四季。但都比不过我的乐园——老家的山林。
春天,走进山林,山林中有各种各样的树,有:松树、香樟树、竹子,最引人瞩目的就是桃花树,开着粉红的花,还有的含苞待放,让人百看不厌。走进一闻,一阵迷人的香气扑鼻而来。我情不自禁地摘了几只桃花带回家,插进了花瓶中,给人一种享受。大地爷爷也脱去雪白色的棉袄,换上了绿色的礼服。小河塘的冰融化了,小鱼们又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了。在这里我可以放纵地蹦来跳去,可以倾听鸟儿的歌声,可以去用小石子打水漂,可以放风筝……
夏天,蝉和青蛙耐不止嘴巴立马与泉水、鸟儿开办了音乐会。那声音时而变高,时而儿变柔。在不远处有棵酸梅树,望着可口的酸梅,嘴巴止不住地流口水。可是树那么高,我爬不上去摘。灵光一现,想到了绝妙的方法:用石子向上一扔,或用树棍敲打树枝,直到果子掉下落地为止。我急忙把酸梅往嘴里一塞,“哇,好酸”,但别有一番滋味。
秋天,果实累累,桂花的香味扑鼻而来。枫叶把大地铺上了厚厚的地毯。我时而在这地毯上漫步,时而在这地毯上打滚,时而捧起一把枫叶洒向空中。啊,好开心。
冬天,我喜欢约上几个我的小伙伴,品尝雪的味道,在这山林里打雪仗、堆雪人,你追我赶,玩得不亦乐乎。
这就是我的乐园——老家的山林。
【篇六:不一样的球赛】
一个漂亮的小村庄里,有一块宽阔的草坪,那里春天鲜花盛开,夏天烈日炎炎,秋天凉风习习,冬天积雪成堆,简直就是孩子们的乐园。这个地方的小朋友经常来这里踢足球。
这天,一群小孩子放学了,于是,他们来到了草坪上,分成了红蓝两队,用书包当球门。然后开始了他们的“足球赛之旅”。快看,只见守门员杰克,他一头金黄色的头发,上身穿着黑白色夹克,下身是一条短牛仔裤,帅气极了!他身体向前倾,两只手杵着膝盖,他的膝盖好像是受了伤,可是眼睛还在注视着前方,好像在想:我一定要把每一个球守住。他身后还有一个人,就是候补队员汤姆,他手背在身后,挺着小肚子,脚插开,心想:杰克,你什么时候才让我“出战”。这时,场外来了一群观众,坐在一棵粗壮的大树根上观看这场不一样的球赛。
看,那个戴红帽子的小男孩,本来是坐着的,可是被人遮住了,他只好探出脖子,双手合拢。好像在祝愿着他喜欢的那个队胜利。他旁边有一个大哥哥,可是他们来晚了,那个大哥哥只能抱着自己的妹妹坐在边上一个黑胡子大叔津津有味地看着,好像要看个输赢才走。
随着一声哨响,球员们开始快速地跑起来。这时,红队抢先得了球,是约翰带的球,约翰冲到了球门口,做了个假动作,然后左脚踏在球侧面,右脚使劲一踢,蓝队的守门员扑了个空,脚进了。“Yes”,全场热闹起来。第二局开始了,是蓝队开球,马克带着球一路狂奔,红队立刻进行拦截。只见马克从约翰的胯下踢过去,杰克看着离他越来越近的球,死死地盯着,快看,他跳起来了,用身体守住了球。可是杰克的膝盖伤口裂开,流出了鲜血,杰克的妹妹杰利急忙跑上去,给他包扎伤口,大家都连连称赞这个名副其实的守门员。
杰克虽然受了伤,但是为红队赢得胜利,杰克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篇七:魔豆】
我今天种了几粒黄豆,爷爷说:“谷雨前后种瓜种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真希望我的豆子能像杰克魔豆的豆茎那样高大!哈哈!
在爷爷的指导下,我选了10粒豆子,把坏豆子都挑出去,然后把他们泡在了盒子里。我守在盒子边等他们长出来。爷爷就笑了笑说:“这要等好久呢,你明天再来看吧!”“啊!……明天?我下巴都掉了!”人家杰克的豆子是一晚上就长起来的啊!
第二天我一早就起来了,哇塞!有变化啊!我拿了一颗没泡过的豆子和他们做比较,果真不一样了,原来小小圆圆黄黄的豆子变得长了,豆子的肚脐变的淡了许多,整个豆子也变成淡淡的黄色,水也比昨天少了大半。第三天豆子没有变大太多,但是他们的肚脐上边长出了一个长鼻子,有的鼻子长,有的鼻子短,还有几颗居然没有鼻子的。第四天有些豆子的皮被鼻子戳破了,有些豆子的皮掉了一半露出鼻子和肚脐,有些还是没长出鼻子来。然后我和爷爷把有鼻子的豆子都转移到了有湿棉花的玻璃瓶里面,等他们再长大。又等了三四天,我看见两个绿色的又带着紫色的大豆瓣伸出头来,我的豆子变样了!
之后他长得很快,几乎每天都有变化。真希望它快点长大,我想坐着它到天上去,去看看到底有没有巨人。
【篇八:火星之旅】
在公元2150年,一艘名为“火星二号”的飞船正往火星的方向飞去。我,潘朵朵,宇航员,正驾驶着飞船去探索火星。根据火星探测器显示,火星上已发现有生命的痕迹,并派我前往火星探索。
宇宙飞船到达了火星,缓缓降落在这颗红色的星球上。舱门打开了,我慢慢地走下飞船,踏在这片地上。这里风沙漫天,寸草不生,显得无比的荒凉。我很纳闷,这样的地方会有生命存在?没办法,我必须执行任务。无奈之下,我上了火星车,驾驶着它向前方开去。
正在我百无聊赖的时候,突然看见了几个黑影一闪而过,使我欣喜若狂,连忙到那几个黑影出现的地方去查看。可是,那里什么也没有,让我非常失望。我正准备返回,有一个类似枪一样的东西抵住了我的后背,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大半截,像掉到了谷底。一个低沉的声音问道:“你是什么人?”我很快镇定下来,对那个声音说:“我是来自地球的人类。”“哦,地球人。”那个声音显得十分惊讶,令我疑惑不已。“队长,她说她是地球人。”那个声音喊道。“好了,托尼,把枪放下,别那么没礼貌。”这时,一直紧抵着我的那把枪放下了,我松了一口气,转过身,看见几个人陆续从一块岩石后面走了出来,其中一个人径直走向我,伸出手友好地说:“你好,我们是火星人,我是火星保安巡逻队的队长杰克,刚才我们多有冒犯,请原谅。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看到火星人那么友好,我便与杰克握了握手,说:“你好,我是潘朵朵,是来自地球的宇航员,来到贵星球,请多多指教。”
我打量了一下火星人,发现他们的五官比较粗犷,皮肤比较黑,与地球人相比较矮,其他地方与地球人没有什么不同。我感到很奇怪,火星看起来这么荒凉,那么火星人住哪儿呢?他们怎么生活呢?我鼓起勇气,向杰克询问。他皱了皱眉,沉默了。我感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急忙想向杰克道歉,但他说:“好吧,既然来到了我们星球,就是我们星球的贵客,让我们带你参观一下吧。”说完,他向前走去,我紧跟上去。
我们到了一座洞穴前,里面黑漆漆的,我刚想停下,但杰克他们走了进去,我没多想,也走了进去。
不知走了多久,一束亮光照到了洞穴里,接着有许多束,织成了一块光布,明亮无比。到了出口,我看到了与前面截然不同的景象:这里山清水秀,鸟语花香,泉水叮咚流淌;一颗“太阳”在空中悬挂,洒下灿烂的阳光:山是那样翠,水是那样清,许多地球上从未见过的花儿开放着,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送来阵阵清香。与前面荒凉的景象相比,仿佛一个是地狱,一个是人间仙境。这真的是火星吗?我用力掐了一下自己,非常痛,这不是梦。杰克微微一笑,说:“我带你去城市看看吧。”他带我沿着一条美丽的小路向城市走去。
进入城市,许多高楼矗立在路旁,路边也栽种着许多花草树木,空气十分清新。路上跑着许多汽车,我看出来,那都是太阳能汽车。杰克骄傲地介绍说:“我们的这颗人造太阳是靠风力和水利发电的,而汽车则靠太阳能发电,我们充分利用这些自然的力量和能源,使得环境不再遭到破坏。当然,我们还有人造月亮。”杰克的一番话让我对火星人有了重新认识。
杰克带我到了居民区,火星人在这里安居乐业,美丽的公园,繁华的超市,还有绿树成阴的生态小区。热闹的游乐场里孩子们在玩耍,安静的校园里学生们在读书,这里的一切一切,无不和我们的地球家园相似。
游览一番后,杰克说:“你看到的是火星的表面,我们的先人曾经在那里居住生活。”啊,杰克的话让我惊讶得下巴差一点掉下来。那样恶劣的环境怎么居住、生活啊?杰克叹了一口气:“是啊,我们的火星曾经和地球一样,也是个美丽的世界,也有波澜壮阔的海洋、广阔的陆地、跌宕起伏的山峦和茂密的森林。但是由于我们过度地开发,破坏了环境,浪费了大量的资源,使火星的生态系统遭受重创,最终崩溃了。许多人在这场浩劫中死去,活下来的人们最终意识到自己犯下的过错,便来到了这里,用尽毕生心血,建造了能让人居住的地方。他们的子女一代一代传承下去,把这里建设得如天堂一般,也更加爱护这里的生态环境,同时告诫后人,珍惜自然资源,保护火星,不要让悲剧重演。”
时间过得真快,是我返回地球的时候了。杰克把我送上飞船,欢迎我下次再来。
飞船飞离了火星,向地球驶去。望着这颗蔚蓝色的星球,使我联想到火星的遭遇,如果我们再不珍惜地球上的资源,乱砍乱伐,破坏环境,火星的悲剧就有可能在我们身上重演。
【篇九:蝇王读后感】
【人心中的野兽】
灵溪一中七3卓远班林奕冉
每个人的童年仿佛都是听着“人之初,性本善”长大的。而戈尔丁笔下的《蝇王》却颠覆了以往荒岛文学中一片和谐的氛围,转而用灰色的笔调向读者们描绘了一座不一样的孤岛。
因为一场意外,原本衣食无忧的一群男孩们被困在一座荒岛上。起先,在拉尔夫的带领下,大家尚能和睦相处。后来,由于恶的本性使孩子们膨胀起来,开始互相残伤,最终产生悲剧性的结果。
“蝇王”及苍蝇之王,也是丑恶的同义词。在日常生活中,苍蝇在人们看来是肮脏的,卑鄙的。题目中的蝇王仿佛暗示了兽性战胜了人性,但真正的野兽却是在人性中潜伏着的兽性。可怕的兽性使人本身把乐园变成了屠场。
全书的主人公拉尔夫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男孩,他象征着文明和理智。拉尔夫最关心的是怎样获救,他坚持要求生火堆,建筑茅屋,并要求大家讲卫生。他是以海螺为权威象征的头头,但他也参与了使西蒙死亡的狂舞,后来他无比自责、后悔了。拉尔夫反对涂脸,涂脸已经不再代表着儿童的天真,而是得以摆脱羞耻感、自我意识以及文明的工具。拉尔夫坚守着大部分的文明意识,但他的伙伴们却未能做到,小说的结尾中,拉尔夫失声痛哭:为童心的泯灭和人性的黑暗而悲泣,为忠实而有头脑的朋友猪崽子坠落惨死而悲泣。
与拉尔夫截然不同的是杰克。他象征着野蛮和专制,他喜好打猎。杰克等人把脸涂得乱七八糟,在假面具的背后,他们的野性得以完全爆发。这已经不同于孩子爱玩的天性,而是兽性,他们毫无理智的、可悲的退化为了野蛮人。并与依附他的罗杰等人杀死了西蒙与猪崽子,此刻,怎能不让读者们感叹,这真的是孩子吗?当匿藏在童心中的兽性完全爆发后,眼前的孩童,难道还是那个天真无邪如阳光般灿烂的男孩吗?
有阳光的地方,必然有黑暗。人们惊叹日出的绚丽,却不知太阳在山后默默忍受了无数次的昏黄。
与蝇王真正有关的是西蒙,他是众人中唯一明智的人,也是真正捍卫了文明的最后一道防线。西蒙第一个提出:大概野兽就是人们自己。但孩子们惧怕野兽,因为他们觉得野兽是可怕的,而西蒙是唯一一个能向他们解开野兽的秘密的人,但孩子们却把西蒙活活打死。
这些男孩都是少年儿童,他们并没有经历过真正的阴暗,这兽性无疑源于孩子们自己。或许,文明、书籍的重要性就是限制兽性的膨胀。人类来源于第一支站起来走路的猴子。人类摆脱不了兽性,但人类可以控制它。思考、学习无疑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人的大脑比动物复杂,这使人类的前途无疑是光明的。
人性中的兽性是“恶"的,但人心可以是"善"的。灿烂的日子里要抑制阴暗,没有光的日子里要憧憬太阳。
《蝇王》告诉我:对人性的黑暗面要保持警醒的态度。
【人性之“恶”】
灵溪一中七4善行班龚梓悦
《绳王》的作者威廉。戈尔丁曾经说过“经历过那些岁月的人如果还不解‘恶’出于人犹如‘蜜’产与蜂,那他不是瞎了眼,就是脑子出了毛病。”
故事发生于想象中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期间,一群六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撤退途中因飞机失事被困在一座荒岛上。起先尚能和睦相处,后来由于恶的本性膨胀起来,便互相残杀,发生悲剧性的结果。
情节的发展是从拉尔夫和杰克这一对基本矛盾出发的。
拉尔夫象征着文明和理智,而杰克则象征着野蛮和专制。矛盾在于,拉夫尔,坚持生一个火堆,作为求救信号,要大家讲卫生,在固定地方解手。这想法和要求,代表着文明和传统的力量。杰克则叫对打野猪入了迷,其他事情也置之不理。在矛盾冲突的过程中,男孩们对“野兽”的害怕占了极重要的地位,从全书来看,所谓海中来的野兽,空中来的野兽都是一种喧染,无非为了突出真正的“野兽”来自于人本身,猪崽子之死和海螺的毁灭也意味着野蛮战胜了文明。
同《蝇王》的命名直接有关的是西蒙,一个先知先觉,神秘主义者。
在大伙对“野兽”的有无争论不休的时候,西蒙第一个提出大“大概野兽就是咱们自己”。他想说最肮的东西就是人类本身的邪恶,孩子们却把他轰了下来。为了搞清“野兽”的真相,西蒙无畏地上山去看这个看个究竟。天气异常闷热,西门的癫痫病再度发作,在神志恍惚之中,他觉得满是苍蝇的猪头仿佛成了一只会说话的硕大的苍蝇之王。他继续炒山头进发,结果他看见了,所谓“野兽”原来只是县腐烂发臭的飞行员尸体。西门想爬下山去去诉说实情,杰克等人反倒把西门误当“野兽”活活打死。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孩子们手杀死的“野兽”却是唯一能向他们揭开“野兽”的秘密,从而使他们名于沦为真正野兽的人。
小说结尾时,拉佛尔热泪盈眶,“他为童心的泯灭和人类的黑暗而悲泣,为忠实而有头脑的朋友猪崽子的坠落惨死而悲泣”。杰克等人把脸涂得五花八门,这标志着猎手们已可悲地蜕化为野蛮人。拉夫反对涂脸,实是坚守着文明的最后一道防线。
人性“恶”是整本书的道德主题。在东方思想史上。荀子说过:“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小说命名似取意兽性战胜了人性,孩子们害怕莫须有的野兽,到头来真正的“野兽”确实在人性中潜伏着的曾性。
人类的前途无疑是光明的,但通向光明的道路上不见得没有黑之蔽日的时候;人类的未来是可观的,但盲目的乐观主义者不见得比认真的悲观主义者更高明。
【人性的泯灭】
灵溪一中七4善行班余思雨
蝇王,顾名思义“苍蝇之王”,在《圣经》中被当做万恶之首。《蝇王》这部小说揭发了人性的丑陋、黑暗与邪恶,作者以想象未来写出当今现实与当下生活。
小说讲述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中,一个唱诗班的孩子们在一次空难中流落到太平洋的一处荒岛上,小岛上环境优美,气候宜人。孩子们在到岛上时,大家齐心协力,以一个海螺为象征,顽强生存并在荒岛高处燃烧火堆等待救援。但是在面对食物与地位中,友谊产生了分歧,并分为两派。一派是坚守人类理性以一名叫拉尔夫的孩子为中心,另一派则放弃了人类的理性却崇尚人类本能与野蛮以另一名叫杰克的孩子为首的“猎手”们。作者用较多的笔墨重点写了关于眼镜的事,两派为了生火的问题,争抢一个小胖子的眼镜,因为在那样凶险的荒岛上生存是首要的事,野蛮派的众人为了抢夺小胖子的眼镜用大石块砸死了他,小胖子太相信科学认为人类不能没有理性,而砸死他的罗杰却放弃科学坚守生存与本能……最后,拉尔夫被杰克等人追杀时,却被路过的军人救了下来。拉尔夫失声痛哭,他为自己童心泯灭而悲伤……
在这本书中令我最心痛的人是西蒙,在他身上体现了天生的善良,不畏鬼神与胆大,他代表着“善”的一方,并与杰克的暴力与“恶”形成对比。当文明在这个被人类世界遗忘的小岛失去了对人的约束,多数孩子选择了自己心中的本性与野蛮,在西蒙带着“怪兽其实是生病溜走的飞行员”的消息回来时,却被众人当成“怪兽”活生生的杀死。当然,拉尔夫和小胖子也被其他人感染加入到这其中。在他们误杀西蒙却无动于衷时,他们的善良、纯洁与童心也不复存在了。
真是不幸!这一切灾难都在于人类本身的丑恶,蝇王在这些人心中深深扎了根。如果,一个种族一直这样,那么这个种族便会消亡。
【文明与野蛮】
灵溪一中七4善行班杨雅芝
“蝇王”即“苍蝇之王”,在《圣经》中,被当作“万恶之首”而在英语中,“蝇王”则是粪便和污物之王,因此,“蝇王”也是丑恶的同义词。小说命名,似取意兽性战胜了人性,孩子们害怕莫须有的野兽,其实,到头来真正的“野兽”确实在人性中潜伏着的兽性。
这篇小说描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在一场未来的核战争中,一架飞机带着一群男孩从英国本土飞向南方疏散。后来,飞机被击落,孩子们乘坐的机舱在一座如世外桃源般的,荒无人烟的珊瑚岛上,刚开始,这群六岁到十二岁的儿童齐心协力,有拉尔夫带头,但后来由于害怕所谓的“野兽”分裂成两派,一队由拉尔夫的文明,一队由杰克率领的野蛮队,渐渐地,以崇尚的本能的专制派压倒了讲究理智的民主派告终。
拉尔夫是一个金发少年,是一个十二岁的英国海军司令的儿子,他从小过着中产阶级安宁生活,他心地善良,不乏主见,自信乐观,是他吹响了海螺,召集了大家,成为了这群孩子的领袖,延续着文明社会的秩序。但是和他作对的杰克,红头发,瘦高个儿,教堂唱诗班的领队,但在荒岛上却成了捕猎野兽的领头,后来与拉尔夫进行了文明与野蛮的斗争,象征着野蛮和专制。
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西蒙,一个先知先觉,神秘主义者。他为人腼腆,不善发言,但有正义感,洞察能力强,但是西蒙的遭遇却是十分悲惨的,他因为为了搞清“野兽”的真面目,上山去看个究竟,结果他的癫痫病发作,下山时天昏地暗,雷雨交加,平时他被人当作疯子,而现在天气及坏,杰克等人却误将他当作“野兽”活活打死,第一个说出某些真理的人也常难逃毁灭,屈原如此,布鲁诺如此,古今中外往往如此,因此,我深刻的感受到现今社会的丑陋面目。
虽然,整个小说所提到的都是儿童,但是作者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这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人物来揭示他的道德主义——人性“恶”。作者认为,社会的缺陷主要归结为人性的缺陷。
野蛮如空气般无处不在,文明只是野蛮的美化品。最后,野蛮战胜了文明,但它又是充满光明的,因为救援船的到来,他们得以返回那充满文明的世界。
文明与野蛮,野蛮从来没有消失,而文明却非常容易毁灭。但是,我们应该坚守自己的文明底线,不要被欲望和本能所左右!
【篇十:机械的脚步】
在海上某一片海域飘着一艘巨轮,那是艘货船,上面装着数十吨机器。周围弥漫着海雾,但还是能看到上面有人在奔跑。那是一大群机器人,奔跑着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像是为这艘船敲响的丧钟!不久,船炸了,引起山崩地裂的海啸,杰克在死前回想起了大船的遭遇。
这艘船很先进,上面有台能生产机器人的机器。而杰克与米杰是对兄弟,同在这艘船上工作。两天前,米杰失踪了,船上同时还发生了几件失踪案。直到昨晚,他们打开了货仓准备抬机器时,被货仓的情形惊呆了——机器都动起来了!不!不对!不是在动,而是被什么抬动了。有人发现几根人的骨头,发出惊悚的怪叫声。突然,前方出现了几个人影。
大副朝他们喊道:“你们在那里干什么?”“不对,小心!全体警戒!”船长挥挥手朝船员们喊。
对方每迈一步就发出沉重的、刺耳的脚步声。杰克没在里面发现米杰。当他们越来越近,全体不禁吸了一口冷气——那根本不是人,它们鲜红的两只眼,像两个红外线灯;他们全身都是人皮,长着船员们的模样。“浑蛋!”有人甩出斧头扔向最前面的那个人——机器人。机器人一偏头躲过了,但斧头还是削掉了它的耳朵与头骨。
“啊!它……它没脑子了!”有人叫道。是的,机器人连大脑都是机器。于是,随着机械的脚步声,机器人屠杀海员开始了……
杰克是最后一名海员了,机器人攻击速度快,防御力很强,人类根本不是对手。杰克躲在船角处给总部发送了求救信号后长呼了一口气,突然,他听见了机械的脚步声。他刚刚松弛的肌肉瞬间紧绷起来,掏出小镜子,借着微光一照,看见了他失踪许久的弟弟…………
当他疯狂地开枪打死了机器人弟弟后,点燃了所有的炸药,然后冲了出去……
早上,直升机来了,确定无人员存活后返回了。但直升机看不见,在海底深处,有几双鲜红的光亮了起来……
当机器人来到陆地,披上人皮,还有几人能够认识?也许,你身边就有;也许,你的所有电子产品都已经悄悄拥有了生命。
人类在机械的脚步下,到底能撑多久?
就看人类对机械的依赖,和赋予它多快的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