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
记忆中,有无穷无尽的电视栏目,这是我如数家珍的,从儿时的最爱《天线宝宝》;到现在的《动漫世界》;颇为有趣的《冲关我最棒》;到现在的各样比赛。不过我还是对《讲述》情有独钟,它长对我讲述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给予了我以启迪……
在CCTV10套中,一个并不起眼的节目让我沉醉。自己的那一天我到卡电视,一个栏目马上跳入了我的眼帘。画面中,一群人营救一只被铁夹夹住了的黑熊,那只黑熊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对人们发动了进攻,仰天长啸,来惊吓人们。在主持人绘声绘色是讲述下,我也似乎伸出山林中,与人们一起去呼吸着那种紧张的气息;去感受那种人与动物只见到摩擦;去倾听从寂静中传出的心跳,去体会事后那种如释重负的兴奋心情。这渐渐的让我爱不释手,也从心底明白了:人与自然是一家人,我要保护自然,保护好我们的家
自此之后,我就特别留意我身边的那些动物。那次,一只小猫不知何时搬到我家的阁楼上住,父母都嫌小猫脏,要把它丢了。我见连毛也没长齐,还紧闭双眼,在地上摸索着,既可怜又可爱的,不愿丢。于是,我便把家里那所剩无几的牛奶,偷偷送出来,给小猫喝。那小猫先是闻了闻,续而津津有味的喝了起来。我又准备了一些剩菜,以便给猫妈妈吃。第二天,小猫不见了,只留下了一窜梅花状的脚印。我愈加难受——难道遇到了不测?还是猫妈妈不喜欢我们人类?这时父亲告诉;流浪猫以不信任我们人类了。我顿时感到:我们要更加努力地去保护自然环境了。
《讲述》是我明白了,要保护地球,保护我们的家。
【篇二:羊肉卷饼】
羊肉卷饼是我们这儿远近闻名的风味小吃,我对它情有独钟。
羊肉卷饼做法简单,先将大块羊肉放在铁夹里,然后放在炭火上,在烤制过程中加上盐、孜然、辣椒等调料,羊肉被烤地不断流油,滴在火中滋滋作响,等羊肉从鲜红色变成红褐色的时候,大功告成。
食客来了,店家拿出一张自制的薄饼,放上称好的烤羊肉和水灵灵的生菜,裹起来,两端各折一下,防止油溢出来,一个令人垂涎三尺的羊肉卷饼就做好了!
拿起羊肉卷饼,一股烤羊肉的香味扑面而来,使人食欲大开,咬上一大口,唇齿间立刻充满了各种香气,羊肉肥而不腻,鲜嫩无比,配合着孜然粉的香味,生菜咬起来“吱吱”的,十分爽脆,再加上特制的薄饼,略带点甜,掺杂着面香味,劲道弹牙。细细咀嚼,三种味道混合在一起真是妙不可言!咽下去后,在口腔里还留有一股羊肉的鲜嫩和面香味,回味无穷。
每次吃羊肉卷饼,我总是大口地咬,细细地嚼,让味蕾充分感受到美味,吃完后,总是满嘴流油,不停地嘘着气。我还意犹未尽,用舌头舔着嘴唇上的油,辣乎乎、香喷喷的,羊肉的香味重又在口腔中弥漫开来。
羊肉卷饼在滁城人人皆知,快来品尝吧!相信你一定会爱上它!
【篇三:我最敬佩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他们常常穿着一件桔红色的反光外套,配着一条同样闪烁着光芒的橙黄裤子,带着一双厚厚的棉手套,有的在马路上清理垃圾,有的在工厂里分类垃圾。他们,就是城市里最不起眼的,同时也是辛苦的人们之一——清洁工人。
每天清晨,他们早早地起床,穿好厚厚的服装,来到城市的各个角落,穿梭于车水马龙之间。
他们手中握着一把竹制扫帚,手一伸又一伸,垃圾便听话地来到了他们眼前。然后,他们将垃圾倒进了垃圾箱的肚子里。从早到晚,他们反复地做着这项单调的工作。
在工厂,环卫工人们一个个都戴着白口罩,戴着橡胶手套。他们手中的长铁夹夹住垃圾后,就把垃圾分到了对应的垃圾处处。有时遇到较小的垃圾,他们还要用手去拿取——大头针、图钉等尖锐物品很有可能扎破他们的手。因为垃圾非常脏,被扎后他们要直接打破伤风疫苗,有时还可能危及性命。
夏天一到,那成堆的垃圾散发出的一阵阵恶臭,整个鼻子里闻到的都是那股酸臭味,但这却减慢不了他们分拣垃圾的速度。冬天降临,他们的手早已冻得发抖,僵硬的身体也阻止不了他们倒垃圾的脚步。
那些勤劳的人们不怕艰苦,迎难而上;面对各种困难,他们一直迎难而上。他们都是普通的人,同时又最值得敬佩的人。
他们是城市中一抹亮眼的橙红,一直在我的眼前挥之不去。
【篇四:小镇乡情】
“乡情似月,流年如水。”
——题记
一座悠久历史的小镇,黑瓦白墙的房屋,雨水沿着屋檐而落下,带着一股清香,走进这座小镇……这,便是我的家乡。
食·美
缙云历史悠久,美食更是数不胜数。
揉面、裹陷、压平、刷油、撒芝麻、入锅,一连串的动作被拥有着数年经验的老师傅做得一气呵成,不丝毫拖泥带水。过了一段时间,一阵阵让人垂涎三尺的香气从锅内扑鼻而来,用铁夹一扳,金黄的烧饼便出现在了人们眼中,圆滚滚的身子,黑灿灿的芝麻,翠绿的小葱,各色交杂,使人不禁一时眼花缭乱。咬一口,外脆内酥,油而不腻,鲜香可口,每个尝到它的人都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赞叹道:“缙云烧饼,果然名不虚传!”
景·美
从清澈的好溪再到高耸的石笋,缙云处处都是美景,但我认为最美的,无疑是雨中的小镇。
“滴答,滴答……”雨珠缓缓地打落在黑瓦片上,顺着它流下,又落在青石板街上,溅起一朵绚丽的雨花,干净纯粹。在这烟雨朦胧中,世界都模糊了,行人撑着油纸伞,悠悠地走着,与着空灵的景象融为一体,似一幅水墨画,不由得让人想起“岁月静好”。
人·美
都说“山美水美人更美”,缙云亦是如此。
你瞧,“哎,婶子,把你家孩子快带来吃饭,我家刚烧了很多菜!”巷子里的一位妇女喊着,“哎呀,不用啦,我正准备烧呢!”另一位妇女从窗口探出头来笑着答道。“哎呦,别烧啦,别麻烦了,快来我家吃吧,不然等会菜都凉了呢!快,快!”妇女热情地拉着另一位妇女走进了她的屋子,“好,好,那就不客气啦!”另一位妇女笑着应道。两位妇女交织在一起的笑声响满了整个巷子……
落日的残阳染红了缙云的黑瓦白墙,也染红了好溪的河面。我走在老街上,回眸中望着这座夕阳下的故乡,眼前仿佛在追溯着什么,心中也交织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我想,这便是乡情……
时光逝去,缙云如初。
【篇五:实践活动】
“嘻嘻嘻,太好玩了……”咦,今天是什么日子?每个同学怎么都像打了兴奋剂似的的激动不已?啊,原来是要去七都实践活动!
秋风习习,一路上风景宜人,放眼望去,道路两旁金黄的树叶,装饰成一条“黄金大道”。白云像弹好的羊毛漂浮在空中。告别夏日的烈火,秋天的阳光有一丝丝温暖。
我们在美景和欢声笑语中到了七都。一到目的地,我们各自按照安排的项目各就各位了。我们这组玩的是软陶和包扎,一边玩一边焦急等待厨房的开工,因为这是我们第一次在野外自己做菜。
终于我们盼望已久的时刻来了,同学们穿上围裙,个个貌似厨神上线。我们组早已在群里分配好任务,洗锅、摆桌布、摆菜等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开始生火了,小一戴着套,拿着打火机和酒精块,一边唠唠叨叨地吹牛,一边点燃了酒精,一点点火瞬间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小一一见火,“啊”地一声叫起来,连忙把酒精块丢进了灶台,手一晃还差点把铁夹也扔了进去。她下巴似乎能下个鸡蛋,手不停拍着胸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火,叹了口气:“终于生好火了!吓死宝宝了!”
有了火,接着就是烧菜了,论起烧菜,小闻可是我们的“厨神”!只见她熟练地拿起菜铲翻了翻,又把头探近锅闻了闻,点点头自言自语道:“嗯,不错!”一会儿她又跑到后厨,“小米,把火烧大点,这个菜火候要足!”“小诗,快拿些水来。”突然,火一下子从锅底冒了出来,我们一个个惊声尖叫,可小闻丝毫没有一点害怕,镇定地拿起锅盖盖上,原来锅底的火乖乖地消失了。
有“厨神”就“厨渣”,我就是我们组的那个人。我一见到火,就害怕地惊恐失措,连菜都不敢放进去,更不用说倒油了。幸好可乐鸡翅超级简单,趁她们还在生火的时候我赶紧把鸡翅和可乐放在锅里,等烧成汁起锅。别看我菜鸟级的水平,这次的可乐鸡翅味道还是不错的。
最后我们摆了满宴全席,有肉有蔬菜有海鲜有主食,味道Sogood!我们品尝着自己烧的菜,更加觉得美味了。
丰盛的美食离不开我们组每个人,有人生火,有人准备菜,有人烧菜,有人洗碗,有人整理桌子。只有团队协作,才能有丰厚的收获。
【篇六:我心爱的钢笔】
有人的心爱之物是手表,有人的心爱之物是文具盒,而我的心爱之物是一支钢笔。
这支钢笔很精致。为什么说它精致呢?让我来介绍一下吧。这支钢笔呈流线型结构,有着银白色的涂漆,笔头银色,刻着“JAPAN”,代表日本,笔杆是用黑色塑料做的,盈盈一握,还挺舒适。笔身有银色虎纹,旋开笔身,你会看见有两个铁夹夹着一个塑料管,上面有“HADELN JAPAN”,表示它来自哪里,当然是来自日本,是妈妈出国的时候带回来的。让我骄傲的是,这种笔放弃了费时较多的吸魔法,只要轻轻挤一下两片铁片,墨水就瞬间灌好了。
这支心爱的钢笔总是帮我写好字,我也特别爱护它。上课时,我将它取出来写字;下课时,我会把它放回皮套里,带在身上。因为呀,班上许多人喜欢我的钢笔,常常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我的钢笔,我常常挨个问过去,才会找回我心爱的钢笔。
这支精致的小钢笔,给我学习提供方便,它是我的心爱之物。
【篇七:第一次拔牙】
很多人一听到“拔牙”两个字,我想他立刻就会面部苍白,浑身瑟瑟发抖,心惊胆战的吧。我也拔过牙,但这却是一次奇妙的经历。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我有颗牙摇摇欲坠,但就是掉不下来。老爸和老妈一致赞同我去医院拔牙。我一听,死活不走,但在老妈的劝说下,我还是去了“地狱”——牙科。
我缓步走进牙科,医生让躺在一个有斜度的椅子上。突然,眼前有一台大灯亮了起来,哇,一片金色!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适应了过来。医生手拿铁夹,放在我的牙边。我紧盯着医生的手,这时我真想一口咬断他的手指。突然,只听“咔——”的一声,我害怕极了,便“哇,哇”地叫了起来。咦?好像没那么痛,和我想象中的一点儿也不一样啊。最后,妈妈给了我一面镜子,我看着我嘴里的那个大洞,哈哈地笑了起来。
这就是我人生当中的第一次拔牙。它让我知道了拔牙是一件奇妙的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篇八:读《狼王梦》有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一下子就被书里的精彩情节给吸引住了,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看完后很受启发。
在许多人的眼里,狼是一只残暴、冷酷、凶残、狡猾的动物,但在沈石溪的笔下,狼却是十分聪明、温柔、可爱的。
这本书写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在将要分娩的时候和一只大狗做生死拼搏,终于赶跑了大狗。然后生下了四匹小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双毛、媚媚。在这一群小狼中,黑仔十分成熟、机智。于是紫岚就想让黑仔去争夺狼王,结果黑仔被金雕给吃了。紫岚只好培养蓝魂儿,没想到蓝魂儿中了人类的奸计,被猎人的铁夹给夹住了。为了不让猎人的奸计得逞,紫岚只好咬死了蓝魂儿。双毛又在争夺王位时被狼王给咬死了。紫岚只能让媚媚生下自己的子孙再来争夺王位。就在紫岚衰老的时候和金雕展开了一场殊死拼搏。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这是一本十分感人的书。《狼王梦》这本书里的紫岚有目标,有毅力,一直坚持自己的梦想。她的梦想就是希望自己的儿子当上狼王。于是她精心培养自己的儿子,可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但紫岚一直没有放弃。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作业写不好就不写,题目不会做就不做,遇到困难就退缩。爸爸妈妈十分辛苦,就是希望我努力学习考上好大学。所以,我应该加油,争取实现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