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狼王梦》有感】
“哇呜……”一声悠长的狼嗥打破了日曲卡雪山的宁静。一条母狼傲然挺立在雪山之巅,眼中充满了悲凉、困惑与迷茫。
我坐在书桌前,细细品读着这本书。午后温暖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耀着我。
顺着书中的情节,我仿佛徜徉在日曲卡雪山的小径上,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行走。公狼黑桑那没当上狼王而感到不甘心的愤慨,黑桑长子黑仔英年早逝的惋惜,因黑仔三弟双毛的懦弱而感到伤心,母狼紫岚接连失子的悲痛,融合成一声嗥叫,回荡在雪山之上,回荡在草原四方,也回荡在我的心里。
看着看着,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读过的一些童话。在大家耳熟能详的《小红帽》中,狼变成了一个无精的冷血杀手,而在《三只小猪》中,狼却是一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莽夫样,只会用武力解决问题。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的象征,冷酷的代名词,就连与狼有关的成语都是贬义词。其实并非如此。就在这本《狼王梦》里,母狼紫岚为了几条小狼嵬要可以健康的成长,不惜冒着生命危险来到村庄里偷取猎物,并在与一条狼狗的搏斗中伤到了脖子;为了孩子们能更加安全地活下去,它宁可与危险的金雕同归于尽,一同摔下悬崖。
公狼黑桑的愿望是成为狼王。眼看就要成功了,不料却飞来横祸。紫岚作为黑桑最得力的支持者,将这个希望寄托在了它们的孩子们身上。黑仔、蓝魂儿、双毛,这些浑身都充满狼王品质的小狼,却都在当狼王这条路上一个接一个地倒下了。紫岚强忍悲痛,与金雕奋力搏斗,为后代除去了一个大隐患,同时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它的生命。而驱使它有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勇气的正是每个物种身上都有的爱。
“哇呜……”又一声狼嗥响起了。这声音中夹杂着悲伤、祈盼,以及浓浓的爱,传遍了通往狼王的道路。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海上名山、寰中绝胜”、“东南第一山”、“千条瀑布万条涧,此时雁荡第一奇。”……关于形容雁荡的名句和诗词我如数家珍,因为雁荡是我的老家,也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瀑布周围镶嵌着不大整齐的石头,上面有覆着一层绿绿的青苔。底下水潭里的水是那样的绿,绿的像是被周围的树木染过似的;水是那样清,清得能看见潭底青褐色的石头。瀑布从两山的苍松之间挂下来,犹如一条银河从半空倾泻下来,拍打在大大小小的石头上。那晶亮的,一嘟噜一嘟噜的水泡从潭底冒出来,开始,水泡很小,接着,越来越大,在水面绽开了,在扑哧一笑中消失了。透过密密的树叶,太阳筛下一束束金光,照到升起的水泡上,一直照到潭底青褐色的石头上,水泡闪闪发光的,红的,黄的……真像一颗颗珍珠啊!水气化为雾气,在山头支出朵朵白云,啊……这朦胧的样子,真美啊!
我最喜欢拿着书靠在树旁,耳边听着瀑布“叮叮咚咚”的声音。微风轻轻从我的脸颊旁拂过,看着书,听着大自然的呼唤,好像《狼王梦》书里的场景出现在我眼前: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小花儿在微风中轻轻地摇曳,散发着淡淡地清香,忽然,天上飞过一只金雕,用嘴叼住紫岚,而紫岚并没有屈服,在空中一直在挣扎,此时紫岚却失去了光明,最后和金雕一起摔到草地尖尖的石头上……此时,山谷中响起的哗哗声是否是瀑布哀婉的叹息呢?此时树梢掠过的呼呼声是否是风儿忧伤的挽歌呢?此景此情,是不是别有一番味道?
我喜欢雁荡,不光是因为景美,还因为它是一个可以放飞灵魂的地方。
【篇三:我喜欢老鹰】
我爱蓝天下翱翔的雄鹰,爱它飞行的姿态,爱它炯炯有神的双眼,爱它划过天际的刹那,爱它搏击长空的勇气和力量,它是天之骄子,这位天空的主宰令人心生敬意和喜爱。
最初,我并不熟识这位天之骄子,直到我掀开了久违的书页。它分布极广,在世界大大小小的丛林中都寻得见它的身影。例如我国的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等地就生存着大大小小习性不同的鹰,它们有些以鱼为食,有些则猎食小型哺乳动物,有些以毒蛇蛙类为食。它们有着不同的体型,一般在0。5米至1米左右,羽翼构造也略有不同,有鹞、鸢的美称。而一只发育良好的成年雄鹰则可以与狼搏斗。它们的千里眼是它们致胜的法宝。
在我国,最常见的品种便是金雕与乌雕。在不受人为和自然的灾害下,这些自然的勇士可以活到50年之久。
最早的鹰源于东方,它们善于俯冲,有着很好的灵敏性,常会在树上观望,在中世纪,它们就被认为是权力的所在,游隼的速度很快,每小时可达360公里,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可。至今仍有许多国家采用鹰图标,例如著名的山鹰之国——阿尔巴尼亚。
关于鹰还有许多奇谈,例如,鹰在40岁时,把全身的羽毛拨了便可二次重生。当然。这只是一个传说。
我爱鹰,爱鹰的豪爽、大气,我愿化作雄鹰,用勇气用毅力去搏击长空。
【篇四:三年级想象作文会飞的母鸡】
【会飞的母鸡】
张倍菡
从前,有只小母鸡叫咕咕,她不愿一生只是一只平凡的母鸡,便开始了刻苦的练习。
一个月过去了,她终于有了一个新技能,变成了一只会飞的母鸡。
于是,咕咕飞起来,想去看看外面的世面。在空中,她认识了一只喜鹊,叫呱呱。她和呱呱在一起玩得很高兴,简直就像一对亲姐妹,做什么几乎都在一起。
一天,呱呱去摘果子。在途中,一只叫厉厉的老鹰,捕住了她并带回了窝。其他鸟儿知道了,都不敢过去救她,咕咕听了,她没有害怕。于是她去找厉厉,老鹰与母鸡的恶战就开始了。
厉厉一看有猎物送上门,毫不客气地扑出去。谁知,当初在咕咕在练飞时,练出了灵活的轻功,一扭身,厉厉便摔了个倒栽葱。他站起来,本想一下啄住咕咕的翅膀。可是,咕咕动作迅速,躲过厉厉的攻击真是易如反掌的事。轮到咕咕攻击了,她一下子飞到厉厉的背后,狠狠的啄了一下,大战一回合之后,厉厉一看自己居然不是一只小母鸡的对手,又气又羞,知难而退,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了。就这样,咕咕成功地救到了呱呱。
从此,世界上多了一只唯一会飞的母鸡——咕咕。同时,她也是鸟类中,一只唯一打败过老鹰的鸟儿。
【会飞的母鸡】
朱晨峻
从前有一只母鸡叫作飞飞,飞飞的梦想就是做一只可以在天空中翱翔的鸡。
这一天。飞飞在墙边练习飞行。忽然,一阵阵来自天空的风声在飞飞耳边划过,飞飞抬头一看,呀!原来是莱特兄弟滑翔机正在试飞呢。飞飞看了立刻受到了启发,她跑到一座楼的窗台上,一下子跳了下去。结果不但没有飞起来,还摔了个倒栽葱。飞飞坐在地上心想:我刚刚没飞起来的原因,可能是我没有助跑,我再试一下吧。于是这一次飞飞加上了助跑,结果这次又摔了个狗啃泥。虽然飞飞经历了两次失败,但是飞飞仍然孜孜不倦。这次她心想:可能是我没有张开翅膀吧,我要再试一次。于是这一次飞飞张开了翅膀往下跳。结果飞飞实现她的梦想,她在空中一边翱翔一边大叫到:“我飞起来啦!我成功啦!”
飞飞开始用飞做事情。它立志要先把所有的鸡带上天空去玩耍。它日以继夜地修炼自己的飞行术,令鸡激动的这一天终于到来啦!飞飞让鸡们抓住它的双脚,然后开始飞翔,直到天空里,云朵上。飞飞让每一只鸡占一朵白云,自己也占了一朵白云,在空中一会玩碰碰车、一会玩捉迷藏……可开心了。
不久后,飞飞成功申请了吉尼斯记录。
【会飞的母鸡】
郭雅晴
在一个特别的村子里有飞母鸡、巨大的蚂蚁、会生蛋的公鸡和会游泳的小鸟等小动物。
有一天早上,一架矮小飞机从母鸡头上飞过,它忽然突发奇想要和飞机比赛谁飞得快,于是它扑扑翅膀,“咯咯”两声就起飞了。一开始它飞的时候非常有劲,还时不时地超过飞机呢!可是到了后来,它已经全身没力了,还差点就摔一跤。这时候一只凶猛的老鹰正在寻找食物,正好看见一只又大又肥的母鸡,眼睛一亮,立马飞了过去,可母鸡一个后踢腿、一个旋风轻转、一个跟斗打得老鹰头破血流,还让老鹰摔了一个倒栽葱。
正在母鸡得意时,忽然一阵哭声引起了母鸡的注意力。原来是小兔腿受伤了,母鸡大方地说:“小兔你不要哭啦,你赶快骑到我的背上来吧,我送你回家。”于是,小兔跨上母鸡的背,飞呀飞呀,半路时听见一阵“加油,加油”的声音,只见是小乌龟要去野花中采花,但是走路慢吞吞的,可谓走到那花儿都谢了。看到这场景,母鸡又大方地让小乌龟上背,载了他一程。母鸡平常就是这样帮助了许多小动物。
母鸡心想,这可真是快乐的一天呀!
【会飞的母鸡】
黄诗曼
这一天,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母鸡张开翅膀飞向天空,这里飞飞,那里飞飞,再也不用呆在主人的破鸡笼里了,可以自由自在了!这可是母鸡的理想,终于梦想成真了!
母鸡飞累了,就停在一块巨大的石头上休息,它的嘴巴里口干舌燥,可是,得自己去找水,因为它现在不在主人身边,主人没法给它水。母鸡左跳跳,右跳跳,找到了一个清清的湖水边,湖水像一面镜子,映射着母鸡。母鸡咕咚咕咚大口喝起水来,又精疲力尽躺下去了,它很饿,只好去树上捉虫吃,可是从来都没有捉虫吃,都是主人喂的。这时,天边都呈现出了火烧云,它连一只小小虫都没捉到,母鸡饿了一晚上。
第二天,母鸡一大早起来了,一下子捉了好几只虫,美餐了一顿。挺着大肚子飞向天空,此时,母鸡遇见了凶猛的金雕,金雕对母鸡发起了功击,母鸡左躲躲,右躲躲,上飞飞,下飞飞,金雕忽然猛飞过去,母鸡一闪就立马像风一阵飞走了。
金雕当然不甘示弱,紧追不舍,母鸡飞成一圈,转呀转呀,金雕晕倒了,母鸡哈哈大笑。拍拍翅膀得意扬扬飞走了。
从此,母鸡在天空中幸福生活,还交了许多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吃饭,一起睡觉。总之,往后母鸡生活得非常开心!
【篇五:我变成了一头奶牛】
有一天,我突发奇想,要是我变成一只动物会怎样?不用做没完没了的作业,不用整天早起去上学,不用天天听妈妈在耳旁唠叨个没完……
哈哈,想着想着,我突然发现,我变成了一头奶牛。难道我真的梦想成真了,管它呢,先看看做为动物好不好玩再说。
我可不是一头普通的奶牛,别的奶牛只能挤出牛奶,顶多是比谁的质量更好,而我却有更高强的本领。
假如你给我吃猪肉,那我就会挤出香喷喷的肉松或烤肠;假如你给我喝水,我会挤出各种各样的饮料。
更奇妙的是,我挤出来的食物都有奇异之处,吃了我挤出来的肉松能治愈人类的癌症,吃了我挤出来的烤肠能够测谎,喝了我挤出来的饮料能让人不再犯罪……
由于这些功能,刚开始我过得很开心,人类把我当作宝贝,每天都拿各种美食来喂我。
可过了几天,我又觉得很没意思。后来,我又尝试变成了毛毛虫、狼、金雕……却发现每一种动物都有各自的烦恼,毛毛虫觉得自己太弱小了,一不小心就丢了性命;狼也好不到哪去,猎食不到食物,有时得好几天空着肚皮;金雕正自在地在天空翱翔的时候,猎人的枪囗正对着自己……
清早,阳光暖洋洋地撒在我的脸上,一场梦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光看到别人的好处,要做最好的自己。
【篇六:《狼王梦》读后感】
谈到狼,人们会想到狼的种种恶行。以前,我也认为如此。但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改变以前的想法,认为狼与狼之间也是有爱的。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在在浩瀚的尕马尔草原上,一位叫紫岚的母狼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好不容易生出四只狼崽。三只公的,一只母的。紫岚希望其中一只公狼当上狼王。一开始,紫岚认为黑仔可以当上狼王,十分偏爱它。好吃的都给它吃。可是老天好像偏偏和它作对,让黑仔被金雕抓走。紫岚非常伤心,就把希望放在蓝魂儿身上,全心的培养它。经过一段时间后,蓝魂儿变得非常强壮。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蓝魂儿竟被兽夹夹住腰,死去了。紫岚悲痛欲绝,把最后的希望放在双毛身上。为了双毛不自卑,紫岚甚至还变成一只跛腿狼。命运再次开玩笑,让双毛死在狼王洛嘎手下……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看完后,从母狼紫岚想到我妈。我妈为了我,白天上班,晚上烧饭给我吃,替我洗衣服。不仅这样,还要关心我的学习,每天都是家里最完睡觉的,早上又是最早起来的……天下所有的母亲都是这样不图回报而默默奉献吗?
读完《狼王梦》,让我知道动物界和人类一样,都是有爱的。
【篇七:《狼王梦》读后感】
动物界的一些所作所为,并非人类能理解。比如狼。狼的本性就是自私,贪婪,凶恶。只有用武力才能征服众狼。这一点不符合人道,但是却符合狼道。这本书讲述的故事也一样。
主人公紫岚,一匹俊美的母狼。它的配偶,大公狼黑桑觊觎狼王宝座已久,准备发动一场篡位夺权之战。它与紫岚计划,在一个雨夜,紫岚使用美人计分散狼王洛嘎的注意力,黑桑则负责偷袭。但这个酝酿已久的大计还未实施,黑桑就在与野猪的搏杀中牺牲了,紫岚十分心痛。它下定决心要将自己的子女培育成一代狼王!于是在产下黑仔、蓝魂儿、双毛后,它走上了艰辛的狼王培育之路。但厄运一次又一次光临这匹母狼:黑仔在觅食时被金雕叼走了,蓝魂儿因为太贪魂断捕兽夹,双毛在狼王争夺战中由于沉积多年的自卑被激发,死于非命。同时,她的容貌更衰老,第四匹狼儿媚媚也开始嫌弃它。它只能在尕尔玛草原上流浪。最终为保护即将出世的狼孙们,它与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慨万千。为什么紫岚曾经那么唾弃蓝魂儿,羞辱双毛?人道中似乎不被允许,但在紫岚看来,这件事是符合狼道的,它这么做是为了激发雄崽们身上的狼性,从而去争夺狼王宝座,完成紫岚黑桑家族的遗愿。所以,当动物的一些行为不为人类所理解时,也不能出手干预他们的生活,不然,就搅乱了自然之道。
【篇八:狼王梦读后感】
读了《狼王梦》这篇小说后,我对主人公的行为感到生气,同时又怜悯她。主人公是一匹母狼,叫紫岚,让我很生气,她为了把黑仔培养成狼王,偏心黑仔,伤害了其他的孩子,尤其是伤了双毛的自尊心。
在黑仔和蓝魂儿死后,又开始培养双毛,可这时双毛已经变得非常胆小,它用了三年时间培养双毛,结果还是把自己最后一个儿子也害死了———被别的狼吃掉了。双毛真的好可怜,有这样一个愚蠢的母亲。在双毛,蓝魂儿、黑仔都死后,紫岚只剩下媚媚这一个女儿了。紫岚发现媚媚交了一个男朋友,她居然狠心把媚媚的情郎杀死了,还把尸体放在山坡上,以示警告媚媚,媚媚非常伤心,整天不吃不喝来来抵抗自己的母亲。
最后,媚媚找到了以前爱过紫岚的黄黄,为了报复自己的母亲,媚媚居然嫁给了黄黄,生下了小狼崽,还把紫岚赶出家门,紫岚从此过着风餐露宿的日子。一次她看到了杀死黑仔的金雕正要去抓媚媚的小狼崽,紫岚好不犹豫的扑上金雕,与金雕同归入尽了。此时的她,真的又让人觉得好可怜!
紫岚不爱自己的孩子吗?一定是爱的。但是她的爱中有太多自己的意愿,所以导致一个个狼崽失去生命。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一些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才成器,就让孩子成天补习,上各种兴趣班,孩子们一点自己的娱乐时间都没有,结果小孩总是与自己父母争吵,甚至离家出走,一不小心可能遇到人贩子,被拐卖了,结局很惨!
现在的社会也总能听到或看到孩子们学习过累,压力繁重,被父母抹去了欢声笑语和天性中的活泼可爱,被学习填充了快乐。真心希望天下父母能给孩子们一些娱乐的空间吧!
【篇九:满分作文】
世界因组合而美丽,人生因合作而精彩。
——题记
春天因繁花而显得美丽,夏天因无数绿叶而显得生机勃勃,秋天因万亩田野而显得无比灿烂,冬天因细小的雪花而银妆素裹,大自然的美丽源于一个又一个的“组合”,组合需要和合作,而合作又给人们带来一次又一次的精彩。
合作创造了生存的力量。在南美洲的草原上,发生过这样一个惊心动魄的事情。在一个秋日的下午,一丛临河的草原突然起火,呼呼直蹿的烈火形成了一个大圈,向草丛中央的一个小丘陵包围过去。丘陵上无数蚂蚁被逼得节节后退,他们似乎要葬身火海而别无选择。就在这时,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只见蚂蚁迅速抱成一团滚成一个黑色的“蚂蚁球”冲出火海,就是这小小的合作,使大多数蚂蚁绝处逢生。然而缺乏合作会导致死亡,有一种候鸟,每年在迁徙的时候,都会飞越喜马拉雅山的珠穆朗玛峰。高空中,虎视眈眈的金雕不是的会进行偷袭。当候鸟们在集体飞翔时,金雕就不敢靠近,可面对落单的候鸟,大多数金雕都会毫不犹豫的捕杀,那些落单的候鸟就成了金雕的囊中之物。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大自然中,往往学会合作才能长久的生存,成为自然中的强者。
动物亦是这样,作为高等动物的人类有何常不是呢?
合作使弱小的力量变得强大。东汉末年,中国出现军阀混战。曹操势力逐渐增大,他统一北方后,准备夺取荆州和江东。曹操率大军二十万人,声势浩大,而当时刘备力量极为弱小,孙权的势力也无法阻挡。刘备派诸葛亮到江东联合孙权,孙刘联合也不过五万人左右,但两军精诚合作,在赤壁大败曹军。
一朵花,即使在小也需要雨水滋润,肥土的给予,阳光的馈赠以及绿叶的'衬托,才显得美丽青翠。花亦如此,人也是这样。人生中,一个人若想有所发展,他也离不开众人对他的帮助和支持,离不开相互沟通,相互合作,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撑起一片美丽的天空。让我们合作起来弥补自身的不足,团结起来,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为世界添彩。
【篇十:会飞的母鸡】
【会飞的母鸡】
卢梓璇
从前,有一只母鸡,它能自由自在地飞翔。它飞过了草原、飞过了高山,飞过了大海,它俯瞰蜿蜒起伏的长城,游览了举世闻名的兵马俑,欣赏了富丽堂皇的故宫……这样的日子可真惬意呀!
一天清晨,母鸡正准备飞上天跟白云打招呼、跟雨点玩耍时,一个凶猛的金雕向它迎面扑来,说时迟那时快,母鸡一下子躲在一边,金雕因冲击力太大,一下子撞到了对面的山上,摔了个倒头葱,撞得头破血流、惨不忍睹。
这天中午,母鸡照常在散步,只见一只受伤的鸟儿从天而降,母鸡来不及想,像离弦的箭冲向那只可怜的鸟,就在小鸟落地的那一瞬间,母鸡接住了它。母鸡露出了骄傲的微笑,它驮着小鸟,穿过了太平洋和大西洋,跨过了世界上最高的山——喜马拉雅山,飞过了世界上最荒凉最大的沙漠——撒哈拉大沙漠,来到了一片秘密花园,母鸡带着受伤的小鸟在这儿养伤。
真是一只善良又勇敢的母鸡呀!
【会飞的母鸡】
吴宗宪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母鸡名叫咯咯哒,她很羡慕在空中翱翔的老鹰,于是立志学飞。
每当别的小鸡在绿油油嬉戏玩耍的时候,而咯咯哒却刻苦锻练那对短小的翅膀。可是她的伙伴都嘲笑她:“一只母鸡还想学飞,真是痴心妄想啊!”咯咯哒也不理会他们,她坚信只要自已足够努力,总有一日能飞上那美丽而无边无际的蓝天。
日复一日的锻炼,咯咯哒的翅膀变得粗壮有力,终于咯咯哒飞上了梦寐以求的天空。
于是,咯咯哒决定要去挑战“空中子弹”游集,他们找找来帅气的八哥当裁判,咯咯哒像离弦的箭冲了出去,而游集却像一颗水弹弹了出去,他们俩互不相让,一会儿咯咯哒在前,一会儿游集前,就这样反反复复的,最终游集赢得了第一,游集看到她一脸伤心的表情,送给咯咯哒一枚奖牌,给于鼓励。
母鸡咯咯哒一直紧记着游集的鼓励,经过短短五年艰苦磨练,终于挑战成功了游集,成为了新一位“飞行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