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构出的作文

【篇一:故乡】

没有星星的夜空,没有话题能补充,静静的夜,散发着神秘的芬芳,一个人孤零零的伫在窗前,窗外的那一轮皎洁照在心头,心灵猛得一颤:这是故乡的那一轮明月么?

心中重复默念着答案,竟有些忘记了故乡的模样,只依稀记得有青山隐隐、绿水悠悠,还有心灵的温暖,或许,故乡都有着相似的面容,青山、白云、绿水抑或是大厦、立交桥、霓红灯,身边的景物越想像,思乡之情便越发浓烈。

为何?

我想,就像《前方》一文中写得那样:人不停地离家,只因为精神一直在路上,思念故乡,只因为自己的精神无所依傍,而故乡能给人一种亲切感。

世界上唯一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越变越美好的就是回忆。“故乡”二字,只要在舌腔中一回荡,便会涌出千般感触,温暖与惆怅纠缠,希望与失落交织,无法清楚的辨认自己情感的面貌,可曾想过,记忆中美好如落日的故乡事实上并不十分真实,所有现实中故乡丑陋的一面都在我想念它的时候隐遁了起来。

为何?

因为冷冰冰的现实和伤人的挫折需要一个温暖的避风港,需要一个精神的依靠,需要有什么来提醒我们人世间依然有美好与温暖存在,于是,我们把自己所有的失望和希望砸在“故乡”二字上,用自己的想象去搭建它,让它变得更加亲切、迷人,心情失落时就把“故乡牌”海洛因拿出来抽一抽,然后满足的在一切温暖的幻想里泪流满面。

我是那样的讨厌距离,因为距离将我和故乡隔开,当在酷暑里挥汉如雨时,家乡的一切都是我的支点,我想象它的宏伟完美若天堂,无可企及构出理想的神圣,张开五指,刺眼的光折射出天堂的模样,如今我独自守望,远方像宝石一般晶莹透亮,遥望远方,它是我的天堂,我喜欢失真的美,就像此时朗照在天上的明月一般。

一生一世一座城,怎教两处销魂?猛然间发现:精神若空虚,何处是故乡?

精神若充实,何处不故乡!

静静的夜,散发着神秘的芬芳,一个人孤零零的伫在窗前,窗外的那一轮皎洁照在心头,心灵猛得一颤:这便是故乡的那一轮明月。

【篇二:三八线】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条线;它们有的平凡为我们补好衣服;它们有的神奇为我们增添美感;它们有的快乐为我们构出音符;但,它们中也有不美好的——就比如……

这只是一条很简单的线,很直,是用老师的铁尺画的。这条线,却像一堵很高很厚的墙,挡在了我与她之间。

渐渐的,我们之间的话少了下去。我们越来越不爱说话,越来越不想见到对方。这一切的一切,不过后来自那场令人讨厌的尴尬。记得当天,老师让我们表演,她唱歌,我弹琴。但我们一个动作很快,一个动作很慢,总是不合拍,下面的同学们都笑坏了。下台后,我恼怒极了,开始不停的责备她。她也一肚子的火,不停的向我撒气。我们俩都很不快活的回到了座位上。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她当时那种表情,恼火、生气、沉闷、冷漠,又带有一点委屈。我们依旧像平时一样坐着听课,但心思却变得不再一样了。终于,问题一天比一天严重起来,于是,我们划了一条“三八线”。划线时,我的心情很是复杂。划好这条线,我们也就有了心之墙。

最终,“三八线”划好了,但缺少一块——我们要划“三八线”的勇气用尽了。我们开始怀念曾经一起欢笑的日子,但我们那可笑的自尊心却不愿向对方道歉。

很快,我的生日到了。我开始写邀请函。我反复思考着,最终,我还是写了一份给她。她那时很惊讶。但她来了,我许下了愿,她照例问我许了什么。我说,希望我们可以和好,她的眼睛里印入了烛火,她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突然,她大叫起:“我忘了带礼物!”过了一会儿,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离开了。

第二天,我总觉得桌上的那条线又少一块,我看向她,她笑笑——可以借块像皮吗?当然可以。她又一次擦去了一块“三八线”,但却留了个尾巴。我知道,她要用这个来告诫我们自己。

或许,一条线会带来友谊的危机,但我相信,友谊是坚韧的,可以经起风雨的考验。

我不再害怕那条线带来的危机了,我相信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篇三:做自己人生的设计师】

不管你信或不信,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的设计师。

人生不是百米短跑,它是一场马拉松比赛,最后获胜的通常都是那些能够把快慢节奏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人。人生的成败得失完全取决于自己,你的目标有多远大,又如何向着目标前进,都决定着你人生的长度和高度。

在做任何事前,先用自己的想象力在脑海中构出一幅图,就像罗杰·班纳斯特打破四分钟跑完一英里世界纪录的例子。他是先在大脑里看到自己已完成这件事,借着不断幻想自己打破纪录的“心里图景”,使自己充满信心,最后迸发出内在的无限潜能。

仅一幅“心理图景”的力量便如此之大,远高于意志力。由想象力所形成的“心理图景”可增强一个人的自信心,能给你把握,让你放胆去做。

不要轻易听信他人的言语,让他人来左右自己的思想。从小的方面来说,在做题目时,你不确定答案,去问成绩好的同学,当得知自己与他们的答案大不相同,便立马改掉,结果是自己一开始的答案为正确。记住,成功的人生靠自己来设计,别让这个权利悄悄消失。

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是从小就确定“要做一件大事”的,虽然在他身边有很多人对其进行阻挠,但他还是成功了。当他的同学问他将来要干什么?洛克菲勒毫不迟疑地说自己以后要成为一个拥有十万美元的人,一定会成功的!他的同学听了便嘲笑道:“妄想!”中学毕业后,他便决定不读大学,去商界谋生路。1855年9月的一天,他在一家商行当上了会计办事员,他工作勤勤恳恳,为商行做出了不少贡献,年薪越来越高,因为他的眼界颇高,他决定离开这个小商行,独自闯天下。终于,他在石油事业闯出了一片天地。

试想一下,如果当初他听信他人的话,被人左右怎能有今日之成就呢?所以,我们要做自己人生的设计师,自己的人生自己安排。

【篇四:寻找人生的坐标】

每一件事,我们都会有目标的去做。就好比去超市之前,我们会在脑海中自动构出路线图,以到达目的地一样。而人生,由一件件的小事构成,也由一个一个的目标构成,等待我们去完成。

这天上午最后一节课上体育。已是临近中午的时候,炽热的太阳散发出来的光将水泥路面照得发白。某同学不小心将水洒在地上,眨眼间那滩水便蒸发掉了。这时老师走过来和我们说:“这节课练习立定跳远。”虽然大家都对此叫苦连天,可碍于老师的命令,我们只好顶着烈日,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去”。

我涌向人群旁,看着每个人都轻松的跳着,也跃跃欲试。于是站在起点处,学着别人的样子,挥动几下手臂,向前一跳,可我的身板太僵直,根本就跳不远。便有些气馁。另一位同学建议我再跳一次。脚踩在横线上,我就慌了神:跳还是不跳?旁边的同学不断鼓舞我,我暗示自己不要紧张,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淡定一些,闭上双眼猛地一跳。可身体的惯性不容得我考虑,笔直地向前方冲去,我迅速用手一档,才勉强支撑住身体,但手上已然布满了凹凸的痕迹。

见我那么狼狈,她便走过来告诉我,跳的时候要有目标,而不是闭着眼睛盲目的跳。我按照她的方法,眼睛紧紧的盯着前方的白线,用力甩几下胳膊,深吸一口气,弯曲双腿,降低重心,心一横,随着一道弧线的划过和“噔——”的一声,我跳过去了!我心中暗暗高兴:原来制定一个目标是很重要的事情。

其实人生就像这次跳远一样。为自己的人生设定一些坐标,一步一步的去实现,你会发现:你也会在路标的指引下获得成功!

【篇五:好一场雨】

太阳好像没有睡醒,如同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任凭风儿将自己吹入云的怀抱。风儿淘气地吹起地上清洁工们刚刚扫好的树叶纸屑,急的清洁工们团团转;调皮地把刚刚学习飞翔的小鸟吹着在空中打着旋。可今天的太阳不大如同往日,也不愿出来吼退那顽皮的风儿。一种不祥让我害怕,今天会不会有狂风暴雨?

真不出我所料,下午突然那锯齿般的闪光穿过那波涛滚滚的云层,刹那间照亮了在黑暗中的大地。不久雨将军带领着十万天兵天将前来攻击我们了。你瞧,它们的势力可不小,一路敲锣打鼓,唱着“轰隆——轰隆——”的歌声来到攻击区。“进攻!”一声令下,十万天兵天将一起纵身一跃,奔入大地的“怀抱”。

雨军攻击得越来越猛,商店屋头上的水顺着水管向下哗哗地流,屋檐边形成了一道天然的门帘,路边的土沟形成了条小河,土路变的坑坑洼洼,雨军时不时钻进水坑里冒泡,像顽皮的小鱼在比赛吐泡泡呢!

马路上,有准备的人们撑起“防护罩”顶着风艰难地向前行走,没有准备的人们或把背包顶在头上或双手抱着头向前飞奔着。鸟儿们也没有幸免,巢中午休的鸟儿因风太猛跟鸟巢一起飞到十万八千里外,不见踪影;没及时赶回巢的鸟儿也因狂风暴雨弄得像喝醉了酒,东倒西歪。还有那些花儿被狂风吹到四面八方,在各处留下自己的芬芳。在这种天气里也只有青蛙还在唱歌,门外雨打着门窗的声音越大,它们唱得也就越起劲。

到了半下午,雨开始变小了,滋润着大地,轻轻地弹在玻璃窗上,点点滴滴,在窗上构出一片美丽的窗花,在大地的脸上滴出一个个可爱的小酒窝。

傍晚,雨停了,空气像被过滤了一样,散发出一种雨后特有清香,如同风雨后的玫瑰一般,让人陶醉!

【篇六:秋天的树叶】

春夏秋冬,转眼间美好的夏天悄然无声地离开,凉爽的秋天张开了双臂,热情地向我们迎来。秋把一切都焕然一新。但这其中,我最欣赏的就是秋天的树叶了。

秋天的树叶,与众不同,它不像春天那样生机勃勃;也不像夏天那样郁郁葱葱;更不会像冬天那样枯萎凋零。它更别具一格,黄中带绿,绿中泛黄,这两种颜色互相交替着,构出一幅美不胜收的“秋之图”。

你看那我最喜欢的枫叶,它不但不会枯黄,反而红得像火,巴掌大的叶子,一簇簇,一丛丛,那火焰般的叶子在秋日的天空里绽放。

我不仅喜欢枫叶,还喜欢梧桐叶和银杏叶。梧桐叶,打着卷儿,阵阵微风吹来,它们就三三两两地落下,像蝴蝶翩翩起舞,慢慢地又回到了大地妈妈的身旁,真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啊!银杏叶也不亚于梧桐叶,金灿灿的叶面真是美极了。风吹了口气,银杏叶就沙沙作响,唱起了欢快的秋之歌。在阳光的照耀下,银杏叶和阳光融在了一起。

在树叶的“簇拥”下,我度过了一个安静的秋天。我喜欢这秋天的树叶。

【篇七:我的读书故事】

书,可以说成是一个世界;书,可以说成是一个灵魂;书也可以说成是一位好朋友。我和它的关系,真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

我从五岁开始读书,是神话故事书。与其他不同的是,这本书上没有一个注音生字,不过!我并不看这些字,只看上面图画。所以,我“看”书比哥哥还快,我“看”的是《查理九世》、《白骨森林》。

记得有一次,哥哥竟给我买了一本《童话故事》。它不厚,但很大,也有拼音。

一开始,我只是和从前一样,只看图画。随着年龄长大,我认识了一些字,便开始读文字。我第一次感到文字构出的话语是多么的美妙!

渐渐地,我的需求不是这些童话啦,漫画啦等的书,也就是说——我需要小说!

我走到那“平时路过都不抬头一下的”书桌前,找起了书。

我找到了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看到封面的图画还不错,我拿着它坐在床上如醉如痴地读了起来。

“汤姆,汤姆,你快去呀,说不定酒鬼就在那间宾馆呢!我在这等你,回来汇报我!”

我眼前出现了黑黑的小镇。后面是一条宽大的河。望着汤姆飞快地跑来,我又惊又喜,像是一位饥饿的人看见美食一样。

“启政,启政,吃饭了,你饿不饿呀?”妈妈的喊声把我从书中揪出来。

这时,我隐隐约约看见一个微胖体型的中年女人站在我的旁边。

我刚准备说“你好”时,妈妈一把把我手中的书拿走了。虽然我现在不能确定手中的东西是不是一个好的东西,但我也不由自主地跳起来,看到妈妈手中的书,我抢到了手中,继续读了起来。

妈妈一脸不解地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她一边叹息一边摇头地走了。

我抱着书感觉有一股能量又回来了,仿佛抱着一块香喷喷的牛肉。

“嗯?这是什么?不可能,我,我真的闻到了牛肉的味道!”

我走到厨房,吃起了牛肉。

我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吸收了一本书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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