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道德与权利的碰撞】
一个人,他在拥有道德的同时也拥有着权利。那么,面临选择时,他又该何去何从呢?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坐公交车去姑姑家玩。暑假刚开始,车上的人是真多啊!我们被人流挤到了车的最前面。随着车晃晃悠悠的停下一位六十来岁的老奶奶从前门上了车。她东倒西歪地抓着把手,很明显,老奶奶已经快站不住了。让过了座的售票员近乎大吼地喊:“有人给老人让座吗?尊老爱幼,大家帮帮忙吧!”然而没有一个人回应。这时,坐在老奶奶旁边的年轻人被人们定位为“让座目标”。几乎所有人都在逼年轻人让座,还时不时涌出一些骂声。年轻人实在忍不住了:“我工作累了一天,刚才还有些晕车,怎么让座啊?我没买票吗?凭什么非得让我让座,你们呢?”大家沉默了。我疑惑得看着妈妈,妈妈小声对我说:“每个人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权利让给别人,当然在少数人身上,他们的道德高过了自利。但人性本就如此,无需疑惑。”
最后,一位二十多岁的姐姐站了起来,为老奶奶让了座。每个人的脸上都多了份羞愧。
到了姑姑家,我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何在。首先,大家逼年轻人让座,这与道德绑架无异,肯定是不对的;其次,大家以逼年轻人让座为幌子,来掩盖自己不想让座的心理,这是自私自利的表现,虽不对但也无可厚非。年轻人上了一天班,很累还晕车,不让座并没有错。况且他买了票,有拥有座位的权利。但站在道德角度来看,年轻人的确应该尊老,不让座倒显得有些冷漠无情。面对道德和权利,年轻人选择了维权,而大家则认为年轻人应该选择道德。在我看来,大家和年轻人都有错,也都没有错,无非是站在道德与权利两个方面。但我认为,在权利可有可无的情况下,道德应放在首位。
我希望,当我们面临是维护权利还是坚守道德的选择时,我们能更倾向于后者,因为社会需要大爱,作为中国公民的我们也有责任为社会做贡献!
【篇二:两次挨打】
最近我和妈妈进行过两次争吵。
一次是上周四,那天晚上妈妈在品尝她炖了四五个小时的猪肺汤后,气得在厨房里大叫:“这猪肺太蠢了(方言,意为猪肺里有砂石等很难吃)我要去找那个卖猪肺的人!”哎呀,妈妈怎么这么抠门啊,重新再买不就好了吗?再说,维权应该到消费者保护协会,妈妈这是胡闹。
于是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真抠门,不就是点钱嘛,再说维权应该到消费者保护协会。”“多大的事儿啊,就去消协了。”于是一场家庭争吵大会轰轰烈烈展开了。
“只有去消协才能合理解决问题,去找销售者属于胡闹。”我反驳道。
“应该先和人家说,如果说不成再找消协。”妈妈再次回击。
“卖肉的人一般都很粗暴,你不可能和他们谈好。”
“但我还想给住院的爷爷喝呢,如果有喝下去有问题那该怎么办?”
“但是你还没给爷爷喝呢!”
妈妈很生气,她见争吵行不通,于是使用武力,她用扫把对我的屁股进行了“磨练”,我到底哪里做错啦?
还有一次争吵发生在今天,中午放学后妈妈在一家生鲜店里买了一些菜,我也在场,回家后妈妈忘记了她付了十元还是二十元,就问我。我回答:我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你没有付二十元你付了十元。我不知道我当时怎么了,居然把这句话说的至少一百遍,把妈妈都听烦了,于是我的屁股又被“磨练”了,早知道我就不说那么多废话了,我真倒霉呀!
诶,我的小屁股,现在还在疼着呐!
【篇三:成长路上的守护神】
因为有你,消费者有了维权意识,因为有你,罪犯们学会了忏悔,因为有你,社会各方面有章可循,因为有你——法律,成长路上与我前进!
法律面前,公民敢于捍权。
在中国这样一个法制国家,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有维权意识,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寻求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湖南卫视,一个热播节目《爸爸去哪儿了》中有一位凭借体贴性格和修长身材而走红的男模张亮,他在节目中突出表现受到许多观众喜爱,同时,一些广告也开始找他来代言,他的工作越来越忙,其中,自然也会有一些烦恼,某房地产公司借张亮和他儿子的照片为楼房做广告,搞销售,而未经本人许可,有是为了自己利益,所以,作为一名懂法律的张亮毫不犹豫的将此房地产责任人告上法庭,并索赔50万,张亮在事后也表示将房地产告上告上法庭不是为了那些钱,而是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滴,我很赞同,当今社会,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此起彼伏,倘若每个公民的权益都受到伤害之后不闻不问,那么,这种现象会愈演愈烈,以后不仅肖像权会被侵害,什么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等都有可能不同程度的受侵害,我们应该感谢法律,他保障了我们可以享受安居乐业的权利,因此,我们每个公民应该有维权隐私,要敢于捍权。
法律面前,明星也无特权。
不知你是否记得《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子》中阳光帅气的柯景腾,不知你是否记得《小时代》中深情款款的顾源,没错,他就是年仅23岁而早已成名的可震东。不知你是否认识那个长相白净为爱马仕包代言的房祖名,不知你是否知道全球著名影星成龙有一个叫房祖名的儿子,没错,他们就是2014年8月18日被爆吸毒的明星,柯震东与房祖名,当我听到这个消息时,根本不相信,柯震东早已成名,模样更是阳光帅气,但他吸毒已有两年,房祖名长相白净,又是成龙之子,可谓最风光的“星二代”,但他吸毒已有八年之久,一个才23岁,应是大学享受书香校园的黄金时光,一个才33岁,应是拼搏奋斗的青春年华,但在法律面前,他们仍和常人无异,毫无差别,轻则拘留,重责判刑,在法律面前,不应人人平等,著名演员张铁林曾说:“明星也是人,他们和大众一样,很普通,不谈什么表率作用,别以为他们犯罪就对他们故意恶语相加”。他的意识,明星有为明星开脱,明星为大众人物,一切行为为大家,特别是对青少年都有很大影响,不能说不允许他们犯错,而有些演员明星仗着自己人气旺,就得意忘形了,从而忽视了法律面前,明星也无特权啊!
法律面前,严禁因公徇私
衡阳市前市长陈立招因为强行行贿35万元,最终被司法被捕,身为官员,并且是一个市长,在其位,反而做出这种遭人唾骂的事情却有损清誉,他乱用职权,让鸣蒙公司把钱打到他指定的账户上,不禁让人唏嘘,这种品德的人如何能够担之大任,还谈什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又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又如何向发达国家迈进?他们最终在法律面前低下了头,留下了泪,他们也明白每个人首先该对得起自己,做好自己,这样才能建设强大的中国,法律面前,也不能因公徇私。
在一个专制的国家,国王便是法律,但在一个法制国家,法律便是国王,不要以为害怕不敢批评那些黑心商家和违法犯罪的人,不要再因为自己的偶像而犯法被捕,而去埋怨法律的威严,不要以为一己之私而置法律于不顾,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成长,而法制这一阳光,会指引我正直前进的方向!
【篇四:假期见闻】
过年期间,播出了一部新剧,名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我看了一点儿,觉得挺有意思,而且演员的演技也不错。后来,我正拿着手机刷微博,就看到了一条关于这部剧的评论,说它是抄袭剧。于是,我便上网查了一下,把事情弄清楚了……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作者唐七,一开始因为笔法幼稚,写了许多小说却未火,后来偶然间她在网上看到了“大风刮过”的《桃花债》,由此便开始抄袭。之后,有人发现这两部小说很相似,便问唐七是不是大风的小号,而此时唐七才说她很喜欢大风的文风,这部小说是为了向他致敬。后来,这件事也闹出了不小的风波。
看到这里,有些人会问,那大风为什么不去上法院告唐七?大风是耽美作家,国家有规定耽美小说不能出书,而且耽美作者也很难维权。我看到这里,本以为大家都会抵制这部剧和小说,没想到大家却还支持!我问身边的人,有人说我只是来看演员的,谁管它是不是抄袭,或许只有唐七的粉丝只会相信他们所谓的“事实”。还有一个人的评论简直让我笑翻,是这样的:大家为什么都骂唐七呀?我觉得她的笔法很好啊,和曹雪芹的《红楼梦不相上下。曹雪芹的作品怎么可能和唐七相提并论呢?唐七写的一些句子水平真不怎么样,比如“稠稠的稀粥”……大家已经把两部书相似的地方找出来了,真的很像,可唐七的粉丝却还是不相信。
大风已不去追究了,大家也不管这件事的真伪了,但现在中国抄袭成风,很多原创的作品都不能维权,如果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大家都以此为例,把抄袭当成习惯,被发现了就道个歉,难道触犯法律道个歉就解决了?希望这件事大家能认真对待,不要让原创作者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