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家有虎妈】
奶奶说,我们家有两个大喇叭,一个是我,一个是我的妈妈,不信?那您仔细听听——
“你看看你,桌子乱成这样!书这一堆,那一堆,你这样怎么写作业?和你说了,东西吃完要把垃圾扔到垃圾筒里,垃圾筒就在你旁边你还是不扔!你哪有一个女孩子的样子!还说要嫁给易烊千玺,把你送给人家都不会要你!”妈妈的大喇叭开启了,我摸了摸我的耳朵,并发自内心地可怜它。
“妈,人还是要有理想的,我会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的,别用现实来击垮我……”我弱弱地回了一句。
“现实,作业就是你的现实,赶紧写,别天天写到十点半,慢慢吞吞的,妈妈数落完我之后,便又投入电视剧的怀抱。”
妈妈还有一个特点:我吃零食的时候,总要来顺一把走。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次……
十一长假,我捧出电话,点开了我百看不厌的电影:《这个杀手不太冷》,一边拿出我最爱的黄瓜味薯片,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这时,妈妈如游魂般漂来,不动声色地抓走了一大把薯片,咯滋咯滋地啃了起来。0。1秒之后,我便大喝一声:“小贼,敢拿我薯片,速速还来!”妈妈白了我一眼:“还什么还,天天就知道吃吃吃,除了吃,你还会什么?给你吃算好的了……”
“吃等于命,看我的大招!”我心想。
我挤出了两滴眼泪,对妈妈说:“妈妈……把薯片还我……”
“你的眼泪这么不值钱?改天买个一两箱,吃死你算了。”妈妈转身就走,留我一人在风中凌乱……
在我的家里,这两个大喇叭缺一不可。家有“虎”妈,我可是又爱又恨!
【篇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最近,我饶有兴趣地阅读了一篇想象作文,这篇作文的名字叫《漫游22世纪》。我阅读完了之后,把头缓缓地转向了窗外,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刚开始阅读时,我一看到22世纪是一个多元社会,我的心情也和作者一样,对22世纪充满了期待。可是,当作者乘着“时空穿梭机”来到了22世纪时,我的心情不由得从期待转向了吃惊:为什么22世纪会变成这个样子?灰黄色的天空,53度的高温,弥漫着的化学物品味道,似游魂一样飘着的人……是什么,是什么造成的这个场景?
我的目光迫不及待地转向了下文,看到了作者被走过来的一群22世纪的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控诉起来,他们的每一句话,无不是带着愤怒的目光投过来的。这表面是在说作者不对,实际上是在说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啊!“吞云吐雾”、浪费自来水、乱砍乱伐……这,这不就是我们每一个21世纪的人正在做的事吗?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启发了我: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要让我们看到这样的22世纪成为现实。
【篇三:传家之宝】
我有传家宝,那是一碗汤,在奈何桥旁。
——你已经猜到我是谁了,世人唤我们一声孟婆,母亲说,那是祖上孟氏的缘故,所以一代代守在这碗汤旁边的女孩子,都被人世称为孟婆。
那你想不想听听关于这碗汤的故事?
听母亲说,第一碗汤极苦极苦,那是祖上的祖上熬的。世人都唤她为“孟姜女”,那年随着一段灰黄的长城泫然轰塌,她不愿堕入忘川,于是用心头血熬了一锅的汤,深邃如忘川和彼岸花的颜色,映着过往游魂的血与泪,如河。她说她不忍心看这世上生灵都背负着洗不清的伤,于是熬了这么一碗汤,用剧痛帮他们遗忘。
转世的魂由此忘记了过往凄凉的月光,却没忘掉曾经喝过的那碗汤。于是他们告诉世人那汤有多苦涩的味道,可是多管用,——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都如同大梦深处不见的他乡。
从此,世皆奉为珍宝。
后来,一代一代,有些愿留下的魂就在奈何旁做了下一个孟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舀满了心头血注进旧汤,看着来往的游魂,迫不及待的求一碗,喃喃自语着一段极痛的生前。——再后来,世人都以喝过孟婆汤才入轮回场,为一个不成文的习惯。
从此,世皆忧伤。
直到一个小女孩出现,鸦雏双鬓,红杏单衫。
她张望着穿过长队的游魂,看着那泛着古旧而残破的汤碗,“这是孟婆汤?”她问。
对着汤碗寻自己前世的游魂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看着年少的女孩点点头,“会有点苦的,但那黑色的前世就都会忘得一干二净了。”
黑色的前世?她皱皱眉头。尘世从不是黑色的呀。她想。不是夕阳如点朱砂,而即使是深夜也有米黄色的月牙?还有鲜花着锦、彩彻区明,连阳光都是有颜色的呀。
她不解,于是又一路问了许多许多捧着汤碗的人,她问他们彩虹的颜色,回答的却是那场暴雨掀了屋上的茅草,昏暗无助而落魄;她问他们溪水的清凉,回答的却是卷在沧浪间良人和岸边一曲箜篌的挽伤。
而疲倦于听离魂倾诉的孟婆此时也注意到小姑娘了,见到她怔怔的神色流转在清澈的瞳孔里,——母亲后来告诉我说,她那时看着小女孩的眼睛,居然想起了百年未见过的人间的繁星。那时候还是孟婆的母亲舀了一碗汤走到小女孩面前,她想哄她把汤喝了再投忘川,可小女孩却蹙着眉头问她:“婆婆呀,为什么他们都不记得人间的颜色了?——他们,他们怎么只记得孟婆汤的颜色了……”
“我小时候听过一句话,‘世有孟婆汤,举世皆忧伤’,原来是真的。”
孟婆半晌怔怔,而小女孩却不知什么时候拉了她的衣角,狡黠的笑:“婆婆呀,我们往孟婆汤里加点好看的颜色好不好。”
……
后来,孟婆汤里渐渐被小女孩揉进了尘世千万种颜色:春风十里和华灯初上,碧玉妆柳和西亭群芳……苦涩渐销。孟婆本担心小女孩折腾完的汤已不能遗忘,却发现亡灵的过往却在这千万般色彩下依然褪尽,只是喝汤的亡灵哭诉的少了,甚至会提起明月清风、名花倾城。
这碗汤的不再苦涩又很快传遍了世间,从此,世皆愈奉为珍宝。——其实它还是有苦涩的前味,却沉沉在后味里并了一段悠长而温柔的清香。一如它还是有深沉的墨色,却可以折映出人间的赤橙红绿和星光。
从此,世皆无忧伤。
【篇四:魂游高三】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又现高三时的校园。一缕清风,将魂引至此。
风停了下来,我落在了中学校门口。现在还是上课时间,这熟悉的读书声,还是熟悉的诗词。我忍不住迈进大门口,门卫叔叔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曾经,我和朋友多次翻墙被他逮到。所以,我跟他可熟了。我蹑手蹑脚躲到他身后,大喊一声“门卫叔叔”见他没醒,我打算拍醒他。但伸手碰触到的像是空气。
从门口走进一个女孩,她应该是高一的学妹。她轻喊了一声叔叔,他便醒了,“叔叔,这是假条,我有急事要出去一趟。”“好,注意安全啊!”收好了假条又睡了过去。我刚想说些什么,微风起,把我带到了教室门口。
我站在门口,低着头有点紧张。“老师,对不起,我又迟到了。”“这是我们班的优秀作文,我给大家读一下,分享一下。题目是……”董老师并没有理睬我,这有点不合常理。我抬起了头,居然能看见自己坐在位置上。难道我现在只是一抹游魂?于是我抬头挺胸走到倒数第二排,想看看曾经的自己在做什么。桌子上堆着厚厚的一挪书,书下面靠着手机,手机上放着电影。当我看见黑板上写着“离高考只剩25天”在看着放电影的自己。我真想摔了她的手机。旁边的二胖睡的正香,我好想叫醒她。还有最后一排打游戏的同学、吃零食的同学,我也想把他们拉出深渊,但我什么也做不了。“叮铃铃、下课时间到了,老师您们辛苦了”我望着董老师,也想说一句:老师,你辛苦了。片刻间再回头,曾经的自己不知道浪哪儿去了。教室里开始闹腾起来,这份热闹让我难受。高三不应该是争分夺秒学习的时候吗?我开始懊恼,后悔曾经不努力的自己。风透过窗子吹的我眼泪止不住的流,身体开始发冷
“小罗、小罗快醒醒,这份合同修改一下。”石姐摇醒了我。我晕乎乎的睁开了眼,擦了擦眼睛“石姐,关一下窗户,这风吹的有点冷。”
我有点睡不着了,开始反思我的高三,然而,过去的就是过去了。正如徐志摩说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篇五:努力是一棵会开花的树】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树,尤以心灵之树的枝叶覆盖着整个地球,在每一处都落下各种各样的树。这些树或高大茂密,或弱不经风,或挺拔刚毅,而努力,就是一颗会开花的树。
努力使树开出辉煌的花。
“芭蕾公主”谭元元将芭蕾角色跳成了一缕游魂。谭元元很小开始跳芭蕾,由于疼痛,但必须努力,就一边练一边哭。第一次登台演出,由于胆怯被他的指导老师一脚踹到台上,踹走了恐惧,踹出了胆量。一次,他所在的“旧芭”首席女主角意外骨折,谭元元临危受命,“一盒磁带,一个晚上必须做好。”那是巴兰饮的《小夜曲》,节奏快而且动作复杂,极难掌握,正常训练程序至少要2至3周才能完成这28分钟的舞蹈。谭元元一宿未眠,硬是拿下了这个作品,而且跳得出神入化。作为职业芭蕾舞演员,谭元元有着各种演出,她说:“每周跳坏4至5双舞蹈鞋都很正常。体力透支是一方面,主要是要在短时间内实现不同角色转换并保证情绪饱满的投入。”人们情不自禁为谭元元击掌赞叹,为她的舞技,为他本人,更为他的努力。
努力使树开出充满安全感的花。
赵普少时就开始颠沛流浪,从安徽黄山到池州,转合肥,客居北京,始终在走。他这么长大——要么认输,要么努力变得强大。他说:“生命,只在一呼一吸之间。”这是缺乏安全感才体味到的,赵普知道幸福实在缥缈,只有安全感才是实实在在存在的,25岁的赵普从北京广播学院毕业,进入北京电视台实习。1999年山西临汾吉县人朱朝辉骑一摩托,沿父亲设计的跑道成功飞越黄河壶口瀑布,赵普被安排在这次报道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沮丧的他仍然具有行动力,提前收集情况,到现场考察,找到了一个危险但最佳的拍摄角度,终于,他的努力事他崭露头角,此后不断前进,努力给她带来了从小缺失的安全感。
其实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与其浑浑噩噩的混一辈子,倒不如努力活出精彩的人生,开出人生绚丽的花朵!
【篇六:对不起,谢谢你】
满城的云蒸霞蔚都比不上你滋养的慷慨与繁华的生命。
我要歌颂你,我脚下的这片土地。
远去的雁群打翻了一盏天空的彩灯,四散的尘埃落定在我的肩膀,彼岸的鸟儿如蜻蜓点水般立于芦苇叶尖,像一群练就了绝世轻功的侠客们。而我,只有我,流着心酸的眼泪。我不想做一棵孤独的树。幸而有你,我脚下的这片土地。
我也不晓得是福音还是不堪回首的往事,我被有心人还是无心人种还是扔在这里。那是生命中一场突如其来的暴动,我探出头,试图洞察有你点缀的世界。我有了形体,开始属于这个世界。在大雾喧嚣的角落,在狂风席卷的瞬间,在大雨覆盖的大地,我猜想着我的生命。黑夜染上白色,白天挂上几弯彩霞,我成为牵动别人的情愫因子。然而然而,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孤独与不甘。
我曾经企图挣脱你的束缚——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我不愿靠近你,我嫌弃你的肮脏。远离你,不见你,对你表示反抗。我收回我的根茎,试着厘清我俩的界限。我得到暂时的解脱快感。
一起走过春秋冬夏了吧。
不久我变成了游魂般的受难者,渐渐失去了生活的色彩。我依然不屑,推你于心潮之外。
我说自己从不畏惧油尽灯枯的死亡,可是我长不大了,长不大了……我絮叨着,不知是向你还是向谁。过不久,我的心灵已经被邪恶的孤独之感侵蚀得崎岖不看——这是我终于开始害怕了死亡。我不甘,可路是自己选的,命是自己挑的。我堕落了,死就死了——我当然是知道“这是个不相信眼泪的世间”的!
烈日太狂,耀我致盲。终究我是一棵孤独的树?昏昏睡睡中,我隐约感到你的一丝不放手。
对不起,我就此遁入静默。我回过神来了,试着把根茎深深扎进你的怀抱。真好啊,这个时间又燃起了我重重欲生还之火!我说我想去看海,你说等我长大有了自己的果实可以让他们帮我去看;我说我不愿意循规蹈矩地成长并死在这个躯壳中,你说“没关系啊有我陪你”……我闷着头不再说话,你笑着对我侃侃而谈在这土地上曾经被你孕育过的生命,我忽觉该惊叹你丰富的阅历。我凌驾于你,帮你看蔚蓝的晴空,告诉你那白色的云朵真像你口中的花朵一般美丽……时间似乎从未如此可爱,原来是我不再孤独。
结局是我开了花结了果,金秋了想把凋零前最伟大的盛宴献给你,下个轮回亦是如此!
你们都不知道我脚下的这片土地是谁,她是我的母亲。
【篇七:骆驼祥子人物形象分析】
读完《骆驼祥子》后,书中的老马祖孙带给我很大的感触。今天,我就想谈谈老马祖孙。
在书中,老马祖孙只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在茶馆里,当时祥子也在茶馆里,那正是虎妞找他的三天后,老马是先进茶馆的,把小马儿留在外面看车。“一进来,摸住条板凳便坐下了,挣扎着说了句:‘沏一壶。’”。说句话还要“挣扎”,说明车夫老马的疲乏、憔悴,这两个词用得生动传神。
因为老马的病态,大家都很担忧,老马也很温柔亲切、翩翩有礼,并没有被生活所打倒。这个场景,同时也写出劳动人民之间的友爱、温情。在接着吃包子的时候,小马儿进来了,祖孙俩很谦让,互相体谅,表现出家人之间的温馨。小马儿不愿老马谈起他的父母,这也说明他很要强。同时,小马儿说要拉爷爷回家,一个得意,突显出老马的欣慰。在最后老马祖孙走的时候,那一番关于生计的对话,也表现出小马儿的精打细算和担当。
祥子在老马身上看到自己被虎妞威慑的将来,在小马儿身上,看到自己的过去。悲哀的是,那是祥子正被虎妞控制,他只看到自己灰暗的将来,并没有从老马祖孙身上看到好的品质和坚韧的性格,而只看到无尽的黑暗,这也导致他之后步入黑暗,可以说,老马祖孙的两次出现,牵动着祥子的命运,为祥子最后的堕落做铺垫。
老马第二次出现,是在街上和丧胆游魂的祥子偶遇。那时小马儿已经死了半年多了,这是老马心底的痛,但他很坚强,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希望。同时,经过这么多,他对世间看得更通透了,也劝祥子不要一个人干,他让祥子明白:并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同时,我觉得老舍也借老马之口道出这篇小说“不给好人留活路”的中心。虽然老马这一番话很悲观,却很深刻。
同时,老马也跟祥子说了小福子可能在白房子里,这让祥子有了希望,但希望越大,失望越大。这也为下文祥子得知一切之后的心如死灰,彻底丧失希望埋下伏笔。
通观全文,虽然老马祖孙出场次数很少,但他们一直都以坚强、不屈不挠的正能量的形象出现在书中。我想:如果祥子不是心中无望,受生活所迫,他在看到老马祖孙后,应该会重燃斗志,也许那样,结局就会不一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