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姆指的作文

【篇一:读书成长】

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一个益友。读书,自会发现黃金屋;读书,自会有佳人在侧。共赏书中风光。因为书,生活才变得更加绚丽多彩。

我爱书,更爱读书。我认为,好读书者才是世间鲜幸福之人,钱财等身外之物并不能给予些什么,而就算身患疾病,手中捧一本书细细品读却也是甚好。我爱书,不仅是书中的故事令我着迷,更使我着迷的是读书使我产生的感悟和道理。对一本书的感悟中隐含着的道理不只是一个,而是许许多多个,这些道理可以使人受益,甚至可以改变整个世界,所以看书不能只看故事本身,要深刻理解其中的内涵奥秘,并且活学活用,让道理伴随我们一生。这才将这本书的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

还记得小时候,我看着拼音,一个个认字时,就为《丑小鸭》的悲惨生活而感到难过,但最终又因它的破茧成蝶而欣喜欢呼;我为《姆指姑娘》的惊险历程而感到兴奋和激动;当然,也会为《莴苣姑娘》那金丝般浓密的长发而惊讶,这世间怎会有一座楼长的头发!在一部部童话里,我与书结下深厚的友谊。

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聪慧。

上小学时,我已经认识很多字了。每天独自沉浸在书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我读了凡尔纳的三部曲,为他的才华常常鼓掌;我读了四大名著,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武松的英姿豪发,精明强干却机关算尽的王熙凤, 还有那个让我热血,敢做敢当的齐天大圣孙悟空,都牢牢地印在我心中;我读了大作家老舍的《骆驼祥子》,心便一直牵系在那个原先吃苦耐劳但被旧社会毁了的青年上,常扼腕叹息,却又怎能重来?经典书籍,就如一杯香醇的老酒,不静下心来,是不能芳菲罢。

现在到了初中,我开始尝试读读鲁迅般文豪的作品,却又觉得自己知识仍是浅薄,一次次揣摩回味,一次次又是不同的体验。那书角已经泛起边边微黃。

记得最喜欢在清晨或午夜,万籁俱寂,坐在一个小板凳上,捧着一本书,时而抬头看看天边刚升起的圆日亦或是那一轮引起多少古人思念的明月,听着几声稀拉的鸟鸣声,人生是惬意之事也不过如此!时常在这样的日子里想我若手中有酒几杯,定会邀诗中仙佛共饮、对月当歌,哪论那些古今,那些老少!

读书人,智者也!

书,我愿与你为伴,携手同行在这成长路上!

【篇二:心结】

每个人都会在内心深处藏上一两件事儿吧?今天我给大家分享一件来自我内心深处的事,它一直是我心中的一个结。

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下雨。下了第一节课时,我和一位同学正在聊天,教室里也没几个人,基本上都是低头写作业或和我们一样聊天的,也没有人看向我们。本来我们聊得好好的,没什么事儿,这时数学课代表来了,她抱着一摞《学习与巩固》要发给我们。她见我俩闲着,便给了我们一人十几本儿,让我们帮她发。在那时,发作业可在我们班里可是一件值得炫耀的“光荣”事儿呢!我当然开心地接了过来。

我一手托着书,一手掀开书的第一页看名字,然后放到对应的课桌上。前面的几本我可是很认真地在发呢。可是因为还有三五分钟就要上课了,同学们纷纷走进都室,由于左边的小路比较窄,所以很多同们挤在了一起,造成了“交通堵塞”。我的最后两本书都是在最左边两列的同学的,因为去了也过不去,所以我索性直接扔了过去。我四指放在书底,姆指压书,肘向内弯,然后瞄好位置,以迅雷不足掩耳之势把书“嗖”地一下扔了过去,那书不偏不斜,刚好落在了那位同学的课桌上。最后一本我没那么用心,瞄好位置就直接扔了过去,结果它在“飞行”的过程中不慎掉落,狠狠地“摔”在了那位同学的板凳前。我清楚地看见已经有一大半封皮快要掉了,我想去把它捡起来,可偏偏这时上课铃响了。

我回到座位上,看到那位同学很是难过也有些生气。这一节课我什么也没听进去,只顾得看她的情绪了,生怕她大发雷霆。下课后,几位同学安慰她。我并没有去,不是因为不关心,而是因为不敢道谦,不敢承认。直到毕业,我也没有对她说出那句话——“对不起。“

现在想想,我当初真不应该为自己方便而扔书,也更不应该因为不敢而不去道谦。如果有机会见到她,我一定给她说出那句“对不起”。或许她早就忘了,可我绝对忘不了这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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