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全书的作文

【篇一:三国之说】

林俊杰的《曹操》中,曾经写到过“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可能,“烽火连天不休”是对当三国时期最好的概括吧。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东汉灵帝到晋武帝近一百年间发生的事件,重点写了魏、蜀、吴三国的兴衰过程,真实地展示出了东汉动荡的社会生活,生动再现三国时代的政治斗争,反映了人民在动乱时代的灾难和痛苦,以及他们对战争的憎恨对和平的渴望。

全书将蜀汉置位于主导地位,以刘、关、张和诸葛亮为中心人物,刘备和曹操的矛盾为主要斗争,表现了拥刘反曹的思想倾向。全书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其中刘备、曹操,也深得我心。

初读这本书时,我对书中的人物还不怎么熟悉,可那精彩的战斗场面却极为震撼,人物的形象也在我的眼前一一浮现。曹操:一代枭雄!自幼放荡不羁,却满富经纶,善于随机应变;刘备:宽厚仁爱,胸怀大志,想重兴汉室之邦,以及张飞的勇敢鲁莽,心直口快,赵云的浑身是胆,冷静忠诚,孙权的优柔寡断……都让人掩卷难忘。

特别是诸葛亮。他久居山林,却对天下兴亡了如指掌,善于用计谋,神机妙算,简直是“智慧的象征!”让我印象深的,是诸葛亮斩马谡。马谡和诸葛亮的感情特别深。在公元前228年,诸葛亮率军北征,他知道魏军要抢占街亭。马谡自告奋勇担任先锋,王平任副将。

临行前,诸葛亮叮嘱马谡一定要当道扎营,但马谡却执意守山。结果,被司马懿困于山中,街亭失守了。后来,诸葛亮知道马谡违反了军令,虽和马谡情谊很深,但,还是挥泪斩下马谡。于是,便有了一句歇后语:诸葛亮泪斩马谡——不念旧情。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中的英雄人物,都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不管枭雄曹操,还是智者诸葛亮,我们都应该去佩服他们的胆量和计谋。三国的“烽火连天”也应该成为历史中艰难而又不乏英雄的一段佳话。

【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一首岁月的歌,一杯浓浓的酒,一幅优美的画卷,一个平淡无奇的人生,余华追求的,只不过是一个长度。在他的笔下,许三观的世界很简单,没有那么多的名利,没有那么多的纠纷,一个人,一辈子。

许三观卖血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偶遇他人卖血后能够神气地点炒猪肝和热黄酒觉得很体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这条路,他没有想到,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一生。

许三观与许玉兰的结合完全来自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的钱被许玉兰的父亲尽数收下,他的父亲认为许三观相比何小勇来说身体更硬朗,因为在许三观当时的世界里,所有人都认为,如果不能卖血,那么身体就是有问题的,在这种环境下,许三观自然而然就是许玉兰父亲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选。在第一次的卖血故事中,其实包含了作者余华对当时社会的封建以及人们愚昧无知的讽刺与批判。

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许三观是善良的。在全书中,许三观有三个儿子,但是直到一乐九岁时许三观才发现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一乐的出生完全是由于婚前何小勇与许玉兰的一次意外。许三观很生气,可他从未迁怒于一乐,甚至对一乐比其他两个孩子都要好,因为他懂得孩子是无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书中的一个亮点,在当时,死后必须由儿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两个女儿,当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乐时,年仅十三岁一乐的态度让我非常诧异:“我不去,我只有许三观一个爹,你们这些年来不让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认我,现在他死了,和我也没啥关系。”看到这里时我潸然泪下,人人都说血浓于水,可是真心才能换真情啊,有很多人说一乐冷漠,我却为他和许三观的父子情所折服。许三观同样也没有落井下石,他劝服了一乐,不为别的,只是因为善良是一种本能。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不再是因为家里没有米没有钱,也不再是因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病,他只是想吃猪肝,想喝黄酒,但是他的血医院不要了,他太年迈了。许三观一边走一边哭,其实我认为,许三观是过穷日子过惯了,他下意识地感觉如果想吃猪肝喝黄酒,必须要在卖血之后,因为这样他才不会太心疼他的钱,所以,当许玉兰看到痛哭流涕的许三观时,她轻声抚慰许三观,像安慰孩子那样,搀扶着许三观走向酒店。年轻时的轰轰烈烈分分合合,让他们在老了以后珍惜彼此,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是啊,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没有对未来有任何企盼与奢求,他也不曾对自己当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满和抗争,他只是从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是一个丈夫,他是一个女婿,他也是一个父亲,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剥夺了他思考的权利,岁月也已经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这就是生活,无奈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生活。

【篇三:我的读书故事】

说起我的读书故事,那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一岁抓周时,一大堆五颜六色新奇古怪的玩具我都没拿,伸手就抓了一本《中国古代传统美德》。你说我爱不爱读书?

《西游记》是每个小孩都爱看的书,但是我和《西游记》的故事可特别有趣哟。第一次读《西游记》时,我把书先翻看一遍,把总体大概了解清楚。第二遍,我坚持了100天,每天读一回,把每回中的细节仔仔细细逐字逐句地读了一遍。读完2遍后,我还是觉得不尽兴,又把学霸余朱奕霏请到家里一起读,我们两人接龙读后,互相考书中的内容,答不出来就要做30个高抬腿。这样的方法可太有趣了,既巩固了知识,又锻炼了身体,真是一举两得。

我还有另外一个读书妙招呢!读了三遍后,我对书中的内容已经比较了解了,我突发奇想,做一个思维导图吧!做一个十二面的球体,一面是全书简介,四面是师徒4人的各自介绍,剩下七面则是1-7回每回各一面,因为这7回是全书精华所在,是大部分艺术家取用的“万能模仿器”。最后,我再把这十二面粘起来,中间填上棉花,球形的思维导图就大功告成了。这是我将《西游记》一遍又一遍完整读完后的思考成果。

之后,我参加了由浙江古籍出版社组织的四大名著表演比赛。我穿上孙悟空的全套装备,手舞金箍棒,模仿悟空自得意满的口气,惟妙惟肖地表演了《孙悟空与如来佛祖打赌》这一段内容,荣获了二等奖,奖品是一个电子阅读器,以后,我出门旅游看书就更方便了。

读《写作教练在你家》时,为了掌握写作技巧,我又使用了另外一种方法。首先,先看一篇,然后,大声朗读那一篇,并把一些大师说的话摘录下来,接着,做一做书后的技巧练习,像图像画、采用象征手法形容物品等,我还和同学庞懿成一起分享一些有趣的比喻,像“三角形像一个美味的粽子”等等,看谁想得最出人意料。

遇到一些难读的书,我会在“有书共读”APP上先看一段电视剧视频,了解了大意再去读原著。像我读莎士比亚戏剧《麦克白》、《李尔王》都采用了这个方法,读起来就觉得更有趣也更容易。

毛泽东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还会读更多的书,以后把更多有趣的读书故事跟你分享。

【篇四:读历史文化,品古今风韵——读《论语》有感】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这一个个子曰当中串起来的是孔子儒家的经典学说,是流芳百世的为人处事之道。

自秦始皇时期,百家争鸣,到汉武帝推崇儒家学派,这期间的光阴岁月将儒家学说冲洗得愈发光彩照人。春秋时期,孔子开坛讲座,将儒学推入鼎盛,《论语》便在这无数次的锤炼之中如同蚌壳里的珍珠一般诞生。

《论语》全书一共二十篇,字字珠玑,围绕着一个“仁”字展开论述。哲学,政治,教育,伦理,文化等方面,无一不渗透着“仁”在其中的深刻内涵。我想,这便是儒家吸引众多学子,拥有众多拥戴者的原因吧。

那么何为“仁”呢?孔子认为,“仁”是自身的一种品质,是君子不可缺的精神,而要称得上是仁德的人,更是在各个方面都要谨言慎行,匡正自己。像“先行其言而后从之”。“君子不器”等等,诸如此类的观点,只不过是千万品质中的九牛一毛。

现实生活中,我认为称得上君子的人几乎没有,因为君子已经相当于一个完美的存在,而人都是有瑕疵的,就像玉一样,没有人能说这块玉是绝品,只能说为精品,所以我们所谓的君子就像是反比例函数一样,只能无限靠近x,y轴,却永远也不会重合。但是难道永远不重合就干脆连靠都不靠了吗?显然不是的。开口向上和向下的二次函数代表了两个不一样的人生。开口向上明明知道永远延伸到不了尽头,但是却拼命的努力上进着,这应该就是我们的人生,开口向下的,却一味地堕落,所以最后连起点也够不到。

除去仁之外,孔子也尤为重视孝道。对父母。“父在”要“观其志”,“父没”要“观其行”,并且“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样就算是孝道了。全书中关于孝道从不同方面做了很多论述,在我看来,“孝”这个字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不简单。一个“子”上面加个“老”的上部分,构成“孝”,如果你认为“孝”就是每个月甩给父母几千块钱,美其名曰是报答父母,还不如说是在还债。而早在几万年前的孔子都知道,“事父母”要“能竭其力”也就是要用心,竭尽自己的力量。这正是我们千千万万的子女们缺少的。

《论语》是千年精华的荟萃,它就像天上的太阳,在很久以前就指引照亮着人们,千百年后依然光辉闪耀,不曾被岁月所尘封。

【篇五:飘读后感】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夜渐渐深了,星星偷偷地从云彩后面跳出来,将自己仅有的那一点光芒无私地撒向大地。如果说每一本书都是一颗星,那么在我心中最亮的那一颗星,无疑就是《飘》了。

这是一位乱世佳人的传奇人生历程,一部美国内战时期著名的史诗级著作。横看全书,这一部老南方种植园文明的没落史,一代人的成长史和奋斗史;而纵观全书,则是一部令人悲恸的心理剧,用剧的方式向读者展示女主人公在战乱中走向成熟的过程。看《飘》,犹如在原始森林,你越是深入到他的情节中,它向你展示的内容也就越美。

对于斯嘉丽这个人,我感到十分矛盾。她一方面将爱情看得十分重,一方面又轻视爱情。她爱过两个男人,但是这两个人,她却一个都没有看透。她如果看透了艾希礼,看透了他的懦弱,斯嘉丽就不会选择爱上他。以斯嘉丽那勇敢坚强,敢于向生活发起挑战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爱上一个向时代低头,沉浸在对旧生活回忆中的人的。如果她看透了瑞德,就会明白瑞德对她一直是死心塌地,就不会辜负瑞德,也就不会失去瑞德了。

但是与这相反,在亚特兰大,斯嘉丽却因为三百美元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嫁给了弗兰克,将前后二者相对比,我不经感慨到:人是多么善变啊!一会儿为了爱情至死不改,一会儿为了得到三百美元而出卖自己的爱。

小说的情节正如它的名字,漂浮不定。所有人都需要面对残酷的现实,那些活在对过去回忆中的人,都被无情的淘汰。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一个个看似毫无关系又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斯嘉丽一直表现出一种勇往直前,敢爱敢恨的可贵品质。对于艾希礼,开始时爱,但在看透他的本质后,果断地放弃了;对于梅兰,开始时恨,但在朋友们都离她远去时,梅兰一直在默默地帮助她,使斯嘉丽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对于瑞德,斯嘉丽一直保持不冷不热的态度,在经过梅兰提醒后,才明白自己内心深处最爱的人是瑞德,尽管瑞德对她绝望了,她依然勇敢地去爱他。

从始至终,斯嘉丽一直保持着她那种积极乐观的精神,作者放在末尾的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也凸显出她的这种精神。

在《飘》这本书中,玛格丽特用斯嘉丽、梅兰、瑞德、艾希礼这四个人物来表现南北战争后南方人的四种做派。这四个人物的情感纠葛,命运走向紧密相连,在经历时代的变革后,勇者一往直前,而弱者徒留悲叹。作者将小说中人物的各自性格、人生观、价值观表现得淋漓尽致。不同作风的主人公,结局也不同,或让人遗憾,或让人欣慰,或让人惋惜……

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的永恒只是幻想,只有变通才是生存之道。一切都有可能风云突变,一切繁华幸福都可能成过往云烟。但不管怎样,时间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正如斯嘉丽所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未来总是让人充满希望和力量,只有努力去奋斗,梦想才会实现。

【篇六:读书的议论文】

读书主要靠自己。读书有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这就是听—看—用的发展过程。一个学生,通过听课,学到了一些基本的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方法,就可以自己去钻研。一本书从头到尾循序地看下去总可以看懂。个人的记忆力有限,总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会走路的图书馆。这个时候,要学会查书,一旦要用的时候就可以去查。需要某种知识,就到某部书中去查;遇到不懂的地方,再往前面翻。

很显然,查书的基础在于博览群书。如果能“闭上眼睛”“看到”某本书在某个部分都讲到什么,到要用时能够“信手拈来”,那就不必预先去精读它,死背它了。你正在阅读的书,对于你的意义,只有你自己才是最好的裁判。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会与别人相同,最多只有某种程度的相似而已。如果认为某些对我具有重大意义的书,也该丝毫不差地对你具有同样的意义,那真毫无道理。如果你读了某些书以后,学得它们不合胃口,那么,请就此搁下,除非你真正能享受它们,否则毫无用处。没有人必须尽义务地去读诗、小说或其它可归入纯文学之类的各种文学作品。他只能为乐趣而读,试问谁能要求那使某人快乐的事物一定也要使别人觉得能快乐呢?当你捧着一本好书的时候,你应扪心自问:“我该不该像澳大利亚矿工那样工作呢?我们的尖镐和利铲都带好了吗?我们的准备工作都无懈可击吗……”请你永远保持这种英勇无畏的`矿工精神吧,尽管这意味着艰难困苦,但工夫不负苦心人。你梦寐以求的黄金,就是作者在书中表达的那种深刻的思想和他那渊博的知识,他书中的词语就是含金的矿石,你只有将它们打碎并加以溶炼,才有可能化石为金。你的尖镐利铲则代表着严谨、勤奋和钻研。而你的熔炉就是你那立善于思考的大脑。

在此,我介绍一位名人读书的方法:爱因斯坦的读书方法:一总、二方、三合。一总:先浏览书的前言、后记、简介等总述性部分,然后认真地读目录,以便概括地了解全书的结构、内容、要点和体系等,这样便可对全书有个总体印象。二分:在读了目录后,先略读正文,这不需要逐字读,要着重对那些大大小小的标题、画线、加点、墨体字或有特殊标记的句段进行阅读,这些往往是每节关键所在。你可以根据这些来选择自己所需的内容来细读。三合:就是在翻阅略读全书的基础上,对这本书有个具体印象,这样再回过头来细读一番目录和全书内容,并加以思考、综合,使其条理化、系统化,以弄清其内在联系,达到深化、提高的目的,进一步深入领会初读时所不能领会的许多东西。好一个:“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篇七:围城读后感】

也许是由于学识尚过于浅薄,初读围城时,竟悟不出半分深意,始终困惑我的是书名的由来,不明白这城,是如何筑起来的,锺书先生这城里所围的,究竟是何物,而这何物又是否足为今人所道。

后来再看时,或许是年岁长了几节,又或许是学识涨了几两,仅是读到那句“把刺刀磨尖当成笔,蘸鲜血当墨水,写在敌人的皮肤上当纸”,便已叫我心惊肉跳。全书看似平直朴实的语言下,藏着的是尖锐而敏感的情愫,撕破平庸的外裳,作者的悲哀是如此锐利,一针见血。宛如斗破苍穹的闪电,割裂天地。那是一个生活在上海沦陷、民族衰亡的年代的作家来自笔尖,最无声的呐喊。随着围城的落笔,我想,先生必定也在这两年里渐渐剥离围住了自己的那座城。

两年里忧世忧生,唯有时间不可挡。

主人公方鸿渐,出生在封建家庭,留过洋,稍稍有些才华,骨子里却又是带着虚荣的窘迫文人。他常常感觉自己被吹成一个大肥皂泡泡,未破时五光十色,经人一搠就不知去向。迫于父亲给的压力假造文凭留学归来,在经历了与唐晓芙和苏文纨的两段爱情之后,终和孙柔嘉共结连理。纵观全书,在先生笔下方渐鸿绝算不得一个好文人,他身上缺点很多,与鲍小姐的一夜情,因为优柔寡断他伤害了苏小姐,因为好面子失去了他和唐晓芙的真挚爱情,最后选择了孙小姐,婚后的生活也总是争吵不休,两人时常恶语相向。可我始终觉得他身上有另一种和那个年代迂腐文人不同的东西,也许是他对小城市摩登姑娘的刻薄评价打动了我,也许是他说的那句“世间哪有恋爱?压根是生殖冲动”让捧书的我忍不住轻笑了一声,也许是他不愿像大部分人一样过着平庸的生活。总之,我从这本书里,读到了先生对这个人物的另一种诠释。他是围困在城里的可怜人,却也是那座城里难得的明白人与自由者。

他是一个被迫生活在上海的矛盾结合体,也是那个时代许许多多上海男人的写照,他与孙柔嘉的婚姻,何尝不是绝大部分人最终的选择。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角色,我以为作者多半会选择在最后添上一段二人的重逢。数年之后,依旧是上海车水马龙的街头,方鸿渐与妻子从市集买了做晚饭的菜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恍惚受到感应一般地转头,恰巧瞥见唐晓芙施施然从一辆洋车上下来,她的眉眼仍是当年那个稚嫩的如新鲜水果般的小姑娘,只是手上的蓝宝石戒指和她左手搀住的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出卖了她,方鸿渐不自觉将妻子的手握得紧了又紧,大步朝家走去。

似是故人,却又非是故人来。

其实作者如果让唐晓芙和方鸿渐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然而我们不难揣测,不管娶了谁,结婚后总会有那么几刻发现娶的并非意中人。故事里如此,生活中亦如此。

而上海,作为一个爆发的都市,从来就没有山水花柳作为春的安顿。

“可能是因为故事中死人太多了,枉死者没有消磨掉的生命力都迸作春天的生意”,不知写出这句话的先生,在那年炮火连天的上海的春天里,是否受到了一种生机透芽的痛痒,如同婴孩出齿时的牙龈肉一般。

读完此书,更像是体验了一把山中清扰的热闹。

【篇八:长征读后感】

“哔——哔哔”一束清脆的喇叭声穿破了云晓,打破了沉寂的黑夜……。

天边一处红日的霞光射了出来,向四周蔓延着,旭日像一个炽热的火球,从海平面上缓缓爬起,有时灰色的云会把它遮蔽,仿佛要把光明隐藏。而它从不屈服,从夹缝中找寻着光明,慢慢地,它罢脱了云的禁锢,露出了绯红的面颊,放射出无限光芒!

长征,人类近代史册中尤为艰辛壮烈的一笔!

在云雾缭绕,轻烟未散的崇山峻岭,一条坎坷曲折的泥路上,一行浩瀚的队伍,如一条蜿蜒的巨龙步履蹒跚地行进着。

水流湍急,汗水和江水交融,身负重担的红军战士们在汹涌的大江中艰难跋涉。

在历尽波折的长征途中,还涌现出了许多传奇人物。

贺子珍,毛泽东的第二任妻子。为保护伤员,身中十七块弹片;罗明、谢小梅夫妇,为寻找党组织,历经46年艰辛岁月;警卫员胡昌保,为保护毛泽东,被炸弹轰炸,英勇献身……他们都是平凡人,也许从前是站在死亡线上的一介鲁夫,又或许是前程似锦的一介书生,却都激情万丈、永不言弃、视死如归、意志顽强,为了共同的理想而奉献一切。

王树增的《长征》,深刻记录着长征这一历史史实,全书以长征的时间推进和地域转换为基本架构,从1934年10月甘溪突围写到1936年10月会宁会师,完整地展现出红军历经艰辛转战大半个中国的历史。

一双草鞋,一杆土枪,汇成一支浩瀚的中国铁流,长征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一次不畏艰难险阻的远征,红军用行动战胜一切困难;也是一次不畏牺牲的远征,他们有的甚至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也不怨不悔;长征更是一次传播理想的远征,播下了革命的种子,铸就了长征精神为实现中国革命的胜利奠定基础。

全书饱满厚重,深入人心,是一部纪实性文字作品。内容真实,令读者既能回顾波澜壮阔的历史,又能认识到面临困难先辈们永不屈服的革命精神。从而教育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面对困难,勇往直前。让我们回顾历史,重新上路,坚定信仰,展望未来,为实现心中的理想不抛弃、不放弃。

【篇九:读《老人与海》有感】

“他是一位老人,独自在湾流中的一条小船上钓鱼。”作者海明威在开头这样写道。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靠捕鱼为生的老人连续八十四天出海,但是一条鱼也没逮住。在出海的第八十五天,他逮到了一条巨大的马加林鱼,他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马加林鱼,他兴奋极了。但是大鱼的力气实在太大了,他开始拖着小船在茫茫大海中飞驰,老人用自己的脊背撑着铁索,使他不会被大马加林鱼挣断。就这样,他们展开了顽强的拼搏。终于,鱼耗尽了最后一丝力气,老人猛地插入鱼叉,终于将鱼杀死。可不幸的是,由于大鱼流出的血散入了海水,血腥气引来了鲨鱼,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抢夺鲜美的鱼肉,老人拼出了最后的力气,与凶猛的鲨鱼作斗争,可还是无法控制住局面,最终拖回了被鲨鱼撕咬的只剩骨头的大鱼架子。

文章围绕着老人与大马加鱼和鲨鱼的搏斗展开了描写。从中看出老人虽年老体衰但没有丝毫懈怠,与困难拼搏直至最后一刻。作者用朴实的词藻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老人硬汉形象。

“绝望是一种罪过。”这是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的。细细品味全书,其实就是在告诉我们:永远不能绝望、不能放弃,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刻,即使没有结果。看看老人圣地亚哥吧,在最开始被大鱼拖行的时刻,凭借着他年迈的身体,他完全可以放弃大鱼,转而去钓些可以轻易捕捞的小鱼;但鲨鱼袭击大鱼时,明知自己手上已没有可以称得上武器的东西了,但他还是不放弃,宁愿白费力气,也不愿轻易退畏。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就是全书所述的精髓,它告诉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拼搏的精神永不灭!

【篇十:《生命终将静默安然》读后感】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伴随着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杨美春老师终于出版了人生中的第一本书——《生命终将静默安然》。

朴实的语言、平凡的小事共同促成了这本与众不同的书,至少这是我碰到过篇章最多的一本书。全书充满着老师对孩子、学生以及书本无穷无尽的爱。

《聂宇孟雪23天成长记》中通过一系列琐碎的小事,描绘出聂宇孟雪年纪虽小却做出一些令大人都颇为惊奇的事情,透露出同时身为人母的杨老师对孩子成长的欣慰以及对现下的满足。全书中无处不体现着杨老师对于书本无穷无尽的感情,以至于她会说自己是个“不婚主义者”,喜欢无拘无束,崇尚自由自在。或许,情人不一定是人,他也可以是书。

若说我对书中哪篇最感兴趣,那莫过于是《榴莲飘飘》了,因为我是一个榴莲爱好者。本以为是写榴莲的文字,一翻开却写的是一部电影,让我大跌眼镜。但说来这篇文字还是深深地吸引了我,因为我想,总该跟榴莲有点关系吧。默默看下去,采榴莲人心酸的背影清晰地呈现在我的脑海中,回想自己吃榴莲时欣喜的情景——任何事都是来之不易的啊!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念念不忘,必有回想》一文,起因自然是我对《追风筝的人》的无尽喜爱,可算是我读过的所有书中最喜欢的一本(在此,我想表示,就在我们班后面图书角里就有两本此书),而《群山回唱》一书我却只是略有耳闻,通读全篇,兴趣高涨。在这篇文字中,我读到了老师对于《追风筝的人》的另种解读,这也使我更好地理解了此书。但电影跟原著还是有很大差别的,眼见为实,愿每个人都能读到这部优秀的作品。

活在当下,珍惜当下。《生命终将静默安然》凝聚了杨老师辛劳的汗水,望每个人都能读到此书,各有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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