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煤堆的作文

【篇一:第一次熬夜】

这是我第一次陪着同学熬夜,当然,这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熬夜。

开学的第一天,我被分配到了C520寝室。原本以为宿舍生活枯燥乏味的我,却在这一天彻底改变了想法。

一个寝室住八个人,说宽也不宽,说挤也不挤。夜晚,准备睡觉了,宿管阿姨关掉了走廊和所有寝室的照明灯,顿时,四周变得黑漆漆的一片,就犹如掉进了煤堆一般。我本以为即将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度过这个宁静的夜晚,但随着一缕刺眼的手电筒光,这份宁静被打破了。

“五号床,快把门关紧!”二号床的舍友朝五号床的舍友小声喊道。

“没问题。”五号床回应,很快便下床跑去关门了。

我呆呆地望着手持手电筒的二号舍友,心里疑惑着:“咦,有什么事吗?为什么要开手电筒?为什么要关紧寝室门?”种种疑问浮现在脑海,几秒后才反应过来。

对哦,今天中午好像听他们说晚上要熬夜,难道……他们真的要这么做吗?我默默地想。不一会儿,三号、四号、六号、七号、八号都起来了,他们陆陆续续下了床,坐到了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

我也下意识地下了床,和他们七个坐在一起。

四号床首先发话:“同志们,这是我们C520第一次集结,为了表示庆祝,我们今天晚上不睡觉了!”

“好!”其他六个人喊了起来,我也附和着弱弱地应了一声。

说罢,除了我以外的七个人便开始聊了起来。夜聊对于我来说那么新奇。

我勉强地钻进了他们所聊的话题中去,同他们一齐聊了起来。

在大家的聊天中我慢慢知道了,二号床姓缪,是一个富家公子,家里开着皮革厂。五号呢,姓章,来自我所住小镇旁边的一个村子,是一个农民的孩子。四号和我来自同一个小镇,只不过,我们两家住得比较远,所以之前没有机会认识。

其他的人,我也草草地认识了。就这样,我们越聊越起劲,越聊越入迷,从家人到小学母校到兴趣爱好……最后,竟到了凌晨2点钟,因为实在太疲倦才各自上床睡觉。

这次的夜聊,给了我一次前所未有的体验,真的非常有趣,非常新奇。不仅让我第一次认识了这些舍友,也给我留下了一生都难以忘怀的记忆。

【篇二:一个令我最难忘的人】

六年的小学生活在我们的迷迷糊糊中度过,迎接我们的是初中广阔的学习天地,虽然抵挡不住你往东走,他往西,但是在我的记忆有一个令我终生难忘的人---我的语文老师!

李老师是一个和蔼可亲的人,时时刻刻脸上都挂着满满笑容,虽然平日里对我们很严厉,但是在私下对我们也是很好的,在我们班李老师有一个外号——黑李逵,之所以叫他黑李逵,是因为他人长得很黑,打个比方吧!把他扔到煤堆里,你一定认不出来哪个是他,哪个是煤。又为什么把她比成黑李逵,因为啊!他非常能干还结实。

甜滋滋

又一次,正在上英语课,语文老师把我叫出来去把他数几百本书,大家都用羡慕、嫉妒、恨的眼光看着我,那是因为英语老师上课,非常枯燥无味,有的人甚至听着听着想睡觉,李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里面不仅有空调,老师还拿些小零食让我吃,说是奖励我的,当时的心里就甜滋滋的。

美哒哒

办公室里有两个垃圾箱,因为老师们太忙没有人倒,所以李老师就安排我去倒,当时心里有些不大情愿,闷闷不乐地想“有好事了让好学生去做,这里所当然,但这倒垃圾是不大光荣的事为什么不让不学习的学生去做呢?”但是也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去干。第一次我去倒垃圾时,其他几个班的老师赞不绝口的说:“这个同学真勤快,知道体谅老师。”当时我想“虽然得到老师的夸奖心里好受一点,但是劳动最光荣,对,好好干下去!”

李老师总是对我很关照,后老我们才知道他们家没有女儿,喜欢女孩,而我的表现也比较突出,所以老师非常喜欢我。

如今,我们马上要离开李老师了,但是老师对我们那份喜爱,我是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篇三:寻找自己的错】

天上的繁星数得清,自己脸上的煤

——题记

每个人自身都是会有自己的过错,但是自己能够及时找到并且及时改错自己的过错很难。有的时候人们与他人发生争吵的时候很少会认为是自己的错,往往都会认为是他人的错,与自己没有关系,俗话说:“乌鸦站在煤堆上看得见别人黑,却看不见自己的黑。”

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都会觉得自己很完美,自己没有过错,自己都是对的,其实往往自己的过错也很多,只是自己没有察觉,这样会让你伤害很多的人,孔子的论语中曾子曾说过:“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为什么古人能够每天都能够反省自己的过错?而我们却能去学习古人的这种反省自己的精神呢?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古人,我们也不是古人,我们也不可能完全像古人那样每天都反省自己的过错。但是,我们为什么在于别人争吵的时候想想自己的过错呢?

我们生下来并不是完美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不足,都会犯错,并不能每天都确保自己不会犯错,无论是谁都不能,就像古人,君主也会犯错,但是自己能否察觉,并且改错它。这就是为什么别人很优秀,自己却不如他人的地方,每个人不是看他学会了什么,而是看他能否改错自己的不足,并且发现自己的过错。找到自己的不足与过错很简单,但是改正它却不简单。

每天我们都会犯一些小的错误,有些人会认为这些小错误没有什么,但是如果有一天小的错误变成大的错误呢?那么会发什么呢?这个谁也不会说准,有些人一定会说没有那么严重吧,那么你就会大错特错。有这样的一个新闻:“一男子出去买东西却忘记家里用电褥子热酒,就出去了,之后就变成了一场大火”这就是一个小错误却变成了一场大火,仅仅是买东西回家的时候家里却变成了一场大火。自身的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不能改正它,不能发现它。有的时候寻找自己的过错会受益一辈子,知道自己缺点并改正他的人,才是完美的人,每个人并不是完美的,余姚我们一点一点的改正它。

寻找自己的错,会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俗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也让你的朋友对你刮目相看吧!让自己成为完美的人,让自己变得更加的充实吧!

【篇四:《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去图书馆借了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又是惭愧,又是打心眼里佩服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人,和同伴们一起被冲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岛屿,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而且周围也没有其他的岛屿,还常常有野人出没。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整整35年,还认识了一位好野人——星期五。最后,离开了孤岛,回到大陆。

在生活中,我们可比鲁滨逊差多了,个个都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行了,什么活也不干。而他呢?在岛上生活了整整35年啊!但是如果换做别人,肯定早就饿死或被野人吃了。而他,不像困难低头,在逆境中创造出了奇迹,真不愧为生活的强者!我真打心眼里佩服他!

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肚子饿了,就想煎一个鸡蛋,可是我笨手笨脚的,那可怜的小鸡蛋就像刚从煤堆里出来的一样,身上长起了一块块“黑斑”,我不免有一些心灰意冷,心想:算了吧,还是等爷爷回来吧。可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再试一次,一定可以成功的。在反反复复的失败中,我吸取了教训,总结了经验,终于成功了!当我把金灿灿的煎鸡蛋铲出锅时,我真是心花怒放啊!

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自强不息,不像困难低头。记住:有志者事竟成!

【篇五:黑猫和白猫】

从前,有一户人家养了两头猫,一只是白猫,一只是黑猫。

白猫,全身雪白,比雪花还要白。而黑猫呢,比煤炭还要黑,你若把它扔到煤堆里,就别想找到它的影子。因此,黑猫经常被白猫骂,黑猫觉得没脸见人,就呆在角落里。

黑猫出去寻找食物,一不小心把白猫撞倒了。白毛开口就骂:“你个死黑猫,你把我撞倒了,也不帮我洗个干净的澡。你以为把本王扶起来,说声对不起就有用吗?”黑猫惭愧地走回了他的角落。

夜幕降临了,一只老鼠走了出来,幸运的是他遇到了白猫,白猫说:“臭老鼠,你身上多脏啊,你离我远一点,免得让我雪白的身体被你弄脏。”老鼠听了开心极了,赶紧一溜烟地跑到角落里,结果被黑猫抓住了。

主人要送一只猫给朋友,白猫想:黑猫那么难看,主人肯定会选黑猫。

结果,白猫被选上了,白猫疑惑地问:“”主人,为什么是我?”主人说:“不管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白猫请求主人,让他留下来,主人虽然答应了,但是提出了要求:“你能在一个月内抓到十只老鼠,我就让你留下来。”

白猫向黑猫拜师学艺,昼夜不息,终于留下来了。

【篇六:温暖】

老李是一个极其普通的运煤工人。有活儿的时候,他一言不发地拉着比别人更多的煤。没事儿的时候,他喜欢吸烟,点着了,放在干裂的唇边,眯着那布满血丝的眼睛,嘴里猛吸一口气,嗞——烟一下就没了半截儿。过了好长时间,他的嘴里才冒出几丝淡烟来。

这天,他刚在休息的时候点着烟,就来了个人爱答不理地说道:“喂,拉煤的,叫你拉煤去呢。”他的语气充满了不屑、看不起。老李并不在意,把烟弄灭后,拉着三轮车去了煤堆。看着山一样高的煤,那张历经沧桑的老脸上却分明有着一丝无奈。他叹了口气,心想:都是拉一车煤50块钱,为啥就数我拉的最多?就欺负我老头子好欺负?他心里恨恨的骂着,但还是把煤一摞一摞地搬到车上。汗水湿透了他佝偻的背,他的脸上满是汗水。在如此冷冽的环境下,他出的汗却异常的多。

寒风刺骨,刚下完大雪。老李没戴手套,手背上满是一道又一道因为寒冷冻出的伤疤。肉已经裂开很深了,血凝固在伤疤上,让人看了有些难过。可老李已经习惯了。他的心思不在这里,而是家里老婆子的老寒腿犯了没有,每次她都会疼的龇牙咧嘴。还有他的儿子,刚上大学习不习惯那里的生活?会不会想家?于是,他满脑子都是这事儿,以至于没有看见前面的大坑。“咣当”一声,煤掉了一半。老李也闪到腰了。他闷哼一声,却顾不得观察自己的伤势,赶紧去捡煤。他慌慌张张的捡煤,如果少了会扣工钱的。

正犯难呢,来了一位瘸腿的女人。她虽然年纪不大,却满脸血丝,红的亮堂堂的。她露出憨厚的笑容,对老李说:“老大哥,俺来帮你捡。”“可你的腿……”老李话刚说出口,就后悔了。万一人家不愿意提起来呢?还好女人并不在意,只说道:“没事,又不是手受伤了。”老李带着一丝歉意的笑了。好不容易装上了车,女人说:“没事了,你走吧!”老李感谢地说道:“谢谢啦大妹子!”“没事儿!俺挺喜欢帮别人的。你走吧!别耽误了时间。”老李摆摆手,推着车走了。

因为这件事,老李觉得,这个冬天好像都不很冷了。

【篇七:煎鸡蛋】

周六上午,爷爷出去买菜了。起床后,我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爷爷,可是肚子早就开始唱“空城计”了,于是我决定亲自出马,做菜填饱肚子,让爷爷对我刮目相看。

说干就干,打开冰箱,我立刻傻眼了:里面空空如也,只剩下几个孤零零的小鸡蛋了。唉,只能先煎一个鸡蛋开开胃了。

我按了开关,先倒了一些油,锅子里立刻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我一连后退了好几步,生怕油脂会溅到我身上,只好一只手拿着锅盖当盾牌,一只手打鸡蛋。鸡蛋刚下去,那“滋滋”的声音变得更大了,我都有一点儿不知所措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手忙脚乱地拿起锅铲,胡乱铲了几下。唉,只见那些小鸡蛋有的长起了一块块“黑斑”,还有的则像从煤堆里捡出来似的,个个都面目全非了。我想:

我就是笨手笨脚的,连煎一个鸡蛋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会搞砸,还是等爷爷回来吧。

在清理“烧焦的鸡蛋”时,突然想到了“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心想:不要心灰意冷,你一定可以的!加油吧!再来一次吧,一定会更好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有了前车之鉴,第二次的时候,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当我把金灿灿的鸡蛋煎出锅时,我真是心花怒放啊!

我将它分成2份,和爷爷一起吃。爷爷笑着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孙女长大了。”我心里美滋滋的,别提有多开心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篇八:成长是一首唱不完的歌】

转眼间,初中生活已过去大半年。每一天的开始都令我充满幻想,又对昨天充满了思考。成长像是一首连接着昨天、今日、明天的,永远也唱不完的歌。

成长这首歌是令人怀念的,小时候老家的小院是我的一片乐土,可毕竟离开老家已两三年了,院里大多景象也已模糊了不少。那里似乎确凿有一堆大小各异的石子和一片闪着熠熠银光的河墉。那年寒假回家过年,两个表哥早已在门口等侯多时了,刚下车就和表哥们一起趴在墙边看甲壳虫们排队,“甲虫军队”的各个士兵都精神饱满,等到队列整齐之后,它们就跟七星瓢虫展开了激烈的战斗;我们还把煤堆放在烟花上暖手,用“篝火鞭炮”来做“冰窟”……

成长这首歌又是五彩缤纷的,如今我已跨入了中学的大门。虽然儿时的回忆已经挥洒不去了,但初中这一段时间的快乐又在我的记忆中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初中这大半年的学习生活有很多的快乐也带来了些许的伤感,从带领同学们训练到与全班同学一起征战体育赛场,为班级赢得了许多的荣誉,也在成长的过程中,留下许多遗憾。

成长是一首唱不完的歌,这首歌有喜也有忧。可无论怎样,我们都会一路唱着这首歌,朝着前方努力行进!

【篇九:对望】

老巷子里的风出的不急不缓,总有叫卖声在耳边萦绕。巷子里有一间老房子,说是江南人家粉墙黛瓦早已被岁月磨损了风采。我站在阁楼上不经意的瞥了他一眼,他消瘦的可怕,正坐在院子里不紧不慢地数着一沓零钱,时不时他会抬头望我一眼。

赵老头就住在我家对门,虽隔着一条河,我还是能在楼上看见他们家院子里的景象。颇有气派的院子门上雕着早已分辨不清的雕花。低垂的屋檐上偶尔有三两只小鸟蹦跳。每当太阳光照在院子里,我总能看见那把不常用的躺椅和破破烂烂的老旧收音机。老赵的儿女都在外生活,家里还是有点小钱的,但老伴走的早,家中只有他孤苦一人。有空时我会在窗口望着他,他也会抬头看着我。黝黑的脸上总是带着一抹微笑。有一次和我妈妈聊天的时候得知老赵以前的靠卖煤炭过活的。可是时代不能让老赵再轻易的过活,可他并没有因此而沉沦!

长长的巷子里,弯弯曲曲,幽深而容、窄长。我总是会听到熟悉的叫卖,是老赵!他骑着老旧的三轮,叫卖声堆得像小坡似的煤炭。大大小小的石缝里钻出一棵棵小草,就像是在给他引路,转进了这条小巷,在转入另一条小巷,我看着头晕,他是挨家挨户的把煤炭送去那些老主顾家里。他戴着一副已经被染黑了的牙套,吃力的一点一点的把煤搬进屋中。人老了活动总是有些不便,我总看着他撑着腰趴在起三轮上,可屋里蜂窝煤堆叠的整整齐齐,没有丝毫逊色。他家里的煤慢慢地少了,都上了高中的我看他数了近三年的零钱。突然抬头对我笑了,我不知不觉走进了他的小院。他向我挥了挥受伤的钱,说:“终于凑齐了,可以给我的小外孙买自行车了。”我看着他黝黑和粗糙的手笑了笑,他还指了指墙角里所剩无几的煤堆,擦了擦眼角里的泪水。

海伦说过:“我滑落过好几次,跌倒,摔得头破血流,然后我战胜了我、自己,继续攀登,因为我看见灿烂的云霞在向我招手,希望的顶峰就在前面。”我就从上面看着下面的他,是他给我希望和自信。

【篇十:第一次野营】

人生有许许多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写“又”字,第一次给妈妈写一张“感恩贺卡”(妈妈直到现在还留着呢)……而我最难忘的第一次是野营。

那是我弟弟的团队组织的,有扎帐篷比赛和篝火晚会,可有意思啦!

我们有一个教官(那叫一个黑,在煤堆里只能看清眼睛!),他让我们先热热身,就开始扎帐篷比赛,我和弟弟有一个橙色的帐篷,我让弟弟帮我准备好东西,然后在他的帮助下,我拧了又拧,装了又装,我们的帐篷就OK了。有的小组费了好大的劲儿,结果还是“咣当”一声又变成一堆“废铁”。这样看来我们算是很棒的了,还有奖励,去吃午饭!太给力啦!

晚上,我们还举行了篝火晚会。有许多砖头、树枝和纸,形成一个小火山,老师让我点火,“哗——”火苗一下子蹿得丈尺高,离它几十步,有一个大音响,我们选了一个《兔子舞》,无论认识与否,最主要的是动作要协调一致,大家跳得可开心呢!完了还有夜宵,太好了,五星级大酒店也不过如此吧。我们玩到夜里十点,太累了,就在自己搭好的帐篷里睡了。

通过这次野营,我学会了独立,也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真是让人难忘的一次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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