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情人的作文

【篇一:读跛乞丐有感】

这周我读了叶圣陶这本家喻户晓的稻草人,我对跛乞丐这个故事深有感触,故事开头先写跛乞丐本来不跛,因为他的爸爸想让他当一个棺材匠,因为他的爸爸也是个棺材匠,但是他并不喜欢这份工作,就想去做个邮递员。

跛乞丐上班的第一天,遇到了一位姑娘,她找不到她的情人,并求她给她的情人送信,他同意了,拿着信去找那个姑娘的情人,他找到了,可是当他回到邮递局时,因为三天没来上班罚去了跛乞丐一个月工资,可他依然羊一般的跑。有一次他又遇到了一个小男孩儿,小男孩儿想要让他去找小燕子,可是他不知道小燕子在哪儿说完,离开了小男孩儿。后来一位母亲找到了跛乞丐,说:“我的孩子很想给小燕子写信,因为没有人给他送信,便生病了,请你一定要给小燕子送去呀。”于是跛乞丐便同意了,找到小燕子后,把小男孩儿的信给了小燕子,然后,他飞快的跑回邮递局,可是他又因为五天没来邮递局又罚去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可是跛乞丐并不伤心,继续飞快的送信。

有一次他遇到了一只野兔,野兔求他把信给他的朋友,他说:“猎人来到森林里啦,一定要把信转告给我的朋友们啊,我被猎人杀了没关系,可是我还有那么多的好朋友,他们一定不能被杀。”他同意了来到了森林,他把信交给了野兔的朋友们,突然,猎人的一颗子弹打中了他的左脚,当他走到邮递局时,又两天没来,跛子又不适合送信,他就成了一个跛乞丐。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在生活中默默奉献的人,比如警察叔叔,环卫工人……他们是神圣的,我们应当尊重他们!

【篇二:我的异性同学作文】

【篇一:我的异性同学作文】

在我的眼中他是最帅气最聪明的。俗话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也的确他是我的情人。

他没有大长腿也没有俊俏的脸庞,一头潇洒的短发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用当下最流行的话来说就是长的毫无“创意”。就算他戴朵大红花,你在人群之中也不会留意他。

一次,他去参加别人的婚礼,穿着正式的西装,打上领带,连平时穿的运动鞋也被一双擦的闪亮的皮鞋所代替。平常黑白灰配的他呢?休闲范的他呢?站在我面前的这个是……王子?难道青蛙变王子了?无数种想法浮现在脑海,却与平常形容他的词无关,但主体却还是他。其实就算他不打扮在我心中也是最帅气的,但我在嘴上却一直在损他,也许他这一辈子也不会知道他在我心中的形象是多么高大。

他就像茫茫宇宙的一颗星星,在夜幕降临时尽管不如月亮耀眼,却一直陪伴着我给我指路,只是我从未发现。在学习上,我有不懂的就会问他;在生活上,我有困难他会主动帮助我;在情感上亦如此。美丽的年纪总会有一些故事,喜欢一个人并不是因为那个人有多么帅气,而是那天阳光正好,你穿了我喜欢的衬衫对我笑。总以为那些对别人的喜欢只会出现在电视剧里。直到我每次上课都会悄悄注视着一个方向,直到每次想起一个人我皱起的眉头都忍不住要发笑时,我知道自己的内心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当我为自己的变化而感到苦恼时,我决定去跟我最好的朋友说。

走在去找他的路上,距离很短却如行千里,好像整个世界都是漆黑的。当看到他时正在院子里晒太阳,还没等到我开口他就对我说其实他早就料到我会找他,他还说无论我说什么他都不会骂我。在他坦诚的诱逼下,我告诉了他所有。他真的没有骂我反而以此激励我,对我说喜欢一个人是愿意更加努力变得优秀,从而更加自信的站在他身边,而不是只想和他在一起,这样才是最好的喜欢。

听了他的话后就像喝醉了酒然后一盆冰水倒在了头上一般,全都清醒了。我不再把全部心思放在那个让我曾日思夜想的少年身上,他只是偶尔路过我的时光。我想也无论过多久,那个衣袂翩跹的少年仍会站在我岁月静好的回忆里永不老去。

他对我苛刻,但给我更多的是爱。他是一个沉默的人,却在一次沉默中爆发了。一次,我在吃饭时,他进入了我的房间,然后只听见门被重重的关上,随后他下楼的脚步声。我生气的问他为什么不轻点关门,他沉默。我一个叽叽喳喳的问了大量问题,他以沉默与远离的背影回复我。也许他真的生气了,几天都没有关心我,甚至都不再和我说话。当我快心灰意冷时,他给了热牛奶并说睡前喝长高,小矮子。走之前还说了一句整理好房间,而不是狗窝。听完后,我想开骂,但当我仔细品尝这几句简短的话语,我感到都甜到了心里,因为满满的都是爱,顿时感到眼睛酸酸的。

我的异性朋友平凡又伟大,他是我的父亲,我上辈子的情人。

【篇二:我的异性同学作文】

恍惚间,听到和你相似的声音,先是一颤,然后楞了神。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们能回到那个、穿着满是泥土的衣服却总是傻笑的时光,有多好呢?那时候,我还是会欺负你,还是会扯着嗓子叫你的小名,然后咯咯的笑,那时候,我们还玩“过家家”,你还是当爸爸,我当妈妈,那时候,我一定要更加黏你,因为我知道,未来我们终将要分离……

我们应该说是“青梅竹马”吧。住在一边,闹在一起,从幼稚园到现在。其实你是个挺乖的孩子,却总是和我瞎闹。以至于阿姨不顾你哭闹,在我们还只读三年级的时候,就毅然把你弄进艺术班。

那天,你泪眼婆娑的跑到我面前,说:“我妈要我去画画,每天都去。”我呆呆的看着你,不明所以。你瞪了我一眼说:“黄小猪,我以后就不能和你玩泥土了,不能给你买泡泡糖了哦。”然后我就哭了,比你哭得还伤心,你愣了愣说:“你别哭啊,我又不是不回来,你要等我啊。”我抽泣着,傻傻的盯着你,像是看一个英勇就义的英雄般。

所以,在那个我还在用手玩脏兮兮的泥巴的时候,你却拿起了画笔,描绘出了你的天空。

当你把你第一幅成品送我时,你满脸欣喜。那是一只蝴蝶,用黑色素描勾勒的,淡淡的纹路,很简单。你说:“喏,送给你。”我撇撇嘴,佯装嫌弃“咦,一团黑色的,丑死了。”你满脸涨红,停在空中的手就那样尴尬的悬浮着。我一把夺过你手中的纸:“等下丢了也怪可惜的,还是给我吧。”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回家,用透明胶布小心的裹上,放在我家相框里。当别人问是谁画的,我骄傲的说是你,满脸雀跃,比是自己都开心。

深秋的天,连云都少了。那些红的枫树已经掉了大半的叶子。我伏在树干上,奋力伸手去拿挂在树枝上的羽毛球。正在研究怎么弄下时,一个戏谑的声音传了过来。“女侠,轻功失灵了吗?”真是讨人嫌的风凉话。我低头,却兀自呆住。

在铺满落叶的草地上,穿白衫的少年微仰着头,双手斜斜地插在裤子口袋里。一束光落在你脸上,刺得你微微闭上眼睛。阳光正好,微风不燥,而你正好在笑。

十五岁,毛毛虫还没有彻底变成蝴蝶,我们却就要分离。

那是最难熬的一个夏天,我们说好要一起考县重点,你凭借艺术特长顺利进入县一中,而我却落榜了。当我就那样直直站在你面前,面无表情,你的眉头紧锁着。你叹了一口气,用手理顺了我额头前的刘海。“没事,阴霾总会有的,但它最终会落成淋漓的雨,而雨后就会再现彩虹与光。”你顿了顿,又说:“黄小猪,我等你啊。”

我扯着嘴笑,说你总是这么文艺,十足一个文青,继而又骂,直到骂到泪流满面,然后郑重的点点头。

亚里士多德说:“朋友就是一个灵魂孕育在两个躯体里。”而你不单单是朋友,而应是“家人”,很温暖,那种暖不发烫,温和、柔软,带着植被的芳香。

祝福:愿你往后有酒、有肉,此生纵情豁达。

【篇三:窗外】

或许是特有乡土恋情,或许是厌倦了都市繁杂与喧嚣,静下来的时候,总会为自己冲杯淡香的西山茶,独自欣赏窗外的一切,突然间也觉得清静,释怀不少。

自然,把一方山水镶嵌在窗外,犹如一幅巨大的山水画横亘在眼前,山柔情,水妩媚,绿是心绿的,凉是浅凉的,在眉峰上飘扬,在手腕里温润,在心窝里波光潋滟,招惹人兴奋。

在锦衣玉食后,在续杯与浅尝间,在爱与被爱的边缘,恋上窗外该是一种奢侈的心情吧。

钱钟书说,若据赏春一事来看,窗子打通了任何自然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夹着一部分春天,让妩媚安坐了享受,无须再到外面去找。

心情幽静的时候,打开窗子,只要留意,便能感受到自然的魅力,庭树摇碎的细影,夜歌的恣意与悠扬,娇羞低吟的花语,香屑空飘,清新隽永,软软的,细细的,柔柔的,像淡春飘零的润雨,又像夏夜袭来的凉风,落在你的心鼓上。

窗外是心灵的一块净土,远离了世态尘嚣,又能给人以极大的症疗,失意、忧伤、悲情一样样地卸下来,让你浑身没了挂碍,变得轻松惬意起来。如今的都市人,在赤裸裸的满足、发泄后,天性里的诗情再一次如花含露,为窗外一袭突然的尘愁或是几朵滚边的浮云,而悄悄地绽放。在独处的清夜,在怀旧的窗前,唯有书香在装饰滋慰着早已浮躁而空洞的心。

如果厌倦了窗内琐碎而又经年不绝的工作,阴谋与钩心斗角,温婉而堕落的欢娱,就试着欣赏窗外的自然吧,那是个喊醒生活的地方。一线飞瀑,两只飞鸟,几点新绿,都在活泼地跳动,像碰溅起的水珠,奔向自己的方向。

自由的生命都在窗外。一只悠闲独步的蚂蚁,电线杆上凉翅的麻雀,池塘里畅游的鱼儿,活得无牵无挂,无拘无束。实际上,生命的富有,不在乎于自己拥有多少,而在于能给自己多少广阔的心灵空间;同样,生命的高贵,也不在于自己在什么位置,只在于能否始终不渝地坚守心灵的自由。正如朴素无声的棉花,不在乎花姿招展,却赢得缀满眉梢的笑意,拥有两次生命的花期,诚如天底下的母爱,一次奉献给自己心爱的人,一次奉献给自己的儿女!

窗外的风景绵延着内心的情怀,赋予了更多的古典的审美与诗意。生活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婚姻,工作是这场婚姻中最锅碗瓢盆的一个过程,琐碎,单调,稍微不注意清洗,便会散发出霉烂的气息,而自然就像你朝思暮想的情人,每天鲜活地站在窗外,裙裾飘舞,芬芳朦胧,等待着你与她约会。推开窗子,看着天空的高远和蔚蓝,闻着芳草的馨香,聆听花开花落,泉涧清响,你就会感到另一种方式的温馨雨爱。如果说窗内的房屋是暂时的恋人,那窗外的自然,必将是我们一生一世永恒的情人!

无论是茅屋的草铺,还是高楼大厦的玻璃幕窗,作为窗户本身,从来没有阻隔过谁,也没有拒绝过谁,更多的时候,是我们自己给自己安上了一扇窗。没有阳光照耀,没有雨露滋润,窗外再美的花儿也不会绽放。

静下来的时候,给自己一点发呆的时间,听一下老歌,盛一碗冰糖莲子汤,半依珠帘,放眼望去,点滴记忆浮现在脑海,每一个生活瞬间总让你的嘴角微微翘起,然后告诉自己,原来自己过得很快乐!

从明天起,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无声无息从窗帘缝隙中钻进来,凝望外面的世界吧。

【篇四:“碎片化”,一个现代人的无奈】

每天早晨乘地铁去学校的路上,我总能看到抓紧一切时间的、匆忙的人群。大部分人低头看着面前几寸发亮的小屏幕,手指快速地在屏幕上划动着,面无表情。地铁到站时,他们便飞快按下锁屏键,踏出拥挤的车厢,迈向另一个繁忙而复杂的世界。而他们在屏幕上匆匆浏览了几分钟的内容,也许在关掉手机的那一刻消失于记忆的大海,又或许使他们留下了些许印象。

近几年,我常常在各种报刊杂志上读到许多文人痛心疾首地批判着这种“快餐文学”:它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市场,甚至有人说,两分钟内能看完的文章在将来是最受欢迎的;而那些严谨而篇幅较长的“大书”反倒把繁忙的现代人们吓跑了,从而与我们渐行渐远。我完完全全理解并支持这些文人的感受,但心里更多的,是属于一个现代人的无奈。

碎片化的时间使得人们很难沉下心来专注地做一件事。比方说一个上班族在地铁上看一本书,读到正精彩时,车门突然打开,甜美而机械的女声提醒道:您该换乘了。于是他只得合上书,在密集得可怕的人群中挤来挤去。我相信当他终于满头大汗冲出重围时,方才读书的雅兴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恢复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投向快餐文学的怀抱也情有可原:它从不拖沓,有一些趣味,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仿佛一位完美的地下情人。而且更令人感动的是,这位“情人”从不奢求你把它放在心上——带给你短暂的愉悦就是他存在的意义。这么一想,快餐文学的“奉献精神”,倒是要令人感动落泪了。

而对于如今的社会,“碎片化”未必是一个坏选择。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闲暇的时间越来越少,人们只得抓住一切可以放松的时间。而这些碎片化的时间,正如厨房里淘米的筛子,让人们的疲劳和郁闷一点点过滤,不至于郁结在心难以排遣。从这方面来说,“碎片化”减轻了现代人在重大压力下过于激烈的情绪爆发,使得人们的情绪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于是,现代人们每天“状态平稳”地活着,时不时与那位完美的情人约个小会,一天下来不算难过也不算高兴,不爱什么也不恨什么,没记得什么也没忘记什么。这样看来,生活似乎没缺什么也没多什么。

我也是这些“现代人”中的一员,日子一天天的过,似乎没什么不同。认真学习,抽空看看电子书,翻翻手机,每天睡六七个小时。但越来越多满心疲惫却难以入睡的晚上,我总会情不自禁想起小时候。那时的我一天能睡九个小时,能把一整天的时间耗在一本读不太懂的书上。我不用在早晨拥挤的地铁上面无表情地看着手机屏幕,不用在上学的路上急匆匆地塞两口早餐。那时候的我做事情很慢:喂一上午的乌龟,和天井里养的大肥兔子互瞪半个钟头的眼睛,看书看到眼皮打架还不肯放下,花两个月的时间写了篇幼稚的小说……

真傻,我对自己说,脸上带了点微笑。可是不一会儿,我那很久没什么情绪波动的心里泛起了点微妙的感情。我闭上眼,尝试入睡。我想到过去的那一个个无悲无喜的日子,又想到依然无悲无喜的明天。我变得越来越难过了。

【篇五:看不见的客人观后感】

讲人性的电影很多,很精彩,很感人,也很有道理。但是一部斗智斗勇的悬疑片,道出了我心中人性的原形——《看不见的客人》。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位成功人士带着他的情人去玩,因为抄近路,而撞到了别人的车,造成了一场无法挽回的交通事故,他们当机立断,让这辆车和车里的人一起消失,于是男人把车沉入了水里,他们认为这事能瞒天过海,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们的生活中消失。

因为撞击,他们的车也熄了火,女人留下来呼救,正好碰上一个人愿意帮助她,到了那个老人的家,那女人发现,他们撞死的人竟是那老人的儿子,那时,老人和他的妻子也知道了儿子失踪的事情,经过许多蹊跷的事情,他们越发觉得这个女人与他儿子的失踪有关。

那对老夫妻很聪明,从某些细节发现儿子不是失踪,是死了。他们很快找到警察,但是警长已经被那位成功人士贿赂了。成功人士找到了打官司从未输过的女律师。

整部电影就是在一个房间里律师与成功人士的谈话,在回忆、猜测、谎言中层层接近真相,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不断颠覆我的想象力。

直到电影结束,我仍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篇名叫《看不见的客人》?看不见什么?看不见那位成功人士的阴险,摸不透他的真实本性,还是谴责他隐瞒事情的真相?

我后来的理解是:这个客人指的是那位成功人士,他不仅没有忏悔,还连续杀了两个人,第一个车祸男孩其实并没有死,但是他想到自己的名誉,快速做出了决定——他决定杀死男孩,永绝后患,于是把他沉到了水里。第二个就是他的情人,当时,情人要报警,却被他拦下,情人后来忏悔决定经济补偿老夫妻,并去自首——“成功人士”起了杀心,杀了他的情人,还捏造出不存在的“客人杀手”,子虚乌有,道貌岸然,一步错,步步错,虚伪!

女律师其实是男孩的妈妈,曾经的戏剧演员,她假扮律师,假律师走后不久,真律师来了,又一个真相浮出水面。

男孩的妈妈拨开重重迷雾,看清了真相,看懂了人性。老夫妻并没想杀他,就算杀了他,也不能让儿子回来。他们只想让儿子安息,立个坟墓。

这位“成功人士”,哼,成功人士?在这场人性的考验中,他败了,而那对老夫妻虽然失去了儿子,但并没有失去人的本性。

【篇六: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是一个痴情的男人,他像一个复读机,同时也像一个细心专注的科学家。

我的爸爸胖胖的,看起来有点萌,眼睛长得十分“自私”,不想让别人多看一点儿,只是露出毛线一般的小缝,鼻子像一个尽职尽责的军官,直直的挺立着。有趣的是他的嘴,他的下嘴唇比上嘴唇大的多,像一条“哈巴狗”,不过他可不像哈巴狗一样死气沉沉,他一见到自己的“情人”就生龙活虎,俩眼放光,恨不得和它粘在一起。

说我爸爸是一个“痴情”的男人,是他对自己的“情人”爱不释手,而他的“情人”则是弹弓。他对弹弓痴情的像一块强力磁铁吸在了铁上,你得费九牛二虎之力把他们分开。有一次,我和爸爸去“实战”,他几乎每一次都百发百中。打中一下,就会夸耀自己是个神射手。他正一边自恋,一边打弹弓时,手一滑,弹弓在空中画出了一条优美的弧线,“咕咚”弹弓掉入了一条河里。他二话不说,立马跳入水里,还好水不深,只是齐腰高。他努力摸索着,眉头皱成了疙瘩,要不是亲眼看到他跳入水中,我估计都不会认识他的。他的脸上积了一层黑泥,身上除了牙齿和眼睛,没有一处是白的,半小时以后他才直起腰来,高举着他的弹弓洋洋得意,那情形仿佛就是领奖台上的冠军。他的手机充电口还滴着水,手机已经开不了机了,但是他还在向我炫耀:“看我多厉害!”他对弹弓的喜爱真让我想到“老顽童”这个词语。我想:爸爸可真是一个爱弓如命的人啊!

我的爸爸不仅像孩子一样天真可爱,他还十分的爱我,有一次爸爸在批改我的试卷,忽然发现了一道错题,他立马把我叫到面前,开始滔滔不绝的给我讲这道题。我理解这道题后,立马就去改正了,不过爸爸又问我:“会了吗?会了吗?”我还没有回答,他又滔滔不绝的开始讲了起来,我改正完了,爸爸检查完后,又不放心,再次开始自己的讲解。我发怒了:“你能不能不要啰嗦了,像苍蝇一样,烦死了!”爸爸的脸涨得通红说:“我这不是怕你没理解嘛。”后来在一次考试中我又遇到了这道题,我很顺利的就答出来了,这时我恍然大悟,是爸爸的爱让我做出了它!

父爱不像母爱一样细腻,但像大山一样雄厚,我的爸爸“爱弓如命”也好,啰嗦也罢,都是我独一无二的好爸爸。有了这样一位好爸爸,我在未来的道路上一定会走的更加稳健,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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