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第一次穿越】
提起三国时代的故事大家早有耳闻了吧。尤其是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等这些著名人物。但是有一个人物大家不知道,那就是我——赛诸葛。
一天我正捧着《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忽然一阵风吹来,我情不自禁地眨了眨眼,就惊奇的发现我来到了一座古代城池。我好奇地打量四周:城门上一面三角形大彩旗,旗帜正中央一个大大的篆字“蜀”。更让我惊奇的是我居然穿着汉代服装,口袋里还有一些金元宝和银元宝。
后来我用银元宝买了一间店铺,用金元宝进了几批军火,开始做贩卖军火的生意。虽然赚钱了,但是我觉得很无聊,于是我就拼装武器。还真玩出了名堂——我居然制造出了火药式“吹箭”。我想:先杀一些蚊子吧。然后我对着“吹箭”吹了口气,“吱啦”一声,脚下一片烧焦了的蚊子。
于是,我带着我的新型武器来到了诸葛亮帐外求见。卫兵掀帘请示:“报——军师,帐外有人求见”。诸葛亮:“传他进来”。我进去后先介绍我的新型武器,然后毛遂自荐。然而他不信,我只好悄悄地告诉他我是未来的军事科学家。诸葛亮掐指一算立即两眼放光,并任命我为先锋,讨伐乱臣贼子,还送给我一个“赛诸葛”的外号。
正所谓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蜀国在我的帮助下轻松的打败曹贼,平复东吴,统一天下,国号“梦三国”。正当我高兴的手舞足蹈时,罗贯中先生怒气冲冲地骂道:“大胆妖孽,尔敢篡改历史,拿命来”。紧接着一脚把我踹出了三国时代!
【篇二:与使徒保罗对话】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应行的路我已经行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
——《圣经·新约·提摩太后书·第四章》
走出索斯比拍卖行的定向拍卖会,我脸上挂着满足的微笑。谁又能想到,死海古卷,世界上最早的《圣经》的载体,其中的一卷正紧紧地贴在我怀里呢?
回到住处,我把自己关进密室,拿出了刚刚的战利品,根据启示,神在保罗离世之时,在这卷书中封存下了保罗的一道意识。我捧起它,小心翼翼地去感受那道意识的存在。
瞬间,一股磅礴的力量冲进我的脑海,一点点地,圣保罗的身影在我脑海里凝实。他,这位基督世界中最伟大的传教士,两千年后,再一次睁开了古奥、森严的瞳!
大义凛然,这就是保罗给我的第一感觉。这并不是体现在他的外形上,而是从他的双眼中迸射而出!那是一种义薄云天的气势,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迈。我对他微微弯下腰——尽管他已故去千年,但这对义的穿越时间的执念依然值得我的尊重。
“人啊,让你唤我来的是什么缘由?”他转身看向我,沉声问道。
我一时语塞。我是一个军火商,几十年来,这世界上过半的军火交易中都有我的身影。依靠着军火的巨额利润,我积累起了大量财富,却也常在夜里被战乱的噩梦惊醒。我对自己的未来十分迷茫,却又始终无法在利和义的路口做出抉择。这次花重金拍下古卷,我为的只是一个答案。
我直起身,强迫自己看向保罗的眼睛。“我来自东方。唤醒你是因为我正处在人生迷茫的路口上,希望得到你的建议。”
“这样,”他沉思了一会,“我给你讲一下我的故事吧。
“在我归主之前,我曾加害过基督徒,我自信是一个好的法利赛人,熟悉《圣经》,又相信基督的活动会危害到犹太教。所以我反对基督教,疯狂的迫害基督教徒。我后来皈依基督,但我并不认为那是我一生的污点——我追随的是我的信仰,追随信仰做的事又怎会是错的?
“一切转变,发生在我去大马士革捉拿教徒的路上:耶稣基督向我显现,他告诉我教义的真谛,让我从迷失的路上转到了正义的上来。我追随的仍是信仰,但这次,我不再加害于人,而是要去把福音传向地极。
“既然选择了,我就会在选择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我所处的时代里,基督教被视为异端,所以我在传播福音的路上遇到了极大的困难和危机。但我敢于正视和对付它们,因我是走在追随信仰的路上,即使倒下,也无悔人生。
“现在你明白了吗?我曾最激烈反对基督,后来又最努力地赞美基督,这些都是因为我对世人的爱,这就是我的信仰,也是我选择的道路。你心中的信仰又是什么?”
保罗的身形渐渐消散,留下我独自沉思。对世人的爱的信仰,从中国人的角度说,就是义吧。那么,这也就是我的路了。
我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点开了希望工程的首页……
“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留存。”
【篇三:故乡的风】
风从海上吹来,放下了沉重的雨点,自由自在地在空中飞来飞去。我接过风儿传来的接力棒,暂时放下中考的军火,自由自在地飞出了窗。
风带我到了大半年未到的小胡同,被砍断的树枝还是那么有规律地躺在地上,望着我这个陌生人,它们没有任何反应。开始大肆繁殖的蛤蟆们带领着孩子们正走到半路上,碰上了我跟风,于是几个大块头原地不动,让孩子们先走,等大部队走得差不多了,然后一扭一扭地跟上去。早已听不到的胡同欢笑,却被风录了下来,听着小时侯才有的声音,望着小时侯该有的模样,有点发人深思,但又有点说不清。
天阴了下来,风拉着我就走,我们没有回家而是到了河边的鱼棚下躲雨,雨水拍打着只有一半水的湖面,一个又一个圈“啪”“啪”“啪”……美极了,仿佛雨点打在自己的脸上,而毛孔又用手稳稳地接住了水珠,用来保养有点干燥的皮肤,啊呀,真舒服!风拉着我的手,一起走到雨中,去感受水分的滋润,泥土的香味通过两扇门进入了工作室,一个个脑细胞放下手头工作,和我和风一起感受雨水。
该走了,要不然地上会湿得不像样,我们离开了羊肠小道,走在大路上,风没有跑,而是在家周边的房子上转了一圈,房屋大都是新的,里面的家具用品大部分应该是新的,里面的人和我一样,是旧的。同是家乡的老主人大婶见我一个人在雨中漫步,好心地递给我一把伞,风伸手想去拿,可我比他快了一步,微笑地把伞推了回去。大婶谢谢,但我不想让故乡的雨水老是落在伞上面,也不想热情能够风儿感受不到自己劳动的成果。
虽说是大路,可我却能清晰地看到自己三岁、六岁、八岁、十一岁的脚印,以及属于不同时光下的我,用同样的微笑向我和风打招呼。伴随他们左右的是风的爷爷,太爷爷……一个个还嘟着个嘴看着风,风带着我走过去,有一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这是属于我的时光,我的地带,以前,以前的以前,我不知有多少次曾在这条不大的道上小心地走过,今天,我再次来到很久没到的这儿,却有一种好像一直在台湾,终于回到家乡福建的感觉,今天虽不是什么佳节吉日,但我却依然爱着故乡。
风的手机响了,我想应该是它干活的时候了。升空,用力卷走了乌云。夏天的雨就是这样,才下一会儿就停了,这时候路旁偶尔会有几朵野花,其它地方不是长了菜就是撒了种,风过去摸了一下,然后将香味传给我。啊,很香,很香……
风的电铃再次响起来,也许它该走了,我也不再留它,它也累了,让它休息去,我也休息得差不多了,军火还没上完火药,风送了我最后一段路,然后给了我个飞吻,消失了。不见踪影,只有呼呼声,很温柔。
就这样风的一生结束了,但风像癌细胞一样无限增殖,只不过它不是敌人,它是善良的导游,最了解故乡的不是我们人类,而是故乡的风!它录下了欢笑与哭泣,拍下了浓烟和小溪,它送走了金黄的稻子,也吹飞了鹅毛样的雪花。再怎么累,它都是快乐的。
愿你快乐的成长,到了大学,告老还了乡,我们再一同走过故乡的路,好吗,风?
【篇四:《钢铁侠1》观后感】
2015年冬天,我在姐姐的影响下开始看科幻电影。姐姐是漫威的忠实影迷,因此我也看了很多漫威的电影。第一部就是2008年上映的《钢铁侠》。
托尼·斯塔克,是一个天才富豪,掌管者父亲留下的公司——斯塔克工业,以军火生意为主。
托尼在一次军火交易的途中遇上偷袭,被坏人俘虏。而他自己也因为收到了自己研发的导弹的袭击,而命悬一线,被另一个俘虏医生所救。但是弹片仍然在他体内游走无法取出,只能依靠胸前的电磁设备来维持生命。
坏人要求托尼斯塔克为他们造出斯塔克集团最新研究的导弹。托尼当然不愿意,但是首先要活命,所以假装同意之后反而造起了机械盔甲,当然首先是造了一个小型方舟反应堆来代替笨重的电磁装置。
在最后关头,托尼凭借盔甲杀出重围,但是一直给予他种种帮助的医生却因为要给他拖延时间而被坏人打死。托尼十分愤怒,毁了坏人的基地然后逃出生天。
回到家之后的托尼一边开始改进盔甲一边追查绑架他的人,最后却查到幕后黑手是他父亲的好伙伴,而这个人同时也通过托尼遗留在坏人基地的设计图和沙漠中的一代盔甲碎片而言就制造出了巨型机甲。
却因为手下科学家无法把总部的巨型反应堆缩小复制而与托尼撕破脸,抢走了托尼的新反应堆。
最终托尼凭借旧的反应堆与坏人在公司总部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战斗,以托尼战胜告终。结局原本可以用官方辞令掩盖事情的真相,托尼却选择了公开自己是钢铁侠的事实。
这是漫威影业第一部超级英雄电影,讲述了托尼斯塔克由一个花花公子向超级英雄的转变过程,因为亲眼目睹了自己研发的武器带来的惨状而选择关闭斯塔克工业最红火的武器部门。
剧中吸引人眼球的,除了紧张的剧情以外,还有炫目的机甲。第一部里总共出现了四套机甲,初代机甲笨拙丑陋,使用起来十分不便,但是却是帮助托尼逃离魔窟的好助手;二代机甲采用了武器级别的金属,通体银色,不耐高压低温;三、四代机甲使用的是航空级钛合金,更轻便也能飞上高空,颜色则用了经典的红与黄的配色,极其符合托尼斯塔克张扬的性格。试用改造机甲的过程和精彩的打斗部分都让人叹为观止。
最后选择公开自己的身份而不是像其他超级英雄一样选择隐姓埋名,也体现出了托尼这个人的生性高调。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超级英雄片,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能从中获得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