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猎手的作文

【篇一:我的动物朋友】

11月1日,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看我的动物朋友们。他们有的很优雅,有的很可爱,有的很凶猛,还有的很活泼。他们和我们人类一样,各有各的性格。

首先介绍一下我最高的朋友——长颈鹿姐姐。她是个长腿美女,身高有6米多呢!因为她的个子太高了,从坐下到站起来需要花很长时间。所以,为了能够及时逃脱其他动物的袭击,她只能站着休息和睡觉,她真的好辛苦哦!

接下来介绍我的“猴哥”,他是只活泼的金丝猴。“猴哥”会观察喂食人的态度,如果喂食人不尊重自己,他就会把食物扔到喂食人的脸上表示抗议,弄得喂食人不知所措。你看,他是不是很任性呢?

瞧,戴“墨镜”的大明星出场啦!他的名字叫雅奥,是一只十五岁的大熊猫。他吃竹子的时候一会儿掰,一会儿咬,跟我吃甘蔗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可他比我厉害多了,不要看他胖胖的,他可灵活了,一下子爬到高高的大树上,还能在上面安安稳稳地睡大觉呢!

最后,短跑冠军——豹子出场了。100米短跑他只需要3秒就能到达终点。他不喜欢群居,喜欢独居。他从不偷袭其他动物,可他从来不担心自己会挨饿,因为他会用超快的速度和敏捷的身手轻松捕获猎物,豹子真是森林里的完美猎手。但是偷偷告诉你一个小秘密:豹子朋友从来不参加长跑比赛哦!

还有很多其他的动物朋友们,随时等着我去看望和了解他们,我很期待下次的动物园之旅,让我们一起吧!

【篇二:《心是孤独的猎手》读后感】

《心是孤独的猎手》,麦卡勒斯二十三岁时出版的作品。最初拿到书时,对那个一手托下巴,指间夹着烟的女人印象极深。并不迷人的脸颊,灰色眼珠,一点点颓唐的意味。我还是忍不住去猜测她的生活,写作之外又是什么样子?

天才的小说家,我觉得这个过分简洁的评价是恰如其分的。她的洞察力像微型摄像头,简直无处不在。富有张力的语言和一针见血的比喻相组合,妙不可言。

潮湿闷窒的美国小镇,过分漫长的夏季,庸碌的人群。每个人每张面孔,像胶片上一一闪现的画面。有时候也会想起辛格温柔的面容,还有在草丛里聆听莫扎特的女孩,存在记忆里的味道,是不知名的香水。

《圣经》里说,爱是永不止息。那么在麦卡勒斯所描绘的世界里,孤独便是爱,便是永不止息。我总是在想我们为什么要和世界抵抗,凭什么去抵御外部的入侵,从另一方面而言,若是像海绵一味接受,又有什么意义?斯普兰格说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深陷孤独之中,渴望被人接近与理解。这种感觉分明是矛盾的——渴望理解却拒绝沟通。在所有故事都远离以后,我们也会年华老去,只有孤独是依然也必然的吧?在故事发生的八月,休止符是一个沉默的隐喻。

【篇三:狡猾的猎手】

今天,我在李老师家认识了一个新朋友,它是一种热带肉食性植物。没错,它就是猪笼草。这个名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相信在许多百科全书里听说过它,但百闻不如一见,今天我终于见到了它的庐山真面目。

瞧,它的上半身是长长的枝叶,乍一看,有点像吊兰,不过猪笼草的叶子比吊兰宽一些长一些。猪笼草的叶子宽是吊兰叶子的两倍,有四五六厘米,长有三十厘米。猪笼草的叶子碧绿碧绿的,一叶一律向下垂,叶脉清晰可见,叶子上的末端有一条长长的茎叶,茎叶的底部还吊着一个大袋子,那个大袋既像酒瓶,又像小靴子,还像小茄子。不过我觉得这个小袋子还是更像小葫芦,但更多人认为更像一个小酒瓶。小酒瓶的顶上还盖着一个小瓶盖,可奇特了。瓶口上是褐色的,瓶身是咖啡和嫩绿色的相间,但瓶底却是非常的嫩绿,非常漂亮,微风吹来,猪笼草的小袋子就随风飘动,如一个小风铃。

大家都知道猪笼草是一种捕虫能手,它拥有一种终极捕虫武器——捕虫囊。一定有许多同学会提出疑问,猪笼草没有眼睛,没有嘴巴,也没有手脚,它是怎样捕虫的呢。它又为何成为了植物捕虫界顶尖的昆虫杀手的呢?这些秘密都隐藏在那个小袋子里。

猪笼草捕虫有三计。第一计,猪笼草的小袋子上有片小叶子,上面有一层蜜,它会散发出一阵阵苹果味的清香,准备等虫子们自投罗网。小虫子闻到这种蜜香,它们就会忍不住来到猪笼草的小叶子边上准备吸取蜂蜜汲取营养,果不其然,虫子停在了那片小叶子上,虫子中了第一计。之后,猪笼草开始实施第二计——瓮中捉鳖,猪笼草借着叶子上的蜜香又设一计,虫子再次中计,提溜一下滑下了瓶底,还没等虫子挣扎,猪笼草就立刻把小叶子关上了。最后猪笼草又施出了第三计——绝杀。猪笼草的内部开始分泌粘液,把虫子分解成水只留下了坚硬的壳,就这样虫子就被捕杀了。

猪笼草虽然外表奇特,美丽,但暗藏了死亡陷阱,真是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篇四:阅读让我快乐】

三年级的时候我们学习了《北大荒》一课。放学的时候我问妈妈:“妈妈,乡下在哪儿呢?老师说乡下的空气十分清新。你带我去玩一玩行吗?”妈妈一下子就懵了:“乡下哪是什么地名啊,就是城市的周边啊!”自此以后,这个话题成了我们家茶余饭后的一大笑话。笑过之余,我们总会不由感慨:现在的人接触大自然的机会太少了。

虽然现在的我无法与大自然来一个亲密接触,但我也没有闲着,决定转战阅读。阅读也就成为了我的快乐源泉。

阅读使我快乐,它教会了我许多知识。在读《秋天的怀念》时,让我懂得了人生,快乐、积极乐观可以帮助我们战胜一切困难。读完《猎手》之后,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残忍嗜杀,贪得无厌,不然终将导致害人害己。读了《为谁》之后我懂得了亲情与友情胜过一切……

阅读使我快乐,它让我有了天马行空的想象。读了《神印王座》之后,我不禁十分佩服唐家三少的想象力。一个奇异的大陆,在这个世界上,发生了惊天动地的故事。主角死而复生,知己为他愿放弃生命的可歌可泣的故事,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就彻底喜欢上了这部小说,让我的写作能力更上一层楼……

阅读使我快乐,它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理。《平凡的世界》中的生活十分清苦,但他们没有放弃对生的希望,做事坚持不懈,他们没有活在生活的穷苦中,而是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生活。《父与子在路上》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人生的成功是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别人的帮助与施舍。

阅读使我快乐,因为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知识和道理。

【篇五:有一种生命叫母爱】

相信大多数人都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肥壮的母羊在猎枪的瞄准下并没有逃跑,只是“扑通”一跪,流下了眼泪。这样的求饶并没有感动无情的猎人,枪还是响了。但当猎人剖开母羊的肚子时,却发现里面怀着一只小羊……

母羊如果逃跑,或许可以有生还的机会,但为了保证小羊的安全,它毅然选择了下跪求饶。这无私的一跪惊天动地,山河都为之哭泣。只是为了一只小羊,母羊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跪在可怕的枪口之下,哀哭着。此时,这已不是一只母羊,它是母爱的见证,是感天动地的生命的放弃。

母爱可以自愿放弃生命,也可以默默忍受痛苦。猎手在清晨到森林查看自己设下的埋伏,然而陷阱中只有一张松鼠的皮和延绵向森林深处的血迹。猎手随着血迹探寻数里,终于在一棵大树下发现了浑身是血、皮毛脱落的那只母松鼠。母松鼠侧卧着,怀中几只小松鼠甜蜜地吮吸着乳汁……

无法想象这位松鼠妈妈是忍受着多大的痛苦将皮肉撕裂,一点,一点地爬了数里,把那身上的血慢慢耗光的……就因为要给孩子最后的一次母爱的供养,这只松鼠用尽连人类都无法想象的顽强的毅力,向那有孩子的巢儿挪去,挪去……

只是山羊、松鼠这样微小而又简单的生命,就能做出如此令人感动的事,足以证明母爱的超常顽强和深厚。每一种母爱都是一样的,都是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切、不求回报的。母爱,可以造就生命的奇迹,是一条生命韧带,是切不开的藕断丝连。

大地震后,救援人员在一堆废墟下发现了一位妇女的尸体。奇怪的是,妇女用身子顶住沉重的废墟,弓着身,仿佛在保护着什么东西,手里还紧紧地攥着手机。把尸体翻开,所有人都为之一震——妇女的身下躺着一个安然无恙、正咂着嘴酣睡的婴儿……

这位妇女的身体根本舒展不开。手机里,还留着妇女的短信:“宝贝,别怕,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呀……”

所有人都泣不成声。婴儿还在甜甜地酣睡着,并不知道妈妈用生命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奇迹……

母爱是放弃自己,母爱是坚持下去,母爱是支撑起的一片浩瀚的天地!是母爱,像春风一样融化冰雪,吹醒了新的生命!有一种生命叫母爱!

【篇六: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叫方宇涵。我今年十一岁了,我长着一张瓜子脸,身高一百四十四厘米,身材不胖也不瘦,眼睛小了一点。这些东西都很平常,可是我身上也有一些不平凡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我的爱好。

一般人呢,爱好是很平常的。他们的爱好呢,无非就是踢踢足球,打打篮球和跑跑步什么的。而我不一样,我的爱好是饲养,观察和研究昆虫。

我非常喜欢昆虫,因为他们个个都样子奇特,可是他们也个个天资惊人。因为他们有的像是天才音乐家。例如蝉,蝉的歌既嘹亮又悦耳。还有一些昆虫。它们像大力士一样力大无穷。大力士就是独角仙,别看独角仙的个子小,体重也仅有一公克重,但是,它体内却隐藏着一种怪力,使它能举起850公克的东西,是它体重的850倍。又有一些昆虫,它们是天生的猎手。例如螳螂,是一位实至名归的打架高手,它以拳法而闻名于世,它的出手特点为快、准、高效。可以说是一招制敌。

就是因为昆虫这么奇特,有这么历害的本能,才引起了我对它们的兴趣,我下决心要好好研究它们。

如果想和我作朋友,就来五(5)班找我吧。

【篇七:我的发现】

猫,是一种常见的动物,它以特殊的生存方式取悦大家,也以独特的身体结构赢得了大家的芳心。

可是有人却说,“猫整天好吃懒做,尽沾主人的光,简直就是一个‘屌丝’相”。难道,在我眼中最可爱的猫真的是一种游手好闲的动物吗?我的心中不禁挂上了大大的问号。

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决心自己来寻求答案。我秘密地准备好“实验材料”——一只非常逼真的毛绒老鼠玩具,可惜,没有猫。哎,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有了!我从院子里捉来一只野猫。

我抱着抓来的猫,将它放在地板上,打算把老鼠玩具拿到它面前,可才一眨眼的功夫,猫不见了。我这才想起猫走路的时候没声音,幸亏我把门锁上了。我好不容易从沙发背后找到猫,它眯着眼睛直打盹,我捋它的毛,它伸伸懒腰继续睡,真没意思。

终于熬到晚上,猫突然精神了,它开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我赶紧将“老鼠”藏好,还放了些鱼干,小猫朝我这边飞奔过来。它的眼睛似乎闪着荧光,如同一位老练的猎手,翻着柜子里的东西,不一会儿,便找到了“猎物”。通过反复试验,我知道了:因为猫的瞳孔白天如一条线,几乎什么也看不见,晚上,它的瞳孔便扩大,即使在没有光线的地方,它也能看得很清楚,所以,它只好白天做被人误解的“懒汉”,晚上做“无鼠能敌”的“超人”。

原来,猫并不是懒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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