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黑斑的作文

【篇一:《老人与海》读后感】

轻舟一片,在一望无际的大海边缘,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独的身影置身于小轻舟中。这个平凡的老人,就是世界名著《老人与海》的主角。圣地亚哥老人给我的第一眼印象就是“他消瘦憔悴,在勃颈上有很深的皱纹。在腮帮上还有许多的黑斑。”但是,在我读完《老人与海》之后,我不觉得他在是一个平凡的老人了。

圣地亚哥老人,以捕鱼为生,却有一次84天没有捕到任何一条鱼,但是,饥肠辘辘的老人并没有放弃。他凭着自己坚定的信念与高超的技术,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终于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老人的船拖着马林鱼,走了很远很远,漂泊了两天两夜,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奇妙经历。他奋力一搏,刺死了马林鱼,拴在船上,却不料遇到了一头饥饿的鲨鱼,鲨鱼把马林鱼给吃了,留给老人的只有鱼骨……

作者为什么要让老人失败,按书中老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吧。其实在读书的同时,我更是感受到了什么叫做幸福。一个人在做什么事情的时候,并非到了最后成功的时刻才是幸福。其实有些幸福就藏于追求之中。在老人身上我们发现了一种敢于追求梦想,敢于面对挫折的勇气。这是我们值得学习的。

【篇二:我最喜欢的植物——芦荟】

我喜欢富贵华丽的牡丹,喜欢洁白高傲的荷花,喜欢多姿多彩的月季花……但我最喜欢芦荟。

我喜欢芦荟那朴实的外表。它的叶子两排小刺,像两排文武的战士保护着芦荟里面全身的“宝”。它的叶子向四面八方展开,如同一座座拱桥,正是接待客人的好工具。我也很喜欢芦荟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如果在夏季烈日炎炎的太阳下,芦荟却顽强地生存着,别的植物却早已奄奄一息了。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五日游,旅游结束后,来到家里,我才刚刚想起我还没有浇芦荟,我想:我们都五天没有浇水了,再说这么热的天,芦荟肯定早已死了。我来到阳台上,“啊?”我惊讶地大叫一声,芦荟它不但没有死,而且它的颜色依然如此翠绿,芦荟那种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更喜欢芦荟其物用药的作用。爱美的女同志可以用它里面的汁来美容,也可以用它来去掉脸上的痘痘和黑斑。芦荟的汁还可以用来治疗打伤、烧伤等或被虫子咬的地方,你可以挤出它的汁,擦在伤痕上,很快就会消退。芦荟还可以炒成菜,吃了它,可以治疗便秘。

芦荟还有许多好的地方,这么好的芦荟,怎么能让我不喜欢呢?

【篇三:难忘的生日】

在2017年1月15日,是我阿太的生日。早晨,我睁开眼睛,对妈妈说:“今天是阿太的生日,要不要去凤江给她过?”妈妈回答:“她是我的外婆,当然!”

上午10:38,妈妈手上提着蛋糕、黄花鱼、火龙果。我手上攥着一个奶酪,来到凤江村的阿太家,只见,她头发苍白、皱纹盖满了脸,脸上布着黑斑。阿太已经九十一岁了,妈妈看见舅妈和外婆把蟹肉粥端在阿太面前,舅妈说:“外婆,祝你生日快乐,天天健康!”外婆笑着说:“妈妈,生日快乐!”

在阿太吃蟹肉缕粥前,妈妈说:“外婆,孩子长这么大了,让您和她一起合照一张!”说完,让我站在阿太旁边,我的手搭在阿太肩上,拍照留念。阿太望着外婆说:“孙女,真是太谢谢你了,九十年来,还从没过得这么好的生日!”等阿太说完,我轻轻地把攥在手中的奶酪递给阿太,向她祝福:“阿太,生日快乐!”

阿太笑了,脸上皱纹像菊花的花瓣绽开,我看见了她脸上的黑斑像菊花的花蕊一般,苍白的头发像花蜜的丝一样长。

阿太的生日,让我明白了,她是非常需要儿女的陪伴。如今,阿太已经去世了,我愿每年这时,都可以给在天堂的阿太过生日。

【篇四:《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寒假里,我去图书馆借了英国著名作家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又是惭愧,又是打心眼里佩服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一个名叫鲁滨逊的人,和同伴们一起被冲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岛屿,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而且周围也没有其他的岛屿,还常常有野人出没。鲁滨逊在岛上生活了整整35年,还认识了一位好野人——星期五。最后,离开了孤岛,回到大陆。

在生活中,我们可比鲁滨逊差多了,个个都是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行了,什么活也不干。而他呢?在岛上生活了整整35年啊!但是如果换做别人,肯定早就饿死或被野人吃了。而他,不像困难低头,在逆境中创造出了奇迹,真不愧为生活的强者!我真打心眼里佩服他!

记得有一次,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肚子饿了,就想煎一个鸡蛋,可是我笨手笨脚的,那可怜的小鸡蛋就像刚从煤堆里出来的一样,身上长起了一块块“黑斑”,我不免有一些心灰意冷,心想:算了吧,还是等爷爷回来吧。可这时,我想到了鲁滨逊,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不放弃,再试一次,一定可以成功的。在反反复复的失败中,我吸取了教训,总结了经验,终于成功了!当我把金灿灿的煎鸡蛋铲出锅时,我真是心花怒放啊!

我们要向鲁滨逊学习,自强不息,不像困难低头。记住:有志者事竟成!

【篇五:秋天的礼物】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今天,老师给我们带来了一个秋天的礼物。

老师先让我们猜是什么,有的说是冬枣,有的说是苹果,还有的说是梨。终于公布答案了,是柿子!

我们闻了闻柿子,一股香甜的味道扑鼻而来,我们都流出了口水。老师让我们摸一摸柿子,我们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柿子,生怕把柿子弄坏了,我们的手掌一下子就感到柿子的表面非常的光滑,还有一种QQ的质感,还有很强的弹性,令我们垂涎三尺。

我仔细地观察了柿子,发现柿子上有一些小小的黑斑,使柿子显得更加晶莹剔透。

老师说“可以吃了”,但吃前先要说一说现在的“心情”,这是多么的诱人啊!虽然我心中还没有答案,但还是情不自禁将手举了起来。我顺利地吃上了柿子,先把柿子的盖子拧开,然后就迫不急待的吮吸起来,先吸出的是甜汁,紧接着的是瓤,子,很快柿子就吃完了。

原来水果也有很多特别的地方,以后我要先观察再吃。

【篇六:煎鸡蛋】

周六上午,爷爷出去买菜了。起床后,我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爷爷,可是肚子早就开始唱“空城计”了,于是我决定亲自出马,做菜填饱肚子,让爷爷对我刮目相看。

说干就干,打开冰箱,我立刻傻眼了:里面空空如也,只剩下几个孤零零的小鸡蛋了。唉,只能先煎一个鸡蛋开开胃了。

我按了开关,先倒了一些油,锅子里立刻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我一连后退了好几步,生怕油脂会溅到我身上,只好一只手拿着锅盖当盾牌,一只手打鸡蛋。鸡蛋刚下去,那“滋滋”的声音变得更大了,我都有一点儿不知所措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手忙脚乱地拿起锅铲,胡乱铲了几下。唉,只见那些小鸡蛋有的长起了一块块“黑斑”,还有的则像从煤堆里捡出来似的,个个都面目全非了。我想:

我就是笨手笨脚的,连煎一个鸡蛋这么简单的事情都会搞砸,还是等爷爷回来吧。

在清理“烧焦的鸡蛋”时,突然想到了“失败乃成功之母”这句名言。心想:不要心灰意冷,你一定可以的!加油吧!再来一次吧,一定会更好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有了前车之鉴,第二次的时候,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当我把金灿灿的鸡蛋煎出锅时,我真是心花怒放啊!

我将它分成2份,和爷爷一起吃。爷爷笑着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孙女长大了。”我心里美滋滋的,别提有多开心了。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才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篇七:地瓜】

我一向讨厌外表非常丑的东西也包括食物。

记得幼儿园的时候,中午觉之后是有下午茶的。但很少是发甜点,大多数是发地瓜。

老师一般不会告诉我们下一餐吃什么,所以吃东西变成了玩未知游戏,会惊讶,会失望。那一次,我满怀欣喜地下床,直奔向桌子,可眼前的一幕让我大失所望;一个外皮灰灰的,上面还长有黑斑的东西躲在我的盆子里,我小心的拿起来——是一块没有去皮的地瓜,还有一部分泡着水!可能因为好奇,我小口尝尝,因为上面有水所以口感很不好,没味、而且还要自己去剥皮,麻烦!怎么办,吃,还是不吃?算了,这玩意这么难吃,搞不好晚饭都吃不下呢!我想,然后把那地瓜拿出去,扔了。

从此以后,我都不再吃地瓜。

直到三年级那会儿。

老家是乡下,有时别人会送一些干货。那一次别人送了两大袋地瓜,爸爸喜滋滋的看着我“今天晚上喝地瓜粥。”我呆坐着,看着那碗地瓜粥。为了不看到爸爸妈妈失望的眼神。我小心的试了一小块,咦?这不是无味的,而是甜甜的、糯糯的,地瓜。就这样变了味。

从那以后,我不拒绝它了。

人的口味,是会变的。

【篇八:小猫咪的自述】

大家好,我是小猫咪,是你们人类的好朋友。

  我那圆圆的脑袋上竖着一对小耳朵,两只机灵的大眼睛,好似两颗晶莹的宝石,闪闪发光,微红的鼻子下有一张“人”字形小嘴,白色的胡须又硬又长,向两边伸展。我的身体雪白雪白的,可是头顶有块黑斑,好像戴了一顶礼帽。主人看我漂亮,就叫我“小美”。我昂着头,迈着优雅的一字步,长长的尾巴微微上翘,在主人的房间里散步。你们知道吗?模特们就是模仿我的一字步走在“T”型舞台上的。

  我最喜欢吃小鱼,动物内脏,还有猫粮了。每次主人一扔鱼片,我就迫不及待地迎上去,“喵喵喵”真好吃!我睡在一个小房子里,一点不舒服,真想“上房揭瓦”,把我的窝给拆了,还是睡在小主人的床上舒服呀!可是小主人不同意,把我轰了下去,我不甘心,一连试了几次,都以失败告终,只好又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窝里,我可真悲惨!

  有时吃饱睡足,会在床上、地上撒欢地跑,不时地打滚儿,自娱自乐。我最喜欢玩毛线球了!有一次,主人扔给我毛线球,我立马扑了过去,抓起毛线球玩了起来,前爪踩,后爪蹬,粉红色的毛线缠了我一身,一转眼就变成了“粉红女郎”,可把主人乐坏了!

  正因为我美丽、淘气,赢得了主人的喜爱,没有了我,主人将会失去很多快乐哦! 

【篇九:一碗药,定一生的情】

一碗药,带着一丝苦涩,也带着一温亲情,化作春天的归鸟,永远环绕在我的心头。

我的童年,只有老家的味道。

当时的我,经常生病。大则发烧,小则感冒,不停地被带到县里的医院看病,打针吃药,实在是痛苦不堪。终于有一天,我无法再忍受下去,靠在外公的肩头上放声大哭,外公只是默默地看着远方,什么都没有说。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去过医院,而我却发现,在院子的一个角落,多出了一只瓦罐,下面有一个红泥小炉。

生病时,我总能在院子里看见外公的身影,是疲惫的。我心中浮起一阵莫名的悲寂,甚至有一种模模糊糊的孤独感。炉子里冒着烟气,上面的那只棕色瓦罐,造型土气,但似乎又十分讲究。一只优雅的壶嘴,和别致的壶把给粗朴的身子妙笔生辉。药已经煮开。壶盖半敞,蒸汽推动着壶盖,使它有节奏地在壶口上弹跳着。灰白的蒸汽一缕一缕的升腾到空中,在我们的四周淡化开来。使院子中的每一处都洋溢着一种让人耳目清新的药香。

外公示意我把煮好的药喝下去,我端起碗,一抬头,几乎是在那一瞬间,我尝到了苦。药是奇苦的,干涩的,几丝药材留在我的舌尖。外公看着我,笑了。苍白的双鬓,眼角的黑斑,向上浮起,但依然充满了那种还未退却的精力。那是我生病后,外公第一次笑。

稍微大了些,父母忙里偷闲,来老家接我回去。外公只是拉着我的小手,来到小红炉跟前,又给我煮了一碗药。外公的手,长满了老茧,斑点布满手背,青筋暴起,但就是这一双手仍然在扇着炉火。药香扑鼻而来,我再一次喝下了这一碗药,还是那样的苦,却带着一丝未察觉的辛酸。外公看着我们,挥着双手,说:“记得早点回家!”我闻着淡淡的药香,内心忧伤于波纹一般泛起。总是怀念靠在外公肩头的感觉和那一碗苦涩的药。

上了小学身体好了多,学业比较紧张几乎只有假期才能回去。外公便从老家寄来一包包各式各样的药材。让母亲煮给我喝。母亲也会熬药,只是没有红炉也没有瓦罐,只有轰轰烈烈的煤气声。喝下一碗药,便想到老家;那一口苦涩便想到外公长了茧的双手。脑海里便浮现出那句在电话中讲了千百遍的话:“早点回家。”

……

老家的红炉,瓦罐早已过时。取而代之的则是与城里一样气派的煤气炉。我再一次回到了老家,外公仍给我熬药,当年挺直的背早就弯了,脑门上的黑斑随处可见,连说话的声音都有些迟缓。端药的双手已经失去了控制,淡黄色的药汤不时的从碗中洒出。

药香依然醇厚欲浓。

外公老了。药依旧苦,依旧涩。

外公的药,包含着太多无法描摹的艰辛。是这一碗药,帮助我强身健体;是这一碗,让外公在窗前日日夜夜盼着子女归来;是这一碗药让我目睹了时间的年轮,外公无声的等待。

那一碗药,随着时间不断的溢出,溢出的是充满药香的汤水,外公的爱。即便难喝,即使苦涩,终究使我的心灵受到不同凡响的慰籍。您背驼了,腰弯了,但爱却永远宽宏大量,无限浸染着大爱。

我深深的感受到,自己身体的每一寸都在您的呵护下慢慢成长;当我有一天长成一棵参天耸立的大树,一定要护着您,也为您遮蔽风雨,带您领略雨后出晴的彩虹!

此生唯一能给的,只有陪伴。与药一同,不苦,不涩。

【篇十:可爱的“棉花糖”】

我姥姥家有棉花糖,我过生日的时候,姥姥把它送给了我,其实,棉花糖就是一只小母猫,棉花糖是我给它起的名字。

小猫的眼睛水汪汪的,好像两个水晶葡萄,它还有尖尖的耳朵,全身的毛是雪白的,所以我叫它“棉花糖。有一次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姥姥家,看见棉花糖的手上怎么有几处黑斑?原来棉花糖玩的时候,把它的毛给弄脏了。

棉花糖是一条母猫,但是最近在窝里一直不出来了,我过去看它就在窝里喵喵的叫着,我隐隐约约的看见有一团白色的东西,原来这是它的孩子,那红彤彤的小脸蛋,看上去非常可爱。现在小猫渐渐长大,棉花糖却离开了我们。

我喜欢我们家的“棉花糖”。(指导老师:李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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